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景观绿化工程施工邀请招标文件 》.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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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景观绿化工程施工邀请招标文件》
淮南矿业集团棚户区改造项目李郢孜新村A区、B区景观绿化工程
施工邀请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AHZX2011-054
招标人:
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人:
安徽新众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日期:
2011年09月
第一章投标邀请书…………………………………………2
第二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5
第三章工程量清单…………………………………………19
第四章合同条款…………………………………………33
第五章合同文件格式………………………………………44
第六章工程建设标准………………………………………50
第七章图纸……………………………………………………51
第八章投标文件投标格式………………………………52
第九章评标定标办法………………………………………78
第十章附件………………………………………………81
第一章投标邀请书
投标邀请书
致:
1、本次招标工程为淮南矿业集团棚户区改造项目李郢孜新村A区、B区景观绿化工程,已经批准建设。
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邀请招标,选定承包人。
招标范围:
淮南矿业集团棚户区改造项目李郢孜新村A区、B区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图标注所有内容。
工程质量要求标准:
合格
资金来源:
自筹
定标原则:
技术标进行符合性评审,有效商务标报价合理低价者评审为中标候选人。
2、现邀请贵公司参加该工程的施工投标,如你方对本工程上述招标工程项目感兴趣,请于2011年09月27日上午8:
00至11:
30,下午15:
00至18:
00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造师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相关证明资料(以上证书验原件,留复印件)和本邀请书到安徽新众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办理投标登记手续,购领招标文件和有关资料。
招标文件每套收取成本费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同时还需交纳图纸押金(人民币)2000元/份。
当投标人退还图纸时,该押金将同时退还(不计利息)。
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应按投标须知规定提交伍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汇入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开户行及银行帐号。
4、招标代理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现场考察、召开投标答疑会:
现场考察时间:
2011年10月09日上午9:
00时
地点:
淮南矿业集团煤矿棚户区改造建设领导小组李一矿项目部
投标答疑时间:
2011年10月09日上午10:
00时
地点:
淮南矿业集团煤矿棚户区改造建设领导小组李一矿项目部
5、投标书递交截止时间:
2011年10月13日上午9:
00时
接收地址:
安徽新众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开标会定于2011年10月13日上午9:
00时在安徽新众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开标。
请收到本邀请书后立即以传真方式确认收到。
如果你单位不准备参加投标,亦请尽快通知我们,谢谢合作。
招标人:
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
淮南市田家庵区邮政编码:
232052
联系电话:
联系人:
陈琪
招标代理人:
安徽新众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朝阳东路审计大厦四楼邮政编码:
232007
联系电话:
联系人:
夏广连
传真:
日期:
2011年09月27日
第二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二、投标须知
(一)总则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
(四)合同的授予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1
工程名称
淮南矿业集团棚户区改造项目李郢孜新村A区、B区景观绿化工程。
1.2
建设地点
淮南市谢家集区
1.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淮南矿业集团棚户区改造项目李郢孜新村A区、B区景观绿化施工图上标注的所有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本工程分为二个标段:
A区为一标段;B区为二标段。
1.4
质量标准
合格
1.5
工期要求
90天(日历天数)
2
资金来源
自筹
3
投标人
资质等级要求
1具有营业执照;
2具有园林二级及其以上资质;
3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和能力,近三年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4近三年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无不良诉讼记录。
4
工程报价方式
按工程量清单报价。
如有漏报、少报视同对招标人的优惠。
5
投标有效期
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6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
伍万元人民币,以现金或银行汇票方式交纳
递交截止时间:
2011年10月13日上午9:
00时
投标保证金收款单位:
安徽新众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名称:
安徽新众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
交通银行田家庵支行
帐号:
7
踏勘现场
现场考察及答疑时间:
2011年10月09日上午9:
00时
现场考察集合地点:
淮南矿业集团煤矿棚户区改造建设领导小组李一矿项目部
8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见投标邀请书
9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壹份,副本伍份,商务投标文件与技术投标文件分装,正本与副本分装
1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
收件人:
安徽新众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2011年10月13日上午9:
00时
地点:
安徽新众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11
开标
开标时间:
2011年10月13日上午9:
00时
开标地点:
安徽新众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12
评标方法标准
技术标符合性评审,有效商务标合理低价评标法
13
履约保证金
提交时间:
合同生效后30天内。
提交方式:
银行履约保函。
14
合同签订时间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0天内
15
招标
代理费用
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计委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文件规定的70%计取。
工程量清单编制收费按皖价服[2007]86号文《关于重新制定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中规定的《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中关于工程量清单编制收费标准的70%计取。
二、投标须知
(一)总则
1、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1.1本工程为淮南矿业集团煤矿棚户区改造项目李郢孜新村景观绿化项目,设计已完成,本工程已经批准建设。
现决定对该项目的部分工程进行邀请招标,选定施工单位。
