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林牧渔都江堰灾后生态修复项目植被恢复作业设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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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林牧渔都江堰灾后生态修复项目植被恢复作业设计

都江堰市使用国家统借统还

国外紧急贷款灾后重建生态修复建设项目

植被恢复作业设计

 

四川农业大学第二林业勘察设计研究所

二〇〇九年九月

都江堰市使用国家统借统还

国外紧急贷款灾后重建生态修复建设项目

植被恢复作业设计

 

项目编号:

2009-16

所长:

卢昌泰

总工程师:

康强

 

勘察设计单位:

四川农业大学第二林业勘察设计研究所

调查证书等级:

乙级

证书编号:

川林设(2009)乙字第7号

发证单位:

四川省林学会

项目名称

欧洲投资银行优惠紧急贷款四川省灾后恢复重建生态修复项目都江堰市实施方案

调查单位

四川农业大学第二林业勘察设计研究所

所长

卢昌泰

总工程师

康强

项目负责人

卢昌泰

技术负责人

康强

审核

卢昌泰

报告编制

康强

王金德

图件编绘

邓丰兰

刘燕君

赵芳

统计分析

刘燕君

喻敏

彭鳕娇

赵芳

调查编制人员

卢昌泰

康强

何崇杰

王金德

冯永林

刘燕君

蒲才军

邓强

杨志刚

韦文君

唐椿杰

张岳

文琪

喻敏

杨森

严丽平

何静

彭鳕娇

赵芳

吴婷

唐素平

协助人员

成都市农林科学院林业研究所

肖前刚

廖兴勇

谢中安

李文俊

都江堰市林业局

柳贤昌

林彬

游先玖

陈忠

都江堰国有林场

董忠映

叶洋

龙-虹口自然保护区

赵志龙

梁红英

附件:

1.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欧洲投资银行优惠紧急贷款四川省灾后恢复重建生态修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川发改外[2009]1029号文件)

2.《都江堰市使用国家统借统还国外紧急贷款灾后重建生态修复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评审意见

附表:

附表1项目布局一览表

附表2技术经济指标表

附表3项目建设规模表

附表4都江堰市立地类型区划表

附表5-1人工造林树种模型表

附表5-2人工点撒播树种模型表

附表5-3封山育林模型表

附表6-1人工造林分乡镇、分模型、分年度表

附表6-2人工点撒播分乡镇、分模型、分年度表

附表6-3封山育林分乡镇、分模型、分年度

附表7-1人工造林分树种、分年度、分面积种苗需求量表

附表7-2人工点撒播分树种、分年度、分面积种苗需求量表

附表7-3封山育林分树种、分年度、分面积种苗需求量表

附表8项目投资规模分年度汇总表

附表9用工量汇总表

附表10-12009年度人工造林作业设计一览表

附表12-22010年度人工造林作业设计一览表

附表10-32011年度人工造林作业设计一览表

附表11人工点撒播作业设计一览表

附表12封山育林小班作业设计一览表

附图:

都江堰市2010-2011年度植被恢复造林作业模型设计图

都江堰市2010-2011年度植被恢复作业设计图

第一章总论

1.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都江堰市使用国家统借统还国外紧急贷款灾后重建生态修复建设项目植被恢复作业设计

项目主管部门:

都江堰市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建设地点:

都江堰市植被受损严重的乡镇、国有林场及自然保护区

项目建设单位:

都江堰市林业局

项目法人:

孟洪

项目性质:

地震灾后植被恢复

项目建设期:

3年(即2009年-2011年)

项目建设目标:

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全面修复都江堰市林区受损房屋、管护站点、巡护道路、森林防火、病虫防治等生产设施;林草植被恢复面积4000hm2,全市森林覆盖率恢复3.3个百分点,生态植被恢复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初见成效。

1.2作业设计的依据

(1)《关于支持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08〕21号);

(2)《国务院关于做好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08〕22号);

(3)《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国发〔2008〕31号);

(4)《国家汶川地震灾后重建规划工作方案》,2008年06月13日;

