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县十二五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程实施意见修订稿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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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县十二五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程实施意见修订稿1

金沙县教育局

金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金教字【2011】号

金沙县“十二五”(2011—2015年)中小学教师

继续教育工程实施意见

为全面贯彻实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根据教育部《关于大力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及《贵州省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贵州省“十二五”(2011—2015年)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实施意见》和《毕节地区关于“十二五”(2011—2015年)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实施意见》精神,在深入总结“十一五”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程成效和不足的基础上,结合全县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公平,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为宗旨,按照打造骨干、倾斜农村、推动校本、覆盖全员、整体提升的思路;根据地区和金沙县《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2011-2015年)》的总体要求,坚持教师队伍优先优质发展战略,以“国培计划”为抓手,以提升教师育德能力、创新精神、专业素养和实践能力为核心,以骨干教师队伍建设为重点,努力探索新形势下教师队伍建设的有效途径,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积极促进城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建设金沙“经济强县”和“教育强县”,实现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二、主要目标

围绕“强化能力,提升素质,决战课堂,提高质量”的总体目标,以提高中小学教师师德素养和业务水平为核心,以“一德四新”(即:

师德教育、新理念、新知识、新方法、新技能)为主要内容,以农村教师为重点,进一步完善科学的教师队伍建设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全面完成贵州省《“十二五”(2011——2015年)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程实施意见》提出的各项任务,努力造就一支富有教育家精神、有可持续发展教育理念的师德高尚、业务精良、结构合理、配置均衡、充满活力、善于从事素质教育并具有现代科学文化素质和创新精神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十二五”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程从2011年起至2015年止,五年时间使全县每个中小学教师进行接受不少于360学时的继续教育培训(其中县级以上集中培训不少于240学时)。

三、培训对象

“十二五”继续教育必须参加培训对象为全体在职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进修学校和民办学校的教师。

四、主要任务

(一)提升师德建设水平

加强教师职业理想、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

坚持把师德建设摆在教师队伍建设的首位,每年确定一个主题,使广大教师特别是青年教师树立远大的职业理想和敬业精神,提高依法执教的能力和水平,形成正确的教育观念和教育方法,建立教育教学工作中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的工作机制,教师普遍具有良好的师德风范和师德形象。

健全师德建设工作机制。

营造学校人人都是德育教师、处处都是德育环境、课课渗透品德教育的“三维德育环境”。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深入学校组织交流活动,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各级党政机关和教育督导机构把师德建设作为对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及教育教学工作考核的主要内容,考核将重点听取学生、家长和社区的意见。

继续开展“骨干教师”、“优秀班主任”、“名师”、“德育先进工作者”等评选活动,促进班主任的专业化发展。

形成师德建设工作合力。

学校在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一把手”亲自抓德育建设,学校对教师的考核以及对中青年骨干教师的培养和选拔要突出师德和教书育人的实绩,考核重点是教师的思想品德素质、教学态度、育人效果等,对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在选拔任用、职务职称评聘、定岗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制度。

(二)优化教师队伍结构

完善教师准入制度,严把教师入口关。

继续提升教师学历层次,做到专业对口、学用一致、按需培训、对口提升。

到2015年,各学段新任教师达到大学专科或本科及以上学历,提高研究生学历(学位)教师在教师队伍中的比例。

小学教师大专以上学历达95%以上;初中教师本科学历达90%以上,鼓励城镇小学、初中教师向本科化迈进;高中教师本科以上学历达98%(职业中学达90%)以上,鼓励向研究生学历提升。

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即:

既拥有普通教师资格证,同时也拥有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教师)占专业课教师的比例达到30%(其中具有高级技能等级证书达到20%)以上,能指导学生实习的企业技能导师达到一定比例。

优化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结构。

学校之间、学段之间教师高级职务配置不均衡的状况得到明显改善。

全县职业学校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任教师比例达到20%左右。

(三)创新师资队伍更新充实的体制机制

“十二五”期间,我县教师、校长队伍数量需求大、质量要求高,必须采取多渠道、多形式加强教师、校长队伍建设,为深化教育改革和加速教育发展提供师资保障。

1.义务教育阶段“十二五”期间新增教师由县根据教育发展的实际需要进行补充。

2.高中阶段教育“十二五”期间新增教师主要通过四个渠道进行补充:

一是加大力度,面向高校招聘一批优秀大学毕业生;二是面向社会招聘一批优秀教师;三是有计划从初中骨干教师中培养一批高中教师;四是职业学校加大“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力度,同时面向企事业单位聘请兼职教师。

