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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产业结构调整导向目录(2010-2011年)的通知

 

绍政办发〔2010〕3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绍兴市产业结构调整导向目录(2010-2011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三月十五日

   

   

 

绍兴市产业结构调整导向目录(2010—2011年)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发展方式,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引导投资方向,合理配置资源,根据国家、省最新公布的有关产业政策和市政府的有关规定,特制定2010-2011年绍兴市产业结构调整导向目录。

本目录分为鼓励发展、限制发展、禁止发展三类,现予以公布。

  凡是鼓励发展的产业和项目,政府有关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引导企业、金融部门和社会资金增加投资,加快发展,并根据国家、省法律法规和各级相关政策,给予相应的扶持和服务。

  凡是限制发展的产业和项目,新建项目一般不予审批、核准或备案,确有必要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行管理。

列入限制发展的产业和项目,应加快技术改造步伐,积极推进产业、产品结构调整,提高综合竞争力,但禁止以改造为名扩大生产能力。

  凡是禁止发展的产业和项目,各有关部门不予审批、核准或备案,不得办理其他相关手续。

对现有已存在的禁止发展的产业和项目,政府主管部门应依法检查,督促其按相应规定执行。

  本目录未列明的产业和项目,除国家、省、市另有规定者外,均属允许发展的产业和项目。

  涉及外商投资的项目,按国家发改委、商务部下发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及其他规定执行。

  本目录有效期两年,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绍兴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08-2009)》同时废止。

实施期间,如遇国家、省产业政策调整或新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

  本目录由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

  一、鼓励发展

  

(一)农业、林业、水利

  1.绍兴优势特色农产品[水稻、茶叶、蔬菜、笋竹、畜产品、水产品(珍珠等)、干鲜果(香榧等)、花卉苗木、小京生花生]优良品种的引进、培育、保护和开发。

  2.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绍兴优势特色农产品深精加工综合利用技术(国家认证、国家产业化项目)。

  3.节水型农业、生态农业、休闲观光农业、创汇农业示范项目。

  4.土地整理项目,标准农田建设,大型灌区和节水灌溉示范项目。

  5.有机农业生产基地,生物基因工程在农业中应用,农业新型栽培技术应用。

  6.农林业种(苗)场、良种繁育基地的建设,农业珍稀资源的保护、开发利用项目。

  7.大宗农产品的保鲜、加工及综合利用,安全食品技术,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监督检测检验体系建设。

  8.森林资源和野生动物、珍稀植物保护,湿地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土保持技术及工程,生态公益林、速生丰产林、景观林带建设,退耕还林和生态脆弱地区的植被恢复与绿化工程。

  9.农作物、森林植物、水生植物重大病虫害及动、植物检疫病防治工程。

  10.淡水产品生态养殖模式及精深产品加工技术的开发。

  11.畜牧污染治理及疫病综合防治技术的运用与推广。

  12.以监测、预警台风和暴雨等灾害性天气为主的气象业务系统建设,生态气象监测。

  13.水资源保护、开发、利用工程。

  14.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防洪、灌溉工程,小流域综合治理,农田水利建设。

  15.城乡水生态环境整治、滩涂围垦、水土保持、农村饮用水工程。

  16.饮用水源地保护工程。

  

