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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水稻可行性研究报告

黑龙江省桦川县新峰农副产品专业合作社

500公顷有机水稻种植示范基地、

亲子体验教育基地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

 

合作社法人文景刚理事长

项目负责人那永昌总经理

项目负责人付延飞项目经理

项目负责人陈立国企划部长

编制人员玄力群会计

胡江企划员

 

推进单位:

桦川县星火朝鲜族乡人民政府

 

桦川县新峰农副产品专业合作社

2014年12月6日

 

第一章总论

1.1项目背景

黑龙江省桦川县新峰农副产品专业合作社500公顷有机水稻种植示范基地、10公顷大棚有机蔬菜生产基地、亲子体验教育基地项目。

桦川县新峰农副产品专业合作社。

中国黑龙江省身为最珍贵、最稀缺的土地资源,也是地球上仅有三大块黑土之一,人们称它为“寒地黑土”。

肥沃的黑土地流金淌银,成为当今世界上唯一一块仍蕴藏巨大开发潜力与后劲的土地资源,雄卧于中国雄鸡版图的鸡冠之处,孕育在三江平原的白山黑水之间,得天之独厚、地之灵性,成举世稀缺、弥足珍贵。

而位于国家“两大平原综合配套改革示范”核心区、首倡处、打造地、探索带的桦川县寒地黑土,如同一颗褶褶生辉的黑色宝石,璀璨出“国之魂宝”的耀世光芒。

桦川县位于黑龙江省东部,三江平原腹地,松花江下游南岸,东经130°16',北纬46°37',东与富锦市相邻,西与佳木斯接壤,南与双鸭山市相连,北与鹤岗市、汤原、萝北、绥滨县隔江相望。

全县幅员面积2268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215.26万亩,主要水田130万亩,年产稻谷170万吨,位居全省第七位,玉米85万亩,是国家重要的商品粮生产基地;林地面积6.4万亩,草原面积5.56万亩。

县域共辖9个乡镇105个行政村,161个自然屯,6个国营农、林、牧场。

全县人口22万人,有汉、满、朝鲜、回、赫哲等民族,总户数64000户,农户37690户,农业人口145760人。

全县地势西南高、东北低,山地少、平原广,一般海拔60-70米。

县内年平均气温2.5°C,年降水量476毫米,无霜期200天,生长期133天,适宜水稻、大豆、玉米等作物一季栽培。

境内自然资源较为丰富,有一江六河十三泡,水资源约1054亿立方米,松花江为主体河流,贯穿境内97.5千米,其余支流有安邦河、铃铛麦河、音达木河等,水质清澈,无任何污染,素有“鱼米之乡”的美誉。

桦川县历史悠久,早在4000多年前就有人居住,有汉魏时期的古城山寨,至今还有金元时期瓦里霍吞古城和希尔哈古城遗址。

著名抗日英雄冷云、敬夫就生活战斗在这里。

依托“新中国第一集体农庄”诞生地,建立了朝鲜民族风情园,开办生态农业观光、民族特色旅游业,被省政府列入全省文化产业重点项目,接待国内外游客来此观光旅游。

物华天宝、人杰地灵、现代农业、气势恢宏。

按照黑龙江省整体发展规划,桦川县委、县政府提出了壮大“稻米、机械加工、新能源、旅游四大产业”,实施以发展现代农业为主导的“六项重点工程”的发展目标。

加速全县土地确权,加速土地流转,实施由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地大户、涉农企业为主体的新型经营生产体系,2014年被农业部授予国家级水田示范基地6万亩,在星火乡由新峰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实现了全国第一个水田整乡土地流转,实现经营主体创新,农业产业化服务创新,为桦川县现代农业发展工程起到模范示范作用,得到国家、省、市、领导的认可,为国家“两大平原综合实验开发”在桦川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015年由新峰、倍丰两大集团各流转水田各50万亩,实现桦川县土地由支农企业、合作社规模流转,统一进行规模化生产,带动农民致富增收,使桦川现代农业发展工程由专业化、一体化向社会服务化迈进。

