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税收.pptx

上传人:精*** 文档编号:17800614 上传时间:2023-08-04 格式:PPTX 页数:153 大小:1.50MB
下载 相关 举报
税法、税收.pptx_第1页
第1页 / 共153页
税法、税收.pptx_第2页
第2页 / 共153页
税法、税收.pptx_第3页
第3页 / 共153页
税法、税收.pptx_第4页
第4页 / 共153页
税法、税收.pptx_第5页
第5页 / 共153页
税法、税收.pptx_第6页
第6页 / 共153页
税法、税收.pptx_第7页
第7页 / 共153页
税法、税收.pptx_第8页
第8页 / 共153页
税法、税收.pptx_第9页
第9页 / 共153页
税法、税收.pptx_第10页
第10页 / 共153页
税法、税收.pptx_第11页
第11页 / 共153页
税法、税收.pptx_第12页
第12页 / 共153页
税法、税收.pptx_第13页
第13页 / 共153页
税法、税收.pptx_第14页
第14页 / 共153页
税法、税收.pptx_第15页
第15页 / 共153页
税法、税收.pptx_第16页
第16页 / 共153页
税法、税收.pptx_第17页
第17页 / 共153页
税法、税收.pptx_第18页
第18页 / 共153页
税法、税收.pptx_第19页
第19页 / 共153页
税法、税收.pptx_第20页
第20页 / 共153页
亲,该文档总共153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税法、税收.pptx

《税法、税收.ppt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税法、税收.pptx(153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税法、税收.pptx

,同学们!

大家好!

主讲人:

凌云QQ:

362413476,税法,第一章税法总论,第二章增值税法,第三章消费税法,第四章营业税法,第五章城市维护建设税法,第六章关税法,第七章企业所得税法,第八章个人所得税法,第九章资源类税法,第十章财产类税法,第十一章行为类税法,第十二章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三章国际税收协定第十四章税务行政法制第十五章税务代理第十六章税务咨询和税务筹划,税法第一章税法基本原理,第一章税法总论,税法第一章第一节税法基本原理,第一节税法基本原理,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税法构建了国家及纳税人依法征税、依法纳税的行为准则体系,其目的是保障国家利益和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税收秩序,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

一、税法的概念,

(一)税法的定义,税法第一章第一节税法基本原理,广义税法,指国家立法机关、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制定的有关税收方面的法律、规章、制度等。

本书所说的税法是指广义的税法。

狭义税法,仅指国家立法机关或其授权制定的税收法律,这是严格意义上的税法。

一、税法的概念,

(一)税法的定义,税法第一章第一节税法基本原理,税收是国家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其社会公共权力,依照法律,强制、无偿地参与国民收入分配的一种形式。

一、税法的概念,

(一)税法的定义,税法第一章第一节税法基本原理,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三个特征。

对税收的概念,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和理解:

1、税收分配的目的首先是满足社会公共需要。

2、税收分配的主体是国家,凭借的是国家的政治权力。

3、税收是政府取得财政收入最主要的形式。

4、税收是政府调节经济的重要手段。

税收的形式特征:

1、税收的强制性。

3、税收的固定性。

2、税收无偿性。

结论,凡是具备税收三性的财政收入,都是税,即使不是税也是税;,凡是不具备税收三性的财政收入,都不是税,即使是税也不是税。

1.税收是国家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其社会公共权力,依照法律,强制、无偿地参与国民收入分配的一种形式。

它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三个特征。

而税法是国家凭借其政治权力,利用税收工具的“三性”特征参与社会产品和国民收入分配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一、税法的概念,

(二)税法与税收的关系,税法第一章第一节税法基本原理,2.税法与税收密不可分,税法是税收的法律表现形式,税收则是税法所确定的具体内容。

有税必有法,无法不成税。

税法是税收内容的具体规范和权力保证,税收是税法的执行结果,也是衡量税法科学性、合理性的重要标准。

一、税法的概念,

(二)税法与税收的关系,税法第一章第一节税法基本原理,二、税收法律关系,税法第一章第一节税法基本原理,形式上表现为利益分配关系;实质上是一种特定的法律关系。

税收法律关系指税法所确认和调整的,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税收分配及其管理活动中,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经济内容的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1.主体:

指税收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二、税收法律关系,

(一)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税法第一章第一节税法基本原理,指代表国家行使征税职责的国家税务机关,包括国家各级税务机关、海关和财政机关。

指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人,包括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在华的外国企业、组织、外籍人、无国籍人,以及在华虽然没有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外国企业或组织。

1.主体:

指税收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二、税收法律关系,

(一)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税法第一章第一节税法基本原理,请注意: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不对等,与一般民事法律关系中主体双方权利与义务对等是不一样的。

这是税收法律关系的一个重要特征。

即法律地位平等,权利与义务不对等。

2.客体:

指税收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

表现为税收的征纳活动,包括物、货币和行为。

二、税收法律关系,

(一)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税法第一章第一节税法基本原理,2.客体:

指税收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

表现为税收的征纳活动,包括物、货币和行为。

二、税收法律关系,

(一)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税法第一章第一节税法基本原理,2.客体:

指税收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

表现为税收的征纳活动,包括物、货币和行为。

二、税收法律关系,

(一)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税法第一章第一节税法基本原理,3.内容:

是权利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所应承担的义务,这是税收法律关系中最实质的规定,也是税法的灵魂。

二、税收法律关系,

(一)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税法第一章第一节税法基本原理,二、税收法律关系,

(一)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税法第一章第一节税法基本原理,二、税收法律关系,

(二)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失,税法第一章第一节税法基本原理,必须有能够引起税收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失的税收法律事实来决定。

一般指税务机关依法征税的行为和纳税人的经济活动行为,发生这种行为才能使税收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失。

例如:

纳税人开业经营即产生税收法律关系,纳税人转业或停业就造成税收法律关系的变更或消失。

二、税收法律关系,(三)税收法律关系的保护,税法第一章第一节税法基本原理,税收法律关系的保护指保障征纳税权利主体行使权利和监督义务主体履行义务的活动。

其实质就是保护国家正常的经济秩序,保障国家财政收入,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税收法律关系的保护方式很多。

税法中关于限期纳税、征收滞纳金和罚款的规定,以及税法中对纳税人不服税务机关征税处理决定,可以申请复议或提出诉讼的规定等都是对税收法律关系的直接保护。

三、税法的分类,

(一)按税法的基本内容和效力不同分,税法第一章第一节税法基本原理,是税法体系的主体和核心,起着税收母法的作用。

三、税法的分类,

(二)按税法的职能作用的不同分,税法第一章第一节税法基本原理,三、税法的分类,(三)按税法的征税对象的不同分,税法第一章第一节税法基本原理,三、税法的分类,(四)按税收收入归属和征管权限不同分,税法第一章第一节税法基本原理,(五)按照主权国家行使税收管辖权的不同,可分为:

四、税法的作用,税法第一章第一节税法基本原理,税法第一章第二节税法要素,第二节税制要素,一、纳税人,税法第一章第二节税法要素,纳税人是“纳税义务人”的简称,又称纳税主体,是指税法中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是构成税法的基本要素之一。

税法规定的纳税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

自然人:

是指公民个人。

法人:

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成立的条件:

(缺一不可),一、纳税人,税法第一章第二节税法要素,与纳税人相关的概念有三个:

1.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人是“代扣代缴义务人”的简称,是指税法规定的有义务从持有的纳税人收入中扣除其应纳税款并代为缴纳的企业、单位或个人。

区分代扣代缴义务人和代收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义务人是税法规定的有义务从持有的纳税人收入中扣除纳税人应纳税款并代为缴纳的单位和个人。

代收代缴义务人是税法规定的有义务借助经济往来关系向纳税人收取应纳税款并代为缴纳的单位和个人。

思考:

扣缴义务人的作用是什么?