(5)《国家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专项规划汇编》(2008年11月);

(6)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见》(川府发〔2008〕20号);

(7)《汶川特大地震灾害—四川省林业损失专项评估报告》(四川省林业厅,2008年6月);

(8)《四川地震灾后林业植被恢复与重建规划》(四川省林业厅,2008年7月)。

(1)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欧洲投资银行优惠紧急贷款四川省灾后恢复重建生态修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川发改外[2009]1029号文件)

(2)《都江堰市使用国家统借统还国外紧急贷款灾后重建生态修复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及其评审意见

(3)《四川省林业厅关于转发四川省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省直管项目年度计划的通知》(川林计函[2009]225号)

(4)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汶川地震灾后重建省直管项目年度计划》的通知(川发改投资[2009]291号)

1.3执行的的法律法规和规程规范

1.3.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4)《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

(7)《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8)《森林防火条例》;

(9)《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国务院令第526号);

(10)《四川省世界遗产保护条例》;

(11)《四川省天然林保护条例》。

1.3.2规程规范

(1)《造林作业设计规程》(LY/T1607-2003);

(2)《造林技术规程》(GB/T15776-2006);

(3)《封山(沙)育林技术规程》(GB/T15163-2004)

(4)《森林抚育规程》(GB/T15781-1995);

(5)《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GB6000-1999);

(6)《造林经营环境保护规程》(DB51/T380-2003);

(7)《低效林改造技术规程》(LY/T1690—2007)。

(8)《四川省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办法(试行)》(1994);

(9)《林木种子质量分级》(GB7908-99)。

1.4运用的基础资料

(1)都江堰市森林规划设计调查成果资料;

(2)都江堰市森林分类区划界定成果资料;

(3)外业调查主要使用的1:

1万地形图;虹口乡、龙池镇及青城山镇部分使用1:

5万地形图;

(4)汶川地震后都江堰市龙溪—虹口自然保护区卫星遥感像片、航空像片;

(5)本次作业设计外业调查和收集的相关资料。

1.5作业设计概要

林草植被恢复总面积4000hm2,包括人工造林、人工点撒播和封山育林三种方式,涉及小班282个。

其中:

人工造林800.0hm2,小班127个;人工点撒播158.2hm2,小班33个;封山育林3041.8hm2,小班122个。

1.5.2项目建设布局

项目建设地点集中安排在市境内灾情较重的虹口乡、龙池镇、向峨乡、紫坪铺镇、青城山镇、中兴镇及都江堰市国有林场和龙溪-虹口自然保护区。

其中:

虹口乡植被恢复面积401.2hm2,小班57个;龙池镇植被恢复面积365.7hm2,小班28个;向峨乡植被恢复面积285.3hm2,小班62个;紫坪铺镇植被恢复面积78.4hm2,小班11个;中兴镇植被恢复面积66.9hm2,小班3个;青城山镇植被恢复面积8.0hm2,小班5个;都江堰市国有林场植被恢复面积282.5hm2,小班18个;龙溪-虹口自然保护区植被恢复面积2512.0hm2,小班98个。

1.5.3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1.5.3.1劳动定额

(1)人工造林

人工造林设计为三种模型:

一是桦木、漆树、银杏等阔叶纯林模型(模型3),本模型备选树种为杨树、红枫、刺槐等阔叶树种;二是方竹、雷竹、苦竹等竹类纯林模型(模型4);三是厚朴纯林模型(模型5)。

各类模型劳动定额如下:

模型3造林每公顷用工107.8个。

其中:

清林及整地60工日、栽植10工日、补植2工日、施肥9工日、工程措施5工日、病虫害防治2工日、抚育管理19.8工日,每公顷栽植、补植需种苗1909株,施肥571kg。

模型4造林每公顷用工84.8个。

其中:

清林及整地55工日、栽植5工日、补植1工日、施肥4工日、工程措施5工日、病虫害防治1工日、抚育管理13.8工日,每公顷栽植、补植需种苗1034株,施肥394kg。

