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德勒心理学《超越自卑》第九章犯罪心理及救治内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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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德勒心理学《超越自卑》第九章犯罪心理及救治内容

罪犯和普通人共同的倾向——超越自卑

从个体心理学,我们开始了解人类的各种不同类型,但是,人类彼此之间的差异并不这么明显。

我们发现,罪犯和问题儿童、神经病患者、精神病患者、自杀者、酗酒者、性欲倒错者等人所表现出来的失败,都是属于同一各类的——

他们全部是在处理生活问题上失败了,特别是在一个令人注意的固定点上,他们全都蹈上覆辙——他们每一个人都缺乏社会兴趣。

他们对他们的同胞漠不关心。

但是,即使在这一点上,我们也不能认为他们和别人截然不同,而将他们区分开来。

没有哪一个人可以作为完全合作或且有完全社会感觉的例子。

罪犯的失败只是程度较深的共同失败而已。

要了解罪犯,还有另一点是很重要的,但在这一点上,他们和其他人也毫无二致——

我们都希望克服困难。

我们都努力着,想要在未来实现一个目标,得到了它,我们将会觉得强壮、优越、完美。

杜威(Devey)教授把这种倾向称为对珠追求,这是非常正确的。

还有人称之为自我保全(selfpreservation)的追求。

但是,不管我们如何称呼它,我们在人类身上总可以发现这条巨大的活动线——热气着要由卑下的地位升到优越的地位,由失败到胜利,由下到上。

它从最早的儿童时期已经开始,持续到生命的结束为止。

因此,当我们在罪犯之间也发现同样的倾向时,我们不必惊讶。

在罪犯的各种活动和态度中,都显示出他是在挣扎着要成为优越,要解决问题,要克服困难。

他和别人的不同之处并不在于他没有这种形式的追求,而是他所追求的方式。

当我们看出他之所以采取这种方式,是因为他不了解社会生活的要求和不关心其同胞时,我们将会知道,他的行为是十分不明智的。

罪犯并不是疯子

这一点必须再特别强调,因为有许多人都不这样认为。

他们认为罪犯是异常的人种,和一般的人不相同。

例如,有的科学家们断言,所有的罪犯都是心智低能者。

还有些人特别重视遗传,他们相信罪犯天生就不对劲,是生来注定要犯罪的。

另外还有人主张,罪恶是环境所造成,不能改变的,一旦犯了罪,就会继续犯下去。

现在已经有许多证据中心反驳这些意见,而且我们也必须看到,如果我们接受了这种看法,解决犯罪问题的希望就荡然无存了。

在我们有生之年,我们必须消除掉这种人间的悲剧。

从整个历史里,我们知道一直是一种悲剧,但是现在我们必须奋力而起,采取行动来对付它,我们绝不能对它视若无睹,或无可奈何地说:

“这些都是遗传搞的鬼,我们一点办法也没有!

