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南海区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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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南海区实施方案

佛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南海区实施方案

根据佛山市“创文”部署和精神要求,为确保我区顺利完成“创文”工作任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的目标,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为导向,以市民满意为最高标准,全区上下振奋精神,求真务实,举全区之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形成完善的公共服务、高尚的道德风气、先进的文化品质、良好的社会秩序、优美的生态环境,不断增强广大市民的认同感、归属感和幸福感,努力将南海建设成“适宜人居的工商名城、优美幸福的岭南水乡、四化融合的智慧城区、文明时尚的和谐家园”。

二、工作目标

我区“创文”工作要按照佛山的计划部署,结合南海实际和发展需要,坚决落实《佛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坚持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为依据,建立健全创建工作长效机制,高标准、全覆盖抓好各项创建目标任务。

不断提高市民的参与度、群众的满意度、城市的美誉度,通过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大力提高市民文明素质,提高城市建设管理水平,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和居民生活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力争在全国文明城市考核验收中,为南海区创建显亮点,为佛山市争创多争分。

三、组织机构

(一)佛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南海区工作领导小组

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统筹、指挥、协调全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

邓伟根(市委常委、区委书记)

总指挥:

区邦敏(区委副书记、区长)

常务副总指挥:

赵崇剑(区委副书记)

黄福洪(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张和平(区委常委、纪委书记)

刘坚明(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分局局长)

汤建军(区委常委)

俞进(副区长)

孔耀明(副区长)

刘涛根(副区长)

副总指挥:

郑灿儒(区委常委)

冼富兰(区委常委)

孔海文(区委常委、狮山镇党委书记)

张可礼(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丹灶镇党委书记)

万志康(副区长)

冯永康(副区长)

朱武(副区长)

李志伦(桂城街道党工委书记)

叶迎津(罗村街道党工委书记)

杜伟标(九江镇党委书记)

梁耀斌(西樵镇党委书记)

陈有相(大沥镇党委书记)

陈英文(里水镇党委书记)

成员:

崔国(区政协副主席、区长助理、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常务副局长)

植伟生(区纪委副书记、区政务监察和审计局常

务副局长)

卢志华(区委副秘书长)

张衍昌(区委副秘书长)

张敬文(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区信访局局长)

黎永佳(区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区直属机关工

委书记)

陈胜安(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谭志坚(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谭明真(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区委维稳办主任)

陈兆标(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区流管办主任)

梁润辉(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区综治办、禁毒办主任)

梁骏(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区委610办主任)

江启强(区财政局常务副局长)

徐巨成(区政务监察和审计局常务副局长)

何熠钢(区文体旅游局常务副局长)

麦绍强(区文体旅游局常务副局长)

吴赐成(区教育局常务副局长)

潘宏昌(区民政宗教和外事侨务局常务副局长)

林平武(区民政宗教和外事侨务局常务副局长)

朱伟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常务副局长)

刘浩文(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常务副局长)

蔡汉全(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常务副局长)

陈庆球(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常务副局长)

李尚钜(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常务副局长)

唐建强(区经济促进局常务副局长)

梁新文(区经济促进局常务副局长)

麦宝才(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常务副局长)

潘永桐(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常务副局长)

陈锦标(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常务副局长)

张志祥(区司法局常务副局长)

徐锡蔓(区市场安全监管局常务副局长)

汪会洲(区档案局局长)

乔梁(区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陈丽华(团区委书记)

黄丽意(区妇联主席)

陈克强(区残联理事长)

朱广祥(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伍华南(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李万军(珠江时报社总编辑)

张敏(佛山电视台南海分台台长)

陈耿斐(佛山电台南海广播总监)

黎超华(佛山市珠江传媒公司南海网络分公司经理)

下设6个专门工作组和各镇(街道)的领导小组。

6个区专门工作组为:

交通秩序组、社会治安组、城区管理组、窗口服务组、市民教育与宣传组、督导组。

各镇(街道)的领导小组为:

桂城街道“创文”工作领导小组、罗村街道“创文”工作领导小组、九江镇“创文”工作领导小组、西樵镇“创文”工作领导小组、丹灶镇“创文”工作领导小组、狮山镇“创文”工作领导小组、大沥镇“创文”工作领导小组、里水镇“创文”工作领导小组。

区专门工作组分别由区委、区政府有关领导担任组长,各成员单位具体落实各项创建工作;各镇(街道)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分别负责统筹、指挥、协调本镇(街道)的创建工作。

(二)各镇(街道)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机构设置及职责分工

1.桂城街道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联系领导:

汤建军(区委常委)

刘涛根(副区长)

组长:

李志伦(桂城街道党工委书记)

按照本方案要求,对照《佛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南海区任务分解表》,统筹、指挥、协调全街道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负责完成本街道各项创建指标任务。

2.罗村街道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联系领导:

刘坚明(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分局局长)

组长:

叶迎津(罗村街道党工委书记)

按照本方案要求,对照《佛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南海区任务分解表》,统筹、指挥、协调全街道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负责完成本街道各项创建指标任务。

3.九江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联系领导:

冯永康(副区长)

组长:

杜伟标(九江镇党委书记)

按照本方案要求,对照《佛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南海区任务分解表》,统筹、指挥、协调全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负责完成本镇各项创建指标任务。

4.西樵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联系领导:

俞进(副区长)

组长:

梁耀斌(西樵镇党委书记)

按照本方案要求,对照《佛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南海区任务分解表》,统筹、指挥、协调全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负责完成本镇各项创建指标任务。

5.大沥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联系领导:

黄福洪(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组长:

陈有相(大沥镇党委书记)

按照本方案要求,对照《佛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南海区任务分解表》,统筹、指挥、协调全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负责完成本镇各项创建指标任务。

6.丹灶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联系领导:

冼富兰(区委常委)

组长:

张可礼(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丹灶镇党委书记)

按照本方案要求,对照《佛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南海区任务分解表》,统筹、指挥、协调全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负责完成本镇各项创建指标任务。

7.狮山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联系领导:

赵崇剑(区委副书记)

组长:

孔海文(区委常委、狮山镇党委书记)

按照本方案要求,对照《佛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南海区任务分解表》,统筹、指挥、协调全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负责完成本镇各项创建指标任务。

8.里水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联系领导:

张和平(区委常委、纪委书记)

组长:

陈英文(里水镇党委书记)

按照本方案要求,对照《佛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南海区任务分解表》,统筹、指挥、协调全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负责完成本镇各项创建指标任务。

(三)区专门工作组机构设置及职责分工

1.交通秩序组

组长:

刘涛根(副区长)

副组长:

冼树雄(区委办、区府办副主任)

成员单位:

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公安分局、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城综、市政、交通)、区公路局等单位。

主要任务:

重点提高公共交通分担率,开展交通法规宣传教育,查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违章行驶、乱闯红灯,车辆违章停放等行为。

完善与提升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整治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无障碍通道被侵占、毁坏现象,确保路面完好,无明显坑洼积水。

设立专门渠道收集市民对城区交通的意见和建议,并妥善予以处理。

力争实现交通事故死亡率和交叉路口阻塞率明显下降,交通秩序管理良好,交通守法率达标,群众的出行满意率提高。

2.社会治安组

组长:

刘坚明(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分局局长)

副组长:

程镜波(区委办、区府办副主任)

成员单位:

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公安分局、区委政法委、区信访局等单位。

主要任务:

重点开展流动人口、刑释解教人员、闲散青少年等重点人群的服务管理,预防和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打击“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打击黄赌毒及地方黑恶势力,处置网上违法有害信息和违法网站,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落实综治工作和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开展平安创建活动,综治基层组织建设,排查整治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防治群体性事件,防范处理邪教等工作,营造文明、祥和、与人为善的良好社会氛围,提高群众的安全感。

3.城区管理组

组长:

汤建军(区委常委)

副组长:

梁康(区委办、区府办副主任)

成员单位:

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城综、市政、交通)、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卫生)、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安分局、区民政宗教和外事侨务局(民政)等单位。

主要任务:

负责市容市貌、环境卫生、集贸市场,重点开展整治乱摆卖、乱搭建、乱涂写、乱张贴、乱拉挂、乱砍伐、乱堆倒、乱开挖、乱占道、占道经营、车辆撒漏行为,落实主干道路、街巷、门牌、单位铭牌的名称、公共图形标志规范,设置合理,符合国家标准等指标项目。

开展公共场所乱扔杂物、随地吐痰的整治工作,落实禁烟规定,除“四害”,落实门前责任,街道、车站(长途汽车站)、经营性公共场所、集贸市场及周边等场所的卫生整治。

针对集贸市场存在的假冒伪劣、偷逃税款、欺行霸市、无照经营、超出范围经营、行医卖药、黑恶势力等现象,开展整治行动。

4.窗口服务组

组长:

孔耀明(副区长)

副组长:

林满泉(区委办、区府办副主任)

成员单位:

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区公资办、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交通)、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规划、国土)、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卫生、人口计生)、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安分局、区民政宗教和外事侨务局(民政)、区文体旅游局(文化旅游、体育)、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区邮政局、区公路局、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区金融办、广东电网公司佛山南海供电局、南海供水集团公司、南海燃气发展公司、佛山市南海佛广交通发展有限公司、区烟草专卖局,各通信、网络、宾馆等窗口单位。

主要任务:

对窗口行业及其主管部门在落实遵守职业道德,服务标准和程序公开,服务规范,诚信守法,收费公开,办事高效,窗口排队不超过15分钟,办公区环境整洁,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加强行业自律、提升行业形象等创建项目方面进行监督与整治。

提高市民对行业风气的满意度。

5.市民教育与宣传组

组长:

俞进(副区长)

副组长:

黄奔(区委办、区府办副主任)

成员单位:

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区文体旅游局(文化旅游)、区司法局、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卫生)、区经济促进局(科技)等单位。

主要任务:

开展市民思想道德建设、文明礼仪建设、文明素质教育、文明创建工作、丰富群众文体生活等创建活动。

通过开展新闻报道、策划各类社会宣传、利用各类宣传阵地和资源发布公益广告、开展义务宣传和网络宣传、组织网民监督、建言献策等宣传活动,营造创建工作舆论氛围,提高市民对创建活动的知晓率和支持率。

6.督导组

组长:

张和平(区委常委、纪委书记)

副组长:

冼富兰(区委常委)

冯永康(副区长)

莫结茹(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胡国雄(区政协副主席)

卢志华(区委副秘书长)

张衍昌(区委副秘书长)

成员单位:

区纪委、区委办、区人大办、区府办、区政协办、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创建办等单位。

主要任务:

督查、指导、考核各镇(街道)、区各创建责任单位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完成情况,作出对单位和个人创建工作绩效奖惩或问责的处理意见。

(四)区创建办机构设置及职责分工

佛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南海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佛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南海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区创建办”),单独设立、集中办公,主要负责统筹、协调、宣传、考评、督办、办文、办会、材料撰写、资料归整、后勤保障等工作。

其机构设置、职责分工及人员组成如下:

1.区创建办领导成员

主任:

汤建军(区委常委)

副主任:

莫结茹(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陈中原(区政协副主席)

黄奔(区委办、区府办副主任)

谭志坚(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陈少婷(区文明办主任)

2.区创建办工作职责

(1)负责落实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指示精神及工作部署;

(2)负责掌握各项创建达标工作进展并向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和专门工作小组汇报情况、提出意见建议;

(3)负责协调督办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批办的创建事项;

(4)负责协调组织开展宣传教育、创建督导、模拟测评和收集整理档案资料(含文字、图片、证书等)等工作;

(5)负责起草有关会议纪要和领导讲话,编发《佛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南海区工作简报》;

(6)负责与省、市文明办联络沟通、汇报请示,做好与各专门工作小组的沟通协调,及时上传下达,保持密切联系。

(7)负责部署、安排各项迎检准备工作;

(8)负责完成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3.区创建办下设机构及职责分工

区创建办依据所承担的职责,设材料组、实地考察组、问卷调查组、综合组、宣传组、督办组等6个工作小组(每组3-4人)。

成员由区委办等单位抽调有工作经验、文字能力,责任心强的干部共22人组成。

各镇(街道)创建办机构设置参照区创建办。

区创建办各组工作职责及人员分工如下:

(1)材料组(4人)

职责:

负责起草重大会议领导讲话稿,草拟综合性方案和相关文件,撰写阶段性情况汇报和工作总结,撰写申报报告等材料;收集整理各镇(街道)、各责任单位的工作计划和汇报材料,编发《佛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南海区工作简报》,撰写其它有关创建材料。

按照迎检《操作手册》要求,负责各类创建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落实“材料审核”规定的各类备查材料的收集、筛选、编序和归档等工作。

组长:

区委办正股级干部

成员:

区教育局、区档案局、南海广播电视大学各抽调1人

(2)实地考察组(4人)

职责:

负责跟进和督办《测评体系》中用“实地考察”、“整体观察”方法进行测评指标项目,做好迎检考察线路的准备。

组织公共文明指数模拟测评,分析测评结果,提出整改意见。

组长:

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城综)正股级干部

成员:

区文明办、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交通、市政)各抽调1人

(3)问卷调查组(4人)

职责:

落实“问卷调查”、“网络(媒体)调查”测评方法所涉及的指标项目的宣传、教育和发动工作,负责协调与入户调查有关及面向社区开展的工作项目,负责培育社区创建示范点,以点带面,发动组织社区创建活动,提高社区群众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支持率和满意度。

