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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年级下册政治

第一课国家的主人广泛的权利

我国的国家性质:

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我国现阶段人民的范围:

在我国现阶段,包括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其它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在内的全体人民,都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

人民的地位:

我们平等的享有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权力,共同建设自己伟大的国家。

专政的目的:

社会主义制度建立后,社会上还存在着极少数敌视和破坏社会主义制度的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我们必须与其进行斗争,以确保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不被动摇,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

公民权利:

所谓公民权利,指的是宪法和法律确认并赋予公民享有的某种权利,这种权益受国家保护,有物质保障。

公民的基本权利:

由于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是公民最主要、最根本的权利,所以称之为公民的基本权利。

人民与公民的区别:

①人民是区别于敌人的政治概念,在不同的国家和同一国家的不同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阶级内容。

②公民是法律概念,是指具有某国国籍并依据该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③在我国,公民既包括人民,又包括具有我国国籍的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

不过,后者不能享有公民的全部权利,也不能履行服兵役等光荣义务。

为什么有时权利不能实现:

我们享有的权利,需要来自家庭、学校、社会及他人的保障,否则权力就会落空。

其中,最重要、最有效的是法律保障。

我国公民权利保障体制的主要内容:

①我国宪法明确规定: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我国通过建立以宪法为核心、以立法保障和司法保障为主要内容的权利保障体制,保障公民的权利。

②立法保障,就是将公民的权利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下来,运用国家强制力加以维护。

③司法保障,是指通过法律制裁各种侵权行为,保障公民的权利。

我国宪法将审判权赋予各级人民法院。

当我们的权益受到侵害时:

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恢复被侵害的权利,赔偿造成的损失,惩罚侵权者,讨回公道。

法律的意义:

①法律是保障我们权利的法宝,有了法律,我们就有了维权的利剑。

②从某种意义上说,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在于人权能够得到尊重和保障。

③生命之树常青,法律就是那普照的阳光。

公民权利的广泛性: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公民享有广泛的权利。

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一)平等权。

(二)政治权利和自由。

(三)宗教信仰自由。

(四)人身自由权利。

(五)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权,取得赔偿权。

(六)社会经济权利。

(七)教育、科学、文化权利和自由。

(八)妇女的权利,婚姻、家庭、儿童和老人受国家保护。

(九)华侨,归侨和侨眷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如何正确使用权利:

①公民在行使权利时要尊重他人权利。

②公民在行使权力时,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

③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权力。

④要以合法的方式行使权利。

第二课我们应尽的义务

义务的来源:

义务来自亲情、道德、纪律、法律等各个方面。

法定义务是宪法和法律规定公民必须履行的。

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①在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具有一致性。

②我们每个人既是享受权利的主体,又是履行义务的主体。

因此,我们不仅要增强权利观念,依法行使权利、维护权利,而且要增强义务观念,依法履行义务。

③我们每个人都要以主人翁的责任感,自觉履行应尽的义务。

④我们不能只获得而不付出,不能只享受权利而不履行义务。

对于法定义务,我们必须履行。

基本义务:

一个人的一生要尽各种法定义务。

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义务是公民的基本义务。

具体包括①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

②保守国家秘密。

③爱护公共财物,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④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⑤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⑥依法纳税。

我们为什么要履行义务:

①是我国法律向公民提出的爱国的具体要求。

②自觉履行这些义务,是我们的“天职”,也是爱国的重要表现。

③我们要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以履行法定义务的实际行动,表达我们的爱国之情。

道德义务定义:

所谓道德义务,是指社会成员依据社会道德规范,自觉自愿的承担对他人,对社会的道德责任。

承担道德义务的定义:

历史和现实都告诉我们,广大社会成员自觉自愿地履行道德义务,既利于形成温馨、和谐的人际关系,又能够促进整个社会的文明进步。

履行道德义务该怎么做:

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

如何忠实履行义务:

①法律鼓励做的,我们积极去做。

是有益于社会文明和进步的重要体现。

②法律要求做的,我们必须去做。

③法律禁止做的,我们坚决不做。

(一)为了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确保国家的长治久安。

(二)法律禁止做的坚决不做,是忠实履行公民义务的又一重要体现。

(三)实施法律所禁止的行为,就是触犯法律,会受到法律制裁。

④总之,我们只有做到正确的行使权利,忠实地履行义务,才是一个具有高度法制观念和高尚道德的合格公民。

道德与法律的关系:

①我国法律和社会主义道德互相配合,互相促进,互相补充。

②凡法律所禁止的行为,都是社会主义道德所谴责的行为;有许多法律上的义务,同时就是社会主义道德的要求。

③我们积极实施法律所提倡和鼓励的行为,有利于弘扬社会主义道德,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第三课生命健康权与我同在

生命健康权的重要意义:

①生命和健康,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都是宝贵的。

②我国法律规定,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不容他人侵犯。

③生命健康权是公民参加一切社会活动、享有其它一切权利的基础。

生命一旦丧失,任何权力都失去了意义。

④生命健康权是公民最根本,也是首要的人生权利。

生命健康权定义:

生命健康权,是指公民对自己的生命安全、身体组织、器官的完整、生理机能以及心理状态的健康所享有的权利。

对未成年人进行特殊保护的原因:

①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由于年幼、能力欠缺和经验不足,生命健康较容易受到侵害。

②保护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③我国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权给予了特殊的保护。

国家是如何保护公民生命健康权的:

①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权是国家法律的一项重要任务。

②我国宪法、刑法、民法通则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都对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加以保护。

③当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到非法侵害时,受害人有权请求国家保护。

④侵害他人生命和健康为法律所不容,情节严重的要受到法律制裁。

作为中学生我们怎么积极行使自己的生命健康权:

①珍爱生命,维护健康,积极锻炼身体,提高健康水平,使自己拥有强健的体魄和焕发向上的精神。

②有权在患病时及时医治,恢复健康,增强体质。

③当自身生命健康受到他人非法侵害时,有权依法自卫和请求法律保护。

④注意自身生命安全和健康,使自己处于安全的环境,免受他人侵害是每个公民的权利,也是对自己的关爱和责任。

除了为正义而献身外,公民的生命健康权不得让与或抛弃。

为什么生命健康不能转让与抛弃:

①因为人具有社会性,生命一旦诞生就具有社会责任。

②一个人如果因为困难、挫折、失意而自杀,必然会给亲戚朋友带来无尽的哀伤、较大的财产损失,还会引发老者无人赡养、幼者无人抚育等一系列社会问题。

③若公民损害自己的身体,如乞丐为博取他人同情而自残,必然造成更大的社会负担。

④因此,轻声或自残等行为都与社会道相悖,与法不和。

关爱他人生命健康,我们应该怎么做:

①我们在享有生命健康权的同时,负有不得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权的道德义务和法定义务。

任何人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即使大义灭亲也不允许。

②侵害他人的生命健康权,即损害了他人的生命和健康,也损害了自己,行为人要依法受到相应的制裁。

生活中,与人因故发生了争执,要懂得控制情绪、宽容他人,以避免一时冲动而导致伤害事件的发生。

③我们要关爱生灵,关爱他人的生命和健康,远离暴力,做一个即遵守法律又乐于助人的人。

行使生命健康权,应注意哪些问题:

(自己)①因为人具有社会性,生命一旦诞生就具有社会责任。

②一个人如果因为困难、挫折、失意而自杀,必然会给亲戚朋友带来无尽的哀伤、较大的财产损失,还会引发老者无人赡养、幼者无人抚育等一系列社会问题。

③若公民损害自己的身体,如乞丐为博取他人同情而自残,必然造成更大的社会负担。

④因此,轻声或自残等行为都与社会道相悖,与法不和。

(他人)①我们在享有生命健康权的同时,负有不得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权的道德义务和法定义务。