不管是环境或是遗传都没有强迫性的力量。

同一个家庭,同一个环境出身的孩子,可能按完全不同的方向发展。

有时候,罪犯可能出身自清白的家族;有时候,在经常有人出入监狱或感化院的犯罪世家中,我们也会发现品德都很良好的儿童。

而且,有些罪犯到后来都痛改前非了,许多犯罪心理学家都解释不出为什么有的强盗在将近60岁时,竟然会放下屠刀,重新做人。

如果犯罪是一种先天的缺憾,或是在环境中注定要发生的,那么这些事实就无法被人所了解。

但是,从我们的观点来看,它们却很容易理解。

也许个人的处境已经变得较为优越,对他们的要求湖海了,他们生活风格中的错误也不再有浮现的必要。

或者,他也许已经得到了他所要的东西。

最后,他还可能迈入老年,行动不合,不适于再干犯罪生涯,他的骨骼僵硬得不能再飞檐走壁,梁上君子一行是难以为继了。

在作更进一步的讨论之前,我希望先澄清罪犯都是疯子的观念。

什么人才是真正的罪犯

虽然有许多精神病患者也会犯罪,但是他们的罪却是属于完全不同的类型。

我们并不认为他们应该对自己所犯的罪负责,他们的犯罪是完全不了解自己和用错误的方法对待自己的结果。

同样的,我们也应该谅解心智低能的罪犯,他们其实只是一件工具而已。

真正的罪犯是那些在背后主谋的人。

他们描绘出一幅美丽的远景,他们激起心智低能都的幻想或野心,然后他们把自己藏起来,让他们的牺牲品埃执行犯罪计划,并冒受惩罚的危险。

当然,当经验老到的罪犯唆使青年人犯罪时,情况也是这样。

精于此道的罪犯拟好了犯罪计划,再青年去当执行者。

现在,让我们再回头讨论我所提过的巨大活动线:

每一个罪犯——以及其他的每个人——都沿着这条线追求胜利,在追求稳固的地位。

在这些目标之间,有许多不同的差异。

我们发现,罪犯的目标总是在追求属于他私人的优越感。

他所追求的,对别人一点贡献都没有,他也不和别人合作。

社会需要各式各样的组成分子,我们都有合作的能力,都能彼此需要,也都是有用的。

但是,罪犯的目标却不包括这种对社会的有用性;这就是犯罪行业最显著的一面。

以后,我们将会讨论这是怎么来的。

罪犯的生活风格

现在我所要谈的是,如果我们要了解一个罪犯,我们要寻出的主要点是他在合作中失败的程度和本质。

罪犯之间的合作能力是各不相同的,他们有的缺乏得很严重,有的则较轻微。

例如,有些人约束自己只能犯小罪恶,绝不能超过这个范围。

其他人则宁可犯滔天大罪。

他们有些是主谋,有些是从犯。

为了了解犯罪的种种不同,我们必须更进一步地检讨个人的生活风格。

个人典型的生活风格是很早就建立起来的,在四五岁的时候,我们已经可以看出主要轮廓。

因此,我们认为要改变它不是件容易的事情。

它是个人自己的人格,只有了解自己在建造它是所犯的错误,它才能改变过来。

所以,我们可以了解,为什么有许多罪犯虽然被惩罚过无数次,受尽侮辱和轻视,并丧失掉社会生活的各种权利,却仍然我行我素,一再地犯下同样的罪行。

强迫他们犯罪的,并不是经济的困难。

当然,在经济不景气,众负担加重时,犯罪案件会直线上升。

经由统计的结果显示,犯罪案件的增加是和物价的升高成正比的。

然而,这并不足以证明,经济情境会导致犯罪。

它所表示的是,人们的行为是受到限制的。

例如,他们合作的能力就有许多限度,当达到这些限度时,他们就不再献出自己的力量了。

他们拒绝再合作,而加入犯罪的阵营。

从其他的各种事实,我们也发现,有许多人在优越的环境下都不是罪犯,但是当生活中产生太多他们无法应付的问题时,他们就开始犯罪了。

此处,最重要的是生活的风格,也就是应付问题的方法。

从个体心理学的经验中,我们能获得一点非常简单的结论——罪犯对别人都不感兴趣。

他们只能合作到某一限度。

超过这个限度时,他便开始犯罪。

当一个问题难得他无法解决时,他的合作限度就崩溃了。

如果我们考虑我们每个人都必须面临的生活问题,以及罪犯无法解决的问题,我们将会发现,在我们的一生中,除了社会问题外,便没有其他问题,而这些问题只有我们对别人感兴趣,才能获得解决。

生活中三大问题的失败者

个体心理学教我们把生活的问题分成三大类——

第一类是和他人之间的关系问题,也就是友谊问题。

罪犯们有时也能够有朋友,但多是同流合污的朋友。

他们会结党营私,彼此也能推心置腹。

但是,在这里我们马上可以看到他们是如何地缩小了他们的活动范围。

他们不能和正常社会的一般人为友。

他们把自己当作是局外人,也不知道和他们的同胞相处时,要怎样做才会感到自在。

第二类的问题包括和职业有关的各种问题。

如果问罪犯关于这方面的问题,有许多人会你根本不知道工作的辛苦!

