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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状况

2004年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状况

 

  2004年,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和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工作。

以吴仪副总理为组长的国家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成立。

  2004年,中国知识产权工作取得重要进展。

中国受理三种专利申请35万余件,受理商标申请76万余件。

版权保护工作取得新成果。

海关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进入一个新时期。

公安、文化部门严厉打击侵权盗版活动。

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卓有成效。

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不断提升。

知识产权国际合作进一步开拓和发展。

  一、中国政府进一步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中国政府一直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

2004年,国务院成立了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商务部、公安部、工商总局、国家版权局、国家知识产权局、海关总署等十二个部门组成的国家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国务院副总理吴仪任组长。

国家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负责领导并统筹协调全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督办重大案件。

在工作组的统一部署下,中国建立了跨部门的知识产权执法协作机制,加强了工作的衔接和协调。

工作组还就全国范围内知识产权的宣传、培训工作做了具体部署,卓有成效地开展了相关工作。

目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也相应成立了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按照"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格局开展日常工作和专项知识产权行政执法。

  2004年6月20日至22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山东考察时指出,世界未来的竞争就是知识产权的竞争,集中表现在一流的技术、一流的产品。

他指出,要从实现国家繁荣昌盛和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高度出发,鼓励我国的优秀企业争创世界顶级品牌。

  1月13日,国务院副总理吴仪在全国专利工作会议上指出:

"我国经济能否真正融入经济全球化的大潮,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国能否加快完善知识产权制度,加快提高自主知识产权的创造、管理、实施和保护能力;取决于我国的企业能否尽快提高掌握和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能力和水平,尽快提高创造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的能力"。

她强调指出,大力推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为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增强国际竞争力,维护国家利益和经济安全服务。

  4月20日,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与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联合举办的中国知识产权与经济发展高级研讨会上,吴仪副总理书面致词。

吴仪在致词中说,中国愿意学习世界各国的先进经验,借鉴其他国家政府、企业以及有关国际组织在完善知识产权管理方面的做法,进一步健全与完善中国的知识产权制度,切实加强执法和保护能力建设,为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吴仪还指出,中国政府在完善知识产权制度、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合理有效地保护知识产权方面的态度是坚决的。

  8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方案。

方案指出,为了有效遏制侵犯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等行为,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促进科技创新,营造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良好环境,履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承诺,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国务院决定,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

  8月27日,国务院召开全国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国务院副总理、国家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组长吴仪指出,要充分认识保护知识产权的紧迫性和重要性,统一思想,明确任务,突出重点,坚决打好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这一战役,遏制各种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树立我国良好的国际形象,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8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路甬祥率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十余名委员视察国家知识产权局,对知识产权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要求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强知识产权战略研究。

9月2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向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全委会汇报工作。

此后,国家知识产权局领导分别陪同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执法检查组分赴有关省区进行专利法执法检查。

  12月22日,为了依法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活动,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公布《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新的司法解释明确了定罪量刑标准,大幅度降低了刑事责任门槛,对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和侵犯著作权罪的起刑标准从非法经营数额20万元和10万元降低为5万元,违法所得数额由5万元降低为3万元;新的司法解释对刑法条文中易引起分歧的术语也做了规定,解决了关于"进出口侵权"和"在线盗版"的法律适用问题。

此外,新的司法解释还明确了触犯不同罪名时的处罚原则,降低了单位犯罪的标准,增加了共犯的规定。

  知识产权刑事责任司法解释的出台,是中国司法机关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又一重大举措,为进一步加大对知识产权的刑事司法保护力度,有效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不断提高中国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水平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专利工作又有新发展

  2004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共受理专利申请353,807件,比上年的308,487件,增长14.7%。

2004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共受理国际申请1,592件,共收到国际初步审查请求书518件,完成国际初步审查报告534件。

  3月17日,中国受理的专利申请总量突破200万件,与第一个100万件历时15年相比,第二个100万件仅用了4年零两个月时间,实现了专利申请的跨越式发展。

3月12日,中国电子专利申请系统正式开通,截至12月31日,共受理电子申请4,239件。

  截至2004年12月31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共受理专利申请2,284,925件,其中国内申请1,874,358件,国外申请410,567件,分别占总量的82%和18%。

  2004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共授予专利权190,238件,比上年的182,226件,增长4.4%。