桦川县星火朝鲜族乡,位于桦川县西南方向,东与创业乡接壤,西临佳木斯市19公里,北临松花江3公里,南靠304国道,据佳木斯飞机场14公里,交通十分方便。

全乡6个行政村,沿国道3个村,总人口5408人,总户数1428户,是黑龙江省朝鲜族聚居地之一,全乡总面积33.6平方公里,耕地3万亩,全部为水田,为松花江冲积平原二阶地,海拔75-80米高,坡度缓、地势平坦,表层黑土厚20cm,土壤类型为暗棕土壤,是水稻种植的好地方。

境内水系铃铛麦河,纵经全乡4个村,系完达山脉末端横头山山水,水质清澈,矿物质丰富,是星火乡水田灌溉主要水源。

1948年,星火乡朝鲜族乡的黑土地,是杳无人烟的茫茫荒原,由李在根、金白山带领的几户朝鲜族农民从延边来到了冰天雪地的桦川县水利农场,在这块黑土地上安了家,第二年,金白山和慎自成等5户农民自愿成立了互助组,开始寒地水稻种植,由于连年获得丰收,互助组不断壮大,和三庄自愿加入的农户于1951年2月21日正式成立了新中国第一个集体农庄。

《东北日报社》记者牧正以“星火—新中国第一集体农庄”为主题进行了报道,并提议以星火命名,省秘书长于杰同志亲自在星火调研同意而定下来的,至此星火集体农庄正式诞生,集体劳动,收获稻谷一半交给集体,余下按户劳定分分配,创农耕佳绩传遍全国。

星火农庄党支部书记李在根提出“细土拌种,旱植早播法”在农庄试验成功,向各庄及各地区推广,与金白山等人为解决水稻品种混杂、退化、产量不高的问题,50年代初就培育出“星火白毛稻”稻种推广省内外。

星火朝鲜族人民用自己辛勤的汗水和智慧把千里荒原变成了鱼米之乡,盛产的星火大米曾入选国宴,谱写了一曲曲创业之歌。

李在根、金白山被选为全国人大代表、党代表,受到党和国家领导的嘉奖和接见。

桦川县星火第一集体农庄在建国后三江平原的黑土地上最早种植水稻,从种子、种植方式、鸭稻等领先全国水平,成为“三江水稻种植之源”,为中国现代农业谱写了不朽的农耕诗篇。

按照黑龙江省“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总体部署,桦川县委、县政府提出的提升“四大产业”实施“六项重点工程”的工作目标。

星火朝鲜族乡结合自身特点,确立现代农业发展工程、朝鲜民族旅游为全乡重点工程。

新峰农副产品合作社抓住有利契机,建立新峰现代农机合作社,整乡流转星火乡土地3万亩,建立规模有机水稻种植示范基地7500亩,绿色水稻生产基地2万亩,农户通过带地入社、承包、委托经营等方式进行流转,确立了以共同利益多元分配为纽带的水田规模经营机制,形成了“公司+合作社+绿色有机基地+农户”的农业产业化运营服务体系,得到农民的认可,2013年被省政府授予省级农民产业化龙头企业。

2014年被农业部确认为国家级水田示范基地,受到国家各级领导的一致好评。

桦川县新峰农副产品合作社是桦川县人民政府为了支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桦川县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由桦川县农委、供销联社、经管局等涉农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规定,引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龙头企业新峰农资有限公司领办,于2008年7月通过工商局注册,依法成立,注册资金2000万元,由公司和19户农民入股构成。

组织机构健全,运作规范。

桦川县新峰农副产品合作社位于祖国东北边陲的松花江、黑龙江、乌苏里江汇流而成的三江平原腹地,这里是世界上仅存的三大黑土带之一的寒地黑土带,水质清澈、空气纯净、土壤肥沃,被称为“天然福地、渔米之乡”的桦川县内,坐落于以抗日巾帼英雄“八女投江”带头人冷云命名的悦来镇冷云路南段,用地面积3.3万平方米,营业办公面积600平方米,车间库房面积1.8万平方米,购进正大100号精洁米自动化生产线五组,年加工水稻6万吨,生产的无公害、绿色、有机大米,通过“中国质量认证中心”ISO9001:

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22000:

2005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有机品牌寒地五谷、寒地明珠、鱼蟹稻大米产品和星火乡燎原村基地建设认证,中国绿色食品质量中心颁发的绿色食品使用证书,获得了权威市场准入,系列产品远销贵州、山东、河北、河南、辽宁、山西、广州、四川等省市,建立省级客户群30多家,实现了网络销售布局面广,占领高端、辐射周边的经营策略,呈现出供不应求的良好局面。

桦川县新峰农副产品合作社始终坚持“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的农业产业化运作模式,形成自主品牌带市场、市场带龙头、龙头带基地、基地带农户的农工一体化农业产业化体系。

2009年,合作社在新城镇协胜村建立无公害水稻原粮生产基地2万亩,2014年,在有“新中国第一个集体农庄诞生地,三江水稻种植之源”美称的桦川县星火朝鲜族乡整体流转燎原村、中星村、红光村全部水田3万亩,入社840农户,建立有机水稻种植基地7500亩,绿色水稻种植基地2万亩,严格按标准由专业人员规范管理,农户以土地入股,三次利润分配,得到农民认可,受到省市县领导的表扬,确立了新型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实施了以共同利益多元分配为纽带的水田规模经营模式。

合作社投资1500万元组建了水田农机合作社,实行机械化耕作,投资1000万元对10公顷育苗基地进行扩建,进行复种和发展生态农业观光旅游,形成了集绿色、有机水稻种植、食用菌栽培、鱼鸭养殖、初加工、朝鲜族特色餐饮、采摘、农事体验为一体的生态农业生产、观光旅游社会化服务体系。

新峰农副产品专业合作社利用星火朝鲜族乡悠久的水稻种植历史和朝鲜族农户独特的鸭稻共育种植技术,进行绿色、有机水稻种植,就是用沼渣、农家肥、粉碎秸秆、北京农科院中智信益生菌发酵做底肥,稻田养鱼蟹,用鸭子进行田间除虫除草,用灯光引诱害虫物理灭虫,配备人工后期除草和喷施硒无素,整个过程不使用农药、化肥,使鸭子、鱼、水田、水稻形成一个动态的多级食物链网结构和动物循环再生的综合利用体系,提高稻蔬品质,减少环境污染,保护农业生态环境。

经过实践总结出国际标准五良生态农法作为生产规范,达到专业化生产。

合作社有机食品基地种植品种以长粒“五常稻花香2号”、“长粒509”香稻种植,绿色食品基地品种以中长粒为主种植,实施专品种种植、专品种管理、专品种收获、专品种运输、专品种收储、专品种加工、专品种包装、专品种存放、专品种销售、专品种信息反馈的“十专管理”。

精细的管理决定了水稻品质不可替代的地域特性,无污染、微量元素价全、食味性高、低直链淀粉、高含量特殊氨基酸(可降低胆固醇,预防高血脂,富硒米可抑制癌细胞生长等),成就了新峰农副产品合作社“寒地五谷”、“鱼蟹稻”、“寒地明珠”系列自主品牌大米“天之骄子,米中珍品”的自然属性。

合作社生产有机米、生态米、富硒米、鸭稻米、亲子粥道、青稞糙米等10多个品种,并配备真空包装,精美塑包等。

新峰农副产品专业合作社以“基地规模化、管理科学化、运作市场化、经营诚信化、利益最大化”为理念,以服务三农、助农增收为己任,以商社共赢,和谐发展为目标,实现了县域农村经济追赶跨越式发展的目标。

合作社被中华全国供销总社评为供销系统国家级龙头企业,黑龙江省政府授予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黑龙江省农业发展银行评为AAA级信用企业。

新峰农副产品合作社理事长文景刚先生被评为中华全国供销总社全国代表,承载合作社美好愿景带领整个合作社农民团队致力于运用世界先进水平的生物发酵技术,以现代农机装备为支撑,通过专业人才管理发展桦川县现代生态循环农业,为把中国的生态农业列入世界先进行列而鞠躬尽瘁!

