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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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县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手册(样册)
户主姓名
本户人口人
签约服务单位
签约服务医生
***县卫生计生局印制
使用须知
1、持有本手册的居民,可到本辖区签约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接受免费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个别项目与签约的医务人员预约后,由医务人员上门提供服务。
2、该手册包含的免费服务内容为国家规定的11类43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具体服务内容见《***镇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两级卫生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职责分工参考表》。
3、本手册为居民接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凭证,也是居民监督两级卫生机构履行免费服务的凭证,持册家庭请妥善保管,切勿丢失!
4、居民每接受服务1次,由提供服务的医务人员裁剪下相应的服务券1张,由本人或其监护人在相应服务券上签字后方可生效。
5、如果您对签约服务的医务人员服务态度或其他方面有意见的,请致电,欢迎您的监督!
***乡村(社区)医生签约服务协议书
(参照格式文本)
甲方(户主)姓名:
。
家庭住址:
镇(街道)村(居委会)组。
联系电话:
。
乙方(签约机构)代表:
镇(街道) 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
医生姓名:
,联系电话:
。
管理指导单位:
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为了更好地满足辖区居民就近就医及多样化健康服务需要,充分发挥乡村医生的健康守门人作用,本着平等、利民、互惠的原则,甲方自愿聘请乙方人员为本家庭的签约服务医生,成为乙方的服务对象。
经甲乙双方商定,签订本协议。
一、协议服务内容
协议期内,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提供国家规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2、基本医疗服务。
常见病、多发病的一般门诊诊疗,对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进行规范化治疗指导。
3、健康综合服务。
签约医生通过定期巡诊掌握签约家庭成员的健康状况,开展健康评价、健康咨询、健康指导和危险因素评估等;根据病情需要将超出诊治能力的患者及时转诊到上级医疗机构;为行动不便的对象提供上门访视和家庭康复指导服务。
二、接受签约服务的家庭成员
序号
姓名
与签约人关系
性别
出生年月
健康状况(疾病信息)
本人
注:
居民疾病信息由签约服务机构医生如实、详细填写,作为为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依据。
三、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
1、主要权利:
享有与签约单位约定好的服务项目;监督签约服务内容的规范实施,及时举报乙方在服务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
2、主要义务:
接受签约服务的家庭成员应当将身体健康状况和变化情况以及与健康相关的信息及资料及时、准确告知乙方;主动配合并执行好乙方制定的防病治病相关措施;首诊选择在签约的服务机构,接受转诊建议,按病情需要逐级转诊;维护乡村(社区)医生的尊严,配合支持乡村(社区)医生工作;主动参与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满意度测评,对乡村(社区)医生服务进行客观评价。
(二)乙方
1、主要权利:
得到甲方的尊重和客观评价;在政策范围内,得到合理劳务报酬。
在为甲方提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后,获得相应服务项目的支付劵。
2、主要义务:
加强学习和信息收集,提升自身服务能力;科学安排服务时间,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站)提供24小时应诊;严格执行国家国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标准要求,为乙方提供相应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严格执行诊疗规范,为乙方提供优质安全的基本医疗服务。
四、其他约定
1、甲方如对乙方服务不满意,可以向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反映投诉,也可请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协调解决。
2、本协议如与国家相关规定有抵触的,以国家规定为准。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协议从年月日起生效,年月日终止,有效期年。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乡村医生(签字):
管理指导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镇村(卫生服务中心、站)两级卫生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职责分工参考表
