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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奖励制度

项目奖励制度

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实施绩效考核和绩效工资制度的要求,建立健全本中心的绩效考核制度,深化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根据深圳市《关于印发〈深圳市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深纪发[2009]33号)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结合本中心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中心绩效考核和绩效工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决策本中心绩效考核和绩效工资工作。

领导小组由如下人员组成: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中心综合部,负责中心绩效考核和绩效工资的具体工作。

各部门指派一名责任心强、政策水平高的人员作为本部门的绩效考核员,参加办公室的绩效考核工作。

二、考核范围

本中心全体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和租赁人员。

三、考核周期

绩效考核每半年进行一次,在每年6月、12月进行。

四、考核标准和指标

(一)绩效考核以完成本中心工作目标责任书以及上级交给的其他任务的进度和质量为主要标准,兼顾考虑员工在工作中的综合表现情况。

(二)绩效考核指标包括:

完成任务情况、综合评价、奖励加分、一票否决等四部分。

(三)绩效考核采取考评计分制,对员工遵守我署《工程与廉政建设管理制度汇编》情况、执行《项目管理手册》情况、完成本中心责任目标情况进行考核打分。

其中,完成任务情况的考评满分为70分,综合评价满分为30分,奖励加分满分为10分,发生严重违反相关规章制度时视处理情况一票否决(详见附件1、绩效考核评价说明表)。

(四)作为项目组任务的考核时段是指:

自项目管理规划批准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后半年止。

之前的提前介入工作情况,以及之后的维保管理情况,在“综合表现评价”中考虑。

(五)在考核时段后暴露新问题的,在出现新问题的考核期追加扣分。

五、考核方式

(一)实行分类考评。

根据本中心工作任务特点,结合各岗位职责、岗位性质要求等,对管理岗位、综合岗位、项目主任、副主任、专业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适用不同的考核内容,制定不同的考核表。

(二)为鼓励员工参加专业组工作,凡工程相关系列员工(含部长、副部长)均须参加专业组并接受专业组的考核。

(三)绩效考核实行上级考评制。

考核关系详见下表。

六、考核权重

各项考核评分按照如下权重进行加权汇总:

考核对象

考核主体及权重(%)

主任

分管副主任

部长

副部长

项目主任

专业组

主任、副主任

全中心其他人员绩效考核分数的算术平均

部长

40

50

10

副部长

20

40

30

10

项目主任

20

40

30

10

副主任

30

20

20

20

10

专业、造价工程师

10

30

20

30

10

综合岗位

70

30

说明:

1、有兼岗位情况时,员工按任职较高职级岗位进行考核。

但是,对兼任我署副总、助总、专业组长、专业组副组长员工,仅对其在本中心的本职岗位工作进行考核,不对此类兼职岗位进行考核。

2、综合类部长(副部长)未参加专业组的,考核权重为上级考评100%。

3、如部门未配备副部长,副部长的考核权重并入部长。

4、各项考核评分按照规定权重进行加权汇总后除100,即为该岗位的最终考评绩效考评得分。

七、考核程序

第一步考核。

各考核主体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

机关处室对所属借调员工进行考核,专业组对工程系列人员进行考核。

各部门将所有员工的绩效考核结果汇总统计交办公室。

第二步审核。

考核领导小组审核考核结果,以及进行部门之间的平衡。

第三步公示和改进。

考核结果公示3天,办公室收集反馈或申诉意见,然后考核领导小组组织考核反馈、面谈、申诉会,与申诉人进行沟通面谈,与申诉人针对不足共同制定绩效改进计划。

八、奖励性绩效工资计算

(一)设立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岗位系数。

根据各岗位所承担责任大小,设立岗位系数如下表:

序号

岗位

岗位系数

管理系列

工程系列

综合系列

技术管理系列

1

主任

3.0

2

调研员

2.8

3

副主任

2.7

4

副调研员

副总

2.6

5

部长

2.5

6

副部长

助总专业组长

2.4

7

项目主任

2.3

8

项目副主任

主管

专业副组长

2.1

9

一级工程师

2.0

10

二级工程师

一级主办

1.8

11

三级工程师

二级主办

1.6

12

四级工程师

1.4

13

五级工程师

三级主办

1.2

14

六级工程师

办事员

1

说明:

1、工程系列岗位:

暂用技术职务和职称因素划分如下:

一级工程师:

指在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岗位;

二级工程师:

指具有高级职称但在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岗位;

三级工程师:

指具有中级职称且在聘中级技术职务的岗位;

四级工程师:

指具有中级职称但在聘助理级技术职务的岗位;

五级工程师:

指具有助理级技术职称且在聘助理级技术职务的岗位;

六级工程师:

指未聘助理级技术职务或以下的岗位。

2、主管:

指经中心正式聘任、且在部门内带领小团队负责某方面工作的岗位。

一级主办:

指相当于目前主任科员的岗位;

二级主办:

指相当于目前副主任科员的岗位;

三级主办:

指相当于目前管理九级科员的岗位;

办事员:

指相当于目前管理九级以下及见习岗位。

3、项目完工移交后,在考核期内暂未负责其他项目的项目主任、副主任、项目负责人等,均按所聘任的专业工程师岗位系数计。

(二)计算奖励性绩效工资系数。

奖励性绩效工资系数=岗位系数×绩效考评得分。

(三)计算奖励性绩效工资。

奖励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系数×(本中心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中心奖励性绩效工资系数之和)

九、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有关具体规定

(一)绩效工资与考勤制度相挂钩。

除法定带薪年休假、法定节假日等法定假期外,请病假、事假、旷工、探亲假等的,除按上述(深纪发[2009]33号)文件规定扣除相应基础性绩效工资外,还将按实际请假或旷工天数扣除相应天数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二)没有明确工作岗位或实质性工作任务、或不参加绩效考核、消极怠工的,由考核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奖励性绩效工资系数。

(三)工作人员被审查、羁押而脱离工作岗位的,在此期间停发所有绩效工资(含基础性及奖励性绩效工资)。

经审查后,未受到处罚或处分的,绩效工资予以补发。

除此之外,一律不予补发。

(四)工作人员受行政拘留及刑事处罚期间的不发绩效工资。

(五)见习期、试用期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考核后的80%计发。

(六)考核期内发生职务晋升的,在下一次计算奖励性绩效工资时进行调整;考核期内发生职务降低的,如降职的时间早于4月1日或10月1日的,在下一次计算奖励性绩效工资时,按新职务计算,否则,按原职务计算。

(七)借调在署机关工作人员,由署机关所属部门对其进行绩效考核。

(八)各单位借调人员,均按所在部门、岗位参与所借调部门的考核,将考核结果反馈回原单位进行工资核算。

十、其他

(一)本方案经职工实名投票表决,同意率超过80%为通过,报署批准后实施。

(二)本方案解释权在中心绩效考核领导小组。

附件:

绩效考核评价说明表

2015年4月16日

附件

部长、副部长等管理岗位绩效考核评价说明表

考核指标

考评标准

指标

权重

考核要素

分值

评价要点及标准

完成任务情况

70

完成责任书任务情况

20

对照年度工作目标责任书任务分解表,未完成进度计划(考核时点),按未完成项数占总任务项数的比例扣分。

完成上级交办其他任务情况

10

有不按时完成的情况,扣5-10分。

工作质量

30

工作质量一般,3-5分;时有差错,扣7-9分;质量低劣,经常出差错,给单位带来严重影响或投诉,扣15-20分。

团队建设

10

出现不和谐、队伍懒散、缺乏战斗力,对下属支持、帮助不力,视情况扣3-5分。

综合表现评价

30

责任感

10

未尽职尽责、交付的工作需反复催促才能完成,扣1-3分;敷衍了事、无责任心,应付工作,扣1-3分;工作懒散、推卸责任,扣5-10分。

积极主动性

10

工作拖拉、不积极主动,扣2-5分;工作态度不佳,服务意识差,扣5分;无理由脱岗、经常迟到、早退,扣10分。

创新意识

10

墨守陈规少创新,扣1-3分;态度消极,不愿打破现状,阻碍创新,带领团队缺少办法,视情况扣3-5分。

奖励加分

10

兼职

5

各专业的加分计算方法定期调整,由考核领导小组在考核期初确定并公布。

但是,部长及以下必须兼一个具体的岗位。

工程部长、副部长至少兼一个项目主任;项目副主任至少兼一个专业工程师岗位。

这种兼职不加分。

难度

2.5

难度、规模加分是针对难度大、规模大项目的项目组成员的加分,在建项目是否给予难度、规模加分,由考核领导小组确定。

今后新项目在项目组组建时由主任办公会明确项目是否应予难度、规模加分。

规模

2.5

一票

否决

出现以下三类情况,视上级或相关处理情况一票否决:

1、经查实,廉洁自律方面出现问题的;

2、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经有关部门认定负有失职、管理不力责任的;

3、经有关部门认定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项目主任(副主任)、专业工程师绩效考核评价说明表

考核指标

考评标准

指标

权重

考核要素

分值

评价要点及标准

完成任务情况

70

进度控制

20

对照年度工作目标责任书任务分解表,未完成进度计划(考核时点),按未完成项目数占总项目数的比例扣分。

质量控制

20

署季度质量检查情况通报中,质量检查有一项(次)排名为后三名的,扣3分;连续二个季度出现,扣10分。

安全管理

10

署季度安全检查情况通报中,安全检查有一项(次)排名为后三名的,扣3分;连续二个季度出现,扣10分。

投资控制

10

估算、概算、预算控制不力,扣1-5分;履约评价、预警机制执行不到位,扣3-5分,清标、变更签证未及时办理,扣2-4分;结算工作不及时,扣1-5分;决算配合不及时,扣1-5分。