1.2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设计单位

桦川县星火朝鲜族乡人民政府、合作社财务人员

1.3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依据和范围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

■中共中央十八大精神;

■中共中央、国务院[2013]1号文件《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

■国务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

■国家食品工业“十二五”发展纲要;

■黑龙江省两大平原综合配套改革实施方案;

■黑龙江省《关于尽快将我省由农业大省建成农业强省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优质稻谷(GB/T—17891—1999);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绿色食品大米(NY/T419—2000);

■黑龙江省绿色食品生产操作规程;

■项目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内容的规定(QBJC—92);

■项目单位提供的有关基础材料。

本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研究范围包括:

总论;

项目建设背景及必要性;

市场分析;

项目选址与建设条件;

项目的建设内容和规模;

项目分析;

项目技术实施;

环境保护;

项目管理;

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财务评价;

社会评价;

风险分析;

可行性研究结论与建设。

1.4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性质:

扩建和新建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星火乡,扩建在燎原村,新建在红光村、燎新村。

■项目规划建设500公顷有机水稻种植基地;

■扩建10万平方米棚室有机蔬菜种植基地;

■亲子体验教育基地;

■附属设施投入。

本项目建设周期拟定为2年,即2015年1月—2016年11月。

投资估算:

该项目投资总额6000万元。

其中固定投入3000万元,生产经营资金投入3000万元。

资金筹措:

总需资金6000万元,已投入2500万元,尚需3500万元投入。

本项目投产后,经测算,可每年获利1500万元以上。

1.5项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1.6问题与建议

一、有机食品是未来最赚钱的行业之首,关系到国民人身健康,是朝阳产业,市场前景好,发展潜力巨大。

二、目前,国内有机食品管理不规范,生产标准较低,应严格执行国际有机食品标准生产。

三、组建销售网络,拓展营销模式,实施品牌战略把寒地明珠商标培育成省级著名商标,国家级驰名商标是成功的关键。

四、合作社不断提高种植水平增产,加强内部管理。

五、合作社与农民的共赢长久取得土地经营权,是项目发展的保证。

 

第二章项目建设背景及必要性

2.1项目建设背景

2.1.1国家和地方的产业政策和行业规划

2013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

培育壮大龙头企业。

支持龙头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收购、控股等方式组建大型企业集团。

创建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促进龙头企业集群发展。

推动龙头企业与农户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采取保底收购、股份分红、利润返还等方式,让农户更多分享加工销售收益。

鼓励和引导城市工商资本到农村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种养业。

增加扶持农业产业化资金,支持龙头企业建设原料基地、节能减排、培育品牌。

逐步扩大农产品加工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行业范围。

适当扩大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试点范围。

国务院颁布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指出:

“坚持把农业放在经济工作的首位,切实加强农业,全面发展和繁荣农村经济。

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合作与联合,大力发展贸工农一体化,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地区经济合理布局和协调发展。

边疆地区要加快改革开放和发展的步伐,发挥资源优势,发展优势产业。

水稻是地球上最主要的粮食作物之一,是世界上约一半人口的主要食粮。

人类食物热量有27%来自于稻米,食物中蛋白质的20%、脂肪的3%也来自于稻米。

我国是世界上100多个水稻生产国中的“稻米王国”,稻谷产量占世界总产量的34%左右,居世界首位。

近半个世纪以来,我国水稻年播种面积约占全国粮食作物种植面积的30%,稻谷年产量约占全国粮食总产量的44%,全国有60%的人口以大米为主食。

可以说,稻谷产业事关国家的粮食安全问题,与国计民生息息相关。

桦川位于黑龙江省东北部,三江平原腹地,松花江下游南岸,土质肥沃,光照充足,生态环境优良,先后被确定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绿色食品A级水稻生产基地”以及“全国农业生产先进县”,曾先后获得“国家三绿工程示范县”、“中国绿色食品之乡”的荣誉称号,具有发展绿色水稻深加工产业的巨大资源优势。

