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性精神疾病防治工作手册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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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性精神疾病防治工作手册试行

 

重性精神疾病防治工作手册

(试行)

 

二〇一二年三月

 

一、社区精神卫生工作目标

二、社区精神卫生工作任务

三、职责篇

1.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职责

2.区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职责

3.地市级精防机构工作职责

4.区县级精防机构工作职责

5.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服务站工作职责

6.业务管理员职责

7.数据质控员职责

8.直报用户职责

四、制度篇

1.社区精神卫生工作规则

2.社区重性精神疾病防治工作制度

3.社区精神疾病信息保密制度

4.用户与权限管理制度

5.用户账号密码管理制度

6.系统安全管理制度

五、工作流程篇

1.患者的发现和确诊流程

2.基础管理流程图

3.国家重性精神疾病基本数据收集分析系统工作总流程图

4.在管患者报告流程图

5.非在管患者报告流程图

6.精神卫生工作报表流程图

 

社区精神卫生工作目标

1.普通人群心理健康知识和精神疾病预防知识知晓率,到2015年达到80%。

2.居民能够方便获得心理健康指导的比例,到2015年城市达到90%、农村达到80%。

3.降低儿童和青少年精神疾病和心理行为问题发生率,到2015年降为10%。

4.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获得有效管理治疗的比例,2015年达到80%。

5.提高精神分裂症治疗率,到2015年达到80%。

精神疾病患者接受康复服务的比例,到2015年达到80%。

 

社区精神卫生工作任务

 

1.精神卫生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2.心理咨询门诊;

3.社区精神疾病患者的管理治疗;

4.康复训练。

 

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职责

一、制订本区域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的实施计划,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

二、根据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统筹安排、组建由区域内的地市级及以上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指精神专科医院和综合医院精神科,下同)与县级精神卫生医疗机构、街道和乡镇基层医疗机构组成的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网络,开展重性精神疾病诊疗、双向转诊、社区/乡镇管理和康复工作。

三、设立地市级精神卫生防治技术管理和指导机构(以下简称地市级精防机构),承担区域内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的管理工作。

四、组织开展社区卫生和乡村卫生等基层医疗机构相关人员专业和管理的师资培训。

五、负责区域内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的质量控制,开展工作督导、绩效考核、评价。

六、维持区域内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转。

 

县区卫生行政部门职责

一、制订本区域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的实施计划,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

二、负责与有关部门协调,促进建立区域内精神疾病社区康复机构和网络。

三、设立县级精神卫生防治技术管理和指导机构(以下简称县级精防机构),承担区域内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的管理工作。

四、组织社区卫生和乡村卫生等基层医疗机构、街道和乡镇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开展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的专业培训和管理培训。

五、负责区域内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的质量控制,开展工作督导、绩效考核、评价。

六、维持区域内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转。

 

地市级精防机构工作职责

(1)协助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划并建立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网络,起草相关工作要求、实施方案等文件;开展精神疾病防治健康教育和宣传。

(2)对辖区内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开展患者应急医疗处置提供支持。

承担本辖区非在管患者应急医疗处置月报表的汇总及网络报告任务

(3)指导县级精防机构工作,定期统计、分析、评估和报告相关数据和工作信息,承担“国家重性精神疾病基本数据收集分析系统”系统的本级数据质量控制、汇总与统计分析,并形成相关报表定期报送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完成年度工作报表。

(4)承担社区卫生和乡村卫生等基层医疗机构的相关专业和管理的师资培训,开展培训效果评估。

(5)负责“国家重性精神疾病基本数据收集分析系统”的本级业务管理、权限管理、用户安全管理

(6)承担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任务。

 

县区精防机构工作职责

(1)协助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起草制定有关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的实施方案、重性精神疾病基本数据收集分析方案等文件;协助相关部门建立区域内精神疾病社区康复网络;开展精神疾病防治健康教育和宣传。

(2)组织诊断或者复核诊断基层医疗机构筛查上报的疑似患者。

(3)将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提供出院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纳入本地区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的对象,通知患者居住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开展管理。

(4)指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制定社区/乡镇管理工作方案,开展工作效果评估;承担“国家重性精神疾病基本数据收集分析系统”系统的本级数据质量控制、汇总与统计分析,并形成相关报表定期报送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完成年度工作报表。

(5)承担社区卫生和乡村卫生等基层医疗机构、街道和乡镇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的专业培训和管理培训,开展培训效果评估。

(6)负责本辖区应急处置单的汇总和信息分流工作。

.(7)承担县级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任务。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职责

(1)制定本单位系统管理报告制度,承担辖区内患者基本数据收集及网络报告任务

(2)开展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线索调查并登记、上报县级精防机构;登记已确诊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并建立健康档案。

