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实务企业会计分录第三章.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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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实务企业会计分录第三章
一、短期借款
短期借款是指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下(含1年)的各种款项。
短期借款一般是企业为了满足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的资金或者是为了抵偿某项债务而借入的。
Notice:
短期借款的债权人不仅是银行,还包括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
基本账务处理:
1.借入时:
借:
银行存款
贷:
短期借款
2.计提利息时:
借:
财务费用
贷:
应付利息
3.归还本息时:
借:
短期借款
应付利息/财务费用
贷:
银行存款
二、应付票据
应付票据是指企业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供应等而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包括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
2.应付票据的账务处理
(1)赊购形成应付票据时:
借:
原材料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
应付票据
(2)偿还应付票据时:
借:
应付票据
贷:
银行存款
(3)如果是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无力偿还款项时:
借:
应付票据
贷:
应付账款
(4)如果是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无力偿还款项时,应将应付票据转入短期借款:
借:
应付票据
贷:
短期借款
Notice1:
带息票据计提利息的会计处理为:
借:
财务费用
贷:
应付票据
三、应付账款
应付账款是指企业因购买材料、商品或接受劳务供应等经营活动而应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
Notice:
应付账款一般按应付金额入账,而不按到期应付金额的现值入账。
如果购入的资产在形成一笔应付账款时是带有现金折扣条件的,应付账款入账金额的确定应按发票上记载的应付金额的总值确定,也就是按照扣除现金折扣[前]的应付账款总额入账。
基本账务处理:
1.发生赊购业务时:
借:
原材料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
应付账款
2.偿还时:
借:
应付账款
贷:
银行存款
应付票据(开出商业汇票抵付)
3.确实无法偿付或无需支付时:
借:
应付账款
贷:
营业外收入
4.附有现金折扣条件的应付账款偿还时:
借:
应付账款
贷:
银行存款(实际偿还的金额)
财务费用(享有的现金折扣)
5.实务中,企业外购电力、燃气等动力一般通过“应付账款”科目核算,即在每月支付时先做暂付款处理。
借:
应付账款
贷:
银行存款等
月末按用途分配:
借:
生产成本
制造费用
管理费用等
贷:
应付账款
四、预收账款
预收账款是指企业按照合同规定向购货单位预收的款项。
与应付账款不同,预收账款所形成的负债不是以货币清偿,而是以货物清偿。
销货业务:
应收账款、预收账款
购货业务:
应付账款、预付账款
基本账务处理:
1.取得预收款时:
借:
银行存款
贷:
预收账款
2.实现销售时:
借:
预收账款
贷:
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收到购货单位补付的款项时:
借:
银行存款
贷:
预收账款
4.向购货单位退回其多付的款项时:
借:
预收账款
贷:
银行存款
Notice:
企业预收货款业务不多时,可以不单独设置“预收账款”科目,直接将预收的款项记入“应收账款”科目的贷方。
总结比较:
应付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账款、预收账款
(1)“应付账款”账户(负债类账户:
债务)
用以核算企业因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等经营活动应支付的款项。
期末余额:
一般在贷方,反映企业期末尚未支付的应付账款余额;如果在借方,反映企业期末预付账款余额。
该账户可按债权人进行明细核算。
(2)“预付账款”账户(资产类账户:
债权)
用以核算企业按照合同规定预付的款项。
预付款项情况不多的,也可以不设置该账户,将预付的款项直接记入“应付账款”账户。
期末余额在借方,反映企业预付的款项;期末余额在贷方,反映企业尚需补付的款项。
该账户可按供货单位进行明细核算。
总结:
应付账款:
借方余额表示一项债权,贷方余额表示一项债务
预付账款:
借方余额表示一项债权,贷方余额表示一项债务
应付账款是负债类账户,借方表示减少,贷方表示增加
预付账款是资产类账户,借方表示增加,贷方表示减少
期末在资产负债表列报时:
应付账款报表项目=应付账款明细账贷方余额+预付账款明细账贷方余额
预付账款报表项目=应付账款明细账借方余额+预付账款明细账借方余额
(3)“应收账款”账户(资产类账户)
用以核算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应收取的款项。
Notice1:
借方登记由于销售商品以及提供劳务等发生的应收账款,包括应收取的价款、税款和代垫款等;贷方登记已经收回的应收账款。
Notice2:
期末余额通常在借方,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如果在贷方,反映企业预收的账款。
该账户应按不同的债务人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4)“预收账款”账户(负债类账户)
用以核算企业按照合同规定预收的款项。
贷方:
登记企业向购货单位预收的款项等;借方:
登记销售实现时按实现的收入转销的预收款项;期末余额:
在贷方,反映企业预收的款项;期末余额:
在借方,反映企业已转销但尚未收取的款项。
账户可按购货单位进行明细核算。
预收账款情况不多的,也可以不设置本账户,将预收的款项直接记入“应收账款”账户。
总结:
应收账款:
借方余额表示一项债权,贷方余额表示一项债务
预收账款:
借方余额表示一项债权,贷方余额表示一项债务
应收账款是资产类账户,借方表示增加,贷方表示减少
预收账款是负债类账户,借方表示减少,贷方表示增加
所以在资产负债表列报时:
应收账款报表项目=应收账款明细账借方余额+预收账款明细账借方余额
预收账款报表项目=应收账款明细账贷方余额+预收账款明细账贷方余额
五、应付利息和应付股利
(一)应付利息
应付利息是指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应支付的利息,包括短期借款、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企业债券等应支付的利息。
基本账务处理:
1.计提时:
借:
财务费用、研发支出、在建工程等
贷:
应付利息
2.实际支付时:
借:
应付利息
贷:
银行存款等
(二)应付股利
应付股利是指企业根据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审议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确定分配给投资者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Notice:
企业董事会或类似机构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中拟分配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不需要进行账务处理,但应在附注中披露。
