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屋山煤业锅炉压力容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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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屋山煤业锅炉压力容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锅炉压力容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1.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鹤济王屋山煤业锅炉主要设置锅炉房,现有锅炉为2台,型号为:

DZL2-1.0-A11型蒸汽锅炉,主要用于澡堂热水、供暖。

由于锅炉是一种承受高温高压、具有爆炸危险的特殊设备,如果发生紧急情况,特别是锅炉爆炸、爆管和缺水等紧急情况,将发生重大恶性事故,直接危及着员工们的生命安全,并会造成财产的巨大损失。

锅炉是一种密闭的压力容器,在高温和高压下工作,有爆炸的危险。

一旦发生爆炸,将摧毁设备和建筑物,造成人身伤亡,破坏性非常惊人;锅炉运行必须非常可靠,一旦发生故障,将造成停电、停产、设备损坏,其损失将非常严重;锅炉在运行中受高温、压力和腐蚀的影响,容易造成事故。

锅炉爆炸时,大量的汽水从破口处急速冲出,由于具有很高的速度,当与空气或地面接触后,产生了巨大的反作用力而产生动能,使锅炉部件腾空而起或向反作用力的方向运动。

锅炉爆炸时所放出的能量,其中很小一部分消耗在撕裂锅炉钢板,拉断固定锅炉的地脚螺栓和与锅炉连接的各种汽水管道,将锅炉整体或碎块抛离原地,周围设备和建筑物也会受到严重破坏,甚至引起人身伤亡,后果非常严重。

1.1锅炉水位过低会引起严重缺水事故;锅炉水位过高会引起满水事故,长时间高水位运行,还容易使压力表管口结垢而堵塞,使压力表失灵而导致锅炉超压事故。

  1.2水质管理不善。

锅炉水垢太厚,又未定期排污,会使受热面水侧积存泥垢和水垢,热阻增大,而使受热面金属烧坏;给水中带有油质或给水呈酸性,会使金属壁过热或腐蚀;碱性过高,会使钢板产生脆化、裂纹和起槽。

在长期运行中操作不当,使锅炉骤冷骤热或负荷波动频繁,钢管承受交变压力,产生疲劳裂纹,同时由于腐蚀的综合作用形成起槽开裂和强度下降。

1.3水循环被破坏。

结垢会造成水循环被破环,如锅炉碱度过高,锅筒水面起泡沫、汽水共腾易使水循环遭到破坏。

水循环被破坏,锅炉内的水况紊乱,有的受热面管子将发生倒流或停滞,或者造成“汽塞”,在停滞水流的管子内产生泥垢和水垢堵塞,从而烧坏受热面管子或发生爆炸事故。

钢管内外表面腐蚀减薄,强度显著降低,不能承受额定压力而破裂。

1.4超温运行。

由于烟气流差或燃烧工况不稳定等原因,使锅炉出口汽温过高,使受热面温度过高,造成金属烧损或发生爆管事故。

1.5超压运行。

如安全阀失灵,或者在水循环系统发生故障,都将造成锅炉超压运行,严重时会发生锅炉爆炸。

1.6锅炉工误操作、错误的检修方法等都可能导致事故的发生。

2.处置原则

2.1事故报告原则

事故发生后,及时向矿应急指挥部报告。

2.2统一指挥原则

根据指挥部总指挥的命令,在现场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下,充分调动各方面救援力量,落实责任,科学组织,保障抢险救援工作快速、有序进行。

2.3救人优先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切实把保护职工生命安全作为事故处置的首要任务,有效防止和控制事故危害蔓延扩大,千方百计把事故造成的危害和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2.4及时抢救原则

2.4.1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开展自救、互救工作。

2.4.2矿主要负责人要按照相关规定,迅速组织抢救。

2.4.3实施快速应急响应和快速抢险,相关部门、救援机构必须第一时间到达事故发生地,相应的救援抢险设备也必须迅速到达。

2.5属地管辖和分级处置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在矿及公司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下,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2.6妥善处理善后原则

按照相关规定,在事故抢险救援的同时,应尽快开展善后处理工作。

根据有关政策和法规,结合实际情况,采取“一对一”的保护安抚等措施,积极妥善处理善后事宜,有效维护社会稳定。

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成立事故处置指挥部

事故救灾指挥部设在矿调度室,负责统一指挥,协调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总指挥:

