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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实施方案.docx

县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实施方案

2022年县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与主要目标

全面落实省、___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围绕“全面设点、全市联网、自动预警、依法追责”的总体要求,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公众监督、保障有力的生态环境监测监管体系,为推进___县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到___年,全县基本实现生态环境、重要污染源、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区域的监测点位全覆盖;进一步健全完善生态环境监测制度和测管联动、部门会商等工作机制;提升预报预警、信息化能力和保障水平;基本形成上下协同、信息共享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

二、建立区域全覆盖、功能完善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

县环保局牵头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按各自职能分工和监管需要,在各自重点监管区域及重要生态功能区,建立涵盖大气、水、土壤、噪声、生物、辐射等生态环境要素,覆盖全县、布局合理、分工明确、重点突出的全县生态环境监测网络。

(一)环境空气质量监测。

对现有的城区省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加强管理和完善,根据县城区情况,适时增加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

(责任单位:

县环保局)

拟在县开发区新建一座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

逐步在县开发区建立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点,构建我县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络。

(责任单位:

县环保局)

(二)水环境质量监测。

加强国控、省控、市控监测点建设,并按要求开展监测;饮用水源地断面在已有___个重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基础上逐步增加监测点。

(责任单位:

县环保局)

在水功能区、重要湖库、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及地下水等区域布设监测点位。

开展水功能区达标率、水土流失面积等生态环境监测(牵头单位:

县水务局;协作单位:

县环保局、县卫计委)

在城市备用水源、城市黑臭水体布设水环境监测点位,并开展相关监测。

(责任单位:

县住建委)

(三)土壤环境质量监测。

开展现有国控网土壤环境质量监测(___个测点)。

(牵头单位:

县环保局;协作单位:

县国土局、县农委、县林业局)

逐步布设有机产品、重点蔬菜种植基地等区域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并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监测。

(责任单位:

县农委)

(四)声环境质量监测。

根据城市发展状况,适时优化调整___个声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建成覆盖县城建成区、主要城市道路等区域的声环境质量监测网络。

在县城区设立___个交通噪声自动监测点位。

(牵头单位:

县环保局;协作单位:

县交通运输局)

(五)辐射环境质量监测。

逐步开展电磁辐射、电离辐射环境质量监测工作。

(责任单位:

县环保局)

(六)生态状况监测。

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保护地设立固定监测样地和监测点,逐步开展生态环境监测和评估;开展外来入侵物种的调查与监测,每年对重点有害生物的危害及扩散趋势进行评估;开展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监测和评估。

(牵头单位:

县林业局;协作单位:

县环保局、县国土局、县农委、县水务局)

(七)污染源监测。

严格落实重点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及时公开自行监测数据。

国控、省控排污单位应建设稳定运行的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系统。

县环保局___开展重点排污单位监督性监测,环境监察机构依据重点排污单位监督性监测结果开展监管执法,依法加强重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日常监管执法。

建立监测、监察联合执法检查的工作机制。

(责任单位:

县环保局)

三、实现生态环境监测信息集成共享

建设全县统一的生态环境监测数据系统,为环境风险源监管及环境应急处置提供技术支撑。

汇集环境保护、公安、国土、住建、交通、农业、水务、林业、卫生计生、气象等部门获取的环境质量、污染源、生态状况监测数据,形成环境监测数据传输网络,建立统一的生态环境监测信息发布机制,实现监测数据集成共享。

(牵头单位:

县环保局;协作单位:

县发改委、县公安局、县国土局、县住建委、县交通运输局、县农委、县水务局、县林业局、县卫计委、县气象局等)

四、科学引导环境管理和风险防范

(一)加强环境质量监测预报预警。

完善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体系,开展污染源分析和污染治理成效评估,提高环境空气质量预报和污染预警水平。

在地表水和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开展水环境质量预警研究,逐步实现水质变化趋势预测和风险预警。

选择有机农产品、蔬菜基地开展土壤环境质量风险评价,掌握特征污染物分布、动态(范本)变化状况,研究生态和健康潜在风险。

建立环境质量发布平台,及时发布环境质量预报预警信息。

(牵头单位:

县环保局;协作单位:

县气象局、县水务局、县农委)

(二)严密监控企业污染排放。

完善重点排污单位监测数据传输网络,实现重点排污单位监测数据和管理信息联网,形成排污单位监测大数据管理与分析能力,实现污染自动预警、超标排放报警及追踪定位。

增强重点工业园区环境风险预警与处置能力。

(牵头单位:

县环保局;协作单位:

开发区管委会)

(三)提升环境应急监测能力。

开展化学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放射性及危险废物等环境健康危害因素监测,提高环境风险防控和___应急能力。

建立并完善环境风险源数据库和专家库,加强县环境应急监测能力建设。

(牵头单位:

县环保局;协作单位:

县财政局)

五、健全生态环境监测制度与保障体系

(一)明确生态环境监测事权。

按照省市部署,县环保局配合做好国家及省级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工作。

保障国控、省控监测点位站房用地及水、电、安全等基础设施,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为地方事权,由县环保部门承担。

(牵头单位:

县环保局)

(二)强化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

县环境监测站、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应健全监测数据质量管理制度,加强监测质量管理,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环保部门要加大环境监测质量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执行《___环境保___》及《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严厉打击违反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行为。

___领导干部指使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按照《___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市场监管部门应加强对环境监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依法查处违规行为。

(牵头单位:

县监察局;协作单位:

县环保局、县市场监管局)

(三)积极培育生态环境监测市场。

开放服务性监测市场,鼓励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参与排污单位污染源自行监测、污染源自动监测设施运行维护、生态环境损害评估监测、环境影响评价现状监测、清洁生产审核、企事业单位自主调查等环境监测活动。

在环境质量监测、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等基础公益性监测领域,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

(牵头单位:

县环保局;协作单位:

县市场监管局、县财政局)

(四)加强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

加强生态环境监测队伍建设,充实专业技术人员,根据生态环境监测的需要,添置生态环境监测设备,提高生态环境监测能力。

根据生态环境监测事权,按照“谁考核、谁监测”的原则,将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重点保障,不断完善与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发展相适应的财政保障机制。

(牵头单位:

县环保局;协作单位:

县编办、县财政局)

附件1

___县生态环境网络建设具体工作职责分工

县环保局。

负责牵头制定我县环境质量监测网络规划和监测点位认证;负责空气质量监测与预警预报工作;负责县级及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地表水水质监测;负责建成区区域噪声、交通噪声、功能区噪声监测;负责土壤环境质量监测;负责电离辐射与电磁辐射环境质量监测。

负责对辖区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监管;牵头构建我县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建立我县生态环境监测数据集成共享机制,统一发布生态环境监测信息。

县水务局。

负责地下水质量监测,对农村饮用水源地等特定监管区域水体开展水质监测,提供相关水文观测资料与分析报告;开展水生态环境状况调查,提供水资源状况、水土流失等调查结果;配合县环保局构建我县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报送各类监测、分析数据。

县住建委。

负责备用水源地和建成区黑臭水体环境质量监测;配合县环保局构建我县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报送各类监测、分析数据。

县农委。

负责有机作物、蔬菜基地等土壤质量监测;开展农业生态环境状况调查,提供耕地、农田、土地生产力等调查结果;配合县环保局开展土壤环境质量风险评价、构建我县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报送各类监测、分析数据。

县国土资源局。

配合农委开展土壤质量监测;提供土地利用、土地资源破坏等调查结果;配合县环保局开展全县土壤环境质量风险评价、构建我县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报送各类监测、分析数据。

县林业局。

负责开展林地、重要湿地、自然保护区、重点生态功能区、村庄等区域生态环境状况监测,开展森林资源、野生动物、有害生物及森林病虫害等调查与监测,对破坏生态环境、森林资源等活动进行监测与评估;配合县环保局构建我县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报送各类监测、分析数据。

县气象局。

负责提供气象观测资料与分析报告,配合县环保局开展空气质量预警预报、常态化大气污染物解析工作、构建我县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

县卫计委。

负责督促医疗机构辐射环境监测;配合县环保局构建我县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报送各类监测、分析数据。

