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规范标准凝结水精处理设备技术规范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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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规范标准凝结水精处理设备技术规范书

 

附件1技术规范

1总则

1.1本规范书适用于河北华电石家庄天然气热电联产工程凝结水精处理系统,它提出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2招标方在本招标文件中提出了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的标准,投标方应提供一套满足本招标文件和所列标准要求的高质量产品及其相应服务。

对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

1.3如未对本招标文件提出偏差,招标方将认为投标方提供的设备符合招标文件和标准的要求。

偏差(无论多少)都必须清楚地表示在投标文件中的“差异表”中。

招标书中关于进口件的要求必须严格执行,否则招标方将作废标处理。

1.4投标方须执行本招标文件所列标准。

有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投标方在设备设计和制造过程中所涉及的各项规程、规范和标准应执行(遵照)现行最新版本的标准。

1.5合同签订后1个月,按本规范要求,投标方提出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试验、装配、安装、调试、试运、验收、试验、运行和维护等标准清单给招标方,招标方确认。

1.6投标方必须保证投标设备在本招标书提供的运行条件下稳定、可靠地运行。

并且投标商对凝结水精处理整套系统和设备(包括附属系统和设备)负有全责,即包括分包(或采购)的产品。

分包(或采购)的产品制造商应事先征得招标方的认可

1.7投标方须提供高质量的设备,并且这些设备是技术先进的、并经过两台三年以上成功运行实践证明的成熟可靠产品。

1.8投标方的投标文件应按本招标文件的序号逐条响应。

1.9投标方提供的文件,包括图纸、计算、说明、使用手册等,均应使用国际单位制(SI)。

所有文件、工程图纸及相互通讯,均应使用中文。

不论在合同谈判及签约后的工程建设期间,中文是主要的工作语言。

若文件为英文,应同时附中文说明。

1.10投标方提供的进口设备应提供有关证书、设备原产地证明、海关报关证明,并在设备上刻有正确的铭牌标识(耐磨、防腐蚀等措施要求内容齐全)。

1.11投标方提供的技术文件(包括图纸)采用KKS标识系统。

标识的原则、方法和内容应在设计联络会上讨论确定。

投标方承诺按照招标方的企业标准进行KKS标识。

1.12在签订合同之后,招标方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要求,具体项目由合同双方共同商定。

1.13设备采用的专利技术涉及到的全部费用均被认为已包含在设备报价中。

投标方保证招标方不承担有关专利的一切责任。

1.14投标方必须保障设备的供货、调试和运行满足工程的进度要求。

1.15凝结水精处理系统采用DCS控制,DCS系统由招标方提供,投标方必须配合招标方控制系统的设计、施工和调试工作,直至系统完全投入运行。

1.16投标方的产品近五年在国内应具有2台F级及以上燃机机组运行业绩,已证明安全可靠。

其分包商亦应具有相同的经验和业绩并完全执行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分包商资格应由招标方书面认可,不允许分包商再分包;若招标书未指定分包商,则投标书必须注明分包商,且不少于三家。

2工程概况

本工程规划建设2×400MW级(F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供热机组,配置包括2台燃气轮机、2台燃机发电机、2台余热锅炉、2台蒸汽轮机、2台汽机发电机。

2.1厂址

本工程厂址位于八期工程东侧原老机组拆迁空地上。

该场地东侧紧邻体育大街,东北角为现有热网调度楼;北侧紧邻丰华路;西侧为现有八期工程;南侧紧邻厂区内现有道路及临时煤场。

本工程所在地石家庄市地处富饶的华北平原腹地。

北靠京津,西倚太行山,是一个近海内陆城市。

市区内地势平坦,自然地形由西北向东南呈千分之一的坡度,海拔高度为67~78米。

市区内多年平均气温13℃,历史最低气温零下26.5℃,最高气温42.9℃,冬季采暖期从当年十一月中旬至来年三月中旬,共4个月。

3设计和运行条件

3.1凝结水精处理系统

凝结水经凝结水泵送至凝结水精处理除铁装置,除铁装置出水至轴封加热器。

凝结水精处理系统采用大流量凝结水除铁过滤器,滤芯采用无反洗折叠式。

凝结水精处理系统由滤元式除铁过滤器、旁路阀门以及相关连接管道和仪表和控制系统等组成。

每台机组设置1台100%容量的凝结水除铁过滤器,凝结水除铁过滤器用于机组启动期间除铁用,机组正常运行时根据水质情况也可切换旁路运行。

每台机组的凝结水精处理系统设置1套100%容量的旁路系统。

3.2凝结水精处理系统参数

(1)每台机组凝结水量

ISO纯凝工况:

384.9t/h;

年平均气温纯凝工况:

384.4t/h;

高、中、低压旁路全开工况:

550t/h。

(2)凝结水系统压力

工作压力:

2.8MPa

设计压力:

4.0MPa

(3)凝结水精处理系统入/出口温度

额定:

32.5℃

最大:

50℃

3.3气象特征与环境条件

3.3.1气象条件

项目区属温带大陆季风气候,四季分明,春季干旱多风,夏季炎热多雨,秋季天高气爽,冬季寒冷少雪,极端最高气温42.9℃,极端最低气温-26.5℃,最高月平均气温32℃(7月),最低月平均气温-9.1℃(1月),≥10℃积温4352.5℃。

多年平均降水量543.2mm,降雨年际变化很大,年内分配也不均匀,降雨量主要集中在夏季,约占全年降水量的70%。

年平均风速1.8m/s,年最大风速14m/s。

无霜期187d。

常规气象项目统计见下表。

厂址常规气象项目统计表

项目

单位

统计值

备注

年平均气温

13

极端最高气温

42.9

极端最低气温

-26.5

最高月平均气温

32

7月

最低月平均气温

-9.1

1月

≥10℃活动积温

4352.5

平均相对湿度

%

63

年最大降水量

mm

1181.7

多年平均降水量

mm

543.2

最大日降水量

mm

209.8

20年一遇最大6h降水量

mm

132

年平均风速

m/s

1.8

年最大风速

m/s

14.0

大风日数

d

17.2

最大冻土深度

cm

56

最大积雪厚度

cm

19

全年盛行风向

N、SSE

无霜期

d

187

3.4安装运行条件

凝结水精处理系统全部设备布置在主厂房零米,设备外形及接口规格等最终须经招标方确认。

3.5凝结水精处理系统的进、出水水质

项目

单位

机组启动时

进水值

机组启动时

出水值

正常运行

进水值

正常运行

出水值

g/L

1000

≤80

≤15

≤5

g/L

50100

≤30

520

≤3

(参照《火力发电机组及蒸汽动力设备水汽质量标准》GB/T12145-2008)

3.6仪表气源及电源

气源压力:

一般为0.4-0.8MPa

露点:

工作压力下的露点,比工作环境的最低温度低10℃

含尘:

净化后的气体中,含尘微粒直径不大于3um

含油:

气源装置送出的气体,含油量在8mg/L以下。

电源电压:

三相四线制(380V/220V),频率:

50Hz,两路,由招标方提供,电气及控制系统所需其他等级的电源由投标方自行解决。

投标方提供的电气设备及其它应符合有关规定。

4技术条件

4.1参数、容量/能力

4.1.1凝结水精处理系统设备的设计处理水量390t/h,压力、温度等参数应满足附件1中3.2条的要求。

4.1.2凝结水精处理系统设备的制造应符合GB150-2011《钢制压力容器》标准。

4.2设备性能要求

4.2.1投标方应对凝结水精处理系统做出有效的质量保证。

在最大流量负荷和系统十分污秽时,凝结水精处理除铁设备进、出口的压力差应不超0.35MPa,在额定流量负荷和清洁系统运行时,凝结水精处理除铁设备进、出口的压力差应不超过0.20MPa。

4.2.2除铁过滤器截流5mm以上的杂质,滤元过滤器运行通过进出水电动阀门自动工作,当滤元过滤器进出水压差超过设定值(0.2MPa),旁路装置自动开启,过滤器自动关闭。

