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近现代语文教育思想研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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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近现代语文教育思想研究

              第八章近现代语文教育思想研究

  概述

   近现代语文教育是我国语文教育思想异常活跃的时期,涌现出了一大批语文教育研究的先驱。

他们之中有蜚声海内外的著名学者,有教育界的一代宗师,有驰名文坛的文学家,有学识渊博的语言学家,更有辛勤执教于第一线的优秀教师。

他们在教育教育理论建设、语文教材编纂、教学方法研究、教育教学实验等方面做出了卓越贡献。

这里仅介绍梁启超,胡适,蔡元培,陶行知,朱自清,黎锦熙,刘半农,夏丏尊等几位。

叶圣陶、吕叔湘、张志公等,在这个时期也有很多贡献,但他们的成熟期和主要贡献都在建国以后,被尊为“三老”,所以放在当代介绍。

   一、梁启超语文教育思想

   梁启超(1873-1929)字卓如,号任公,别号饮冰室主人,广东新会人。

近代思想家,戊戌维新运动领袖之一。

梁启超自幼在家中接受传统教育,1889年中举,1890年结识康有为,投其门下。

1891年就读于万木草堂,接受康有为的思想学说并由此走上改良维新的道路,时人合称“康梁”。

维新运动期间,梁启超表现活跃,曾主笔北京《万国公报》(后改名《中外纪闻》)和上海《时务报》,又赴澳门筹办《知新报》,他的许多政论在社会上有很大影响。

1898年9月变法失败,逃亡日本。

1918年底赴欧,亲身了解了西方社会的许多问题和弊端。

1920年初欧游归来后,开始从政治活动转向国民运动和基础教育,对中学的教育状况痛心疾首,连续发表了多种演讲和文章,探讨有关基础教育的具体实施和实际操作问题。

其中集中反映梁启超的中学语文教育思想的,是1922年7、8月的讲演《中学以上作文教学法》,对中学生怎样从经典中学习作文的方法做了详细的讲解。

他主张小学应主要解决语体文的应用问题,中学以上学校应解决文言文的读写问题。

同时他主张“读”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写”的水平,“读”的注意中心应该在“写”上,所以他把文章定名为《中学以上作文教学法》。

本书除小引外,分成两大部分,先论作文法,后论教授法。

在文章中提出了许多与当时的流行观点相左的独特观点。

   

(一)重视文言文。

中学国文教学是以白话文为主还是以文言文为主?

梁启超明确主张应为文言文。

他认为语体文在小学期间教的已经够了,现在中学无专讲之必要,只教文言即可。

不仅讲读是文言文,作文也允许用文言,文白均可。

他的理由是文言文已有两千年的历史,各类文体的精华都有,容易选出作教材。

而白话作品近世的不够成熟,不足成为学习的典范,历史上的长篇小说又不宜分割节选。

他认定经典读本仅存于古籍之中,坚持古文在中学教学中的头号位置,并不意味着反对白话、提倡古文。

他举例说:

“许多有名的古文,不了解他真意何在,谬为高古,搬上满纸难字或过去的文法,令人连句也点不断,段落也分不清。

”他认为作文最重要的是文章的思想和结构,即作到“言有物”,“言有序”,至于采用何种语言倒是不重要的。

梁启超本人的写作就是他这一观点的绝好例证。

他那些“对读者具有魔力"的文章,文言、白话兼有,只要宜于表情达意,“不避骈偶,不避长比,不避佛书的名词,不避诗词的典故,不避日本输入的新名词"。

中学国文课如果仅仅出于语言形式的考虑去教内容先天不足的白话作品,轻视博大精深的文言典籍,那就无异于舍本逐末。

他还反对把白话和文言划分等级,持主奴之见。

他在《晚清两大家诗钞题辞》里说,语言只是表达思想的工具,无所谓高下,文白之争不成问题。

   

(二)作文教学重在实用。

梁启超主张文章的分类标准有二:

一是文章的功能,二是文章内容的繁简难易。

他完全着眼于文章的内容、结构和功能因素,把世间所有文字划分为记载之文、论辩之文、情感之文三大门类,反对让学生脱离内容胶着于文体。

他说:

“作文教学,本来三种都应教,都应学,但第三种情感之文,美术性含的格外多,算是专门文学家所当有的事,中学学生以会作应用文为最重要,这一种不必人人都会。

”作文教学要重在实用,中学以上的学校里要重在指导学生写作记载文和论辩问这两类使用价值最大的文章。

他批评当时的作文教学不求实用是一大积弊:

