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水系沉积物具体采样方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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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水系沉积物具体采样方法

(一)水系沉积物测量

1:

5万水系沉积物测量的工作布置是在充分研究区域地质矿产资料,根据区域矿产分布特征及已知矿化点分布情况进行的。

其基本原则是:

在区域上有足够的采样点控制异常范围,圈定异常位置,查明异常分布及组合特征。

根据《地球化学普查规范》和《关于〈地球化学普查规范样品分析技术要求补充规定〉的通知》要求,结合景观地球化学条件、区域成矿规律、通行难易程度,围绕测区地质矿产调查目标任务,在本区开展1:

5万水系沉积物测量,结合实际情况布设样点。

化探采样工作采用GPS全航迹管理,GPS定位数据采用随机配备的软件进行处理。

成果中的坐标单位一律以米计。

样品布设、采样要求和样品加工与测试分析按《地球化学普查规范》、《地球化学普查规范样品分析技术要求补充规定》(中地调发[2007]220号)、中国地质调查局《关于青藏高原区域化探方法技术问题的函》等执行,样品分析单位选择具有“CMA”计量资质的检测单位承担。

样品的采集关系到化探质量的好坏,从采样点的布置、取样介质选取和采集、样品编号、加工、包装、送样到测试各个环节必需严格按照有关规范执行。

1、采样点布置原则

1.采样密度:

采样点布设密度为4-8个点/km2,平均密度不小于4个点/km2。

采样布局应兼顾均匀性与合理性,根据测区实际情况,以最大限度控制汇水域面积和取得具有代表性样品为原则。

2.采样点的布设以4个小方格(1km2)作为采样大格,在全区范围内分布基本均匀,大格中样品一般应兼顾控制效果和样点基本均匀两方面。

3.采样点尽量布设在最小水系(大于300m)—即一级水系末端和分支水系口上。

如果水系较长(大于1km),在水系首尾之间增加采样点,使每一个采样点控制的汇水盆地面积大致在0.25km2之间。

原则上不出现5个以上的连续空小格,每个小格的样品不超过2件。

水系极不发育地区可以土壤样代替水系沉积物样品,但土壤样应控制在1%以内。

4.采样点的布设应避开自然和人工污染地段,如公路、村庄、采矿(石)场等。

水系不发育地段,样点布设在受水面积大的冲沟、凹地中。

5.由于设计点位是在未进行实地踏勘的情况下,在1:

5万地形图上布设的,个别点位可能不尽合理,允许工作人员在实施过程中结合实际情况适当调整,但变动率应控制在10%以下。

(二)布点方法

在地形图上按1km2为单元进行大格编号,以1:

5万图幅为单位,由左至右再自上而下的顺序编排大格号,每个大格分为a、b、c、d四个小格,图幅边缘按大格中心点所在位置编号。

每小格中采集的第一号样品为1,第二号样品为2,每个采样点按上述顺序进行编号。

重复样按工作总量的3%布设。

重复样编号方法与上述方法相同,但应为采样小格中最后样号的样品。

重复样主要用来检查野外取样的代表性,要求在测区分布均匀。

(三)工作方法与质量要求

1.定点、标绘与建标

(1)定点、标绘

采样点预先设计并标绘在用总参1:

10万地形图放大的1:

5万地形图上,作为野外手图。

采样小组接受分配任务后,将工作范围的设计点标在工作手图上,在采样过程中严格按设计点执行,特殊情况可适当变动,但必须在卡片中注明并及时通知项目负责人,变动点比例不大于总样点数10%。

采样点定位使用GPS确定,保留各采样点间路线轨迹,并把GPS信息录入便携式电脑中;GPS三维导航误差大于30米或GPS无信号时采用半仪器法、微地貌法确定采样点,误差应小于100米。

(2)建标

原则上每个采样点应留有醒目、易找的标志,每条水系最上游采样点必须留有标志。

无法建标的应在记录卡备注栏中加以说明,以便野外质量检查和异常检查。

在抽检时若发现能建标的点而未建标,则该点视为不合格点。

标志一般应用红油漆写在取样点附近的基岩、大转石等处,写明样品编号,要求书写正确、工整。

草地等确实无法建立油漆标志的地方可用红色标志带建立醒目的标志,同时在应在采样坑(土壤样)里留下标志,并在记录卡中注明。

建标情况应在记录卡的备注栏中注明。

建标过程要考虑山洪、人为破坏等因素,还应作好保护标志的宣传工作。

2.取样位置及介质

①采样位置:

水系沉积物测量采样必须是在活动性流水线上,应选择河床底部或河道岸边与水面接触处采样。

在间歇性流水的河道中,应在河床底部采样;在水流湍急的河道中,应尽量在水流变缓停滞处采样(如河谷由窄变宽、河流急转弯的内侧、障碍物的背后、河谷横断面变平处等较多细粒物质聚集处)。

具体采样部位以水系沉积物各种粒级易于汇集处为宜,应避开风成沙、风成黄土和有机物质分布区,避免在河漫滩或河边阶地采样。

如遇河岸坍塌物、人工搬运物或其它外来物干扰、覆盖时,应予避开;当遇到地下水溢口处时(特别是成矿有利地段的地下水),应在溢口处取浸渣土样,并作详细记录。

在沟谷平缓、流水线不明显和植被发育形成的草皮沟地貌区,难以采集水系沉积物样品,可在汇水域两侧多点采集残坡积物质组合成一个样品。

②采样介质:

尽量采取水系冲积沉积物,且应为代表汇水域基岩成分的岩屑物质,采样粒度为-10~60目。

尽量避免采集风积层、表层存在的有机质和发生生物富集的物质。

图5化探采样图示

每一采样点应强调多点采样组合,羽状水系发育区应在多条水系内采取组合样。

土壤测量采样介质应是原地基岩风化的、未经过风蚀作用搬运的残坡积物质。

③采样方法:

野外应沿水流方向,在设计采样点上下20-30m范围内采集两个以上子样合并为一个样品。

在采样点附近范围内

④样品重量:

原始重量一般为为1-2kg(样品结构粗的应多采,样品结构细的可少采,保证过60目筛后重量大于150g)。

3.样品编号与编录

(1)样品编号

样品编号采用网格化,在1:

5万地形图上将测区划成长宽各0.5km的方格网,以四个方格(1km2)作为一个采样大格。

采样大格按自左向右、自上而下的顺序用自然数从小到大编写。

每个大格中四个0.25km2的小格按自左向右、自上而下的顺序编号为a、b、c、d。

每一个小格中采集的第一个样品为1,第二个样品为2,……依次类推。

每个采样点根据其所处位置按上述顺序编号。

重复样布置及编号:

①重复样数约为总样数的3-5%,设计采样点布置图上初步选定了重复样采样位置,以示提醒,允许在实际工作中重新选择。

选择重复样位置时,应考虑不同地质、景观地球化学条件和图幅中较均匀分布。

②重复样布置在通行方便的大路附近,在质量检查或其他作业组路过时采集。

重复采样应由不同人在不同时间进行。

③在重复样采样大格中的所有样品点均需进行重复样采样,而且两次采样均需采重份样。

重复样按重复取样和重份分析的形式进行编号,其编号方法是,前5位编号与原野外样品编号相同,后两位编号中(11)表示第

一次采样第一次分析,(21)表示第二次采样第一次分析,(12)表示第一次采样第二次分析,(22)表示第二次采样第二次分析。

且重复样

编号插入原野外采样编号之内,标明在大格编码图上,重份分析样号放在全区编号之后,以免在野外取样时发生乱号。

样品袋外编号,袋内加聚脂薄膜标签,注明样品编号及采样者编号,内标签在样品加工整理时放入样袋中。

(2)编录

野外记录采用“水系沉积物测量记录卡”(每张卡片可记录5-10件样),填写内容按记录卡所列项目及部颁《地球化学普查规范》(DZ/T001—91)之要求填写。

所有项目须在野外实地用2H铅笔填写(见表5-1所示)。

当日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对点卡样进行核查。

采样位置:

指采集水系沉积物样品的具体位置,如河流转弯处的内恻、转石后等。

样品成分:

指样品的粗细程度,如细砂、淤泥等。

地质、地貌特征描述:

指采样点附近出露的基岩名称,是否见有蚀变、矿化的基岩露头或转石等,以及第四系覆盖厚度、植被发育等。

表4水系沉积物采样记录卡

图幅名称:

图幅编号:

工作区:

第页

大格号

样品号

GPS

采样位置

样品成分

地质地貌

样品

备注

特征描述

类型

X

Y

工作单位:

采样者:

日期:

年月日

检查者:

日期:

年月日

上表中,样品类型栏:

正点样为P,重复样为D,重复采样点的正点样类型亦为P;备注栏:

注明重复采样点样品对应的正点样编号,需要注明的其它情况。

记录卡中的各项内容要求填写正确、工整、清晰、及时、保持整洁,不得随意涂改或毁掉原始记录重抄。

每天野外工作结束后将采样点着墨,以直径2mm小圆圈标定采样点,编上样品号。

然后根据野外采样手图,将全部采样点转绘到另一张同比例尺地形图上,制成采样点位底图,展点误差小于0.5mm。

允许对部分与地形明显不符的样点进行移动。

4.样品加工及管理

(1)样品加工

样品加工及管理由专人负责,在野外进行初步加工。

样品加工的目的是去除水分、杂质,选取所需粒度,使样品均匀化。

1)样品干燥以日晒为主。

特殊情况下(如阴雨连绵)可低温烘烤,但箱内温度不得超过60℃,干燥过程中应随时揉搓,以防结块,可用木棒轻敲或用手揉碎,不允许用金属制品锤打或粉碎,以防污染及破坏样品自然粒度。

2)样品干燥后,必须认真校对样品编号、布袋号、样数。

在准确无误的情况下,样品必须全部用-10目和+60目尼龙筛(或不锈钢筛)充分过筛,然后混匀,用四分法缩分至需要的重量再装入纸袋或样瓶中,样品重量不小于150g。

不允许将一部分样品过筛而将另一部分样品随意扔掉,或因筛下的样品达不到重量而把末筛过的粗粒混入样袋中。

3)重复采样的样品第一次采样和第二次采样各自组成一件样品,再用四分法分成两个样品重份分析。

4)样品加工要及时,不混样,不丢样,防止各种污染,严格按加工流程执行。

每加工一个样品,所用各种工具必须认真清除遗物后方能用于下一个样品的加工。

加工样品最好按测线上测点的顺序进行,即使相邻样品有污染也不致造成假异常;对疏松物样品第一次过筛前不要碾磨,以保存原始粒度比例。

(2)样品装箱与送样

水系沉积物和土壤样品加工完成后,分别装塑瓶或纸袋中(纸袋装样时,应加套塑料袋),按1:

5万图幅、大格编号顺序排好,每50个号码为一批,每批随机抽出7个空号位置,以备插入4个监控样和3个密码内检样。

清点无误后,顺序装箱,装满后放入装箱单再加盖订牢,并在箱面用毛笔注明样品种类、采样工作区、样品起止编号、箱内样品总数、分箱号、总箱号及送样单位。

送样前做送样编号图,在图上注明重复样和监控样的号码,填写送样单(一式两份),经测试单位验收后办理样品交接手续,签字后送样。

测试样送四川省地矿局德阳地矿检测中心,进行Au、As、Sb等16种元素测试,并提交送样单(要求不注明重复样、重复分析样号码)。

送样单位负责提供详细的送样单,送样单由送样单位、样品接受单位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案。

(3)样品保管

样品是重要的实物性资料,样品保管、运输、交接由专人负责,严防样品丢失、损坏、污染等,严格交接手续(交接时必须有交接证明,内容包括:

样品有无损坏、丢失、及总箱数等)。

分析后的副样由测试单位按规定进行妥善保管,附送样单一份,由样品库管理人员清点无误后,双方签字存档。

5.数据库建设

(1)样品位置与航迹:

作业组长应在当天对样、卡、点进行校对检查,并于当日或次日将GPS及记录卡交工区技术负责人,有工区技术负责抽查后交数据录入人员将采样数据信息录入计算机,并保留航迹备查。

(2)数据管理:

项目组设专人负责采样信息录入和数据管理,数据信息录入按规范进行。

(四)野外质量检查

野外工作质量监控按三级(地调院、项目、专业组)质量检查管理制度进行,主要检查内容:

野外采样定点、采样部位、物质组份、取样重量、记录内容、样品加工、设计执行情况及室内资料整理等。

检查以随机方式进行,兼顾均匀和全面。

1.作业组自检

作业组长对每天所采样品、记录卡、点位图进行检查,自检率100%。

重点检查有无漏采和不合理样点,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完成某区域工作后,应作阶段性检查。

2.项目检查

方法技术检查:

项目负责人深入作业组,采取现场跟班检查与抽查相结合,观察采样全过程,检查其定点、取样部位、物质、重量等情况是否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样品加工规范执行情况、有无污染及编号混乱现象,样品加工登记记录等。

工作质量检查:

项目野外抽查率占工作总量的5%。

随机抽取采样点、实地核对采样点到位情况并检查取样部位、定点误差、采样介质、记录内容的正确性等。

室内原始资料抽查占总工作量的10%,主要核对数据库、采样点位图、记录卡、样品成份的一致性,填写水系沉积物测量野外采样检查登记表(表5-2)。

方法、质量检查中发现问题,应加大抽查比例,检查合格后写出检查意见。

(三)样品初加工及送样

样品在野外进行初加工,采集的样品先晒干,干燥温度不超过60摄氏度,样品在干燥过程中不时揉搓,防止结块。

样品干燥后过60目尼龙筛后用特制的样品纸袋盛装,其重量不小于200g,在纸袋上标明矿区号、样品号等相关信息,然后用纸箱按顺序装箱,在纸箱上注明样品起止号、样品件数、矿区号、日期等。

每个加工台班及时填写样品加工登记表,样品加工组长每天对登记表进行检查。

样品存放于干燥、通风、无污染的样品库内。

一个矿区或一个阶段的样品加工完成后,对样品进行质量检查后方能送样。

采用梅花提样法提取100g样品送样测试,由专人检查副样和测试样编号的一致性,并填写样品交接单。

送样严格作好样品交接手续。

(二)土壤

(一)采样点布置

采用土壤剖面测量。

采样线布设应大致垂直于矿化蚀变带、重要构造或地层走向线,采用点距20m布点。

土壤样品命名为“线号”+“T”+“点号”,如03T016号样,表示3线第16号土壤样品。

(二)野外采样要求

土壤样采样物质一般以距地表20~50cm深处土壤的B层(淋积层)或C层(母质层)中的细粒级物质,样品重量大于500g。

在样品采集过程中,为了提高样品的代表性,可采取在采样点周围30~50m范围内多点采样均匀混合成一个组合样的方法。

采样应避免各种污染,遇有废石堆、沼泽、崩积物等不能取样时可弃点,但在记录中应注明。

野外采样采用1:

10000地形图作为底图,定点主要用手持GPS

定位仪定位,在卫星信号差、GPS定位误差大的地方结合地物、地貌标志定点,要求定点误差在图上不大于2.5mm。

为便于质量检查和异常源追踪,原则上采样点需做标记,标记要醒目,用红油漆(或记号笔)在固定醒目的树或石头上写明采样线编号。

野外采样记录按照《土壤地球化学测量取样记录卡》填写,编录的内容应包括:

工区名称(代号)、点线号(横、纵坐标)、样品号、采样层位、采样位置、样品颜色、地形地貌、简单地质描述、弃点原因、采样日期、采样员姓名等。

为防止样品错号和混淆,采样同时加入内标签。

(三)样品初加工及送样

样品在野外进行初加工,采集的样品先晒干,干燥温度不超过60摄氏度,样品在干燥过程中不时揉搓,防止结块。

样品干燥后过60目尼龙筛后用特制的样品纸袋盛装,其重量不小于200g,在纸袋上标明矿区号、样品号等相关信息,然后用纸箱按顺序装箱,在纸箱上注明样品起止号、样品件数、矿区号、日期等。

每个加工台班及时填写样品加工登记表,样品加工组长每天对登记表进行检查。

样品存放于干燥、通风、无污染的样品库内。

一个矿区或一个阶段的样品加工完成后,对样品进行质量检查后方能送样。

采用梅花提样法提取100g样品送样测试,由专人检查副样和测试样编号的一致性,并填写样品交接单。

送样严格作好样品交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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