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矿课件第一章矿井瓦斯灾害防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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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矿课件第一章矿井瓦斯灾害防治

【采矿课件】第一章矿井瓦斯灾害防治

 

课程教案

 

矿井瓦斯是严峻威逼煤矿安全生产的要紧自然因素之一。

本章在阐述瓦斯的赋存状况、涌出形式与瓦斯灾难形式等差不多理论的基础上,着重介绍矿井瓦斯防治的有关措施。

一、矿井瓦斯的定义及性质

1.矿井瓦斯的定义

矿井瓦斯是指从煤层或岩层中放出或生产过程中产生并涌入到矿井内的各种气体。

其差不多成分是甲烷(CH4)、二氧化碳(CO2)和氮气(N2),还有少量的硫化氢(H2S)、一氧化碳(CO)、氢气(H2)、二氧化硫(SO2)及其它碳氢化合物气体。

2.矿井瓦斯的性质

图1-1-l顿巴斯煤田煤层瓦斯组分在各瓦斯带中的变化

I—N2-CO2;II—N2;

III—N2-CH4;IV—CH4

瓦斯是无色、无味、无臭、无毒的气体。

瓦斯在大气压力为101.325KPa,温度为0℃的标准状态下,容重为0.716kg/m3。

瓦斯比空气轻,其比重为O.554,因此在煤矿井下常积聚在巷道顶部或上山迎头。

瓦斯不助燃,但条件适宜时能发生燃烧和爆炸。

二、矿井瓦斯的成因和分带

1.矿井瓦斯的成因

2.煤层瓦斯垂直分带

依照井下煤层瓦斯组分和含量,将煤层瓦斯按赋存深度不同自上而下分为4个带:

N2—CO2带、N2带、N2—CH4带和CH4带(见图1-1-1)。

瓦斯风化带的深度取决于煤层的地质条件和赋存状况,如围岩性质、煤层露头、断层、煤层倾角、地下水活动等。

围岩透气性越大、煤层倾角越大、开放性断层更加育、地下水活动越剧烈,则瓦斯风化带下部边界就越深。

有露头的煤层往往比无露头的隐伏煤层瓦斯风化带深。

三、煤层瓦斯的赋存状态

1.瓦斯的赋存状态

矿井瓦斯在煤、岩层中以两种状态存在,即自由状态和吸附状态,如图1-1-2所示。

自由状态又称游离状态,是指瓦斯以自由气体状态存在于煤、岩层的裂隙或空泛之中。

吸附状态分为两种形式,即吸着状态和吸取状态。

吸着状态由气体分子和固体分子之间的引力造成,瓦斯分子被吸着在煤体或岩体孔隙表面上,形成瓦斯薄膜。

以吸着状态存在的瓦斯称吸着瓦斯。

吸取状态的瓦斯被溶解于煤体或岩体之中,类似气体溶解于液体之中。

以吸取状态存在的瓦斯称吸取瓦斯。

2.阻碍煤层瓦斯含量的因素

煤层瓦斯含量是指单位质量(或体积)煤在自然状态下所含有的瓦斯量(标准状态下的瓦斯体积),单位为m3/m3或m3/t。

阻碍煤层瓦斯含量的因素有以下几个方面:

(1)煤田地质史。

(2)地质构造。

(3)煤层的赋存条件。

(4)煤层的围岩性质。

(5)煤的变质程度。

(6)岩浆活动。

(7)水文地质条件。

总之,阻碍煤层瓦斯含量的因素是多种多样的。

在矿井瓦斯治理工作中,必须结合本井田或本矿具体情形,做全面的调查和深入细致的分析研究,找出阻碍本煤田、本矿井瓦斯含量的要紧因素,作为推测瓦斯含量和瓦斯涌出量的参考。

3.煤层瓦斯压力

煤层瓦斯压力是指煤孔隙中所含游离瓦斯的气体压力,即气体作用于孔隙壁的压力。

它是决定煤层瓦斯含量的一个要紧因素,当煤吸附瓦斯的能力相同时,煤层瓦斯压力越高,煤中所含的瓦斯量也就越大。

在煤与瓦斯突出的发生、进展过程中,瓦斯压力起着重大作用。

四、矿井瓦斯的涌出

1.矿井瓦斯涌出形式

瓦斯从煤层或围岩中涌出的形式有两种:

(1)一般涌出。

随着采掘工作的不断进行,瓦斯从煤层或围岩中不断地向采掘空间涌出。

其特点是:

范畴大、时刻长、量平均,速度缓。

一般涌出是煤矿瓦斯涌出的要紧形式。

(2)专门涌出。

包括瓦斯的喷出和煤与瓦斯突出。

其特点是涌出地点为局部地点,涌出时刻短、速度快、量大而集中、有机械破坏力。

它是瓦斯矿井中极具危害的一种涌出形式。

2.矿井瓦斯涌出量

矿井瓦斯涌出量是指在矿井生产过程中涌入巷道内的瓦斯量,可用绝对瓦斯涌出量和相对瓦斯涌出量两个参数来表示。

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Q绝)是指矿井在单位时刻内涌出瓦斯的体积,单位为m3/min或m3/d。

可用下式运算:

Q绝=Q×C×60×24(1-1-1)

式中Q—矿井总回风道风量,m3/d;

C—回风流中的平均瓦斯浓度,%。

相对瓦斯涌出量(q相)是指在正常生产条件下开采1吨煤所涌出的瓦斯体积,其单位为m3/t。

q相=(Q绝×n)/T(1-1-2)

式中Q绝—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m3/d;

n—矿井瓦斯鉴定月的工作天数,d/月;

T—矿井瓦斯鉴定月的产量,t/月。

五、瓦斯涌出的阻碍因素

(1)煤层和围岩的瓦斯含量。

(2)开采深度。

(3)开采规模。

(4)开采顺序与开采方法。

(5)地面气压的变化。

六、矿井瓦斯等级

《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一个矿井中,只要有一个煤(岩)层中发觉过瓦斯,该矿井即定为瓦斯矿井,并依照矿井瓦斯等级的工作制度进行治理,矿井瓦斯等级,按照平均日产一吨煤涌出瓦斯量和瓦斯涌出形式划分为:

低瓦斯矿井:

10m3及其以下;

高瓦斯矿井:

10m3以上;

煤与瓦斯突出矿井。

矿井在采掘过程中,只要发生过一次煤与瓦斯突出,该矿井即为突出矿井,发生突出的煤层定为突出煤层。

第二节瓦斯爆炸及突出的规律

一、瓦斯爆炸

(一)瓦斯爆炸的过程及其危害

1.瓦斯爆炸的化学反应过程

瓦斯爆炸是一定浓度的甲烷和空气中的氧气在高温热源的作用下发生猛烈氧化反应的过程。

最终的化学反应式为:

CH4+2O2=CO2+2H2O

假如煤矿井下O2不足,反应的最终式为:

CH4+O2=CO+H2+H2O

2.瓦斯爆炸的产生与传播过程

爆炸性的混合气体与高温火源同时存在,就将发生瓦斯的初燃(初爆),初燃产生以一定速度移动的焰面,焰面后的爆炸产物具有专门高的温度,由于热量集中而使爆源气体产生高温顺高压并急剧膨胀而形成冲击波。

假如巷道顶板邻近或冒落孔内积存着瓦斯,或者巷道中有沉落的煤尘,在冲击波的作用下,它们就能平均分布,形成新的爆炸混合物,使爆炸过程得以连续下去。

3.瓦斯爆炸的危害

矿内瓦斯爆炸的有害因素是:

高温、冲击波和有害气体。

瓦斯爆炸后生成大量有害气体,某些煤矿分析爆炸后的气体成分为O26%~10%,N282%~88%,CO24%~8%,CO2%~4%。

假如有煤尘参与爆炸,CO的生成量更大,往往成为人员大量伤亡的要紧缘故。

图1-2-1柯瓦德爆炸三角形

(二)瓦斯爆炸的条件及阻碍因素

1.瓦斯爆炸的差不多条件

①瓦斯浓度在爆炸界限内,一样为5%~16%。

②混合气体中的氧浓度不低于12%。

③有足够能量的点火源。

2.阻碍瓦斯爆炸发生的因素

(1)其它可燃气体的阻碍。

(2)氧浓度和过量惰气的阻碍。

(3)温度的阻碍。

(4)气压的阻碍。

(三)矿井瓦斯爆炸的致因

1.瓦斯积聚

瓦斯积聚是指体积超过0.5m3时的空间瓦斯浓度超过2%的现象。

局部地点的瓦斯积聚是造成瓦斯爆炸事故的根源,积聚缘故要紧有以下几个方面:

(1)通风系统不合理、供风距离过长、采掘布置过于集中、工作面瓦斯涌出量过大而又没有采取抽放措施、通风路线不畅通等,都容易造成采煤工作面风量供给不足。

(2)正常生产时期,煤矿井下的通风设施被随意改变其状态。

(3)采掘工作面的串联通风,上工作面的污浊空气未经监测操纵进入下工作面,导致与下工作面风流中的瓦斯叠加而超限。

(4)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可能使掘进工作面专门快达到瓦斯爆炸的界限。

(5)对封闭的区域或停工一段时刻的工作面复原通风,未制定专门的排放瓦斯措施。

(6)气压发生变化或采空区发生大面积冒顶时。

(7)当采掘工作面推进到地质构造专门区域时。

(8)巷道冒落空泛由于通风不良容易形成瓦斯积聚。

2.瓦斯爆炸的点火源

煤矿井下的明火、煤炭自燃、电弧、电火花、赤热的金属表面以及撞击和摩擦火花,都能点燃瓦斯。

此外,采空区内岩石悬顶冒落时产生的碰撞火花,也能引起瓦斯的燃烧或爆炸。

原苏联的研究认为,岩石脆性破裂时,它的裂隙内能够产生高压电场(达108V/cm),电场内电荷流淌,也能导致瓦斯燃烧。

二、煤(岩)与瓦斯突出

煤(岩)与瓦斯突出是煤矿井下发生的一种复杂的瓦斯动力现象,即在专门短时刻内,大量的煤(岩)和瓦斯由煤(岩)体向采掘巷道空间喷出的现象。

(一)煤(岩)与瓦斯突出分类

按照突出物质的不同,突出可分为煤与甲烷突出、岩石与甲烷突出、砂岩和二氧化碳突出,以及煤、岩、二氧化碳和甲烷突出。

按照突出动力源的不同,突出又可分为倾出、压出和突出。

其中,倾出的要紧动力是地应力,其差不多能源是煤的重力位能,它经常发生在急斜松软煤层中;压出的要紧动力是地应力,其差不多能源是煤中所积聚的弹性能;突出的动力是地应力和瓦斯压力的合力,其差不多能源是煤中积聚的瓦斯能。

(二)煤(岩)与瓦斯突出的机理和条件

1.突出机理

煤(岩)与瓦斯突出是一种力学现象,是地应力、瓦斯和煤(岩)的物理力学性质三个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

地应力、瓦斯和煤(岩)强度是突出的要紧自然因素,突出的发生与否取决于这三个因素的一定组合。

对突动身生的区域条件来讲,该区域的地应力越大,煤(岩)层瓦斯压力(含量)越高,煤(岩)越松软,则区域的突出危险性就越大。

对采掘工作面来讲,突出危险性除与上述三个因素各参数的原始值有关外,而且在专门大程度上,还取决于近工作面区域各参数的变化,工作面前方应力和瓦斯压力梯度越大,煤(岩)越不均质,则工作面的突出危险性也就越大。

2.突出的条件

突动身生必须同时满足以下3个条件:

(1)放炮落煤、石门突然掀开煤层、采掘工作面进入地质构造带、打钻、悬顶冒落等使工作面邻近煤(岩)体应力状态突然改变,并导致煤(岩)体局部的突然破坏,这是突出的诱发条件。

