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机学院教职工岗位聘期考核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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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机学院教职工岗位聘期考核工作方案
上海电机学院2014-2017年教职工岗位聘期考核工作方案
聘期考核是岗位聘任与管理的重要环节,考核结果是续聘、解聘、调整岗位的依据,现根据《上海电机学院教职工岗位聘任办法》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为2017-2021年聘期的岗位聘任提供依据,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聘期考核办法。
一、考核原则
1.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
聘期考核重点考核教职工在一个聘期内履行职责情况(业务知识水平、科研能力、教学工作实绩、政治思想表现、职业道德、组织纪律、团结协作精神和创新意识等),综合评价岗位绩效。
根据专业技术岗、管理岗和工勤技能岗的岗位职责的不同,采取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对于有额定工作量要求的岗位,应综合考核教职工在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等方面额定工作量的完成情况。
2.年度绩效考核与岗位聘期考核相结合。
年度绩效考核工作是正确评价教职工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其结果是教职工工资晋升和绩效津贴分配的重要依据;岗位聘期考核工作是综合评价教职工岗位聘期内履行岗位职责、任务完成情况以及岗位匹配度情况,其结果是续聘、解聘和调整岗位的重要基础。
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应为岗位聘期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考核时间和范围
1.考核时间:
2014年4月-2017年3月
2.考核范围。
受聘在学校相应岗位的在编在岗事业编制(含人事代理)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
其中中层干部聘期考核按照组织部规定执行。
三、考核内容
根据教职工在上一聘期受聘岗位类型,结合受聘岗位说明书中岗位职责和岗位任务的要求,对聘期内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质和量的综合评价。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教职工教书育人、人才培养、科技创新和管理服务等方面的履职情况和业绩贡献等。
四、考核的组织机构
1.学校成立聘期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研究制定岗位聘期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
校长担任岗位聘期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分管副校长为副组长,成员由校长办公室、组织部、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研究生处(学科办)和工会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岗位聘期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秘书处挂靠人事处,负责岗位聘期考核的具体实施和政策解释工作。
2.成立岗位聘期考核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协调部门各类岗位聘期考核工作。
管理部门及教辅部门成立由分管校领导担任组长的工作小组,工作小组成员由各部门党政负责人、分工会主席、职工代表等组成。
各二级教学部门应成立相应工作小组,由部门负责人担任组长,组员由党政工团、教授委员会成员、学术委员会成员和教职工代表参加,也可邀请校外专家参与。
3.学校成立岗位聘期考核申诉委员会,委员会主任由学校党委副书记担任,成员由监察处、组织部、人事处和工会等部门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受理教职工对聘期考核意见的投诉、申诉,并按照相关程序、规定及时进行处理。
岗位聘期考核申诉委员会秘书处挂靠工会,负责具体事务。
4.专业技术职务考核与聘任委员会,在二级教学部门、研究所初评的基础上具体负责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聘期考核工作。
五、考核程序及时间安排
1.5月1日前:
教职工总结与自评,受聘人员进行个人聘期总结和自评,填写相关岗位的聘期考核表。
2.5月5日前,岗位聘期考核工作小组考核,各聘期考核工作小组审核受聘人员的考核表并提出初步考核意见。
3.5月10日前,学校聘期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岗位受聘人员审定考核结果。
部门公示聘期考核结果,将考核结果反馈给教职工本人。
六、聘期考核等次与标准
1.聘期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
其中优秀的数量不超过各单位总人数的10%。
2.考核标准
优秀:
聘期考核优秀的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专任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应出色完成相应级别的教学任务、科研工作和教研工作等,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应出色完成相应的管理与服务任务,做出突出贡献的。
(2)聘期内,3次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其中2次年度考核为优秀。
合格:
聘期考核合格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专任教师岗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应完成相应级别的教学任务、科研工作量和教研工作等。
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应完成相应的管理与服务工作任务。
(2)聘期内,完成所聘岗位职级的岗位任务,3次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
基本合格:
聘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聘期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
(1)基本完成本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但业绩欠佳的。
(2)3次年度考核有1次为基本合格的。
(3)其他应定为基本合格等级的。
不合格:
聘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聘期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1)未完成学校规定的聘期岗位工作任务的。
(2)不按规定参加聘期考核的。
(3)3次年度考核有1次为不合格的。
(4)聘期内出现重大责任事故或违法事件的。
(5)因工作需要调整岗位,无正当理由拒绝组织安排的。
(6)其他应确定为不合格等级的。
七、考核结果运用
1.考核结果优秀和合格者可以续聘下一聘期原岗位或竞聘高一级岗位。
2.聘期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者不得竞聘高一级岗位。
聘期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者不得在原岗位续聘,学校聘用考核领导小组将依据具体情况对其做出调整岗位、低聘或解聘的决定。
八、考核的投诉与申诉
1.受聘者可以就岗位聘期考核结果提出投诉或申诉,投诉或申诉应在公示期内,实名以书面形式向学校聘期考核申诉委员会提出。
2.学校聘期考核申诉委员会就教职工投诉或申诉进行调查、核实,给予答复。
九、相关说明
1.二级教学部门、研究所考核对象包括:
主岗在本部门的所有人员;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在二级教学部门或研究所,主岗在职能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
2.聘期内有岗位调整的情况,按调整前后分阶段进行总结,并由现聘任部门分段进行综合考核。
3.聘期内新进人员按照入校年限及现所聘岗位进行考核。
4.本办法由学校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
1、教师岗位聘期考核表(2014年4月-2017年3月)
2、管理岗位(含聘任在管理岗位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及工勤岗位聘期考核表(2014年4月-2017年3月)
3、上海电机学院教职工聘期考核汇总表(2014-2017)
上海电机学院
2017年4月
附件1:
上海电机学院教师岗位聘期考核表(2014年4月-2017年3月)
部门姓名受聘岗位名称
一、岗位职责与目标任务
二、履行岗位职责情况
1、教学工作(授课,指导学位论文、毕业设计,实践教学,教材编写、激励计划参与、教学成果奖项及近三年教研教改情况等)。
2、科研工作(承担项目、发表成果、组织及参加学术活动、科研奖项等近三年科研情况)
3、服务(校内党政事务、学生日常教育与管理、各类委员会任职及对外交流、校内外其他公共服务等)
三、个人参加校外培训学习、获奖情况及自评结果
本人签名:
年月日
四、考核工作小组考核意见:
部门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五、学校意见
人事处章
年月日
附件2:
上海电机学院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岗位
及工勤岗位聘期考核表(2014年4月-2017年3月)
部门姓名受聘岗位名称
一、个人聘期履行岗位职责总结
二、个人参加校外培训学习、获奖情况及自评结果
个人签名:
年月日
三、考核工作小组考核意见:
部门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四、学校审核意见:
人事处章
年月日
附件3:
上海电机学院教职工聘期考核汇总表(2014-2017)
序号
考核部门
考核人员
考核等级
备注
部门盖章:
部门负责人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