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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大力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

绥化市大力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双重预防性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安委会《关于印发黑龙江省2016

年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工作方案的通知》(黑安发〔2016〕7号)和省安监局《关于印发黑龙江省遏制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的通知》(黑安监发〔2016〕24号)要求,实现标本兼治,有效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推进全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体系的建设,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切实提高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体系重要性的认识

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加强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体系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实施过程安全管理的重要载体,是实现安全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前面,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控制和降低风险、消除事故隐患,实现安全生产标本兼治的有效措施,是持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的治本之策。

通过双重预防性体系建设使企业自身安全管理体系更加系统和深化,从根本上实现了事故的纵深防御和关口前移。

各县(市、区)安监局必须高度重视,准确把握风险、隐患与事故的内涵和关系,进一步提高对双重预防性体系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监督指导企业真正做到认识上一致、思想上统一、行动上同步,切实抓好体系建设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体系建设的目标和任务

(一)工作目标

通过努力,在三年内全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全部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体系,构建行之有效的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和事故应急前期处置三道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屏障,减少一般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实现安全生产。

(二)工作任务

1、搞好试点示范工作。

按照省安委会《关于印发黑龙江

省2016年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工作方案的通知》(黑安发〔2016〕7号)“政府牵头、行业主导、企业负责”的要求,确定安达市为绥化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体系建设的试点县,确定中粮生化能源(肇东)有限公司、黑龙江中盟龙新化工有限公司、黑龙江安瑞佳石油化工有限公司、黑龙江豪运药业有限公司、黑龙江吉地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为全市试点示范企业。

各地安监部门,要监督指导所有危险化学品企业在制定完善并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方案”的同时,要指导企业重点突出建立完善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体系建设的内容及安全风险管控制度;试点示范企业在10月20日之前,要全面完成企业的安全风险辨识分级、分级管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分布电子图和安全风险等级分布电子图绘制及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管控档案建立等工作任务,建立并运行有效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体系。

2、做好推广实施工作。

在做好试点示范工作的基础上,2017年完成全市涉及危险化学品“两重点一重大”企业的体系建设;2018年完成所有规模以上危险化学品(化工)企业的体系建设,并推动其它企业的开展,全面建立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体系,构建起行之有效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和事故应急前期处置三道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屏障。

三、理清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体系建设工作内容和实施步骤

(一)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工作内容

企业应依据《黑龙江省危险化学品企业风险等级判定标准(试行)》,按单元自下而上逐级辨识风险、评估分级、制定管控措施,自上而下逐级落实管控责任,从而实现安全风险分级可控、在控。

1、排查风险点(单元)。

企业要组织专门力量,充分发挥全员的作用,对每一个单元的风险(包括部位、区域、设备、设施、场所等)进行排查,建立风险点(单元)排查辨识登记表。

2、判定安全风险等级。

依据《黑龙江省危险化学品企业风险等级判定标准(试行)》,按照单元内的场所、设备(设施)固有安全状态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情况,将安全风险级别分为1、2、3、4级(1级最危险,依次降低)。

有条件的企业可采用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LEC法)或风险矩阵(LS法)等方法,对排查出来的危险有害因素确定风险类别,对其安全风险进行科学准确分级。

(1)特殊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直接确定该单元风险等级为1级安全风险等级:

a.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要求的;b.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设置紧急停车装置的;c.重大危险源罐区未实现温度、压力、液位等信息的远程不间断采集检测,未设置可燃和有毒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的;d通过定量风险评价的重大危险源,个人和社会风险值超过可接受标准且未采取降低风险措施的。

(2)各单元风险等级判定

①安全风险等级判定取值见下表

分值

项目

4

3

2

1

物质

1.甲类物质;

2.极度危险介质;

3.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1.乙类物质;

2.高度危害介质;

1.丙类物质;

2.中、轻度危害介质;

不属于左述物质;

容量(m3)

1.气体>1000;

2.液体>100;

3.一、二级重大危险源;

1.气体500~1000;

2.液体50~100;

3.三、四级重大危险源

1.气体100~500;

2.液体10~50;

1.气体<100;

2.液体<10;

温度

500℃以上使用,其操作温度在燃点以上

1.500℃以上使用,其操作温度在燃点以下;

2.在250~500℃使用,其操作温度在燃点以上;

