高速公路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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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docx

高速公路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前言………………………………………………………………1

一、编制依据………………………………………………………2

二、韶山高速公路及沿线水环境敏感保护目标基本情况………3

三、应急救援预案的指导思想和原则……………………………4

四、危险目标………………………………………………………5

五、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人员及职责………………………6

六、预防措施………………………………………………………7

七、应急救援程序…………………………………………………8

八、现场救援专业组的建立及职责………………………………9

九、事故现场的清除与净化………………………………………10

十、事故应急设施、设备及药剂…………………………………11

十一、培训与演习…………………………………………………12

十二、附则…………………………………………………………13

附件………………………………………………………………14

 

前言

潭邵高速公路韶山互通至韶山公路(简称韶山高速公路)是韶山市连接潭邵高速公路的主要通道,是《湘潭市三十年公路网规划》中的“八横九纵”主骨架公路之一。

韶山高速公路的建设将加快区域经济发展的步伐,加快长株潭经济一体化的发展;有利于改善沿线地区的投资环境,为开发区域旅游资源,改变原有的产业结构起到积极地促进作用;对完善区域干线公路网结构,打造通往韶山的红色旅游精品线路,推动当地经济快速发展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为了加强对韶山高速公路危险品运输车辆管理及对意外事故的有效控制,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保通促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交通运输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制定本应急救援预案。

一、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6月2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03年10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1998年,4月2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996年5月1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2000年3月20日;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6年11月23日;

《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版);

《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12463-90);

《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13392-2005);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2005年3月1日;

《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JT3130-88);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06年1月8日;

《潭邵高速公路韶山互通至韶山公路环境影响报告表》(湖南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2005.2)

二、韶山高速公路及沿线水环境敏感保护目标基本情况

韶山高速公路为进入湖南省韶山市的快速交通通道。

路段起于潭邵高速公路韶山互通,由南向北延伸,经银田镇北,经湘潭县、宁乡县和韶山市两市三县(市)地域,过韶山灌区和韶山铁路,止于洞江口,连接韶山天鹅路,全长13.063公里。

其中,高速公路11.3公里,一级公路连接线1.763公里。

本项目实际完成投资约3.86亿元人民币,其中环保实际投资为713.1万元。

本工程主线于2006年8月开始施工,2008年12月25日正式通车。

韶山高速公路经过的主要水体有韶河、韶山灌渠,地面水环境质量较好。

经过的人口密集区域有建东村、鳌石村等12个村子,这些路段一旦发生危险化学品车辆运事故将直接威胁沿线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根据交通运输部《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对运载危险品的车辆在运输中提出预防措施,严格执行路上检查、途中运输、停车,直到事故处理各个环节,加强管理,预防危险品运输事故的发生和控制突发性事故事态的扩大,将污染程度控制在最小范围。

针对韶山高速公路沿线环境特点,确定韶山高速公路的主要水体和居民居住区位环境风险保护目标,是韶山高速公路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事故控制的重点区域。

三、应急救援预案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为了建立健全韶山高速公路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事故应急处置机制,提升应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事故的应急救援能力,一旦在韶山高速公路沿线跨河路段和集中居住区路段发生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事故,能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效能,有序地实施紧急救援,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对沿线水体的污染,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点,保护生态环境安全,保护生命财产,维护社会安全和稳定。

韶山高速公路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事故应急救援的指导思想和方针是“预防为主,安全第一”。

处置原则为“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快速反应,减少损失,统一指挥,分工负责”。

四、危险目标

韶山高速公路运输物质主要涉及到化工、石化、医药、轻工、冶金、公路、物资、农业、环保、建筑、教育等各个领域。

按照《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6944-86)涉及易燃液体、易燃固体、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感染性物品、腐蚀品六大类。

当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运输物质泄漏、倾覆、爆炸、燃烧等对公路沿线水体将会造成严重的污染,对群众生命财产构成严重威胁。

根据区域内危险品物质的运输情况,因此本预案主要针对有毒有害物质即危险化学品。

由于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复杂以及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特点,使得在运输过程中,稍有不当或疏漏,就会引发泄漏、爆炸和火灾等连锁式事故,对人民生命、财产、生态环境和社会安定造成重大危害,后果会十分严重。

因此,运输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的专用车辆在跨河湖路段及临近水源的路段发生交通事故将构成对沿线水体潜在的事故隐患。

危险化学品营业性运输业户承运的货物种类主要涉及国家标准中所列的六类危险货物,其中成品油货物运输量较大,其次是化肥农药、有机物、酸碱等。

针对事故不同类型,采取不同的处置措施。

其中主要措施包括:

灭火、点火、隔绝、堵漏、拦截、稀释、中和、覆盖、泄压、转移、收集等。

五、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人员及职责

1.指挥机构

(1)领导小组

由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韶山公司有关领导共同组成“韶山高速公路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由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主管安全的副局长担任组长,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养护处、路政安全处以及监控中心等处室负责人、主要成员为救援领导小组成员,下设“韶山高速公路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事故应急救援协调办公室”,日常工作由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路政安全处负责。

在发生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事故时,以领导小组为基础,立即成立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由领导小组组长任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和指挥。

(2)现场救援指挥部

由潭邵高速公路管理处、交警支队、韶山市消防、环保、水利以及气象部门组成现场救援指挥部,由潭邵高速公路管理处处长担任现场指挥长,交警支队负责人及韶山市消防大队负责人担任副指挥长。

2.指挥机构职责

(1)领导小组

Ø负责本单位“预案”的制定、修订;

Ø组建应急救援专业队伍,组织实施和演练;

Ø检查督促做好重大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2)现场救援指挥部

Ø负责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Ø发生重大事故时,由指挥部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信号;

Ø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

Ø向领导小组汇报事故情况,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协作救援;

Ø组织事故调查,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

Ø筹备抢险器材和物资;

Ø负责组织抢险器材和物资的调配;

Ø请示总指挥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Ø通知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赶赴事故现场;

Ø协调各成员单位的抢险救援工作;

Ø落实中央、省、上级机关关于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和批示。

3.现场指挥部人员分工

指挥长:

由潭邵管理处处长担任,主要组织指挥应急救援;

副指挥长:

交警支队负责人及韶山市消防大队负责人担任副指挥长,协助指挥长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并负责本人管理救援队伍的组织和调配工作。

成员单位职责:

(1)交警支队、潭邵高速公路管理处路政大队:

承接事故报告,负责事故现场区域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禁止无关车辆进入危险区域,保障救援道路的畅通。

负责制定人员疏散和事故现场警戒预案。

组织事故可能危及区域内的人员、车辆疏散撤离,对人员撤离区域进行治安管理,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2)韶山市消防大队:

负责事故现场扑灭火灾,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和有关设备容器的冷却。

事故得到控制后负责清洗现场;组织伤员的搜救。

(3)韶山市环境保护局:

负责污染事故监测与环境危害控制;负责事故现场及测定环境危害的成分和程度;对可能存在较长时间环境影响的区域发出警告,提出控制措施并进行监测;事故得到控制后指导现场遗留危险物质对环境产生污染的消除。

负责调查重大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

(4)韶山市气象局:

负责为事故现场提供风向、风速、温度、气压、湿度、雨量等气象资料。

六、预防措施

充分贯彻“预防为主”的措施,从应急管理的角度,防止紧急污染事件或事故发生。

主要预防措施如下:

(1)普通运输车辆在集中居住区路段和跨河桥处抛锚,应立即牵引拽走;严禁在上述路段进行停靠或维修。

(2)韶山灌渠路段设置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速行驶标志牌。

(3)在沿线各收费站设置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检查制度,严禁无牌无证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上路行驶。

(4)运输有毒有害物质的车辆由潭邵高速公路巡警中队负责押运,暴雨、大雾等灾害性天气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上路行驶。

七、应急救援程序

(一)发生交通事故,司机、主要负责人或目击者应当立即拨打报警电话110、122、119、120或潭邵高速公路监控中心紧急电话。

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简要情况,并随时报告事故的后续情况;

(二)接警单位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现场救援指挥部汇报,并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做好指挥、领导工作。

由现场救援指挥部报告领导小组,并向现场救援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发布救援指令,各成员单位应严格按照应急预案要求组织实施救援,不得拖延、推诿。

应当立即采取必要措施,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八、现场救援专业组的建立及职责

根据事故实际情况,成立危险源控制组、伤员抢救组、灭火救援组、安全疏散组、安全警戒组、物资供应组、环境监测组以及专家咨询组等处置专业组,并明确相应职责。

其中:

危险源控制组:

负责在紧急状态下的现场抢险作业,及时控制危险源,并根据危险化学品的性质立即组织专用的防护用品及专用工具等。

该组由消防支队组成,人员由消防队伍、企业义务消防抢险队伍和专家组成。

伤员抢救组:

负责在现场附近的安全区域内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点,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治并护送重伤人员至医院进一步治疗。

灭火救援组:

负责现场灭火、现场伤员的搜救、设备容器的冷却、抢救伤员及事故后对被污染区域的洗消工作。

安全疏散组:

负责对现场及周围人员进行防护指导、人员疏散及周围物资转移等工作。

安全警戒组:

负责布置安全警戒,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域,在人员疏散区域进行治安巡逻。

物资供应组:

负责组织抢险物资的供应,组织车辆运送抢险物资。

环境监测组:

负责对大气、水体、土壤等进行环境即时监测,确定危险物质的成分及浓度,确定污染区域范围,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制定环境修复方案并组织实施。

由环境监测及化学品检测机构组成,该组由沿线地方环保局负责。

专家咨询组:

负责对事故应急救援提出应急救援方案和安全措施,为现场指挥救援工作提供技术咨询。

九、事故现场的清除与净化

针对事故对水源、土壤、动植物等造成的现实危害和可能危害,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清洗、吸附等措施,对事故外溢的有毒有害物质和可能对和环境继续造成危害的物质,应及时组织人员予以清除,做好现场清洁,消除危害隐患。

已经造成污染,由相关专业部门进行监测、评估后处置。

十、事故应急设施、设备及药剂

(1)主要应急设施

监控中心:

设于潭邵高速公路管理处,一旦紧急情况定级,监控中心就作为应急指挥中心。

配有人员全天值班,具有报警装置及报警专用电话。

常用应急物资储备仓库:

在养护工区、停车区以配备应急处置的设施、设备和药剂。

(2)主要应急设备

各种紧急情况下:

需要的设备需要预先准备好。

通常这类设备既可在正常操作时使用,也可用于应急时使用。

主要设备主要分为:

人员防护设备、消防设备、牵引设备、电力照明设备、撇油设备等。

监控中心必须保存所有设备的名细表和它们所在的位置。

主要应急药剂:

主要为油类/化学物质的吸附剂,中和制剂。

有珍珠岩、锯木、稻草、聚丙烯纤维、索科罗、酸碱等。

十一、培训与演习

应急救援预案培训的目标为:

Ø使人员熟悉应急救援预案和程序的实施内容;

Ø培训他们在应急救援预案和程序中分派的任务;

Ø使有关人员知道应急救援预案变动情况;

Ø让应急救援各级组织保持高度准备性。

事故应急训练和演习的目标为:

Ø测试应急救援预案和程序实施的有效性;

Ø检测应急设备;

Ø确保应急组织人员熟知他们的职责和任务。

通讯演习:

每三个月,应急反应的通讯联络要在监控中心与反应机构或事故通报机构之间进行测试,并保持记录。

任何不足之处应立即改进。

十二、附则

(一)本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单位为潭邵高速公路管理处,每两年修订一次,必要时及时修订。

(二)发生特大、特别重大事故时,本预案与《潭邵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工作程序及应急预案》一并执行。

附件一:

危险化学品事故处置措施

1、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及处置措施

(1)进入泄漏现场进行处理时,应注意安全防护

·进入现场救援人员必须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器具。

·如果泄漏物是易燃易爆的,事故中心区应严禁火种、切断一切电源、禁止车辆进入、立即在边界设置警戒线。

根据事故情况和事故发展,确定事故波及区人员的撤离。

·如果泄漏物是有毒的,应使用专用防护服、隔绝式空气面具。

为了在现场上能正确使用和适应,平时应进行严格的适应性训练。

立即在事故中心区边界设置警戒线。

根据事故情况和事故发展,确定事故波及区人员的撤离。

·应急处理时严禁单独行动,要有监护人,必要时用水枪、水炮掩护。

(2)泄漏源控制

·关闭阀门、堵漏。

采用合适的材料和技术手段堵住泄漏处。

(3)泄漏物处理

·围堤堵截:

堵截泄漏液体或者引流到安全地点。

防止物料沿进入沿线水体。

·稀释与覆盖:

向有害物蒸气云喷射雾状水,加速气体向高空扩散。

对于可燃物,也可以在现场施放大量水蒸气或氮气,破坏燃烧条件。

对于液体泄漏,为降低物料向大气中的蒸发速度,可用泡沫或其他覆盖物品覆盖外泄的物料,在其表面形成覆盖层,抑制其蒸发。

·收容(集):

对于大量泄漏,可选择用隔膜泵将泄漏出的物料抽入容器内或槽车内;当泄漏量小时,可用沙子、吸附材料、中和材料等吸收中和。

·废弃:

将收集的泄漏物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用消防水冲洗剩下的少量物料,冲洗水严禁排入水库。