县经信委。

配合县环保局开展工业辐射污染源监测,构建我县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

县财政局。

完善与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发展需求相适应的财政保障机制,根据生态环境监测事权,将生态监测资金列入县财政预算,保障生态环境监测网络项目建设和日常监测业务经费。

县开发区。

2022年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助推___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发展,根据《___市发改委___市___年度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要点___》(___市发改能源字〔___〕___号)和《___县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专项规划》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决策部署,结合我县电动汽车推广应用实际,将充电基础设施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加快统筹规划,统一标准规范,创新发展模式,加快建设适度超前、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有效增加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投资和供给,积极培育电动汽车消费市场,促进___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目标任务

到___年底,全县争取建成各类充电桩___个(其中公用、专用充电桩___个,自用桩___个),建成___个以上示范项目(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新建直流快充桩5根以上、新建交流慢充桩15根以上;新建直流快充桩10根以上;新建交流慢充桩20根以上),满足超过___辆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

到___年底,累计完成规划布局公共充电站___座,各类充电桩

1575个(其中公交车___个、环卫车___个、公务车___个、公用桩___个、城际充电桩___个、自用桩___个),初步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充电服务市场;在科技和商业创新上取得突破,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充电服务企业。

三、充电桩建设模式

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是指为电动汽车提供电能补给的各类充换电设施,分为自用、专用和公用三类。

(一)自用充电设施,指居民用户在自有产权或拥有使用权的固定停车位___,专为其私人车辆提供充电服务的充电设施。

(二)专用充电设施,指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交环卫、园区等内部场所建设,为特定车辆提供专属充电服务的充电设施。

(三)公用充电设施,指在规划的独立地块、社会停车场、文体场馆停车场、商业超市停车场、住宅小区公共停车场、加油加气站、高速服务区、国省道服务区等区域规划建设,面向社会车辆提供充电服务的充电设施。

四、配置要求

根据《___县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专项规划》的布局,我县各类用途的充电设施配置要求如下:

(一)新建建筑充电设施

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___%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___条件(包括预埋电力管线和预留电力容量,下同)。

新建大于___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物(商场、宾馆、医院、办公楼、体育场馆等)配建停车场及社会公共停车场,按不少于规划停车位数___%的比例建设或预留充电设施建设条件。

(二)已建(在建)建筑充电设施

已建、在建的住宅小区、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及社会公共停车场,应通过改造、加装等方式建设充电设施。

个人在自有停车位(库),各居住区、单位在既有停车位___充电设施的,无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建设城市公共停车场时,无需为同步建设充电桩群等充电基础设施单独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新建独立占地的集中式充换电站应符合城市规划,并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

为推进我县各类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完成规划期内的充电桩建设任务,满足未来我县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各乡(镇)及行业部门均需成立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制定相应的推进方案,明确相关领导和责任人员,细化工作任务,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所辖区域或行业充电基础设施的宣传发动工作,切实贯彻落实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政策措施。

各乡(镇)要注重做好辖区内居民用户的宣传推广工作。

(二)项目申报阶段

项目单位要按照我县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专项规划的布点要求,公用桩和专用桩均须编制项目备案申请报告报县发改委备案。

未经备案的项目不得施工,已竣工项目不得申请建设和运营补贴。

(三)建设阶段

1. 确定运营主体。

集中整合公交、出租场站以及社会公共停车场等各类公共资源,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和特许经营等政策措施择优确定一家电动汽车充电桩特许经营企业,对我县行政区域内电动汽车充电网络基础设施进行建设及运营维护,特许经营授权期限不超过___年。

在特许经营期限内,由特许经营者分批投资建设、运营___县内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网络,充分满足全县电动汽车对充电桩的需求。

特许经营期限届满后,原则上可授予特许经营者在一定期限内继续运营或者移交政府;特许经营者通过运营回收成本和赚取合理利润。

特许经营企业须满足如下条件:

(1)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且注册登记的经营范围含有生产(组装)或建设、运营充电桩的内容;

(2)依法照章纳税,社会保障资金记录良好,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___、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___的投标人(由投标人提供网页查询记录,加盖单位公章);