矿长

副总指挥:

机电矿长、安全矿长、生产矿长、总工程师。

成员:

机电副总工程师、、机运科科长、调度室主任、综合办保卫负责人、经管科科长。

指挥部成员名单及联系电话,附后。

3.2事故救灾指挥部下设九个工作组,具体负责组织指挥现场抢险救灾工作。

3.2.1现场指挥组

组长:

机电矿长

成员:

机电副总工程师、机运科科长、综合办保卫负责人。

主要职责:

(1)负责指挥现场救援救治队伍。

(2)组织调配救援的人员、物资。

(3)协助总指挥研究制定变更事故处理方案。

3.2.2抢险救灾组

组长:

机电副总

成员:

机运科科长、维修人员。

主要职责:

(1)指挥现场救护工作,负责实施指挥部制定的抢险救灾技术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2)快速制定抢险救护队的行动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

(3)组织指挥现场抢险救灾、救灾物资及伤员转送。

(4)合理组织和调动救援力量,保证救护任务的完成。

3.2.3物资保障组

组长:

后勤矿长

成员:

经管科科长

主要职责:

(1)负责抢险救灾中物资和设备的及时供应。

(2)筹集、调集应急救援供风、供电、给排水设备。

(3)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3.2.4后勤保障组

组长:

后勤矿长

成员:

综合办主任及后勤人员

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拟定保障方案。

(2)负责食宿接待、车辆调度、供电、通讯畅通工作。

3.2.9善后处理组:

组长:

综合办主任

成员:

综合办成员

主要职责:

(1)负责事故中遇难人员的遗体、遗物处置。

(2)负责事故伤亡人员亲属的安抚接待、抚恤金善后处理。

3.3部门职责

3.3.1调度室

坚持24小时应急值守

①及时准确的上报事故情况,传达总指挥命令。

②召集有关人员在调度室待命和做好响应的准备工作。

③了解并记录事故发生时间和地点,灾害情况和现场采取的救护措施。

④核实和统计灾区人数,按照指挥部命令和决定通知灾区人员撤离。

⑤整理抢险救援命令,要做好详细应急处置记录,及时掌握抢险事故现场进展情况和救援情况。

⑥按照指挥部的要求全面协调和指导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调用应急救援物资、救护队伍、设备和有关专家。

⑦按指挥部的命令,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救援情况。

⑧负责起草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报告。

⑨完成总指挥赋予的其他任务。

3.3.2综合办

坚持24小时应急值守

①及时向总指挥报告事故信息,传达总指挥关于救援工作的批示和意见。

②接受上级部门领导的重要批示、指示,立即呈报总指挥阅批并负责督办落实。

③保证事故抢险需要的车辆。

④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3.3.3安检科

坚持24小时应急值守

①及时向指挥部汇报事故信息。

②按照总指挥指示,组织工会、纪委和有关人员进行事故调查,及时向指挥部提供事故调查报告。

③参与上级部门的事故调查,负责向事故调查组提供事故有关情况、资料,重要事项必须向总指挥请示。

④负责现场安全措施的督办落实。

⑤完成指挥部赋予的其它任务。

3.3.4经管科

坚持24小时应急值守。

保障事故抢救物资的供应,确保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开展。

3.3.5机运科

①提供供电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

②根据指挥部命令完成现场相关检测、测量工作。

③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技术方案、防范措施。

④负责起草事故原因分析报告。

⑤完成总指挥赋予的其它任务。

3.3.6财务

保证为事故救援配备救援设备、器材提供经费支持和事故善后处理所需资金及时到位。

3.3.7其它

相关部门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任务。

4.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监控

  4.1.1防止炉外管道爆破:

4.1.1.1加强对炉外管道的巡视,对管系振动、水击等现象分析原因,及时采取措施。

当炉外管道有漏水现象,必须立即查明原因、采取措施,若不能与系统隔离进行处理时,应立即停炉。

4.1.1.2加强对导汽管、汽联络管、水联络管、下降管等炉外管道以及弯管、弯头、联箱封头等的检查工作,发现缺陷(如表面裂纹、冲刷减薄或材质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