(二)现代纺织产业

  1.高附加值差别化、功能性化纤及采用化纤高仿真加工技术的高档面料研发生产。

  2.涤纶短纤维、氨纶纤维以及锦纶、芳纶等合成纤维、大豆纤维、木质纤维、竹纤维等天然纤维。

  3.高档棉纱精纺(80支以上)、高档家用纺织品。

  4.高档纺织品的印染后整理新技术。

  5.土工合成材料、汽车内饰材料、工业过滤材料、医用卫生材料、高档合成革基布等新型产业用纺织制品。

  6.可取代进口的新一代功能性复合面料生产。

  7.高档名牌服装服饰(省著名商标或省名牌产品以上)、功能服装。

  (三)医药化工产业

  1.高性能环保分散染料、活性染料、酸性染料、有机颜料等染料新品种。

  2.纺织用助剂、油田助剂、造纸助剂、塑料助剂、抗氧化助剂等绿色环保型助剂。

  3.高速卷钢涂料、汽车涂料、重防腐涂料、特种涂料、粉末涂料、中高档民用涂料等新型涂料。

  4.生化试剂、仪器分析试剂、临床诊断试剂等新型试剂。

  5.新型精细无机化工产品。

  6.新型生物化工产品(核酸衍生物、活性多肽类等)。

  7.高效、低毒、安全、环境友好的农药新品种、新剂型开发生产。

  8.高等级子午线轮胎及配套专用材料。

  9.新型抗肿瘤、心脑血管病、抗感染类药物及老年性疾病防治类等化学合成药、半合成药。

  10.关键医药中间体开发及生产。

  11.生物工程药物,主要是运用现代生物技术如细胞融合、基因重组、酶工程等方法研制的药物、诊断试剂和疫苗。

  12.符合GAP(国家中药材种植质量管理规范)标准的中药材提取和加工,高效中药新产品及新型制剂等中药现代化项目。

  13.缓释控释技术、微囊技术、靶向制剂、透皮吸收等新型制剂技术与产品。

  14.维生素类饲料添加剂及新型畜、禽用疫苗,兽用药物。

  15.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药开发和生产。

  16.新型医疗器械、仪器及药用包装材料产品。

  (四)机械电子产业

  1.机电一体化新型无梭织机及针织设备。

  2.节能、节水、环保型染整设备。

  3.汽车关键零部件及其电子、电器产品。

  4.精密模具,高档次、精密、耐磨、专用、低噪声特种轴承、轴瓦。

  5.以空调控制元件为代表的高科技制冷关键零部件。

  6.信息产业配套电机、电动车配套电机、高精度伺服电机、智能化电机、大功率高效节能电机。

  7.重大装备自动化控制成套系统技术和装置。

  8.现代光学仪器、高性能传感器、科学测试测量仪器、环境保护监测仪器。

  9.数控机床、专用数控设备。

  10.大型工程施工机械及关键零部件制造。

  11.地铁盾构机、轨道交通设备及大型运输机、客机配套设备。

  12.大规模专用集成电路及线宽0.1-0.2um集成电路。

  13.光机电组件、新型光电显示终端产品。

  14.网络设备,光传输设备,接入网系统设备,数字移动通信,宽带无线通信技术及设备,个人数字助理(PDA)及其他数字信息终端产品。

  15.新型电子元器件(片式元器件、频率元器件、混合集成电路、电力电子器件、光电子器件、敏感元器件及传感器、高密度印刷电路板和柔性电路板等)。

  16.纺织、化工、医药、机电等重点领域的行业应用软件,及相关产品的嵌入式软件。

  17.计算机辅助设计(CAD)、辅助测试(CAT)、辅助制造(CAM)、辅助工程(CAE)系统开发生产应用。

  18.新型电声器件及汽车、节能、医疗、金融等新型应用电子产品。

  19.数字播控设备等智能化消费类电子产品。

  (五)节能环保产业

  1.高纯晶硅材料。

  2.新型高效低衰减太阳能电池及组件。

  3.高效太阳能储能电池、太阳能电源控制器、大功率IGBT逆变器模块和高效光伏并网逆变器,建筑一体化太阳能光伏组件和太阳能光伏集成系统。

  4.多晶炉设备、高纯硅还原炉系统、氢化系统、尾气干法回收系统以及全过程自动化控制技术等关键技术和装备。

  5.大型高效除尘器、烟气脱硫、机动车尾气、工业窑炉改造等空气污染防治关键技术及成套设备。

  6.污水处理工程工艺技术及成套设备,节水节能设备等。

  7.废弃物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理工程及工艺技术和成套设备。

  8.大功率LED(OLED)芯片制造、LED(OLED)照明、LED(OLED)显示技术和产品。

  9.兆瓦级风电发电机、变速箱、叶片、塔筒、变浆控制系统及整机控制装备等关键部件。

