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实施细则14 P.docx

上传人:b****0 文档编号:17299442 上传时间:2023-07-23 格式:DOCX 页数:17 大小:77.29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实施细则14 P.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7页
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实施细则14 P.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7页
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实施细则14 P.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7页
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实施细则14 P.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7页
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实施细则14 P.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7页
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实施细则14 P.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17页
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实施细则14 P.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17页
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实施细则14 P.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17页
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实施细则14 P.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17页
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实施细则14 P.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17页
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实施细则14 P.docx_第11页
第11页 / 共17页
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实施细则14 P.docx_第12页
第12页 / 共17页
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实施细则14 P.docx_第13页
第13页 / 共17页
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实施细则14 P.docx_第14页
第14页 / 共17页
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实施细则14 P.docx_第15页
第15页 / 共17页
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实施细则14 P.docx_第16页
第16页 / 共17页
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实施细则14 P.docx_第17页
第17页 / 共17页
亲,该文档总共17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实施细则14 P.docx

《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实施细则14 P.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实施细则14 P.docx(17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实施细则14 P.docx

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实施细则14P

 

一、建筑节能工程概况

1、工程位于: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软件园二期H-1地块

2、工程名称: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3、建筑面积:

42365.6㎡

4、结构形式:

框架结构

5、建筑高度:

B1层4.7m,B2层3.9m;F1层4.5m,F2-5层4.2m

6、建设单位: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7、设计单位:

清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8、施工单位:

北京建工第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9、监理单位:

北京华城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10、节能设计方法:

性能性指标

二、建筑节能监理工作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

4、《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3号);

5、《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6、《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

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8、《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144-2004;

9、《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1993;

10、《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

11、《住宅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DGJ08-113-2005;

12、设计图纸、设计变更、已批准的监理规划。

三、建筑节能方面有关规定

1、不得擅自修改建筑节能施工图设计文件。

若建筑节能施工图变更时必须由设计单位签发工程变更单,施工单位在施工时发生变动,也必须由设计单位确认。

当建筑设计修改涉及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时,必须将修改后的设计文件送原施工图审查机构重审。

2、不得使用不符合建筑节能性能要求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部位、采暖空调系统、照明设备等。

按照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采购的有关建筑材料和设备,建设单位应当保证其符合建筑节能指标。

3、建筑节能材料必须按规范规定要求进行复检,并要查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4、建筑节能工程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如无国家、行业标准规程依据的,应提供市级以上相关部门组织的技术鉴定(检验)证明,按规定应进行备案的同时应提供备案证明。

首次采用的施工工艺,施工单位应制订专门的施工技术方案,施工前应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建设、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单位技术负责人进行评价论证。

5、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前,对于大量采用相同构造、材料和施工工艺的部位和构造做法,应在现场采用相同材料和工艺制作样板墙(间)或样板构件,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有关各方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

6、项目监理机构必须严格审查建筑节能施工方案,及检查施工技术交底情况,检查建筑节能施工人员技术操作或上岗证。

7、监理在组织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时,应当同时验收建筑节能施工质量实施情况,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中,应当注明建筑节能标准的实施内容。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时,对采暖空调、通风、电气等系统,应当先进行调试。

8、项目监理机构在施工现场应备有建筑节能法律、法规、规范、规程,总监要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学习有关建筑节能的法律、法规、规范、规程等文件。

四、建筑节能工程专业特点

1、墙体主要保温材料是外墙240厚加气混凝土砌块、内墙空心连锁砌块、60mm岩棉保温板、10mm保温砂浆.

2、屋面主要保温材料为整体现浇发泡混凝土。

3、B1层顶板喷涂保温涂料;

 

五、分项工程划分

建筑节能工程为单位建筑工程的一个分部工程,按GB50411—2007要求,本工程节能分项工程划分见下表:

 

建筑节能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表

序号

分项工程

主要验收内容

1

墙体节能工程

主体结构基层;保温材料;饰面层等。

2

幕墙节能工程

主体结构基层;隔热材料;保温材料;幕墙玻璃;

3

门窗节能工程

门;窗;玻璃;。

4

屋面节能工程

基层;保温隔热层;保护层;防水层;面层等。

5

地面节能工程

基层;保温层;保护层;面层等。

6

通风空调节能工程

系统制式;冷热源,通风与空气设备;阀门与仪表;绝热材料;调试等。

7

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

低压配电电源;照明光源、灯具;附属装置;控制功能;调试等。

8

空调与采暖系统的冷热源和附属设备及管网节能工程

系统制式;冷热源设备;辅助设备;管网;阀

门与仪表;绝热、保温材料;调试等

9

监测与控制节能工程冷热源系统的监测控制系统;

空调水系统的监测控制系统;通风与空调系统的监测控制系统;监测与计量装置;供配电的监测控制系统;照明自动控制系统;综合控制系统等

 

