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电线路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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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电线路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
输电线路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
4.0.2开工前施工准备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编号:
001
工程名称
220千伏送出工程
单位(子单位)
工程名称
分部(子分部)
工程名称
开工前土石方工程施工准备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序号
强制性条文规定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110kV~75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3—2014)
1
1.0.3架空送电线路工程必须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和经有关方面会审的设计施工图施工,当需要变更设计时,应经设计单位同意。
初设审查批复文件工程设计文件
施工图会审纪要
设计变更文件
2
1.0.5架空送电线路工程测量及检查用的仪器、仪表、量具等,必须经过检定,并在有效使用期内。
计量器具台账、检定合格证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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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工:
年 月 日
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输电线路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
5.1.2基础工程开工前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编号:
002
工程名称
220千伏送出工程
单位(子单位)
工程名称
分部(子分部)
工程名称
基础工程开工前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序号
强制性条文规定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110kV~75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3—2014)
1
2.0.1架空送电线路工程使用的原材料及器材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有该批产品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
2对砂石等无质量检验资料的原材料,应抽样并经有检验资格的单位检验,合格后方可采用。
3对产品检验结果有疑义时,应重新抽样,并经有资格的检验单位检验,合格后方可采用。
﹙同前﹚
检验单位资格文件
地脚螺栓出厂质量合格证
基础钢筋质量合格证
钢筋批次复检报告
水泥出厂质量合格证、水泥出厂检验报告
水泥批次进场复检报告
砂批次进场复检报告
碎石批次进场复检报告
原材料跟踪管理台账
2
3.0.2分坑测量前必须依据设计给定的数据复核设计给定的杆塔位中心桩,并以此作为测量的基准。
路径复测记录表(线记1)
3
5.1.2基础混凝土中掺入外加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基础混凝土中严禁掺入氯盐。
外加剂检验报告配合比报告
4
5
项目总工:
年 月 日
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输电线路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
5.2.2基础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编号:
003
工程名称
220千伏送出工程
单位(子单位)
工程名称
分部(子分部)
工程名称
基础施工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序号
强制性条文规定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110kV~75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3—2014)
1
1.0.3当需要变更设计时,应经设计单位同意。
设计变更文件
2
.2.7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应严格控制水灰比,每班日或每个基础腿应检查两次及以上坍落度。
配合比报告
3
5.2.8混凝土配比材料用量每班日或每基基础应至少检查两次,以保证配合比符合施工技术设计规定。
配合比报告
4
5.2.9试块应在现场从浇筑中的混凝土取样制作,其养护条件应与基础基本相同。
试块报告
5
5.2.10试块制作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转角、耐张、终端、换位塔及直线转角塔基础每基应取一组。
2一般直线塔基础,同一施工队每5基或不满5基应取一组,单基或连续浇筑混凝土量超过100m3时亦应取一组。
3当原材料变化、配合比变更时应另外制作。
基础试块强度试验台账及试验报告
6
9.1.2隐蔽工程的验收检查应在隐蔽前进行,以下内容为隐蔽工程:
1基础坑深及地基处理情况。
2基础中钢筋和预埋件的规格、尺寸、数量、位置、底座断面尺寸、混凝土的保护层厚度及浇筑质量。
3岩石及掏挖基础的成孔尺寸、孔深及混凝土浇筑质量。
基础隐蔽工程签证单、普通基础和拉线基础分坑及开挖检查记录表(线记2)、
基础隐蔽工程签证单、现浇铁塔基础检查及评级记录(线基1)、现浇铁塔拉线基础检查及评级记录(线基2)
掏挖铁塔基础检查及评级记录(线基5)
项目总工:
年 月 日
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输电线路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
6.1.2杆塔工程开工前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编号:
004
工程名称
220千伏送出工程
单位(子单位)
工程名称
分部(子分部)
工程名称
杆塔施工前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序号
强制性条文规定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110kV~75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3—2014)