4.1.1.3加强对汽水系统中的疏水、排污、减温水等小口径管道的管座焊缝、内壁冲刷和外表腐蚀现象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更换。

4.1.1.4对过热蒸汽管道、弯管、弯头、阀门、三通等大口径部件及其相关焊缝进行定期检查。

4.1.2防止过热器爆管:

4.1.2.1停炉检修时,对吹灰器吹扫区域周围、人孔门附近磨损情况检查。

发现有明显磨损、光亮等情况,应对其管段进行测量壁厚。

4.1.2.2检查过热器区域的烟气均流装置、防磨护瓦等,防磨装置开焊、变形处应修复,缺损、脱落的要更换。

4.1.3防止省煤器磨损爆管:

4.1.3.1检修中全面检查省煤器管,重点检查弯头部位、吹灰器周围、人孔门附近等处省煤器管的磨损,必要时应对上述管子进行壁厚测量。

4.1.3.2检查省煤器区域的防磨装置、管排的固定、夹持、吊架等,保持管排整齐。

4.1.3.3全面检查管子的局部缺陷,发现超过质量标准的应进行处理。

4.1.4防止水冷壁管泄漏

4.1.4.1燃烧调整应保证水冷壁不结焦,防止发生高温腐蚀,在保证完全燃烧的情况下尽量减小过量空气系数。

4.1.4.2检修时重点检查炉膛易损区域、吹灰器周围、底部水冷壁管的磨损情况,并对这些部位的弯头外弯处进行测量。

4.1.4.3严防锅炉缺水运行,当锅炉水位低到超过规定的极限值时,要立即灭火停炉;定期校对水位和试验高低水位报警;运行中严防锅炉超压。

4.1.4.4所有汽包水位表计损坏,无法监视汽包水位时,应立即停炉。

锅炉严禁在安全阀解列的状况下运行。

4.1.4.5运行人员要对承压部件经常检查,发现水冷壁管泄漏时应及时汇报和处理,防止泄漏扩大损坏其它管段。

4.1.4.6水冷壁有结焦时,必须及时打掉,打焦时应防止大块焦渣脱落。

4.1.5防止锅炉缺、满水事故

4.1.5.1正常运行中,汽包水位控制投自动,当锅炉水位低至-50mm时,应停炉处理;当锅炉水位高至+50mm时,应立即停炉。

4.1.5.2定期进行汽包水位高、低报警试验。

4.1.6设计、改造锅炉应遵守锅炉有关的安全规程条件要求。

制造、修理、安装锅炉,严格执行工艺要求和质量检查制度。

4.1.7搞好水质处理工作,保证锅炉用水达到标准。

4.1.8不断加强司炉人员的正规操作,提高司炉工的操作水平和分析、判断事故的能力。

为防止锅炉爆炸,遇有下列异常情况应作停炉处理:

4.1.9遇到下列情况时立即停炉:

4.1.9.1锅炉缺水:

水位在汽包水位计中消失时。

4.1.9.2锅炉满水:

水位超过汽包水位计上部不见水位时。

4.1.9.3炉管爆破:

不能维持正常水位或危及设备及人身安全时。

4.1.9.4燃料在燃烧室后部烟道燃烧,使排烟温度不正常升高时。

4.1.9.5所有液位计损坏。

4.1.9.6流化床结焦严重,无法维持运行时。

4.1.9.7旋风分离器或旋风筒严重磨损,造成护板或横梁烧毁。

4.1.9.8汽水管道或汽水截止门破裂,造成大量泄漏,对人身及设备安全构成威胁时。

4.1.9.9锅炉超压,安全阀拒动,对空排汽门又打不开时。

4.1.9.10引风机故障,不能维持运行时。

4.1.10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请示机电副总停炉。

4.1.10.1水冷壁、省煤器、过热器或减温器泄漏。

4.1.10.2承压部件张口,焊缝裂纹或管道阀门泄漏。

4.1.10.3燃烧室内与烟气接触的承压部件耐磨绝热垫层脱落。

4.1.10.4放渣、放灰管堵塞,经处理无效,难以维持运行时。

4.1.10.5给煤机设备损坏,不能维持燃烧时。

4.1.10.6给水炉水蒸汽品质或汽温超过允许值时,经处理无法恢复正常。

4.1.10.7流化床内或返料器下部结焦无法处理,难以维持运行时。

4.2预警行动

 预警的条件、方式、方法和信息发布程序

(1)指示仪表指示异常

(2)锅炉运行声音异常

5.信息报告程序

发生锅炉压力容器灾害时,值班员应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

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如果事故现场发生火灾时,现场的值班人员应立即汇报调度室并组织人员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直接进行灭火。

