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务手册供教导主任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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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务手册供教导主任用

资阳市雁江区学2014-2015年度下期期末考试

雁江区教育局

 

资阳市雁江区2014-2015学年度下期

各年级质量监测安排

1、高中一、二年级

日期

时段

科目

高中2014级

高中2013级

7月1日

上午

09:

00-11:

30

语文

语文

下午

14:

10-15:

50

物理

物理(理科),地理(文科)

16:

20-18:

00

地理

7月2日

上午

09:

00-11:

00

数学

数学

下午

14:

10-15:

50

生物

生物(理科),历史(文科)

16:

20-18:

00

历史

7月3日

上午

09:

00-11:

00

英语

英语

下午

14:

10-15:

50

化学

化学(理科),思想政治(文科)

16:

20-18:

00

思想政治

2、初中各年级

科时

目间

日期

七年级

八年级

9:

00-11:

00

14:

30-16:

30

9:

00-11:

00

14:

30-17:

50

6月29日

语文

14:

30—16:

00生物

语文

14:

30—16:

00物理

16:

20—17:

50历史

6月30日

数学

14:

30—16:

30政、史、地

数学

14:

30—16:

00思品

7月1日

英语

英语

14:

00-16:

30生地

3、小学一至五年级

科目期

时间

年级

6月30日

一、二

9:

00-10:

00语文

14:

30-15:

30数学

三、四

三、9:

00-10:

30语文

四、9:

00-10:

40语文

14:

30—15:

40数学

16:

10-16:

50科学

9:

00-10:

40语文

11:

10—11:

50英语

14:

30-15:

50数学

16:

10-16:

50科学

注:

五年级英语听力30%,笔试40%,听力和笔试统一时间检测。

口试30%,各校安排时间检测。

雁江区小学期末考试作息时间表

(北京时间)

上午前半时

上午后半时

下午前半时

下午后半时

8:

30前

14:

00前

考点全体工作人员准时到场,主考(副主考)召开全体工作人员会议,按照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每一组监考员当堂监考的考场。

8:

40

10:

50

14:

10

15:

55

考点主考向监考员分发当堂考试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存根及用品。

8:

45

10:

55

14:

15

16:

00

《考试指令》发出考生入场信号,监考员乙站在考场门口,对考生进行安检,组织考生有序地进入考场,逐一检查考生的《》,核对是否属本考场的考生,若发现考生携带有《考试规则》规定的禁带物品,应责令考生放在“非考试物品暂放处”。

8:

50

11:

00

14:

20

16:

02

监考员甲验封、核对发放答题卡,并验示试卷是否当堂科目,作好发卷准备;并核对考生是否对号入座,考生核对、号和座位号,并板书本堂考试科目、试卷数、页数。

8:

55

11:

05

14:

25

16:

05

监考员甲分发试卷;监考员乙分发草稿纸(草稿纸必须学校统一发放),提醒考生核对清点检查试卷科目、有无缺页、漏印、字迹不清有无破损。

考生不能作答。

9:

00

11:

10

14:

30

16:

10

《考试指令》发出考试开始信号。

9:

15

11:

25

14:

45

16:

25

禁止迟到考生入考点。

监考乙在缺考考生答题卡填写、号、座位号。

若有机读卡将缺考标志涂黑。

提醒

11:

40

提醒

16:

40

《考试指令》提醒考生:

“离考试结束还有10分钟,请注意掌握时间”。

结束

11:

50

结束

16:

50

考试结束后监考员逐一检查,收齐答题卡、试卷、草稿纸。

雁江区初中期末考试作息时间表

(北京时间)

上午

下午前半时

下午后半时

初二

生地

8:

30前

14:

00前

13:

30

考点全体工作人员准时到场,主考(副主考)召开全体工作人员会议,按照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每一组监考员当堂监考的考场。

8:

40

14:

10

16:

05

13:

40

考点主考向监考员分发当堂考试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存根及用品。

8:

45

14:

15

16:

07

13:

45

《考试指令》发出考生入场信号,监考员乙站在考场门口,对考生进行安检,组织考生有序地进入考场,逐一检查考生的《》,核对是否属本考场的考生,若发现考生携带有《考试规则》规定的禁带物品,应责令考生放在“非考试物品暂放处”。

8:

50

14:

20

16:

10

13:

50

监考员甲验封、核对发放答题卡,并验示试卷是否当堂科目,作好发卷准备;并核对考生是否对号入座,考生核对、号和座位号,并板书本堂考试科目、试卷数、页数。

8:

55

14:

25

16:

15

13:

55

监考员甲分发试卷;监考员乙分发草稿纸(草稿纸必须学校统一发放),提醒考生核对清点检查试卷科目、有无缺页、漏印、字迹不清有无破损。

考生不能作答。

9:

00

14:

30

16:

20

14:

00

《考试指令》发出考试开始信号。

9:

15

14:

45

16:

35

14:

15

禁止迟到考生入考点。

监考乙在缺考考生答题卡填写、号、座位号。

若有机读卡将缺考标志涂黑。

10:

50

提醒

17:

40

16:

20

《考试指令》提醒考生:

“离考试结束还有10分钟,请注意掌握时间”。

11:

00

结束

17:

50

16:

30

考试结束后监考员逐一检查,收齐答题卡、试卷、草稿纸。

雁江区高一、高二期末考试作息时间表

(北京时间)

上午

下午前半时

下午后半时

8:

30前

13:

40前

考点全体工作人员准时到场,主考(副主考)召开全体工作人员会议,按照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每一组监考员当堂监考的考场。

8:

40

13:

50

16:

00

考点主考向监考员分发当堂考试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存根及用品。

8:

45

13:

55

16:

05

《考试指令》发出考生入场信号,监考员乙站在考场门口,对考生进行安检,组织考生有序地进入考场,逐一检查考生的《》,核对是否属本考场的考生,若发现考生携带有《考试规则》规定的禁带物品,应责令考生放在“非考试物品暂放处”。

8:

50

14:

00

16:

10

监考员甲验封、核对发放答题卡,并验示试卷是否当堂科目,作好发卷准备;并核对考生是否对号入座,考生核对、号和座位号,并板书本堂考试科目、试卷数、页数。

8:

55

14:

05

16:

15

监考员甲分发试卷;监考员乙分发草稿纸(草稿纸必须学校统一发放),提醒考生核对清点检查试卷科目、有无缺页、漏印、字迹不清有无破损。

考生不能作答。

9:

00

14:

10

16:

20

《考试指令》发出考试开始信号。

9:

15

14:

25

16:

35

禁止迟到考生入考点。

监考乙在缺考考生答题卡填写、号、座位号。

若有机读卡将缺考标志涂黑。

提醒

15:

35

17:

45

《考试指令》提醒考生:

“离考试结束还有15分钟,请注意掌握时间”。

结束

15:

50

18:

00

考试结束后监考员逐一检查,收齐答题卡、试卷、草稿纸。

主考和副主考职责

1、选聘、培训监考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

2、组织布置考点、考场,做好考前准备工作;

3、负责每堂考试《录音指令》播放前校准、确认播放设备的系统时间,确保开考、终考时间的准确;

4、组织向各考场监考员分发当堂考试科目的试卷、草稿纸等;

5、管理本考点备用试卷,批准启用备用试卷;

6、每科考试结束后,组织检查、验收各考场答卷的回收、密封,并派专人保管与保卫,按时送试卷到指定地点;

7、解决考试期间发生的重大问题,负责本考点终止违规考生或违规考试工作人员继续参加考试或工作的处理,其他偶发事件的处理。

8、及时撤销、更换不称职的或违规的监考员和其他工作人员;

9、及时将考试中的违纪舞弊情况和其他重大事故报请区教育局处理;

10、切实组织好安全保卫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重大问题要立即报告区教育局;

