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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网站建设资料.docx

图书馆网站建设资料

天门职业学院图书馆网站建设资料

一、网站首页

1.新闻通告

⑴图书馆组织师生参加由湖北省职教院校图书馆协作委员会主办、北京超星数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承办的“超星杯”移动阅读大赛。

本次大赛,图书馆除组织了近百名学生在电子阅览室分赛场进行现场答题外,还发动全院师生参与答题。

通过本次活动,进一步提升了我院师生移动阅读的能力。

首次参加了湖北省高职院校“超星杯”移动阅读大赛,学校荣获团体三等奖,14级高职护理2班刘莹同学获得个人优秀奖、雷孟君获得指导老师奖。

⑵图书馆实现免费无线Wifi全覆盖

⑶书香校园之好书推荐展示

⑷图书馆购置绿色植物装点馆舍

⑸图书馆5月10日下午特邀请北京超星数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熊宇专家,为我校师生开展了“读秀学术搜索”、“移动图书馆”等数字资源平台专场培训讲座,全体师生近200人参加了此次培训活动,并在专家讲授后,积极向专家提问交流,熊经理现场发放u盘、自拍神奇等纪念品,全体师生对此次培训活动效果很满意,让老师、学生全面感受图书馆服务的全面及创新,获取更多知识与资源,提高个人检索素养,培训活动圆满成功。

⑹天门职业学院校园读书节征文大赛活动方案

⑺2016年“4.23世界读书日”暨天门职业学院第一届读书节活动实施方案。

4月23日,在我校C栋大厅报告厅隆重召开了第一届大学生读书节活动开幕式,结合“世界读书日”倡导全校师生爱读书、好读书、读好书,会上学校院长熊安锋致开幕辞并赠书,教师代表王娇丽和两名学生代表发言,活动开幕。

⑻关于开展湖北省高职院校“超星杯”移动阅读大赛的通知

⑼开展了“大学生读书现状”问卷调查,发放问卷调查300份,收回281份,从同学们问卷调查的反馈情况来看,较为满意,但是学生普遍反映在平时的空余时间里选择阅读比较少等等,这说明今后我们要经常性地开展读书活动,让读书真正成为一种习惯。

⑽“超星杯”移动阅读大赛成绩公示

⑾名师讲座

⑿天门职业学院“第一届读书节”活动总结

⒀关于歌德电子书借阅机使用的通知

⒁天门职业学院大学生读书情况调查问卷

二、本馆概况

1.本馆简介

图书馆座落在驰名中外的茶圣(陆羽)故里,武汉城市圈著名历史文化名城,已有近60年的办馆历史,悠久的历史孕育了浓郁的图书馆文化。

我校图书馆自天门职业学院成立后,先后搬迁整理4次,现与实训大楼合署办公,图书馆、阅览室设置在一楼。

学校具有图书藏书、借阅、电子阅览于一体的图书馆。

有着宽敞明亮、整洁幽雅的借阅环境;有着现代化的计算机管理方式。

图书馆馆藏总量15.5万册,其中纸质图书近15万册,电子资源5000册,涵盖我院开设的所有专业,生均馆藏量31.25册。

常年订购各级各类期刊报纸200多种。

图书馆向读者提供的服务主要有:

纸质期刊报纸在馆阅览(一楼通透阅览室)、纸质图书借阅(一楼通透阅览室)、电子资源阅览和下载(A栋一楼大厅和一楼电子阅览室和通过校园网任何一台计算机访问)以及网上服务等,图书馆还开展了读者教育培训、文献传递、参考咨询等个性化特色服务。

图书馆坚持“读者至上,服务育人”的宗旨,以“个性化,人性化”为导向,以人为本,开展创新,以舒适静雅的环境,科学规范的管理为我院读者提供专业周到的服务。

欢迎访问图书馆网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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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层配置

楼层配置

一楼东:

通透阅览室、采编部、办公室、流通书库、典藏阅览室、

一楼西:

新书书库、电子阅览室、过刊书库

主要服务库室介绍

通透阅览室:

位于图书馆一楼东。

主要提供现刊(杂志、报纸)的阅览服务,不外借。

流通书库:

位于图书馆一楼东。

主要提供纸质图书的借还、阅览服务,以及图书馆借阅证的挂失和补办登记。

新书书库:

位于图书馆一楼西。

主要提供新购纸质图书借还、在馆阅览服务。

采编部:

位于图书馆一楼东。

负责新生图书借阅证的办理、新书编目等工作。

电子阅览室:

位于图书馆一楼西。

主要提供互联网服务、电子资源的在线阅览和下载服务。

3.机构设置

隶属教务处管理,下设图书馆办公室,涵盖整个图书馆工作。

一楼东:

通透阅览室、采编部、办公室、流通书库、典藏阅览室、

一楼西:

新书书库、电子阅览室、过刊书库

4.管理制度

⑴《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

教高[2015]14号,2015年12月23日印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高等学校图书馆的建设和发展,指导和规范高等学校图书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相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高等学校图书馆(以下简称“图书馆”)是学校的文献信息资源中心,是为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服务的学术性机构,是学校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校园文化和社会文化建设的重要基地。

图书馆的建设和发展应与学校的建设和发展相适应,其水平是学校总体水平的重要标志。

第三条图书馆的主要职能是教育职能和信息服务职能。

图书馆应充分发挥在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中的作用。

第四条图书馆的主要任务是:

(一)建设全校的文献信息资源体系,为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提供文献信息保障;

(二)建立健全全校的文献信息服务体系,方便全校师生获取各类信息;

(三)不断拓展和深化服务,积极参与学校人才培养、信息化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

(四)积极参与各种资源共建共享,发挥信息资源优势和专业服务优势,为社会服务。

第二章体制和机构

第五条高等学校应由一名校级领导分管图书馆工作。

图书馆在学校授权范围内实行馆长负责制。

学校在重大建设和发展事项的决策过程中,对于涉及文献信息保障方面的工作,应吸收图书馆馆长参与或听取其意见。

第六条高等学校应根据图书馆实际工作需要设置图书馆内部组织机构和岗位,明确各组织机构和岗位的职责。

第七条高等学校可根据学校校区分布或学科分布设立相应的总图书馆、校区分馆、学科分馆和院(系、所)分馆(资料室),分馆(资料室)受总图书馆领导或业务指导,面向全校开放。

第八条高等学校可根据需要设立图书馆工作委员会,作为全校图书馆工作的咨询和协调机构。

图书馆工作委员会由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师和学生代表组成。

学校主管图书馆工作的校领导担任主任委员,图书馆馆长担任副主任委员。

图书馆工作委员会应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图书馆工作报告,讨论全校文献信息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反映师生的意见和要求,向学校和图书馆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第三章工作人员

第九条图书馆工作人员应恪守职业道德,遵守行业规范,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第十条图书馆设馆长一名、副馆长若干名。

图书馆馆长应设置为专业技术岗位,原则上应由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担任,并应保持适当的稳定性。

馆长主持全馆工作,组织制订和贯彻实施图书馆发展规划、规章制度、工作计划、队伍建设方案及经费预算。

副馆长协助馆长负责或分管相应工作。

第十一条高等学校应根据发展目标、师生规模和图书馆的工作任务,确定图书馆工作人员编制。

图书馆馆员包括专业馆员和辅助馆员,专业馆员的数量应不低于馆员总数的50%。

专业馆员一般应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层次学历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经过图书馆学专业教育或系统培训。

辅助馆员一般应具有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层次学历,具体聘用条件根据工作岗位的要求和学校的人事管理制度确定。

第十二条高等学校新聘用图书馆工作人员,按照规定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按照规定执行。

图书馆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和岗位聘任制,享受相应待遇。

第十三条高等学校应将图书馆专业馆员培养纳入学校的人才培养计划,重视培养高层次的专家和学术带头人。

鼓励图书馆工作人员通过在职学习和进修,提高知识水平和业务技能。

第十四条高等学校对于在图书馆从事特种工作的人员,按国家规定给予相应的劳保待遇。

第十五条高等学校应根据图书馆工作特点,制定考核办法,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调整工作人员岗位、工资以及续订聘用合同等依据。

