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滨海欣嘉园一期7号地室外工程安全监理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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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滨海欣嘉园一期7号地室外工程安全监理规划

天津滨海欣嘉园一期7号地室外工程

安全监理规划

 

编制:

审核:

批准:

河北鸿泰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2013年10月日

 

一、工程概况

(一)、建设地点:

(二)、工程规模:

 

二、监理范围及安全目标:

(一)、工作范围:

天津滨海欣嘉园一期7号地室外工程施工图纸中的全部内容。

(二)、安全目标:

以施工承包合同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为监理控制目标,争取做到工程施工无重大伤亡及死亡事故的发生。

三、安全监理工作依据:

(一)监理委托合同及其他建设工程合同

(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1999)

(三)《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程》

(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五)《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3)

(六)《用电安全导则》(GB/T13869—2008)

(七)《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八)《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JGJ160—2008)

四、项目监理机构安全人员配备计划:

项目总监:

杨立坤

现场安全负责人:

杨立坤

五、监理原则:

(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二)工程开工前总包单位必须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各项管理制度。

(三)总包单位必须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专业人员。

(四)施工单位必须认真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工程施工方案,审批手续齐全,报监理单位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不得施工。

(五)施工单位在编写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工程施工方案必须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标准要求,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六)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停止施工,问题严重的及时向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报告,采取措施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七)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在检查中发现质量及安全隐患,向施工单位下达监理通知,施工单位不得拒签收,并将整改结果回复监理单位,如不整改、不回复,继续施工,监理单位将按《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八)施工单位严格执行《条例》第二十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

根据该工程的特点编制有针对性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有效的施工安全措施和方案,项目经理部及专职安全人员应严格执行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安全措施指导施工。

(九)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十)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的,总包单位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负总责,总承包单位应当自行完成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总包单位队分包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

六、监理措施及标准:

(一)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并落实以下管理制度:

1、安全生产责任交底制度。

2、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3、安全教育培训交底制度。

4、班前安全交底制度。

5、重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6、安全自检交底制度。

(二)施工现场环境安全控制内容:

1、建设工程施工单位采取防止因施工可能造成毗邻建筑物、地下管线、社会交通、居民出入等造成危害的专项防护措施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严禁在未探明对地下管线准确位置前盲目施工;施工噪音应符合排放标准;

2、施工现场应采取控制施工扬尘的措施;施工现场排放垃圾、渣土及容易产生扬尘的废弃物,必须采取处理措施,严禁随便排放;严禁燃烧垃圾等有害有毒物质。

3、施工现场大门处设置“五牌一图”,驻地用蓝色围挡封闭,施工现场应设置良好的排水系统;施工现场设置安全标识。

4、施工现场生活区、办公区、施工区必须隔离设置,实行区划管理;现场必须有健全的生活卫生和预防食物中毒管理制度;宿舍应具备良好的通风条件,严禁睡通铺,或利用在建工程做宿舍;宿舍内采用上下铺的,照明电源必须采用36V安全电压;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电炉、和电褥子取暖。

5、施工现场必须建立消防、保卫管理体系和制度,制定消防应急救援预案和保卫预控方案;施工现场易燃易爆重点危险源设置明显的禁火标识,在附近并设置有效、灵敏的灭火器材;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设施使用的建筑材料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规范要求。

(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控制内容: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编制临时用电施工方案,必须经项目负责人批准后执行。

电工必须经考试合格后持有效的特种作业证上岗。

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符合批准的施工方案,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施工技术规范》。

所有绝缘、检查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定期检查。

3、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

4、带危险性作业必须有人在安全距离外监护。

5、电力保护装置的调试和维修时,除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外,在开关箱处应悬挂“有人操作禁止合闸”标志牌,并设专人监护。

6、现场用电实行电工每日巡检,并做好巡检记录。

7、配电箱必须使用天津市安全管理站规定的标准闸箱,并做到一机一闸。

(四)基坑开挖工程安全控制内容:

1、开挖自上而下进行,人工挖土2人操作间距不得小于2米,禁止挖空底脚方法开挖土方或者不良地质岩石。

2、明挖放坡宽度必须大于土质自然破裂线宽度,开挖深度在1.2米以上,且无条件放坡的,必须设置固壁支撑。

3、沟槽边缘1米以内不得堆放弃土、机械或者其他杂物,并距离边缘1米处设置截水沟。

4、机械开挖应设专人指挥,机械放置平台保持稳定,挖掘前要先发出信号,严禁人员进入机械作业半径范围。

多台机械开挖,挖土机间距应大于10米以上,多台阶开挖应验算边坡稳定,确定挖土机离台阶边坡底角安全距离。

5、沟槽边缘设置比低于1.2米高的防护栏杆和夜间警示灯。

人员上下应走马道或梯子,严禁蹬踏固壁支撑上下。

6、基坑内应有良好的排水设施,当开挖深度邻近建筑物或构筑物基础深度时,应采取加固支撑,必要时对邻近的建筑物进行沉降和位移观测。

7、土石方填筑前应发出信号,检查倾倒位置是否有人或机械、物资;严禁填筑坡脚下站人。

8、夜间或者视线不良条件下施工,应增加照明。

(五)现场电气焊作业控制内容:

1、对电气焊设备进行进场前的检查,设备不达标不准进场。

2、检查作业人员操作证。

3、施工中经常检查电气焊设备是否违规使用,乙炔、氧气瓶安全装置是否安全、有效,排放距离是否符合要求,软管是否被重物挤压。

4、明火作业是否向有关部门申请,获批准或方可明火作业,明火作业设监护人,电、气焊作业结束,检查现场无火种隐患方可离开施工现场,并切断电源。

5、雨天电焊停止作业,潮湿场所、雨后作业,电工做好安全用电检查。

6、做好设备、乙炔、氧气瓶防雨的防护。

7、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六)挖掘机、推土机、搅拌机、空压机、蛙式打夯机的安全控制内容:

1、对外来机械设备根据天津市164号文件进行厂前检验,检验不合格的设备严禁入场。

2、检查持证山岗,无证者严禁上岗作业。

3、制定岗位操作规程,并经常检查作业人员是否违章操作,机械设备运转是否良好,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4、管理人员经常深入工地,检查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

5、经常检查机械设备的安全装置是否可靠,施工用电是否规范,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七)机动车辆运输安全控制内容:

1、水平运输机械车辆经有关人员检验必须保证制动良好,方向灵活,灯光仪表全有效,防护装置牢固,否则拒绝进入施工现场。

2、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机械设备超性能使用。

3、恶劣天气、道路不明严禁行驶,严禁酒后驾驶。

4、严禁装运货物时超高、超宽、超大、超重。

5、厂区内时速不超过10公里。

6、翻斗内不准坐人,翻斗卸货后复位。

7、上下坡道严禁发动机熄火和空档滑行。

8、装土机和边坡保持安全距离,驾驶室内不准坐人。

(八)手持电动工具安全控制内容:

1、必须使用安全合格的工具。

2、管理人员定期、不定期检查,发现不合格插座、插头、用线直插违章作业者将严处。

3、不同的场所采用不同的安全电压。

4、非持证电工严禁维修电动工具。

七、总监及安全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一)监理人员对安全生产的职责依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应审查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转向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要求施工单位改正,情况严重的,应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报告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二)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监理工作对安全生产控制,每道工序开工前,要求施工单位编制“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进行安全交底”并做好记录,要求施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索取安全教育的有关文件,定期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纠正不安全生产的现象,认真贯彻《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安全施工篇。

(三)审查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考核上岗证,要求施工单位建立完善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管理制度,并报审核意见书。

(四)特殊工程:

特殊作业人员要求持证上岗,垂直运输机械人员、起重信号、架子工、电工、电焊工等均要求持证上岗,并报监理组审核批准。

(五)特殊分部分项工程要求施工单位做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并报监理组审核批准,特殊工序包括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脚手架、起重吊装工程、模板工程、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

(六)要求施工单位加强安全管理,制定相应的制度,并报监理组审核批准。

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施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消防责任制度、施工机械式用登记制度、安全检查制度以及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和方案。

(七)建立安全检查制度:

1、制定安全检查制度,明确检查时间。

2、监理例会上施工单位要汇报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监理工程师在巡视检查时发现有安全隐患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如不整改监理单位有权下达停工令。

4、每月都要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检查工作,并写检查报告,报监理单位。

5、建立完善的现场安全保证资料的归档工作。

 

河北鸿泰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天津滨海欣嘉园一期7号地室外工程项目监理部

2013.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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