“学问可分为两类:

一类为纸的学问,一类为事的学问。

所谓纸的学问者,指书面上的学问,所谓纸上谈兵是也。

事的学问,乃可以应用,可以做事之学问也”。

“学而不能应用于世,无论如何勤学,终是纸的学问。

其结果纸仍是纸,我仍是我,社会仍是社会,无益处也”。

他根据文章内容的难易程度,对记载文和论辩文进行了详细分类,要求在安排教学内容时从易到难依次进行。

   (三)明“规矩”。

梁启超认为“现在教学中的最大毛病便是不言规矩而专言巧,从前先生改文只顾改词句不好的地方,这是去规矩而言巧,所以中国旧法教学没有什么效果”。

正如孟子所说的“样匠轮舆,能与人规矩,不能使人巧”。

文章做得好不好,属于巧拙问题,巧拙关乎天才,不是可以教出来的。

而如何做成一篇文章,这是规矩范围内的事,是极平实简易且经过一番分析有途径可循的,是可以教可以学的。

他就是给学生提供若干体察事物、组织材料的方法和模仿借鉴的角度。

要达到巧必须先懂规矩,“懂了规矩之后,便有巧的可能性”。

   规矩就是作文的法则。

《中学以上作文教学法》的大部分内容讲的就是文章做法。

他把作文法分为两个层次:

第一个层次是任何文章都必须遵守的基本准则,“就是怎样的构成一片妥当的文章的规矩”。

第二个层次是各类不同的体裁的文章的不同作法,即写不同的文章的特殊规矩。

他认为记载文必须遵守的两大原则是:

一要客观的真实,二要叙述有系统。

论辩文也有两个最紧要的条件:

一是耐驳,二是动听。

他归纳总结了形形色色的作文法,比如有记静态之法,记动态之法,有鸟瞰法,类括法,步移法,凸聚法,脔尝法等。

   他认为记载之文和论辩之文这两种具应用性质的文章,可以“根据科学方法研究文章构造之原则,令学者对于作文技术得有规矩准绳以为上达之基础”。

他通过大量范文,主要是史传类,也包括记、序、论等类,详细阐说作文的章法规矩。

尤其是对记载文,他以系统分类的逻辑方式,逐一辨明记述不同事物对象的不同方法,每种方法都举出具体例子,示范如何谋篇布局,如何详略得宜。

他不但讲解看文如何看,作文如何作,还向教员一一交代上课时如何分类分期,安排顺序比例,如何从理法到实践,如何启发学生预备和讨论,如何命题和评改。

非常详尽。

   (四)重实效。

梁启超认为作文教学要重质而不能片面求量。

他认为作文训练篇数要少,用的功夫要细,反对只讲“多写”而不讲求“实效”。

他说:

“现在的中学生至少一星期作一篇文,不但中学生做不好,便叫我做也必定越做越不通。

我主张每学期少则两篇,多则三篇,每一篇要让他充分的准备,使他在堂下做。

看题目难易,限他一星期或两星期交卷。

”与其作的多而草率应付,不如少做几篇,抓细抓实,让学生做一篇有一篇的收获。

   (五)重指导。

梁启超认为出个题目让学生凭空瞎想,是作文教学的大忌。

作文教学一要“求真”,二要“求达”。

瞎想的结果必然是胡编乱造,胡编乱造成了习惯,就毫无文德可言。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写文章要在存“米”、找“米”上下功夫,才是正道。

教师要重视取材方法的指导和直接提供材料。

提供的方法,一是供给,即直接印发资料;二是口授,即口述材料;三是指定文件,即指定阅读材料。

学生在提笔作文之前,不在“苦思冥想”上花时间,而在“搜集材料”上下功夫。

   二、胡适语文教育思想

   胡适(1891-1962)名洪,字适之,安徽绩溪人。

学者,诗人,以倡导“五四”文学革命著闻于世。

幼年在家乡私塾读书,思想上深受程朱理学影响。

1904年春到上海进入新式学堂。

1910年考取庚子赔款官费生赴美国。

1914年就学于哲学家J.杜威,深受其实用主义哲学的影响。

1917年1月,他的《文学改良刍议》一文在《新青年》杂志发表,提出文学改良八事,倡导以白话代替文言作正式的文学语言,为以新文学取代旧文学打开了缺口,一时享誉全国,被誉为文学革命“首举义旗的先锋”。