1.2本次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3工期要求:
见前附表。
1.4质量要求:
见前附表。
1.5预留金:
本工程预留金计100万元(每个标段预留金50万元)。
预留金不取费、不计税,直接进入工程造价。
工程竣工结算时,应按实际完成工程量所需费用进行结算,预留金所剩部分仍归招标人所有。
2、资金来源:
自筹。
投标报价和中标后的工程价款均以人民币结算。
3、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具有营业执照,具体资质和业绩要求见前附表。
3.2本工程拒绝以联营体的方式参加投标。
3.3本工程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允许分包。
4、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5、现场考察
5.1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将按前附表写明的地址和时间统一组织投标人对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考察,以便投标人自行查明或核实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订合同所必须的一切资料。
5.2现场考察中,投标人如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造成,投标人及招标代理人均不负责。
5.3现场考察期间的交通、食宿均由投标人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5.4如果投标人认为需要再次进入现场考察,招标人应予以支持,费用投标人自理。
(二)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组成及内容
6.1本工程投标文件除下列内容外,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补疑书、答疑材料和其他正式有效函件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
第一章投标邀请书
第二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工程量清单
第四章 合同条款
第五章 合同文件格式
第六章工程建设标准
第七章图纸
第八章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格式
第九章评标定标办法
第十章有关管理办法及规定
6.2投标人应认真检查招标文件是否完整,若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时,应及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出,以便补齐;否则,责任自负。
6.3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与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如果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规定与要求不符合,则投标人自行负责。
凡与招标文件的规定有重大不符合的投标文件,将按本须知第19条规定办理。
6.4投标人对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概不负责。
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误解以及任何单位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
7、招标文件的澄清
7.1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按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现场考察,进行招标答疑,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
7.2投标人应在答疑时间前1天以书面形式(也可用传真)将要求答复的内容一式三份提交到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人,招标答疑会上招标人将据此做出澄清和解答,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8、招标文件的修改
8.1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3天前的时间内,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可能会因任何原因包括按本须知第7条在答疑会上提出的问题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招标文件同等效力。
8.2补充通知以书面形式发给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标底编制单位及其它有关部门。
8.3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将补充通知修改的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延长投标截止时间,招标人如果决定推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应在原定截止日期3天前将此决定书面通知投标人。
8.4与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
(三)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的组成及内容
9.1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a)投标书;
b)授权委托书(原件);
c)资格证明文件(包括:
企业资质证书、安全许可证、法人营业执照、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及资信证明、建造师资质证书及有关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等);
d)投标报价汇总表、工程量清单计价表、综合单价分析表、主要材料价格表等;
e)投标文件附表;
f)施工组织设计(包括:
施工组织机构、主要施工方案、方法、技术措施、主要设备、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工程进度安排及保证措施、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保证措施、施工平面布置等);
g)近三年以来企业及建造师的工作业绩,获得的各种荣誉等方面的证明材料(提供证书复印件);
h)按规定须提交的其它辅助资料
9.2招标文件提供的文件表式或大纲(见第八章)。
除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必须使用,但表式可以按同样格式进行扩展。
10、投标报价
10.1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投标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招标文件确定的招标范围内工程全部内容和招标文件其它部分中说明的内容及质量保修所需的费用,以及为完成上述工程内容所必须的临时工程、措施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管理费用、利润、税金、招标代理费和工程量清单编制费(具体标准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条),以总造价为报价。
中标人因承包本工程所需交纳的一切税费均由中标人承担,并包含在所报的投标价内。
10.2本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
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修改,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
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投标人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
10.3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地点为本须知前附表第2项所述,除非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报价中所报的单价和合价,以及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价格均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除设计变更及签证按实调整外)的成本、利润、税金、开办费、措施费、流沙处理费、基础费、安拆费、按合同工期发生的抢工费、夜间施工费、材料摊销费、安全文明施工费、二次倒运材料费、外地施工企业迁移费、合同工期内因市场材料价格变化或非承包人引起的停电、停水达48小时以内所发生的费用、政策性文件规定的费用及招标代理费等一切可能影响工程造价的因素及其经济风险。