模型5造林每公顷用工113.8个。

其中:

清林及整地65工日、栽植10工日、补植3工日、施肥9工日、工程措施5工日、病虫害防治2工日、抚育管理19.8工日,每公顷栽植、补植需种苗1909株,施肥571kg。

详见附表5-1:

人工造林树种模型表

(2)人工点撒播

人工点撒播采用三种模型:

木姜子点撒播模型(模型2)、栎类点撒播模型(模型3)和刺槐点撒播模型(模型4)。

各类模型劳动定额如下:

模型2每公顷用工45.375个,其中清林及整地15工日、种子处理0.125工日、点撒播12工日、补播3工日、施肥2工日、工程措施10工日、病虫害防治1工日、管护2.25工日。

每公顷点撒播及补播需种4.5kg、施肥200kg。

模型3每公顷用工40.375个,其中清林及整地13工日、种子处理0.125工日、点撒播10工日、补播2工日、施肥2工日、工程措施10工日、病虫害防治1工日、管护2.25工日。

每公顷点撒播及补播需种90kg、施肥199kg。

模型4每公顷用工40.375个,其中清林及整地13工日、种子处理0.125工日、点撒播10工日、补播2工日、施肥2工日、工程措施10工日、病虫害防治1工日、管护2.25工日。

每公顷点撒播及补播需种5.4kg、施肥199kg。

详见附表5-2:

人工点撒播树种模型表

(3)封山育林

封山育林采用二种模型:

一是模型1,以培育灯台、木姜子等乡土树种为主的乔木型;二是模型3,以培育蔷薇、爬山虎、盐肤木等为主的灌木型。

各类模型劳动定额如下:

模型1每公顷用工21.7个。

其中:

补播15.5工日、施肥1工日、病虫害防治1工日、管护4.2工日。

每公顷补播需种6kg、施肥150kg。

模型3每公顷用工37.4个。

其中:

补植、补播15工日、施肥1工日、病虫害防治1工日、工程措施18工日、管护2.4工日。

每公顷补植及补播需种5kg、需苗10株,施肥200kg。

详见附表5-3:

封山育林模型表

1.5.3.2经济指标

(1)人工工资:

80元/工日。

(2)种苗单价:

桦木、漆树、银杏、红枫:

1.5元/株;

方竹、雷竹、苦竹:

6.0元/株;

厚朴:

0.6元/株;

爬山虎:

10元/株;

木姜子:

40元/kg;

栎类:

6元/kg;

刺槐:

40元/kg;

灯台等:

70元/kg。

(3)植被恢复其它措施费

客土成本:

20万/hm2(含取土、上下车等);

筑台成本:

5.0万元/hm2;

截水沟:

150元/m;

标志牌:

0.4万元/个;

宣传牌:

3万元/个;

复合肥:

2500元/吨;

农药:

20元/kg。

1.5.3.3投资预算

都江堰市使用国家统借统还国外紧急贷款灾后重建生态修复建设项目总投资3674.03万元。

其中林草植被恢复1910.95万元(直接费用)。

林草植被恢复费用按项目类别分:

人工造林1012.43万元,占52.98%;人工点撒播66.87万元,占3.50%;封山育林831.65万元。

占43.52%。

林草植被恢复费用按年度分:

2009年度535.91万元,占28.04%;2010年度1205.99万元,占63.11%;2011年度林草植被恢复169.05万元,占8.85%。

第二章基本情况

2.1自然地理情况

2.1.1地理位置

都江堰市地处四川盆地成都平原西北部,东接成都市之彭州(市)、郫县、温江(区),南连成都市之崇州市,西北与阿坝州汶川县接壤。

地处东经103°25′42″—103°47′00″,北纬30°44′54″—31°22′09″之间,市区据成都市51km。

南北长68.4km,东西宽34km,全市总面积120769.0hm2,是著名的都江堰—青城山世界文化遗产所在地。

2.1.2地形地貌

都江堰市西北部属龙门山脉中南段皱褶带山地,东南部是川西构造平原(成都平原),形成西北高东南低的倾斜地势,最高海拔4582m,最低海拔592m。

地域差异明显,地形复杂,兼有高、中、低山及丘陵、平坝,大致为“五山二丘三分坝”。

西北部山地峰岭连绵,沟深坡陡,为典型的侵蚀构造垄状高山体。

靠西由南至北山体略缓,成南北走向,山地肥沃。

东北部为丘陵区,坡缓山小,偶有农田相隔。

东部、西部为平坝,为典型农业区。

2.1.3气候

都江堰市属亚热带湿润气候区,境内气候温和,雨量充沛,四季分明。

因地处成都平原与川西北高原的过渡地带,西北群峰耸立,地形骤然升高,阻碍东西季风气流,凝云降雨,构成为著名的“华西雨屏”带。

年平均气温约15.2℃,年降雨量约1400mm。

坝、丘区气候温暖,四季分明,无霜期长,雨量充沛。

山区属“盆周山地”温凉气侯,气候凉爽,夏无酷暑,冬无严寒,春秋季长,秋湿冬干。

2.1.4土壤

都江堰市的土壤呈明显的垂直带谱分布,总体上分为五类,依次是平原冲积土,分布于海拔700m以下;山地黄壤分布于700-1600m,丘陵部分呈紫色土;山地黄棕壤分布于1600-2200m;山地棕色灰化土分布于2800-3500m之间;草甸土分布于3500m以上。

2.1.5森林植被

都江堰市植被属亚热带常绿落叶阔叶林区,在植物区划上属盆周西部中山植被区,龙门山植被小区,植被类型随海拔的变化呈明显的垂直分布带。

常绿阔叶林带:

海拔750m以下为农田植被,森林植物以人工栽培的四旁树、竹为主。

海拔750—1500m是以常绿阔叶为主的阔叶混交林。

由于其分布地理环境优越,水热充分,土地肥沃,人为活动较频繁,除个别风景区外,原始植被基本被人工林、次生林所取代。

人工林主要有杉木林、柳杉林、桦木、喜树及厚朴等“三木药材”林,次生林主要为桦木、青冈、灯台、丝栗、润楠、化香、刺楸等,是历史上采伐后不断交替形成的林分,林相不整齐,林分质量不高。

落叶阔叶为主的混交林:

海拔1500—2300m,植被以落叶阔叶为主的常绿落叶阔叶混交林。

建群种主要以壳斗科、槭树科、桦木科、漆树科、山毛榉科树木为主。

伴生的常绿树有木兰科、山毛榉科、栲属、石栎属、樟科的乔木。

原生树木品质较好,但采伐破坏严重,次生落叶先锋树种占林分主要地位。

高山针叶林:

海拔2300—3200m,植被为亚高山暗针叶林,优势树种为冷杉、铁杉、落叶树为槭树科植物。

大部分区域植被保护良好,是都江堰市的生态林保护重点植被类型。

高山灌丛及草甸:

海拔3200m以上,植被属亚高山灌丛,草甸及流石滩植被。

主要有杜鹃花科、蔷薇科、小蘖科、毛茛科、菊科等植物。

是最脆弱的生态植被类型,属绝对禁止商品性经营的类型。

2.2社会经济情况

全市幅员面积1208平方公里,有19个乡镇,1个工业区,总人口61.04万人,其中农业人口43.92万人,农民人均纯收入4852元。

农业用地24973hm2,林业用地72531hm2,其它用地23265hm2。

耕地面积19453hm2,人均耕地面积0.044hm2。

粮食单产577kg,粮食总产量16.85万t,人均占有粮食量276kg。

2.3项目建设单位概况

林业项目管理机构健全,设立了四川省林业厅—成都市林业和园林管理局—都江堰市林业局行业行政管理体系,从事计划、林政、护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营造林生产、林产加工贸易等方面指导、调控、监督和管理。