1.在250~500℃使用,操作温度在燃点以下;

2.在<250℃使用,其操作温度在燃点以上;

在<250℃使用,操作温度在燃点以下;

压力

100MPa以上

20~100MPa

1~20MPa

1MPa以下

操作

1.临界放热和特别剧烈的放热反应操作;

2.在爆炸极限范围内或附近的操作;

3.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1.中等放热反应操作

2.系统进入空气或不纯物质,可能发生的危险操作;

3.使用粉状或雾状物质,有可能发生粉尘爆炸的操作

4.单批式操作;

1.轻微的放热反应操作;

2.在精制过程中伴有化学反应;

3.单批式操作,但开始使用机械手段进行程序操作;

4.有一定危险的操作;

无危险的操作;

设备

年限

1.储存设备20年以上;

2.生产设备15年以上;

1.储存设备10~19年;

2.生产设备10~14年;

3~9年

3年以内

注:

企业要按照实际情况对每个项目进行打分,各项得分累加后得到的总分为基础分。

②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系数值:

未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系数为1.4;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证书系数为1.3;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证书系数为1.2;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证书系数为1。

③安全风险等级分级

企业将风险取值得分乘以安全生产标准化系数后的得分,对照下表进行安全风险等级分级:

总分值

≥21分

15~20分

10~14分

6~9分

风险等级

巨大(很高)

重大(高)

中度(中)

低度(低)

风险色度

实施期限

不能继续作业

必须立即整改

降低风险

需要立即或

限期整改

降低风险

需要整改

控制风险

需要注意

可以接受

3、制定分级管控措施。

针对排查确定的单元安全风险类别和等级,制定相应的管控措施,将风险管控责任逐一落实至企业的各层级(公司、车间、班组、岗位)和具体的责任人。

管控措施包括工程技术措施、管理措施、教育措施、个体防护措施以及应急处置措施等五个方面。

1级(红色风险)为不可容许的巨大风险,极其危险,应由企业重点负责管控,必须立即整改,不能继续作业,只有当风险等级降低时,才能开始或继续工作;2级(橙色风险)为重大风险,必须制定措施进行控制管理,应由企业安全主管部门和各职能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管控;3级(黄色风险)为中度风险,应由所在车间负责管控,公司(厂)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落实;4级(蓝色风险)为低度风险,应由所在的班(组)负责管控,车间负责监督落实。

同时公司、车间应分别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台账”。

4、绘制车间和全厂性的安全风险等级分布电子图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分布电子图。

各车间对辨识、确认的各单元安全等级的风险点(单元)应绘制安全风险等级分布电子图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分布电子图。

在此基础上公司应绘制全厂性的安全风险等级分布电子图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分布电子图。

电子图可在车间和厂区平面布置图的基础上以电子版的形式绘制。

5、安全风险公告警示与培训。

企业应履行安全风险公告制度,定期公布本企业的主要风险点单元、风险类别、风险等级、管控措施等。

定期有针对性对员工开展安全风险管控业务知识培训,让每名员工都了解风险点的基本情况,熟悉工作岗位和作业环境中的风险及所应采取的防范、控制措施。

对存在黄色安全风险以上的岗位应设置告知卡,标明本岗位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后果、事故预防及应急措施等内容。

同时,应将安全风险的有关信息及应急处置措施告知相邻企业单位和居民。

6、安全风险信息更新。

常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工作每年应进行一次;每季度应对风险控制结果进行一次检查。

 当下列情形发生时,应及时进行安全风险辨识、评估:

 

(1)新的或变更的法律法规或其他要求; 

(2)操作变化或工艺改变; 

(3)新建、改建、扩建、技改项目; 

(4)有对事故、事件或其他信息的新认识; 

(5)组织机构发生重大调整的。

(二)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工作要求

开展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是提高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科学性、针对性、有效性的前提;是改变当前隐患排查治理盲目性、不全面、不深入、治理不彻底以及屡查屡犯等问题的有效措施;隐患排查治理以风险管控措施为排查重点,是控制、降低风险的有效手段,双重预防性体系相互促进、互为补充。

企业应在开展好风险分级管控的基础上,要针对各个风险点单元修订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和登记档案监控制度,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的要求,结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范制定隐患排查标准,集中扎实开展好风险点(单元)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企业要按照隐患级别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治理职责,建立起全员参与、全岗位覆盖、全过程衔接的闭环管理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现企业排查隐患治理的自查、自改、自报工作常态化,构建起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体系。