序号
项目
具体工作任务
承担的职责
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
一
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1、建立健康档案
为主:
1、使用统一的规范化居民健康档案格式,规范建立纸质健康档案。
优先为老年人、妇女儿童等重点人群建立健康档案;
2、开展居民健康体检;
3、有序建立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
参与:
1、在上级指导下,承担辖区内居民基本信息及老年人、慢性病人等重点人群随访信息采集,规范建立纸质健康档案。
2、积极配合、参与乡镇卫生院入户服务(调查)、疾病筛查、健康体检等工作。
2、健康档案维护管理
分别:
1、建立居民健康档案的调取、查阅、记录、存放等制度,保证健康档案的方便使用和保管保存;
2、实施健康档案计算机动态管理。
分别:
1、在医疗卫生服务过程中,调取、查阅健康档案,并将服务内容及时更新到健康档案;
2、在乡镇卫生院指导下,实施健康档案计算机动态管理,对获得的信息进行计算机录入,及时更新档案内容。
二
健康教育
1、提供健康教育资料
为主:
1、提供针对辖区内主要健康问题和疾病季节性特点的健康教育折页、处方、手册等健康教育材料供居民取阅,每年不少于12种;
2、在乡镇卫生院门诊候诊区、观察室、健教室等场所或宣传活动现场播放音像资料,每年不少于6种。
参与:
卫生室提供镇卫生院统一制作的健康教育折页、处方、手册等健康教育材料供居民取阅,每年不少于12种。
2、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
分别:
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宣传栏不少于2个,每2个月至少更新一次。
分别:
1、设置宣传栏,不少于1个;
2、按照镇卫生院统一制作或提供的宣传资料,每2个月至少更新1次。
3、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服务
分别:
利用各种健康主题日、针对各种重点健康问题等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服务,每年不少于6次。
分别:
1、按照镇卫生院安排,组织群众积极参与公众健康咨询活动;
2、在医疗卫生服务过程中提供健康知识和健康问题咨询服务。
4、举办健康知识讲座
为主:
1、以健康促进行动为平台开展健康讲座,每年不少于12次;
2、为村卫生室提供讲座模板,每年不少于6种。
参与:
按照镇卫生院提供的健康知识讲座模板开展健康知识讲座,每年不少于6次。
5、开展个体化健康教育
分别:
在提供门诊、上门等医疗卫生服务时,对服务对象开展针对性的健康知识和健康技能教育。
分别:
在提供门诊、上门等医疗卫生服务时,对服务对象开展针对性的健康知识和健康技能教育。
三
预防接种
1、建档、确定接种对象
主要:
及时掌握辖区内计划免疫接种对象(包括流动适龄儿童),为每个适龄儿童发放预防接种证。
协助:
1、及时登记和报告服务区域内计免接种对象;
2、开展服务区域内适龄流动儿童调查摸底工作。
2、通知儿童监护人
分别:
制定和布置各卫生室服务区域内适龄免疫儿童和监护人的名册或通知单,明确免疫疫苗的种类、地点和时间。
分别:
1、按镇卫生院统一布置,入户发放预约接种通知单或口头通知适龄儿童按时到规定的预防接种点接种一类疫苗;
2、按照镇卫生院统一布置,通知接种对象进行强化免疫和群体性接种。
3、实施接种及留观
为主:
1、为适龄儿童按规定全程接种包括乙肝疫苗等11种一类疫苗;
2、定期开展查漏补种工作;
3、按上级要求开展强化免疫或群体性接种;
4、对重点人群有针对性地进行疫苗接种;
5、实行预防接种计算机管理;
6、能发现、报告预防接种中的疑似异常反应,并能协助专业机构完成现场调查和处理。
参与:
1、协助或参与镇卫生院开展查漏补种、强化免疫、群体性和重点人群接种工作;
2、及时发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按规定报告、转诊,做好登记。
协助镇卫生院和专业机构进行现场调查和处理。
四
儿童健康管理
1、新生儿家庭访视
为主:
1.建立0-6岁儿童保健手册,掌握辖区儿童数量及分布;
2、进行新生儿家庭访视。
包括新生儿健康检查、母乳喂养指导、新生儿护理等;
参与:
1、登记服务区域内婴幼儿名册和掌握服务对象数量;
2、协助镇卫生院建立儿童保健手册和访视;
2、新生儿满月健康管理
为主:
进行新生儿满月健康管理。
包括体重、身长测量和发育评估等。
参与:
配合镇卫生院对服务区域内新生儿进行满月健康管理。
3、0-36个月婴幼儿健康管理
为主:
1、进行儿童系统管理,分别在3、6、8、12、18、24、30、36月龄时提供健康管理服务,包括婴幼儿喂养情况了解、体格检查、发育评估、母乳喂养等健康指导服务;
2、对体弱儿、高危婴幼儿进行转诊及管理。
参与:
1、通知1岁内婴幼儿到指定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4次,第2年和第3年幼儿每年健康检查2次;
2、发现体弱儿、高危婴幼儿及时转诊至镇卫生院,协助镇卫生院对登记在册体弱儿和高危儿童进行管理。
4、4-6岁学龄前儿童健康管理
主要:
为4-6岁儿童每年提供一次健康管理服务,包括体格检查、生长发育、发育评估等。
协助:
协助乡镇卫生院为4-6岁儿童提供健康管理服务。
五
孕产妇健康管理
1、产前随访(含孕早期随访)
主要:
1、为辖区内孕产妇免费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掌握孕产妇数量及分布;
2、对每个孕产妇至少进行5次孕期随访指导。
包括体格检查、产科检查(体重、血压、宫高、胎心、胎位等)、孕期心理和孕期营养指导等。
协助:
1、登记服务区域内育龄妇女和孕产妇名册,掌握其数量及分布,按月将新发现的孕产妇报告镇卫生院;
2、协助镇卫生院为孕产妇免费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开展孕期系统保健管理;