监考员职责

1.在考点主考领导下,主持本考场的考试,维护考场秩序,严格执行考试实施程序,如实记录考试情况,保证考试正常进行;

2.按要求参加考前相关培训,认真学习考试政策规定,熟悉监考业务,熟练掌握考试相关设备的操作规程,能够识别常见作弊工具。

未经培训合格不得担任监考工作。

3.组织考生进入考场,制止非本考场考生和除主考、副主考、巡考人员外任何人进入考场;使用手持式金属探测器对入场考生逐一进行安全检查;制止考生将禁带物品带入考场;

4.领取、启封、核对、清点、分发试卷(卡)、草稿纸;

5.检查考生《》和,督促、检查考生填写、号和填涂座位号等,发现填涂错误,应要求其改正;

6.监督考生按规定答卷,制止违纪舞弊行为,并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做好相关工作;

7.每科开考前6分钟,在《考试指令》提醒下核对考场挂钟的显示时间,不准确的立即调整;考试过程中不定时关注、核对挂钟时间,有异常的提醒考生并报告主考。

8.考试中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主考(副主考);

9.考前、考后检查、收集整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密封答题卡、清理考场;

10.认真履行监考职责,严格遵守监考纪律。

在考试期间,不得将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及其它无线电接收、传送设备)、照相、摄像、扫描、电子存储记忆录放等设备带入考场,不擅离职守,不吸烟,不打瞌睡,不阅读书报,不聊天,不抄题做题念题或解释试题,不提示(暗示)考生答题,不在考场频繁走动,或无故在考生旁边逗留,或检查考生答卷情况,影响考生作答,不做与监考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擅自提前和拖延考试时间,不得擅自变更考试地点及安排,不得包庇、纵容或伙同考生违反考试管理规定;不得私自把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带出或传出考场。

11.监考员工作时应集中精力,严肃认真,忠于职守,做好本考场的监督、检查工作。

监考时,既要严肃认真地维护考试纪律,又要态度和蔼。

当考生对试卷页码有疑问或试题文字印刷不清举手询问时,应走近核对后当众答复;对发生疾病的考生,应立即通知考场外工作人员陪同前往治疗;对确需上厕所的考生,应通知考场外的工作人员陪同前往。

要有高度的负责精神。

在考试过程中,若不能继续工作,须经主考(副主考)同意,并在接替人到达后,才能离开考场。

要严格执行《考试规则》,若发现考生违犯《考试规则》,要及时制止,如实填写《雁江区期末考试违规记录表》(样见附件),要确保收齐本考场全部考生(含提前交卷和缺考考生)的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若发现考生带走试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必须立即向主考(副主考)报告,及时追回。

其他工作人员职责

1、考纪负责人职责:

监督本考点的考务人员工作职责。

协助主考(副主考)做好本考点的考风考纪工作,处理本考点违纪舞弊行为。

2、考务办公室工作人员职责:

配合主考(副主考)组织工作人员抽签定工作岗位;协同运卷人员按规定向各考场监考员发出当堂考试科目的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存根及考试用品;调换考生确需换的试卷或答题卡。

负责清理本考点的缺考、回收余卷(余卷立即放入考点柜封存)。

终场时会同试卷运送人员清收试卷、答题卡、草稿纸、《高考记要表》、存根等。

3、楼层负责人:

负责本楼层的考务的工作。

督促检查监考员和场外流动监考员职责,处理各种偶发事故。

考试终场,维护好本楼层的秩序,检查、验收监考员对试卷、答题卡的清理、装订和密封工作,及时向分管副主考报告本楼层清收卷、卡、草稿纸情况。

在紧急情况下,会同场外监考员按要求快速有序的疏散考生到安全场所。

4、场外流动监考员:

负责监督场监考员认真履行场监考职责,负责考场外的沟通和联系;做好入场待进行安全检查的考生的秩序维护工作,确保安全、有序;陪同考生上厕所;发生突发事件时,与场地监考人员一起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5、试卷运送人员职责:

准时到岗,不误时误事。

会同公安干警领发、回送试卷、答题卡,同时,认真清点核对,履行签字手续。

6、视频监考员:

坚守岗位,认真作好视频监视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主考。

7、信息管理员:

主动与考务办公室联系,负责考生违规缺考信息采集工作。

8、系统管理员:

播放前校准、确认播放设备的系统时间,确保开考、终考时间准确;建立人工考试指令。

9、安保人员:

维护好考点秩序及周边治安,制止非考点人员进入考点。

10、医务人员:

检查督促考点公共卫生,处理考点突发事件。

11、设备员、电工:

负责手机信屏蔽器、手持金属探测器保管、分发及收回;指导监考员安装调试和使用;负责考场挂钟时间校正、安装、回收;建立保考用电预案。

考场布置规

1、考场应安全、安静、通风,采光条件好,桌椅整齐,室除必备物品、文字外,不得留有其他任何可能影响考试的物品和字迹(多余的桌凳要搬出考场)。

有条件的学校可在此之前,考场前方黑板正上方挂统一购置的挂钟,并于考前校正挂钟时间。

2、各考场要在讲台一端的前门外墙的左边贴本考场的编号及其起止号(贴在离地面约1.5米)。

3、考场安排。

考生座位尽可能一人一桌,单行排列,相邻两桌之间应相隔80厘米以上,桌面平整、清洁,桌子的抽屉尽可能朝前(斜面桌除外,抽屉要清理干净)。

4、考生“号”的末二位即是考生的座位号,座位号坚行编排,从考场前门(有讲台一端)的里边绕行排列,贴在考桌的左上角,以便于考生对号入座和监考员核对检查。

5、每考场的讲台的里角设立考生“非考试物品暂放处”(单人桌4,双人桌2),并贴好标志。

在讲台的黑板上画出板书表格。

6、培训会后,甲、乙监考员庚即按要求布置考场(前为甲,后为乙)。

考点的主考、副主考、楼层负责人、考务办公室的人员要逐个考场、逐个项目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布置完后监考员报告楼层负责人验收合格后方可离开。

7、考试前一天下午考点准备考生视座,监考员必须到场。

各校要教育考生遵守考场纪律,由领队组织考生进入考点,维持好秩序。

考点主考统一指挥考生进行应急疏散演练,所有工作人员各尽其职,保证考生有序完成演练。

结束后,考场工作人员要仔细认真清整每个考场,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板书格式

1.每堂考试时如实填写。

本堂考试科目

试卷

页数

2.如果有“更正”通知,用粉笔工整地抄在黑板上。

附件:

高考考务工作有关要求

考场座位安排(单人桌方案)

 

注:

本方案每行每列的人数均等平行,后排6、7、18、19、30五个位置平行于后墙。

考场座位安排(双人桌方案)

 

注:

本方案纵向靠墙的两列各安排8个座位,中间两列安7排,后排8、9、22、23四个位置平行于后墙。

考点、考场各种偶发事件的处置办法

偶发事件

处置办法

监考员

考点主考

1.考生忘记带或遗失了“”和

先验证考生相貌,若与存根上所贴照片相符,可安排考生进考场应试,同时由场外监考员通知考生领队,要求在本科考试结束前将和送到考场,或保证下一科考前送到,将情况报告考点主考。