  10.生物降解塑料及其系列产品开发。

  (六)食品饮料产业

  1.低度、营养、保健黄酒新产品。

  2.绿茶饮料,果蔬汁等新型营养保健饮料。

  3.绿色有机食品、安全食品技术。

  4.方便、营养、速冻食品。

  5.天然食品添加剂。

  6.功能性食品,时尚休闲食品。

  (七)清洁能源、新材料产业

  1.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空气能、地热能等新能源技术的开发、应用,小水电项目。

  2.垃圾、污泥、沼气等资源综合利用发电项目。

  3.有机硅材料、有机氟材料,无机非金属材料及制品(人工晶体、高性能复合材料、特种玻璃、特种陶瓷、特种密封材料、特种胶凝材料)。

  4.新型建筑节能材料,新型墙体材料,新型装饰装修材料。

  5.稀土磁性材料、发光材料、催化材料、储氢材料和其他高技术功能材料及其应用产品。

  6.新型优质药用包装材料及其技术开发(医药级树脂、橡胶、热塑性弹性体等高分子材料的开发和生产,药用胶塞的涂、镀、覆膜等技术,具有避光、高阻隔性、高透过性等功能的新型包装型式的开发应用,新型给药方式,一级耐水药用玻璃等)。

  7.大尺寸半导体材料、新型电子专用材料。

  8.梯度性结构材料。

  9.纳米材料及技术。

  10.高精度、高性能铜加工材料。

  11.新型合金材料。

  12.资源节约型、环保型的新型包装材料。

  (八)现代服务业

  1.计算机系统服务。

  2.研发设计业(软件开发、工程设计、工业设计、广告设计等)。

  3.承接国际服务外包。

 

  4.第三方物流设施建设及服务。

  5.物流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6.金融保险业及信托、担保、金融租赁等其他金融服务业。

  7.风险创业投资和产业风险投资基金。

  8.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设。

  9.电影电视制作,文化体育创意产业。

  10.会议与贸易展览业,专业品牌会展。

  11.经济、规划、投资、工程、管理、会计、税务、审计、法律、环保等咨询与服务。

  12.电子商务和连锁经营等现代商业业态的建设。

  13.大型企业的地区总部、采购配送中心、营销中心和结算中心等。

  14.现代化的农产品市场流通设施建设。

  15.利用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品交易市场。

  16.公共服务业、老年人服务业、社区服务业。

  17.国家与省级旅游度假区、风景名胜区、文化古迹、旅游景点的保护和开发,度假休闲旅游、生态休闲项目开发。

  (九)科教文卫

  1.国家、省级高新技术和高技术产业化项目,国家、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和技术中心,国家、省级重点科技攻关项目及重点工业性试验项目,国家、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资)金项目。

  2.国家、省级重点实验室、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的建设项目,高技术产业孵化器,社会科学研究机构。

  3.产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

  4.高等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现代远程教育和多形式社会化办学及职业技能培训。

  5.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大众文化、科普设施建设及产业化运营。

  6.民族和民间艺术、传统工艺美术保护与发展。

  7.群众文化、群众体育活动设施,各类体校必需的业余训练设施。

  8.基本医疗、计划生育、预防保健服务设施建设。

  9.社会化、专业化康复服务。

  10.体育竞赛表演、器材场地租赁、体育运动指导等产业化运营服务及体育设施建设。

   

  (十)基础设施

  1.交通:

高速公路、中心城市的对外交通、城市道路和外围公路接口工程,铁路及铁路站场,港口码头建设,公路站场,通村公路。

  2.能源:

输变电工程及电网改造和建设,降低输、变、配电损耗技术开发及应用,电网运行安全监控技术开发。

  3.环保:

污水截排工程、污水处理厂和收集管网,垃圾、污泥、危险废弃物处理(焚烧场、填埋场)及环境污染治理设施的建设、经营,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利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技术应用推广,大中型垃圾转运设施、设备推广。

  4.城市基础设施:

城镇供排水管网工程、供水水源及净水厂工程,城市防洪排涝工程,雨水收集利用工程;城市照明智能化、绿色照明产品及系统技术开发;城镇园林绿化及生态小区建设;城市立体停车场建设,城市道路及智能交通体系建设;廉租房,经济适用住房,农民公寓,人才公寓;城镇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十一)建筑

  1.节能省地型建筑暨绿色建筑的开发。

  2.新型建筑结构系统的开发。

  3.大型高层、大跨度及钢构件建筑新技术、新工艺应用。

  4.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型循环经济建筑新技术、新工艺。

  5.国家、省、市低碳建筑(住宅)示范工程建设。

  二、限制发展

  

(一)《浙江省制造业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08年本)》列为限制类的项目

  

(二)技术落后、耗水耗能多、污染环境的项目

  1.印染(含漂染、染色、印花)、洗毛等项目或生产线(高档织物面料的织染及后整理加工新技术除外)。

  2.染料及偶氮苯类染料中间体,年产200吨以下化学合成农药原药,硫酸,淀粉、味精或麸酸。

  3.电镀、发兰、酸处理等金属表面处理。

  4.年产35000吨以下的制浆、30000吨以下的纸板。

  5.进口废旧物资处理(废纸除外),废旧一般机械产品翻新。

  6.水银,球窑拉丝,玻璃纤维,石棉制品、辐射性制品。

  7.制(鞣)革。

  8.莹石矿采选项目。

  9.高能耗小铸造项目。

  10.新建水泥粉磨站及技改扩能。

  11.摩托车、汽车(不含电动汽车)制造,废旧汽车拆解。

  12.废旧金属材料回收(含压块加工)。

  (三)供过于求、技术档次低的加工项目

  1.低档化纤织物及服装加工。

  2.常规化纤抽丝、一般加弹丝、缫丝、棉、麻、毛纺及一般织造。

  3.一般轻工产品。

  4.一般低水平的商品交易市场。

  5.中低档印刷(除丝网印)。

  6.电线、电缆(网络、通讯、特种电缆及500千伏及以上超高压电缆除外)。

  7.普通工业锅炉。

  8.年产10万吨以下的小啤酒、黄酒生产线。

  9.饲料加工。

  (四)其他

  1.血液制品生产。

  2.化妆品生产。

  3.殡仪馆、公墓(公益性墓地、骨灰寄存室)。

  4.生活煤饼加工、瓶装液化气的灌装。

  5.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等办公楼新建。

  (五)生态及旅游区的污染等项目

  国家、省级确定的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外围及曹娥江流域保护地带新上有污染的工业、农业养殖项目和其他有污染性的项目;风景名胜区内的民用住宅。

  (六)地质灾害低易发区内的建设项目

  (七)国家和省政府明令限制发展的其他项目

  三、禁止发展

  

(一)《浙江省制造业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08年本)》列为禁止和淘汰类的项目

  

(二)严重污染环境的生产项目

  1.落后的纺纱机和织机,漂炼、染色、印花中污染重能耗高的工艺技术装备。

  2.辊轧花机、锯齿轧花机、分条梳毛机、皮棉打包机、绒线摇绞机等落后的纺织装备。

  3.年产1000吨以下染料厂(包括1000吨以下的染料生产企业、1000吨以下染料中间体生产企业、染料和染料中间体总生产能力不超过1000吨的企业)。

  4.新建水泥生产线。

 