都江堰市林业局下辖科技绿化造林科、林政资源科、计划财务科、办公室等科室,1个国有林场、7个片区林业工作站。

林业管理机构都将在项目建设中积极发挥协调、服务的作用和功能。

2.4与项目建设相关的有关其他概况

2.4.1科研体系

依靠科技是项目实施中必须抓住的重要一环。

在近10余年来,省级科研技术力量不断加强,省、地、县三级科技推广的网络体系将逐步完善,林业情报信息网络逐步建立。

省属林业科研机构2个,成都市市属林业科研机构1个。

省、市、都江堰市均建立了林业科技推广站,主要从事种苗繁育、良种引进、造林与经营管理、丰产与高效培育、生态环境治理、森林保护、林产品加工等实用技术的应用推广。

都江堰市现有林业专业技术人员42人,其中工程师12人,助理工程师25人。

项目的实施以成都市林业科学研究所、都江堰林业科技推广中心为依托,充分发挥现有科技人员的智慧,在项目实施中积极推广应用先进科技成果,加大项目实施科技含量;同时依靠省市林业科研院所的的科研力量,解决项目生产和经营中急需的研究课题。

2.4.2林业种苗供应体系

都江堰市有健全的林木种苗管理和服务体系,建有林木种苗管理站和苗圃,负责林木种苗的调拨、采种基地的建设与管理、苗圃建设和苗木繁育、种苗检疫与质量检验等技术工作。

在苗木的繁育上,为确保苗木质量达到Ⅰ、Ⅱ级标准,加强了各级苗圃的建设和管理。

都江堰市现林木育苗基地310hm2,年产合格苗木1180万株,其中雷竹种苗基地5处,育苗面积100hm2,年产合格苗木100余万株;方竹(牛尾竹)种苗基地2处,育苗面积60hm2,年产合格苗木60万株;苦竹种苗基地2处,育苗面积20hm2,年产合格苗木20万株;三木药材种苗基地30hm2,年产合格苗木600万株;其它苗木基地100hm2,年产合格苗木400万株。

良种(条)和苗木生产基地的不断完善,为营造林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2.4.3森林保护体系

森林防火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森林防火指挥部和防火检验站点健全,实行森林防火各级行政领导负责制,依靠全社会,加强林火预测预报和野外火源管理,进行生物防火林带建设,改善扑救手段,建立有专业防火队伍,提高了森林防火综合能力。

病虫害防治工作随着林业生产建设的不断发展而开展起来的,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由重防治转向重预防、由治标转向治本、由化学防治为主转向以综合防治为主,提高森林尤其是人工林自身抗御病虫害的能力,逐步实现森林病虫害的可持续控制,促进林业发展,改善生态环境。

管理机构,人员,技术力量,设施设备,建设成就、经验及问题等。

如营林生产情况,土地资源与森林资源,劳力资源,种苗供应,生态保护,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

2.4.4森林资源现状

都江堰市总面积120769.0hm2。

其中,集体85816.5hm2,占幅员面积的71.06%;国有34952.5hm2,占幅员面积的28.94%。

全市林业用地面积72531.3hm2,占60.05%;非林业用地48237.7hm2,占39.94%。

在林业用地中,有林地62434.2hm2,疏林地12.2hm2,灌木林地8093.7hm2,未成林造林地204.3hm2,苗圃地100.7hm2,无林地1686.2hm2。

全市有林地覆盖率为51.69%,灌木林覆盖率为3.35%,四旁竹346700吨,约4.51%的覆盖率;四旁树2299277株,约1.68%的覆盖率。

森林覆盖率(有林地加灌木林地、四旁树等占地面积覆盖率)为61.23%。

都江堰市现有活立木总蓄积5149568m3,其中有林地4860829m3,占活立木总蓄积的94.4%;疏林地98m3;散生木68239m3,占1.3%,四旁树蓄积220660m3,占4.3%。