(2)突出诱发后,煤(岩)的暴露面处于高地应力和高瓦斯压力区,使煤(岩)体能产生自发地连续破裂,这是突出的进展条件。

(3)煤(岩)体和已破裂的煤(岩)能快速涌出瓦斯(包括游离瓦斯和吸附瓦斯),并形成能抛出已破裂煤(岩)的瓦斯流,这是突出进展的必要条件。

(三)煤(岩)与瓦斯突出的一样规律和预兆

1.煤(岩)与瓦斯突出的一样规律

(1)危险性随开采深度及煤层厚度增大而增大。

(2)绝大多数发生在掘进工作面。

(3)引起应力状态突然变化的区域。

(4)要紧诱导因素是采掘作业,其次为爆破、风镐、手镐作业。

2.突出预兆

①声响预兆。

煤体中发出闷雷声、爆竹声、机枪声、嗡嗡声,这些声响在我国许多突出矿井统称为“煤炮”。

在个不突动身生前,也会显现渗水声和其它声响。

②煤结构变化预兆。

如煤层层理紊乱、煤变松软、煤变暗而无光泽、煤干燥和煤尘增多等。

③地压方面的预兆。

支架来压、掉渣、片帮、工作面煤壁外鼓、底鼓、煤眼变形装不进炸药等。

④瓦斯方面的预兆。

风流瓦斯浓度增大、瓦斯浓度忽大忽小、打钻时顶钻、钻孔喷煤喷瓦斯等。

⑤其它预兆。

在某些突动身生前,会显现煤壁和工作面温度降低,散发专门气味等。

第三节瓦斯爆炸的防治与处理技术

一、防止瓦斯积聚的技术措施

(一)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做好通风工作

(1)矿井通风必须采纳机械通风。

(2)所有没有封闭的巷道、采掘工作面和硐室必须保持足以稀释瓦斯到规定界限的风量和风速,使瓦斯不能达到积聚的条件。

(3)采煤工作面必须保持风路畅通,每个掘进工作面必须有合理的进、回风路线,幸免形成串连通风。

(4)掘进工作面供风最容易显现安全咨询题,专门是在更换、检修局部通风机或通风机停运时,必须加强治理。

(5)对高瓦斯矿井,为防止局部通风机停风造成的危险,必须使用“三专两闭锁”,局部通风机要挂牌制定专人治理,严格禁止非专门人员操作局部通风机和随意开停通风机。

(6)整个矿井的生产和通风是相匹配的。

(二)及时处理局部聚积的瓦斯

1.采煤工作面上隅角的瓦斯积聚处理技术

1)增风吹散法

图1-3-1风障引流法

该方法是通过增大向上隅角的供风,吹散积聚的瓦斯。

具体措施有风障引流吹散法、液压局部通风机吹散法、脉动通风技术吹散法等。

(1)风障引流法。

(2)液压局部通风机吹散法。

(3)脉动通风技术吹散法。

2)无火花设备抽排法

该方法是利用抽排的方式处理上隅角处积聚的瓦斯。

(1)风筒引射导风法。

(2)无火花风机抽排法。

(3)小型液压风扇治理上隅角瓦斯积聚。

(4)移动泵站抽放法。

3)改变采空区内风流流淌路线

2.刮板输送机底槽的瓦斯积聚处理技术

(1)设专人清理输送机底下遗留的煤炭,保证底槽畅通,使瓦斯不易积聚。

(2)保持输送机经常运转,即使不出煤也让输送机连续运转,以防止瓦斯积聚。

(3)假如发觉输送机底槽内有瓦斯超限的区段,可把输送机吊起来,使空气流通排除瓦斯。

(4)有压风管路的地点能够将压风引至底槽进行通风,排除积聚的瓦斯。

3.机械化采煤工作面瓦斯积聚的处理

(1)加大工作面的进风量。

(2)降低瓦斯涌出的不平均性。

(3)抽放瓦斯和煤壁注水。

(4)采煤机邻近局部瓦斯积聚,可在采煤机的切割部或牵引部安装小型局扇或水力引射器,吹散积存的瓦斯。

4.顶板瓦斯聚积的处理

图1-3-9钻孔抽放裂隙带的瓦斯

1)顶板邻近瓦斯层状积聚的处理

(1)加大巷道内风流速度。

(2)加大顶板邻近的风速。

(3)喷浆封闭法。

(4)瓦斯抽放法。

2)顶板冒落空泛内积存瓦斯处理

顶板冒落空泛内积聚瓦斯处理的方法通常有以下几种:

(1)隔离法。

(2)引风吹散法

5.掘进工作面局部的瓦斯积聚处理技术

(1)关于瓦斯涌出量大的掘进工作面,应优先采纳长距离大孔径预抽预排瓦斯方法,尽量使用双巷掘进,每隔一定距离开掘联络巷,构成全负压通风,以保证工作面的供风量。

(2)盲巷部分要安设局部通风机供风,使掘进排除的瓦斯直截了当流入回风道中。

(3)掘进工作面及其巷道中专门容易显现冒落空泛或裂隙发育带,关于这些地点积聚的瓦斯应使用上述有关方法予以及时处理。

6.复原有瓦斯积存的盲巷或在打开密闭时的瓦斯处理

(1)最好在非生产班进行,回风涉及的巷道中机电设备停止运转,切断电源,停止作业,禁止人员进入危险区;

(2)排放工作一样由一个抢救小队操作,排放前应由抢救队员佩戴氧气呼吸器,进入瓦斯积存地点检查瓦斯浓度,查明有关情形,再决定排放方法和补充安全措施;

(3)开动局扇前必须检查局扇邻近20m内瓦斯浓度是否超限,开动后要检查局扇邻近是否有循环风;

(4)瓦斯积存量较大时,应逐段复原通风,并不断检查瓦斯浓度,防止突然涌出造成事故;

(5)采纳巷道积聚瓦斯自控排放装置,幸免形成“一风吹”,确保独头巷道中排出的风流在同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的瓦斯浓度在规定安全值以下。

二、防止点火源的显现

1.加强治理,提高防火意识

提高井下工人和工程技术人员的素养,加强其防火、防爆意识,是做好杜绝瓦斯点火源在井下显现的基础。

因此,大力宣传井下的防火、防爆知识,贯彻执行有关规定,发觉隐患和违章就严格处理,对防止点火源的显现有重要的意义。

2.防止放炮火源

(1)煤矿井下的爆破必须使用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安全炸药;

(2)有爆破作业的工作面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的瓦斯检查制度,保证放炮前后的瓦斯浓度在规定的界限内;

(3)禁止使用明接头或裸露的放炮母线;

(4)炮眼的深度、位置、装药量要符合该工作面作业规程的要求,炮眼充填要填满、填实,严禁使用可燃性物质代替炮泥充填炮眼,要坚持使用水炮泥;

(5)禁止放明炮、糊炮;

(6)严格执行井下火药、雷管的存放、运输的治理规定,爆破工作人员要持证上岗。

3.防止电气火源和静电火源

为防止静电火花,井下使用的高分子材料,如塑料、橡胶、树脂制品等,其表面电阻应低于其安全限定值。

洒水、排水用塑料管外壁表面电阻应小于1×109Ω,压风管、喷浆管的表面电阻应小于1×108Ω。

排除井下杂散电流产生的火源第一应普查井下杂散电流的分布,针对产生的缘故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杂散电流。

4.防止摩擦和撞击点火

随着井下机械化程度的日益提高,机械摩擦、冲击引燃瓦斯的危险性也相应增加。

防止摩擦和撞击火花的要紧措施有:

在摩擦发热的装置上安设过热爱护装置和温度检测报警断电装置;在摩擦部件的金属表面,附着活性低的金属,使其形成的摩擦火花难以引燃瓦斯;并在摩擦部件的合金表面涂上苯乙烯醇酸,以防止摩擦火花的产生。