3.学前教育“十二五”期间新增教师主要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为主渠道进行补充。

4.加大对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的培养和招聘力度,充实特殊教育所需的师资队伍。

(四)健全教师管理制度

根据全县各类学校教师的动态需求,强化编制管理,规范岗位设置,完善教师岗位聘任制度,发挥学校在用人方面的主体作用;将教师的创新实践和成效纳入教师职务晋升、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坚持以师德优良为基础,以教育绩效贡献大小为核心,以能力水平高低为重点的教师评价机制,形成正确的教师发展导向;完善民办学校教师统一管理机制,实现民办学校教师在职培训、职务评聘、评优评先、教育科研等与公办学校教师享受同等待遇。

(五)新理念、新知识、新方法、新技能培训

根据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十二五”期间我县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坚持以师德教育为核心,狠抓以下四项培训内容:

随着新课程改革的不断深入,教育理念的更新成了制约我们教育工作成败的关键。

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迫切需求,要求我们必须狠抓教师新理念教育,使广大教师树立先进的教育思想和教育理念,树立正确的教育观、人才观、质量观和学生观,把育人作为教育工作的根本,为学生的一生发展奠定基础,面向全体学生,鼓励学生全面发展、主动发展、个性发展。

在2012—2013年、2014—2015年,所有在职教师必须参加两轮针对所主要任教学科的教材教法专题研修和考试,通过研修和考试,提高教师吃透新教材、驾驭新教材的能力,实现高效教育教学的目标。

日新月异的社会发展,要求我们每个教育工作者必须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理念。

要通过组织教师培训,促进教师学习、借鉴国内外教育教学实践成果,拓宽知识视野,增强知识储备,深化学科专业知识,更新知识结构,使我县中小学教师了解学科专业发展动态,提高知识素养和学科知识水平,促进教育教学综合能力的提高。

在新的教育教学理念指导下,努力探索、创新课堂教学模式和方法是打造高效课堂的最佳途径。

要通过培训,实现我县广大教师都能采用启发式、探究式、参与式、讨论式、案例式等新教学方法,改进课堂教学组织方式,加强团队合作研究,充分调动和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以新的教育教学理念为指导,强化和创新备课、说课、上课、观课、课后反思、学情分析及课题研究等基本技能;提高教师指导学生有效学习的技能,具备引导学生课堂上倾听、思考、提问、交流等能力;提高教师应用现代教育技术的能力和水平,努力提高中小学教师现代教育技术应用能力和水平,努力打造学生满意的高效课堂。

(六)加大骨干教师培养力度

形成国家级、省级、地级骨干教师、名师后备人选、学科带头人和专家型教师构成的多层次骨干教师梯队,提高各类骨干教师在教师群体中的比例。

努力实施教师队伍建设和素质提升工程。

积极培养“双师型”中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师,培养一批专家和拔尖专业技术人才。

配合地区建立以特级教师、拔尖人才等专家型教师领衔的“名师工作室”。

(七)促进师资均衡配置

建立义务教育学校师资均衡、优化配置的工作机制,合理调配骨干教师和有发展潜力的青年教师在县域内学校间的流动,并与评优评先、年度考核、职务晋升、提拔任用等挂钩;扩大省、地、县级名师及地级以上骨干教师的覆盖面,实现同类学校间地级骨干教师、高级职务教师的比例基本均衡,各级骨干教师有效发挥引领、辐射作用;到2015年,每所学校的主要学科至少有1名在县内有影响、能引领教研组发展的领军教师,边远地区学校教师队伍整体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八)提升培训者队伍水平

县、乡教研员、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培训者队伍整体素质得到进一步提升,初步实现向“推进课程教学改革的研究员”转型的目标。

培训者要求达到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水平,30%以上成为地区学科带头人,并在全区同学科中具有较大的影响。

培训者结合课程教学改革实际完成的教育科研成果获地级或以上奖励比例达到全区平均水平,培训者在地级或以上专业刊物发表论文的数量明显增加。

(九)创新教师教育工作模式

开展“培训者素质提升工程”,努力实现教师教育制度、模式、内容、管理等方面的全方位变革,满足县域发展和课程改革背景下教师专业发展的实际需求。

加强教师进修学校等各级培训机构师资队伍建设,建设一支专兼结合的培训者队伍。

实行培训者入职资格、在职提高和骨干培训制度。

对新入职的培训者要严格任职资格条件,并进行入职培训。

每年举办高质量的培训者培训活动,对优秀的培训者选送到省外、境外培训,提高培训者设计策划、组织实施和管理培训工作的能力。

五、“十二五”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程的重点工作

(一)青年教师成长实施计划

根据《金沙县十二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及全县学生增长和教师减员趋势测算,到2015年,预计全县计划补充教师3145人,其中:

学前教育教师600人、小学教师1376人、初中教师395人、普通高中教师596人、中职教师178人。

1.培训重点对象是我县教龄0—5年,年龄30岁以下的中小学青年教师。

2.0-1年教龄的新教师通过培训,使其巩固专业思想,熟悉有关教育法规,具备教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初步掌握学科课程标准、教材和教学常规,尽快适应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

3.1-5年教龄的青年教师通过培训,形成先进的教学理念,掌握教育教学基本技能,加深对本学科教学规律的认识,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并使一大批青年教师成长为中小学教师队伍中的骨干力量。

青年教师的培训,按照初级教师职务要求,有针对性地选择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现代教育思想、现代教育技术应用、学科教学基本技能训练等内容进行培训。

培训时间为120学时,由县继续教育办公室和任职学校负责实施。

(二)骨干教师培养,进一步引领教师专业发展

将骨干教师培养与教师队伍的整体发展有机结合,形成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培养链”,促进不同层次教师的共同发展。

完善名师、骨干教师选拔培养机制。

继续以县、地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地级名师培养及评选为平台,拓宽各个年龄段教师的专业发展通道。

教育行政管理、教师培训、科研等部门与有关学校联手,确定名师、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制订培养计划、实行动态管理、搭建展示平台,促进培养对象的专业成长。

特别要加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职业教育、特殊教育阶段的名师、骨干教师培养力度。

实行骨干教师目标管理。

县要建立名师、骨干教师信息库和电子档案。

制定名师、骨干教师培养计划,明确培养目标、承担的职责和任务;鼓励骨干教师自主设计发展规划,县、校两级要创造条件促进骨干教师自身的提升和发展,如参加高层次的培训进修、学历提升、学术交流等。

完善地、县、校三级骨干教师评价考核制度,教育局组织专家定期对骨干教师的培养、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加强骨干教师培训基地、名师工作室建设。

实行区域性资源共享原则,建立以特级教师、名师和学科带头人为主体的项目指导团队,承担骨干教师培训、学科建设、课题研究等任务。

名师工作室由特级教师、拔尖人才、省、地名师及其他在县内外具有较高知名度的专家型教师领衔,吸纳一批高素质、有培养潜力的相关学科骨干教师和其他优秀教师参与,承担区域教育发展相关课题和学科教学方面的研究。

要创新名师工作室的运行机制,把工作室建在基层学校,规范工作室管理,探索试点建设网络“名师在线工作室”,进一步拓宽名师发挥示范辐射作用的渠道,实现“出成果、出人才”的目标。

以“双师型”教师为重点加强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

改善教师来源结构,扩大具有行业背景教师的来源,提高职业教育教师的实践教学能力,完善从行业、企业引进或聘请教师的机制和制度,强化专业教师技能培养和企业挂职制度。

加大职教骨干教师培养力度,“百千名骨干教师培养项目”向职教延伸。

(三)抓县级教师培训基地建设,进一步提升服务引领水平

金沙教师进修学校是我县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主阵地,要创新思路,大力推进其改革和建设。

充分发挥县职业教育中心的资源效益,积极推进县教师进修学校与教研室、电教室、电教站、党校、农广校、职校等相关教育机构的合作,调整定位教师培训机构的功能,优化资源配置,形成合力,构建“小实体、多功能、大服务”,上挂高等教育机构,下联中小学校的县级教师学习和资源中心。

按照国家和省级示范性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建设标准,进一步加快其信息化建设,形成与教育部、省教育厅、地区远程教师培训与管理平台相互衔接、优质资源共享的卫星电视接收和计算机网络系统。

加强其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为教师就近学习创造良好的条件。

进一步加大对教师进修学校的经费投入力度,推进学校各项标准化建设,争创国家级“县级示范性教师进修学校”。

(四)抓研训模式变革,进一步提高研训工作实效

实施“校本研修项目”,提升校本教研的实效性。

教师专业发展的主阵地是学校课程教学改革,针对课程教学中的实践问题开展研究和培训是提升教师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的有效途径。