组长:

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统计)正股级干部

成员:

团区委、区总工会、区妇联各抽调1人

(4)综合组(3人)

职责:

负责传达贯彻各级领导的指示和要求,制定工作计划,落实工作制度,筹办综合性会议,协调创建办各工作组之间的分工和调度。

负责办文发文、人员管理、后勤保障等日常事务性管理工作。

组长:

区文明办领导1人

成员:

区府办、南海图书馆各抽调1人

(5)宣传组(4人)

职责:

策划大型社会宣传活动,协调各镇(街道)及有关职能部门,利用各类宣传阵地和资源发布公益广告(包括新闻媒体公益广告、大型户外广告、灯杆旗、公交站台宣传栏、交通宣传显示屏、车站广场及商场的广告牌、手机短信、电话彩铃等)。

组建社会义务宣传队,开展义务宣传。

组织相关新闻发布活动,策划大型新闻专题报道,制作迎检宣传册及宣传短片。

联系省、市级新闻媒体、权威网站宣传我区的创建经验与亮点。

组织区内主流网站开展网民监督、建言献策等活动,营造创建工作舆论氛围。

组长:

区委宣传部股级干部

成员:

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城综)、区教育局、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各抽调1人

(6)督办组(3人)

职责:

督促各镇(街道)、区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按照工作进度落实工作计划。

承接市督导组交办的工作任务,筹备专项督办会议,实施重点项目现场督办,督促各镇(街道)、区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落实督办意见。

组织达标情况模拟测评。

对各镇(街道)、区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实施工作考评,主要考评机构运转、创建措施、创建成效等情况,根据考评得分向区创建领导小组提出针对相关责任单位的奖罚、问责建议。

组长:

区纪委正股级干部

成员:

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各抽调1人

四、工作重点

(一)完善工作体制,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创建工作领导机构及其办事机构建设,成立由区委书记、区长挂帅,由各大部门首长、常务副职,各镇(街道)书记、镇长(主任),以及区、镇(街道)、行业系统创建办主任组成的区“创文”工作联席会议。

成立区、镇(街道)创建办和各责任单位创建专责小组,强化对各级各部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

完善综合推动、投入保障、宣传教育和督查考评等机制,建立各级创建工作层级目标责任制,落实文明委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充实工作队伍,形成“党委总揽、政府主导、行业参与、部门协调、区镇联动、全民共创”的创建格局。

(二)增强镇街中心城区和重点行业系统示范带动能力,增强“创文”工作实效。

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所在地的中心城区以及主要行业系统,作为我区“创文”的主阵地,应创造性地开展“创文”工作,凸显亮点和影响力。

(三)按照市的要求,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A级标准,综合分析各镇(街道)、各责任单位现阶段的达标情况,我区未达标、未知可否达标、易反弹项目仍有80多项。

主要集中反映在交通秩序较乱、社会治安形势仍然严峻、城市综合管理不到位等方面,实现全面达标必须加大投入,创新创建工作机制,采取有效措施,迅速完成达标任务。

按《任务分解表》要求,制订《工作进度表》,实行创建工作倒计时,确保2011年6月底前完成任务达标。

(四)狠抓薄弱环节,组织开展“创文”专项整治工作。

在落实《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各项工作同时,针对我区创建工作的薄弱环节,采取强有力的措施,重点解决在交通秩序、市容市貌、社会治安、环境卫生、集贸市场、窗口服务、市民教育等领域存在的问题,确保城市综合环境全面改善。

通过联席会议、领导巡检、专项测评等办法对重点区域、重点指标、疑难杂症等开展重点整治、提升和突破。

(五)重点抓好公共文明指数的模拟测评工作,大力提升公共文明指数。

特别要通过新闻单位加大创建工作、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办法、公共文明行为规范的宣传,努力提高市民的文明素质,为迎接市检和“国检”打牢基础。

(六)坚持面向基层,营造“创文”浓郁氛围,夯实创建工作的群众基础。

充分发挥区内外传媒的作用,开设创建文明城市专题或专栏,广泛宣传创建目标、任务和创建工作项目进展情况,提高市民对创建文明城市的知晓率、支持率和参与度。

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和教育市民增强环保意识、环境卫生意识、社会公德意识和文明行为意识,形成强有力的舆论导向,规范市民公共行为,推动创建工作广泛开展。