六、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工作流程

审查总包、分包单位、建材生产厂家的生产许可、资质、备案等

审查建筑节能施工方案、技术交底情况理

立即退出施工现场

不合格

建筑节能材料进场验收

不得在工程上使用并退场理

合格

建筑节能材料按规定送检(见证取样)理

不合格

合格

施工阶段监理工作

检查建筑节能建材是否按设计文件规定的部位上使用

施工现场监督、巡视检查、旁站

1样板块试验总结、推广

2对基层进行质量验收

3是否按施工方案及规程施工

4施工质量有问题,要求立即整改,并签发通知单

 

符合建筑节能标准、

验收合格,可进入下一道工序,继续施工

规范和设计文件要求

 

六、建筑节能工程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1、建筑节能分项工程审查验收程序

2、外墙体(屋面)外保温系统工程控制方法

⑴屋面外保温工程基层处理施工要求

本工程屋面基层处理要求,清除表面杂物、表面平整。

(2)外墙基层面前的处理前按要求进行质量验收,在基层处理时,加气块外墙面、混凝土基层表面凹凸太多的部位,事先要进行剔平或用1:

3水泥砂浆补平。

(3)建筑节能工程质量检查主控项目的控制要求

1)本系统所使用的所有材料质量和技术性能均满足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相关要求,应检查出厂合格证和进行复检。

①建筑材料、(设备)报审工作流程

②建筑节能材料复检项目可参照下表:

建筑节能常用材料型式检验和抽(取)样复检项目

围护结构类型

材料类型

检测内容及项目

复检性能指标

监理工作与措施

建筑外墙

 

岩棉板

板材

尺寸(现场自检)、导热系数、

材料密度、压缩强度、阻燃性

尺寸检测项目,材料进场后由监理进场检查,并建立检查记录。

建筑外窗

 

建筑外窗

三性试验

雨水渗透性

门窗进场后,安装前由建设单位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随机抽检。

空气渗透性

风压变形

建筑外窗

窗体保温性能

传热系数

门窗制作安装前,由监理见证按要求制作样品窗试件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监督检测。

试件构造、所用玻璃、胶(密封条)应与工程所使用的相同。

剥离粘结性

三性试验

雨水渗透性

由监理见证,由幕墙施工单位按照检测机构单元体要求制作幕墙单元体检测。

试件构造、所用玻璃、胶(密封条)应与工程所使用的相同。

空气渗透性

风压变形

变形试验

平面层间变形

保温隔热性能

传热系数

隔热型材

拉伸、抗剪强度

通风空调

通风空调

风机盘管机组

供冷量、供热量、风量、出口静压、噪声及功率

由监理见证委托检测机构检验

安装前由建设单位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随机抽检。

橡塑保温绝热材料

导热系数、密度、吸水率

由监理见证委托检测机构检验

采用插针法,由监理检查,并建立检查记录。

③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现场抽样检测数量应符合以下规定:

a.建筑节能保温系统及围护结构完成后节能效果的检测数量:

按同构造保温施工面积每3万平方米为一个批次,不足3万平方米按一个批次抽样,且每5个单体工程不少于1个检验批。

b.固定锚栓(件)的抗拔强度抽样检测数量:

c.若外墙面砖粘贴强度抽样检测数量:

同类面砖墙体每500平方米取1组试样,每组3个,七层及以下的多层建筑每两个楼层不得少于1组,八层以上的高层建筑每三个楼层不得少于一组;不足500平方米同类面砖墙体取1组。

d.节能保温系统中的施工厚度抽样检测数量:

按保温施工面积每500平方米划分一个批次,不足500平方米的墙体立面也应划分为一个批次。

e.通风空调系统和风口风量平衡试验抽检数量:

按每类系统抽检系统总数的3%,且不少于1个系统。

④建筑节能工程施工现场质量抽样检测项目:

a.保温砂浆系统中的保温砂浆厚度;

b.外墙面砖粘贴强度检测;

c.通风空调系统和风口风量平衡试验检测;

d.当现场存在以下情况时应对完成后的建筑节能保温系统(墙体、屋面)进行现场保温系统传热系数、隔热性能的检测。

a)对保温施工质量有怀疑;

b)保温材料无相关产品认证手续,无验收标准;

c)保温材料无热工性能检验报告,保温体系材料无型式检验报告。

2)保温层与基层墙体以及各构造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无空鼓、裂缝。

七、建筑节能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1、施工前监理工作

⑴工程施工前,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人员熟悉设计文件、国家和本市有关建筑节能法规文件与本工程相关的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

⑵审查建筑节能设计图纸是否经过施工图设计审查单位审查合格。

未经审查或审查不符合强制性建筑节能标准的施工图不得使用。

⑶建筑节能设计交底、会审。

项目监理人员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建筑节能设计技术交底会,总监理工程师对建筑节能设计技术交底会议纪要进行签认。