扣缴义务人是由国家税法的强制性委托而产生的,他们是处于纳税人与国家之间的特定中介,无纳税人的经济活动,也就没有他们之间的法律关系。

目的是为了便于控制税源,简化征税手续,减少税款流失,提高征收效率。

一、纳税人,税法第一章第二节税法要素,2.负税人,负税人与纳税人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纳税人是直接向税务机关缴纳税款的单位和个人,负税人是税款的最终承担者或实际负担者。

纳税人与负税人可能是一致的,也可能是不一致的。

负税人是最终负担税收的单位和个人。

购进卖给甲乙丙后转给生产者前转给消费者(支付货价+税)(收取货价+税)进项税额销项税额,一、纳税人,税法第一章第二节税法要素,3.纳税单位,如企业所得税,可以每个分公司为一个纳税单位,也可以总公司为一个纳税单位。

纳税单位是指申报缴纳税款的单位,是纳税人的有效集合。

税法第一章第二节税法要素,征税对象又称“课税对象”、“纳税客体”。

是指税法中规定征税的标的物,也就是对什么征税,是征税的客体。

征税对象是税法构成要素中的最基础性要素。

二、征税对象,税法第一章第二节税法要素,与征税对象相关的概念,主要有:

二、征税对象,1.征税范围,征税范围与征税对象密切相关,一般说来,它是征税对象的进一步补充和划分。

征税范围是指税法规定的征税对象的具体内容范围,是国家征税的界限。

2、税类:

税收类别的简称。

把性质相同或相近的税种归为一类,以视与其它税种相区别。

3、税种:

税收种别的简称。

指单个的税种。

税法第一章第二节税法要素,二、征税对象,4.税目,税目是各个税种所规定的具体征税项目。

是征税对象在质上的具体化。

体现征税的广度。

思考:

确定税目的目的是什么?

税目是分层次的,基本税目明细税目。

税法第一章第二节税法要素,二、征税对象,5.计税依据,计税依据称“征税基础”,是指税法中规定的据以计算各种应征税款的依据或标准。

是征税对象在量上的具体化,是计算每种税应纳税额的根据。

征税对象与征税范围、税目、计税依据的区别与联系。

5、税源:

实际工作中人们常说要“广开税源”,要“培植税源”,其实税源就是国民经济,它是税收收入的最终来源,或者说是税收负担的最终归宿。

从根本上说,在社会产品价值中能够成为税源的只能是国民收入分配中形成的各种收入,如工资、奖金、利润等。

6、税本:

税本是产生税源的物质要素和基本条件,即国民生产。

税源是税本之果,有税本才有税源,有税源才有税收。

税收只能课及税源,不能课及税本。

税法第一章第二节税法要素,三、税率(税率体现征税的深度),税率是应纳税额与征税对象(或计税依据)之间的关系或比例。

是计算税额的尺度,也是衡量税负轻重与否的重要标志。

税率在税制要素中解决的是“征多少税”的问题。

税法第一章第二节税法要素,三、税率,比例税率是对同一征税对象,不分数额大小,规定相同的征收比例的税率。

(一)比例税率,税法第一章第二节税法要素,三、税率,累进税率是指同一征税对象,随数量的增大,征收比例也随之提高的税率。

它是将征税对象按数额大小分为若干等级,不同等级适用由低到高的不同税率,征税对象数额越大税率越高,数额越小税率越低。

(二)累进税率,累进依据是指对征税对象划分级数时其数额的具体表现形式,它一般有绝对额和相对率两种。

因此累进方法有两种:

税法第一章第二节税法要素,三、税率,

(二)累进税率,1.全额累进税率,全额累进税率是指按征税对象的绝对额划分等级,以纳税人征税对象的全部数额为基础,确定与之相适应的级距税率,计算应纳税额的一种累进税率(不考虑速算扣除数)。

简化的累进税率表如下:

税法第一章第二节税法要素,三、税率,

(二)累进税率,【例1】2012年1月,张某月收入5000元,王某月收入5001元。

采用全额累进税率计算两人应纳税额。

张某收入5000元,适用税率15%;王某收入5001元,适用税率20%;张某应纳税额500015%750(元)王某应纳税额500120%1000.2(元),三、税率,

(二)累进税率,2.超额累进税率,超额累进税率是指按征税对象的绝对额划分征税级距,以纳税人的征税对象的所属等级同时适用几个税率分别计算,将计算结果相加后得出应纳税额的一种累进税率。