其中国内专利授权151,328件,比上年的149,588件,增长1.2%;国外专利授权38,910件,比上年的32,638件,增长19.2%。

  截至2004年12月31日,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专利总量为1,255,499件,其中国内1,093,268件,国外162,231件,分别占总量的87.1%和12.9%。

  2004年专利申请与授权的特点是:

(1)与上年相比,专利申请与授权的增长势头趋于平稳。

三种专利申请总量同比增长14.7%,比上年的22.1%下降7.4个百分点,三种专利授权总量同比增长4.4%,比上年的增长率下降较多。

(2)发明专利申请继续保持良好的增长势头。

从申请的数量来看,全年共收到国内外发明专利申请130,133件,比上年增长23.6%,连续五年以超过20%的速度增长;从国内外构成来看,全年国内申请65,786件,国外申请64,347件,维持了2003年以来国内申请高于国外申请的局面。

(3)外观设计的申请总量首次突破10万件,年申请量居世界第一,其中90%以上是国内申请。

(4)国内以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申请为主,国内发明专利申请量占到国内专利申请总数的23.6%,该比例高于上年,这表明国内专利申请的质量有所提高。

(5)发明专利授权量进一步大幅增长。

2004年全年发明专利授权49,360件,比上年增长32.9%,发明专利审查积压状况进一步缓解。

  2004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复审请求2768件,比2003年增加了955件,增长了52.7%。

其中,涉及对审查部门驳回发明专利申请决定不服的复审请求和对发明专利权的撤销请求审查决定不服的复审请求2,744件,占当年请求总量的99.1%;全年复审请求审理结案1,447件。

截至2004年底正在审理的复审请求案件为2,561件。

全年受理无效宣告请求1,904件,比2003年增加了91件,增长了5%。

全年无效宣告请求审理结案1,667件。

至2004年底正在审理的无效宣告请求案件为1,817件。

  据统计,2004年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受理专利纠纷1,455件,结案1,215件。

受理冒充专利行为案件1,983件,结案1,934件,受理假冒他人专利案件345件,结案343件。

  2004年,国家知识产权局收到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申请244件,予以登记公告并发出证书205件。

截至2004年12月31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共收到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申请682件,予以登记公告并发出证书571件。

  三、商标保护工作加大行政执法力度

  2004年,我国的商标注册申请量持续大幅增长,各类商标申请的总量达76.2万件,比2003年(59.9万件)增长16.3万件,增幅达27.16%。

其中商标注册申请量增幅尤为明显,商标注册申请量达58.8万件,比2003年增加13.6万件,增幅高达30.04%,是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2001年的2.17倍,仅三年便翻了一番还多。

中国的各类商标申请总量和商标注册申请量已连续三年居世界第一。

中国的商标注册申请累计总量已达355.6万件。

  2004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以下简称"商标局")共受理商品和服务商标申请587,926件,其中国外申请首次超过6万件,达到60,335件(其中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领土延伸申请15,396件),占总申请量的10.26%。

  商标局受理续展商标申请25,049件,受理异议商标申请14,667件,受理变更商标申请51,270件,受理转让商标申请54,946件,受理注销、撤销商标申请6,827件,受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申请18,043件。

  商标局共审定商标244,852件,核准注册商标266,619件,办理变更注册商标43,916件,办理转让注册商标58,013件,办理续展注册商标23,964件,注销、撤销注册商标43,725件,办理商标异议裁定2,120件,办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21,262件。

  2004年,商标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商标评审委员会")先后依法认定驰名商标153件,其中有注册商标151件,未注册商标2件;有中国企业商标125件,外国企业商标28件。

  商标评审委员会全年共收到商标评审申请10,144件,其中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和撤销注册商标复审申请8,060件,占总申请量的80.5%;商标异议复审申请和商标争议裁定申请1,978件,占总申请量的19.5%。

全年,商标评审委员全年共审理商标评审案件6,305件,其中审理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和撤销注册商标复审申请6,043件,占总审理量的95.84%;审理商标异议复审申请和商标争议裁定申请262件,占总审理量的4.16%。

全年应诉法院案件111件,其中商标评审委员上诉案件48件。

  全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以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为核心,进一步加大商标行政执法力度,先后开展了四次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专项行动,严厉查处了一批商标大案要案,有效保护了商标注册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