1917年夏受聘为北京大学教授。

1918年加入《新青年》编辑部,大力提倡白话文,宣传个性解放、思想自由,与陈独秀、李大钊等同为新文化运动的领袖人物。

20年代主办《努力周报》,30年代主办《独立评论》,40年代主持“独立时论社”。

1938-1942年出任国民政府驻美大使。

1946-1948年任北京大学校长。

   胡适是早期提倡白话文的主要代表人物。

“五四”运动以前,他就开始在《新青年》杂志上提倡白话文,出版了我国第一部白话诗集《尝试集》,第一个白话剧本《终身大事》,第一部用白话文翻译的外国小说集《最后一课》和《柏林之围》,第一部白话学术著作《中国哲学史纲》,第一部《白话文学史》。

胡适以自己的写作实践证明了文言文能做的事白话文一样能做,为打破文言文一统天下的局面做出了开拓性的贡献。

   他在《如何可使文言文易于教授》一文中指出了历来文言文教学的四大弊端:

一是“以为徒事朗诵,可得字义”,忽视了译释字义的重要;二是教者不懂文字学,不知推究字源;三是忽视文法探讨;四是不讲究句读、标点,致使文法不易解,字义不易定。

鉴于此他又提出了国文教学的四点设想:

文言文乃是“半死之文字”,教法上应与教外国文略相似,“需用翻译之法”;应当重视字源学的教学,以比较古字与今字的差异;文言文有自己的文法,教文言文应该重视文法分析;文言文向来不重视标点符号,所以文句难断,文意难明,教文言文应当重视句读和标点。

这些看法确实说出了文言文教学的特点和规律,确定了文言文的基本教学法。

   1920年9月,胡适在《新青年》上发表《中学国文的教授》的演说稿,对中学国文教育的目的、课程、教材与教授法、文法与作文等各项,提出了具体的建议。

起初是作为一种理想模式提出来的,经过两年的实际观察,胡适又做了若干修正,再次演讲整理成《再论中学的国文教学》。

   

(一)教学目的。

1912年的《中学校令施行规则》第三条规定:

“国文要旨在通解普通语言文字,能自由发表思想,并使略解高深文字,涵养文学之兴趣,兼以启发智德。

”胡适认为,这个“要旨”本身是属于理想的,内容并无大错。

但是考察8年以来的实际情况,却不能不说是“完全失败”。

其原因“并不在理想太高,实在是因为方法大错”。

写在纸上冠冕堂皇,实施起来南辕北辙。

目标是通解“普通文字”,教的却是少数文人使用的文言文;目标是“能自由的发表思想”,教的时候却不准学生自由发表思想,“硬要他们用千百年前的人的文字,学古人的声调文体,说古人的话”,“事实上的方法和理想上的标准相差这样远,怪不得要失败了”。

在这种认识的基础上,胡适自拟了一个“中学国文的理想标准”:

(1)人人能用国语(白话)自由发表思想——作文,演说,谈话——都能明白通畅,没有文法上的错误。

(2)人人能看平易的古文书籍。

(3)人人能做文法通顺的古文。

(4)人人有懂得一点古文文学的机会。

后来胡适又把这四条标准修改为三条:

(1)人人能用国语自由发表思想——作文、演说、——都能明白通畅,没有文法上的错误。

(2)国文通畅之后,方可添授古文,使学生渐渐能看古书,能用古书。

(3)做古体文但看作实习文法的工具,不看作中学国文的目的。

   他所定的四条理想标准仍有偏重古文的倾向,但也强调了国语的突出地位,把民国元年的《中学校令施行规则》中所规定的国文要旨由“理想的”变为“可行的”。

它所拟定的这个标准和我们今天所说的“具有现代语文的阅读能力与写作能力,具有阅读浅易文言文的能力”是大致相当的。

在当时重视古文教学的传统大潮中,能提出“人人能用国语自由发表思想”,是难能可贵的。

   

(二)课程设置。

《中学校令施行规则》规定中学的语文科目为讲读,做文,习字,文字源流,文法要略,文学史,共六门。

胡适以为课程设置过多,学生负担过重。

他的构想是把讲读分为“国语文”和“古文”,将“国语文”独立出来,与“古文”并列。

为了强化国语训练,在高年级开设“演说”和“辩论”。

至于习字、文字源流、文法要略、文学史四项,一律删去。

其理由是:

习字要靠平时的历练,每周单设一小时,是练不好的;现有的《文字源流》《文法要略》,“都是不通文法和不懂文字学的人编的,读了无益”。

他还强调“以后中学堂的国文教员,应该有文法学的知识,不懂文法的,决不配作国文教员。

所以我把文法和作文并归一个人教授”;读文学史必须先读一定数量的文学作品,只“记得许多李益、李欣、老杜、小杜的名字,却不知道他们的著作,有什么用处”?

