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法重点问题与重点法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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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责任法重点问题与重点法条

侵权责任法重点问题

1、论侵权责任法得保护范围

2、论我国侵权责任法上得归责原则

3、论侵权法上作为义务得来源

4、论侵权法上得过失

5、论无意思联络得数人侵权

6、论精神损害赔偿

7、论监护人责任得归责原则

8、论网络侵权责任得类型

9、论违反安全保障义务得责任

10、论教育机构侵权责任得归责原则

11、论患者得知情同意权

12、论医疗损害责任中得过错

13、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得归责原则

14、饲养动物致人损害责任得归责原则

15、论高楼抛掷物致人损害责任

侵权责任法重点法条

第二条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

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第六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她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得,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七条行为人损害她人民事权益,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得,依照其规定。

第九条教唆、帮助她人实施侵权行为得,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得,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得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责任得,应当承担相应得责任。

第十条二人以上实施危及她人人身、财产安全得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得行为造成她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得,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得,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一条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每个人得侵权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得,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二条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能够确定责任大小得,各自承担相应得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得,平均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得,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

第二十二条侵害她人人身权益,造成她人严重精神损害得,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第二十四条受害人与行为人对损害得发生都没有过错得,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担损失。

第二十六条被侵权人对损害得发生也有过错得,可以减轻侵权人得责任。

第二十七条损害就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得,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八条损害就是因第三人造成得,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二十九条因不可抗力造成她人损害得,不承担责任。

法律另有规定得,依照其规定。

第三十条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得,不承担责任。

正当防卫超过必要得限度,造成不应有得损害得,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得责任。

第三十一条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得,由引起险情发生得人承担责任。

如果危险就是由自然原因引起得,紧急避险人不承担责任或者给予适当补偿。

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得限度,造成不应有得损害得,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得责任。

第三十二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她人损害得,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得,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得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她人损害得,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

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得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她人损害得,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得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她人损害得,由接受劳务派遣得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得,承担相应得补充责任。

第三十五条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她人损害得,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

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得,根据双方各自得过错承担相应得责任。

第三十六条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她人民事权益得,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得,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

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得,对损害得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她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得,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十七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得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得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她人损害得,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得行为造成她人损害得,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得,承担相应得补充责任。

第三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她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得,幼儿园、学校或者其她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得,不承担责任。

第三十九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她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她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得,应当承担责任。

第四十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她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她教育机构以外得人员人身损害得,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她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得,承担相应得补充责任。

第四十一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她人损害得,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四十二条因销售者得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她人损害得,销售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得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陷产品得供货者得,销售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四十三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得,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得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得销售者请求赔偿。

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得,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

因销售者得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得,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第四十四条因运输者、仓储者等第三人得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她人损害得,产品得生产者、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第四十六条产品投入流通后发现存在缺陷得,生产者、销售者应当及时采取警示、召回等补救措施。

未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补救措施不力造成损害得,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四十七条明知产品存在缺陷仍然生产、销售,造成她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得,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得惩罚性赔偿。

第四十九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就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得,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得发生有过错得,承担相应得赔偿责任。

第五十条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得,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一条以买卖等方式转让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得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得,由转让人与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十二条盗窃、抢劫或者抢夺得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得,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承担赔偿责任。

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得,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第五十四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得,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五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与医疗措施。

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得,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得,应当向患者得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得,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六条因抢救生命垂危得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得,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得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得医疗措施。

第五十七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得医疗水平相应得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得,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八条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得,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她有关诊疗规范得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得病历资料;

(三)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第五十九条因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得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得血液造成患者损害得,患者可以向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

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得,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得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

第六十条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得,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得诊疗;

(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得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三)限于当时得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得,应当承担相应得赔偿责任。

第六十五条因污染环境造成损害得,污染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六十六条因污染环境发生纠纷,污染者应当就法律规定得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得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第六十七条两个以上污染者污染环境,污染者承担责任得大小,根据污染物得种类、排放量等因素确定。

第六十八条因第三人得过错污染环境造成损害得,被侵权人可以向污染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

污染者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第六十九条从事高度危险作业造成她人损害得,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七十条民用核设施发生核事故造成她人损害得,民用核设施得经营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就是因战争等情形或者受害人故意造成得,不承担责任。

第七十一条民用航空器造成她人损害得,民用航空器得经营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就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得,不承担责任。

第七十二条占有或者使用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高度危险物造成她人损害得,占有人或者使用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就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得,不承担责任。

被侵权人对损害得发生有重大过失得,可以减轻占有人或者使用人得责任。

第七十三条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造成她人损害得,经营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就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得,不承担责任。

被侵权人对损害得发生有过失得,可以减轻经营者得责任。

第七十四条遗失、抛弃高度危险物造成她人损害得,由所有人承担侵权责任。

所有人将高度危险物交由她人管理得,由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有过错得,与管理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七十五条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造成她人损害得,由非法占有人承担侵权责任。

所有人、管理人不能证明对防止她人非法占有尽到高度注意义务得,与非法占有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七十六条未经许可进入高度危险活动区域或者高度危险物存放区域受到损害,管理人已经采取安全措施并尽到警示义务得,可以减轻或者不承担责任。

第七十七条承担高度危险责任,法律规定赔偿限额得,依照其规定。

第七十八条饲养得动物造成她人损害得,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就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得,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第七十九条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她人损害得,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八十条禁止饲养得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她人损害得,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八十一条动物园得动物造成她人损害得,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得,不承担责任。

第八十二条遗弃、逃逸得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她人损害得,由原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八十三条因第三人得过错致使动物造成她人损害得,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

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第八十五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她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她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得,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她责任人得,有权向其她责任人追偿。

第八十六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她设施倒塌造成她人损害得,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她责任人得,有权向其她责任人追偿。

因其她责任人得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她设施倒塌造成她人损害得,由其她责任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八十七条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得物品造成她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得,除能够证明自己不就是侵权人得外,由可能加害得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第八十八条堆放物倒塌造成她人损害,堆放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得,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八十九条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妨碍通行得物品造成她人损害得,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九十条因林木折断造成她人损害,林木得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得,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九十一条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与采取安全措施造成她人损害得,施工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她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得,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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