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docx

上传人:b****0 文档编号:17811768 上传时间:2023-08-04 格式:DOCX 页数:31 大小:42.39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第九章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1页
第九章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31页
第九章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31页
第九章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31页
第九章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31页
第九章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31页
第九章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31页
第九章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31页
第九章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31页
第九章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31页
第九章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docx_第11页
第11页 / 共31页
第九章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docx_第12页
第12页 / 共31页
第九章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docx_第13页
第13页 / 共31页
第九章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docx_第14页
第14页 / 共31页
第九章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docx_第15页
第15页 / 共31页
第九章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docx_第16页
第16页 / 共31页
第九章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docx_第17页
第17页 / 共31页
第九章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docx_第18页
第18页 / 共31页
第九章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docx_第19页
第19页 / 共31页
第九章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docx_第20页
第20页 / 共31页
亲,该文档总共31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第九章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docx

《第九章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第九章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docx(31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第九章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docx

第九章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

第九章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

中国应该走什么样的民主政治道路?

实行什么样的政治制度?

为什么我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搞西方的议会制?

为什么我国实行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不搞西方的两党制或多党制?

怎样理解社会主义的民主、自由、人权?

这些都是我们在学习中遇到的问题。

第一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民主政治

民主是人类政治文明发展的成果,也是世界各国人民的普遍要求。

但是一个国家实行什么样的政治制度,走什么样的民主道路,必须要与本国的国情相适应。

中国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植根于中华民族几千年来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广阔沃土,产生于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为争取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和国家富强而进行的伟大实践,是适合中国国情和社会进步要求的选择。

一、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党的十六大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

党的十七大报告进一步强调:

“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

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点和优势。

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通过科学的制度和程序,坚持把这三者统一于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实践中。

第一,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

中国共产党作为一个领导着有13亿多人口的社会主义大国的执政党,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处于绝对的领导地位,这就使得党的领导对于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具有决定性的意义。

中国共产党自成立起就以实现和发展人民民主为己任。

我们党领导人民推翻剥削阶级的统治,建立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就是要组织和支持人民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当家作主,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而人民利益的广泛性和实现人民利益的复杂性、艰巨性,必然要求有一个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坚强的政治核心,来广泛地动员、领导和组织人民掌握好国家权力,管理好国家、社会事务和各项事业。

在中国,中国共产党领导、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就是从制度上、法律上保障这一根本准则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得到充分和切实的贯彻和体现。

因此,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核心在于坚持党的领导。

第二,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要求,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

共产党执政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

全国各族人民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主体,能否真正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是检验党的领导是否正确和执政能力的根本标准,也是检验社会主义民主实现程度的根本标准。

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是通过党的领导体制实现的,集中反映在党与国家以及人民群众关系的具体形式上。

党也只有领导人民创造各种有效的当家作主的民主形式,坚持依法治国,才能充分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才能巩固和发展党的执政地位。

第三,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依法治国与人民民主、党的领导是紧密联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

依法治国不仅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人民当家作主,而且也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党的执政地位。

我国的宪法和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相统一的体现。

人民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治理国家,管理社会事务和经济文化事业,保障自己当家作主的各项民主权利,这是依法治国的实质。

依法治国的过程,实际上就是在党的领导下,维护人民主人翁地位的过程,保证人民实现当家作主的过程。

党领导人民通过国家权力机关制定宪法和各项法律,又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严格依法办事,保证法律的实施,从而使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

二、人民民主专政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人民民主专政是中国共产党人把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的理论同我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的产物,是中国共产党在领导革命斗争中的一个创造。

1.人民民主专政的建立

我国人民民主专政国家政权的建立经历了一个发展过程。

中国共产党从成立之日起,就接受了无产阶级专政的学说。

在党的第一个纲领中明确主张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和采用无产阶级专政,建立劳农者的国家。

大革命失败后不久,中共六大提出建立苏维埃工农民主专政。

1931年11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成立,在《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中规定苏维埃的全部政权是属于工人、农民、红军及一切劳苦大众的。

九一八事变后,中共中央政治局瓦窑堡会议决定,把“工农共和国”改为“人民共和国”。

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抗日根据地实行各抗日阶级和阶层参加的民主联合政府,即“三三制”政权。

1940年初,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中提出了建立新民主主义共和国的主张。

新民主主义共和国,既不同于旧式的、资产阶级专政的、资本主义的共和国,也不同于苏联式的、无产阶级专政的、社会主义的共和国,而是半殖民地半封建国家的革命所采取的过渡性的国家形式。