企业根据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审议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按应支付给投资者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做如下处理:
借:
利润分配—应付现金股利或利润
贷:
应付股利
实际支付现金股利或利润时:
借:
应付股利
贷:
银行存款等
(三)宣告分配股票股利不做账务处理
(四)实际发放股票股利时再做账务处理:
借:
利润分配--转作股本(或资本)的普通股股利
贷:
股本(或实收资本)
六、其他应付款
其他应付款是指企业除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预收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应付股利等经营活动以外的其他各项应付、暂收款项,如应付经营租赁固定资产租金、租入包装物租金、存入保证金等。
基本账务处理:
发生时:
借:
管理费用等
贷:
其他应付款
支付或退回时:
借:
其他应付款
贷:
银行存款等
七、应付职工薪酬
企业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应付职工薪酬的计提、结算、使用等情况。
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应当按照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带薪缺勤、利润分享计划、设定提存计划、设定受益计划义务、辞退福利等科目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1.职工薪酬确认的原则
企业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分别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基本账务处理:
借:
生产成本(生产车间生产工人薪酬)
制造费用(生产车间管理人员薪酬)
管理费用(行政人员薪酬)
销售费用(销售人员薪酬)
研发支出(从事研发活动人员薪酬)
在建工程等(从事工程建设人员薪酬)
贷:
应付职工薪酬
2.非货币性职工薪酬
①企业以其自产产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发放给职工的,应当根据受益对象,按照该产品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
计提时:
借:
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
贷:
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发放时:
借:
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贷:
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结转成本:
借:
主营业务成本
存货跌价准备
贷:
库存商品
Notice:
企业以外购的商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提供给职工的,应当按照该商品的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确定职工薪酬的金额,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外购商品时:
借:
库存商品(含增值税)
贷:
银行存款等
发放时:
借:
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贷:
库存商品(含增值税)
同时:
借:
管理费用等
贷:
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Notice:
外购商品用于职工福利根据相关税法规定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所以应将其计入商品成本中。
②企业将拥有的房屋等资产无偿提供给职工使用的,应当根据受益对象,将该住房每期应计提的折旧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
租赁住房等资产供职工无偿使用的,应当根据受益对象,将每期应付的租金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
基本账务处理:
计提时:
借:
管理费用、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
贷:
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实际支付租金或计提折旧时:
借:
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贷:
银行存款
累计折旧
八、应交税费
企业根据税法规定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包括:
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印花税、耕地占用税等。
企业应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总括反映各种税费的应交、交纳等情况。
Notice:
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等,也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
借:
应付职工薪酬
贷: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由于交纳的印花税、耕地占用税等不需要预计应交的税金,所以不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
不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的有:
1.印花税
借:
税金及附加
贷:
银行存款
2.耕地占用税
借:
无形资产、开发支出等
贷:
银行存款
3.契税
借:
无形资产、固定资产等
贷:
银行存款
4.车辆购置税
借:
固定资产
贷:
银行存款
(一)一般纳税人: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账务处理
1.取得资产、接受应税劳务或应税行为
(1)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服务、取得无形资产或固定资产(动产),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记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
基本账务处理:
借:
材料采购
原材料
固定资产(动产)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
银行存款等
Notice:
①企业购入固定资产(动产)支付的增值税,记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在购置当期全部一次性扣除。
②对于购入的免税农产品可以按收购金额的一定比率(11%或13%)计算进项税额,并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如果购入的农产品是用于生产11%税率的次级产品,就应当按照11%的税率计算进项税额;如果购入的农产品是用于生产17%税率的次级产品,就应当按照13%的税率计算进项税额。
③企业购进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的运费按照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税额作为进项税额。
④属于购进货物时即能认定进项税额不能抵扣的,直接将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计入购入货物或接受劳务的成本。