任何人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即使大义灭亲也不允许。

②侵害他人的生命健康权,即损害了他人的生命和健康,也损害了自己,行为人要依法受到相应的制裁。

生活中,与人因故发生了争执,要懂得控制情绪、宽容他人,以避免一时冲动而导致伤害事件的发生。

③我们要关爱生灵,关爱他人的生命和健康,远离暴力,做一个即遵守法律又乐于助人的人。

第四课维护我们的人格尊严

人格尊重权的定义:

任何人,无论其年长还是年幼、聪慧还是愚钝、富有还是贫穷,也无论其是高官还是平民、是自由人还是在押犯,都享有作为“人”的最起码的社会地位和受到他人与社会最起码尊重的权利,这种权力就是人格尊重权。

人格尊重权的内容:

人格尊重权具体体现为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隐私权等。

人格尊重权受法律保护,有哪些规定:

①人格尊严不可侮,侮辱者必将受到社会道义的谴责,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②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③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

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它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什么是名誉:

人的名誉是对特定人的品德、才干、信誉等方面的客观的社会评价。

良好的名誉对个人有什么好处:

客观公正的社会评价可以使我们获得精神上的满足,有良好名誉者不仅可获得社会的更多尊重,还可获得经济利益。

为什么法律赋予公民保护自己名誉的权利:

①良好名誉首先取决于个人的良好表现。

不过品行优良者并不总是受到相应的客观评价,人的名誉权常常会受到侵害。

有时,一个诚实的人会被污蔑为骗子,以致蒙受奇耻大辱,社会评价降低,精神异常痛苦。

②侵害名誉的行为不仅践踏了他人的人格尊严,而且混淆是非、颠倒黑白、破坏社会公德、危害社会秩序。

③因此,各国法律毫无例外的赋予公民保护自己名誉的权利。

名誉权的定义:

所谓名誉权,是人们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

名誉权的内容:

名誉权主要表现为名誉利益支配权和名誉维护权。

侵权的行为有哪些:

①公然谩骂他人,大庭广众之下讽刺、嘲笑、挖苦他人,往他人身上泼脏物等,都属于侮辱行为。

②无中生有,捏造事实中伤他人等行为,是诽谤行为。

侵权的危害及后果:

凡此种种,既是不尊重他人、贬低他人人格、使他人名誉受损的侵权行为,又是不尊重自己、损害自己形象的不道德行为。

侵权者轻则受到舆论的谴责,严重的要承担法律责任。

如何维护名誉权:

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商场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并赔偿精神损失。

肖像的定义:

肖像是以容貌为中心的人体形象再现。

保护肖像权的意义:

肖像再现了个人的基本特征,是每个人人体容貌的有形识别标志,所以,肖像与特定人的人格不可分离。

肖像权具体包括哪些方面:

①(支配权)公民依法享有对自己肖像的支配权,包括肖像制作权、使用权和获酬权。

②(制作权)公民有权决定是否允许他人给自己画像、照相或录像等。

③(使用权)有权决定是否使用或如何使用自己的肖像。

如,挂在自己家里还是用于广告等。

④(获酬权)有权就使用自己的肖像获取报酬。

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表现:

①公民的肖像权不容侵害,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②恶意毁损、玷污、丑化公民的肖像。

③利用公民肖像进行人身攻击。

侵犯肖像权的维护:

当肖像权受到侵害时,我们要拿起法律武器,追究侵权人的责任,必要时可提起诉讼以讨还公道。

姓名的定义:

姓名包括正式姓名、笔名、艺名等,它作为将人区别开来的文字符号,传达了一个特定的个性化意义,是每个人人格的基本标志。

法律保护公民姓名权的原因:

姓名与其所指对象的联系如此紧密,一旦侵害姓名,势必损害其人格。

因此,法律赋予公民姓名权。

姓名权的定义:

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决定、使用、变更姓名,并且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