  (三)工作实施步骤

  1、成立机构。

企业应成立各层级(公司、车间、班组)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两个体系建设的领导,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的责任。

  2、制定方案。

各试点示范企业要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要求,在制定完善并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方案”中,要重点突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体系建设的内容。

方案应明确工作目的、目标、进度、质量、措施、考核要求等内容,确保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其他有条件的危险化学品企业也可先行开展。

  3、强化培训。

各相关企业要组织开展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体系建设工作业务知识的培训工作,让每一工作岗位员工熟练掌握风险排查、分级、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的程序、方法和要求,提高工作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4、示范带动。

企业可选择管理水平较高、技术力量较强的车间先行,带动其它车间工作的开展。

  5、全面推进。

在典型车间带动下,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体系建设工作要在企业全面展开,领导小组要定期督导工作进度情况,并制定考核办法,强化工作考核,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

6、提高完善。

各企业要将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体系建设工作的成果进行整理,建立健全相关档案,总结体系建设工作中的经验和教训,进一步改进工作,切实建立起行之有效的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体系。

四、强化应急管理

企业应按照《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GB∕T29639-2013)和国家安监总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88号令)的要求,修订和完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确保各类预案符合企业实际,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和适用性。

在做好预案的内审、外审和备案的同时,安监部门要监督指导企业做好各类预案、特别是现场处置方案的演练工作,开展对从业人员岗位应急知识教育和自救互救、避险逃生技能的培训,切实提升企业事故应急前期处置能力,真正构建起安全风险排查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和事故应急前期处置的三道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屏障。

五、保障措施和相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体系,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决策,是解决目前“隐患查不准”、“事故想不到”问题的有效措施;是创新安全监管模式,实现关口前移、

精准监管、源头治理、科学预防,从根本上防范事故发生,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的一项重点工作。

各县(市、区)安监局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主动作为,全力抓好落实。

市安监局成立了由主管领导为组长的绥化市危险化学品企业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强化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体系建设督导小组,对工作适时实施监督指导。

相关安监局要参照市局模式,结合各自实际,成立相应工作机构,细化责任分工,明确时间进度,对企业工作实施检查指导。

要将本工作与当前全市集中开展的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一并抓好落实。

(二)搞好培训,精心指导。

两个体系建设是一项创新

性强、技术复杂的系统工程,市安监局将届时对重点地区开展业务培训活动,指导企业两个体系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严格考核,严肃问责。

市局已将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建立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体系工作列入对各县(是、区)绩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对工作被动应付、体系建设落后的给予通报批评,并在评选安全生产先进单位中“一票否决”;对懒政怠政行为,要严肃处理。

建立健全事故倒查追责机制,依法依规查处没有及时发现、管控而引发系统性风险、区域性风险并酿成事故的企业和监管部门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沟通信息,及时反馈。

当地安监部门在做好监督指导工作的同时,要适时与企业沟通,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切实扎实推动工作的开展。

各企业要在9月20日前将企业的“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工作实施方案”;试点示范企业要在10月20日前,将《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台账》、“全厂性安全风险等级分布电子图”、“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分布电子图”报送当地安监部门。

请及时将本指导意见转发至各相关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

附件:

1、风险点(单元)排查辨识登记表

2、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台账

附件1

安全风险点(单元)排查辨识登记表

车间/班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序号

风险点(单元)名称

所在位置

存在的主要

危险有害因素

可能导致发生

的事故类别

备注

排查人员:

负责人:

年月日

注:

1、《安全风险点(单元)排查辨识登记表》是开展安全风险管控的基础工作,企业、车间应认真做好排查辨识和填写工作;

2、风险点(单元),名称是指企业生产完成一个工艺操作

过程的设备、管控仪表等组合体存在安全风险的单元;

3、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包括人、物的、环境和管理的因素;4、可能导致发生的事故类别包括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锅炉爆炸、容器爆炸、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其他伤害等。

 

附件2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台账

企业(车间)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序号

风险点(单元)

名称

所在位置

主要危险

有害因素

可能导致

事故类别

风险等级/

风险色度

辨识分级时间

采取的主要管控措施

责任

部门

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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