2、危险化学品火灾事故及处置措施

·先控制,后消灭。

针对危险化学品火灾的火势发展蔓延快和燃烧面积大的特点,积极采取统一指挥、以快制快;堵截火势、防止蔓延;重点突破、排除险情;分割包围、速战速决的灭火战术。

·扑救人员应占领上风或侧风阵地。

·进行火情侦察、火灾扑救、火场疏散人员应有针对性地采取自我防护措施。

如佩戴防护面具,穿戴专用防护服等.。

·应迅速查明燃烧范围、燃烧物品及其周围物品的品名和主要危险特性、火势蔓延的主要途径,燃烧的危险化学品及燃烧产物是否有毒。

·正确选择最适合的灭火剂和灭火方法。

火势较大时,应先堵截火势蔓延,控制燃烧范围,然后逐步扑灭火势。

·对有可能发生爆炸、爆裂、喷溅等特别危险需紧急撤退的情况,应按照统一的撤退信号和撤退方法及时撤退。

(撤退信号应格外醒目,能使现场所有人员都看到或听到,并应经常演练)。

·火灾扑灭后,仍然要派人监护现场,消灭余火。

应当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协助公安消防监督部门和上级安全管理部门调查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责任,未经公安监督部门和上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3、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火灾事故及处置措施

(1)扑救气体火灾切忌盲目灭火,即使在扑救周围火势以及冷却过程中不小心把泄漏处的火焰扑灭了,在没有采取堵漏措施的情况下,也必须立即用长点火棒将火点燃,使其恢复稳定燃烧。

否则,大量可燃气体泄漏出来与空气混合,遇着火源就会发生爆炸,后果将不堪设想。

(2)首先应扑灭外围被火源引燃的可燃物火势,切断火势蔓延途径,控制燃烧范围,并积极抢救受伤和被因人员。

(3)如果火势中有压力容器或有受到火焰辐射热威胁的压力容器,能疏散的应尽量在水枪的掩护下疏散到安全地带,不能疏散的应部署足够的水枪进行冷却保护。

为防止容器爆裂伤人,进行冷却的人员应尽量采用低姿射水或利用现场坚实的掩蔽体防护。

对卧式贮罐,冷却人员应选择贮罐四侧角作为射水阵地。

(4)如果泄漏着火,应首先设法找到气源阀门。

阀门完好时,只要关闭气体阀门,火势就会自动熄灭。

(5)贮罐关阀无效时,应根据火势大小判断气体压力和泄漏口的大小及其形状,准备好相应的堵漏材料(如软木塞、橡皮塞、气囊塞、粘合剂、弯管工具等)。

(6)堵漏工作准备就绪后,即可用水扑救火势,也可用干粉、二氧化碳灭火,但仍需用水冷却烧烫的罐或管壁。

火扑灭后,应立即用堵漏材料堵漏,同时用雾状水稀释和驱散泄漏出来的气体。

(7)一般情况下完成了堵漏也就完成了灭火工作,但有时一次堵漏不一定能成功,如果一次堵漏失败,再次堵漏需一定时间,应立即用长点火棒将泄漏处点燃,使其恢复稳定燃烧,以防止较长时间泄漏出来的大量可燃气体与空气混合后形成爆炸性混合物,从而存在发生爆炸的危险,并准备再次灭火堵漏。

(8)如果确认泄漏口很大,根本无法堵漏,只需冷却着火容器及其周围容器和可燃物品,控制着火范围,一直到燃气燃尽,火势自动熄灭.

(9)现场指挥应密切注意各种危险征兆,遇有火势熄灭后较长时间未能恢复稳定燃烧或受热辐射的容器安全阀火焰变亮耀眼、尖叫、晃动等爆裂征兆时,指挥员必须适时做出准确判断,及时下达撤退命令。

现场人员看到或听到事先规定的撤退信号后,应迅速撤退至安全地带。

(10)气体贮罐或管道阀门处泄漏着火时,在特殊情况下,只要判断阀门还有效,也可违反常规,先扑灭火势,再关闭阀门。

一旦发现关闭已无效,一时又无法堵漏时,应迅即点燃,恢复稳定燃烧。

4、易燃液体火灾事故及处置措施

易燃液体通常也是贮存在容器内或用槽车输送的。

与气体不同的是,液体容器有的密闭,有的敞开,一般都是常压,液体不管是否着火,如果发生泄漏或溢出,都将顺着地面流淌或水面漂散,而且,易燃液体还有比重和水溶性等涉及能否用水和普通泡沫扑救的问题以及危险性很大的沸溢和喷溅问题

(1)首先应切断火势蔓延的途径,冷却和疏散受火势威胁的密闭容器和可燃物,控制燃烧范围,并积极抢救受伤和被困人员。

如有液体流淌时,应筑堤(或用围油栏)拦截漂散流淌的易燃液体或挖沟导流.