据统计,2004年全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共查处各类商标违法案件51,851件比2003年增加38.31%,其中涉外商标案件5,494件,比2003年增加了1.6倍。

在查处的51,851件违法案件中,商标一般违法案件11,680件,商标侵权假冒案件40,171件,比2003年增加了51.66%,收缴和消除商标违法标识3,895.18万件,收缴专门用于商标侵权的模具、印版等工具280,781件,没收、销毁侵权物品5,638.53吨,罚款2.68亿元,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案件96件,涉案人员82人。

  在4·26"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之前,商标局统一部署北京、上海、河北、山东、江苏、浙江、广东七省、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开展打击制假售假、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

据统计,在此次专项行动中,七省、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共出动执法人员3.6万余人次,检查各类企业、商场、市场和商标印制企业10.6万多户(个),立案查处商标侵权假冒案件1,280余件,查封或扣押各种侵权商品240余万件(套)。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开展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行动方案》的统一部署,全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下半年开展了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专项行动。

据统计,在三次集中整治行动中,全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共查处商标侵权案件2.4万件,其中涉外商标侵权案件3,828件。

共没收侵权商标标识2,528.9万件(套),没收专门用于制造侵权标识的工具10.3万件(套),没收、销毁侵权商品2,308.2万件,没收、销毁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的工具2.9万件(套),罚款人民币1.6亿元,移送司法机关案件75件,移送司法机关涉嫌犯罪的人员43人。

  四、版权保护工作取得全面进展

  2004年是版权保护工作不平凡的一年,国务院将"保护知识产权,打击侵权盗版"列为全国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工作,国家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制定了为期一年的知识产权专项行动方案,打击侵权盗版工作成为方案的重点之一。

  据不完全统计,以北京、广东、湖南和四川四省(市)为重点的"春季专项整治行动"中,四省市共查处从事贩卖盗版光盘活动的经营户近5,000家,收缴盗版光盘200余万张(其中盗版软件70余万张,盗版音像制品130余万张),取缔无证经营店档、摊点310个,打掉盗版制作地下窝点8个,移送司法机关案件5件;在"秋季打击盗版教材教辅专项治理行动"中,全国共查处盗版教材教辅案件2,300多起,收缴盗版教材教辅读物900多万册;在9至11月开展的"软件盗版专项整治"行动中,安徽、山东、四川等十个省市收缴了977,038张盗版软件光盘,对145家违法经营单位或个人做出行政处罚,取缔了47家经营单位,查获1个地下窝点。

  据统计,2004年全国各级版权行政管理部门共受理案件9,691件,结案9,499件,结案率为98.02%。

其中处罚7,986起,调解1,363起,移送司法机关101起。

共收缴各类盗版品8,505万余件,其中查缴的盗版图书1,869万余册,盗版期刊182万余册,盗版音像制品3,937万余盘,盗版电子出版物1,921万余盘,盗版软件552万余张,其他各类盗版品42万余件。

  2月,国家版权局组织各级版权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针对电影《恋爱中的宝贝》的侵权盗版行为,为促进国产电影业的发展提供了保障;10月,国家版权局向各地版权行政管理部门发出了集中查缴《怪物史莱克2》盗版音像制品的通知,对重点地区加强了督查;11月,国家版权局对北京、天津两家光盘厂非法复制侵犯美国微软公司软件〈联想操作系统恢复光盘〉案进行了行政处罚。

这些重点案件的查处,在社会上引起了较好的反响。

  各级版权行政管理部门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前后一个月时间内,通过多种形式开展了"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系列活动。

各地版权行政管理部门通过报告会、座谈会、街头宣传、签名活动等形式宣传版权保护对促进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及时反映整顿市场秩序工作的重大举措和最新成果,努力提高社会公众的知识产权意识。

在此期间,国家版权局与中央电视台及新闻出版报、搜狐网站合作,成功举办了覆盖报纸、网络、电视三种媒体的"著作权知识竞赛",形成了较大的版权保护宣传声势,取得了良好效果。

  12月2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

该条例对有关著作权集体管理、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保护、法定许可付酬制度、作品自愿登记等问题作了明确规定。

  2004年,全国各出版社共引进各类版权11,746项,其中引进图书版权10,040项;全国输出各类版权1,362项,其中输出图书版权1,314项,数量有较大幅度增长。