工作面遇坚硬夹石或硫化铁夹层时,不能强行截割,应放松动炮或弱化处理。

定期检查截齿和其后的喷水装置,保证其正常运行。

5.防止明火点燃

(1)严禁携带烟草、点火物品入井,严禁携带易燃物品入井;必须带入井下的易燃物品要通过矿总工程师的批准,并指定专人负责。

(2)严禁在井口房、通风机房、瓦斯泵房周围20m范畴内使用明火、吸烟或用火炉取暖。

(3)不得在井下和井口房内从事电气焊作业。

(4)严禁在井下存放汽油、煤油、变压器油等,井下使用的棉纱、布头、润滑油等必须放在有盖的铁桶内,严禁乱扔乱放或抛在巷道、硐室及采空区内。

(5)井下严禁使用电炉或灯泡取暖。

6.防止其它火源

井下火源的显现具有突然性。

在工作场所,由于机械作业和金属材料的大量使用,专门多情形下撞击、摩擦等火源难以幸免,这些地点的通风工作就显得更为重要。

然而,对灾难区域、封闭的瓦斯积聚区域,必须采取措施防止点火源的显现。

此外,地面的闪电或其它突发的电流也可能通过井下管道进入这些可能爆炸的区域而引燃瓦斯。

因此,应当截断通向这些区域的铁轨、金属管道等。

三、加强瓦斯的检查和监测

1.井下各处承诺的瓦斯浓度值及超限时的措施

《煤矿安全规程》对井下各处承诺瓦斯浓度的限值及超限时应采取的措施,都作了明确的规定,详见表1-3-1。

表1-3-1井下各处承诺的瓦斯浓度值及超限时的措施

地点

承诺瓦斯浓度(%)

超过承诺浓度时必须采取的措施

矿井总回风或一翼回风巷

≤0.75

矿总工程师赶忙调查缘故、进行处理并报告局总工程师

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流

≤1

停止作业,由矿总工程师负责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采掘工作面风流中

<1

停止电钻打眼,采取措施

<1.5

停止工作、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采掘工作面个不地点

<2

赶忙进行处理,邻近20m内停止进行其它工作

使用机械采煤或掘进的工作面

局部积聚<2

邻近20m内必须停止机器运转,并切断电源进行处理,只有瓦斯浓度降到1%以下时,才承诺开动机器

放炮地点邻近20m以内风流中

<1

禁止放炮

电动机邻近20m以内的风流中

<1.5

必须停止设备运转、切断电源进行处理,只有在瓦斯浓度降到1%以下,才承诺开动机器

2.《煤矿安全规程》关于矿井瓦斯检查的制度要求

(l)采掘工作面的瓦斯浓度检查次数:

①低瓦斯矿井每班至少检查两次,高瓦斯矿井每班至少检查3次。

②有煤(岩)与瓦斯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以及有瓦斯喷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和瓦斯涌出量较大、变化专门的采掘工作面,都必须有专人经常检查瓦斯,并安设甲烷断电仪。

(2)采掘工作面CO2浓度每班至少应检查两次;有煤(岩)与CO2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以及CO2涌出量较大、变化专门的采掘工作面,必须有专人经常检查CO2浓度。

本班未进行工作的采掘工作面,瓦斯和CO2应每班至少检查一次;可能涌出或积聚瓦斯或CO2的硐室和巷道的瓦斯或CO2应每班至少检查一次。

(3)在有自燃发火危险的矿井,必须定期检查CO浓度、气体温度等的变化情形。

(4)井下停风地点栅栏外风流中的瓦斯浓度每天至少检查一次,挡风墙外的瓦斯浓度每周至少检查一次。

(5)在爆破过程中,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爆破工、班(组)长、瓦斯检查员每次检测瓦斯的结果都要互相核对,同时每次都以3人中检测所得最大瓦斯浓度值作为检测结果和处理依据。