  5.直径2.4米及以下水泥粉磨设备。

  6.年产40000万吨以下的化学制浆(特种纸除外)、10000万吨以下的纸板(不含废纸造纸)。

  7.年产40万张以下牛皮制革(猪皮80万张、羊皮240万张)。

  8.年产2000吨以下黄酒、5000吨以下酒精(综合利用除外)、3000吨以下淀粉、30000吨以下啤酒、3000吨以下味精或麸酸。

  9.土法农药、年产100吨以下化学合成农药原药(农药制剂、复配、分装、生物合成农药,植物生长调节剂除外),年产40000吨以下硫酸(综合利用除外)。

  10.土法炼焦、硫、油(包括废油提纯再生)、明矾,土法(钳锅炉)炼铜、铝、铅、锌,土法炼锡,土法生产石棉、放射性制品,土法采选金、钼、铅锌、莹石,土法手工电镀,实心粘土砖、瓦及相关制品,倒焰窑制面砖、马赛克、耐火材料。

  11.废旧汽车的翻新、改装、拼装。

  12.不可降解的一次性塑料制品。

  13.废气治理不达标的铸造。

  14.厚度小于0.025mm的商品零售塑料购物袋。

  (三)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民居住区内建设项目

  1.国家、省级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鉴湖水域特别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文化遗址保护区内建设与保护区无关的建设项目;其外围保护地带建设印染、漂染、化工、农药、染料、金属表面处理、电镀、电解、冶炼、蓄电池、碱法造纸、废旧机械产品翻新、砖、瓦、制(鞣)革、废旧物资和工业废物的处理、有毒有害工业废物的收集和处理、规模化畜禽繁育、养殖场、屠宰场等项目;居民居住区、文教区建设工业和其他有污染的项目。

  2.设在国家、省级风景名胜区及外围保护地带内破坏生态环境、自然景观、危害安全、妨碍游览的工程项目和设施,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的仓库、堆场。

  3.国家、省级风景名胜区景区内的工厂。

  4.市区和影响市区环境质量的周边地区,曹娥江、新昌江、浦阳江两岸,汤浦水库、鉴湖四周和其他旅游资源保护区内的矿山(含就地采挖粘土的砖瓦窑)及矿产品加工企业;国道、省道、旅游公路两侧的直观可视范围内的露天矿山。

  (四)市区和县(市)城的马路市场

  (五)地质灾害高、中易发区的建设项目

  (六)国家明令禁止生产和淘汰的产品,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项目

各市、县(市、区)经贸委(经委、经贸局),省级有关部门: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适应国家宏观调控形势,着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引导资源优化配置和社会资金合理投向,促进我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升制造业创新发展水平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根据国家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国家发改委40号令)及其2007年本征求意见稿精神,在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重点领域关键技术及产品导向目录》(浙政办发[2004]113号)等相关产业目录基础上,结合我省制造业发展实际,修编形成了《浙江省制造业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08年本)(以下简称《目录》)。

  本《目录》由鼓励、限制和禁止淘汰三大类目录组成。

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禁止淘汰类,且符合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为允许类。

允许类不列入《目录》内容。

本《目录》原则上适用于浙江省省域内的各类企业。

为便于今后对鼓励类产业、产品在我省发展情况的统计分析,此目录在编制时原则上采用了国家统计局颁发的《工业行业分类目录》标准。

  鼓励类目录主要是指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促进作用,有利于我省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先进制造业发展,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安全生产和清洁生产,有利于增强我省经济社会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需要采取政策措施予以鼓励和支持的关键技术、装备及产品。

对鼓励类投资项目,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投资管理规定进行审批、核准或备案,各金融机构按照信贷原则优先提供信贷支持;有关优惠政策可按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限制类目录主要是指工艺技术落后,不符合国家行业准入条件、资源环境承载条件以及人民提高生活品质的诉求,不利于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需要督促加快改造和禁止新建的生产能力、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