他对课程表的设想是----

   年一:

国语文一,古文三,语法与作文一。

(共五)

   年二:

国语文一,古文三,文法与作文一。

(共五)

   年三:

演说一, 古文三,文法与作文一。

(共五)

   年四:

辩论一, 古文三,文法与作文一。

(共五)

   后来在《再论中学的国文教学》中重新修订了他的主张,把学生分成“在小学受过充分的国语教育的”和“国语文已通畅的”两类,分别设置了不同的课程。

“在小学受过充分的国语教育的”“宜先求国语文的知识与能力”,“第三、四学年,始得兼授古文,但钟点不得过多”;“国语文已通畅的”,“古文钟点可稍加多,但不得过全数三分之二”。

强调无论哪种情况“作文均应以国语文为主”。

这种根据小学毕业生的实际程度在中学施行“两类教学计划”的设想,为以后实施分科制、选科制提供了一条重要的思路。

   (三)国语文教材教法。

他提出了五种材料作为国语文的教材:

(1)小说,

(2)戏剧与诗歌,(3)长篇议论文与学术文,(4)古白话文学选本,(5)国语文的文法。

他认为“白话文非少数人提倡出来的,乃是千余年演化的结果。

我们追溯上去,自现代以至于古代,各个时代都有各个时代很好的白话文,都可供我们的选择。

有许多作品,如宋人的白话小词,元人的白话小令,明人的白话小说,都是绝好的文学读物”。

据此他开列出了《红楼梦》《水浒传》《西游记》《儒林外史》《镜花缘》等10余部白话小说,为国文科的教材建设开辟出了一个全新的天地。

关于白话戏剧和白话诗歌,他认为“此时还不多,将来一定会多的”,所以也应当列入教材。

白话散文作品,短小浅显的,应作为小学国语科的教材,中学“只教长篇的议论文和学术文”,旨在探究这类文章的“思想条理”,借以培养中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

他还主张把国语文法列入国语文的教材。

教法上主张实行“教师指定数量——学生自己阅看——课堂组织讨论”的三步教学法。

在课堂讨论中,教员除了要引导学生研究教材的思想内容之外,还要“点出布局,描写的技术,文章的体裁”等。

戏剧“可选精彩的部分令学生分任戏里的人物,高声朗读”;长篇议论文和学术文,要注重结构层次的分析,材料安排的探究和行文思路的把握。

至于国语文法,当与国语文的写作紧密配合,注重实际的应用。

   (四)演说和辩论。

他认为“演说和辩论”是国语和国语文的实用教法。

“国语文既是一种活的文字,就应当用活的语言作活的教授法。

演说、辩论……都是活的教授法,都能帮助国语教学的”,“凡能演说、能辩论的人,没有不会做国语文的。

做文章的第一个条件就是思想有条理,有层次,演说辩论最能够帮助学生养成有条理系统的思想能力”。

   (五)古文教材教法。

关于古文教材他的主张有二:

一是主张“第一年专读今人的文章”,包括梁启超、康有为、严复、章太严、蔡元培、李大钊等人的散文,及林琴南的小说等,借以熟悉文言文的特点。

“后三年应多读古人的古文”,借以明白文言文的发展、演变。

二是主张在后三年将精读选本与自修古书二者结合起来。

选本依时代的先后顺序编排,“每一个时代文体上的重要变迁,都应该有代表”,这样读完选本也等于读完一部“最切实的中国文学史”,“此外中学堂用不着什么中国文学史了”。

自修是最重要的一环,应该开列书目,供学生选读,并加以指导。

单靠选本上有限的篇章,是学不好古文的。

这一主张为以后把讲读课分为精读和略读奠定了基础。

   在古文的教法上,他提倡用“看书”来代替“讲读”。

废除传统的逐字逐句的“串讲法”,要求在教学中多让学生自己预习,自己翻查工具书,自己加句读,自己试行分析章节。

这样在上课时只需做三件事:

(1)学生质问疑难,请教员帮助解释,教员可先问本班学生有能解释的没有,如没有人能解释,教员方可替他们解释。

(2)大家讨论所读书的内容,教员提出论点,引起大家讨论;教员不当把一点钟的时间自己占去,教员的职务在于指点出讨论的错误或不相干的讨论。

(3)教员可随时加入一些参考资料。

   后来他在反思自己设想失败的原因时,认为主要原因在于没有适当的教材可用,“古书不经过新式的整理,是不适于自修的”。

这“新式的整理”至少包括7项内容:

(1)加标点符号。

(2)分段。

(3)删去繁重的,迂缪的,不必有的旧注。

(4)酌量加入必不可少的新注。

(5)校勘。

(6)考订其假。

(7)作者介绍及批评的序跋。

他在列举了《诗经》《左转》等几十部古书以后说:

“有了这几十部或几百部整理过的古书,中学古文的教授便没有困难了”。

   他的《中学国文的教授》和《再论中学的国文教学》的发表,引起了关于中学国文课程建设的一场大讨论。

1923年拟定中学国文课程标准和1929年重新修订中学国文课程标准的工作,都是由胡适主持的。

他对于中学国文课程的建设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三、蔡元培语文教育思想

   蔡元培(1868-1940)字鹤卿,号孑民,绍兴人。

我国近代著名的民主革命家、教育家、思想家。

23岁中进士,入翰林院为庶吉士,后授编修。

1898年戊戌变法失败,他认定清廷政治改良无望,毅然弃官离京南归,开始委身教育。

先后执教于绍郡中西学堂、嵊县剡山书院、上海澄衷学堂南洋公学特班,创办爱国女校、爱国学社,发起成立中国教育会并任会长。

1912年就任南京临时政府教育总长。

1917年起任北京大学校长凡11年(实际在职六年半)。

1927年后历任国民政府大学院院长,中央研究院院长,监察院院长兼司法部代部长等职。

他长期从事教育领导工作。

在主持教育领导工作期间,将请末“忠君、尊孔、尚公、尚武、尚实”的五项教育宗旨,改为“军国主义、实利主义、德育主义、世界观、美育主义”的新五项教育宗旨,主持制定了中国第一个资产阶级性质的新学制“壬子癸丑学制”,为教育根本改革的开端。

“九一八”事变后发起成立中国民权保障同盟。

1937年冬上海沦陷后移居香港。

1940年3月在香港病逝。

   他六岁进家塾,开始了枯燥的读书生活。

在19岁和28岁时曾两次担任塾师,学和教的实践使他充分了解到了旧式私塾学馆的教授内容和方法,对中国旧教育的积弊有深切感受。

1912年他在为夏宇众的《中学国文科教授之商榷》一文作序时,就指出了我国旧式国文教育的种种积弊:

第一、所读的是“不通于今人喉舌”的“死语”;第二、没有适当的读本,也没有符合语言运用实际的文法,只凭若干篇“模范文”,一味的读,不管学生是不是真能领悟;第三、在所谓的“模范文”中,又大都是偏于文学的,很少选用合于论理的实用文章;第四、不讲究教授法,学生只知其然而不只其所以然,教师只讲其然而不讲其所以然,学生只知泛泛的模仿,教师只知泛泛的评改。

旧式国文教学的实质是用死的方法去学死的语言。

针对旧式国文教学的弊端,提出了自己的一系列主张:

   第一、主张根据新的教育方针革新语文教学,使语文教学成为贯彻新教育方针的一个重要方面。

强调“军国主义、实利主义、德育主义、世界观、美育主义”皆“今日教育之不可偏废者”,应贯彻到各科教学中去,以促进学生德育、智育、美育、体育“平均发展”,“养成健全人格”。

在贯彻过程中,应依据各科的不同性质,各有侧重,不可强求一律。

国文国语的教学,就形式的研究而言,要注意语法文法的教学,这属于智育,是实利主义的内容;而关于修辞技巧的分析领受,对于文章意蕴的体悟,则又属于美育,关涉到美育主义。

就内容而言,要让各项教育方针在全部课文中按一定比例体现出来。

他的设想是:

军国主义的内容占10%,实利主义的内容占40%,德育的内容占20%,美育的内容占25%,世界观方面的内容占5%。

在语文教育史上,蔡元培第一次把语文教学同整个国家的教育方针结合起来,使语文科成为贯彻教育方针、实现教育宗旨的一门重要的又是独立的基础课程。

   第二、针对科举时代“读书为应试”、“学文为中举”的流弊,提出了读书为应用的主张。

他认为,语文教学的目的全在于实用,是为了“要全国的人都能写能读”,以适应生活、工作、学习的需要。

所以应该读“应用文”,掌握适合于应用文的语言工具。

他把文章分成两大类:

一类是应用文,一类是美术文。

应用文是指记载或说明的文章,“是要把所见的自然现象或社会经历给别人看”;说明文是要把所见的真伪善恶美丑的道理与别人讨论。

他所说的应用文实际上是广义的应用文,包括我们现在所说的记叙文、说明文、议论文三类文体。

而美术文主要是指诗歌、小说、戏剧三类文学体裁。

他认为中学国文教学的内容应该是应用文加少量的美术文。

至于练习作文,则应该全是记载和说明的应用文字。

   第三、针对旧式国文教学脱离应用实际、脱离语言实际的弊端,提倡中小学国文教学要以学习白话文、学习国语为主。

早在1912年,蔡元培就提出“国语”、“国文”的概念,倡导“语”、“文”并重。

“五四”时期更明确的提倡学校国文教育要以教授白话文为要务。

其理由大致有二:

一是用白话文表情达意明白而直接利于交际,用文言文表情达意艰涩而间接不利于交际;二是文言文不利于教育的普及,文言文教学的大部分时间都花费在了文意的讲解上,不利于学生的全面发展。

   第四、针对旧式国文教学一味让学生死读硬背的流弊,提出要“深知儿童发达之秩序,而择种种适当之方法”。

他认为,注入式的教学方法是有碍于学生健全人格的养成的。

依据当时欧洲各国流行的“自动主义”的理念,提出了“处处要使学生自动”的观点:

(!

)要引起学生读书的兴趣,学生学习的内容一定要切合儿童的生活、年龄、生理、心理等方面的特点和需要,要有吸引力,采用的教法要符合学生认识事物的规律。

(2)要引导学生自己去研究,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

“教者不宜硬以自己的意思,压到学生身上”,而应该“等到学生实在不能用自己的力量了解功课时,才去帮助他”。

(3)要启发学生能够掌握“公例”,举一反三,“书本不过是给我一个例子,我要从具体的东西中抽出公例来,好应用到别处去”。

(4)要活用各种教法,以适应学生不同的个性特点和智力水平。

   第五、主张把美育渗透到语文教学中去。

提出了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思想,而尤其重视美育。

他说:

“美育者,应用美学之理论于教育,以陶养感情为目的者也。

”美育同样可以达到德育的目的,而且影响会更为持久。

这就要求语文教材无论是在形式上还是在内容上,都要能够引起美感,激发愉悦情趣。

语文教学要充分利用这些美育因素提高教学质量。

   四、陶行知语文教育思想

   陶行知(1891-1946)原名文濬juèn,安徽歙县人。

幼年读私塾,信奉王阳明的“知行合一”学说,即“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改名为陶知行。

后来在社会实践中,认识到“行是知之始,知是行之成”,于是又把自己的名字改为陶行知,并且提出了“行动是老子,知识是儿子,创造是孙子”的创造教育理论。

1914年毕业于金陵大学,赴美留学,从师于实用主义哲学家杜威,接受了杜威的“教育即生活”,“学校即社会”学说。

1917年回国,历任南京高等师范学校教授,教务主任等职。

并任“中华教育改进社”总干事,开展平民教育,最早注意到乡村教育问题。

1926年发表《中华教育改进社改造全国乡村教育宣言》,要求教育与实际结合,为人民大众服务,希望以教育为手段来改善人民生活。

1927年创办南京晓庄乡村师范学校,进行教育改革。

他在教育改革实践中,感到杜威的学说不正确,就给它翻了半个筋头,改为“生活即教育”,“社会即学校”,创立了“生活教育”学说。

提出了“在劳力上劳心”,“教学做合一”,“在做中学”等一系列新的教育思想,反对“沿袭陈法,仪型他国”。

   1930年,国民党反动政府以“勾结叛逆,阴谋不轨”为借口,武力封闭晓庄学校。

陶行知受到通辑,被迫临时避难日本。

1931年春返回上海,任《申报》总管理处顾问。

1932年起,先后创办了“山海工学团”,“晨更公学团”,“劳工幼儿团”,重庆育才学校,重庆社会大学等各有特色的新型学校,首创“小先生制”,成立“中国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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