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章管理制度三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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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章管理制度三篇
印章管理制度三篇
篇一:
印章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证照印章的使用和管理,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确保各项工作有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证照管理
(一)职责与范围
1、行政部是公司证照的管理部门和责任部门,负责对公司所有证照统一管理。
2、行政部指派专人负责公司所有证照的申办、登记、变更、年审年检、注销。
(二)证照管理
1、证照办理完毕,经办人员及时履行正式交接手续,交由行政部保管,证照的移交由行政部负责人监督并填写移交记录,证照交接完成后,行政部证照使用专管员及时建档登记。
2、建档登记项目包括证照名称、编号、颁发部门、数量、登记日期、启用时间、有效期限、年审年检情况等。
3、建立证照目录表备案,并对公司证照实行动态信息进行更新管理。
(三)证照使用
1、行政部负责将各类证照录入《证照登记表》并进行统一管理。
2、行政部必须妥善保管各类证照,如出现损坏或丢失,应立即向总经办报告,并及时办理证照的挂失和补办手续。
3、各部门如需使用公司证照,以邮件形式说明使用范围和使用时间,填写《证照使用登记表》,经部门负责人、行政部负责人、总经办批准,方可携带外出,使用完毕后,应于1个工作日内交回,证照专管员应在登记表上注明交回时间并签字。
4、各类证照未经行政部负责人、财务部负责人、分管领导或总经理批准,任何人不得随意翻动、复印、外借,更不允许擅自使用公司的证照进行各种担保。
二、印章管理
(一)印章的分类、刻制和启用
1、印章的分类:
(1)公司公章(包括项目公司);
(2)各类专用章:
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
(3)专用私章:
法定代表人专用私章;
(4)部门印章;
2、印章的刻制要遵守国家的有关政策,并遵循先进、适用的原则。
印章的刻制由申请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填写《印章刻制申请表》,(刻制新印章,更换旧印章须凭旧印章原样),经总经理批准后,由行政部负责刻制。
3、刻制好的印章在启用前,由行政部做好戳记,并留样保存,以便备查,然后由行政部发启用通知,通知中注明启用日期、发放公司、使用范围和启用印模。
(二)印章保管
1、公司印章、专用章、专用私章由行政部责保管,各部门印章应由各部门负责人保管。
2、公司印章保管人不得将印章交由他人代管,若因事请假,应由保管人向行政部负责人请示指定专人代管。
(三)印章的审批和核对
1、印章的使用要十分审慎,必须每次使用都履行审批手续,并进行登记。
所有涉及公司信息发布、对外政策,权利义务的文件需总经理签字确认后方可盖章。
2、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办理审批手续的,应由办事人与行政部负责人沟通并说明情况,在征得同意后,办理用印手续,但须在事后2日内补办审批手续。
3、印章保管人应对文件内容进行审阅、了解用印内容,经核对无误办理用印登记手续后方可用印,同时应将加盖公章的文件资料留档备案,确实没有留存资料的,要详细登记用印情况。
4、原则上,不允许出现盖有印章的空白凭证。
但因业务要求,需要盖有印章的空白凭证带出公司的,必须有总经理的特别批准;此类凭证要有指明用途的特定格式,除了这种指定的用途以外,不能再用作别的凭证;此类凭证要逐页编号,装订成册,并须有存根。
(四)印章使用规范
1、用印时,用印位置准确、恰当,印迹端正清晰,印章名称与用印落款一致(代用印章除外),不漏盖、不多盖。
2、介绍信、便函、授权委托书要有存根,要在落款和骑缝处一并加盖印章。
3、对外签署的合同、各类业务报表(财务报表、统计报表)及其他需用印章的文本等,须在合缝处加盖印章。
4、未经批准的文件不得使用印章
5、涉及个人财产、经济、法律纠纷等方面的文件、材料不得使用印章。
6、非公司员工或与公司工作、业务无关的文件、材料不得使用印章。
三、证照印章外带规定
证照印章原则上不允许带出公司。
确因工作需要将印章带出使用的,应填写《证照印章使用登记表》并说明外带事项,经行政部负责人批准后由行政部与用印部门各派至少一名人员共同外出使用。
四、证照印章归档管理
(一)证照、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财务专用印、合同专用印等相关文件、资料、附件资料及证照印章审批单作为使用凭据由行政部留存,每年1月15日前将上一年相关档案整理后交公司档案室归档。
(二)《证照/印章使用登记表》及各证照印章的启用及停用文件,由行政部进行编号归档并保存,以备公司查阅。
五、证照印章的遗失和报废
(一)保管人必须妥善保管证照印章,如有遗失,保管人应及时将遗失情况说明资料以书面形式向公司领导报告。
(二)公司证照印章发生遗失时,应在报刊上刊登挂失声明(注明起止日期和作废日期),同时进行证照、印章的补办。
(三)公司部门证照印章发生遗失时,应正式发文告知合作单位(注明起止日期和作废日期)。
(四)有下列情况时,印章须停用并报废:
机构名称、图样改变;印章使用损坏。
(五)印章永久停用需报废时,由印章保管人填写《印章报废审批表》,呈行政部负责人和总经理签核后,由行政部负责人和两名以上员工共同在场的情况下,对印章进行销毁。
六、法律责任
(一)在证照、印章管理中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公司将处以500-2000元经济处罚。
情节严重导致公司重大损失的,公司将追究法律责任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擅自刻制及更换印章,未经批准、未经公司行政部负责刻制及更换的印章,不发生效力。
(三)印章的责任人及保管人应当按本制度要求规范使用印章。
对未能严格、规范使用印章以及滥用、误用印章的,由印章管理人及保管人承担直接责任。
篇二:
印章管理制度