3、动员孕妇早孕建卡,督促孕妇定期接受围产保健服务,并做好登记;
4、协助卫生院做好登记在册高危孕产妇管理。
2、产后访视及产后42天健康检查
主要:
1、对辖区内产妇进行产后访视和产后42天健康检查,了解产后恢复情况并对产后常见问题进行指导;
2、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和咨询,提供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
协助:
1、在镇卫生院指导下,开展产后访视工作;
2、指导产妇做好产后避孕,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和咨询。
六
老年人健康管理
1、老年人健康状况评估和体检
主要:
1、掌握辖区内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数量并登记名册;
2、每年为辖区内65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一次健康管理服务,包括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和辅助检查等。
协助:
1、登记和更新服务区域内65岁以上老年人名册;
2、根据镇卫生院统一安排,组织服务区域内的65岁以上老年人到指定的卫生机构接受体格检查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
参与身高、体重、血压等常规项目检查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
2、健康咨询指导和干预
分别:
1、告知健康体检结果;
2、将发现已确诊的原发性高血压和Ⅱ型糖尿病等患者纳入相应的慢病患者健康管理。
对体检中发现有异常的老年人建议定期复查;
3、进行健康生活方式以及骨质疏松预防、防跌倒措施、意外伤害预防和自救等健康指导。
分别:
1、告知健康体检结果;
2、在镇卫生院指导下,对所有老年人进行健康生活方式以及骨质疏松预防、防跌倒措施、意外伤害预防和自救等健康指导。
七
1、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高血压
1、筛查患者,对高危人群进行生活方式指导
分别:
1、对辖区内35岁以上人群,实行每年门诊首诊测血压;
2、对初步诊断为高血压的患者进行转诊确诊;
3、对高危人群每半年至少测量一次血压,并进行生活方式指导。
分别:
1、对辖区内35岁以上人群,实行每年门诊首诊测血压,并登记于门诊日志中;
2、对初步诊断为高血压的患者进行转诊、确诊;
3、对高危人群每半年至少测量一次血压,并进行生活方式指导。
2、随访评估和分类干预
协助:
1、对35岁以上确诊为高血压的患者进行登记和规范化管理;
2、对高血压患者每年提供至少4次面对面的规范化随访和分类干预,包括询问病情、测量血压和评估病情,提供用药、生活方式等健康指导。
主要:
1、对35岁以上确诊为高血压的患者进行登记,协助乡镇卫生院进行规范化管理;
2、在乡镇卫生院指导下,对高血压患者开展面对面规范化随访和分类干预,包括询问病情、测量血压和评估病情,提供用药、生活方式等健康指导,每年至少4次。
3、健康检查
主要:
对高血压患者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健康检查,可与随访相结合。
协助:
按照镇卫生院安排,负责通知、组织或参与高血压患者的健康体检工作。
2、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Ⅱ型糖尿病)
1、筛查患者,对高危人群进行生活方式指导
分别:
1、对确诊的Ⅱ型糖尿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
2、对医疗卫生服务过程中发现的Ⅱ型糖尿病高危人群,进行健康教育和生活方式指导。
分别:
1、对确诊的Ⅱ型糖尿病患者进行登记,协助乡镇卫生院进行规范化管理;
2、在乡镇卫生院指导下,对服务过程中发现Ⅱ型糖尿病高危人群进行健康教育和生活方式指导。
2、随访评估和分类干预
协助:
1、对糖尿病患者每年提供4次免费空腹血糖检测,至少进行4次面对面的规范化随访和分类干预,包括询问病情、评估病情,提供用药、生活方式等健康指导;
2、对所有患者进行健康教育,制定生活方式改进目标和在下一次随访时评估进展。
主要:
1、在镇卫生院指导下,对糖尿病患者每年提供4次免费空腹血糖检测,至少进行4次面对面的规范化随访和分类干预,包括询问病情、评估病情,提供用药、生活方式等健康指导;2、在镇卫生院指导下,对所有患者进行健康教育,制定生活方式改进目标和在下一次随访时评估进展。
3、健康检查
主要:
对Ⅱ型糖尿病患者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健康检查,可与随访相结合。
协助:
按照镇卫生院安排,负责通知、组织或参与Ⅱ型糖尿病患者健康体检工作。
八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
1、患者个人信息补充
为主:
对辖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建立健康档案并登记造册,补全相关信息。
参与:
1、协助镇卫生院和专业机构开展重性精神病患者线索调查,上报服务区域疑似重性精神病人;
2、协助镇卫生院或专业机构,对辖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登记造册,建立健康档案,补全相关信息。
2、随访评估和分类干预
参与:
1、对纳入健康管理的患者,每年至少规范随访4次,并进行分类干预;
2、在专业机构指导下治疗管理居家重性精神病人;
3、进行康复指导。
为主:
1、协助镇卫生院或专业机构对纳入健康管理的患者,每年至少规范随访4次,并进行康复指导;
2、落实上级布置的分类干预措施和居家治疗方案。
3、健康检查
主要:
对重性精神患者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健康检查,可与随访相结合。