凡列入限制类的,禁止投资建设新建项目。

投资管理部门不予审批、核准或备案,各金融机构不提供信贷支持,土地管理、城市规划和建设、环境保护、质检、消防、海关、工商等部门不得办理有关手续。

凡违反规定进行投融资建设的,要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对限制类现有生产能力,允许企业在一定期限内采取措施改造升级,各金融机构按信贷原则继续给予必要的信贷支持。

  禁止淘汰类目录主要是指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节能减排需要,严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以及在生产过程中会排放大量有毒有害物质,需要淘汰的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

对禁止淘汰类项目,禁止投资。

各金融机构应停止各种形式的授信支持,并采取措施收回或保全已发放的贷款;各地区、各部门和有关企业要采取有力措施,按规定期限淘汰。

在淘汰期限内省市有关部门要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行政等手段,实施差别电价、差别水价等办法提高资源能源供给价格。

对明令淘汰的生产工艺技术、装备和产品,一律不得进口、转移、生产、销售、使用和采用。

对不按期淘汰生产工艺技术、装备和产品的企业,各级政府及省有关部门要依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责令其停产或予以关闭。

  本《目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由省经贸委等部门发布的相关产业目录同时废止。

在实施过程中,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调整修订《目录》并予公布。

本《目录》施行期间如逢国家发布新的规定,则按国家新的规定执行。

省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省经贸委

2008年7月1日

 

 

浙江省制造业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08年本)

Ⅰ.鼓励类

 

一、食品加工业

1.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相关技术及设备

2.天然食品添加剂原料及生产技术开发应用

3.智能化成套食品加工与包装设备(流水线)

4.粮食、蔬果、肉食品、水产品等的贮藏、保鲜、干燥、加工技术和设备

5.绿色食品系列化精深加工

二、纺织业

1.高档纺织品生产、印染和后整理加工

2.高附加值纺织面料

3.产业用特种纺织面料及制品

4.新型医用防护材料

5.农用非织造布

6.高性能过滤材料和土工合成材料

三、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

1.功能性内衣

2.品牌服装及服饰产品系列化生产

3.服装及服饰产品的品牌经营和虚拟设计生产

四、皮革、毛皮、羽毛(绒)及其制品业

1.高档产业用革

2.高档服饰用革

3.精品皮鞋、皮箱及包袋

4.轻量化高保暖羽绒产品系列化生产

5.高性能皮革化工产品及皮革五金制品

五、木材加工及家具制造业

1.速生竹(木)材精深加工

2.高档新颖家具系列化生产

六、造纸及纸制品业

1.林纸一体化木浆、纸和纸板生产

2.工业技术配套用纸

3.农业技术配套用纸

4.低克重高强度纸板用纸

5.废纸为主要原料的再生纸生产

七、包装印刷业和记录媒介的复制

1.新型生态型(易降解、易回收、可复用)包装材料研发生产

2.聚酰胺等阻隔型及保鲜型食品包装材料

3.包装信息技术产品(智能检测、安全识别、跟踪调配等)的研发及生产

4.印前数字、网络技术的开发应用及印后技术创新

5.高新、数字印刷技术及高清晰度制版系统开发

6.包装印刷防伪技术产品研发

7.柔性版印刷

八、文教体育用品制造业

1.大型游乐设施

2.高端比赛用艇、帆等船只

3.高附加值智能玩具

4.精品型文教用具

5.实际操作能力培训测试用仪器设备

6.中高档健身器械(器具)

九、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

1.大型乙烯及烯烃系列产品

2.大型芳烃及芳烃系列产品

3.大型合成树脂及其合成树脂加工用新型助剂、吸附剂、添加剂和复配技术

4.大型合成橡胶及橡塑性弹性体先进工艺、新产品

5.复合材料、功能性高分子材料、工程塑料及低成本新型塑料合金生产

6.新型聚氨酯系列材料配套原料(MDI,TDI等)

7.采用先进工艺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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