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补充安全资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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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补充安全资料
安全管理技术资料
(一)
安全生产责任制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编制:
技术指导:
审核:
长沙市咸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二OO年月日
1、安全生产责任制
1.1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网络图
1.2开工报告、工程概况
1.3承包合同
1.4施工安全目标责任书
1.5安全值班制度
1.6安全值班记录
1.7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8安全员
1.9施工员
1.10材料员
1.11班组长
1.12电工
1.13架子工
1.14吊栏司机
1.15一般操作工人
1.16项目管理人员
1.17施工人员手册
1.18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4施工安全目标责任书
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突出以施工项目为重点,认真贯彻“国家监察、群众监督、行业管理、企业负责”的安全体系,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特制定本安全目标责任书。
一、安全目标程序
企业法人代表和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企业将施工安全管理责任层层分解,实行三级目标责任制,签订目标书(公司与施工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与班组长、班组长与个人),安全责任落实到位、到人。
二、施工安全目标
1、确保全年无重大人身、设备安全事故。
2、年因公负伤率控制在2‰以内。
3、安全基本实现达标,“安全合格”项目达100%,优良率达80%以上。
4、创建文明工地,力争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入先进。
企业行列。
三、具体措施
1、新工程开工时,公司技术室作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安全技术交底,质安科按照安全技术交底内容要求进行监督、检查。
2、公司按照国家规定发给各项目、栋号一定数量的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用具。
3、项目经理根据本工程项目参与施工人员的数量、工种建立花名册,对使用到期的安全防护用品有序更换;对非自然损坏的安全防护用品而造成个人安全行为的,应由责任人负责赔偿。
4、项目经理应根据本工程的规模、特点设置专(兼)职有证现场维护电工和兼职工地安全员,严格执行JGJ46-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保证施工安全的全过程顺利进行。
四、奖罚兑现
1、施工安全业绩是评定优秀项目经理的重要依据,对施工安全作出重要贡献的项目经理个人,公司给予重奖。
2、项目经理委派或指定的工地兼职安全员,专(兼)职施工现场维护电工因工作擅离职守、不负责任或造成的事故和损失,除责任者承担责任外,还要追究本工程项目经理的责任。
3、施工中发生的人身伤口亡、设备事故,应及时保护现场,半小时内报告公司负责人,不准隐瞒事故真相或伪造事故现场。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公司、项目经理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长沙市咸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
盖章签字
年月日
安全值班制度
一、值班人员要做好防盗窃、防破坏、防火灾和其它安全事故的工作。
二、值班人员在值班时禁止喝酒,每隔一段时间应到处巡查。
三、注意工地出入口,禁止放不属于工地的其它人员入内。
四、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发现工地人打架斗殴应及时阻止调解。
五、工地安全员应每天上班前检查脚手架、机械设备,以便及时排除隐患。
安全生产责任制