这个国家的国体是无产阶级领导下的各革命阶级的联合专政。

1945年抗战胜利前夕,毛泽东在《论联合政府》的报告中系统地阐述了建立一个包括国民党在内的由各党各派和无党无派代表共同组成的民主联合政府主张。

由于国民党发动全面内战,联合政府没有实现。

1947年夏人民解放军转入战略反攻后,中国共产党在1948年发出五一号召,倡议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社会贤达,迅速召开新的政治协商会议,成立民主联合政府,得到了各民主党派的积极响应。

1949年6月30日,毛泽东发表了《论人民民主专政》,深刻总结我党28年历史的经验,论证了在中国建立人民民主专政的历史必然性,阐明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基本任务,以及各阶级在人民民主专政政权中的地位等问题,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国家政权理论。

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召开,标志着人民民主专政国家政权的建立。

2.人民民主专政的性质、任务和特点

人民民主专政是工人阶级(经过共产党)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对人民实行民主和对敌人实行专政的国家政权。

对人民的民主与对敌对势力的专政是互相联系和依赖的,两者既区别又有联系。

民主的主体和专政的对象互不相同,不能混淆,专政只适用于敌人,而不能用于人民。

人民自己不能对自己专政,不能由人民中的某一部分去压迫人民中的另一部分。

同时,人民的民主权利不能给予敌人。

只有在人民内部实行民主,才能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对反动派实行有效的专政;也只有对反动派实行有效的专政,粉碎他们的反抗的破坏,才能保障人民的民主。

如果离开了人民民主,就谈不上对敌人的专政,而离开了对敌人的专政,人民民主就会失去保障。

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经历了两个历史阶段。

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人民民主专政是以工人阶级为领导、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各革命阶级的联合专政,担负着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任务。

新中国成立后,新民主主义革命转变为社会主义革命,人民民主专政的主要任务是实现工业化,同时完成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消灭剥削阶级和剥削制度。

社会主义制度建立后,人民民主专政已经成为无产阶级专政,其主要任务是保卫社会主义制度,领导和组织社会主义建设,对敌视、破坏社会主义制度的反动势力和反动分子实行专政。

我国现阶段的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是无产阶级专政,这主要表现在:

第一,它们都是以工人阶级(经过共产党)为领导,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国家政权;都是绝大多数人享有民主权利而对极少数敌人实行专政的新型民主、新型专政的国家政权;第二,它们都承担着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扩大人民民主,镇压敌对势力反抗,保卫和巩固革命成果,领导和组织全面的社会主义建设的职能;第三,它们都要大力发展生产力,完善和发展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逐步消灭一切阶级差别和社会不平等,为未来过渡到共产主义创造条件。

人民民主专政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

第一,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和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时期,参加国家政权的不仅有工人、农民和城市小资产阶级,在一定历史时期中还有民族资产阶级。

进入社会主义以后,包括知识分子在内的工人阶级、占人口大多数的农民阶级、一切拥护社会主义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都属于人民的范畴,在最广大的人民内部实行民主,只对极少数人实行专政;

第二,实行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是我国政治制度中的一个特点和优点,这种新型的政党关系也是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上一个成功的创造;

第三,从在概念表述上,人民民主专政的提法更全面、更明确地表示出人民民主和人民专政这两个相互联系的方面。

3.坚持人民民主专政

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实质,就是要不断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切实保护人民的利益,维护国家的主权、安全、统一与稳定。

坚持人民民主专政,首先要坚持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保证人民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形式和途径,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人民当家作主。

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必须充分履行国家政权的专政职能。

这是因为:

第一,从当今国际形势看,世界范围内的社会主义力量在一个相当长时期内会弱于资本主义;第二,阶级斗争还将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不可能短期内消除,有时还会很尖锐;第三,在社会生活中,还存在也不可能杜绝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第四,国际敌对势力对我国进行渗透、分化和颠覆的图谋没有改变。

因此,要在充分发挥人民民主的基础上,加强国家政权的专政力量,用人民民主专政来维护人民的政权,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

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在我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们党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伟大创造,是近代以来中国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是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长期奋斗的重要成果,反映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利益和共同愿望。

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形成

1840年以后,由于列强的入侵和封建统治的腐败,我国逐渐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无数仁人志士上下求索,围绕在中国建立什么样的政治制度和政权组织形式提出了种种主张,展开了激烈斗争。

辛亥革命后,曾模仿西方民主制度模式建立了资产阶级共和国,包括议会制、多党制等,但并没有改变旧中国的社会性质和人民的历史命运。

历史证明,在中国,照搬西方政治体制的模式是一条走不通的路。

对建立新型的人民政权及其组织形式进行长期探索和实践的历史重任落在了中国共产党身上。

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党在组织领导工农运动过程中成立了罢工工人代表大会和农民协会。