(3)设置了企业级运营管理系统,管理系统能对其充电设施进行有效的管理和监控,并对充电和运营数据进行采集和存储(保存期限不低于___年),企业级数据管理系统应具备数据输出功能及数据输出接口;

(4)经济实力雄厚,能按《___县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专项规划》以及上级下达的任务要求、技术标准,完成充电桩建设任务。

2. 建设___。

特许经营企业应根据规划布点,先行到县供电公司申报电力报装流程,做好项目现场勘测,确定设计和施工方案。

同时,县供电公司应提前介入,做好电网接入服务工作,确保充电桩建成后及时接入公用电网并投入运营。

3. 评估验收。

项目建成并投入运营后,项目建设单位须邀请第三方机构对项目进行评估验收,并出具评估报告。

评估报告将作为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申报的重要依据。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___领导

成立___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___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文广新旅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教体局、县卫健委、县应急管理局、县供电公司及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定期研究解决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重大问题。

___设在县发改委,由县发改委牵头负责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具体推进工作。

各乡(镇)及行业部门要建立健全项目推进机制,明确目标任务,层层传导工作压力,落实工作责任,使项目按期建成并持续运营。

(二)明确职责分工

各乡(镇)和各行业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落实责任和措施,为项目选址提供支持和帮助,确保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顺利推进。

1. 县发改委。

负责___的日常工作,负责项目建设运营主体的确认,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项目的备案,参与___项目竣工验收,牵头做好竣工项目的补贴申报工作。

2. 县自然资源局。

负责对充电站的用地审核。

3. 县财政局。

参与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项目的竣工验收,做好公用和专用充电桩的省级和市级补贴拨付。

4. 县住建局。

负责公共停车场及城区主要道路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项目的协调推进。

5. 县交通运输局。

负责公交车、出租车领域及火车站、高速公路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项目的协调推进。

6. 县___局。

协助建设单位做好城区布点、选点工作,免收充电桩施工开挖费用,负责环卫车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项目的协调推进。

7. 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负责公务车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项目的协调推进。

8. 县文广新旅局。

负责旅游景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项目的协调推进。

9. 县卫健委。

负责医院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项目的协调推进。

10. 县教体局。

负责学校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项目的协调推进。

11. 县供电公司。

受理充电设施报装业务(包括报装资料提交、供电方案协议签署、受电工程设计和审核、供用电合同签署和竣工报验等);根据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需求,做好配套电网建设与改造,满足充电桩(站)运营的用电需求;做好充电桩(站)产权外的线路维修;负责充电桩(站)计量电表的免费供应及电量计量;参予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

12. 县应急管理局。

负责做好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安全生产、消防措施的监管。

13. 各乡(镇)人民政府。

对本乡(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负总责,主要负责乡(镇)政府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项目的协调推进和自用桩的建设与管理。

(三)强化规划引领

县发改委要认真抓好《___县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专项规划》的___实施,充分发挥规划的产业发展中的引领作用。

各责任单位要结合规划和我县电动汽车的发展要求,分阶段、分步骤有序推进各类充电桩站的建设。

(四)强化配电支撑

1. 县供电公司要根据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需求,加强充电基础设施配套电网建设与改造,满足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需求,切实解决充电设施建设电网容量不足的问题;要尽量缩短并网距离,为充电桩建设运营企业节省并网投资,原则上并网距离不得超过___公里,实现电动汽车充电站建到哪里,电网配套支撑到哪里。

2. 居民个人自用充电设施无需向县供电公司申请用电报装手续,需新装用电或扩容时,可直接申请用电报装手续;非居民个人充电设施,由产权单位或委托建设单位向电网企业申请用电报装手续。

充电设施运营企业在取得土地使用权者或物业服务企业书面同意后,可以作为独立主体申请用电报装。

3. 县供电公司要制定充电设施报装业务办理指南,明确各类充电设施的电力报装流程(包括报装资料提交、供电方案协议签署、受电工程设计和审核、供用电合同签署和竣工报验等)。

(五)加强考核监督

将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列入县基础设施建设攻坚内容和我县年度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切实把项目选址、电网接入、用地报批等前期基础性工作做扎实,确保项目建设顺利进行,如期实现投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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