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所领导的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认真贯彻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特点,提出有针对性的安全管理要求,严格履行安全考核指标和安全生产奖惩办法。
2.认真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管理的各项措施,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施工项目安全交底制度和设施、设备交接验收使用制度。
3.领导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定期研究分析承包项目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生产问题,并加以落实解决。
4.定期召开工地的安全工作会议、教育会。
5.有权拒绝上级不科学、不安全、不卫生的生产指令。
6.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保护好现场,及时上报,并配合调查组人员进行调查。
项目经理:
公司:
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员安全责任制
1.积极贯彻和宣传上级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制定安全工作计划,进行方针目标管理,建立健全安全保护体系;
3.协助领导组织安全活动,教育施工人员增强自我安全防护意识,提高自我安全防护能力;
4.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技术交底会审、研究、分析安全动态,预测安全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5.及时填报安全报表,参加伤亡事故调查,进行伤亡事故统计分析,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安全员:
项目经理:
安全生产责任制
施工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所领导的生产班组的安全生产负责,不违章指挥,制止冒险作业。
2.协助项目经理(栋号长、工地负责人)对所管的区域内一切安全防护设施符合要求负责,对整改指令书及隐患通知单要组织落实改进。
3.做好有针对性的书面安全交底,当进度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
4.组织班组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并教育工人正确使用防护用品,检查执行使用情况。
5.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要保护好现场并立即上报,协助上级分析、调查事故。
6.有权拒绝上级不科学、不安全、不卫生的生产指令。
施工员:
项目经理:
安全生产责任制
材料员安全责任制
1.提供施工现场使用的一切机具(包括附件)及材料等,在购入时必须有出厂合格证、说明书、安监证,发放时,必须提供上述资料。
2.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规格标准。
3.负责采购、保管、发放和回收劳动保护用品,并向本单位使用部门提供使用情况。
4.对批准的安全设施所用材料应纳入计划,及时供应。
5.对所属职工经常进行安全意识和纪律教育。
材料员:
项目经理:
安全生产责任制
电工(施工临时用电)安全生产责任制
1.施工现场的所有用电设施、线路凡期限超过半年以上的,均应按正式工程安装,一切临时电气设施和照明布置均要设置配电箱、开关箱,不准乱拉乱接。
2.施工现场内不准架设裸导线,动力照明线路必须架设在木横担和绝缘子上,其垂直距离不得小于6M。
3.配电线路应规整,相序清楚,绑扎牢固,线路过墙、板应有保护管,严禁线路沿架管敷设固定。
4.所有电器设备应采用保护接零,保护接零的重复接地,接地电阻应小于10Ω。
保护接零线应使用多股铜线,严禁使用单股铝线,工作零线不得与保护零线混接在一起,保护零线上禁止加设开关和熔断保险。
5.凡三个及三个以上回路的配电箱、盘应装总开关,每个插座前应加设熔断保险,三相胶盖闸刀开关只能作断路开关使用,一般应装设漏电保安器进行总保护。
6.每台设备必须有独立的单机漏电保护器和熔断保险的装置。
7.施工现场的照明线路应使用绝缘子木横担固定,不准直接敷设在架管上,灯具应固定在不低于现场工作台2.5M以上并装设专用开关控制。