“他们认为工作是辛苦的,他们不愿意象其他人一样地和困难搏斗。

有用的职业蕴涵了对他人的兴趣和对社会幸福的贡献,但这正是罪犯价格中所缺少的东西。

这种合作精神的缺乏很早就显现出来了,所以大部分的罪犯对解决职业问题都没有很好的准备。

大多数的罪犯老师不学无术,无一技之长的人。

如果你追溯他们的历史,你就会发现,他们在学校时代,甚至在进学校之前,就已经发生困难了。

他们从未学会合作之道。

要解决职业问题,非要先学会与人合作不可,但是这些罪犯偏偏与此道无缘。

因此,如果他们在职业问题上失败了,我们也不能过分责怪他们。

我们应该把他看作是没有学过地理的人在参加地理科考试一样,他自然会答非所问,甚至交白卷。

第三类包括所有的爱情问题。

美好的爱情生活中,对配偶的兴趣和合作是同等重要的。

有个令人注意的现象是,被送进管教所的犯人,在此之前,有半数患有性病。

这个现象显示,他们对爱情问题需要的是一种简单的解决方法。

他们把伴侣当作是一宗财产,我们经常会发现他们认为爱情是可购买的。

对这种人而言,性生活是征服,是占有,也是他们应该保有的东西,而不是生活中的伴侣关系。

罪犯的私人逻辑

“如果不能随心所欲地得到我想要的东西,”有许多罪犯说道,“生活还有什么意思?

如今,我们可以看我们应从什么地方开始矫正罪犯了——我们必须教之以合作之道。

只在管教所里鞭打他们,是没有什么用的。

将他们释放后,他们可能会再危害社会。

但是,在目前的情况下,这一点却没有商量的余地。

社会是绝对无法将罪犯完全隔离开的。

因此,我们要问:

“既然他们还不适于过社会生活,我们该拿他们怎么办?

在所有的生活问题中都不愿与人合作,这并不是什么小缺陷。

在一天之中,我们时时刻刻都需要代表作;我们和别人合作能力的响度就表现在我们耐看、谈吐和倾听的方式之中。

如果我的观察没有错误,罪犯们看、说、听的方式都和别人不一样。

他们有不同的语言,我们不难猜测,他们智力的发展,会受到这种差异的妨害。

当我们说话的时候,我们总希望每个人都能了解我们。

了解本身就是一种社会因素,我们给予语言一咱共同的解释,我们了解它的方式,应该是和任何其他人一样的。

但是罪犯们就不是这样了,他们有私人的逻辑、私人的智慧。

这些,我们可以从他们对其罪行的解释方式中看出来。

他们既不愚笨,也不是智力低下。

如果我们接受了他们错误的个人优越感目标,他们的结论大部分是十分正确的。

也许有个罪犯会说:

“我看到一个人有条很漂亮的裤子,而我却没有,所以我要杀死他!

现在,如果我们也承认他的欲望都是很重要的,而且又没有人要求他以有用的方式谋生时,他的结论就是很明智的,可是却太缺乏常识了。

最近,在匈牙利曾经闹过一宗刑事案件——

有几个妇女用毒药犯下了许多谋杀案。

当她们之一被送进监狱时,她说:

“我的儿子病得奄奄一息,我只有毒死他。

如果她不愿意再合作了,除此之外,她还能做些什么?

