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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知识练习题

煤矿安全知识练习题

1、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是什么?

答: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2、“三不生产”指的是什么?

答:

指的是“不安全不生产、隐患不消除不生产、安全措施不落实不生产”。

3、隐患“四定”原则是什么?

答:

定项目、定时间、定责任人、定整改措施。

4、什么叫“三违”?

答:

“三违”指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犯劳动纪律。

5、“三松”指的是什么?

答:

指思想松、纪律松、管理松。

6、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是什么?

答:

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群众得不到教育不放过、有关责任人的处理不到位不放过、不制定防范措施不放过。

7、200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是什么?

答:

安全发展,国泰民安。

8、200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集团公司的安全目标是什么?

答:

⑴矿井(基建矿井)消灭重伤及以上人身伤亡事故和二级及以上非伤亡事故;⑵地面单位消灭轻伤及以上人身伤亡事故和三级及以上非伤亡事故。

9、安全上坚持的四个原则是什么?

答:

⑴管理、装备、培训并重的原则;⑵三不生产的原则;⑶四不放过的原则;⑷谁是一把手谁是安全第一负责人的原则。

10、什么是非伤亡事故?

答:

企业生产活动中,由于生产技术管理不善,个别职工误操作、设备缺陷等原因造成中断生产或设备损害的事故是非伤亡事故。

11、什么是轻伤?

答:

指负伤后,需要休工1个工作日及以上,但未达到重伤程度的伤害。

12、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承担。

13、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矿山建设项目必须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

14、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15、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交纳保险费。

16、职工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醉酒导致死亡的、自残或者自杀的,不得认同工伤或视同为工伤。

17、制订《安全生产法》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

18、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的,该协议无效;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19、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给予降职、撤职的处分,对逃匿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20、工会有权对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进行监督,提出意见。

21、工会对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侵犯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要求纠正;发现生产经营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或者发现事故隐患时,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研究答复;发现危及从业人员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向生产经营单位建议组织从业人员撤离危险场所,生产经营单位必须立即作出处理。

22、工会有权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要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3、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24、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5、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三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26、生产经营单位依照前款规定委托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

27、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8、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执法。

29、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均有权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或者举报。

30、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1、生产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32、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方可上岗作业。

33、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34、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施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

维护、保养、检测应当做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35、国家对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淘汰制度。

36、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37、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38、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39、生产经营单位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立即组织抢救,并不得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

40、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的事项。

41、生产经营单位发生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4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依法调查处理。

43、《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工会在安全生产管理中有何职责?

答:

《安全生产法》第七条明确规定:

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44、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在《安全生产法》中如何规定的?

答:

《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一)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保证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45、《安全生产法》对于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都有哪些规定?

答:

《安全生产法》规定:

从业人员负有的安全生产义务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的义务。

(二)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义务。

(三)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安全生产技能的义务。

(四)及时报告事故隐患的义务。

46、《安全生产法》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都有哪些规定?

答: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六条、二十七条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规定是:

(一)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人、设计单位应对安全设施的设计负责。

(二)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审查部门及其负责审查的人员对审查结果负责。

(三)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并对安全设施的工程质量负责。

(四)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必须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验收部门及其验收人员对验收结果负责。

47、矿山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

答:

《矿山安全法》第22条规定:

“矿山企业职工必须遵守有关矿山安全的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

矿山企业职工有权对危害安全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48、职工在矿山安全生产中具有如下权利:

⑴矿山职工有权监督矿山企业是否认真执行国家有关的矿山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等有关规定。

⑵生产中发现不安全隐患,当人力无法抗拒时,职工有权及时撤离作业场所或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

⑶职工有权制止任何人违章作业,有权拒绝接受任何人的违章指挥,对违章指挥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⑷对于上级单位或领导人忽视职工安全的错误决定和错误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或控告。

49、职工在安全生产中的义务主要有:

⑴严格遵守执行《矿山安全法》、各种矿山安全规程、规定及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⑵经常检查工作地点及设备的安全状态,采取措施立即纠正已查明的违反安全规程及准则的行为。

⑶遵守劳动纪律,积极参加技术革新活动,提合理化建议,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

⑷发生事故后,职工有积极参加抢救事故的义务。

50、安全管理实行“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的安全管理体制。

51、各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认真组织实施。

52、职工伤亡事故按伤害程度和伤亡人数分为六类。

即:

轻伤事故、重伤事故、死亡事故、重大伤亡事故、特大伤亡事故、特别重大事故。

53、新入矿(厂)职工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必须进行安全教育,按规定安排相适应的工作。

5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有资质的培训机构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55、矿长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职责有哪些?