桦川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解决“三农”问题,他们依托资源优势,围绕市场需求,提出了发展优质高效特色农业的总体要求,积极鼓励水稻从种植业向种植-精深加工方向发展,延长产业链,支持龙头企业,并把稻谷加工业突出到当地支柱产业之一的高度予以大力扶持,为此制定了相关的优惠政策,为当地稻谷深加工业的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外部条件。

水稻是粮食作物中的稳产高产作物。

稻米是人类喜爱的主要细粮,食用品质好,营养价值高,需求量大,市场前景广阔,价值高、效益好,是桦川县主导产业,对农业增产、农民增收、企业增效、财政增税,富民兴县有重要作用。

因此,积极发展有机食品水稻种植加工,可以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充分提高产品的附加值,有利于改变我国多年来低水平、大众化普通大米加工项目建设、单纯扩大产能的行业格局。

食品安全问题是目前我国广大人民群众和政府最为关注的问题之一。

随着我国国力的增强,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食品的安全问题越来越关注。

对健康安全食品的追求将成为时尚。

有机食品作为食品中安全系数最高的食品,其市场份额将越来越大。

目前我国有机(含转换)产品生产总量仅占我国农业生产总量的0.1%左右。

而国际有机产品销售量占食品总量的3%-5%。

预计未来10年,中国有机食品占国内食品市场的比例将达到1%-3%。

这为有机食品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国内市场空间。

2.1.2企业发展目标与项目的提出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今年4月3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开展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工作。

会议指出,发展现代农业是一项重大战略任务,通过深化改革同步推进“新四化”建设,是持续发展经济的重要支撑,也是富裕农民、改善民生的重要基础。

要贯彻落实今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围绕发展现代农业,推行综合配套改革,推动转变传统的农业发展方式,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高农产品质量,提高农民收入。

会议确定,选择有条件的地方率先开展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

主要任务是:

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

培育壮大股份合作社、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引导和规范龙头企业与农民股份合作社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

为了更好的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从科学发展观出发,努力构建和谐社会,做到充分发挥和利用资源优势,做强做大绿色食品产业,促进绿色食品产业提档升级,发挥龙头企业带基地的作用,做到工业反哺农业。

500公顷有机水稻标准化基地的建设,不仅会大大促进农民增收、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早日奔小康、使桦川县委、县政府提出的绿色战略目标得以实现,而且也会推动桦川由绿色食品大县向有机食品大县迈进的步伐。

同时将对人类健康做出重大贡献。

有机食品是一种国际通称,是从英文OrganicFood直译过来的。

这里所说的“有机”是指采取一种有机的耕作和加工方式。

有机食品是指按照这种方式生产和加工的;产品符合国际或国家有机食品要求和标准;并通过国家认证机构认证的一切农副产品及其加工品,包括粮食、蔬菜、水果、奶制品、禽畜产品、蜂蜜、水产品、调料等。

有机食品通常来自于有机农业生产体系,根据国际有机农业生产要求和相应的标准生产加工的。

开发生产有机食品,是当今世界农业的发展方向,是事关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崇高事业。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新时期人们的消费观念已经发生变化,开始从温饱型向安全营养保健型过渡,据国际专家预测,未来10年,世界有机食品的销售量将占人类食品总量的20%,到21世纪下世纪,有机食品产量将占人类食品总量的80%,所以开发生产有机食品大米,市场前景十分广阔。

面对上述政策背景与行业背景,新峰农副产品合作社的领导层深刻地认识到:

虽然目前公司的粮食及稻谷产业已经颇具规模,但是受稻谷原料不足和质量不高的影响,使得粮食资源内在的价值并没有被充分挖掘,粮食精深加工企业的规模化效益并没有得到更加充分的体现。