(2)购进不动产或不动产在建工程按规定进项税额分年抵扣,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购入不动产,以及2016年5月1日后发生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按照有关规定自取得之日起分两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
基本会计处理:
购入时:
借:
工程物资、在建工程、固定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进项税额×60%】
——待抵扣进项税额【进项税额×40%】
贷:
银行存款等
第二年(第13个月)时:
借: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进项税额×40%】
贷:
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进项税额×40%】
(3)一般纳税人已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但尚未经税务机关认证的进项税额;一般纳税人已申请稽核但尚未取得稽核相符结果的海关缴款书进项税额。
基本账务处理:
借:
原材料等
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
贷:
应付账款等
经认证后准予抵扣时:
借: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
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
(4)进项税额转出。
企业购进的货物由于管理不善原因造成的非正常损失,以及将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改变用途(如用于简易计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其进项税额不能再抵扣,转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
Notice:
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丢失、霉烂变质,以及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货物或者不动产被依法没收、销毁、拆除的情形。
基本账务处理为:
借:
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
原材料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发生应税行为(销项税额)
(1)企业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时,按照不含税收入和增值税税率计算确认“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Notice:
发生销售退回的,应根据开具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会计上收入或利得确认时点先于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点的,应将相关销项税额计入“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科目,待实际发生纳税义务时再转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2)视同销售。
企业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无偿赠送他人等,税法上视为视同销售行为,计算确认增值税销项税额。
①集体福利
借:
应付职工薪酬
贷:
主营业务收入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
借:
主营业务成本等
贷:
库存商品
②对外投资
借:
长期股权投资等
贷:
主营业务收入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
借:
主营业务成本等
贷:
库存商品
③(以实物)支付(分配)股利
借:
应付股利
贷:
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
借:
主营业务成本
贷:
库存商品
④对外捐赠
借:
营业外支出
贷:
库存商品(成本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计税价或公允价或市场价×税率)
Notice:
如果企业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采用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先按公式“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还原为不含税销售额,再按不含税销售额计算销项税额。
3.交纳增值税。
企业当月交纳增值税,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科目核算。
(1)交纳当月应交增值税
基本账务处理:
借: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
银行存款
(2)交纳以前期间未交增值税
借: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
银行存款
4.月末转出多交增值税和未交增值税
月度终了,企业应当将当月应交未交或多交的增值税自“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转入“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
对于当月应交未交的增值税:
借: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对于当月多交的增值税:
借: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Notice:
(1)“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月末无贷方余额。
(2)“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月末借方余额代表留抵税额。
(3)“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贷方余额代表期末结转下期应交的增值税。
(4)“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借方余额代表多交增值税。
(二)小规模纳税人: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小规模纳税人实行简易办法征收,按照销售价款(不含税)的3%(或5%)的征税率征收。
小规模纳税人从一般纳税人处购买货物不得抵扣进项税,其销售的货物一般纳税人也不得抵扣进项税(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除外)。
销售货物(服务)时:
借:
银行存款等
贷:
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交纳增值税时:
借: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
银行存款
(三)差额征税的账务处理
(1)企业按规定相关成本费用允许扣减销售额的账务处理
发生费用支出时
借:
主营业务成本等
贷:
银行存款
根据增值税扣税凭证抵减销项税额时
借: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
贷:
主营业务成本等
(2)企业转让金融商品按规定以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
Notice:
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额的账务处理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初次购入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的账务处理