她是很清醒的,但是她却有一咱不同的感觉,对事情有不同的看法。

因此,我们可以了解,有些罪犯在看到的东西,而想轻而易举地获得它们时,会理直气壮地认为,他们应该从这个他们不感兴趣又充满敌意的世界中,把这种东西夺过来。

他们对这个世界有一咱错误的看法,对盵的重要性和别人的重要性也有一咱错误的估计。

罪犯内心的懦弱

但在考虑他们缺乏合作精神时,这一点却不是最主要的。

罪犯全部都是懦夫。

他们逃避他们觉得自己的能力不足以应付的问题。

除了他们所犯的罪行之外,我们可以在他们面对的生活方式中,看出他们的懦弱。

他们隐藏在僻静和黑暗中,恐吓过往行人,在行人能采取防卫措施之前,先亮出了武器。

罪犯以为自己是很勇敢的;但是我们绝不可受其而愚弄而这样认为。

罪行是懦夫模仿英雄行径的表现。

他们在追求着一种自己幻想出来的个人优越感目标,他们以为自己是英雄,其实这又是一种错误的感觉,也是缺少常识的表现。

我们知道他们是懦夫,如果他们知道我们对这一点很清楚时,一定会大吃一惊。

因为当他们觉得自己斗垮了警察时,会增加他们的虚荣心和骄傲感,所以他们时常会想:

“我是绝不会给逮住的。

不幸的是,如果对每一个罪犯的生涯作一的探讨,我相信一定会发现,他曾经犯过许多罪而未被发觉。

这是件非常讨厌的事。

当他们在东窗事发时,他们会想:

“这次我有哪些地方失策了,下回一定要干得干净利落点!

”如果他们成了漏网之鱼,他们会觉得自己已经达到了目标了,他们洋洋得意,接受的祝贺和赞赏。

我们必须破坏罪犯对其勇气和机智的这种评判方法,但是我们要在什么地方破坏它?

我们可以在家庭、在学校或在管教所里做到这一点。

以后,我会再描述它的要害所在。

麻烦从家庭开始

现在,我要进一步讨论能造成合作失败的环境。

有时候,我们必须把这个责任让父母来担负。

也许母亲技巧不够,不能使孩子和她合作,她或许认为没有人能够帮助她,或许自怨自艾,自己都不能和自己合作。

在不愉快的婚姻或破裂的婚姻中,也很容易看到合作的精神未被适当地发展出来。

婴孩最先是和母亲合作,但这位母亲很可能不希望让他孩子的社会兴趣扩展到包括有他的父亲、其他孩子或成人。

另外,这个孩子可能一直觉得自己是家庭中的霸王;到了三四岁的时候,另一个孩子出生了,他从王位上被拉了下来。

这些都是必须被列入考虑的因素。

如果你追溯罪犯的生活,你大概都会发现,他的麻烦从他早年的家庭经验中便已经开始了,且有影响力气,并不是环境本身,而是孩子对其地位的误解,以及没有人在旁边开导他。

如果有一个孩子在家庭中特别杰出或天赋特别高,对其他的孩子总是件难堪的事。

这种孩子获得了最多的注意,其他人则觉得气馁而愤愤不平,他们拒绝合作,因为他们想努力竞争,却又没有足够的信心。

在这些被别人的光芒所遮盖,而没有机会表现自己才能的孩子身上,我们常常能看到这种不愉快的发展。

在他们之间,我们可能发现罪犯、神经病患者或自杀者。

自卑与不平衡

缺乏合作精神的孩子上学的第一天,我们就能从他的行为中看出其缺点。

他无法和其他的孩子交朋友,也不喜欢老师。

他漫不经心,上课时也不听讲。

如果老师不了解他,他可能会遭受新的打击。

他会受尽冷嘲热讽,而没有人对他谆谆鼓励和教以合作之道。

无疑,他会觉得课业更乏味了!