答:

(1)认真贯彻执行《矿山安全法》和其他法律法规中有关矿山安全生产的规定;

(2)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3)根据需要配备合格的安全工作人员,对每个作业场所进行跟班检查;(4)采取有效措施,改善职工劳动条件,保证安全生产所需要的材料、设备、仪器和劳动防护用品的及时供应;(5)依照有关规定,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6)制定矿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计划;(7)及时采取措施,处理矿山存在的事故隐患;(8)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地向有关部门报告矿山事故。

56、在出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并无法排除的紧急情况时,应如何处理?

答:

应采取紧急避险措施。

57、正常情况下冒顶前有哪些预兆?

答:

在正常情况下,顶板冒落事先都有预兆。

(1)响声。

岩层下沉断裂、顶板压力急剧加大时,木支架就会发生劈裂声,紧接着出现折梁断柱现象;金属支柱的活柱急速下缩,也发出很大声响。

有时也能听到采空区内顶板发生断裂的闷雷声。

(2)掉碴。

顶板严重破裂时,折梁断柱就要增加,随着就出现顶板掉碴现象。

掉碴越多,说明顶板压力越大。

在人工顶板下,掉下的碎矸石和煤碴更多,工人叫“煤雨”,这就是发生冒顶的危险信号。

(3)片帮。

冒顶前煤壁所受压力增加,变得松软,片帮煤比平时多。

(4)裂缝。

顶板的裂缝,一种是地质构造产生的自然裂隙,一种是由于采空区顶板下沉引起的采动裂隙。

老工人的经验是:

“流水的裂缝有危险,因为它深;缝里有煤泥、水锈的不危险,因为它是老缝;茬口新的有危险,因为它是新生的”。

如果这种裂缝加深加宽,说明顶板继续恶化。

(5)脱层。

顶板快要冒落的时候,往往出现脱层现象。

(6)漏顶。

破碎的伪顶或直接顶,在大面积冒顶以前,有时因为背顶不严和支架不牢出现漏顶现象。

漏顶如不及时处理,会使棚顶托空、支架松动,顶板岩石继续冒落,就会造成没有声响的大冒顶。

58、采煤工作面发生冒顶时,怎样进行处理?

答:

根据冒顶情况可采取以下的方法处理:

(1)如冒落范围不大,可采用掏梁窝探大板梁或支悬臂梁的方法处理。

首先要观察顶板动静,加固冒顶附近的支架,再掏梁窝,探大板梁和挂梁。

棚梁顶上的空隙要刹严或架小木垛接顶。

然后清除浮煤浮矸,打好贴帮柱,支住棚梁。

(2)如局部冒顶沿倾斜超过10m,就要从冒顶区上下两头向中间处理。

先检查冒顶地带的顶板是否已稳定,并加固冒顶区上下方支架,准备好材料,把人员的安全退路清理好,设专人监视顶板。

属于伪顶冒落的要采用探板处理,棚顶上插严背实;属于直接顶沿煤帮冒落,而且冒落矸石沿煤帮继续下流的要采用撞楔法通过,也就是在加固未冒顶区的支架后,将一头削尖的小直径圆木或钢钎垂直放在棚梁上,尖头朝前,尾部与顶板间垫一木块,然后用大锤打进冒顶区,把破碎岩石托住,随后在撞楔下架好支架。

(3)金属网假顶下的冒顶,如果是小冒顶,扒出碎矸铺上顶网,重新架棚即可安全渡过。

如果是冒顶沿倾斜超过5m,必须把支架改为一梁三柱,梁的一端深入煤壁,再铺网刹顶或垂直工作面架双腿套棚用撞楔法通过。

如果冒顶范围较大,可沿煤壁重新掘开切眼绕过冒顶区。

59、综采工作面应采取哪些措施防止顶板事故?