规范管理及档案管理

10

对照署《项目管理手册》,未完成“规定动作”工作的,根据未完成程度进行扣分(具体考核结果根据署或技术部有关检查提供的考核结果进行扣分)。

档案不健全、不合规、质量不达标,档案收集、整理、归档、移交不及时,视情况扣1-5分。

综合表现评价

30

责任感

10

未尽职尽责、交付的工作需反复催促才能完成,扣1-3分;敷衍了事、无责任心,应付工作,扣1-3分;工作懒散、推卸责任,扣5-10分。

积极主动性

10

工作拖拉、不积极主动,扣2-5分;工作态度不佳,服务意识差,扣5分;无理由脱岗、经常迟到、早退,扣10分。

服从意识

10

不服从上级、组织的决策、安排,扣2分;不遵守规章制度、不守纪律、我行我素,扣5分;不服从指挥、不接受工作安排,扣10分。

奖励

加分

10

兼职(岗位)

5

各专业岗位的兼职(岗位)加分计算方法由考核领导小组在考核期初确定公布,并定期调整。

但是,部长及以下必须兼一个具体的岗位。

工程部长、副部长至少兼一个项目主任;项目副主任至少兼一个专业工程师岗位。

此类兼岗位情况不加分。

难度

2.5

难度、规模加分是针对难度大、规模大、交通不便等项目的项目组成员的加分,在建项目是否给予难度、规模加分,由考核领导小组确定。

今后新项目在项目组组建时由主任办公会明确项目是否应予难度、规模加分。

规模

2.5

一票

否决

出现以下三类情况,视上级或相关处理情况一票否决:

1、经查实,廉洁自律方面出现问题的;

2、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经有关部门认定负有失职、管理不力责任的;

3、经有关部门认定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造价专业工程师绩效考核评价说明表

考核指标

考评标准

指标

权重

考核要素

分值

评价要点及标准

完成任务情况

70

概算控制

15

组织概算编制不力、概算审核不及时、不认真、漏项、粗糙造成概算审批影响项目建设的,视情况扣1-10分;

预算控制

30

预算控制不力,扣5-15分;履约评价、预警机制执行不到位,扣5-10分,清标、变更签证未及时办理,扣5-10分;

结算控制

15

结算不及时、结算审核不力,视情况扣1-10分

规范管理及档案管理

10

对照署《项目管理手册》,未完成“规定动作”,根据未完成情况进行扣分。

(具体考核结果根据署或技术部有关检查提供的考核结果进行扣分)造价控制的档案不健全、不合规、质量不达标,档案收集、整理、归档、移交不及时,视情况扣1-5分;

综合表现评价

30

责任感

10

未尽职尽责、交付的工作需反复催促才能完成,扣1-3分;敷衍了事、无责任心,应付工作,扣1-3分;工作懒散、推卸责任,扣5-10分。

积极主动性

10

工作、拖拉不积极主动,扣2-5分;工作态度不佳,服务意识差,扣5分;无理由脱岗、经常迟到、早退,扣10分。

服从意识

10

不服从上级、组织的决策、安排,扣2分;不遵守规章制度、不守纪律、我行我素,扣5分;不服从指挥、不接受工作安排,扣10分。

奖励加分

10

兼职

(岗位)

5

各专业岗位的兼职(岗位)加分计算方法由考核领导小组在考核期初确定公布,并定期调整。

但是,部长及以下必须兼一个具体的岗位。

工程部长、副部长至少兼一个项目主任;项目副主任至少兼一个专业工程师岗位。

此类兼岗位情况不加分。

难度

2.5

难度、规模加分是针对难度大、规模大项目的项目组成员的加分,在建项目是否给予难度、规模加分,由考核领导小组确定。

今后新项目在项目组组建时由主任办公会明确项目是否应予难度、规模加分。

规模

2.5

一票

否决

出现以下三类情况,视上级或相关处理情况一票否决:

1、经查实,廉洁自律方面出现问题的;

2、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经有关部门认定负有失职、管理不力责任的;

3、经有关部门认定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综合岗位人员绩效考核评价说明表

考核指标

考评标准

指标

权重

考核要素

分值

评价要点及标准

完成任务情况

70

完成责任书任务情况

25

对照年度工作目标责任书任务分解表,未完成进度计划(考核时点),按未完成项数占总任务项数的比例扣分。

完成上级交办其他任务情况

15

有不按时完成的情况,扣5-10分。

工作质量

30

工作粗糙、质量一般,扣3-5分;时有差错,扣7-9分;质量低劣,经常出差错,给单位带来严重影响或投诉,扣15-20分。

综合表现评价

30

责任感

10

未尽职尽责、交付的工作需反复催促才能完成,扣1-3分;敷衍了事、无责任心,应付工作,扣1-3分;工作懒散、推卸责任,扣5-10分。

积极主动性

10

工作拖拉、不积极主动,扣2-5分;工作态度不佳,服务意识差,扣5分;无理由脱岗、经常迟到、早退,扣10分。

服从意识

10

不服从上级、组织的决策、安排,扣2分;不遵守规章制度、不守纪律、我行我素,扣5分;不服从指挥、不接受工作安排,扣10分。

一票

否决

出现以下三类情况,视上级或相关处理情况一票否决:

1、经查实,廉洁自律方面出现问题的;

2、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经有关部门认定负有失职、管理不力责任的;

3、经有关部门认定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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