并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或设计深度不够时,缺少细部节能材料施工构造节点详图要求增补,并通过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

⑷建筑节能工程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单位报送建筑节能专项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提出审查意见。

⑸建筑节能工程全面施工前先作一个样板,有利于总结经验和推广。

2、施工中监理工作

监理工程师应按下列要求审核承包单位报送的拟进场的建筑节能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包括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部品、采暖空调系统、照明设备等)及其质量证明资料,具体如下:

⑴质量证明资料(保温系统和组成材料质保书、备案证、说明书、型式检验报告、复验报告,如:

现场搅拌的粘结胶浆、抹面胶浆等,应提供配合比通知单)是否合格、齐全,是否与设计和产品标准的要求相符。

产品说明书和产品标识上注明的性能指标是否符合建筑节能标准。

⑵是否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淘汰的材料、构配件、设备。

⑶有无建筑材料备案证明及相应验证要求资料。

⑷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约定及建筑节能标准有关规定的比例,进行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送样检测。

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建筑节能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安装;对国家明令禁止、淘汰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监理人员不得签认,并应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书面通知承包单位限期将不合格的建筑节能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撤出现场。

⑸当施工单位采用建筑节能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时,应要求施工单位报送相应的施工工艺措施和证明材料,组织专题论证,经审定后予以签认。

⑹督促检查施工单位按照建筑节能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发现有违反建筑节能标准的,应提出书面意见加以制止。

⑺对建筑节能施工过程进行巡视检查。

对建筑节能施工中墙体、屋面等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下道工序施工完成后难以检查的重点部位或易产生热桥的部位,进行旁站检查,符合要求予以签认。

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序,监理人员不得签认,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⑻对施工单位报送的建筑节能隐蔽工程、检验批和分项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

对施工单位报送的建筑节能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核和现场检查,应审核和检查建筑节能施工质量验评资料是否齐全,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

⑼在施工过程中,安排专人对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进行验收。

对建筑节能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应及时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承包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

2、各分项施工过程中建立控制要点

1.1、墙体节能工程应对下列部位或内容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收集详细的文字和图片资料:

①保温层的基层及表面处理;

②保温板粘结或固定;

③锚固件;

④增强网铺设;

⑤墙体热桥部位处理;

⑥保温板板缝处理及构造节点;

⑦保温层厚度

1.2、墙体节能工程的隐蔽工程应随施工进度及时进行验收。

1.3、墙体保温节能工程使用的保温隔热材料,其导热系数为、密度、燃烧性能,应符合设计及现行规范要求。

1.4、墙体节能工程采用的保温材料和粘结材料,进场时应对其下列性能进行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送检:

对同一厂家,同一品种的产品,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小于20000㎡时,抽查不少于3次,当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20000㎡以上时,抽查不少于6次。

①保温板材的导热系数、材料密度;

②增强网的力学性能、抗腐蚀性能。

1.5、墙体节能工程施工前应按照设计和施工方案的要求对基层进行处理,并符合保温层施工工艺的要求。

1.6、墙体节能工程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保温材料的厚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②保温板与基层及各构造层之间的连接必须牢固。

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的规定。

③当墙体节能工程采用后置锚固件时,其数量、位置、锚固深度和拉拔力应符合设计要求,后置锚固件应进行锚固力现场拉拔试验。

1.7、墙体节能工程各类饰面层的基层及面层施工,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的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饰面层施工的基层应无脱层、空鼓和裂缝,基层应平整、干净,含水率应符合饰面层施工的要求。

②外墙外保温工程的饰面层不得渗漏。

1.8、当采用外墙外保温时,建筑物的抗震缝、伸缩缝、沉降缝的保温构造做法,玻纤网格布铺设要求,外墙附墙或挑出部件如梁、过梁、柱、附墙柱、女儿墙等构件,墙体保温板材接缝方法等,应符合设计及工艺要求。

1.9、在墙体节能工程施工完毕、节能分部工程验收前,对围护结构的外墙节能构造进行现场实体检验。

实体检验应在监理(建设)单位人员见证下实施,由施工单位实施。

取样部位由监理(建设)与施工方在取样前共同确定,应选取节能构造有代表性的外墙上相对隐蔽的部位,并已兼顾不同朝向和楼层,且必须确保取样安全。

取样数量为一个单位工程每种保温作法取3个芯样,取样点宜均匀分布,不宜在同一房间外墙上取2个或2个以上芯样。

2.0、对外墙传热系数进行检测时,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承担。

2.1、门窗节能工程:

本工程外窗采用断桥铝型材加low-e中空玻璃,安装位置:

窗外皮居结构外墙皮,外门窗与结构墙之间采用硅胶嵌缝,外窗采用中空玻璃,空气层≥9mm;本工程风压变形性能为不低于4级,水密性不低于3级,气密性不低于6级,传热系数K≤2.4kW/m2*K。