答:

综采工作面防止顶板事故,应采取以下措施:

(1)根据围岩条件选择合理的架型。

如在破碎顶板下应选用掩护支架。

(2)确定合理的支架工作阻力。

根据顶板压力及岩性特点,正确选择液压支架的工作阻力。

(3)严格掌握采高,采高不能超过支架允许高度。

(4)防止煤壁片帮。

采煤工作面煤壁应采直采齐,及时打上贴煤壁支柱。

(5)端面距不能过大,支架顶梁前端到煤壁这一段顶板没有支护,易发生冒顶事故,所以,端面距最大值≤340mm。

(6)工作面倾角大时,要采取防倒防滑措施,底板松软也要采取相应的措施。

60、采煤工作面回柱放顶应注意哪些安全事项?

答:

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时,回柱放顶工作量大,据统计,与回柱放顶有关的重大伤亡事故占全部重大冒顶事故的35%多,因此,必须注意防止回柱放顶时发生冒顶。

对回柱的要求是:

安全、快速,支架回收干净,使顶板充分冒落,支架回收复用率高。

木支柱一般用绞车回撤。

回收金属支柱时,如顶板比较稳定,支柱受力不大,可以人工回撤;如顶板比较破碎,支柱插入底板或被垮落的岩块埋住,应当用绞车回柱。

回柱放顶前要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检查顶板压力是否稳定,工作面支柱有无短缺、折断和歪扭;检查回柱绞车是否完好,戗柱是否打牢,回柱绞车纲丝绳的断丝、断股是否超过规定,回柱钩头是否牢固,绞车操作联系信号是否灵敏等。

回柱放顶时,必须指定有经验的人员观察顶板。

放顶工必须站在支架完整和不会发生崩绳、崩柱、甩钩、断绳抽人等事故的安全地点,并事先清理好退路。

回柱绞车司机要严格按信号操作,避免误操作造成冒顶。

在顶压集中区,应先打替柱,以免拉弯金属支柱。

如果工作面设密集支柱和木垛,应当先超前支设,然后回收,防止支护密度不足,支撑能力不够而造成冒顶。

采用无密集切顶时,应在放顶线设戗柱并挂挡矸帘,防止推倒支柱和矸石串入。

放顶区域内的支架,除信号柱外必须全部回清。

如果回柱后顶板不冒落且超过规定的悬顶面积时,必须采取人工放顶或其他措施进行处理。

61、综采工作面“三直二平两畅通、安全、完好浮煤净”的内容是什么?

答:

“三直”煤壁、运输机、支架直;二平:

顶平、底平;两畅通:

上下安全出口畅通,安全:

安全设施及管理符合规定,无隐患;完好:

机电设备符合90.5.1标准;浮煤净:

浮煤清理干净,2㎡内浮煤厚度小于30mm。

62、什么叫顶板初次跨落?

答:

工作面从开切眼开始,到工作面老塘直接顶自然冒落高度达到采高的1.5~2倍时止,此阶段的垮落称为顶板初次跨落。

如果老顶的初次垮落对工作面有威胁时,顶板初次跨落期间应包括老顶的初次垮落。

63、什么叫支架的初撑力?

答:

立柱的初撑力:

当立柱的下腔压力达到泵站压力时的立柱支撑力。

支架的初撑力:

垛式支架的初撑力等于所有立柱的初撑力之和。

掩护和支撑掩护式支架的初撑力等于所有立柱初撑力之和×支撑效率。

64、什么叫支架工作阻力?

答:

立柱的工作阻力:

掩护式和支撑掩护式支架的工作阻力等于所有立柱的工作阻力之和×支撑效率。

65、什么叫支承压力?

答:

井下进行的采掘工程,在煤岩体内形成了孔洞,孔洞以上的岩层重量由相邻煤岩体或其它支撑体承担,我们把这种由于支承条件改变而在相邻支撑体上形成的集中压力称为“支承压力”。

66、矿压监控的主要目的是什么?

答:

矿压监控的主要目的是摸清各煤层工作面的矿压显现规律,分析研究支架的工作情况,为安全生产及今后的支架造型提供科学依据。

67、影响支架初撑力、工作阻力的因素有哪些?

答:

(1)支架顶梁上和底座下的浮煤浮矸。

(2)系统阻力。

(3)操作不注意,接顶后手把停留时间不足,立即扳到零位。

以上三点是影响支架初撑力的主要因素,影响工作阻力的因素除以上外,在支架上安设安全阀也是很重要的因素。

68、为什么不能随意调整支架的安全阀的动作压力?