为加强机关印章管理,确保印章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严肃性,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指印章包括政协印章、政协办公室印章、政协工委印章。
二、机关印章由办公室指定专人保管、用印和监印。
三、以机关名义签发的文件、文书用印,以文件、文书领导签批件为准。
四、各类合同、项目协议以及重要材料或重大事项需加盖印章的,由主席同意后方可盖章。
五、凡涉及个人事项需加盖印章的材料,如贷款、担保等一律由财务人员提供真实信息并签字,分管主席同意后方可盖章。
六、凡涉及到财务、人事、工资等内容的各类型报表、一般报送材料、便函、介绍信需加盖印章的,由秘书长同意后方可盖章。
七、办公室要建立印章使用登记薄,主要内容包括:
用印类型、时间、事由、批准人、审核人、用印人、印数。
八、严禁将机关印章带出办公室,特殊情况需经有关领导同意方可带出。
使用者应妥善保管,否则造成丢失等后果由使用者负责。
九、机关印章一律不得在空白纸页上使用,严禁在空白的纸张、表格、信函、证件等上面加盖公章。
篇三:
印章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保证公章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可靠性,杜绝违法行为,维护公司利益,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
第三条印章的刻制和启用
一、印章的刻制
1、公司印章的刻制均须报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由集团公司行政人资部或子公司综合办开具介绍信,到公安机关相关部门办理刻制手续。
2、印章的形体和规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印章的启用
1、新印章启用前要做好戳记,并留样保存,以便备查。
2、印章启用应报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并下发启用通知,注明启用日期、发放单位和使用范围。
第四条印章的保管、交接和停用
一、公司各类印章必须有专人保管
1、公司公章、合同专用公章由公司主要负责人指定专人保管,财务专用章、、由指定两人分别保管,各部门印章由各部门指定专人专柜保管。
各印章保管人员名单须报集团公司行政人资部或子公司综合办备案。
2、印章保管须有记录,注明公章名称、颁发部门、枚数、收到日期、启用日期、领取人、保管人、批准人、图样等信息。
3、严禁员工私自将公司印章带出公司使用。
若因工作需要,确需将印章带出使用的,由用印人填写《印鉴使用签批单》,征得其部门主管同意,并经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由印章保管人陪同前往办理。
如确因印章保管人不便陪同的,由借用人填写借据,经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方可带离公司。
印章外出期间,借用人只可将印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印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4、印章保管人因事离岗时,须由部门主管指定人员暂时代管,以免贻误工作。
二、印章保管必须安全可靠,加锁保存,不可私自委托他人代管。
三、印章保管有异常现象或遗失,应保护现场,及时汇报,配合查处。
四、印章移交须办理手续,签署移交证明,注明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移交时间、图样等信息。
五、有下列情况,相关印章须停用:
1、公司名称变动;
2、印章使用损坏;
3、印章遗失或被窃,声明作废。
六、印章停用时须经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及时将停用印章送集团公司行政人资部或子公司综合办封存或销毁,建立印章上交、存档、销毁的登记档案。
第五条印章使用
一、使用范围如下:
1、凡属以公司名义对外发文、开具介绍信、报送报表等一律加盖公司公章;
2、凡属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加盖部门章;
3、凡属合同类的用合同专用章;
4、凡属财务会计业务的用财务专用章。
二、使用程序
1、公司业务合同、项目协议、授权书、承诺书等用印都须先经部门主管审核、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填写《印鉴使用签批单》后方可用印,同时需将用印文件的复印件交印章保管部门备案。
2、印章使用必须建立用章登记制度,严格审批手续,不符合规定的和不经主管领导签发的文件、合同等,印章管理人有权拒印。
公司财务印章管理细则印章由谁来保管出现问题谁来负责
3、严禁在空白合同、协议、证明及介绍信上用印。
因工作特殊确需用印时,须经公司领导签字同意方可;待工作结束后,必须及时向公司签字用印的领导汇报用印空白文件的使用情况,未使用的必须立即收回作废,已使用的合同协议类文件须报印章管理部门备案。
第六条银行印鉴章管理
一、印鉴章保管要求
1、二枚印鉴章必须分开保管,不可一人同时保管使用,一般情况,财务负责人和会计各保管一枚印鉴章。
2、上班时间,印鉴章必须放在带锁的抽屉中,休息或离开位置时必须上锁;下班时印鉴章必须放入柜,不得随意摆放。
二、印鉴章带离财务部门,必须进行登记注明用途,财务负责人审核,同时报公司主要负责人审批。
印鉴章带离必须是公司内部2个人员,同时一定是财务部门和综合办各出一人。
三、印鉴章加盖在非银行票据的纸质文件,必须报财务负责人审核,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并进行登记。
印鉴章加盖在非银行票据的纸质单据(如收据、优惠券等)上,必须有本公司相关文件的规定,财务负责人批准后予以盖章。
四、刻制印鉴章,须经财务负责人书面申请,公司主要负责人审核,报集团公司审批后,予以刻制。
第七条违纪处理
一、违反以上规定者,公司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者,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印章保管员应将《印章使用签批单》保存好,每年年底底交相关行政部门汇总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