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日宣传材料低空臭氧污染防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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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日宣传材料低空臭氧污染防治
主题:
防治近地面臭氧污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1.臭氧的分类
在我们生活中接触到的臭氧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我们熟知的臭氧层,它存在于距离地面15~25公里的高层大气中,极大地吸收了太阳辐射的紫外线,阻挡了紫外线对地表生物的伤害,是地球生物的“保护伞”。
另一种是近地面臭氧,它存在于接近地面的对流层大气中,是由机动车尾气、电厂、工业企业排放的NOx和VOCs等大气污染物,在强烈阳光的照射下经过复杂的化学反应形成的。
近地面臭氧属于大气污染物,即便在浓度很低的情况下,也会危害我们的身体健康。
2.夏季近地面臭氧不可忽视
近地面臭氧正在逐步成为影响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的重要指标,成为夏季影响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的另一项重要污染物。
2013年我市环境空气质量超标天数220天,其中臭氧超标31天,占超标天数的14.1%。
2014年,我市环境空气质量超标天数190天,其中臭氧超标34天,占超标天数的17.9%。
2015年,我市环境空气质量超标天数145天,其中臭氧超标17天,占超标天数的11.7%。
2013年与2014年臭氧浓度高值的空间分布变化较大,2013年臭氧浓度高值区域主要分布在中心城区的西南和东南部以及滨海新区南部,2014年中心城区附近臭氧浓度有所降低,而北部区域的宝坻、蓟县远郊区县臭氧浓度上升明显,2015年5月,中心城区及环城四区、宁河、宝坻一带臭氧上升明显。
2013年典型月典型时段臭氧均值分布
2014年典型月典型时段臭氧均值分布
2015年典型月典型时段臭氧均值分布
3.近地面臭氧的危害
近地面臭氧不仅对人类造成危害,还会对植物甚至是建筑物、电子设备等造成损害。
对人类健康的危害
人类健康受到的主要伤害是眼睛和粘膜受刺激、头痛、呼吸障碍、慢性呼吸道疾病恶化、儿童肺功能异常等。
臭氧能促使哮喘病患者哮喘发作,能引起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恶化、呼吸障碍、损害肺部功能等症状,长期吸入氧化剂能降低人体细胞的新陈代谢,加速人的衰老。
对植物的危害
臭氧污染能使植物受到损害,开始时表皮褪色,呈蜡质状,经过一段时间后色素发生变化,植物叶片褪色或产生病斑和叶面坏死等症状,出现落叶、落果现象。
其他危害
臭氧还能造成橡胶制品的老化、脆裂,使染料褪色,橡胶变硬,并损害油漆涂料、纺织纤维和塑料制品等。
4.近地面臭氧是如何形成的?
臭氧污染的生成和光照、气温等气象因素密切相关,主要发生在阳光强烈的夏、秋季节。
汽车尾气、工业企业排放的氮氧化物(NOx)与挥发性有机物(VOCs)等臭氧前体物,在高温、强光辐射的作用下,经过一系列复杂的光化学反应,产生臭氧污染物。
臭氧的最大浓度一般出现在阳光最强的午后。
5.臭氧污染的前体物来源于哪里?
近地面臭氧作为二次污染物,在同等气象条件下,其浓度取决于其前体物NOx、VOCs的组分和浓度,但三者之间的关系是非线性的。
不同地区臭氧污染的控制要素是不同的,当NOx浓度固定时,VOCs浓度变化对O3的影响不大;当VOCs浓度固定时,减少NOx排放会导致O3浓度显著降低,所以该地区为臭氧污染NOx控制区域。
因此,在治理O3污染时应首先摸清地区臭氧污染控制要素,合理配置资源,才能得到最大环境效益。
氮氧化物(NOx)
化石燃料燃烧是氮氧化物的主要来源。
根据2013年环境统计分析,全市氮氧化物排放量31万吨。
其中,电力企业及燃煤锅炉贡献达75%以上。
机动车尾气污染。
根据2013年环境统计,机动车尾气排放氮氧化物达5万多吨。
且机动车尾气中还含有大量挥发性有机物、一氧化碳等光化学烟雾前体物,对臭氧污染贡献较大。
挥发性有机物(VOCs)
根据2010年污染源普查统计及国内相关研究成果,我市人为源排放总量约为36万吨。
其中,工业源23万吨,流动源3万吨,生活源10万吨(餐饮1万吨、服装干洗1万吨、建筑装饰8万吨)。
自然源排放量约为2.7万吨。
(1)工业源。
我市工业源VOCs排放约占全市的60%,主要集中在石油炼制与石油化学、医药制造、橡胶制品制造、涂料与油墨生产、塑料制品制造、电子工业、汽车制造与维修、印刷与包装印刷、家具制造、表面涂装、黑色金属冶炼11类重点行业。
2014年8月,我市发布实施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成为全国首个全面覆盖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行业的综合性标准。
(2)生活源。
我市生活源VOCs排放主要来自于服装干洗、建筑装饰业等溶剂使用源以及餐饮业油烟和加油站油气挥发等。
(3)移动源。
涉及机动车、船舶、非道路移动机械等移动源的尾气排放。
(4)自然源。
来源于植物自身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
6.防治臭氧污染都开展了哪些工作?