8.施工现场内使用的手持电动工具均要有合格的(电流型漏电开关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协作时间不大于0.1S)漏电开关保护。
9.凡从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操作人员必须经专门培训,经考核并取得合格证,度应穿戴好必须的防护用品,安全帽、绝缘鞋(靴)、绝缘手套、绝缘工具方能上岗。
10.全面实施“三相五线制”、“一机一闸一保安一箱”、“三级配电二级保护”,消灭木箱、防雨防潮、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班组长:
项目经理:
安全生产责任制
架子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1.钢管、脚手架的立杆应垂直在金属底座或垫木,根据设计要求确定横杆、剪刀撑连接点的间距、高度、宽度,钢度立杆,大横杆连接应错开位置,扣件螺栓拧紧,不准用铁丝绑扎,并应熟知本工程脚手架的施工组织设计。
2.脚手架的负荷量每平方米不能超过270公斤,如果负荷必须加大时,应经过设计算,然后按设计进行架设。
3.架子铺设宽不得小于1。
2米,脚手板必须铺满,离墙面不得大于20厘米,垫平脚手板应用木块,并且要钉牢,不得用砖垫。
4.人行斜道的铺设宽度不得小于1。
5米,坡度不得大于1:
3,防滑条的间距不得大于30厘米,两侧均设置1米高的防护栏杆,并设置挡脚板或挂立网。
5.拆除脚手架,周围应围栏或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看管理,禁止入内,拆除应由上而下,一步一清,不准上下作业。
6.拆除脚手架大横杆、剪刀撑时,应先拆中间扣,再拆两头扣,由中间操作人员往下顺杆子下。
7.拆下的手脚杆、脚手板、钢管、扣件、钢丝等材料应向下传递或用绳吊下。
8.高层建筑、临街建筑必须彩防护棚防护或双层栅悬挂合格的密目安全网,并摁扎牢固。
班组长:
项目经理:
安全生产责任制
吊车(篮)司机安全生产责任制
1、吊车(篮)司机必须经专门培训进行考核并取得合格证方能上机操作;
2、司机必须了解所操作的起重机的工作原理,熟悉该起重机的构造,各安全装置的功用及其调整方法,掌握该设备的各项性能,操作方法以及该设备的维护保养技术;
3、不准斜拉起吊物品、不准抽吊交错挤压物品,不准起吊埋在土里或冻粘在地上的物品;
4、有物品悬挂在空中时,司机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5、司机必须认真做好起重设备的使用、维修、保养和交接班的记录工作;
6、严禁司机酒后操作。
班组长:
项目经理:
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般操作工人安全责任制
1.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规定。
2.积极参加班组安全活动,认真执行安全交底,不违章作业,冒险蛮干。
3.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不穿拖鞋、硬底鞋、高跟鞋,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听从指挥,遵章守纪,坚守岗位。
4.团结友爱、互相帮助、互相监督,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也不被他人伤害。
5.对危及人身安全的作业要及时提出意见,有权拒绝违章指令,发生示逐事故应立即向班、处负责人报告,不准隐瞒事故真相,不准破坏事故现场。
安全责任制
建
筑
安
装
工
人
安
全
技
术
操
作
规
程
长沙市西城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技术室
一九九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一节施工现场
第1条参加施工的的工人(包括学徒工,实习生、代培人员和民工),要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技术规程。
在操作中,应坚定工作岗位,严禁洒后操作。
第2条电工、焊工、司炉工、爆破工、起重机司机、打桩机和各种机动车辆司机,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方准独立操作。
第3条正确使用俱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措施。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禁止穿拖鞋或光脚。
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空、悬崖和陡坡施工,必须系安全带,上下交叉作业有危险的出入口要有防护棚或其它隔离设施。