建立和改善我区公益宣传制度,整合并增加区、镇(街道)公益宣传资源,创设提升各类宣传平台,制作投放多媒体公益广告,借助大型文化节庆活动、文明创建活动开展“创文”宣传工作。

办好媒体“曝光榜”、“创文”活动专栏和内部工作通报,强化互动沟通,使“创文”家喻户晓,工作深入人心,全民参与共建。

(七)推进“三个三”创文品牌亮点建设。

1.着力打造南海特色三张区域文化名片。

实施“狮舞岭南·龙腾南海”文化发展行动计划,打造“潮涌灯湖”广佛都市文化高地、“文翰樵山”岭南旅游文化高地、“动感狮城”现代产业文化高地。

2.进一步推进三大群众性文明创建项目。

深入推进“绿色美丽家园”建设、“千村和谐文明村”创建工程、文明窗口提升创建工程。

3.继续擦亮三张市民教育文化品牌活动。

广泛深入开展“书香南海”全民阅读活动,“孝德文化”、“关爱文化”等市民教育实践活动。

(八)建立“创文”目标考核和问责制度。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做到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定任务、抓进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对尚未达到考评要求的,要抓紧整改,确保创建工作顺利推进。

为确保各项责任落到实处,区委、区政府把佛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纳入各镇(街道)、各单位绩效考核的内容,作为重点工作来考核。

凡工作优秀、成效显著的,给予表彰奖励;凡创建工作不力,任务没有落实,导致在检查考评、测评中被曝光、失分的镇(街道)、部门、单位与个人,实行“评先”、“评优”一票否决,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考核扣分;对措施不力、行动迟缓、推诿扯皮,影响全区创建整体效果和整体进度的责任单位主要领导,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整改,问题突出的要追究领导责任。

实行定期考评和专项测评相结合,对各镇(街道)每个季度进行一次考评,公布排名并处以奖罚。

研究加强对各系统的考评工作。

(九)做好创建资料的建档工作。

建立“创文”工作信息员队伍,健全信息上报制度,收集创建工作资料,认真做好资料建档,确保全部创建工作资料的汇总、分类、造册符合规范要求。

五、工作步骤

(一)总体部署阶段(2011年1月)

1.成立区级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全区创建工作动员大会。

下发《佛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南海区实施方案》、《佛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南海区任务分解表(2011版)》和《佛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南海区工作制度》、《佛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南海区考评制度》、《佛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南海区重点工作进度表》。

区政府分别与各镇(街道)和各责任单位的主要领导签订“创文”工作责任书。

2.参照区的做法,各镇(街道)成立镇(街道)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动员大会,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

制定《2011冲刺年创建达标工作进度表》。

创建工作覆盖范围包括镇(街道)政府(办事处)所在地的中心城区。

3.成立区、镇(街道)创建办。

各级创建办的各工作小组均制定具体工作实施方案,实现全区上下共同推进创建工作。

4.各责任单位参照区的做法成立相应的创建机构。

依据新的任务要求,及时分解到位,上报具体达标实施方案,制定本单位《2011冲刺年创建达标工作进度表》,动员全体人员积极开展创建达标活动。

5.组织举办“创文”专题辅导报告和培训班,熟悉“创文”工作步骤及细节要求,增强创建意识和工作能力。

通过系统学习和参观学习相结合的办法,培训“创文”相关工作人员,提高业务能力。

6.启动创建文明城市的宣传工作,协调有关单位筹备户外宣传、媒体宣传、通讯网络宣传、海报、宣传册等各种宣传方式的启动事宜。

调动区内外各媒体开辟“创文”专栏,启动媒体宣传工作。

(二)专项整治阶段(2011年2月至2011年6月)

1.各镇(街道)、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对照《测评体系》和《任务分解表》开展自查自评,明确目标:

对达不到A级的考核指标,采取有力措施整改完善;对未知可否达标的项目,进行调查、测评,及时掌握实情,采取措施补救;对易反弹的项目,要采取措施巩固。

要按任务要求确立创建、整改进度表,逐项落实措施;对难点任务要重点突破,全力推进。

2.区各分管领导每月两次以上听取责任单位的专题汇报,每月两次以上深入到有关责任单位进行工作督查,现场办公,每月一次以上召集有关责任单位召开联席会议,针对重点难点以及存在问题,及时高效予以解决。

3.全区每月召开一次重点、难点问题协调会议,各镇(街道)每月也要召开一次以上大型协调会议,协调解决“创文”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4.协调有关部门,重点组织开展交通秩序、市容市貌、社会治安、环境卫生、集贸市场、窗口服务等6大问题的专项整治。

5、按照市统一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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