第四章经费、馆舍、设备

第十六条高等学校应保证图书馆正常运行和持续发展所必需的经费和物质条件。

图书馆应注重办馆效益,科学合理地使用经费。

高等学校应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依法积极向图书馆进行捐赠和资助。

第十七条高等学校要把图书馆的经费列入学校预算,并根据发展需要逐年增加。

图书馆的经费包括文献信息资源购置费、运行费和专项建设费。

运行费主要包括设备设施维护费、办公费等。

第十八条图书馆的文献信息资源购置费应与学校教学和科学研究的需要相适应,馆藏文献信息资源总量和纸质文献信息资源的年购置量应不低于国家有关规定。

全校文献信息资源购置费应由图书馆统筹协调、合理使用。

第十九条高等学校应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建造独立专用的图书馆馆舍。

馆舍应充分考虑学校发展规模,适应现代化管理的需要,满足图书馆的功能需求,节能环保,并具有空间调整的灵活性。

馆舍建筑面积和馆内各类用房面积须达到国家规定的校舍规划面积定额标准。

第二十条高等学校应有计划地为图书馆配备服务和办公所需的各种家具、设备和用品,重视自动化、网络化、数字化等现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第二十一条高等学校应做好图书馆馆舍、设备的维护维修,根据需要持续改善图书馆的服务设施,重视图书馆内外环境的美化绿化,落实防火、防水、防潮、防虫等防护措施。

第五章文献信息资源建设

第二十二条图书馆应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学科建设的需要,以及馆藏基础和资源共建共享的要求,制订文献信息资源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

第二十三条图书馆在文献信息资源建设中应统筹纸质资源、数字资源和其他载体资源;保持重要文献、特色资源的完整性与连续性;注重收藏本校以及与本校有关的各类型载体的教学、科研资料与成果;寻访和接受社会捐赠;形成具有本校特色的文献信息资源体系。

第二十四条图书馆应积极参与国内外文献信息资源建设的馆际协作,实现资源共建共享。

第二十五条图书馆应根据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标准规范,对采集的信息资源进行科学的加工整序,建立完善的信息检索系统。

第二十六条图书馆应合理组织馆藏纸质资源,便于用户获取和利用;应加强文献保护与修复,保证文献资源的长期使用。

第二十七条图书馆应注重建设数字信息资源管理和服务系统,参与校园信息化建设和学校学术资源的数字化工作,建立数字信息资源的长期保存机制,保障信息安全。

第六章服务

第二十八条图书馆应坚持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保护用户合法、平等地利用图书馆的权利,健全服务体系,创新服务模式,提高服务效益和用户满意度。

第二十九条图书馆在学校教学时间内开馆每周应不低于90小时,假期也应有必要的开放时间,有条件的学校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全天开放;网上资源的服务应做到全天24小时开放。

第三十条图书馆应不断提高文献服务水平,采用现代化技术改进服务方式,优化服务空间,注重用户体验,提高馆藏利用率和服务效率。

图书馆应积极拓展信息服务领域,提供数字信息服务,嵌入教学和科研过程,开展学科化服务,根据需求积极探索开展新服务。

第三十一条图书馆应全面参与学校人才培养工作,充分发挥第二课堂的作用,采取多种形式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图书馆应重视开展信息素质教育,采用现代教育技术,加强信息素质课程体系建设,完善和创新新生培训、专题讲座的形式和内容。

第三十二条图书馆应积极参与校园文化建设,积极采用新媒体,开展阅读推广等文化活动。

第三十三条图书馆应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引导用户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共道德,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爱护馆藏文献及设施设备,维护网络信息安全。

第三十四条图书馆应为学生提供社会实践的条件,设置学生参与图书馆管理与服务的岗位,支持与图书馆有关的学生社团和志愿者的活动。

第三十五条图书馆应通过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等,为残障人士等特殊用户利用图书馆提供便利。