1
1.0.3当需要变更设计时,应经设计单位同意。
设计变更文件
2
2.0.1架空送电线路工程使用的原材料及器材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有该批产品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
杆塔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螺栓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
3
6.1.1杆塔组立必须有完整的施工技术设计.组立过程中,应采取不导致部件变形或损坏的措施。
杆塔组立施工作业指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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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工:
年 月 日
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输电线路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
6.2.2杆塔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编号:
005
工程名称
220千伏送出工程
单位(子单位)
工程名称
分部(子分部)
工程名称
杆塔施工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序号
强制性条文规定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110kV~75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3—2014)
1
7.1.6杆塔连接螺栓应逐个紧固,受剪螺栓紧固扭矩值不应小于表7.1.6的规定,其他受力情况螺栓紧固扭矩值应符合设计要求。
螺栓与螺母的螺纹有滑牙或螺母的棱角磨损以致扳手打滑的,螺栓应更换
螺栓规格
扭矩值(N·m)
M16
80
M20
100
M24
250
自立式铁塔组立检查及评级记录(线塔1)、拉线铁塔组立检查及评级记录(线塔2)、混凝土电杆组立检查及评级记录(线塔3)
2
7.1.8杆塔组立及架线后,其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1.8(见本部分表A.2)的规定。
自立式铁塔组立检查及评级记录(线塔1)、拉线铁塔组立检查及评级记录(线塔2)、混凝土电杆组立检查及评级记录(线塔3)
3
7.2.1铁塔基础符合下列规定时可组立铁塔:
1经中间检查验收合格。
2分解组立铁塔时,混凝土的抗压强度应达到设计强度的70%。
中间验收报告:
基础设计强度:
试块强度报告
项目总工:
年 月 日
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输电线路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
7.1.2架线工程开工前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编号:
006
工程名称
220千伏送出工程
单位(子单位)
工程名称
分部(子分部)
工程名称
架线施工前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序号
强制性条文规定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110kV~75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3—2014)
1
1.0.3当需要变更设计时,应经设计单位同意。
设计变更文件
2
2.0.1架空送电线路工程使用的原材料及器材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有该批产品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
导线质量合格证地线质量合格证光缆质量合格证绝缘子质量合格证金具质量合格证
3
8.1.1放线前应有完整有效的架线(包括放线、紧线及附件安装等)施工技术文件。
架线(包括放线、紧线及附件安装等)施工作业指导书
4
8.3.1在张力放线的操作中除遵守下列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超高压架空输电线路张力架线施工工艺导则(试行)》(SDJJS2)中的规定:
电压等级为330kV及以上线路工程的导线展放必须采用张力放线。
架线施工作业指导书
5
8.4.1不同金属、不同规格、不同绞制方向的导线或架空地线严禁在一个耐张段内连接
导线质量合格证地线质量合格证材料进场检验记录
6
8.4.3导线或架空地线,必须使用合格的电力金具配套接续管及耐张线夹进行连接。
连接后的握着强度,应在架线施工前进行试件试验.试件不得少于3组(允许接续管与耐张线夹合为一组试件)。
其试验握着强度对液压及爆压都不得小于导线或架空地线设计使用拉断力的95%。
对小截面导线采用螺栓式耐张线夹及钳压管连接时,其试件应分别制作.螺栓式耐张线夹的握着强度不得小于导线设计使用拉断力的90%。
钳压管直线连接的握着强度,不得小于导线设计使用拉断力的95%.架空地线的连接强度应与导线相对应。
导地线握力试件制作记录
导地线拉力试验报告
7
8.7.3光缆架线施工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光缆架线施工必须采用张力放线方法。
光缆施工作业指导书光缆施工记录
8
8.4.2当导线或架空地线采用液压或爆压连接时,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及考试合格、持有操作许可证.连接完成并自检合格后,应在压接管上打上操作人员的钢印。
压接人员操作证
导地线压接管施工检查及评级记录(线线2、线线3、线线4、线线5)钢印编号
项目总工:
年 月 日
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输电线路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
7.2.2架线工程开工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编号:
007
工程名称
220千伏送出工程
单位(子单位)
工程名称
分部(子分部)
工程名称
架线施工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序号
强制性条文规定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110kV~75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3—2014)
1
8.4.7切割导线外层铝股时严禁伤及钢芯。
压接施工作业指导书压接隐蔽工程签证单压接旁站监理记录
2
8.4.7各种接续管、耐张管及钢锚连接前必须测量管的内、外直径及管壁厚度,其质量应符合《电力金具通用技术条件》(GB2314)规定.不合格者,严禁使用。