掌握无“”进考场应考的考生情况。

如果确系丢失,由县招办办理补发;如系考生忘记带,由考生领队取来送至考场。

2.考试开始前考生坐错位置

如果是本场考生,立即让其坐到相应座位;如果是其他考场考生,应稳定考生的情绪,立即通过流动监考员报告考点主考。

责成有关考试工作人员立即查明考生的确切位置,安排考生到应到考场考试。

3.考生重号

稳定重号考生的情绪,立即报告考点主考。

责成有关人员立即查明重号考生的确切号及考试地点,安排考生进行考试。

4.发现考生本人相貌与“”、考场考生名册和上的照片不符

在考生未进入考场前,禁止其入场;如是开考后检查发现的,先答题,结束后请场外流动监考员将考生带至考点办公室。

如果考生不服从管理或扰乱考场秩序,立即报告主考,请有关人员将其带出考场并按有关规定记录。

核实情况,如系替考等,要求考生写明情况并签字;如果考生不写情况、签字,需告知考生本人违纪情况,填写《违规处理决定书》和《考场违规记录表》并签字上报。

5.试卷启封前,发现试卷袋口或密封有异常迹象

暂停拆封,立即报告考点主考,安排考生在考场等候。

与监考员共同将异常情况记录在案后,启用备用卷。

将有问题试卷交还试卷室,封存备查,立即上报省教育考试院。

如无备用试卷,按照省教育考试院要求执行。

延误考生的考试时间应予补足。

6.试卷启封前,发现所发试卷与考试时间和科目不符

暂停拆封并立即报告考点主考,安排考生在考场等候。

立即与室联系,将应考试卷送达考生。

立即上报,经省教育考试院同意可补足延误时间。

7.试卷启封后,发现装试卷与所考科目不符,且所装试卷科目尚未开考

立即装回试卷袋,并向考点主考报告。

安排考生在考场等候。

派未接触错装科目试卷的机动监考员接替该监考员工作,立即启用备用试卷,对接触该卷的有关人员采取隔离措施,直至错装试卷科目考完为止。

立即逐级上报,经省教育考试院同意可补足延误时间。

将情况如实记录。

8.因试卷印刷字迹不清,考生提出询问

如少数考生试卷字迹不清,可参阅本考场其他考生的试卷,并当众大声答复;如整个考场考生试卷同一处或几处字迹不清,则立即向主考或副主考请示并记入考场记录单。

参阅本考点其他考场试卷;如出现同样问题,立即请示省教育考试院并将情况记录。

9.试卷启封后,发现有缺页、漏印、重印、损坏等情况

先让考生答题,立即报告考点主考。

核实情况,启用备用试卷。

如影响考试时间,经请求省教育考试院同意后补足因此延误考生的考试时间。

将情况如实记录。

10.试卷中发现试题明显错误且无勘误表

不作回答,立即报告考点主考。

将情况逐级上报,等到更正通知后及时更正;在未得到更正通知前,维持原状。

偶发事件

处置办法

监考员

考点主考

11.考试过程中,考生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

立即查明情况并如实填写《考试记要表》,同时通知违纪考生,报告主考或副主考。

按考试违纪处理。

填写《违纪记录表》,并及时将处理决定书送达考生。

12.考生发生晕场、疾病的情况

报告考点主考。

不能继续考试的,允许其退场治疗。

指挥和监督医疗组予以就地治疗或送至就近医院治疗。

如果未到规定离场时间,则实行隔离治疗,所误时间不补。

13.监考员发生晕场、疾病情况

另一监考员报告考点主考。

及时安排治疗,并马上安排机动监考员接替工作。

14.考场秩序遇到外来干扰

尽力排除并立即报告考点主考。

如无法排除,则请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并向上级报告。

15.考生未经允许退出考场又重返考场答题

予以制止。

制止无效的,按违纪处理,如实记入《违规考生记录表》、《考试记要表》并报告考点主考。

核实具体情况,并在《违规考生记录表》和《考试记要表》上签字。

16.考生在答卷上书写的、号与考生本人不符

该科考试结束后,将其带到考点办公室,向主考说明情况,听候处理。

详细调查,核实情况如系换卷替考等违纪行为,则取消其考试资格,并作好记录,逐级上报省教育考试院。

17.考生无意弄脏答题卷或答题卡,要求更换

不影响答题或评卷的,一般不予更换;必须更换的,向主考或副主考申请启用备用试卷。

核实情况,启用备用试卷或答题卡,但因此耽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足。

18.考生将试卷、答题卡带出考场

尽力追回,按违纪处理,记入《违规记录表》、《考场记要表》。

组织力量,追回带走材料,调查核实情况后,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19.考生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