按照《毕节试验区“十二五”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中“以教师校长队伍建设和素质提升为核心;以信息化建设为推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的突破口;以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为目标;以实施‘六个三’工程为创新育人模式、提升育人质量的主要措施”,积极推动全县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取向的教育教学研究,着力提升校(园)长驾驭课程改革的能力、教师把握教学实践的能力和研训人员指导课程实施的能力。

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研训效能。

积极推进基于信息技术的课程建设校本化实践,利用信息技术将新的教学观念、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评价方法融入教学,促进信息技术在教学五环节中的有效应用;加强教师专业发展平台建设,完善网上培训、网上教研、课堂教学直播、教学质量分析等系统,开展多种形式的网络教研活动,为教研组合作交流、课程建设的校际合作、多校区学习共同体的实践等提供数字化支撑。

学校要把教研组、年级组、课题组、备课组建设和教育科研等有机结合,探索教师专业发展的有效途径,将深化课程教学改革、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要求落到实处。

(五)抓全员继续教育,进一步满足不同层次教师需求

“十二五”期间,继续执行《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以可持续发展教育为指导,加强以师德教育和“新理念、新课程、新方法、新技能”为重点的教师继续教育。

以教师发展为本,以教师需求为导向,实施分层、分类、满足教师不同需求的培训计划。

在课程开发、培训方式、内容要求和考核评价等方面紧密结合课程改革和教学实践进行。

教师全员继续教育的实施重心在学校,高、中级职务职称教师必须按规定完成360学时培训外,在学校还须积极领衔开展基于本校实际的校本培训。

教师进修学校主要开展新任教师、班主任、县级骨干教师及其后备人选等的培训。

同时,要加强对民办学校,尤其是民办农民工子女学校以及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教师的培训服务。

要设计符合课改要求和区域特点的培训课程体系,建设和充实培训资源库,搭建培训网络平台,为教师提供丰富的选择和便捷的共享条件。

建立健全教师培训质量监控、检查评估、考核激励制度,加强对校本培训的管理、研究与服务,确保各类教师培训的规范有序。

校长是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积极健全培训管理组织和相关培训制度,确保教师参加县级以上和学校的各类培训,实施有学校特色的培训课程,注重培训与校本教研、教育科研等工作的紧密结合,切实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六、“十二五”期间教师队伍建设的保障措施

“十二五”期间,我县将进一步完善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机制,加强统筹管理,增加经费投入,明确政策导向,完善监督保障体系,为全县教师队伍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

(一)加强领导,分级负责

实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程是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主要职责。

各乡镇、县直各学校要站在促进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和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教师继续教育和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有机结合并摆在工作的优先位置,切实加强对继教工程的领导,把此项工作纳入本乡镇教育发展总体规划,统筹安排,提供政策支持和条件保障。

全县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实行县、乡、校三级管理。

县成立以教育局长任组长的金沙县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程协调领导小组,教研、人事部门分管局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

同时,设立金沙县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程办公室在县教研室,负责具体日常事务。

县继教工程协调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县教师继续教育规划与措施;负责本级培训基地建设;负责培训本县中小学骨干教师;落实培训经费;对本县教师继续教育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评估,包括制订培训计划和组织、实施、协调、监督继教工程各项工作。

同时明确各级职责,加强领导,强化管理。

乡镇、学校两级均应建立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领导、管理、工作机构,明确继教专干,制定本单位实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计划,对整个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全过程加强管理,把征订教材、组织培训、考试考核、检查验收的各个环节抓紧、抓好、抓实。

特别要加强过程管理,规范培训行为,确保培训质量。

教师个人应制定个人达标计划并按照上级要求认真参加教育培训。

(二)加强制度建设,提供政策支持

参加继续教育,提高教育技能和师德水平,是每个在职中小学教师的基本义务,全县中小学教师必须按规定完成相应的继续教育任务。

对无故不参加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习或擅自中断参训的教师,或考核、考试不合格的教师,当年年度考核视为不合格,一律不得推荐晋升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和评优评奖。

对在“十二五”期间,两次不参加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习或擅自中断参训,或考核、考试不合格的教师,已经评聘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予以解聘或低聘,工资津贴待遇按解聘或低聘的有关规定执行;若为见习期教师,不得如期转正,应待其参加完相关培训课程的考试、考核并取得合格成绩后方可转正。

1、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必须坚持“在职为主、业余为主、短训为主、面向全员、按需施教、学用一致、因地制宜、讲求实效、统筹安排、分类指导、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整体运作、规范有序”的原则;坚持“实践探索与理论研究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实施继续教育与教师素质提高相统一”的原则;坚持“整体性和层次性相结合”的原则。