投标人应做出正确评估并体现在报价中,一旦中标,不作调整。
10.4工程量的核实与调整:
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数量是估算的或设计的预计数量,仅作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不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
图纸中所列的工程数量表及数量汇总表仅是提供资料,不是工程量清单的外延。
当图纸与工程量清单所列数量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所列数量作为报价的依据,最终结算以实际施工完成并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为准。
10.5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10.6报价编制的参考依据
a)本工程的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相关资料。
b)淮南市关于安全文明施工及费用管理的有关规定。
c)投标人对施工现场环境的考察、市场调研和预测。
d)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管理水平及企业的综合实力。
e)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编制的参考依据
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DBJ34/T-206-2005)及配套的工程消耗量定额、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工程量清单计价费用定额。
10.7每个投标书只能有一个报价,若出现两个报价的,且未在投标文件中声明以哪个为准的则为无效标书。
当投标报价数字表示的金额与文字表述的金额不一致,以文字表述的金额为准。
11、投标有效期
11.1投标文件自投标截止时间起至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有效。
11.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文件的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应立即以书面(包括传真)方式对上述要求向招标人做出答复。
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同意延期的投标人不需要也不允许修改投标文件,但要相应地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期内,本须知第12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有效。
12、投标保证金
12.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按投标邀请书和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数额交纳投标保证金。
12.2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文件有效期满后28天内保持有效。
12.3未按规定的数额和时间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按不符合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2.4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人和中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招标人在其退回图纸和有关资料时予以退还(无息)。
12.5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施工合同时转为履约保证金,工程竣工后30天后予以返还(无息)。
12.6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况,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返还。
a)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b)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
c)在投标过程中进行串通哄抬标价或采用虚假证明材料等不正当竞争手段被查处的;
d)投标人在开标期间退出投标,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3、投标文件的签署
13.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第9条的要求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递交投标文件,份数按前附表的规定,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五份,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3.2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均须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由投标人法人代表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将授权书附在其内,投标文件副本可以复印,其正、副本都应装订成册,并在封面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13.3投标文件的任何一页都不应有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
如果出现上述情况,不论何种原因造成,须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印鉴。
14、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志
14.1投标人提供投标文件,应将技术标和商务标分别密封,并在封袋上正确标明“技术标”和“商务标”字样
14.2所有封袋上都应写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及标投标人名称。
14.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分为商务标和技术标书(含有关附件)。
商务标书应一式六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五份。
其中一份应清楚地标明为“正本”,另五份则标明为“副本”;技术标书应一式六份,其中一份应清楚地标明为“正本”,其余五份则标明为“副本”。
当“正本”和“副本”之间出现差异时,以“正本”为准。
14.4、商务标和技术标应用密封袋分别封装,密封处必须有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盖章并注明日期,在开标之前不得启封等字样。
密封袋应分别注明“淮南矿业集团棚户区改造项目李郢孜新村A区、B区景观绿化工程商务标投标文件”和“淮南矿业集团棚户区改造项目李郢孜新村A区、B区景观绿化工程技术标投标文件”。
14.5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提交投标文件正、副本或未按上述规定密封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责任自负。
1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1投标人须按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地址在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签收。
15.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如果决定推迟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至少应在原定截止日期3天前将此决定通知给所有投标人,在此情况下,招标人、招标代理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相应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日期。
16、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6.1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所递交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必须按照投标文件递交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志(在包封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并注明修改或撤回时间)和递交。