距地面3M以上作业要有防护栏杆、挡板或安全网。
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要定期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严禁使用。
第4条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动。
需要拆动的,要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同意。
第5条施工现场的洞、坑、沟、升降口、漏斗等危险处,应有防护设施或明显标志。
第6条施工现场要有交通指示标志。
交通频繁的交叉路口,应设指挥;火车道口应设落杆;危险地区,要悬挂“危险”或“禁止通行”牌。
夜间设红灯示警。
第7条工地行驶斗车、小平车的轨道坡度不得大于3%。
铁轨终点应有车档,车辆的制动闸和挂钩要完好可靠。
第8条坑槽施工,应经常检查边壁土质稳固情况,发现有裂缝、疏松或支撑走动,要随时采取加固措施。
根据土质、沟深、水位、机械设备重量等情况,确定堆放材料和施工机械距坑边距离。
往坑槽运材料,应用信号联系。
第9条调配好酸溶液,应先将酸缓慢注入水中,搅拌均匀,严禁将水倒入酸中。
贮存酸液的容器应加盖和设有标志。
第10条做好女工在月经、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的保护工作。
女工在怀孕期间对原工作不能胜任时,根据医生的证明,应调换轻便工作。
第二节机电设备
第11条机械操作,要束紧袖口,女工发辫要挽入帽内。
第12条机械和动力机的机座必须稳固。
转动的危险部位要安设防护装置。
第13条工作前必须检查机械、仪表、工具等,确认完好方准使用。
第14条电气设备必须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物绑在一起;各种电动机具必须按规定接零接地,并设置单一开关;遇有临时停电或仪式休息时必须拉闸加锁。
第15条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带病运转和超负荷作业。
发现不政党情况应酬停机检查,不得在运转中修理。
第16条电气、仪表、管道、和设备试运转,应严格按照单项技术措施。
运转时不准擦洗和修理,严禁将头手伸入机械行程范围内。
第17条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工作应停电。
不能停电时,应有隔离防护措施。
起重机不得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工作,通过架空输电线时应将起重臂落下。
在架空输电线路一侧工作时,不论在任何情况下,起重臂、钢丝绳或重物等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应不小于表1规定:
表1
输电线路电压
1千伏以下
1-20KV
35-110KV
154KV
220KV
允许与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M)
1.5
2
4
5
6
第18条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V,在潮湿场所或金属容器内工作时,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V。
第19条受压容器应有安全阀、压力表,并避免曝晒、碰撞;氧气瓶严防沾染油脂;乙炔发生器、液化石油气,必须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
第20条X光或γ射线探伤作业区,非操作人员不准进入。
第21条从事腐蚀、粉尘、放射性和有毒作业,要有防护措施,并进行定期体检。
第三节高空作业
第22条从事高空作业要定期体检。
经医生诊断,凡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以及其它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第23条高空作业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
第24条高空作业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套)内。
上下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第25条遇有恶劣气候(如风力在六级以上)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进行露天高空、起重和打桩。
第26条梯子不得缺档,不得垫高使用。
梯子横档间距以30CM为宜。