如果他的能力和自信时时都会受到新的打击,他自然不可能对学校生活感到兴趣。

在罪犯的生涯中,你会发现他13岁时,仍然停留在四年级,而且时常因为他的愚笨受到责备,他对别人的兴趣日复一日地逐渐丧失掉了,他的目标也渐渐移向没有用的方面。

贫穷也很容易使人对生活产生错误的解释。

出身贫寒的儿童在家庭之外可能会遭到社会的歧视。

他的家庭可能衣食都感到困难,而终日在愁云笼罩中和生活搏斗。

他自己可能很早就需要赚钱帮助家计。

以后,当他看到许多有钱的人过着奢侈的生活,并能随心所欲购买东西时,他会觉得,他们享受的权利是不应该比他多的。

这就是在贫富悬殊的大城市里,犯罪案件特别多的原因。

妒嫉绝不会产生有用的目标。

在这种环境中的儿童很容易发生误解,以为得到优越感的方法就是对金钱的不劳而获。

自卑感也可能集中在身体的缺陷上。

这是我自己的发现之一;由于这一点,我竟然也替神经学和精神病学中的遗传理论作了开路先锋,这真是不无遗憾。

但是,最初我在写由身体引起自卑感和其心灵上的补偿作用是,我就已经料到这种危险了。

这种自卑的产生不应归咎于身体,而应责怪我们的教育方法,如果我们用的方法正确,身体的缺陷对儿童对别人对自己都会感到兴趣。

如果没有人帮助他们发展对别人的兴趣,他们就会只关心他们自己。

当然,有许多人是真的患有内分泌腺的缺陷,但是我却很乐于澄清,事实上,我们绝对无法说出某种肉汤腺的正常作用应该是什么样子的。

我们内分泌腺的作用可以有相当大的变化而不损及人格,因此,这个因素必须撇开不予考虑;尤其是如果我们要找出正确的方法来使这些孩子们也成为良好的公民并且有和其他人合作的兴趣时,更应该这样。

在罪犯之间,有相当大比例的孤儿,按我的看法,我们不能在这些孤儿之间建立起合作精神,简直是我们文明的奇耻大辱。

私生子也是如此——没有人挺身而出,来获得他们的情感,并将这转移到全体人类上。

被遗弃的孩子经常走入犯罪之途,尤其是当他们知道没有人要他们的时候。

在罪犯之间,我们也经常发现容貌丑陋的人,这件事实曾经被用来证明遗传的重要性。

但是,请设身处地地想一想,容貌丑陋的人会有什么感觉!

他是非常不幸的。

也许他是不同种族的混血儿,没有吸引人的外貌,或遭受社会的偏见。

如果这类的孩子长得很丑,他的整个生命都承受着重担,他甚至没有我们每个人都最喜欢的东西——欢乐而美好的儿童时代。

但是,如果用正确的方法来善待这些孩子,他们是全部都会发展出社会兴趣的。

还有一个有意思的事实是,在罪犯之间,有时候我们也会发现英俊潇洒的男孩或男人。

如果前一类型的人可以被认为是不良遗传的牺牲品,天生就带有身体上的缺陷——如残手、兔唇等等,对这些英俊的罪犯,我又该怎么说呢?

其实,他们也是生长在一个很难发展出社会兴趣的情境里:

他们是被宠坏的孩子!

罪犯的两种类型

你会发现,罪犯可以区分成两种类型——

有一种人不知道世界上还有所谓的同胞之爱,对它也完全没有经验。

这种罪犯对别人有一种敌意的态度;他的外貌充满敌意,并且把每一个人都当作敌人看待。

因此,他根本不能发现有人拉家常他。

另一种类型是被宠坏的孩子。

在犯人的埋怨中,我经常注意到他们的断言:

“我会有今天的下场都是因为我的母亲把我惯坏了。

对这一点,我们应该再详加讨论,但是我之所以在这里提起它,只是要强调,尽管罪犯所近的教养和训练都不相同,他们却都没有学会合作之道。

父母们可能也想把他们的孩子教育成良好的公民,可是他们却不知从什么地方下手。

如果他们整天板碰上脸孔,整整吹毛求疵,他们一定没有成功的机会。

如果他们骄纵他们成为舞台上的主角,他就会只因为他自己的存在,就觉得自己很重要,而不愿意作任何有创造性的努力,以博得同类们的赞扬。

因此,这种孩子会失掉奋斗的能力,他们一直希望有人来注意他们,也一直期待着某些事情的到来。

如果他们找不到可以满足他们的简单方法,他们就会开始谴责环境。

现在,让我们研究几个个案,来看看我是否能发现我据说的各点,尽管这些个案的内容并不是为这个目的而写的。

少年犯约翰

我要讨论的第一个个案,要从雪尔顿(Sheldon)和儿利克(EleanorT.Glueck)合作的《五百犯罪生涯》一书中选出来的,是“百炼金刚约翰”的个案。

这个男孩检讨他的犯罪生涯的来由是说:

“我从没有想到我会变样自甘堕落。

一直到十五六岁,我和别的孩子都是一模一样。

我喜欢运动,自己也时常参加。

我也从图书馆借书来看,生活井井有条。

后来,我的父母让我退学,要我去工作,并且把我的薪水全部拿走,每个礼拜只给我5角钱。

这些话都是他的控诉。

如果我们问他和父母之间的关系,如果我们能够看到他的整个家庭情境,我们就能发现他真正经验的是什么。

目前,我们只能断定,他的家庭是不太和谐的。

“我工作了将近一年,然后我开始和一个女孩来往。

她很喜欢玩。

在罪犯的生涯中,我们经常发现——他们把感情寄托在一个喜爱玩乐的女人身上。

请回想一下我们所提过的——这是一个合作程度的问题。

他应该知道天下还有许多其他女孩子的。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是我,我会说:

“如果好天性喜爱玩乐,那么她就不是我想要的女孩子!

”可是,每个人对生活中什么东西最重要的估计,却是各不相同的。

“这年头,只凭一个礼拜5角钱,你是根本不能让女孩子玩得痛快的。

老爸又不肯多给我一点。

我难过得很心里总是想——我怎样才能多赚点钱?

常识会告诉他:

“你应该更加努力,多赚一点钱。

”但是他却想不劳而获,来讨好这个女孩子,来使自己高兴,其余都不管了。

“有一天我遇见了一个人,很快我们就混熟了。

遇见陌生人是对他的另一次考验。

有正当合作能力的男孩子,是不可能被引诱动心的。

但是这个孩子的处境却很可能使他接受诱惑。

“他是‘老大’,换句话说,就是资格很老的窃贼。

他聪明能干,精于此道,而且肯和你分享成果,又不会用卑鄙手段之害你。

我们一起干了几票生意,都顺利得手了。

以后我就很熟练了。

我们还听到,他的父母有一栋他们自己的房子。

父亲是一家工厂领班,只有周末他们才能全家团聚。

这个男孩是家里三个小孩之一;在了误入歧途之前,他们家里从没有人有犯了罪的记录。

我很想知道主张遗传的科学家对这个个案会有什么样的解释。

他还承认,他在15岁时,便开始和异性发生性关系了。

我敢断言有些人一定会批评他好色。

但是这个孩子对别人并没有兴趣,他只想使自己快乐。

纵情色欲是任何人都能做到的,它并没有什么困难。

这孩子就是想在这方面寻求别人的欣赏——他想要成为征服异性的英雄。

16岁时,他和一个同伴因为侵入私人住宅行窃而被捕了。

他在另外方面的兴趣也能证实我们所说的各点。

他希望在容貌上压倒别人,以吸引女孩子的注意。

他替他们付钱,希望能赢得她们的芳心。

他戴着一顶宽边赗,领部系着一条红色的大手帕,皮带上插着一把左轮手枪,并取了一个西部逛荡之徒的外号。

他是个虚荣心很强的男孩,想要表现出英雄作风,但又没有其他的方法。

控诉他的各种罪名,她全部一口承认了:

“其他还多得很呢!

”他完全不顾及别人的财产权利。

“我不认为生命有什么活下去的价值。

对于一般所谓的人道,我除了最彻底的轻蔑处,就一无所有了。

这些意识的思想其实全部是潜意识的。

他不了解它们,他也不知道它们连贯起来后的意义是什么。

他觉得生命是一种负担,但是他却不明白自己为什么气馁。

“我学会不相信别人。

大家都说贼不互偷,其实没这加回事。

我曾经有个伙伴,我对他仁尽义至,他却暗中害我!