16.2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需做澄清时,必须按本须知第20条规定办理。
17、开标
17.1开标会按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时间(或按通知延长的时间)、地点举行,参加开标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准时出席并签名报到,法定代表人需出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原件)或其授权代理人须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
17.2开标会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主持,邀请上级主管部门、监督部门及见证机关人员参加。
17.3对已按第16.1条规定要求撤回的投标文件,不予开标。
17.4开标时,招标人、招标代理人或见证人员将当场对投标文件的密封、签署及投标担保的递交情况进行核查,以确定其完备性。
17.5只有对符合第14条规定的投标文件进行开标,开标时,公布形式有效投标文件,宣读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容,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应做好开标记录,存档备查。
18、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未按时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自动弃权,取消其参评资格。
19、无效的投标文件
19.1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无效投标文件不予参加评标。
a)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标志、密封、盖章;
b)投标文件未加盖投标人法人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印鉴(或签字);
c)授权委托书无投标人法人章、法定代表人的印鉴(或签字);
d)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模糊、无法辨认;
e)投标文件中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以哪一个报价为准的;
f)投标人与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在名称上和填报的建造师上发生实质性变化;
g)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h)互相抄取标书的;
i)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19.2开标后对于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不允许投标人更正或撤回其不符合规定的部分,而使其重新符合规定。
20、投标文件的澄清
20.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可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或提供补充说明及有关资料,投标人应做出书面答复。
20.2投标人不得借澄清问题的机会,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及评标人员私下接触,更不得在书面答复中变更价格、工期、自报质量等级等实质性内容。
20.3书面答复须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签字后的书面答复将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0.4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对投标报价或其它实质性内容修改的函件和增加的任何优惠条件,一律不得作为评标、定标的依据。
21、投标文件的评价和比较
21.1评标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并将只对实质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进行评价和比较。
21.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商务评审,通过商务评审的主要条件是:
a)未提出与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相悖的要求,如重新划分风险、增加招标人责任范围,减少投标人义务,提出不同验收、计量办法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或对合同条款有重大保留等。
b)良好的信誉和优良的业绩,包括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
c)财务能力满足工程施工的要求。
d)投标报价构成是否合理。
如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报价出现严重差错,所报价格(包括主要材料价格)严重背离现行市场价,则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提供澄清分析材料,若仍不能证实其合理性,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e)评标时以投标所报的工程量清单总报价为准评标定标。
f)中标后在投标总报价不变的前提下对工程量清单报价中的单价和合价进行核准修正的原则如下:
⑴当综合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该项合价不一致时,以综合单价为准,并修订该项合价;⑵当工程量清单所报综合单价与综合单价分析表中单价不一致时,以清单所报综合单价为准修正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单价;⑶当各分项报价累计数与总价不一致,以各分项报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4)修正后的清单总价与投标时清单总报价不一致时,以投标清单总报价为准同比例调整各项清单的单价和合价。
21.3评标委员会还将对投标文件进行技术评审,评审的主要条件是:
a)工期合理,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保证措施可靠;
b)机械设备齐全,配置合理;
c)组织机构和专业技术力量能满足施工需要;
d)施工组织设计合理、可行;
e)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可靠。
22、定标方式
22.1招标人将按照工程项目技术复杂程度不同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写明下列定标方式:
技术标符合性评审,有效商务投标报价合理低价中标。
22.2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和评标组织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中标资格。
(四)合同的授予
23、合同授予的条件
23.1在不违背本须知第24条规定的前提下,本合同将授予其投标文件技术标已经通过符合性评审,商务报价最低者。
24、接受和拒绝投标的权利
24.1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有权依据国家及地方的招投标法律法规接受和拒绝任何投标,宣布投标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并对由此而引起的对投标人的影响不承担责任,也不解释原因,但投标保证金将退还给投标人。
25、中标通知书
25.1评标结束并经批准后,招标人将在投标文件有效期截止前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确认其投标已被接受。
中标通知书中将写明招标人将支付给中标人按合同规定实施和完成本工程及其缺陷修复的总价(即合同价格)。
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立即签字确认或以书面告知招标人。
25.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25.3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并应按本须知第26条的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协议书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