国有林蓄积2876444m3,占总蓄积的55.86%,集体林蓄积2273124m3,占总蓄积的44.14%。

2.5地震灾害的损失及影响评价

2.5.1灾害损失情况

特大地震后,基础设施及办公设备受到严重损毁;24个基层站点有17个房屋已大部分垮塌或成危房,不能使用;森林损毁14333hm2,其中生态公益林9000hm2,经济林5333hm2;直接经济损失累计14.6亿元。

2.5.1.1人员伤亡情况

这次特大灾害中,全系统在职职工无一死亡或失踪,有11人受伤。

退休职工1人死亡,家属3人死亡。

2.5.1.2基础设施及财产损失

龙溪-虹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办公楼严重损坏(2146m2),已成危房;

办公设备及防火器材损失460万元;

17个站点的10472m2站房倒塌或成危房;

损毁林区防火设备库两座,防火瞭望台2座;

职工住房损毁33280m2,职工家庭财产损失约2000万元;

灾害同时造成林区道路损毁514km、桥梁损毁12座、涵洞损毁23座,损毁林区输电线路30km,林区通讯线路4km,林区输水管道11.7km。

2.5.1.3森林损失

全市14333hm2森林被严重损毁,其中天保工程受损5747hm2,退耕还林受损3987hm2。

2.5.1.4林区居民

生命财产损失惨重,仅龙池、中兴、向峨、紫坪铺4个山区镇就死亡543人,伤2566人,房屋倒塌损毁达90%。

2.5.2灾害影响评价

“5.12”地震不仅造成都江堰市森林植被严重被毁,森林覆盖率下降,使森林涵养水源、保持水土的功能下降;伴随着大量次生灾害的发生,导致全市森林生态环境造成了极大破坏,珍稀野生动物(大熊猫)栖息场所受损,林业产业与森林生态旅游设施严重受损,林农增收渠道减少,加重了其森林生态环境承载压力和林业产业发展的压力。

2.5.2.1林业基础设施设备损毁严重,林业生产管理无法有效开展

都江堰市基层林业工作站、森林管护站、森林公安和防火设施、木材检查站、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林业有害生物监测站、龙溪-虹口自然保护区、国有林场、林业科技推广中心等基础设施设备损毁严重,无法有效开展工作,林业管理能力下降。

2.5.2.2森林植被损毁严重,生态安全受到威胁

⑴森林覆盖率下降6.2个百分点,从地震前的61.23%下降到55.03%。

⑵水土流失加重。

都江堰市素有“天府之源”的美称,不仅是世界文化遗产地、国家级重点风景名胜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级森林公园所在地,而且是温、郫、都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的核心部分,成都平原的重要水源涵养地,长江上游生态屏障重要组成部分。

“5.12”地震造成都江堰市森林植被损毁14333hm2,将导致森林植被蓄水能力丧失达1446.7万m3/年,土壤流失56.3万T/年。

都江堰市年降雨量很大,伴随着大量的泥石流、滑坡面、堰塞湖等次生灾害的发生,造成水土流失加重,生态环境进一步恶化。

⑶影响空气质量。

由于植物有释氧固碳,调节空气的碳氧平衡,改善空气质量的功能。

都江堰市森林植被损毁14333hm2,将导致少吸收二氧化碳23万T/年,少释放氧气17.3万T/年。

同时,森林植被吸收一定的有害气体、吸附滞留粉尘、阻截和吸附大量的尘埃,减菌、杀菌、监测有害气体等作用。

由于森林植被损毁,将减少固沙尘4.8万T/年,减少吸附灰尘14.6~46.5万T/年、氮氧化合物192T/年。

空气中沙尘、灰尘、有毒气体等增加,空气质量下降。

⑷气候环境恶化。

森林植物具有良好的吸热、遮荫和蒸腾水分的作用。

森林植物通过叶片大量蒸腾水分而消耗空气中的辐射热。

地震灾害将减少森林吸收转化太阳能16.3×106KJ/年。

还将导致区域气候恶化,并影响到成都中心城区的气候变化。

⑸生态环境有进一步恶化的危险,恢复难度大,生态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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