2.1.1外门窗工程施工中,应对门窗框与墙体缝隙的保温填充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应有详细的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

2.1.2建筑外窗的气密性、保温性能、玻璃透过率和可见光透射比应符合设计要求,进场后检查其相关资料。

2.1.3建筑外窗进入施工现场时,应对其抗风压性能、气密性、水密性和保温性能进行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送检:

取样数量,同一厂家,同一品种,同一类的产品不少于3樘。

2.1.4门窗框与洞口之间的间隙应采用符合设计要求的弹性闭孔材料填充饱满,并使用密封胶密封。

2.1.5建筑外窗施工完毕后,应对其气密性、水密性进行现场实体检验。

现场实体检验应在监理(建设)人员见证下取样,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

取样数量为每一个单位工程,取有代表性的外窗,抽查不少于3樘。

2.1.6幕墙节能工程使用的保温隔热材料,其导热系数、密度、燃烧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幕墙玻璃的传热系数、遮阳系数、可见光透射比、中空玻璃露点应符合设计要求。

2.1.7幕墙节能工程使用的保温材料,其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牢固,且不得松脱。

3.0屋面节能工程:

屋面、机房屋面屋面保温做法均为50mm厚挤塑聚苯板,其传热系数为0.57W/㎡k,具体要求如下:

3.01屋面保温隔热工程的施工,应在基层质量验收合格后进行。

施工过程中应及时进行质量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和检验批验收,施工完成后进行分项工程验收。

3.02屋面保温隔热工程应对下列部位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应有详细的文字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

①基层。

②保温层的敷设方式、厚度和板材缝隙填充质量。

③屋面热桥部位。

④隔气层。

3.03屋面保温隔热层施工完成后,应及时进行保护层的施工,避免保温层浸泡或受损。

3.04用于屋面的保温隔热材料,其密度、导热系数、抗压强度、燃烧性能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材料进场后应检查其质量证明文件和进场试验报告。

3.05屋面使用的保温材料,进场时应对其密度、导热系数、抗压强度、燃烧性能等进行复试,复试应为见证取样送检。

检查数量,同一厂家,同一品种的产品,各抽查不少于3组。

4.0地面节能工程:

不采暖地下室与采暖房间的地面,或直接与土壤接触的顶棚采用保温板作为隔热措施,具体要求如下:

4.01地面节能工程的施工,应在主体或基层质量验收合格后进行。

施工过程中应及时进行质量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和检验批验收,施工完成后进行地面节能分项工程验收。

5.0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

本工程为空调系统,热源为位于屋面的直燃机。

5.011通风与空调系统节能工程所使用的设备、管道、阀门、仪表、绝热材料等产品进场时,应按设计要求对其类型、材质、规格及外观等进行验收。

各种产品和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和相关技术资料应齐全,并应符合有关国家现行标准和规定。

5.02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中的送、排风系统及空调系统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个系统的制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各种设备、自控阀门与仪表应按设计要求安装齐全,不的随意增减和更换。

温控装置与仪表的安装位置、方向应符合设计要求,并便于观察,操作和调试。

空调系统应能实现设计要求的分室温度调控功能。

对设计要求分栋、分区或分户冷、热计量的建筑物,空调系统应能实现相应的计量功能。

检验方法:

观查检查。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5.03通风与空调系统安装完毕,应进行通风机和空调机组等设备的单机试运转和调试,并应进行系统的风量平衡调试。

单机试运转和调试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系统的总风量与设计风量的允许偏差不应大于10%,风口的风量与设计风量的允许偏差不应大于15%。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核查试运转和调试计录。

检验数量:

全数检查。

3、竣工验收监理工作

⑴参于建设单位委托建筑节能测评单位进行的建筑节能能效测评。

⑵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建筑节能工程竣工资料。

⑶组织对包括建筑节能工程在内的预验收,对预验收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签署建筑节能工程竣工报验单。

⑷出具监理质量评估报告。

工程监理单位在监理质量评估报告中必须明确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和设计要求的情况。

⑸签署建筑节能实施情况意见。

工程监理单位在《建筑节能备案登记表》上签署建筑节能实施情况意见,并加盖监理单位印章。

八、建筑节能工程竣工验收资料

建筑节能工程竣工验收时,应提交以下资料,并单独整理成册列入建筑工程验收资料中。

1、施工图纸交底、会审的记录、设计变更通知书和竣工图;

2、主要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和仪器、仪表的出厂合格证明及进场检(试)验报告;

3、隐蔽工程检验批检查验收记录;

4、设备、管道系统检验记录;

5、系统无生产负荷联合试运转与调试记录;

6、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7、观感质量综合检查记录;

8、围护结构节能性能检验报告。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初中教育 > 其它课程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