①购入时:
借:
固定资产(管理费用)
贷:
银行存款等
②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借: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贷:
管理费用
Notice:
小微企业在取得销售收入时,应当按照税法的规定计算应交增值税,并确认为应交税费,在达到增值税制度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条件时,将有关应交增值税转入当期损益。
(四)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的账务处理
消费税是指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按其流转额交纳的一种税。
Notice1:
消费税是在销售收入中包含的税款,所以称为“价内税”,价内税的特点是会影响企业当期的损益。
Notice2:
消费税是价内税;征收方法有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两种;从价定率征收的消费税,按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乘以消费税税率。
应交消费税的账务处理
企业应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消费税”明细科目,核算应交消费税的发生、交纳情况。
该科目贷方登记应交纳的消费税,借方登记已交纳的消费税;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交纳的消费税,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多交纳的消费税。
1.销售应税消费品
企业将生产的应税消费品直接对外销售的,其应交纳的消费税,通过“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
基本账务处理:
借:
税金及附加
贷: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2.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
(1)企业将生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在建工程等非生产机构时,按规定应交纳的消费税的账务处理:
借:
在建工程”等科目,
贷: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2)将自产应税消费品用于对外投资、分配给职工等的账务处理
借:
税金及附加
贷: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1)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在会计处理时,需要交纳消费税的委托加工物资,于委托方提货时,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税款。
受托方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
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贷: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2)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委托方应将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按规定准予抵扣的,委托方应按已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待用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生产出应纳消费税产品销售时,再交纳消费税。
4.进口应税消费品
企业进口应税物资在进口环节应交纳的消费税,计入该项物资的成本。
五、其他应交税费
1.应交资源税
对外销售应税产品应交的资源税应记入“税金及附加”科目,自产自用的应税产品应交纳的资源税应记入“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科目。
基本账务处理:
借:
税金及附加
生产成本
制造费用等
贷:
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
2.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纳税额=(实际缴纳增值税+实际缴纳消费税)×适用税率
基本账务处理:
计提时:
借:
税金及附加等
贷:
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缴纳时:
借:
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贷:
银行存款
3.应交教育费附加
应纳税额=(实际缴纳增值税+实际缴纳消费税)×适用征收率
基本账务处理:
计提时:
借:
税金及附加等
贷:
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缴纳时:
借:
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贷:
银行存款
4.应交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按照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征收,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核算。
企业转让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一并在“固定资产”科目核算的,转让时应交的土地增值税,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土地使用权在“无形资产”科目核算的,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应交的土地增值税,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同时冲销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将其差额,计入营业外收支。
Notice:
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销售房地产应交纳的土地增值税。
借:
税金及附加
贷:
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5.应交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和矿产资源补偿费
企业应交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矿产资源补偿费记入“税金及附加”科目。
借:
税金及附加
贷:
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和矿产资源补偿费
6.应交个人所得税
企业按规定计算的代扣代缴的职工个人所得税,记入“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基本账务处理:
代扣个人所得税时:
借:
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奖金、补贴、津贴等
贷: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企业交纳个人所得税时:
借: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
银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