第三十六条图书馆应加强各馆之间以及与其他类型图书馆之间的协作,开展馆际互借和文献传递、联合参考咨询等共享服务。

第三十七条图书馆应在保证校内服务和正常工作秩序的前提下,发挥资源和专业服务的优势,开展面向社会用户的服务。

第七章管理

第三十八条高等学校应秉持改革与创新的理念,确定图书馆办馆宗旨。

图书馆应根据学校发展目标制订图书馆发展规划,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第三十九条高等学校应推动图书馆严格遵循相关的专业标准,不断完善业务规范和考核办法,改进和优化业务管理。

第四十条高等学校应支持图书馆有计划地开展学术研究,组织和参与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发表研究成果。

支持图书馆积极参加专业学术团体,按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加入国际学术组织。

图书馆应鼓励馆员申报各级各类科研项目,有条件的可根据需要自行设立科研课题。

第四十一条图书馆应注重统计工作,如实填报各类统计数据,做好统计数据的保存和分析。

第四十二条图书馆应建立文书和档案管理制度,制订管理规范,妥善收集、整理和保存文书档案资料。

第四十三条图书馆应重视馆藏文献等资产的管理,建立完整的资产账目和管理制度。

第四十四条高等学校应重视图书馆公共安全管理,采取多种防护措施,制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保护人身安全。

第四十五条高等学校应鼓励图书馆积极开展业务评估评价活动,不断提高办馆效益和水平。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六条本规程适用于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各高等学校可依据本规程并结合学校的办学层次、学校性质、学科特点、学校规模、所在地区等具体因素,制订本校图书馆的工作规定和实施细则。

第四十七条教育部高等学校图书情报工作指导性专家组织可根据本规程制订各类型高等学校图书馆的建设与服务方面具体规定,指导各类型高等学校图书馆的发展和评估评价工作。

第四十八条本规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修订)》(教高〔2002〕3号)同时废止。

⑵天门职业学院图书馆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

一、机构组成

根据国家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第二章第九条规定,成立天门职业学院图书馆工作委员会,作为学院文献信息工作的咨询和协调机构。

图书馆工作委员会的成员由馆长及各院、系(部)、处推荐,提请院长聘请组成。

图书馆工作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分管图书馆的院长担任,副主任一名,由图书馆馆长担任,委员若干名。

二、职责

图书馆工作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每学年二次),听取图书馆长的工作报告,审查图书馆的年度计划和经费的预、结算,讨论图书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反映师生的意见和要求,并向院领导提出改进图书馆工作的建议。

三、委员权利和义务

(一)图书馆工作委员会成员享有以下权利:

1.对图书馆的各项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

2.听取并审议图书馆年度工作报告。

(二)义务

1.积极参与图书馆建设,就图书馆的经费、人才、制度和工作计划提出建议性意见。

2.接受图书馆委托,选择有关专业的书刊和资料,撰写书评等。

3.帮助图书馆解决有关专业疑难问题,进行有关专业问题的咨询。

4.反映读者对图书馆的要求和建议,帮助图书馆改进各项服务工作。

⑶《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第四版]简介

所有纸质图书均按《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第四版]进行分类,并依《中图法》分类体系从左到右排架,并在书架一侧进行标识提示,方便读者按学科大类查找。

中图法基本大类:

*A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

*B哲学、宗教

*C社会科学总论

*D政治、法律

*E军事

*F经济

*G文化、科学、教育、体育

*H语言文字

*I文学

*J艺术

*K历史、地理

*N自然科学总论

*O数理科学和化学

*P天文学、地球科学

*Q生物科学

*R医药、卫生

*S农业科学

*T工业技术

*U交通运输

*V航空航天

*X环境科学、安全科学

*Z综合性图书

⑷图书馆职责范围

图书馆职责范围:

图书馆是学校图书文献情报中心,是搜集、保存、整理、利用书刊资料,为教学和科研服务的学术性机构,是教学和科研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1.根据学校教学、科研、专业建设和培养学生综合素质的需要,开展国内外图书、期刊、资料等的采集、分类、编目、流通、阅览和管理等工作。

2.配合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令、法则,举办书刊展览,组织报告会、座谈会,开展多种形式的读者活动和服务活动。

3.开展参考咨询和情报服务工作,进行定题服务,回溯检索,情报分析,编制各种专题书目文摘和推荐书目。

4.加强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学习,建设一支思想道德好、业务能力强、服务质量高,具有敬业精神的图书馆专业队伍,形成合理的人员结构。

