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税源管理现状、存在问题及建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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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税源管理现状、存在问题及建议

马鞍山市国家税务局

税源管理是税收征管工作的基础和核心,其管理水平如何直接决定着税收征管质量的高低,影响着税收收入的规模和增长速度。

从马鞍山市国税局目前税源管理的情况看,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较为突出的问题。

为此,该局组织人员对全市税源管理状况、存在问题等进行了调查,并有针对性提出了一些应对措施。

一、税源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税源分布。

截至今年6月底,全市共有企业13724户,其中企业6867户,个体工商户6857户。

2006年全市纳入重点税源监控的“两税”10万元以上重点税源企业共630户,入库税款16.46亿元,占总收入的79.73%,其中:

10-99万元533户,入库税款8333万元,占总收入的比重4.04%;100-499万元68户,入库税款7093万元,占总收入的比重3.43%;500万元以上(不含马钢)26户,入库税款3.31亿元,占总收入比重的16.06%;马钢两大公司入库税款11.6亿元,占总收入的56.2%。

年纳所得税100万元以上企业14户,入库税款5147万元,占所得税总收入的70.98%,其中:

1000万元以上2户,入库税款3062万元,占所得税总收入的42.23%。

(二)管理方式。

一是认真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

确立“分类管理为主,分片管理为辅”的基本模式,依经济性质、税收规模、重点行业、纳税信用等级等进行细分定责,量化主要管理指标,并进行综合考核。

二是建立重点税源“层级监控”网络。

按照实现税款10万、100万元、500万元以上三个层级构建监控建立了具体监控指标体系和100万元以上重点税源动态跟踪分析制度。

(三)主要成效。

今年上半年,该局按期申报率为99.76%,入库率为100%,滞纳金加收率为99.4%,处罚率为98.9%,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了1.86、0.79、0.9、31个百分点;欠税增减率为-30%,较上年同期下降了18.54个百分点;从个体税收主要征管指标看,个体平均税负由上年同期320元/月,增加到377元/月,增长17.8%;达到起征点的户数由上年同期1985户,增加到现在2284户,“达点率”提高了5个百分点,“双定”户按月入库税款同比增长26.2%。

二、税源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是税企基础信息不对称。

目前税务机关对税源信息采集主要依赖于纳税人各税申报表及附报资料,由于不少纳税人的财务报表及其他附报资料多为申报表相关数据的延伸,应付税务机关的因素较大,真实、可信度差。

在上半年该市开展的调研式检查的107户企业中,财务报表数据有问题的企业户为39户,比例近40%。

因此,税务机关掌握的基础信息与纳税人实际经营信息的不对称,导致税务机关统计上报的税源信息失真,根据这样的税源信息分析出的结果,只能反映税源户申报税源的变化,而不能反映实际税源的变化。

二是管理方式重“规”蹈“矩”。

所谓重“规”,就是在日常税源管理工作中,多以“规模论重点”,机械地以实现税收的多少将纳税人划分为重点税源和非重点税源,进行“重点税源重点管理”,而重点税源和重点管理户往往不相一致,重点户不一定是重点税源户,而是税收征管工作中薄弱点或问题易发点的纳税企业。

目前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部分重点户、非重点税源、某些行业和重要部位及环节的管理,造成税源管理针对性不够强。

所谓蹈“矩”,就是在纳税评估中,过分重视了上级部门下达的“面”和“评估指标”,往往脱离了评估对象的实际,造成了评估工作多为完成任务和“编”制相关数据,质量不高。

如,2006年上半年日常检查有问题户比例为40%,而评估有问题户的比例仅为7%。

三是税源管理力量较单薄。

目前,该局现有税收管理员105人,占县(区)局(不含稽查)总人数的35%,人均管理税务登记户130户,这种管理人员结构,与当前强调税源管理的要求不相匹配。

同时,由于税务登记户增长速度较快,从2005年企业税务登记情况看,仅企业户每月均新增202户,月均办理注销登记户55户,加之在税源管理过程中,基层税源管理人员经常应付事务性工作,难以专心进行税源控管。