及时制止并予以当众警告,如再次发生类似情况,则如实填写《考试记要表》,同时通知违纪考生,并报告主考或副主考。

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并在《违规考生处理决定书》上签字,及时上报处理。

20.监考员整理、清点考生答题卡时将卡撕破、污染

记入《考试记要表》,报告考点主考。

将卡依然装入原卡袋。

核实情况,逐级上报省教育考试院。

21.考试期间,需要向考生传达上级有关通知

按考点统一的文字通知,原原本本向考生传达,并统一书写在考场黑板上。

召开考点有关人员会议,形成文字通知,分头及时传达到考场监考员。

22.自然灾害及非人为因素影响考试的

立即逐级上报

23.①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②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容有关的材料;③抢夺、偷取他人试卷、答案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

能保留证据的扣留违规证据,由两位监考员在证据上写明当事人、号及有关情况并签字。

同时在《考试记要表》上做详细记录,报考点办公室。

填写、送达《违规处理告知书》。

对于不便扣留的违规证据,可由考生写出书面材料说明情况后,退还考生。

24.考生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工具的

①如果是进行语音通话的,立即制止,暂扣通讯工具,通知场外流动监考员调查来源,在《考试记要表》做详细记录,报告考点主考,对于影响其他考生和考试正常进行的,应当终止其考试。

②如果是通过文字短信形式进行通讯的,暂扣通讯工具,通知场外流动监考员,保留文字短信等证据,在可能的情况下调查信息来源,在《考场记要表》做详细记录,报告考点主考。

根据监考员报告的情况,进行相关调查(主要调查是否群体作弊,是否有场外组织答题的可能性)、保留相关证据,填写、送达《违规处理决定书》。

对于不便扣留的违规证据,可由考生写出书面材料的说明情况后,退还考生。

25.其他偶发事件

立即报告考点主考。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进行处理或逐级上报,请示处理意见。

考试程序

时间

工作项目

工作要求

1

开考前40分钟

(语文科考前45分钟)

抽签定岗

主考(副主考)召开全体考务人员会议,总结前一科考试情况,交待本堂考试要求;考务办公室组织楼层负责人、按照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每一组监考员当堂监考的考场,监考员乙确认金属探测器功能正常。

2

开考前35分钟

(语文科考前40分钟)

开始播放《考试指令》

领取卷卡

向主考领取当堂考试科目的试卷、答题卡、条形码、草稿纸等;核对无误后签字;在监考员乙的护送下直入考场(不得以任何理由办理其它事情或绕行)。

协助监考员甲领卷,核对清点;会同楼层负责人护送直达考场监考员甲直入考场。

不允许1个人单独领、返卷。

3

开考前30分钟(语文科开考前35分钟)

组织考生有序进入考场

在考场前台看守试卷、答题卡、条形码、草稿纸。

组织考生有秩序地进入考场。

逐一检查《》和二代,核对是否属本考场的考生;并进行安检。

责令考生将禁带物品放在“非考试物品暂放处”、《》、放在考桌上。

4

开考前15分钟

发卡指导

当众验启答题卡袋,核对科目无误后从01号开始发答题卡;指导考生填涂、号、座位号。

从01号开始粘贴条形码。

并核对考生是否对号入座。

5

开考前10分钟

拆袋清点

当众示验试卷袋的科目及密封情况;拆袋清点,核对科目、份数是否正确,有无漏印、字迹不清及破损,做好发卷准备。

板书科目、试卷数、页数。

如有更正通知,板书在黑板上。

继续贴条形码,逐个检查考生、号、座位号是否正确;发现试卷异常,报考主考,由主考调尾考场余卷或启用考点备用卷更换。

6

开考前5分仲

发卷指导

开始分发试卷;指令提醒考生核对科目,检查试卷的数,有无漏印、字迹不清及破损情况;提醒考生不能答题。

分发草稿纸,检查考生是否按要求填,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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