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党在革命根据地成立了工农兵代表大会、中华苏维埃,进行政权建设尝试。

抗日战争时期,按照“三三制”原则组织起来了参议会和其它政权组织。

解放战争时期的人民代表会议制度等等,这些在新民主主义革命不同时期建立的人民民主政权形式,虽然还不具备完整的国家政权形态,但都以人民的权力为基础,具有人民代议制民主的特征,为建国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建立积累了宝贵的历史经验。

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召开,会上通过了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共同纲领》,确立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1954年9月,在各地普选的基础上,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隆重召开,标志着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从中央到地方正式建立起来;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以国家根本大法的形式规定了我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这次会议以后,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又经历一个不断完善和发展的过程。

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资本主义国家的“三权分立”制度根本不同。

所谓“三权分立”,就是把国家的立法、司法和行政三种权力,分别由议会、法院和政府独立行使,同时又相互制约,维持权力均衡。

这种制度相对于封建专制统治与个人独裁是一种进步,它有利于调整资产阶级内部各党派、各利益集团之间的利益矛盾,有助于维护资产阶级的民主制度和保持资本主义社会的稳定。

但“三权分立”制度是与资本主义国家的私有制经济基础、资产阶级国家性质、阶级关系和政党制度相适应,是为维护资产阶级统治服务的,而我国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的所有制结构和全国人民根本利益的一致性,决定了人民可以统一行使自己的国家权力,我们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只能实行“议行合一”的民主集中制。

虽然我国立法、行政、司法也有必要的分工,也分设了三种机关各司其职,但三者不是分立和平行的关系,而是立法权居首位,行政、司法均从属于它,也就是掌握立法权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居最高地位。

我国正是通过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来体现国家权力的统一,保证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鲜明的特点。

我国现行宪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这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核心内容。

具体来讲,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各级人大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第二,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集体行使职权,集体决定问题,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办事;第三,国家的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由人大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并可以由它罢免;第四,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各自按照法律规定的职权,分别审议决定全国和地方的重大事项。

这一制度的核心是保证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这一组织形式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力。

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是“中国的议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是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

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主要有四项:

立法、监督、人事任免、重大事项决定。

这也是中国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主要体现。

 

我们建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并将其确立为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既是历史的必然,也是因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本身具有的无比优越性。

这种优越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和我国国体相适应的最好的政权组织形式。

我们的国家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因为我们国家国体的实质是人民民主,就需要民主的政体、民主的政权组织形式与之相适应,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则充分保证了这一要求。

我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都是民主选举产生的,具有广泛性、先进性和代表性。

第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便利于人民群众直接参与国家事务管理。

我国的人大代表深深扎根于人民群众之中,与人民群众密切联系,了解人民生活和需要,是人民选出的值得信任的人民要求与利益的代言人。

第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适合中国的国情。

毛泽东曾经指出,我国的国情是两条,一是我们人民已经取得了政权,掌握了国家政权;二是我们正在迈向社会主义道路。

前一个国情决定了我们要坚持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制度,而后一个国情要求我们要建立保证我们的事业沿着社会主义道路前进的政治制度。

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满足了这两个基本条件。

第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证了国家机关有效率地运转。

民主和效率一直是人类社会长期争取而又难以兼得的双重目标。

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则在现今条件下比较好地把民主和效率有机地结合起来。

3.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改革开放以来,在党的领导下,我国在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方面取得了很大进展,作出了一系列改善和加强人大制度的新规定。

在党的领导下,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得到了不断的完善。

第一,扩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特别是把原来属于全国人大的一部分立法权交常委会共同行使。

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下设立若干专门委员会,研拟有关议案。

第二,赋予省级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权力。

第三,在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设立常委会,加强其对国家机关的监督作用。

第四,改革和完善选举制度。

这些改革对于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起到了重要作用。

但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组织和制度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选举制度需要进一步健全,已有的制度也需要全面有效地贯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还需要继续完善和发展。

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指出了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具体措施,这就是:

支持人民代表大会依法履行职能,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保障人大代表依法行使职权,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的联系,建议逐步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加强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优化组成人员知识结构和年龄结构。

这就为巩固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指明了方向。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50多年来,已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和巨大的优越性。

实践证明: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体现中国社会主义国家性质、能够保证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和最高实现形式,也是党在国家政权中充分发扬民主、贯彻群众路线的最好实现形式,是中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制度载体。

在我国,人民内部虽然还存在各种复杂的矛盾,但全国人民根本利益的一致性,决定了人民可以统一行使自己的国家权力。

中国在实现现代化的进程中,既要解决各种复杂的矛盾和问题,又要追赶发达国家,更需要集中和效率。

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鲜明的特点,保证了国家统一有效地组织各项事业,保证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正如邓小平指出的:

“我们实行的就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一院制,这最符合中国实际。

如果政策正确,方向正确,这种体制益处很大,很有助于国家的兴旺发达,避免很多牵扯。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健康发展,人民当家作主就有保障,党和国家的事业就顺利发展;这个制度受到破坏,人民当家作主就无法保证,党和国家的事业就会遭受损失。

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过程中,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巩固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四、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的重要形式,是中国特色的政党制度,是我国基本政治制度之一。

1.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形成与发展

中国是一个具有两千多年封建专制历史的国家,一直存在着“君子群而不党”的观念。

鸦片战争后,中国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全世界几乎所有的资本主义国家都侵略过中国。

为了救亡图存,许多志士仁人开始摸仿西方政党模式和民主政治。

辛亥革命后中国曾一度实行过西方的“多党制”,这是中国政党制度的第一次尝试。

当时政党林立,最多时达到了300多个。

1927年大革命失败后,国民党建立了南京国民政府,实行一党训政,推行一个主义,一个党,一个领袖,不容许其他任何政党合法存在。

抗日战争爆发后,蒋介石国民党政府表面上允许共产党和其他党派存在,而一党专制的实质没有改变。

特别是战后,蒋介石违背全国人民和平的意愿,拒绝建立民主联合政府的主张,发动全面内战,最终导致政治孤立、经济崩溃和军事失败。

这表明,在中国实行排斥其他党派的“一党制”同样行不通。

正是在深刻总结历史经验教训的基础上,中国共产党运用马克思主义的政党学说,同我国各民主党派一起,共同创立了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1949年新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召开,把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的合作关系以组织形式确立下来。

新中国成立后,各民主党派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参加国家政权和各项经济文化建设,对社会主义建设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各民主党派已经成为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和一部分拥护社会主义爱国者的政治联盟,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政治力量。

我国八大民主党派是: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国民主同盟、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国致公党、九三学社、台湾民主自治同盟

遵循的方针:

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

2.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也是中国政治生活中发扬民主的重要形式。

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

第一,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重要体现,是党和国家实行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环节,是党提高执政能力的重要途径。

政治协商就是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及各方面的代表人士,在共同遵守宪法和基本路线的基础上,就有关国家事务和地方事务的重大问题,进行各种形式的充分讨论,集中各方面提出的正确意见,采取协商一致的原则,解决问题。

第二,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是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通过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的方式进行的政治监督。

它是参加人民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通过政协组织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的监督,也是中国共产党在政协中与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之间进行的互相监督。

第三,人民政协的参政议政,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重要形式,也是党政领导机关经常听取参加人民政协的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做好工作的有效方式。

人民政协的参政议政是对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进行协商讨论,通过调研报告、提案、建议案或其他形式,向党和国家机关提出意见和建议。

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指出了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的新任务,这就是:

支持人民政协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履行职能,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制度建设;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完善民主监督机制,提高参政议政实效;加强政协自身建设,发挥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的重要作用。

 

3.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特点

我国的政党制度不是传统意义上的一党制或多党制,是一种社会主义的新型政党制度,中国特色政党制度根本区别于其他政党制度的显著特征是:

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

第一,在我国的政党制度中,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民主党派是参政党,不是在野党,更不是反对党。

中国共产党在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中处于领导和执政地位,这是多党合作的基本前提和政治基础,是区别其他国家政党制度的根本特征。

所谓共产党的领导,不是由共产党包办一切,而是在民主平等基础上的政治领导,即政治原则、政治方向和重大方针政策的领导。

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处于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地位,进行全面领导;民主党派作为参政党,是接受共产党领导的,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亲密友党。

第二,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有着共同的根本利益和共同的目标,都以四项基本原则为共同准则,以实现不同时期的总任务为共同纲领,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奋斗目标。

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合作的政治基础中最基本的就是爱国和民主。

正是基于根本利益上的一致性和共同的政治目标,他们走到一起了。

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民主党派是民族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及其知识分子组成的带有阶级联盟性质的政党,它同共产党一道为求得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为实现国家繁荣富强和人民共同富裕而奋斗。

在新世纪新阶段,民主党派是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爱国者的政治联盟,他又同共产党一道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

第三,各民主党派参政的基本点可以概括为“一个参加、三个参与”。

即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执行。

第四,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都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都受到宪法的保护,享有宪法规定范围内的政治自由、组织独立和法律上的平等地位。

历史表明,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在实践上是行之有效的。

它既发扬了民主又体现了集中,是在多党参政议政、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的基础上实现民主,在共产党政治领导的前提下体现集中,既避免了一党制因缺乏监督而导致专制的弊端,又避免了由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IT计算机 > 电脑基础知识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