5.保持馆内书刊陈放整齐有序、清洁卫生、通风明亮,注意防火防盗。

6.开展馆际协作,进行馆际互借和业务交流,参加图书馆学会及其他有关机构的学术活动,促进信息资源共享。

⑸馆长岗位职责

馆长岗位职责:

1.在教学副院长的领导下主持图书馆工作,负责检查,考核本馆人员岗位职责的执行情况。

2.负责制定图书馆远景规划、工作计划、经费预算及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贯彻实施,做好工作总结。

3.负责本馆人员政治、业务学习,组织培训和考核,提出晋职建议。

4.负责搞好藏书建设,使馆藏书刊资料具有专业特色,满足教学需要。

5.负责组织借阅服务和情报服务工作,及时掌握购书、图书编目、新书上架、借阅情况,充分发挥图书资料的使用效能。

6.加强全馆现代化建设,采用科学管理方法,实现业务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

7.充分发挥图书馆优势,配合有关部门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

8.负责全馆的清洁,安全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⑹图书馆工作人员守则

图书馆工作人员守则: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的劳动者,严以律己,为人师表,管理育人。

2.不断提高业务能力,虚心听取读者意见,提高服务质量,全心全意为读者服务,为教学、科研服务。

3.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发扬团结互助的精神,为本馆的建设和图书馆事业作出最大的努力。

4.对读者热情服务,诚恳、谦虚、文明礼貌,了解读者,帮助读者利用图书馆,尽力满足读者的要求。

5.热爱本职工作,努力学习,敢于创新,总结经验,在工作上做出成绩。

6.工作服从分配,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不做和工作无关的事情,保持馆内安静和清洁卫生,为读者创造良好的阅读环境。

⑺采编员岗位职责

采编员岗位职责:

1.根据学校专业设置及教学科研的需要,注意收集和了解出版发行信息,及时地对口地采购各类图书资料,不断提高藏书质量,丰富藏书内容。

2.负责图书资料的验收、盖章、打号、登记、报帐、查价、统计、财产帐目管理及上报工作。

3.制定购书经费预算计划;按照国家著录标准,有系统地编制、组织、整理各类图书目录体系,及时分发新书目录至教学各部门,征求意见,报馆长审查送订。

4.新书到馆后,应依据编目细则科学地、准确地进行分类、编目、加工处理,及时进库。

5.做好到馆新书的宣传报导工作,协同书库管理员做好图书剔旧、注销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⑻流通员岗位职责

流通管理员岗位职责:

1.负责全校教职工生的图书借阅工作。

2.负责全馆藏书的调配,回收工作。

3.负责办理借书证、图书赔偿、毕业生离校手续等业务,处理日常借阅中的有关事宜。

4.负责藏书的排架、保管、修补、剔除、处理和注销工作。

归还图书第二天上架,新进图书一周内上架,乱架率不超过5%。

5.做好书库的卫生和安全工作。

保持室内清洁,每周打扫一遍书库。

6.负责典藏目录,读者目录的组织、排检和整理,做好读者阅读指导、咨询与推荐工作。

7、做好读者借阅统计与上报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⑼阅览室管理员岗位职责

阅览室管理员岗位职责:

1.负责阅览室、自习室的读者阅览管理工作,保持室内肃静、整洁,保证按时开放。

2.负责报刊杂志的选订、补缺、收发、登记、上架、阅览、借还、装订、库存及保管工作。

3.负责经典、工具书入库、借阅、查询及保管工作,对专业技术资料进行收集、整理、保管、借阅,开展资料情报服务,为学生课程设计、毕业设计提供资料。

4.负责各类杂志、报纸、专业参考书、经典书、工具书管理,对师生实行开架借阅。

5.新到报纸于当日上架,新到杂志于次日上架,过年报纸、杂志于次年上半年装订成册,并分类编目交过刊室。

6.做好本室的安全工作,保持室内清洁,每天打扫一次卫生,开架书刊乱架率不超过15%。

7.做好读者咨询服务工作,做好日常阅览人数统计,分析阅览情况,定期报送馆长。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⑽读者入馆须知