“如果我有了足够的钱,我也会象平常人一样正直的。

我的意思是说,我要有足够的钱可以任意花用,而不必工作。

我不喜欢工作。

我极其讨厌,以后也绝不工作。

我们可以把这最后一点转释如下:

“该对我误入歧途负责的,是压抑。

我强迫着要压抑下自己的希望,结果才成了罪犯。

”这一点,是值得深思的。

“我从来没有存心要犯罪过。

每当我开车到某一个地方去的时候,自然就有某些东西会来搅动你,让你心痒难熬,结果只好把那东西拿走了。

他相信这是英雄行径,绝不承认它是一种懦弱的表现。

“我第一次被捕时,身边还有价值4000元的珠宝。

但是我实在想不出有什么事是比找女朋友更痛快的,所以想卖点现金去看她,他们就捉到我了。

这种人在他们女友身上大把的花钱,轻易地赢得了她们的好感。

不过他们都认为这是一种真正的胜利。

“监狱里有各种学校,我要在这里尽我所能地接受教育——我不是要洗心革面,是要把自己造成社会上更厉害的人物!

这种态度表现对人类的极度痛恨。

不仅如此,他根本是不要人类的。

他说:

“如果我有孩子的话,我一定要杀死他!

你想,我会罪恶学生到把一个人带进这世界里来吗?

现在我们应该怎样感化这样的人?

除了高潮幸他的合作并让他明白他对生活估计的错误所在以外,便别无他法了。

我们只有在追溯出他儿童朝代最早的误解时,才能高潮说服他。

在这个个案中,我结这方面一无所知。

它并未描述到我所认为的重要之点。

如果一定要我猜测的话,我会猜他是长子,最初象平常长子一样地受尽宠爱,以后,因为另一个孩子的出生,使他觉得权位尽失。

如果我的猜测正确,我会发现,诸如此类的小事都可能妨害到合作的发展。

约翰还说,当他被送入工业感化学校后,在那里受尽了虐待,离开时,心里充满了对社会强烈仇恨感。

对这一点,我必须说几句话。

从心理学家的观点,监狱中的粗暴待遇就是挑战。

它是对强韧性的考验,同样地,当犯人们不断听到:

“回头是岸,重新做人”时,他们也会把它当做是一种挑战。

他们要成为英雄,因此他们非常乐于接受这一类的挑战。

他们把它看成一种比赛,他们觉得社会在挑逗着他们,他们必须坚强地撑到底。

如果一个人以为他正在和全世界作战,还有什么事比挑战更能激起他的怒火?

在问题儿童的教育里,向他们挑战也是最大的错误之一:

“我们看看谁比谁强!

我们看看谁撑得久!

这些儿童和罪犯一样,都沉迷在要成为强者的观念里。

如果他们够聪明的话,他们也会知道自己是可发脱离掉这种观念的。

管教所里常常对犯人们提出各种挑战,这是最恶劣的政策。

谋杀犯的日记

现在我想给读者看的是一个谋杀犯的日记。

他因为这个罪名,已经被处以绞刑了。

他残酷地谋杀了两个人,在犯案之前,他把自己的意图都写了下来。

这部日记给了我一个机会,让我能描述在罪犯心中进行的计划。

没有哪个人在犯罪之前是没有计划的,在计划之时,他们对自己的行为必然会找出一个合理的解释。

在这一类的自白书中,我从没有发现过把自己的罪行描述得简单明了的例子,也从没有发现过不想替自己行为辩解的犯人。

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出社会感觉的重要性。

即使是罪犯,也会想和社会感觉和谐一致。

同时,他还要准备消灭社会感觉,在他犯案之前,要首先突破社会兴趣的厚墙。

因此,在陀斯妥夫斯基(Dostoievsky)的小说中,拉斯科尔尼科夫(Raskolikov)躲在床上两个月,考虑着他是否该去犯一项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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