(2)及时了解和掌握着火液体的品名、比重、水溶性以及有无毒害、腐蚀、沸溢、喷溅等危险性,以便采取相应的灭火和防护措施。

(3)对较大的贮罐或流淌火灾,应准确判断着火面积。

大面积(>50㎡)液体火灾则必须根据其相对密度(比重)、水溶性和燃烧面积大小,选择正确的灭火剂扑救。

比水轻又不溶于水的液体(如汽油、苯等),用直流水、雾状水灭火往往无效。

可用普通蛋白泡沫或轻水泡沫扑灭。

用干粉扑救时灭火效果要视燃烧面积大小和燃烧条件而定,最好用水冷却罐壁。

比水重又不溶于水的液体(如二硫化碳)起火时可用水扑救,水能覆盖在液面上灭火。

用泡沫也有效。

用干粉扑救,灭火效果要视燃烧面积大小和燃烧条件而定。

最好用水冷却罐壁,降低燃烧强度。

具有水溶性的液体(如醇类、酮类等),虽然从理论上讲能用水稀释扑救,但用此法要使液体闪点消失,水必须在溶液中占很大的比例,这不仅需要大量的水,也容易使液体溢出流淌;而普通泡沫又会受到水溶性液体的破坏(如果普通泡沫强度加大,可以减弱火势)。

因此,最好用抗溶性泡沫扑救,用干粉扑救时,灭火效果要视燃烧面积大小和燃烧条件而定,也需用水冷却罐壁,降低燃烧强度.

(4)扑救毒害性、腐蚀性或燃烧产物毒害性较强的易燃液体火灾,扑救人员必须佩戴防护面具,采取防护措施。

对特殊物品的火灾,应使用专用防护服。

考虑到过滤式防毒面具防毒范围的局限性,在扑救毒害品火灾时应尽量使用隔绝式空气面具。

为了在火场上能正确使用和适应,平时应进行严格的适应性训练。

(5)扑救原油和重油等具有沸溢和喷溅危险的液体火灾,必须注意计算可能发生沸溢、喷溅的时间和观察是否有沸溢、喷溅的征兆。

一旦现场指挥发现危险征兆时应迅即作出准确判断,及时下达撤退命令,避免造成人员伤亡和装备损失。

扑救人员看到或听到统一撤退信号后,应立即撤至安全地带。

(6)遇易燃液体管道或贮罐泄漏着火,在切断蔓延方向并把火势限制在上定范围内的同时,对输送管道应设法找到并关闭进、出阀门,如果管道阀门已损坏或是贮罐泄漏,应迅速准备好堵漏材料,然后先用泡沫、干粉、二氧化碳或雾状水等扑灭地上的流淌火焰;为堵漏扫清障碍,其次再扑灭泄漏口的火焰,并迅速采取堵漏措施。

与气体堵漏不同的是,液体一次堵漏失败,可连续堵几次,只要用泡沫覆盖地面,并堵住液体流淌和控制好周围着火源,不必点燃泄漏口的液体。

附件二:

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区域划分

根据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危害范围、危害程度与危险化学品事故源的位置划分事故中心区域、事故波及区及事故可能影响区域。

(一)事故中心区域。

中心区即距事故现场0~500m的区域。

此区域危险化学品浓度指标高,有危险化学品扩散,并伴有爆炸、火灾发生,建筑物设施及设备损坏,人员急性中毒。

事故中心区的救援人员需要全身防护,并佩戴隔绝式面具。

救援工作包括切断事故源、抢救伤员、保护和转移其它危险化学品、清除渗漏液态毒物、进行局部的空间洗消及封闭现场等。

非抢险人员撤离到中心区域以外后应清点人数,并进行登记。

事故中心区域边界应有明显警戒标志。

(二)事故波及区域。

事故波及区即距事故现场500~1000m的区域。

该区域空气中危险化学品浓度较高,作用时间较长,有可能发生人员或物品的伤害或损坏。

该区域的救援工作主要是指导防护、监测污染情况,控制交通,组织排除滞留危险化学品气体。

视事故实际情况组织人员疏散转移。

事故波及区域人员撤离到该区域以外后应清点人数,并进行登记。

事故波及区域边界应有明显警戒标志。

(三)受影响区域。

受影响区域是指事故波及区外可能受影响的区域,该区可能有从中心区和波及区扩散的小剂量危险化学品危害。

该区救援工作重点放在及时指导群众进行防护,对群众进行有关知识的宣传,稳定群众的思想情绪,做基本应急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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