(6)其它作业地点或应该检查瓦斯和CO2地点,瓦斯和CO2检查次数由矿总工程师决定,但每班至少检查一次。

(7)瓦斯检查人员必须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并认真填写瓦斯检查班报。

每次检查结果必须记入瓦斯检查班报手册和检查地点的记录牌上,并通知现场工作人员。

(8)通风安全治理部门的值班人员,必须批阅瓦斯检查班报表,把握瓦斯变化情形,发觉咨询题及时处理,并向矿调度室汇报。

3.《煤矿安全规程》对矿井瓦斯检查仪器、外表的要求

安全监测所使用的仪器、外表必须定期进行调试、校正,每月至少一次。

甲烷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等采纳催化元件的设备,每隔7天必须使用校准气样和空气样按使用讲明书的要求调校一次,每隔7天必须对甲烷断电功能进行测试。

矿务局(公司)、矿区应建立安全外表计量检验机构,对矿区内各矿井使用的检测仪器、外表进行性能检验、计量鉴定和标准气样配置等工作,并对矿区安全仪器、外表检修部门进行技术指导。

4.通风或瓦斯涌出专门时期应专门注意的事项

(1)煤与瓦斯突出造成短时刻内涌出的大量瓦斯,易形成高瓦斯区。

现在,必须杜绝一切可能产生的火源;切断该区域的供电、撤出人员,并对灾区实行戒备,然后制定专门措施处理积聚的瓦斯。

(2)抽放瓦斯系统停止工作时,必须及时采取增加供风、加强监测直至停产撤人的措施,,同时,赶忙打开泵房的排气管阀,防止瓦斯事故的发生。

(3)排除积存瓦斯时可能会造成局部区域的瓦斯超限,必须制定排放方案和保安措施,以保证排放工作的顺利进行。

(4)地面大气压力的急剧下降也会造成井下瓦斯涌出专门,必须加强监测,并有相应的防护措施。

(5)在工作面接近采空区边界或老顶来压时,会使涌入工作面的瓦斯突然增加,应加强对这一专门时期瓦斯的监测,总结规律,并做到心中有数。

(6)采煤工作面大面积落煤也会造成大量的瓦斯涌出,应适当限制一次放炮的落煤量和采煤机连续工作的时刻。

四、瓦斯爆炸的处理要点

1.必须了解(询咨询)的内容

(1)爆炸地点及其事故波及范畴。

(2)人员分布及其伤亡情形。

(3)通风情形(风量大小、风流方向、风门等通风构筑物的损坏情形……)。

(4)灾区瓦斯情形(瓦斯浓度、烟雾大小、CO浓度及它们的流向)。

(5)是否发生了火灾?

(6)要紧通风机工作情形(是否正常运转、防爆门是否被吹开?

风机房水柱计读数是否有变化?

……)。

2.必须分析判定的内容

(1)通风系统破坏程度。

可依照灾区通风情形和风机房水柱计读值hS变化情形做出判定。

凡比正常通风时数值增大,讲明灾区内巷道冒顶垮落,通风系统被堵塞。

hS比正常通风时数值减少,讲明灾区风流短路。

其产生缘故可能是:

①风门被摧残;

②人员撤退时未关闭风门;

③回风井口防爆门(盖)被冲击波冲开;

④反风进风闸门被冲击波冲击落下堵塞了风硐,风流从反风进风口进入风硐,然后由风机排出。

也可能是爆炸后引起明火火灾,高温烟气在上行风流中产生火风压,使要紧通风机风压降低。

(2)是否会产生连续爆炸?

若爆炸后产生冒顶,风道被堵塞,风量减少,连续有瓦斯涌出,并存在高温热源,则可能产生连续爆炸。

(3)能否诱发火灾?

(4)可能的阻碍范畴。

3.必须做出决定并下达的命令

(1)切断灾区电源。

(2)撤出灾区和可能阻碍区的人员。

(3)向矿务局汇报并召请抢救队。

(4)成立抢救指挥部,制定救灾方案。

(5)保证要紧通风机和空气压缩机正常运转。

(6)保证升降人员的井筒正常提升。

(7)清点井下人员、操纵入井人员。

(8)矿山抢救队到矿后,按照救灾方案部署抢救队抢救遇险人员、侦察灾情、扑灭火灾、复原通风系统、防止再次爆炸。

(9)命令有关单位预备救灾物资,医院预备抢救伤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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