因此,只有坚定地走稻谷规模化和深加工综合利用之路,延长产业链,进一步提高加工附加值,才能顺应市场运行规律的要求,从而促进企业的进一步发展。

基于上述原因,决定抓住机遇,打破常规,依托各级政府赋予的扶持政策,凭借自身在技术、人才、资金、市场营销和原料基地等方面的综合优势和良好的基础条件,及时提出了合作社500公顷有机水稻种植基地建设项目。

通过种植绿色有机食品水稻,保证合作社优质原料来源,提高合作社产品的科技含量与附加值,把合作社进一步做大做强。

桦川县新峰农副产品合作社统一建设管理500公顷有机水稻标准化基地建设。

水稻种植按照“五良生态农法”的生产标准,即统一水稻种植操作规程,统一整地泡田,统一优良品种,统一工厂化育苗和插秧,统一田间管理和作业,统一收割入库。

以“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的新型利益联结方式促进和带动当地绿色有机食品水稻发展,既能够使农民尽快致富奔小康,又能够改进和提高当地种植业的技术水平,优化水稻品种,促进当地尽快形成水稻产加销一体化良性循环,为企业和社会带来更多的效益。

该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的产业政策和行业规划,有利于促进当地农业产业化的发展进程,进一步推进农业资源型地区的经济转型,延长农产品深加工的产业链条,实现绿色食品大县向有机食品大县转变。

因此,得到了当地政府的高度重视和肯定。

2.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中央1号文件精神,保证国家粮食安全,加快土地流转,实现土地规模化经营,集中连片发展现代化农业,发挥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依托“桦川县130万亩国家级农业现代化示范园项目”,建设500公顷有机水稻种植基地,与新峰农机合作社签订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建设标准化原料基地500公顷。

聘请专业的技术人员对水稻种植全程操作,对土地流转后的剩余劳动力安排在合作社做长期工人,享受企业职工待遇,农民离土不离乡,提前过上小康生活。

开发生产有机食品十分重要,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实现“中国梦”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实际行动,是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统一协调发展的根本措施,是当今世界农业的发展方向,是事关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崇高事业,利在当前,功在千秋。

发展有机食品是农产品消费安全的有效保障。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

保障百姓吃上安全放心的农产品,是政府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基本要求,也是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与构建和谐社会的集中体现。

发展有机食品,是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根本措施,对维护公众健康和公共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发展有机食品是增强农业综合竞争力的迫切需要。

增强农业综合竞争力是新时期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重要任务。

农业综合竞争力的核心是将资源优势、生产优势和产品优势转化为质量优势、品牌优势和效益优势。

发展有机农产品,是新时期促进农产品生产区域化布局、标准化管理、产业化经营、市场化发展的重要手段,也是实现农业比较优势和提高农业综合竞争力的重要途径。

发展有机食品是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举措。

持续稳定增加农民收入是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重要目标。

农业生产性收入的增加是农民增收的基本途径。

适应市场需要,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促进优质优价,是实现农业生产性收入增加的有效措施.发展有机食品是推进农业增长方式转变的战略选择。

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给农业和农村经济带来新的发展机遇。

坚持科学发展观,用现代工业理念谋划农业发展是实现农业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重要手段。

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既是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重要措施,也是推进农业优质化生产、专业化加工、市场化发展的有效途径,更是推动农业生产方式转变、促进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高和推进农业增长方式转变的战略选择。

水稻是粮食作物中的稳产高产作物。

稻米是人类喜爱的主要细粮,食用品质好,营养价值高,需求量大,市场前景广阔,价值高、效益好,是桦川县主导产业,对农业增产、农民增收、企业增效、财政增税,富民兴县有重要作用。

桦川县是我省重要的绿色食品生产基地和水稻主产区,但是当地的农产品深加工比例至今仍然较低。

因此,为了更好地发展区域经济,顺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规律,使农产品资源得到充分的加工利用,将产地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必须走“公司+基地+农户”的农业产业化发展道路。

本项目的建设,既能够使当地的龙头企业得到发展壮大,也能进一步促进当地水稻种植业的发展,能够切实增加农民的经济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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