导地线压接施工检查及评级记录(线线2、线线3、线线4、线线5)
3
8.4.8接续管及耐张线夹压接后应检查外观质量,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弯曲度不得大于2%,有明显弯曲时应校直。
2校直后的接续管如有裂纹,应割断重接。
导地线直线压接管施工检查及评级记录(线线2)、导地线耐张压接管施工检查及评级记录(线线3)
4
8.4.9在一个档距内每根导线或架空地线上只允许有一个接续管和三个补修管,当张力放线时不应超过两个补修管,并应满足下列规定:
1各类管与耐张线夹出口间的距离不应小于15m;
2接续管或补修管与悬垂线夹的距离不应小于5m。
导、地线展放施工检查及评级记录(线线1)
5
8.6.1绝缘子安装前应逐个表面清洗干净,并应逐个(串)进行外观检查.安装时应检查碗头、球头与弹簧销子之间的间隙,在安装好弹簧销子的情况下球头不得自碗头中脱出。
附件安装施工作业指导书及施工记录
6
9.1.2隐蔽工程的验收检查应在隐蔽前进行.以下内容为隐蔽工程:
6液压或爆压连接接续管、耐张线夹、引流管等的检查:
1)连接前的内、外径,长度;
2)管及线的清洗情况;
3)钢管在铝管中的位置;
4)钢芯与铝线端头在连接管中的位置。
导地线压接施工检查及评级记录(线线2、线线3、线线4、线线5)
隐蔽工程签证单
7
项目总工:
年 月 日
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输电线路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
8.0.2接地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编号:
008
工程名称
220千伏送出工程
单位(子单位)
工程名称
分部(子分部)
工程名称
接地施工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序号
强制性条文规定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110kV~75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3—2014)
1
9.0.5接地体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2除设计规定的断开点可用螺栓连接外,其余应用焊接或液压、爆压方式连接。
3接地体间连接必须可靠。
隐蔽工程签证单接地装置施工检查及评级记录(线地1)
检查记录
2
9.0.6接地引下线与杆塔的连接应接触良好,并应便于断开测量接地电阻.当引下线直接从架空地线引下时,引下线应紧靠杆身。
接地装置施工检查及评级记录(线地1)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2006)
3
3.7.10接地线与杆塔的连接应接触良好可靠,并应便于打开测量接地电阻。
接地装置施工检查及评级记录(线地1)
4
3.7.11架空线路杆塔的每一腿都应与接地体引下线连接,通过多点接地以保证可靠性。
接地装置施工检查及评级记录(线地1)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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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工:
年 月 日
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输电线路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
9.0.2竣工投产前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编号:
009
工程名称
220千伏送出工程
单位(子单位)
工程名称
分部(子分部)
工程名称
竣工投产前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序号
强制性条文规定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110kV~75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3—2014)
1
9.2.2线路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及试验判定合格,不得投入运行。
竣工验收报告
调试试验报告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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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13
14
项目总工:
年 月 日
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输电线路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
4.4.2输电线路工程建设施工安全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编号:
001
工程名称
220千伏送出工程
单位(子单位)
工程名称
分部(子分部)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序号
强制性条文规定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第二部分:
架空电力线路》(DL5009.2-2013)
1
3.0.1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的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和施工管理人员必须熟悉并严格遵守本部分,施工人员必须熟悉和严格遵守本部分,并经考试合格后上岗。
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2
3.0.2对从事电工、金属焊接与切割、高处作业、起重、机械操作、爆破(压)、企业内机动车驾驶等特种作业施工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技术理论的学习和实际操作培训,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特种作业人员清册
及操作证
3
3.0.3对新入厂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上岗证
4
3.0.5施工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并在施工前进行交底和做好现场监护工作。
已交底的措施,未经审批人同意,不得擅自变更。
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交底记录、
安全施工作业票
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安全施工作业票
5