使用时上端要扎牢,下端应采取防滑措施。
单面梯与地面夹角以60-70度为宜,禁止二人同时在梯上作业。
如需接长使用,应绑扎牢固。
人字梯底脚要拉牢。
在通道处使用梯子,应有人监护或设置围栏。
第27条没有安全防护设施,禁止在屋架的上弦、支撑、桁条、挑架的挑梁和未固定的构件行走或作业。
高空作业与地面联系,应设通讯装置,并派专人负责。
第28条乘人的外用电梯、吊笼,应有可靠的安全装置。
除指派的专业人员外,禁止攀登起重臂、绳索和随同运料的吊蓝、吊装物上下。
第四节季节施工
第29条暴雨台风前后,要检查工地临时设施、脚手架、机电设备、临时线路,发现倾斜、变形、下沉、漏雨、漏电等现象,应及时修理加固,有严重危险的,应立即排除。
第30条高层建筑、烟囱、水塔的脚手架及易燃、易爆分为和塔吊、打桩机等机械,应设临时避雷装置,对机电设备的电气开关,要有防雨、防潮设施。
第31条现场道路应加强维护。
斜道和脚手板应有防滑措施。
第32条夏季作业应调整作息时间。
从事高温工作的场所,应加强通风和降温措施。
第33条冬季施工使用煤炭取暖,应符合防火要求和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有防止一氧化碳中毒的措施。
第一部分土木建筑
第二章架子工
第一节脚手架
第34条钢管脚手架应用外径48MM~51MM、壁厚3MM~3.5MM的钢管,长度以4M~6.5M和2.1M~2.3M为宜.有严重锈蚀、弯曲、压扁或裂纹的不得使用.
第35条扣件应有出厂合格证明、发现有脆裂、变形、滑丝的禁止使用。
第36条木杆应采用剥皮杉木和其他各种坚韧硬木、杨木、柳木、桦木、椴木、油松和腐朽、折裂、枯节、等易折木杆,一律禁止使用。
第37条木脚手立杆,有效部分的小头直径不得小于7CM,大横杆、小横杆(排木)有效部分的小头直径不得小于8CM,6CM~8CM之间的可双杆合并或单根加密使用。
第38条竹脚手的立杆、大横杆、剪刀撑、支杆等到有效部分的小头直径不得小于7。
5CM;小横杆不得小于9CM(6~9CM之间的可双杆合并或单根加密使用。
)青嫩、枯脆、裂纹、白麻、虫蛙的竹杆不得使用。
第39条钢制脚手板应用2MM~3MM的1级钢材长度为1。
5M~3。
6M,宽度23CM~25CM,肋高为5CM为宜,两端应有连接装置,板面应钻有防滑孔,凡是裂纹、扭曲的不得使用。
第40条木脚手板应用厚度不小于5CM的杉木或松木板,宽度以20CM~30CM为宜,昼腐朽、扭曲、斜纹、破裂和大横透节的不得使用,板的两端8CM处应用镀锌铁丝箍绕2~3圈或用铁皮钉牢。
第41条竹片脚手板,板厚不得小于5㎝,螺栓孔不得大于1㎝,螺栓必须拧紧。
竹编脚手板,其两边的竹杠直径不得小于4。
5㎝长度一般以2。
2M~3M,宽度㎝为宜。
第42条脚手架的绑扎材料可采用8#镀铁丝,直径不小于10㎝的麻绳或水葱竹蔑。
第二节外脚手架
第43条钢管脚手架的立杆应垂直稳放在金属底座或垫木上。
立杆间距不得大于2M;大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
2M;小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
5M。
钢管立杆、大横杆接头应错开,要用扣件连接拧紧螺栓,不准用铁丝绑扎。
第44条木脚手架的立杆应埋入地下30㎝~50㎝,埋杆前先挖好土坑,将底部夯实并垫以砖石如遇松土或者无法挖坑时,应绑扫地杆。
木脚手架的立杆间距不得大于1。
5M;大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
2M;小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M。
第45条竹脚手架必须搭设双排架子。
立杆间距不得大于1。
3M;小横杆间距不得大于0。
75M。
第46条抹灰、勾缝、油漆等外装修用的脚手架,宽度不得小于0。
8M,立杆间距不得在于2M;大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
8M。
第47条木、竹立杆和大横杆应错开搭接长度不得小于1。
5M。
参赞扎时小头应压在大头上,绑扣不得少于三道。
立杆、大横杆、小横直相交时,应先绑两根,再绑第三根,不得一扣绑三根。
第48条单排的小横杆伸入墙内不得小于24㎝;伸出大柜杆外不得小于10㎝。
通过门窗口和通道时,小横杆的间距大于1M应绑吊杆;间距大于2M时,吊杆一需加设顶撑。
第49条18㎝厚的砖墙、空斗墙和砂浆标号在10号以下的砖墙,不得用单排脚手架。
第50条脚手架的负荷量,每M2不能超过270KG。
如果负荷量必须加大应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架设。
第51条脚手架两端、转角处以及每隔6~7根立杆应设剪刀撑和支杆。
剪刀撑和支杆与地面的角度应不于60度,支杆底端要埋入地下30㎝。
架子高度在7M以上或无法设支杆时,每隔4M,水平每隔7M,脚手架必须同建筑物连接牢固。