答:

安全阀的调定压力是根据煤层顶板情况和支架设计结构确定的。

调高了支架受力过大容易损坏支架。

调低对顶板的支护不利,顶板支撑力过小,容易造成离层、破碎、掉顶。

69、综采面过断层时应采取哪些管理措施?

答:

(1)断层附近应超前管理,支护方式采取在断层附近用大棚管理,梁用半圆木料,腿用单体支柱走向棚,在处理断层时应打浅眼,少装药,放小炮。

在断层附近严禁放大炮,以防冒顶;

(2)加强支护质量;(3)合理确定放顶步距;(4)控制采高,既防止超高倒架,又要防止采得太低压架。

70、液压支架底座陷入底板无法拉架怎样处理?

答:

用单体支柱两根支撑在顶梁与底板之间,将操作阀打到降柱位置,支柱收缩,由于顶梁被单体柱支撑着,所以底座就从陷坑中提起,然后用长柄锹将浮矸填满陷坑,再升柱放下底座,底座即可出坑,再拆除单体柱,进行拉架。

71、立柱不能承载或自动降柱是什么原因?

答:

立柱不能承载或自动降柱原因有:

(1)安全阀调整值变低;

(2)液控单向阀的关闭元件损坏;(3)安全阀的阀座损坏;(4)立柱密封损坏,上、下腔串液;(5)顶梁上垫碎石或木头等杂物。

72、液压支架操作手把打到升柱位置升不起来或伸得太慢是什么原因?

答:

(1)泵的流量太小或管路中压力太低;

(2)操纵阀漏液;(3)液控单向阀顶杆的密封损坏而漏液;(4)回液管路堵塞;(5)操纵阀的操作凸轮或阀顶杆磨损,而升柱阀未打开或开启量不够;(6)支柱的活塞密封圈损坏,上下腔串液;(7)立柱弯曲或安全阀泄漏。

73、液压支柱的完好标准是什么内容?

答:

(1)动作可靠,密封良好,无串液、漏液现象;

(2)活柱划痕深度不大于0.5mm,砸伤面积不大于500m㎡;(3)活柱无严重变形,用500mm钢板尺靠活柱其间隙不大于1mm。

74、综采设备油脂管理中规定润滑油能不能混用?

答:

综采设备油脂管理中规定:

“不同油品不同生产厂或不同牌号的油不得混用,更换不同牌号的油时,必须对设备进行彻底清洗。

75、用刮板输送机运料时应注意什么?

答:

(1)向溜槽中放较长物料时,应先放前端后放后端;从溜槽中取接长物料时,应先取后端后取前端;

(2)运送较高的物料时,应跟随物料前进,以便发现问题及时停机;

(3)禁止使用刮板输送机运送火药,雷管等易爆物品;

(4)运送物料必须在采煤机停止工作时进行,物料不得从采煤机底下通过。

76、运输机维修中应注意的主要问题?

答:

一是检查各运转部件是否运行正常,有无异常现象,紧固件螺栓是否松动,磨损件、配合件的磨损情况如何。

二是润滑转动部件,如齿轮、轴承和油封等。

77、刮板输送机发生飘链的原因?

答:

(1)输送机不平,不直或刮板链太紧;

(2)溜槽磨损严重;(3)刮板缺少,弯板太多;(4)刮板链下面塞有矸石。

78、采煤机在什么情况下应设防滑装置?

答:

《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工作面倾角在15°以上时,必须有可靠的防滑装置”。

79、怎样预防掘进工作面冒顶片帮?

答:

预防掘进工作面冒顶、片帮的措施:

⑴掌握地质资料,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作业规程,采用合理的施工方法和安全措施。

⑵坚持一次成巷,缩短围岩暴露时间和暴露面积。

⑶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中对打眼放炮的规定,实行光面爆破,不崩坏支架。

⑷掘进工作面的支护要紧跟迎头,坚持使用前探刹顶,严禁空顶作业。

⑸在装药放炮前要加固工作面的支架,防止因放炮崩翻支架,造成巷道空帮和冒顶事故。

⑹巷道断面大、围岩破碎松软、压力大时,可缩小棚距或采用加强支架,砌碹壁后注浆等措施强化支护。

⑺巷道支护与围岩之间,严禁空顶空帮,搞好碹后充填,背好帮顶。

⑻加强工作面围岩变化的观测,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根据具体情况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患于未然。

⑼经常检查工作面后方的巷道支护情况,及时处理隐患。

⑽严格按工作质量和支护质量标准进行检查验收,如发现不合格或已损坏的支架,应及时返工处理。

80、掘进巷道锚喷支护作业应采取哪些安全措施?