(3)在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指导下,定期随访患者,指导患者服药,向患者家庭成员提供护理指导。

有条件的地方,可开展社区患者危险行为评估,实施个案管理计划。

(4)协助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开展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应急医疗处置。

(5)向精神卫生医疗机构转诊疾病复发患者。

(6)参与重性精神疾病防治知识健康教育工作。

(7)社区卫生服务站开展辖区内患者基本数据收集与报告工作;协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相关工作;指导监护人落实对患者的护理、康复措施。

 

乡镇卫生院工作职责

(1)协助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及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开展村医重性精神疾病防治知识培训,并对其工作进行绩效考核。

(2)承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信息收集与报告工作,开展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线索调查并登记、上报县级精防机构;登记已确诊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并建立健康档案。

(3)在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指导下,定期随访患者,指导患者服药。

有条件的地方,可开展社区患者危险行为评估,实施个案管理计划。

(4)向精神卫生医疗机构转诊疾病复发患者。

 

村卫生室工作职责

(1)开展辖区内患者基本数据收集与报告工作。

协助乡镇卫生院开展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线索调查、登记、报告和患者家庭成员护理指导工作。

(2)协助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开展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应急医疗处置。

(3)定期随访患者,指导监护人督促患者按时按量服药,督促患者按时复诊。

(4)参与重性精神疾病防治知识健康教育工作。

 

业务管理员职责

1.各级业务管理员分别负责管理下级业务管理员、本级用户和直报用户。

2.各级业务管理员负责建立系统用户账号、分配权限。

3.市级业务管理员负责为下级业务管理员和本级用户建立账号并授予角色

4.县级业务管理员负责为直报用户和本级用户建立账号并授予角色。

5.市级业务管理员承担下级业务管理员及本级用户的操作培训、技术指导和日常管理任务。

6.县级业务管理员承担直报用户及本级用户的操作培训、技术指导和日常管理任务。

7.各级业务管理员负责本辖区内的系统安全。

8.各级业务管理员负责保管用户信息及各种原始表单。

9.各级业务管理员负责定期检查用户账号使用情况,必要时关闭用户账号或取消相关角色。

10.各级业务管理员每月检查用户权限系统一次,

 

数据质控员职责

1.负责本级信息审核、基本数据录入及质量管理。

2.负责本级重性精神疾病信息分析相关数据安全,每季月末备份基本数据及统计分析结果一次。

3.市级数据质控员负责每年3月1日前录入上一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卫生行政部门负责采集汇总上报的全市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基本情况、工作机构及人员情况、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危险行为发生情况及解锁情况前本市录入国家重性精神疾病基本数据收集分析系统。

4.市级数据质控员负责每月10日前录入上个月本辖区内非在管患者的应急医疗处置汇总情况,

5.县区数据质控员负责在2周内本辖区网络报告的基本数据进行审核,对可疑信息应及时返回责任报告单位核实。

6.县区精防机构每隔2周对辖区内的系统网络报告信息进行查重。

 

直报用户职责

1.负责患者个案信息录入及报告

2.负责在管患者进行网络登记管理。

根据责任报告人填写的建档及随访表格,录入至国家重性精神疾病基本数据收集分析系统中。

建档信息及时录入,随访信息本月录入。

3.负责基本数据的准确、及时及完整。

对纸质表格进行错项、漏项、逻辑错误检查,确保信息准确。

对可疑信息应核实后再行录入。

4.负责对失访后再次纳入管理或其他信息有变化的患者,及时进行系统信息更新。

5.负责及时删除重复信息。

6.负责本用户的安全管理,做到账号、密码不泄露

 

社区精神卫生工作规则

1、遵照《全国精神卫生工作体系发展指导纲要(2008年——2015年)》开展社区精神卫生工作。

2.在县区精神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社区精神卫生工作。

3.县区精防办是开展社区精神卫生工作的技术管理和指导机构。

4.基层医疗机构是开展社区精神卫生工作的实施机构。

5.县区各行政部门,履行各自工作职责,相互配合。

6.定期接受上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专家组的督导。

 

社区重性精神疾病防治工作制度

1、认真贯彻国家、省、市的有关社区精神病管理及康复工作的方针、政策、办法。

规划本社区的精神卫生工作。

2、接受上级精防、康复工作的指导;学习有关精防、康复工作的业务知识,应用于具体实践中。

3、做好当地政府的参谋工作,协调好有关部门,建立社区重性精神疾病防治网络,形成真见实效的防治工作体系。

4、防治康复工作落实到实出处。

管理好精神病患者的档案,底子清、情况明,

5、完成各类表卡的填报、建档管理工作,做到正确、完整、详尽、及时。

6、组织和开展本社区精神卫生、心理卫生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

7、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向上级汇报工作,总结经验,制定计划,落实措施。

 