  五、海关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2004年,中国海关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的正式实施为契机,进一步完善了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法律制度,不断加强与其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以及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作,进一步加大了边境执法力度,有力地打击了国际贸易中的侵权行为。

中国海关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进入了一个全新的时期。

  为了保证新《条例》的有效实施,海关总署制定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的实施办法》,明确了新《条例》中有关保守商业秘密、国际注册商标的备案、担保金的收取和退还、权利人对有关费用的承担等问题。

随着一系列法规规章的出台,中国海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进一步得到完善。

  为了更好的为进出口企业和知识产权权利人提供信息服务,方便备案申请人办理有关手续,9月,海关总署推出了新开发的《知识产权网上备案和查询系统》,该系统具备备案信息查询、备案申请的提交、备案信息的管理等功能,知识产权备案工作的公开化、智能化程度进一步得到提高。

2004年,海关总署共核准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申请1,350件,其中商标权795件,专利权532件,著作权23件。

  全国海关采取多种措施,在全面加强对商标、版权、专利和奥林匹克标志的保护力度的同时,针对不同口岸侵权案件的特点和区域分布规律,充分利用风险分析等手段,加大了对进出口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

2004年,全国海关共查获进出口侵权货物案件1,051起,案值8,418万元人民币,与2003年相比,分别增长了39%和23.8%。

其中出口案件1,027起,案值8,352万人民币,进口案件24起,案值65万人民币。

侵犯商标权案件1,009起,案值7,877万人民币;侵犯专利权案件26起,案值529万人民币;侵犯著作权案件16起,案值12万人民币。

  为了打击假冒侵权违法活动,海关加强了与其他行政执法机关的合作。

针对加工贸易环节侵权严重的现象,全国海关加强了对加工贸易企业的实际监管,并联合工商部门,对从事假冒产品生产的加工贸易企业予以查处。

9月15日,广州市某公司以来料加工贸易方式向广州海关申报出口塑料制发饰品一批,经查验发现,该批货物中标有"凯蒂猫图案"的18.48万个发饰品及未申报标有"KITTY"标识的7,200只钱包,涉嫌侵犯株式会社三里的商标权。

广州海关及时联系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订了联合行动计划,查封了该公司正在生产的涉嫌侵犯株式会社三里所有的"HELLOKITTY"及其图案商标的发饰品共22,800条和生产涉嫌侵权饰品的模具一批。

  中国海关进一步加强了知识产权保护的境内外执法合作。

多次通过日本海关、澳大利亚警方以及世界海关组织亚太情报中心等提供的情报查获进出口侵权货物。

2004年,粤港海关共举行了三次联合执法行动。

在最近的一次联合行动中,深圳海关共查获侵犯知识产权案件12宗,查获侵权手机2,000多部、侵权手袋20,000多个、盗版光盘千余张,案值100多万元,有力打击了粤港两地间进出口活动中的侵权行为。

  为了提高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海关继续加强知识产权对外宣传工作。

"4.26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周"期间,全国海关通过各种形式的活动开展对外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六、大力打击走私盗版,促进音像市场发展

  2004年,文化部坚持"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的方针,大力挤压走私盗版空间,促进音像市场发展。

据统计,2004年全国文化市场稽查管理部门检查音像经营单位555,368家次,查缴各类违法音像制品1.54亿张(盘),为历年来查缴数量最多的一年。

  2004年7月15日,文化部与辽宁省文化厅、沈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联合查办了"7·15特大违法音像经营案",查缴盗版光盘58万张,3月19日沈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将7·15案犯罪嫌疑人及另2名同案犯抓获。

7月19至20日,广东省和广州市文化稽查机构先后破获两起特大违法音像经营案件,分别查获以美国大片为主的各类违法音像制品107万和157万盘,查缴违法音像制品封面50余吨。