如果火势较大,不能控制时,应通知所有可能受火灾威胁地区的人员按避灾路线进行撤退。

5.1确定报警系统及程序

报警系统为声光报警

5.2确定现场报警方式(电话、信号等)

报警方式为直通电话、座机及手机联系

5.3应急救援通讯电话见附录。

6.应急处置

6.1响应分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1)特别重大事故,(Ⅰ级)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Ⅱ级),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Ⅲ级),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Ⅳ级),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6.2响应程序

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矿山事故灾害应急预案》规定的应急响应程序:

(1)发生特别重大事故,执行Ⅰ级应急响应。

事故信息分别报送属地各级人民政府及职能部门、国家安全生产管理总局。

启动国家总局、省人民政府及以下各级政府《矿山事故灾害应急预案》及事故企业应急预案。

(2)发生重大事故,执行Ⅱ级应急响应。

事故信息分别报送属地省、地(市、州)、县人民政府及职能部门。

启动省人民政府以下各级政府《矿山事故灾害应急预案》及事故企业应急预案。

(3)发生较大事故,执行Ⅲ级应急响应。

事故信息分别报送属地地(市)、县人民政府及职能部门。

启动属地地(市)、县人民政府《矿山事故灾害应急预案》及事故企业应急预案。

(4)发生一般事故,执行Ⅳ级应急响应。

事故信息分别报送属县人民政府及职能部门。

启动属地县人民政府《矿山事故灾害应急预案》及事故企业应急预案。

(2)应急行动

总指挥下达应急指挥部领导关于抢险救援的指导意见,各工作组立即执行前线救援行动。

(3)扩大响应

在启动各相关专项应急救援预案施救过程中仍确定事故未能有效控制时,应立即向上级政府部门提出启动上级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建议。

事故处理过程中,应每隔四小时汇报一次。

必要时,有总指挥下达向上级请求协调或增援命令。

附响应程序流程图

6.3处置措施

6.3.1处置措施;

6.3.1.1蒸汽锅炉发生事故,在保证人员安全的前提下,为防止事故扩大,可以在现场指挥人员的指挥下,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如下工作:

①在供电没受影响的情况下,加快放渣速度,快速把渣火放出,同时边用湿炉渣、砂土等灭炉火,并打开所有炉门降温。

②若供电受影响,且炉渣不能放尽,则用湿炉渣、砂土等灭炉火,并打开所有炉门降温。

③关闭该炉在分汽包上的阀门。

④关闭给水泵上阀门,并停掉给水泵电源,防止给水遇炉火产生蒸汽造成炉墙进一步受损。

6.3.1.2分汽包出现破裂事故,蒸汽锅炉按紧急停炉处理。

6.3.1.3对炉火、油火灾用砂土、湿炉渣或灭火器灭火;对电气火灾用干粉灭火器灭火;普通火灾用消防水灭火。

6.3.1.4因事故影响到供电时,禁止盲目送电,应与供电部门联系配合,电工查找原因,处理完好后恢复送电。

6.3.1.5紧急停炉操作顺序

6.3.1.5.1立即停止给煤、和引风机运行,若是炉管爆破可不停引风机,若是流化床大面积结焦,可暂时不停引风机,以保护风帽。

6.3.1.5.2锅炉解列后,开启对空排汽门、停止上水时开启省煤器再循环门(省煤器泄漏时可不开)关闭加药门和连续排污门。

6.3.1.5.3紧急停炉后可将返料灰放净,关风门,流化床内部的底料可请示车间或厂领导后再决定是否放掉。

6.3.1.5.4电除尘下部灰必须放净后停输灰系统。

6.3.1.5.5停炉时间、原因操作项目和顺序详细记录在记录本内。

6.3.1.5.6在不影响邻炉上水的情况下,可保证炉内上水,绝不能由于泄漏而不上水。

6.3.1.5.7停炉后的维护可按正常停炉进行。

6.3.2蒸汽锅炉发生事故,在保证人员安全的前提下,为防止事故扩大,可以在现场指挥人员的指挥下,根据具体实际情况进行如下工作:

6.3.2.1用湿炉渣、砂土等灭炉火,并打开所有炉门降温。

6.3.2.2关闭该炉在分汽包上的阀门。

6.3.2.3关闭给水泵上的阀门,并停掉给水泵电源,防止给水遇炉火产生蒸汽造成炉墙进一步受损。

6.3.3分汽缸出现破裂事故:

蒸汽锅炉按紧急停炉处理。

6.3.4对炉火、油火灾用砂土、湿炉渣或灭火器灭火;对电气火灾用干粉灭火器灭火;普通火灾用消防水灭火。

6.3.5因事故影响到供电时,禁止盲目送电,应与供电部门联系配合,电工查找原因,处理故障后恢复送电。

7.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7.1救援应急物资和装备由专人负责管理和维护

配备砂箱2个,配有两把消防锨和消防沙袋;配有消防水泵1台,保证消防用水充足,所有消防器材责任到人进行管理。

应急救援物资

序号

物资名称

保管单位

维护单位

1

砂箱1个、配有两把消防锨和消防沙袋12个

机运科

机运科

2

锅炉车间设置灭火器2个

机运科

机运科

3

消防水泵1台

机运科

机运科

锅炉压力容器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1事故特征

锅炉是一种密闭的压力容器,在高温和高压下工作,有爆炸的危险。

一旦发生爆炸,将摧毁设备和建筑物,造成人身伤亡,破坏性非常惊人;锅炉运行必须非常可靠,一旦发生故障,将造成停电、停产、设备损坏,其损失将是非常严重;锅炉在运行中受高温、压力和腐蚀的影响,容易造成事故。

锅炉爆炸时,大量的汽水从破口处急速冲出,由于具有很高的速度,当与空气或地面接触后,产生了巨大的反作用力而产生动能,使锅炉部件腾空而起或向反作用力的方向运动。

锅炉爆炸时所放出的能量,其中很小一部分消耗在撕裂锅炉钢板,拉断固定锅炉的地脚螺栓和与锅炉连接的各种汽水管道,将锅炉整体或碎块抛离原地,周围设备和建筑物也会受到严重破坏,甚至引起人身伤亡,后果非常严重。

事故类型和严重程度分析

1.1锅炉水位过低会引起严重缺水事故;锅炉水位过高会引起满水事故,长时间高水位运行,还容易使压力表管口结垢而堵塞,使压力表失灵而导致锅炉超压事故。

  1.2水质管理不善。

锅炉水垢太厚,又未定期排污,会使受热面水侧积存泥垢和水垢,热阻增大,而使受热面金属烧坏;给水中带有油质或给水呈酸性,会使金属壁过热或腐蚀;碱性过高,会使钢板产生苛性脆化、裂纹和起槽。

在长期运行中操作不当,使锅炉骤冷骤热或负荷波动频繁,钢管承受交变压力,产生疲劳裂纹,同时由于腐蚀的综合作用形成起槽开裂和强度下降。

1.3水循环被破坏。

结垢会造成水循环被破环,如锅炉碱度过高,锅筒水面起泡沫、汽水共腾易使水循环遭到破坏。

水循环被破坏,锅内的水况紊乱,有的受热面管子将发生倒流或停滞,或者造成“汽塞”,在停滞水流的管子内产生泥垢和水垢堵塞,从而烧坏受热面管子或发生爆炸事故。

钢管内外表面腐蚀减薄,强度显著降低,不能承受额定压力而破裂。

1.4超温运行。

由于烟气流差或燃烧工史不稳定等原因,使锅炉出口汽温过高,使受热面温度过高,造成金属烧损或发生爆管事故。

1.5超压运行。

如安全阀失灵,或者在水循环系统发生故障,都将造成锅炉超压运行,严重时会发生锅炉爆炸。

1.6锅炉工误操作、错误的检修方法和对锅炉不定期检查等都将导致事故的发生。

1.7先天性缺陷。

设计时采用不合理的角焊结构,强度计算错误,用材不当,制造安装及修理的加工工艺不好等在使用中扩大发展,直至发生爆炸事故。

2应急组织与职责

2.1抢险救灾组织机构及职责

总指挥部下设四个系统:

指挥管理系统、救援队伍系统、技术支持系统、后勤保障系统。

指挥机构及职责:

为加强发生事故时人员的组织领导和抢险工作责任落实,在发生重大运输事故时,矿成立救灾总指挥部。

总指挥:

矿长

 副总指挥:

生产矿长、机电矿长、总工程师、安全矿长。

 成员:

机电副总、机运科科长、调度室主任。

 职责:

   按照现场应急指挥部的指令,负责抢险救援的工作、完善应急救援方案、发布抢险救援命令、根据抢险需要合理配置人、财、物资源、组织抢险救援工作。

核实遇险、遇难人员,汇报和通报事故有关情况。

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向上级救援机构发出救援请求。

做好稳定社会秩序、伤亡人员的善后和安抚工作。

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抢险救援指挥部下设现场抢救组、现场保卫组、生活与后勤物资保障组、事故善后处理组、医疗急救组、宣传组。

(1)现场抢救组

组长:

机电矿长

副组长:

机电副总

成员:

机运科科长、调度室主任

职责:

    按照救援方案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

紧急调用抢险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

根据事故情况,有危及周边工作地点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和物资的疏散工作。

负责记录、保存救援过程资料。

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

参与和配合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工作。

(2)现场保卫组

组长:

生产矿长。

副组长:

经管科长、综合办主任

成员:

矿保卫人员、公安干警、联防队员等

职责:

    维护矿区和居民生活区的治安,做好事故发生后的人员疏散、封闭相关场所,维护交通秩序。

杜绝无关人员进入事故救援现场,确保事故救援的顺利进行,完成指挥部赋予的其它工作任务。

(3)生活与后勤物资保障组

组长:

后勤矿长

副组长:

综合办主任

成员:

财务负责人、调度室主任。

职责:

    负责组织抢险救援所需各种物资装备、器材、人员和资金的调集和筹备。

保障有关抢险救援人员的日常生活需要,保证矿区的正常秩序。

完成指挥部赋予的其它工作任务。

(4)事故善后处理组

组长:

生产矿长

副组长:

财务负责人、综合办主任

成员:

经管科科长、医院相关人员

职责:

   负责核实遇难者身份,了解掌握家庭情况并通知其遇难者亲属。

安排遇难者亲属善后处理期间的生活和遇难者丧葬事宜,负责洽谈抚恤条件。

完成指挥部赋予的其它工作任务。

(5)医疗救援组

组长:

矿长

副组长:

医院相关人员

成员:

医院医护人员

职责:

    组织医疗救治。

提供所需药品、医疗器械。

负责灾区消毒防疾,确保灾区饮食卫生。

完成指挥部赋予的其它工作任务。

(6)宣传组

组长:

综合办主任

成员:

综合办人员

职责:

    做好宣传报导工作,协助现场保卫组维持矿区秩序。

编发事故简报,负责新闻媒体的组织与接待工作,协助现场应急指挥部通报事故抢险进展情况。

完成指挥部赋予的其它工作任务。

(7)专家组

组长:

机电矿长

副组长:

机电副总

成员:

机电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职责:

    提供救援技术支持,参与抢险方案拟定。

搜集整理救援过程中的技术资料,为指挥部提出建议意见及相关依据,参与分析事故原因和责任。

完成指挥部赋予的其它工作任务。

2.2部门职责

2.2.1调度室

坚持24小时应急值守

①及时准确的上报事故情况,传达总指挥命令。

②召集有关人员在调度室待命和做好响应的准备工作。

③了解并记录事故发生时间和地点,灾害情况和现场采取的救护措施。

④核实和统计灾区人数,按照指挥部命令和决定通知灾区人员撤离。

⑤整理抢险救援命令,要做好详细应急处置记录,及时掌握抢险事故现场进展情况和救援情况。

⑥按照指挥部的要求全面协调和指导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调用应急救援物资、救护队伍、设备和有关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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