第52条架子的铺设宽度不得小于20㎝;对头接时应架设双排小横杆,间距不大于20㎝。
在架子拐弯处脚手板鹫在交叉搭接。
垫平脚手架应用木块,并且要钉牢,不得用砖垫。
第53条翻脚手板应两人由里往外按顺序进行,在铺第一块或翻到最外一块板时,必须挂安全带。
第54条上料斜道的铺设宽度不得小于1。
5M,坡度不得大于一比三,防滑条的间距不得大于30㎝。
第55条脚手架的外侧,斜道和平台,要绑1M高的防护栏杆和钉18㎝高的挡脚板和防护立网。
第56条在门窗洞口搭设挑架(外伸脚手架),斜杆与墙面一般不大于30度,并应支承在建筑物的牢固部分,不得支承在窗台板、窗檐、线脚等地方。
墙壁内大横杆两端都必须伸过门窗两侧不小于25㎝。
挑架所有受力点都要绑双扣,同时要绑防护栏杆。
第三节里脚手架
第57条砌筑里脚手架铺设宽度不能小于1。
2M,高度应保持低于外墙20㎝。
里脚手架的支架间距不得大于1。
5米,支架底脚要有垫木块,并支在能承受荷重的结构上。
搭设双层架时,上下支架必须对齐,同时支架间应绑斜撑拉固。
第58条砌墙高度超过4M时,必须在墙外搭设能承受160KG荷重的安全网或防护挡板。
多层建筑应二层和每隔四层设一道固定的安全网。
同时再设一道随施工高度提升的安全网。
第59条搭设安全网应每隔3M设一根支杆,支杆与地面一般保持45度,在楼层支网须事先预埋钢筋环或在墙的里外侧各绑一道横杆。
网应外高里低,网与网之间须拼接严密,网内杂物要随时清扫。
第四节其他脚手架
第60条金属持架的间距一般不得大于2M。
预埋的持环(钢销片)必须牢固,持环距门窗两侧不得小于24㎝,60㎝的窗间墙只准设一个挂环,最上一层的挂环要设在顶板下不小于75㎝,安挂架时,应两人配合操作,插牢,挂钩插入圆孔内必须垂直挂到底,支承钢板要紧巾于墙机。
在建筑物转角处,应挑出水平杆,互相绑牢。
第61条吊篮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进行安装。
悬挂吊篮的钢丝绳围绕挑梁不得少于三圈,卡头的卡子不得少于三个,每个吊篮不少于两根保险绳,每次提升后要将保险绳与吊篮卡牢固定。
钢丝绳不得与建筑物或其它构件磨擦,靠近时应用垫物或滑轮隔开。
散落在上面的杂物要随时清除。
第62条用手板葫芦升降的吊篮,操纵时严禁同时扳动前进杆,降落时要先取掉前进杆上的套管,然后扳动返向杆徐徐降落。
第63条桥式脚手架的支承架底座应夯实并用垫木垫稳,每层必须与建筑物连接牢固。
桁架应在地面组装,桁架两端的角钢必须卡抢支承架两侧角钢,用倒链或手板葫芦担升时要安好保险绳,就位后立即与支承架挂牢。
第64条用钢管搭设井架,相邻两立杆接头错开不少于50㎝,横杆和剪刀撑(上字撑)要同时安装。
滑轨必须垂直,两轨间距误差不得超过10MM。
第65条钢门架整体竖立时,底部须用拉索与地面固定。
防止滑移,上部应绑好缆风,对角拉牢,就位后收紧固定缆风。
第66条井架、门架和烟囱、水塔等脚手架,凡高度10M~15M的要设一组缆风绳(4~6根),每增高10M加设一组。
在搭设时应先设临时缆风绳,待固定缆风绳设置稳妥后,再拆临时缆风绳,缆风绳与地面的角度应为45~60度。
要单独牢固地栓在地面上,并用花篮螺丝调节松紧,调节时必须对角交错进行,缆风绳禁止栓在树木、电杆等到物体上。
第67条脚手架、井架、门架安装完毕,必须经过施工负责人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
第五节脚手架拆除
第68条拆除脚手架,周围应设围栏或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看管,禁止入内,拆除应顺序由上而下,一步一清,不准上下同时作业。
第69条拆除脚手架大横杆、剪刀撑应先拆中间扣,再拆两头扣,由中间操作人往下顺杆子。
第70条拆下的脚手杆,脚手板、钢管、扣件、钢丝绳等材料,应向下传递或用绳吊下,禁止往下扔。
第三章瓦工
第71条上一脚手架应走斜门道。
不准站在砖墙上做砌筑、划线(勒缝)、检查大角垂直度和清扫墙面等工作。
第72条砌砖使用的工具应放在稳妥的地方。
斩砖应面向墙面,工作完毕应将脚手架和砖墙上的碎砖、灰浆清扫干净,防止掉落伤人。
第73条山墙砌完后应立即安装桁条或加临时支撑,防止倒塌。
第74条起吊砌块的夹具要牢固,就位放稳后,方得松开夹具。
第75条在屋面坡度大于25度时,挂瓦必须使用移动板梯,板梯必须有牢固的挂钩。
没有外架子时檐口应搭防护栏和防护立网。
第76条屋面上瓦应两坡同时进行,保持屋面受力均衡,瓦要放稳,屋面无望板时,应铺设通道,不准在桁条,瓦条行走。
第二节抹灰工
第81条室内抹灰使用的木凳、金属支架应搭设平衡牢固,脚手板跨度不得大于2M。
架上堆放材料不得过于集中,在同一跨度内不应超过两人。
第82条不准在门窗、暖气片、洗脸池等器物上搭设脚手板。
阳台部位粉刷、外侧必须挂设安全网。
严禁踩踏脚手架的护身栏杆和阳台栏板上进行操作。
第83条机械喷绘应戴防护用品、压力表、安全阀应灵敏可靠,输浆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