税法第一章第二节税法要素,三、税率,

(二)累进税率,【例2】2012年1月,张某收入5000元。

采用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税法第一章第二节税法要素,三、税率,

(二)累进税率,第一级:

应纳税额500525(元)第二级:

应纳税额(2000-500)10%150(元)第三级:

应纳税额(5000-2000)15%450(元)张某应纳税额25150450625(元),税法第一章第二节税法要素,三、税率,

(二)累进税率,王某收入5001元,采用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其应纳税额。

第一级:

应纳税额500525(元)第二级:

应纳税额(2000-500)10%150(元)第三级:

应纳税额(5000-2000)15%450(元)第四级:

应纳税额(5001-5000)20%0.2(元)王某应纳税额251504500.2625.2(元),五级全额累进税率,五全年收入10000元,则税T=1000010%=1000元全年收入10001元,则税T=1000120%=2000.2元,比较:

收入I增加1元,税T增加1000.2元。

税负增加不公。

若是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表,数字同上,全年收入10000元,T=50005%+(100005000)10%=750元,全年收入=10001元,则T=50005%+(100005000)10%+(1000110000)20%=750.2元克服了税负不公的现象,但是,计算复杂。

由此,引出了速算扣除数。

例,税法第一章第二节税法要素,三、税率,

(二)累进税率,按全额累进税率计算的税额,比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的税额要多征一定的数额,这个数是固定不变的,是一个常数。

由此可以得出:

应纳税额全额累进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速算扣除数,速算法,税法第一章第二节税法要素,三、税率,

(二)累进税率,【例3】2012年1月,张某月收入5000元。

按速算法计算应纳税额。

(比照工资薪金所得的七级超额累进税率表计算,视为当月的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500020555445(元),税法第一章第二节税法要素,三、税率,

(二)累进税率,算一算某职工月收入4680元,按超额累进税率,分别采用两种方法计算其应纳税额。

作业:

用原理法和速算法计算个人所得税中工资薪金所得超额累进税率表中的速算扣除数。

税法第一章第二节税法要素,三、税率,(三)定额税率,定额税率又称“固定税额”、“单位税额”,是对征税对象计量单位直接规定固定的征税数额的税率。

又分为以下三种:

三、税率,(四)特殊税率,1、零税率。

零税率即“税率为零”,是比例税率的一种特殊形式,零税率既不是不征税,也不是免税、而是征税后负担的税额为零。

表明征税对象的持有人负有纳税义务,但不需缴纳税款。

我国现行增值税对出口货物规定零税率。

税法第一章第二节税法要素,三、税率,(四)特殊税率,2.加成征收和加倍征收,加成征收是按应纳税额的一定成数加征税款。

加倍征收是依据纳税人的应纳税额加征一定倍数的税额。

(五)与税率相联系的概念,影响应纳税额与实纳税额不同的因素有

(1)减免税。

减半征收,如个人所得税

(2)偷税、逃税(不能说漏税,可以说偷逃税,现行税法中没有“漏税”之说)(3)欠税(4)国家政策的变化也是影响因素。

税法第一章第二节税法要素,四、税收优惠,税收优惠是税法规定的对某些纳税人或征税对象给予鼓励和照顾的特殊性规定。

税法第一章第二节税法要素,四、税收优惠,1.减免税,减税是从纳税人的应纳税额中减征部分税额的措施。

免税是免除纳税人全部应纳税额的措施。

税法第一章第二节税法要素,四、税收优惠,按形式分:

1、税基式减免:

它是通过缩小税基的方式来实现的税收减免。

具体手段包括:

起征点、免征额扣除项目和跨期结转。

起征点:

指税法规定的征税对象的数额达到一定数量才开始征税的界点。

免征额:

征税对象免予征税的数额。

例:

起征点为3500元,取得薪金4600元,税率为10%,税额为多少?

免征额为3500元,其它条件同上,税额为多少?