滤元过滤器及旁路系统的运行采用程序控制,自动故障时,可以手动操作。

机组启动初期系统较脏时凝结水可直接排放,不进入凝结水过滤系统。

在机组正常运行期间,过滤器可根据机组的运行情况确定其运行方式。

4.2.3投标方应保证在最大流速下出水水质能满足附件1中3.5条要求。

4.2.4设备、材料和工艺的要求应按系统设计要求及管道设计说明执行。

4.2.5每台机组设置1´100%容量的除铁过滤器以及1个100%的旁路系统。

旁路系统采用电动调节蝶阀,并具有0-50%-100%的自动连续调节功能;电动调节阀前后采用隔断阀,并带一个手动旁路。

电动调节蝶阀执行器采用智能一体化产品,供电电压380VAC。

在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旁路系统应能自动打开,并自动切断凝结水精处理系统:

(1)进口凝结水水温³50℃时;

(2)凝结水精处理装置的进出口压差大于0.20MPa。

4.2.6当凝结水精处理过滤器退出运行时,旁路应迅速自动打开。

凝结水精处理装置前应设置带节流减压装置的管路排水阀。

4.2.7全套凝结水精处理系统采用DCS控制。

4.2.8为确保电厂的安全可靠,凝结水精处理系统设备应能承受所有运行工况下可能出现的各种荷载的最不利组合。

应至少包括:

(1)设备内部和外部运行中出现的最高压力及其压力波动;

(2)设备运行或试验情况下设备自重、水重;

(3)管道重量、保温重量、附加荷载;

(4)外部管道系统传给接管座的作用力和力矩;

(5)地震载荷。

4.2.9寿命要求

4.2.9.1投标方应保证凝结水精处理系统设备使用寿命为30年。

4.2.9.2凝结水精处理系统设备的使用寿命,必须考虑到在设备使用期间经受各项环境条件的综合影响。

4.2.10噪声控制

投标方应提供必要的噪音处理装置,以便达到噪声控制设计目标。

最大允许的噪声水平为:

离开设备外表面1.0米距离处,噪声小于85dB(A)。

4.3工艺系统技术要求

投标方应为本期两台机组提供两套完整的凝结水精处理装置(一台机组一套)。

投标方应提供的全部装置包括但不限于此:

两套完整的凝结水精处理及其辅助设备(每台机组1套),包括所有从凝结水精处理系统除铁过滤器进水母管旁路前1米至除铁过滤器出水母管旁路后1米以内的内部连接管道、阀门、附件等。

4.3.1大流量除铁过滤器

4.3.1.1每台机组配置1台大流量除铁过滤器,滤芯为美国颇尔、3M或GRAVER公司产品无反洗折叠式,按最高价计入总价,最终由招标方确定。

每台大流量除铁过滤器出力为凝结水最大流量的100%,每套滤元过滤器应配备完整的阀门、接管、各种附件、控制设备等,所有电动阀门带反馈信号。

4.3.1.2应为卧式压力容器,容器的焊接、制造、试验、设计和标记均应按照本附件4.5的标准执行。

4.3.1.3每台容器应以标准锻钢制造,应设人孔门用于检修。

人孔门应完整地包括人孔盖、密封垫、螺母、吊杆或铰链。

4.3.1.4大流量过滤器材质采用碳钢材质内衬304不锈钢(内衬厚度3mm)防腐。

4.3.1.5每台大流量除铁过滤器配有一套正常运行用5mm滤元和一套启动用10mm滤元,另外每台机组各备一套5mm及10mm滤元。

过滤器内滤元母体材料采用强化PP。

投标方同时还应在投标文件中一并提供两台机组用启动滤元,启动滤元采用国产优质产品,投标方提出三个品牌分别报价,按最高价计入报价,最终由招标方选择。

4.3.1.6所有连接件应能承受运行时的最大压力和最高温度。

4.3.1.7滤芯固定网笼材质采用为TP304不锈钢、厚度为≥3mm,焊接方式为螺旋焊。

4.3.1.8.内部装置应能配水均匀,集水均匀,避免在局部产生过高的流速和偏流,内部装置的支撑应考虑到不妨碍水的均匀分配。

4.3.1.9所有内部分配和收集装置应以TP304不锈钢制作,不允许使用塑料滤帽和管道。

内部的所有构件应牢固地装配好,以免在装运期间发生松散、丢失或损坏。

4.3.1.10每台过滤器应提供下列最小尺寸和阀型的阀门,但不限于此:

(1)进水阀,电动法兰式蝶阀,材质TP304不锈钢。

(2)出水阀,电动法兰式蝶阀,材质TP304不锈钢。

(3)底部排污阀,电动法兰式蝶阀,材质TP304不锈钢。

(4)上部排气阀,电动球阀,材质TP304不锈钢。

(5)进水隔离阀,手动法兰式蝶阀,材质TP304不锈钢。

(6)出水隔离阀,手动法兰式蝶阀,材质TP304不锈钢

(7)进、出口手动取样阀,材质TP304不锈钢。

(8)其他阀门(投标方补充)。

4.3.1.11投标方应提供每套过滤器装置进出口母管上设置旁路法兰式不锈钢电动调节蝶阀,阀门口径和管道通径相同。

4.3.1.12投标方为每台过滤器的进口和出口提供电导率仪、压力指示表、仪用不锈钢隔离阀及仪表管,接触水的部位的材质应为TP304不锈钢。

4.3.1.13每台过滤器进口和出口管上应装设差压变送器,旁路调节阀前后应装设差压变送器。

取样管和阀门的材质应为TP304不锈钢。

投标方提供的差压变送器为两线制,精度不低于0.075%,差压变送器选用进口产品。

4.3.1.14每台过滤器进口(或出口)装设流量测量装置及变送器,接触水部分为TP304不锈钢。

每台过滤器排气口设置电动球阀,排气管道上设置液位开关。

4.3.1.15过滤器装设的所有仪表均设有输出信号,信号为4~20mA。

4.3.1.16检测仪表技术要求

(1)投标方应提供凝结水处理系统配套全部所需的仪表。

所有控制仪表具有良好的可用性、稳定性、可靠性和可维护性,满足要求的功能。

由投标方提供的就地指示表、开关量仪表、变送器、测温元件等选用符合国际标准的通用产品。

并根据满足安装地点的防火、防水、防冻、防腐、防尘、耐磨和抗干扰等有关要求。

(2)投标方应提供凝结水处理系统的仪表和控制系统所需的全部测孔、就地和远传仪表,提供所有仪表管路、阀门和附件;提供所有仪表和控制系统装置所需的安装材料。

(3)所有水位、压力、温度、流量以及分析表计等取样点要求设在介质稳定且具有代表性和便于安装维护的位置,并符合有关规定。

这些测量设备上挂有标明KKS、名称的标牌。

(4)投标方应提供的压力、差压变送器的精度等级不低于0.075级,提供的所有过程逻辑开关、超声波液位变送器、流量测量装置的精度至少为0.1级。

就地指示仪表(压力、温度等)的精度至少为1级,盘面直径150mm(气动控制设备的空气过滤器、定位器上的压力指示表除外)。

通常情况下,压力表计均为不锈钢表计,其量程选择应使正常运行时指针处在3/4量程位置。

在就地温度计要求采用万向型可抽芯式双金属温度计,不采用水银温度计。

在振动和脉动场合,采用充油抗振型就地压力指示仪表。

(5)投标方供货的热电阻测温元件采用双支型Pt100,精度为A级。

(6)投标方提供的所有控制仪表及设备符合国际标准工程计量单位:

如,压力和差压:

Pa、kPa和MPa

温度:

℃(摄氏度)

流量:

t/h、m3/h

液位:

mm

4.3.1.17所有电动阀应提供手轮或手动千斤顶,以用于手动操作。

4.3.1.18投标方提供的电动执行机构,应选用智能一体化进口产品。

4.3.1.19电动执行机构要求:

调节型和开关型电动执行机构都采用智能一体化产品,电动装置内装设有接触器、热继电器等配电设备。

电动执行机构的运行环境温度为-30℃~70℃,其防护等级应为IP65,包括电动机和接线端子。

执行器的电动机绝缘应按F绝缘等级设计,但其温度大小不会超过B级。

选用合适的护罩可保护联轴器和驱动轴。

执行机构的电源为三相供电,电压380V,±10%;50Hz,±5%。

当电压降到正常值的85%,且转矩和轴向压力正常,执行机构的电动机也能启动。

执行机构的主电源为三相四线380V,控制电源为单向220V。

所有电动执行器,按如下要求配供:

限位开关,开方向2NO/2NC;关方向2NO/2NC;

力矩开关,开方向1NO/1NC;关方向1NO/1NC;

执行机构故障信号;

带现场阀门指示器,带手动操作手轮。

4.3.1.19配套电磁阀和控制元器件选择质量优良的进口成熟产品,电磁阀采用进口原产国诺冠(英国)、费斯托(美国)、ASCO产品,最终由招标方选择确定。

4.3.2管道及阀门

4.3.2.1投标方将提供完整的凝结水精处理系统单元内的全部连接管道和阀门及相关零部件(包括管路阀门支吊架)。

4.3.2.2所有管道材质将符合下列要求:

(1)凝结水精处理系统入口管道至出口管道采用无缝钢管,材质采用20号钢。

(2)管道法兰材质采用20号钢,螺栓螺母材质采用35号钢。

法兰间垫片采用增强柔性石墨垫片。

(3)钢制对焊管件满足《钢制对焊管件》GB/T12459-2005技术要求。

(4)管道、阀门支吊架材料采用碳钢。

4.3.2.3管路中的阀门规格应与相连接的管路尺寸相同,阀门大小与管道直径及材质应满足凝结水精处理系统功能要求,不接受塑料管路和阀门。

4.3.2.4投标方应提供系统内的所有阀门,系统内的所有自动阀门均选用进口电动阀门,按包括美国BRAY、德国SED、美国DURKEN、美国SNNA在内的品牌分别报价,最高价计入总价,最终招标方确认。

凝结水管道及大流量过滤器相接的阀门(包括旁路系统阀门)应为蝶阀。

所有自动阀门均应带有位置开关、限位器。

4.4标准

4.4.1设备设计、制造和材料将符合下列规定的最新版本的要求。

(1)GB150-2011《压力容器》

(2)ASME《锅炉与压力容器规范,第Ⅷ部分》

(3)JB2932《水处理设备制造技术条件》

(4)HGJ32《橡胶衬里化工设备》

(5)TSGR0004-2009《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6)DC130A16《橡胶衬里设备技术条件》

(7)SDZ037《电厂水处理设备制造质量分等标准》

(8)DL/T5068-2014《发电厂化学设计规范》

(9)DL/T543-2009《电厂用水处理设备质量验收导则》

(10)GB/T8163-2008《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

(11)GB/T14976-2012《流体输送用不锈钢无缝钢管》

(12)GB/T12459-2005《钢制对焊管件》

(13)DL/T5054-1996《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设计技术规定》

(14)DL/T869-2004《火力发电厂焊接技术规程》

(15)DL/T746-2001《电站蝶阀选用导则》

(16)DL5053-2012《火力发电厂职业卫生设计规程》

(17)DL/T5072-2007《火力发电厂保温油漆技术规程》

(18)HG/T20606-2009《钢制管法兰用非金属平垫片(PN系列)》

(19)DL/T5227-2005《火力发电厂辅助系统(车间)热工自动化设计技术规定》

4.4.2对外接口法兰将符合下列要求

(1)GD2000《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零件及部件典型设计手册》

(2)接口标准与阀门的法兰标准配套

4.4.3设备外部管路的设计将符合DL/T5054-1996《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设计技术规定》现行最新版本的规定要求。

4.4性能保证(由投标方填写,将作为评标依据)

各种工况出水水质达到附件一3.5条的要求;

设备使用寿命:

30年;

噪声:

离开设备外表面1.0米距离处,噪声小于85dB(A)。

5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

见附件5:

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

6设计与供货界限及接口规则

投标方负责凝结水精处理系统的设计和凝结水精处理系统与其他设备的所有接口的配合。

6.1投标方的工作范围和责任

6.1.1投标方对凝结水精处理系统的技术、性能、设计、安全、可靠性及加工制造的部件质量全面负责。

6.1.2投标方的工作范围包括设备的设计、制造、试验、包装和运输,还包括对设备的安装、运行所需的技术服务。

投标方派出技术好、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的技术人员、检查人员在设备安装、启动调试及投运期间进行现场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

6.1.3投标方提供设计、制造、安装、运行、检验、使用和维修的技术文件和图纸。

6.1.4投标方提供的主要外购品(如阀门、反馈装置、仪表、流量测量装置等)生产厂家,应征得招标方的确认。

并保证在设备寿命期内提供备品备件。

6.1.5投标方提供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并保证在设备寿命期内提供备品备件。

6.1.6供货范围:

从凝结水精处理系统除铁过滤器进水母管旁路前1米至除铁过滤器出水母管旁路后1米以内(包括旁路)内部所有连接管道、阀门、支吊架、法兰组件等。

不包括DCS控制系统。

进口部分:

滤元、中压阀门及参与控制阀门、控制元器件、重要就地仪表等。

6.2招标方技术配合

6.2.1招标方无偿向投标方提供相关的技术资料;

6.2.2招标方为投标方的现场技术服务提供方便;

6.2.3招标方组织总体验收。

6.3接口

总的接口见6.1节供货范围。

6.3.1投标方提供的部件与非投标方提供的部件间的配合或系统中投标方提供的部件与非投标方提供的部件间热力参数的配合,在它们的衔接处即形成接口。

投标方负责至接口处,并负责解决接口的连接和性能、参数等的良好匹配,并保证接口范围内供货设备的完整性。

投标方提供的部件与非投标方提供的部件间的适应性。

凡遇个别特殊情况应经买卖双方协商后确定。

6.3.2机械部分的接口遵循低规格、低参数适应高规格、高参数的原则。

7清洁、油漆、标志、装卸、运输与储存

7.1清洁

7.1.1设备在出厂之前,应对设备进行清理。

7.1.2所有杂物,如金属碎片、铁屑、焊渣、碎布和一切其它异物都应从各部件内清除。

7.2油漆

7.2.1投标方应选择最好的涂层涂敷方式,以防止设备在运输、储存期间不被腐蚀。

7.2.2设备外表面应喷涂一层胶浆防腐,油漆颜色为色。

7.2.3投标方应提供防腐的完整说明,包括清洗和涂层工艺及所用涂料的特性说明。

7.3标志

7.3.1在设备的明显部位,应装设用耐腐蚀材料制作的金属铭牌,金属铭牌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

设备名称、设备制造厂名称、制造年月、制造厂产品编号、制造许可证编号、设备型号、容器类别、设计压力、设计温度、额定出力、最高工作压力、设备净重。

7.3.2设备的金属铭牌型式、尺寸、技术条件和检验规则,应符合JBB-82《产品标牌》的规定。

7.3.3包装标志

7.3.3.1投标方所供设备部件,均应遵照国家标准和有关技术条件进行包装,并标明合同号、主要设备名称的标签。

7.3.3.2对装箱供给的设备,应在箱子的两面注明如下内容:

合同号;装运标志;目的港;收货人代码;设备名称和项目号;箱号;毛/净重;外形尺寸;长×宽×高。

7.4装卸、运输与储存

7.4.1投标方所供设备,均应按照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进行装卸、运输与储存。

7.4.2经由铁路运输的部件,其尺寸不应超过对非标准外形体的规定。

7.4.3当部件经由除铁路外的其他方式运输时,其重量和体积的限值应按有关运输方式的规定。

8设备规范表格(投标方填写)

投标方提供的数据与资料作为正式的文件,包含在本规范中,以表明投标方提供的所有设备的保证性能、预期性能、连接特性、结构特点。

这些资料的准确性以及它与招标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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