社区精神疾病患者信息保密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病案管理有关规定,切实做好病案的保密工作。

2、保护病人隐私,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外无关人员散布、泄漏病人相关信息。

3、病例档案由相关医务人员专人登记接交,专柜保管。

4、“国家重性精神疾病基本数据收集分析系统”实行分级授权,专人操作。

5、严格遵守病案(包括传真、计算机盘片)登记和保密制度。

病案存放在有保密设施的文件柜内,计算机中的病例必须设置有密码。

将密码报告项目办主任。

不准带病案资料到与工作无关的场所。

不得在公共场所谈论病案事项和交接病案资料。

6、查阅病例档案必须履行批准手续,须精防办公室批准。

并按规定办理借用登记手续。

不得私自摘抄、复印、外传病例档案内容。

7、不得在公开发表的文章中引用病案资料。

8、需要销毁的病例档案材料,按规定造册,经主管领导批准后,由两人以上监销。

9、在工作中形成的与病例档案相关的废纸、复印废纸,必须销毁,不得随意扔掉。

10、调职、离职时,必须将自己经管的病案交至档案室,切不可随意移交给其他人员。

11、对违反保密制度的人员要视其情节,追究责任。

 

用户与权限管理制度

1.各级业务管理员是用户管理职责的唯一责任人,为相关用户开设账号并分配权限。

对用户进行合理授权。

如需特殊操作权限,应逐级向国家级业务管理员申请

2.所有系统用户信息采用实名制登记,按照单人单号原则创建用户账号。

3.需使用系统进行网络直报或数据管理,需填写用户申请表,经本单位主管领导签字批准后,交予本级精防机构业务管理员,申请开通账号。

4.所有基层医疗机构责任报告单位均须开设相应的直报用户账号,用户申请表经本单位领导签字批准后,交所在县(区)精防机构业务管理员,申请开通直报用户账号。

5.业务管理员填写《国家重性精神疾病基本数据收集分析系统用户申请回执》,应经本单位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为申请单位创建用户,并将申请回执反馈给申请单位。

用户申请表由业务管理员存档。

6.用户账号命名规则为“用户类型首字母缩写-所在省/市/县区名称首字母缩写-用户姓名全拼”出现同一区县用户姓名拼音相同的情况,按申请顺序,在账号后加阿拉伯数字。

7.用户有效期设置以2年为限。

如需继续使用,由业务管理员延长其使用期限,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用户账号密码管理制度

1.各级业务管理员应妥善保管用户信息及各种原始表单;定期检查用户账号使用情况,必要时关闭用户账号或取消相关角色。

2.业务管理员建立用户账号分配初始密码,并单独告知用户本人。

重设下级业务管理员账号密码,每次重设生效后应及时告知下级业务管理员,如实记录重设原因并留档备查。

3.用户在初次使用系统时,应立即更改初始密码。

用户密码设置不得少于8位,须使用数字、字母、符号混合编制,并每月变更1次。

4.用户调离岗位时,应及时向所属业务管理员报告,业务管理员应及时注销该用户账号。

5.各级业务管理员应相对固定,必须交接工作时,应与接班者及本单位负责人现场核对账号信息、密码以及当时系统中的各类用户信息及文档,核查无误后方可进行工作交接,并形成书面交接报告,由交接双方及单位负责人签字。

交接前须报告上级业务管理员,交接完成后上级业务管理员及时停用原业务管理员账号并启用新业务管理员账号。

系统安全管理制度

1.用户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单位规章制度,不得参加任何网络非法组织和发布任何反动言论;保守国家及单位机密,不得对外散布、传播本系统内部信息。

2.用户必须使用符合卫生部规定的安全网络环境,专机专用。

不得使用公共场所的计算机登陆系统。

用户应在运行本系统的计算机上安装杀毒软件、防火墙,定期杀毒;禁止安装、运行含有病毒、恶意代码、木马的程序,禁止运行黑客程序及进行黑客操作。

3.各级业务管理员应每月检查用户权限系统,如已发生数据泄露,应立即上报本级卫生行政部门及上级精防机构。

情况严重时应立即向中国疾控中心精神卫生中心和中国疾控中心公共卫生监测与信息服务中心报告。

4.用户密码每月变更1次,用户不得将账号、密码泄露给他人。

5.发现账号密码泄露时,应于24小时内通知本级业务管理员,应暂停该用户的使用权限。

恢复该用户的报告权限,同时书面记录并留档备查

6.业务管理员账号发生泄露,应立即报告上级业务管理员。

上级业务管理员应暂停其用户权限,核查系统账号管理及数据安全,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确认系统安全后方可恢复其账号功能

 

系统工作总流程图

 

在管患者报告流程图

 

非在管患者报告流程图

 

精神卫生工作报表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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