起征点为3500元,T=460010%=460元,免征额为3500元,T=(46003500)10%=110元工资、薪金所得每月扣除生计费用3500元为免征额。

2、税率式减免:

它是允许部分纳税人采用低于正常规定税率计税,从而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

具体方法有:

实行零税率重新确定税率,例企业所得税适用低税率:

例增值税销售或进口适用低税率的货物。

3、税额式减免:

它是直接对按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予以减免的优惠。

具体有两种:

减税:

减少了某一环节的部分税款,通过确定减征比例来实现,常用的比例是减半(减50%),还有减征30%免税:

对纳税人某一环节的税款全部给予免征。

计税依据适用税率(1减征率)思考:

分别是什么意思?

代表减征前的应纳税额代表实际税率应纳税额,按性质分:

2、加成征收:

指根据税法规定的税率征税以后,再以应纳税额为依据加征一定成数的税额。

1、税收附加:

也称地方附加,它是地方政府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随同正税一起征收的属于国家财政资金的一种收入形式。

五、加成征收,正税是指国家正式开征并纳入预算内的各种税收收入。

税法第一章第二节税法要素,六、纳税环节,纳税环节是指税法规定的征税对象确定的应该缴纳税款的环节。

可以分为两种:

税法第一章第二节税法要素,七、纳税期限,1概念:

纳税期限是税法规定纳税人发生纳税义务后缴纳税款的期限。

2作用:

保证税款及时足额入库。

促进、提高纳税人的纳税意识。

收滞纳金、罚金。

具体规定有三种:

税法第一章第二节税法要素,八、纳税地点,纳税地点是税法中规定纳税人(包括扣缴义务人)具体缴纳税款的地点。

税法第一章第二节税法要素,九、总则、罚则和附则,总则是规定立法的目的、制定依据、适用原则、征收主体等内容。

罚则是对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违反税法行为而采取的处罚措施。

附则一般规定与该法紧密相关的内容。

主要有该法的解释权、生效时间、适用范围及其他的相关规定。

查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说说它由哪些要素构成?

罚则中关于违章处理的规定,是对纳税人违反税收法规行为所采取的处罚措施。

1、税务违章行为。

具体包括:

第一,违反税收征管法,第二,欠税,第三,偷税,第四,抗税,第五,骗税,2、处理原则: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区别对待,宽严结合。

3、违章处理的种类:

(1)经济手段:

加收滞纳金、罚款。

(2)行政手段:

警告;税收保全措施;税收强制执行措施;吊销税务登记证件;提请工商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3)法律手段:

税收上的法律手段。

收取罚金、判处徒刑的刑事责任。

思考:

罚金和罚款有什么联系和区别?

两者都是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因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而被依法强制处以一定数量的金钱和制裁。

但两者是截然不同的法律概念。

罚金:

是一种附加刑,是一种刑罚;罚款:

是一种行政处罚。

第三节税收立法与税法的实施,一、税收立法,

(一)我国税收立法原则,注意:

与税收立法与税法实施过程中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区别开: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二)我国的税收立法及税法调整,由于制定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机关不同,其法律级次和其法律效力也不同。

二、税法的实施,税法在执行过程中,一般按以下原则掌握:

第四节我国税法体系,一、我国现行的税法体系,三、我国税法体系的健全与完善,二、我国税法体系的建立与发展,一、我国现行税法体系,税法第一章第三节我国税法体系,税法体系是指一个国家在一定时期内、一定体制下以法定的形式规定的税收法律、法规组成的总和。

从税收工作的角度来讲,税法体系也往往被称为税收制度(简称税制)。

一、我国现行税法体系,税法第一章第三节我国税法体系,

(一)税收实体法体系,一、我国现行税法体系,税法第一章第三节我国税法体系,

(二)税收程序法体系的构成,1.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的税种的征收管理,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执行。

2.由海关机关负责征收的税种的征收管理,按照海关法及进出口关税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

一、我国现行税法体系,税法第一章第三节我国税法体系,

(二)税收程序法体系的构成,此外,还包括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发票管理办法;关于贯彻实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若干问题的规定、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税务稽查工作规程和税务代理试行办法,以及参照执行的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和国家赔偿法等。

二、我国税法体系的建立与发展,税法第一章第三节我国税法体系,我国税制改革的发展大致上经历了四个历史时期,六次重大改革。

二、我国税法体系的建立与发展,税法第一章第三节我国税法体系,我国税制改革的发展大致上经历了四个历史时期,六次重大改革。

二、我国税法体系的建立与发展,税法第一章第三节我国税法体系,新一轮税制改革的具体内容:

1.改革和完善增值税制度。

新一轮税制改革首先在东北进行改革试点。

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一是在2009年1月1日将生产型增值税转变为了消费型增值税;二是增值税逐步取代营业税。

2.统一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

3.积极创造条件完善个人所得税制:

2008年3月1日后,工资、薪金的扣除标准由1600元提高到2000元。

附加减除费用由3200元,降低至2800元;2011年9月1日提高至3500元,附加减除费用降低至1300元),4.适时开征社会保障税。

5.适时开征物业税,完善地方税收体系。

6.调整与完善进出口税收政策和制度。

二、我国税法体系的建立与发展,税法第一章第三节我国税法体系,查一查我国税制改革的进展情况,说说税制改革的必要性。

三、我国税法体系的健全与完善,税法第一章第三节我国税法体系,从完善税收法律的角度来看,我国的税法体系大致应该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税收法律体系的总体目标应当是:

以宪法为依据,以税收基本法为骨干,以涵盖各个税种的法律为主体,以相关的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为辅助,由内容齐全、结构严谨、内部协调、体例科学的税收法律及其配套法规构成有机的统一整体。

三、我国税法体系的健全与完善,税法第一章第三节我国税法体系,从税法的纵向构成看,在宪法统帅下,应当包括税法法律、税收行政法规和地方性税收法规等层次。

从横向构成看,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税收基本法、税收征管法、增值税法、消费税法、营业税法、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关税法、资源税法、印花税法、房地产税法、遗产与赠予税法、社会保障税法等。

三、我国税法体系的健全与完善,税法第一章第三节我国税法体系,补充:

一、税收与其他财政收入形式的区别:

(一)税收与利润上缴的区别联系:

1、征收主体都是国家。

2、都属于分配范畴。

区别:

1、适用的范围和依据不同。

2、强制程度不同。

3、分配顺序不同。

4、收入的稳定、固定性不同。

(二)税收与国家信用的区别。

区别:

1、依据不同。

2、强制性不同。

3、偿还性不同。

4、立法手续繁简不同。

税收立法手续复杂,新税种从研究到执行费时间较长,国债的发行则立案时间短,手续简便。

5、分配对象不同。

税收一般以纳税人的纯收入为分配对象,而国债的分配对象是社会游资,集中给国家调剂使用。

(三)税收与财政发行的区别,。

财政发行是国家为弥补财政赤字或财政透支而增加的纸币发行。

国家通过财政发行能够取得财政收入。

财政发行具有无偿性,人们叫它“发行税”或“隐蔽的税收”.,区别:

1、在财政收入中的地位不同。

税收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最重要工具之一;而财政性货币发行则是在国家的税收、利润上缴等经常性收入和内外债收入不能满足支出需要时采用的一种收入手段。

2、对货币流通的影响不同。

税收有物质保证,财政发行则无。

3、在时间及数额上的固定性不同。

税收具有固定性,而财政性发行不具有固定性。

4、取得收入的渠道不同。

税收是国家在流通、分配、消费等环节向经济单位和个人课征的收入,而财政性货币发行则是国家通过中央银行向流通中多投放货币。

5、税收的征收费用大(需税务机关、专人去征,开支大);财政发行的发行费相对较小。

(四)税收与费的区别,收费收入是指国家政府机关或事业单位在提供公共服务、实施行政管理或提供特定公共设施的使用时,向受益人收取一定费用的收入形式。

具体可分为使用费和规费。

使用费是政府对公共设施的使用者按一定标准收取的费用,如对使用政府建设的高速公路、桥梁、隧道的车辆收取的使用费;,规费是政府对公民个人提供特定服务或实施特定行政管理所收取的费用,包括行政收费(如护照费、商品检验费、毕业证书费)和司法规费(如民事诉讼费、出生登记费、结婚登记费)。

区别:

1、主体不同。

属于代表政府所属的各级税务机关、海关等特征的一般是税;由其他机关、经济部门和事业单位收取的一般是费。

2、从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总结汇报 > 学习总结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