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资格认证结果在人员晋升方面应用的管理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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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职资格认证结果在人员晋升方面应用的管理规定内部公开
任职资格认证结果在人员晋升方面应用的管理规定
1目的
为推动各级干部与员工不断地提高专业与管理能力,提高任职能力。
规范职位晋升中的选拔、考察与任命。
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范围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工厂管理专业技术人员。
3术语
3.1上架:
是指参加并通过任职资格认证,进入资源池。
3.2上位:
是指在职位出现空缺的时候,从资源池里面挑选人员。
3.3上岗:
是指在职位上人岗匹配,任职能力符合职位要求并表现出良好的业绩。
4引用文件
事业部《任职资格管理办法》
5职责
5.1人力资源部:
制定工厂任职资格认证结果在人员晋升方面应用的管理规定,按照本管理规定组织并审核各部门提报的职位晋升申请。
5.2各部门:
按照本管理规定,进行员工的职位晋升管理。
6管理内容和规定
6.1职位晋升的管理流程
按照上架、上位、上岗的职位晋升管理原则,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选拔具备任职资格的人员担任相应职位。
职位晋升管理步骤见下图:
(见下页)
6.1.1新设/空缺职位
流程触发条件:
1)新业务需要产生的职位及人员需求;
2)职位空缺产生的人员需求。
符合以上两种情况,用人部门领导向人力资源部提出人员选拔、任命需求。
6.1.2必要性及规范性审查
部门领导和人力资源部负责对职位设置的必要性及规范性进行审查,审核通过的才能进行人员推荐和选拔。
6.1.3人员推荐/选拔
部门领导和人力资源部通过职位任职资格要求对人才进行盘点,进行人员推荐和选拔。
推荐和选拔原则如下:
1)优先从已获得空缺职位要求的任职资格的员工中选拔、聘用。
2)当本部门中无具备任职资格资格的候选人,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在本工厂或集团内部组织调配。
3)组织中存在多个符合条件下,原则上采取竞聘方式进行人员选拔与聘用。
如无具备任职资格资格的候选人,由人力资源部以组织竞聘或外部招聘的方式进行人员选拔。
6.1.4人员资格审查
部门领导和人力资源部将职位任职资格等级要求和候选人任职资格认证结果进行比较,审查人员任职资格等级是否符合职位要求。
职位与任职资格等级对照表如下:
职级
任职资格等级
学历、年限、资历等其他条件
副经理级
相关专业四级
参照《事业部党政干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审核执行。
部长级
相关专业三级
副部长级
相关专业三级
科长级
相关专业二级
副科长级
相关专业二级
任职资格达标作为人员晋升资格审查的必要条件,原则上未获得职位要求的任职资格等级的员工,不能晋升该职位。
当候选人不具备职位要求任职资格,组织中又暂无具备任职资格的其他候选人时,该候选人只能任命已获得资格的上一级副职,不能任命做该职位的正职。
6.1.5会签审查意见
部门主管领导对审查通过的拟任命人员进行审查意见会签。
6.1.6拟定/上报任命文件
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与实施,任命文件的拟定和上报按照《集团党政干部任命管理规定》执行。
6.2人员晋升管理的操作程序
人员晋升管理操作程序参照集团、工厂相关干部管理办法执行。
6.3任命后相关管理内容
6.3.1薪酬管理
由人力资源部按照《任职资格认证结果在薪酬管理方面应用的管理规定》组织进行任命后干部的薪酬调整。
候选人在不具备任职资格的情况下被任命,不予以调整薪酬,直到达到任职要求。
6.3.2任职资格管理
由人力资源部按照《事业部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组织进行任命后的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认证。
候选人在不具备任职资格的情况下被任命,必须在上位6个月之内取得相应的任职资格等级,如果6月之内不能达到任职要求,视情况给予降职、免职(有合适后备人才的)。
7附件
无
附加说明:
本规定提出部门:
人力资源部
本规定归口部门:
人力资源部
本规定起草部门:
人力资源部
本规定起草人:
本规定审核人:
本规定审定人:
本规定批准人:
本规定发放范围:
事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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