3.0.6主要受力工器具应符合技术检验标准,并附有许用荷载标志;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不合格者严禁使用,严禁以小代大,严禁超载使用。
主要工器具台账、检验记录
6
3.0.8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有权制止他人违章行为。
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7
3.0.9对无安全措施或未经安全技术交底的施工项目,施工人员有权拒绝施工。
安全教育培训记
录
项目总工:
年 月 日
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输电线路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
4.4.2输电线路工程建设施工安全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编号:
002
工程名称
220千伏送出工程
单位(子单位)
工程名称
分部(子分部)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序号
强制性条文规定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第二部分:
架空电力线路》(DL5009.2-2013)
8
3.0.10施工人员严禁酒后作业。
安全培训记录、
安全施工作业票
9
3.0.11进入施工区的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
施工安全检查记
录
10
3.0.13遇有雷雨、暴雨、浓雾、沙尘暴、六级及以上大风时,不得进行高处作业、水上运输、露天吊装、杆塔组立和放紧线等作业。
施工日志
11
4.0.6有毒有害物品的存放和保管应遵守下列规定:
1容器必须密封。
2库房空气流通,并有专人管理。
3醒目处应设置“有毒有害”标志。
施工安全措施、
施工安全检查记录
12
4.0.7汽油、柴油等挥发性物品的存放和保管遵守下列规定:
1应存放在专用库房内,容器必须密封。
2附近严禁有易燃易爆物品。
3严禁靠近火源或在烈日下曝晒。
4存放处应设置“严禁烟火”的标志。
施工安全措施、
施工安全检查记录
13
项目总工:
年 月 日
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输电线路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
4.4.2输电线路工程建设施工安全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编号:
003
工程名称
220千伏送出工程
单位(子单位)
工程名称
分部(子分部)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序号
强制性条文规定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第二部分:
架空电力线路》(DL5009.2-2013)
13
7.2.1工地爆破器材库的位置、结构和有关设施必须经企业有关部门审查,并经当地县(市)公安部门许可。
相关部门批准文
件
14
7.2.4炸药和雷管必须分库存放,并设专人保管。
施工安全措施、
施工安全检查记录
15
8.0.11在带电体附近进行高处作业时,与带电体的最小安全距离必须满足表8.0.11(见本部分表B.1)的规定,遇特殊情况达不到该要求时,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经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施工。
施工安全措施、
安全施工作业票
16
9.1.7汽车运输爆破器材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2车况必须良好,司机应有安全驾驶经验。
3车辆不得带挂车或由其他车辆拖拽行驶。
4车辆按指定路线限速行驶,遇有火源应绕道行驶。
5运输途中,车辆不得在人多的地方、交叉路口、桥上或建筑物附近停留。
6押运人员必须乘坐在驾驶室内;车上装载的物品应用帆布遮盖,并设置警告的标志。
7炸药和雷管应分别运输,并严禁与其他易燃物品同车运输。
施工安全措施、
安全管理制度
项目总工:
年 月 日
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输电线路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
4.4.2输电线路工程建设施工安全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编号:
004
工程名称
220千伏送出工程
单位(子单位)
工程名称
分部(子分部)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序号
强制性条文规定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第二部分:
架空电力线路》(DL5009.2-2013)
17
9.3.6用船只接送施工人员,应遵守下列规定:
1、乘船人员不得超员;
2、在深水航道上行船时,船上必须配备救生设备;
3、乘船人员不得将手脚伸出船体,并不得在船舱外走动;
4、乘船人员不得在途中下水;
5、上下船的跳板应搭设稳固,并有防滑措施。
施工安全措施、
安全管理制度
18
10.2.17无盲炮时,从最后一响算起经5min后方可进入爆破区。
有盲炮或炮数不清时,对火雷管必须经20min后方可进入爆破区检查;对电雷管必须先将电源切断并短路、待5min后方可进入爆破区检查。
施工作业指导书、安全施工作业票
19
11.1.7杆塔组立的加固绳和临时拉线必须使用钢丝绳。
施工作业指导书、安全施工作业票
20
11.1.13临时拉线必须在永久拉线全部安装完毕后方可拆除,拆除时应由现场负责人统一指挥。
严禁采用安装一根永久拉线、拆除一根临时拉线的做法。
施工作业指导书、安全施工作业票
21
11.1.15组立220kV及以上杆塔时,不得使用木抱杆。
施工作业指导书
22
11.1.20组立(拆)高塔时必须使用速差自控器及安全自锁器。
施工安全检查记录
项目总工:
年 月 日
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输电线路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
4.4.2输电线路工程建设施工安全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编号:
005
工程名称
220千伏送出工程
单位(子单位)
工程名称
分部(子分部)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序号
强制性条文规定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第二部分:
架空电力线路》(DL5009.2-2013)
23
12.2.2特殊跨越必须编制施工技术方案或施工作业指导书,并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后报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