在人少、户多、事杂情况下,税管员管理工作难以到位。

四是税源管理考核有“短腿”。

从现行税源管理考核的情况看,侧重于税收管理员执法行为的考核,即只对申报、发票等违章处理情况进行考核较多,而对具体管理中的行为考核不力,一直没有比较完善的考核指标,产生考核“短腿”,如因纳税人的税收负担率、成本率、运费率、免税企业的销售规模和销售价格等明显失当而造成偷漏税款行为的责任考核,缺乏具体量化的考核标准。

同时管理责任人在税源管理工作中应做什么、如何做、应达到什么效果等都没有明确的规定,无法衡量税源管理工作的好坏,不能以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的办法促进税源管理工作质量和水平的提高。

五是部门协调配合待加强。

从外部来看,涉及税源管理最紧密的工商、国税、地税等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不力,虽然部门间建立了联席会议、信息传递、情况分析等制度,但均没有有效执行和坚持,部门间协调配合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随着国、地税之间税种交叉管理户的日益增多,但由于目前管理信息传递滞后或不畅,对“以票控税“手段的利用双方没有进行有效的配合,给税收管理带来一定的难度。

金融部门、工商部门虽依法有配合税务部门的义务,但在实际操作中仍有阻力。

三、加强税源管理的建议

一是完善“人机结合”管理模式。

一方面要加大税源监控管理软件的开发和应用力度,整合信息资源和数据利用的效果,增强计算机对税源管理的力度、广度和深度;另一方面管理责任人要加强容易出现问题的部位和环节的跟踪管理和实时监控。

加强对纳税户生产经营情况的了解和对纳税申报真实性的分析,结合计算机中的数据信息,全面掌握税源增减变化情况,减少因“疏于管理”所导致的涉税违法案件的发生。

二是建立交叉评估会审制度。

现行纳税评估主要是税务管理员自管自评,难免有“关系评”和“人情评”的因素,不利于纳税评估工作的深入。

因此,要依据“一户式”税收征管资料信息共享平台,在管理单位内部或管理单位之间经常性或定期组织管理人员进行户管对象交叉评估,有利于相互借鉴、行业对比,增强评估责任。

机关职能科室应建立纳税评估会审制度,组织业务科室、稽查、征收等部门人员参加,重点解决日常性评估中存在的问题,对重点行业、重点户等进行“解剖式”评估,制定具有针对性的评估指标和预警值,指导评估工作。

三是注重征收、稽查成果转化。

即建立分析、评估、稽查成果相互转化的运行机制。

征收部门应建立分析报告制度,注重经济税收相关因素分析;同时,根据管理部门的需要细化统计分析指标,为管理部门提供宏观上的管理指导意见;稽查部门应加大对稽查结果的分析和传递力度,提高纳税评估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征收、管理、稽查应形成合力,共同促进管理质量的提高。

四是合理配置管理人员力量。

加大管理力度,一般有两条途径:

一是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征管效率。

但就目前来讲大部分纳税人信息化意识滞后,难以跟上税收信息化的步伐,加之现有的征管各应用系统数据缺乏共享的数据查询平台,利用程度不高,短期内难以在管理效率上发挥最大作用;二是充实人员力量。

县(区)局以下的税务机构,应树立大管理的理念,增加税源管理岗位的人员,特别是基层中层干部应承担具体的管理职责。

五是建立部门协调共享机制。

加强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和配合,最大限度建立国税、地税、统计、工商、银行等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平台。

同时,国、地税应携手加强对企业进行联合检查,增强税收执法的统一性和互补性,加大对涉税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管理力度。

六是完善综合考核评价体系。

建立税源管理岗位考核、督查、任用的综合考评体系。

主要是制定切实可行的量化考核指标,列入工作考核范围,使考核办法具有针对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加强对税源管理岗位的执法检查和工作监察,重点检查税源管理岗位的税收政策和工作制度执行情况,以及征收、稽查反馈的问题和管理意见的落实情况。

通过考核、督查对税源管理岗位进行综合评价,并将其作为评优和任用的重要依据,增强税源管理人员的工作责任感,提高税源管理人员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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