(1)政策制定
2015年,实施《民心工程清新空气行动实施方案》和《任务分工表》,超额完成了当年大气污染防治任务;全面落实《大气条例》,全年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1472起,实施按日计罚25件;发布《天津市泄漏检查与修复操作技术规范(暂行)》与《天津市泄漏检测与修复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核算方法(暂行)》;制定《关于加强夏季臭氧污染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有针对性地采取了10项防治措施,成效显著,臭氧年均浓度首次实现同比下降9.6%。
2016年,开展臭氧和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整治。
一是全面加快工业污染治理,全面强化VOCs治理和石化生产装置泄漏检测和修复进度。
二是全面开展露天烧烤违法行为专项和集中整治,重点区域和划定的禁止露天烧烤区域内严格禁止露天烧烤行为。
三是全面强化喷涂汽修行业整治,全市范围内严禁露天喷漆作业,定期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四是全面加强重点区域道路交通优化。
(2)技术实施-泄漏检测与修复
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LDAR)是在石化、化工、涂装等行业推行传统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方法。
基本原理:
通过对潜在的可能的泄漏进行周期性的监测,尽早发现泄漏的设备和管件并维修,减少排放。
LDAR中最重要的环节就是尽早地发现已经发生泄漏的密封点。
该技术采用固定或移动检测仪器,定量或定性检测生产装置中阀门等易产生VOCs泄漏的点位,并在一定期限内采取有效措施修复泄漏点,从而控制物料泄漏损失,减少对环境造成的污染。
2015年,全市60套石化生产装置全面完成了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检测和修复,累计检测和修复泄漏点位71.7万个,年减排VOCs约290吨。
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切实加强石化、化工行业VOCs逸散源的治理与管控,规范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的管理,天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实验室在天津乐金渤海化学有限公司启动了“天津市石化、化工行业泄漏检测与修复项目实施效果与管理体系评估项目”研究,建立天津市泄漏检测与修复环境管理平台。
(3)臭氧污染治理初显成效
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2015年我市臭氧日最大8小时第90位百分数为142微克/立方米,较2014年下降9.6%,较2013年下降6.0%,在京津冀区域率先实现近地面臭氧浓度改善。
天津市2013-2015年臭氧浓度变化趋势
7.减少臭氧污染的方法有哪些?
(1)减少生活有机溶剂使用。
减少发胶、杀虫剂、洗衣液等有机溶剂使用量;在家庭装修中,尽量使用环保水性涂料。
(2)在日照强烈期间,建设项目应减少外墙涂刷、喷漆等有机溶剂使用作业。
(3)餐饮企业要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有效减少餐饮油烟中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
(4)全面禁止露天烧烤,自觉抵制露天烧烤行为,减少NOx及VOCs排放。
(5)汽修企业应禁止露天喷漆作业,并在喷漆室安装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装置。
在油漆使用方面,尽可能选用水性漆。
(6)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须安装油气回收装置。
减少油气挥发,节省资源,保护环境。
(7)提倡绿色出行方式。
多乘坐公共汽车、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合作乘车,环保驾车,或者步行、骑自行车等。
减少自身出行的能耗和污染排放。
(8)购买使用更高环保标准的机动车或新能源机动车,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
(9)减少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
通过采用活吸收、吸附、焚烧等末端治理技术,减少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
在化工、石化企业开展生产装置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检测和修复工作。
(10)提高电厂、锅炉等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深化电厂、燃煤锅炉等燃煤设施脱硝治理,减少氮氧化物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