姓名权的内容:

①年满18周岁的成年人有权自主决定自己起什么名字。

②有权决定使用自己的姓名或笔名、艺名。

③有权依照规定变更姓名。

未成年人和精神病患者的姓名权由其监护人代为行使。

侵害他人姓名权的表现:

①干涉他人行使姓名权。

②盗用他人姓名。

③冒用他人姓名。

第五课隐私受保护

隐私的定义:

公民不愿为人所知、侵扰的秘密与公共利益无关的纯个人私事。

隐私的内容:

私人信息,如家庭住址、身体缺陷、婚恋情况、家庭关系、财产状况等;个人私事,如日常生活、社会交往等;私人领域,如住宅、个人行李、书包等。

保护隐私的意义:

①每个人都渴望在社会中保留一块只属于自己的空间,能自由地放松过自己的身体和心灵,从而获得内心世界的安全感和私人生活的安宁,体会到做人的尊严。

②当今世界,信息技术和传播媒介越发达,个人隐私被披露的可能性就越大,人们对自身安宁和安全的需要也就越迫切。

③因为人人有隐私,如果个人隐私被非法公之于众,人无异于生活在玻璃屋里,只能在众目睽睽之下惶惶不可终日。

④在坚持以人为本、崇尚人性与个性的现代社会,必须高度重视对个人隐私的保护,以缓解人们对人格独立的担忧,保证人们自由舒畅的生活。

隐私权的定义:

隐私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私人生活安宁和私人信息保密的权利。

保护隐私权的重要性:

①隐私权赋予公民对其个人秘密的自由决定权,他划定了个人空间与公共空间的界限,维护了个人的人格独立和人格自由。

②法律保护公民的隐私权,能够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的安定。

③私生活的自由和安宁,保护正常生活不受干扰,内心世界不被侵扰。

隐私权的内容:

①公民的住宅属于公民个人的生活领域,未经本人允许,任何人不得擅自侵入或非法监听、监视,执法人员不得无视法定程序非法搜查。

②公民有权对个人信息保密并禁止他人非法搜集、传播和利用自己的私人信息。

③公民有权对个人通信内容保密,对自己的信件、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禁止他人擅自查看、刺探或公开。

④公民有权自主决定利用自己的个人信息从事有利于社会的活动,如将自己特殊的生活经历写成自传,公开自己的信件等。

如何尊重他人隐私:

①尊重他人隐私,就要树立隐私意识。

明确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破除传统文化中宣扬人格依附的陈旧观念;不干涉他人私人空间,不搬弄是非、揭人短处、扰人安宁;不因好奇而热衷于打听别人私播别人的秘密。

矫正不尊重他人隐私的若干陋习。

②尊重他人隐私,需要强化责任与信誉意识。

我们要承担起对这份隐私的责任和信誉,这不但能保护自己的隐私,也是对他人隐私的保护和尊重。

③人与人之间要相互尊重彼此的隐私。

保护公民的隐私权,是道德的呼唤,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

侵犯隐私权的行为表现:

①个人隐私受法律保护。

侵扰他人私生活、公开他人隐私的行为,既是违反社会道德的行为,也是违法行为。

②监视、窥探他人私生活,以偷看日记、私拆信件等手段千方百计刺探他人的秘密,道听途说传播他人的隐私,非法利用他人的个人信息等,都属于侵害隐私权的行为。

③为了社会公共利益,执法机关依法调查和公开当事人的有关信息,则不属于侵权行为。

公民保护隐私权的方法:

①当隐私权受到侵害时,我们应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采用自行与侵权人协商、请求司法保护等方式,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若因此造成较大的精神痛苦,还有权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②我们要增强法制观念,依法律己,尊重他人隐私。

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给自己的隐私上把锁。

在向熟人敞开心扉时,要认真选择倾诉对象。

③在上网时要掌握网上安全运行的知识,以避免个人隐私在网络中被浏览和扩散。

④保护隐私不等于自我封闭、与世隔绝。

应学会与值得信任的人沟通和交流,以获得成长所需的理解和帮助。

第六课终身受益的权利

教育的含义:

教育,是以促进人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为目的,以传授知识、经验为手段,培养人的社会活动。

教育的作用(个人):

①教育是每个人生活的准备。

它通过向个人传递文化,帮助人超越一己之见去掌握前人的经验,分享人类时代积累的知识财富,获得独立生活的必要前提。

②他又唤起人的潜能,不断提高和革新自己,从而开辟人性发展的道路,奠定走向未来的基础。

③教育能为人们未来的幸福生活奠基。

要让短暂的生命发光、有尊严有意义的度过一生,必须接受教育。

教育对于个人一生的成败至为关键,从这个意义上说,教育获取知识,知识改变命运。

教育对民族和国家的作用:

对于民族、国家来说,教育成就未来。

受教育权定义:

受教育权,是指公民有从国家接受文化教育的机会,以及获得受教育的物质帮助的权利。

义务教育的目的:

为了国家、民族的未来,为了公民受教育权利的实现,国家在大力发展各级各类教育的同时,着力普及义务教育。

义务教育的定义:

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赋以保障的公益事业。

义务教育的显著特征:

①具有强制性。

②具有公益性。

③具有统一性。

怎样依法维护自己的受教育权:

①受教育是法律赋予我们的基本权利,是我们成长和发展的基础。

②我国法律保护公民享有的受教育权。

当我们的受教育权被他人剥夺或受到侵犯时,我们可以采用诉讼方式或非诉讼方式予以维护。

怎样珍惜受教育的权利:

①为了自己的发展,更为了国家的富强、社会的进步,我们一定要珍惜受教育的机会,履行受教育的义务,为中华民族的腾飞而努力学习。

②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学生,履行受教育的义务,最主要的有三项:

(一)认真履行按时入学的义务。

(二)认真履行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的义务,不得中途辍学。

(三)认真履行遵守法律和学校纪律,尊敬师长,努力完成规定的学习的义务。

③在学习过程中,我们要积极开展自主学习、合作学习、探究学习,注意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提高学习能力,树立终生的学习观念。

接受教育、勤于学习,更新知识、提升能力、学会学习。

④在全民学习、终生学习的学习型社会,我们要树立远大志向,珍惜在校学习的机会,自觉履行受教育义务,为祖国的繁荣富强建功立业。

第七课拥有财产的权利

财产归属的划分:

①个人所有②集体所有③国家所有

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储蓄、生活用品、文物、图书数据、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数据以及其它合法财产。

财产所有权定义:

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法律为什么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

①公民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直接关系到公民本人及其家庭成员的衣、食、住、行,是实现公民其它权利的物质基础。

②切实保护公民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及其所有权,对于维护公民的正常生活,激励其积累财富、创造财富,具有重要意义。

③因此,我国法律明确作出国家保护公民合法财产所有权的规定。

法律保护公民合法财产所有权的手段:

①我国的民事法律,是保护公民合法财产及其所有权的重要武器。

②我国的刑事法律,是保护公民合法财产及其所有权的锐利武器。

当财产所有权受到侵害时,我们该怎么办:

①确认财产所有权的归属,当所有权的归属发生争议时,我们应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其所有权。

②当我们的财产被他人非法占有拒不返还时,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强令不法占有人返还原物。

③当我们的财产受到不法侵害已经毁坏或者灭失时,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权人赔偿损失。

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过程中,有可能出现行政违法现象。

④当其违法实施没收财产的行政处罚,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时,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依法撤销裁决,或予以行政赔偿,以维护自己的财产所有权。

⑤总之,当我们的财产所有权受到侵害时,应及时寻求法律救助,依靠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财产所有权的作用:

确认财产所有权的归属,它是实施法律规定的其它各种保护合法财产所有权方式的前提。

遗产具备的条件:

①必须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财产。

②必须是公民个人所有的财产。

③必须是合法的财产。

继承人范围:

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法定继承人。

继承权含义:

所谓继承权,指的是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

继承顺序:

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

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遗产分配原则:

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或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继承的方式有哪些:

依照我国继承法,继承方式包括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

①所谓法定继承,是指既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和继承顺序,又由法律直接规定遗产份额分配原则的继承方式。

②在我国,遗嘱继承是遗产继承的另一种重要方式。

具体地说,它是指继承人按照被继承人所立遗嘱,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方式。

遗嘱继承的最大优点在于被继承人能够充分按照自己的意愿处分财产。

③立遗嘱人必须具有遗嘱能力,立遗嘱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遗嘱内容必须合法,遗嘱的形式必须合法,遗嘱继承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的一人或数人。

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

④公民将自己的财产待死后不留给亲属,而赠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这是法律所允许的。

受遗赠人获得遗赠的遗产,受我国法律保护。

当继承权发生争议的时候该怎么办:

①家庭成员之间,应该注重情义、互谅互让的精神,相互关爱、相互尊重、相互宽容,而不要见利忘义、斤斤计较。

我们在遗产继承中,除了要严格遵循法律规定外,还要大力传承和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道德。

②在现实生活中,当我们的财产继承权受到侵犯时,不要忍气吞声,要增强维权意识,要学会依靠社会力量,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为什么智力成果受到法律保护:

知识和智慧是无形的财产。

所谓智力成果,主要指依靠人类脑力劳动所创造的劳动成果,表现为科学技术成就、发明创造以及文学艺术作品等。

②人类正步入知识经济时代,发明创造以及其他创造性智力成果,更加凸显其重要性。

给予创新成果以智力成果权保护,是对创新精神的最有效的鼓励。

为了激励人们创造无形财产,各个国家先后通过立法保护智力成果所有人的权利。

智力成果的含义(内容):

智力成果权,也称知识产权,通常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以及反不正当竞争中的商业秘密等。

国家如何保护公民智力成果:

①公民创造智力成果没有年龄的限制,享有知识产权当然也不受年龄限制。

②国家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智力成果权、荣誉权不受侵犯。

③对有特殊天赋或有突出成就的未成年人,国家、社会、家庭和学校还应为他们的健康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④如果未成年人的智力成果权遭到非法侵害,可以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要求有关机关予以法律促保护,要求侵权人承担法律责任。

公民如何维护智力成果权:

保护智力成果权,有赖于公民的维权意识。

作为一个公民,当自己的智力成果受到侵害时,要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们还有积极参与社会对智力成果的保护,尊重他人的脑力劳动,不做侵害他人智力成果的事情。

第八课消费者的权益

消费种类:

①包括吃饭、穿衣、住房以及使用日用品、交通工具等物质方面的消费。

②也包括满足精神文化需要的消费,如看电影、唱卡拉ok、旅游等。

消费者定义:

当我们购买商品或享用服务时,我们便成了消费者。

为什么说顾客就是上帝:

我们选择、购买商品,等于对市场上的商品及其经营者投票,因而对于经营者来说,消费者决定着商品及其经营者能否被认可。

消费者为什么处于不利地位:

①在经营者与消费者的关系中,经营者处于有利地位。

②在现代社会,商品生产规模大,花色品种繁多,构造日益复杂,这使得消费者难以从直观上了解商品的性能和质量,从而在选购上处于被动地位。

③相对于有高度组织和强大实力的经营者来说,消费者往往势单力孤,容易发生“店大欺客”的现象,这些都导致消费者处于不利的地位。

④有个别经营者见利忘义,利用自己所处的有利地位损害消费者的利益。

保护消费者权利的作用:

①消费者在整个社会生产过程中,充当最后购买和消费的角色。

②消费者所付出的费用,已包括商品的成本和经营者所赚取的利润。

③因此,消费者有权以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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