9月中旬,又端掉6个储存违法音像制品的仓库,收缴违法音像制品60多万盘。

10月10至12日,文化部和河南省文化厅在郑州市查获一批地下仓库,查缴非法音像制品50多万盘。

  7月,文化部连续下发通知,紧急动员全国各地文化市场稽查管理队伍,严厉打击电影《十面埋伏》的违法盗版的音像制品。

全国共查获10余个版本的盗版《十面埋伏》约5.3万张。

由于动员及时,行动迅速,各级文化、公安部门基本控制了市场局面,"高清晰"版本的盗版《十面埋伏》一直未能上市。

  12月,文化部下发查缴目录,指导地方文化部门的稽查工作。

严厉打击电影《天下无贼》、《功夫》、电视剧《汉武大帝》等具有较高市场号召力的违法盗版的音像制品。

  10月开始,一种名为DVD压缩碟的违法盗版的音像制品大规模冲击音像市场,导致正版音像制品尤其是电视剧和电影的销售急剧下降。

文化部于11月3日发出《关于立即开展音像市场治理冬季行动,严厉打击DVD压缩碟的紧急通知》的明传电报,要求各级文化市场稽查机构坚决打击盗版DVD压缩碟,坚决收缴盗版DVD压缩碟等各类违法音像制品。

各地迅速行动,广东、四川、湖北等地有较大收获,其中仅广东一地就查获盗版DVD压缩碟300多万套,为经营单位挽回经济损失近2亿元。

  5月下旬,为了提高广大青少年尤其是在校学生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结合音像市场特点,文化部与教育部、共青团中央联合组织开展了以"尊重知识,拒绝盗版"为主题的全国音像市场法制宣传活动,积极引导广大青少年自觉抵制盗版,提高辨识真伪能力,在青少年中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和消费观念。

6月以来,文化部、教育部等大力清理整顿校园周边文化市场,坚决打击毒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违法音像制品,严禁公开播放、销售、出租和通过网络等形式传播含有色情、淫秽等内容的音像制品。

  2004年,文化部下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音像制品进口管理的通知》,对进口音像制品著作权的授权使用、内容审查、出版发行以及版权贸易合同等问题作出明确规定,禁止以任何形式变相进口、平行进口音像制品,禁止同一音像制品在同一授权期内以不同载体(如录像带、VCD、DVD等)或不同录制格式授予不同单位分别进口,节目授权使用期应在三年以上。

此通知发布后,音像进口关系逐步理顺,进口秩序更加规范。

  七、公安机关严厉打击侵权盗版违法犯罪活动

  2004年,全国公安机关继续深入开展"扫黄""打非"行动,严厉打击侵权盗版违法犯罪活动。

公安机关共破获侵权盗版案件3万余起,收缴非法光盘生产线21条,收缴侵权盗版出版物1.3亿余件,会同有关部门取缔非法印刷窝点2,960余家。

  公安部加大了大要案件的重点督办力度,先后督办了重庆市"6.7"制贩盗版出版物案、北京市"5.28"盗版教材教辅读物案、广东省广州市"7.26"制贩盗版光盘案等7起大要案件,协调、指导涉案地公安机关加大侦办力度,抓捕涉案犯罪嫌疑人员。

河北、江苏、江西、山东、河南、广东等地公安机关相继继破获了"左春进制贩盗版出版物案"等一批侵权盗版案件。

据统计,2004年,全国公安机关先后破获1000余起侵权盗版大要案件,江苏"9.26"特大教辅读物侵权盗版案、广州"3.05"制贩淫秽、盗版出版物案的主要犯罪嫌疑人因犯有侵犯著作权罪、非法经营罪,已分别被判处1年零4个月到19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公安机关继续发挥深挖非法光盘生产线主力军的作用,运用多种手段,强化侦查工作,深挖非法光盘生产线,从源头上遏制侵权盗版违法活动。

全年,公安机关共查获21条非法光盘生产线,使全国自1996年以来查获的非法光盘生产线总数达到200条。

其中,广东省公安机关查缴非法光盘生产线15条,江西省在一起案件中查获4条,湖南省也查获了2条非法光盘生产线。

  公安机关会同新闻出版等有关部门加大了对出版物市场的检查力度,收缴了大批淫秽、盗版出版物。

特别是针对下半年出版物市场出现的高压缩比盗版HDVD光盘的情况,公安机关及时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集中收缴行动,收缴了一批盗版光盘,挖掉了一批制贩盗版光盘的窝点。

特别是7月26日,广东省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在广州市番禺区查获了5个储存盗版光盘的窝点,从中收缴盗版光盘570余万张。

  八、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卓有成效

  2004年,农业部和国家林业局在全国范围大力普及新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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