读者入馆须知:

读者凭本人借书卡入馆。

1.严禁在馆内吸烟,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进馆。

2.注意仪表,衣着整洁。

衣衫不整者谢绝入馆。

3.保持馆内清洁卫生,勿在馆内进餐。

严禁随地吐痰,乱丢果壳纸屑等。

4.保持馆内安静,勿大声喧哗。

5.文明阅览,禁止占座行为。

6.自觉爱护公物,不得涂写、撕毁、私藏书刊资料。

7.请保管好个人财物,离馆时务必将个人物品带走,丢失责任自负。

8.主动办理外借手续,如触发门禁系统报警,请配合工作人员核查。

9.自觉遵守和维护公共秩序,违反上述规定者,将予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报学校有关部门处理。

10.保证图书馆安全通道顺畅,遇到紧急情况时,请从最近的安全出口有序地疏散、撤离。

⑾图书借阅制度

图书借阅制度:

1.报刊阅览。

报刊阅览室布置在一楼。

2.图书借阅。

图书借阅室布置在一楼。

3.请新生本人持学生证和身份证,到图书馆办理。

如果丢失借书卡,应立即到图书馆申请注销借书证号,避免拾卡人持卡借书。

补办借书卡后,可重新开通借阅功能。

4.图书、报刊阅读后,须归还原处。

5.借书证号只限本人使用,不得借给他人,如因转借,发生图书丢失、损坏,由借书证号主人承担责任。

6.学生读者本馆限借2册,图书借阅期限为30天。

若读者需要继续借阅,在期限内,到馆办理续借手续。

超期不还,按每天每册0.20元标准收超期金,每册超期金上限为20元。

7.图书严重损坏或丢失,读者应购买相同版本的图书赔偿,如无法购买相同版本的图书,按图书馆的规定赔款。

⑿图书赔偿制度

图书赔偿制度:

图书馆藏书是学校的宝贵财富,师生员工的精神食粮,是从事教学、科研和生产的一种知识传播工具。

读者必须爱护所借图书资料,妥善保管,不得圈点、批注、污损、撕页和丢失,如发现上述情况,按下列规定赔偿。

(一)读者损坏、丢失所借书刊,应以相同版本的新书赔偿。

(二)如无法赔偿原样图书时,视馆藏情况、流通情况和具体情节,按原价的2-6倍赔偿。

1.一般书刊按原价2-3倍赔偿。

2.教学、科研使用价值较大的图书按原价的4倍赔偿。

3.流通量大,短期不会重版的书刊或孤本书刊按原价3-5倍赔偿。

4.成套图书丢失其中一本,则按整套价格赔偿,其余各册不退还给读者。

5.丢失内部资料、工具书、珍贵图书按原价6倍以上赔偿。

(三)遗失的书刊经赔偿之后,如在3日内找到原书时,而原书又未损坏,可持原书和赔偿收据,退还赔款。

(四)读者借阅的书刊如果损坏,但没有损坏其内容的,应酌情处理。

1.轻微的划线,应给予批评,并令其作出书面检查。

2.污损较严重时,除收回原书刊外,按原价50%赔偿。

3.严重污损时,除收回原书刊外,按原价赠偿。

4.如发现撕页、损坏吃内容的,则按丢失书刊处理。

(五)书刊是学院的公共财产,为全校师生共同所有,大家应遵守社会公德,爱护书籍。

若发现偷书现象,按书价格10倍罚款,并通报批评。

⒀阅览室阅览规则

阅览室阅览规则:

1.阅览室所陈列的各种图书、报纸、杂志,供本校师生在室内阅览。

2.读者一律凭本人阅览证入室,入室时,只准带笔记本,不得自带书刊、书包等物。

3.室内陈列之书刊,读者可自行取阅,每次限取一本,阅后须归还原处,不得乱插乱放,更不得私自携出室外,违者将按章处理。

4.室内陈列之书刊,一般不外借,根据教学和办刊需要,有些书刊需要室外复印,须经本室管理人员同意后方能办理借阅手续,但借期不得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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