答:

掘进巷道锚喷支护作业应采取以下安全措施:

(1)采用喷射混凝土、喷浆或锚喷支护巷道,一般采用光面爆破或机掘,在初喷前要进行敲帮问顶,清除浮石,冲刷岩壁浮尘,突出岩石要找平,并将基底矸石清理干净,才能开始喷射。

(2)喷射开始前,要对喷射机具、风水管和电缆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正常后,才可开启喷射机,同时,在喷射过程中,一旦发现机器异常,应及时停机,处理故障。

(3)喷射时应注意观察顶板以及喷射效果。

喷射手要戴保护手套、口罩,穿好雨衣,做好防护措施,并站在进风侧。

(4)操作喷射机应遵守先给风、再开机、给水、上料的程序。

结束时应先停料、再停机、停电、断水、停风。

向给料机送料人员要站在安全地点,斜巷悬车上料时,料下方应设挡车装置。

(5)处理堵塞的喷射管路时,在喷枪口的前方及其附近,严禁有其他人员,以防突然喷射和管路跳动伤人。

81、掘进巷道锚杆支护作业应采取哪些安全措施?

答:

采用锚杆支护作业时,要采取以下安全措施:

(1)工作前要认真检查顶板和两帮情况,敲帮问顶,清除活石,危岩;必要时可采取打点柱临时支护。

(2)钻眼后要及时清除眼内的岩屑和泥水,保证眼内清洁干净。

(3)锚杆眼应当班眼当班锚,对可能发生冒顶或掘进工作面临时支护的地方,应打一眼锚一眼。

(4)锚杆应按质量要求进行地面检测,保证杆体强度。

锚杆布置应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5)树脂药包的固化剂具有毒性和腐蚀性,并且是易燃品,因此,安装树脂锚杆时,操作人员应戴长筒橡胶防护手套,并禁止将树脂药包的固化剂接触火源。

82、采用锚杆、锚喷或喷体支护,必须遵守哪些规定?

答:

采用锚杆、锚喷或喷体支护,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锚杆、锚喷或喷体支护的端头与掘进工作面的距离,锚杆的形式、规格、安装角度,混凝土标号、喷体厚度、挂网所采用金属网的形状、规格以及围岩涌水的处理等,都必须在施工组织设计或作业规程中规定。

(2)采用钻爆法掘进的岩石巷道,除破碎或松软岩层外,都必须采用光面爆破。

(3)打锚杆眼前,必须首先敲帮问顶,将活矸处理掉,先设置临时支护,方可进行打眼。

(4)使用锚固剂固定锚杆时,应将孔壁冲洗干净,砂浆锚杆必须灌满填实。

软岩使用锚杆支护时,应采用全长锚固。

(5)喷射混凝土、砂浆应采用潮喷或湿喷,不得干喷。

喷射前,必须冲洗岩帮。

喷射后应有养护措施。

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劳动保护用品。

(6)锚杆必须按规定做拉力试验。

对喷体应做厚度和强度检查,并有检查和试验记录。

在井下做锚固力试验时,应有安全措施。

(7)锚杆的托盘,必须紧贴巷壁,并用机械或力矩扳手拧紧。

(8)锚杆、锚喷或喷体支护的巷道,施工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施工完毕后,还应指定人员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9)岩帮的涌水地点,必须处理,防止喷体在有涌水的岩帮处脱落。

(10)处理堵塞的喷射管路时,在喷枪口的前方及其附近,严禁有其他人员。

83、维修巷道时,应注意哪些安全事项?

答:

在维修巷道时,应注意以下安全事项:

(1)维修巷道时,应对巷道维修地点,进行瓦斯浓度测定,只有在回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才能进行维修工作。

否则,应先处理瓦斯或二氧化碳超限,符合要求后,再维修巷道。

(2)在有架线电机车或安装其他运输设备的巷道中进行维修时,开工前应指定专人切断架线电源,将电源开关锁上,挂上停电牌,再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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