协助:
按照镇卫生院安排,通知、组织或参与重性精神患者健康体检工作。
八.一
结核病患者管理
1、发现、登记、报告
分别:
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结核病病例、疑似病例。
分别:
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结核病病例、疑似病例。
2、病人管理
分别:
督促辖区结核病患者及时到定点医院就诊,对于门诊治疗患者,指导按照规范要求系统治疗,并定期到定点医院复查。
分别:
督促辖区结核病患者及时到定点医院就诊,对于门诊治疗患者,指导按照规范要求系统治疗,并定期到定点医院复查。
九
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
1、发现、登记、报告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为主:
1、建立传染病报告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
2、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疑似病例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法定报告传染病无漏报。
参与:
1、及时发现、报告和转诊传染病疑似病例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对辖区内确诊的传染病人进行登记。
2、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
主要:
1、协助专业机构开展疫点处理,排查密切接触者,留观随访,指导病家落实消毒预防等措施;
2、做好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在专业机构指导下,协助做好处置工作;
3、开展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和咨询服务,防治相关指标达到规定要求。
配合专业机构对非住院结核病人、艾滋病病人、疟疾病人进行规范化治疗管理,做到送药到手、看服到口、做好治疗记录。
协助:
1、在专业机构指导下,协助并参与疫情流行病学调查和疫点处理、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等工作。
并做好确诊病例登记;
2.对服务区域内发生的可能涉及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情况及时报告;
3、配合镇卫生院开展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负责服务区域内疑似肺结核病人发现和转诊;4、配合镇卫生院对服务区域内的非住院结核病人、艾滋病病人、疟疾病人进行规范化治疗管理。
十
中医药健康管理技术服务
1、65岁及以上老年人中医药管理
主要:
结合65岁及以上老年人保健每年提供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1次,内容包括中医体质辨识和中医药保健指导。
协助:
协助镇卫生院每年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
2、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
主要:
结合儿童保健健康体检,在儿童6、12、18、24、30、36月龄时对儿童家长进行儿童中医药健康指导服务。
协助:
协助镇卫生院在儿童6、12、18、24、30、36月龄时对儿童家长进行儿童中医药健康指导服务。
十一
卫生监督协管服务
1、食品安全信息报告
分别:
1、及时报告辖区内食品安全的相关信息;
2、协助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调查食品安全。
分别:
1、及时报告辖区内食品安全的相关信息;
2、协助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调查食品安全。
2、职业病危害咨询指导、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学校卫生服务、非法行医和采供血信息报告
主要:
1、协助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辖区内职业卫生、饮用水卫生安全、学校卫生及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等进行监督;
2、协助开展相关从业人员培训;
3、收集并报告职业卫生、饮用水卫生安全、学校卫生及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等相关信息。
协助:
1、配合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辖区内职业卫生、饮用水卫生安全、学校卫生及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等进行监督;2、按照上级要求收集并报告职业卫生、饮用水卫生安全、学校卫生及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等相关信息。
注:
1、名词解释:
(1)主要承担:
是指承担全部业务性工作。
(2)为主承担:
是指承担大部分业务性工作。
(3)参与承担:
是指承担部分业务性工作。
(4)协助承担:
是指承担信息提供等辅助性工作。
(5)分别承担:
是指乡村两级卫生机构分别开展并独立完成相应工作。
2、乡村两级卫生机构不同职责分工对应比例:
(1)主要承担-协助承担:
80%-20%。
(2)为主承担-参与承担:
60%-40%。
(3)分别承担-分别承担:
5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