2、完善教师培训制度。

将教师继续教育制度与教师人事制度改革相结合,与教师资格证书再认定和教师职务评聘相结合,逐步形成有利于教师终身学习和专业发展的机制。

在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2011—2015年阶段,要求做到:

(1)每周学习、培训时间不得低于3学时(含自学、自练时间在内),其中集体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1学时,5年累计不少于360学时。

集体学习培训时间必须排入教师课表。

(2)各科课堂教学必须推广使用普通话。

2015年前,所有教师必须达到国家语委规定的教师普通话水平标准。

(3)每人每学期制作一件以上有益于教学的教具或电子课件,并用于教学,认真填写“课件、教具制作使用登记表”。

(4)每人均应有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各门课程的作业本和学习笔记本,有参加课题研究试验的报告册。

笔记本用于记录学习各门课程,开展教研教改等方面的研修记录、心得体会、文摘等,每年笔记字数不少于1万字。

课题研究培训报告册每门课程1本,每门培训课程至少有一本作业本。

全县统一使用县印制的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作业本、学习笔记本和培训报告册。

3、建立完善各级名师、骨干教师选拔、培训、管理、使用制度。

形成可持续发展的有效机制,促进各级名师、骨干教师不断成长及其示范带动作用的发挥。

4、继续坚持实行继教工作年审制度。

5、建立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登记制度。

执行《贵州省中小学教师继续登记管理办法》(试行)(黔教师发[2011]263号),加强对继续教育证书的发证、登记和验证管理。

验证采取周期验证和晋升验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个继续教育周期结束,所有在职的中小学教师都必须通过周期验证,否则,该阶段的继教考核应视为不合格。

在继续教育周期内需晋升教师职务的,必须完成晋升前应该完成的继续教育学时数,否则,不得晋升高一级教师职务。

6、完善档案管理制度。

县、乡、校都要建立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档案(文书档案和电子档案),要有专人负责档案工作。

学校档案:

包括各种文件、音像资料、通知、简报、计划、规划、总结、考试考核成绩,各种调查资料,重要会议记录,重大活动记载,考勤记录、参培学员的数字和名单,辅导教师名单,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其他可供参考的资料等。

个人档案:

包括个人填写的各种表格,个人达标计划,学习笔记,培训作业,考试考核答卷及成绩,科研成果与论文及其获奖证书,参加各级培训的毕业或结业证书、参加竞赛和有关实践活动的记录及成绩名次、奖证等。

个人档案建立在片区以上学校,按人建档,档案袋和有关表册由县统一印制。

7、建立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激励与约束机制。

对在培训工作中走过场以及弄虚作假的单位或个人,要予通报批评。

问题严重的,要追究相关教师本人的纪律责任和主管领导的领导责任。

对在继续教育培训中努力学习、考试考核成绩优异的单位或个人、优秀辅导教师和管理人员,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中小学教师参加继续教育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

要把教师参加继续教育作为教师职务评聘、晋级、晋职、评优的必备条件,充分调动中小学教师参加继续教育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使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进入良性运行状态。

按照省教育厅规定,我县继教工程与全区一样,培训由地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程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统一要求、统一考核、统一发证。

教师学完规定的课程,经省、地统一考试、县一级考核合格者,由教师任教学校或乡镇登记考试考核成绩并经县教育行政部门审定,报地区教育局备案后方可领证。

(三)加大投入,保证教师培训经费

多渠道筹措经费是保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条件,建立和完善以政府财政拨款为主,由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学校和教师个人共同承担成本的分担机制。

各学校要坚持做到专款专用,确保全额用于教师参加各级培训工作。

县教育局从2011年起每年筹措资金不少于50万元,用于中小学教师教育工作。

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后,县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应按规定从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总额中安排不少于5%的经费用于教师培训。

对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幼儿园,也必须安排不低于学校总收入5%的资金,专项用于教师继续教育工程。

(四)评价与监督保障

各乡镇、学校要完善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及评价制度,逐步形成促进教师积极参加继续教育、终身学习和专业发展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要将教师继续教育证书制度与教师人事制度改革、与教师资格证书再认证相结合,将教师参加继续教育的情况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评优评奖、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名师及骨干教师选拔、特级教师评审等的依据。

县教育督导室要依法开展对教师队伍建设的专项督导,定期调查了解本《实施意见》要求的组织实施、机构建设、经费投入和使用效益等情况,并将教师队伍建设列为学校办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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