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年度基层事务工作总结.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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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年度基层事务工作总结

市民政局年度基层事务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民政部门的精心指导下,牢牢把握“以现代民政为抓手,夯实基础快发展,改革创新求突破”的工作思路,攻坚克难,拼搏创新,顺利完成全年78项重点工作目标,为建设美丽高邮作出了应有贡献。

一、2015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加快发展社会福利体系,提升利民惠民服务水平

1、老龄事业全面发展。

强化居家养老服务能力,新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15个、老年助餐点20个、“农村老年关爱之家”2家、日间照料中心10家,创成标准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12家,全市共建成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215个,城区实现全覆盖、农村覆盖率达%。

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对象从500名增至700名,在开发区、城南新区、送桥镇为新增200名失能、失独及高龄特困老人试点提供服务。

健全市、镇、村三级老龄组织网络,成立“市老龄协会”,在菱塘回族乡、临泽镇、送桥镇、卸甲镇、汤庄镇、高邮镇成立乡镇老龄协会。

开展“敬老爱心工程”,为城区260名80岁以上老人提供免费就浴服务。

落实“尊老金”制度,向全市万名老人发放“尊老金”2064万元。

全年共办理老年人优待证2000多份。

组织开展“孝亲敬老之星”推选活动,我市3人获XX市“孝亲敬老之星”称号,2人获江苏省“百佳孝星”称号。

2、养老机构规范管理。

加强敬老院规范化建设,继续推进全市农村敬老院“三有三能六达标”提档升级改造工程,实现全覆盖,全部达省一星以上标准。

联合公安、消防部门对全市所有社会福利机构进行了消防培训和安全大检查,针对问题逐一整改,投入资金300万元用于养老机构消防设施改造,实现敬老院消防全达标。

3、福企管理严格把关。

全市共有福利企业97家,职工总数达9711人,安置残疾职工2957人,占职工总数%。

组织开展福利企业年审,对2014年度100家福利企业进行了摸底检查,重点检查企业规范化管理和残疾职工各项待遇落实情况,有效维护了残疾职工的合法权益。

4、福彩销售稳中求进。

按照“强化日常管理,规范办事流程,全力打造阳光福彩”的思路,稳住电脑票销售,重振刮刮乐彩票市场,提升中福在线业绩,全市共销售福利彩票6906万元,其中电脑票2699万元,“快3”3111万元,“即开票”183万元,“中福在线”913万元。

5、慈善工作成效明显。

坚持“依靠社会办慈善,办好慈善为社会”的工作方针,广泛宣传慈善文化,5月17日,召开“5•19慈善一日捐”特殊困难家庭资助仪式,募集慈善资金万元。

积极履行“安老、扶幼、助残、助学、助医、济困”的慈善宗旨,组织八大慈善救助项目,发放慈善救助金万元,保持了“五星慈善高邮”荣誉。

(二)全面深化基层群众自治体系,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发展

1、加大和谐社区创建力度。

深入开展“四级争创、分档晋级”活动,下发《关于明确省和谐社区示范创建和达标创建工作目标和标准的通知》,细化省级和谐社区建设的目标任务,御码社区、九园社区创成省和谐示范社区,创XX市和谐示范社区8个,高邮街道被表彰为省和谐社区示范街道,城乡和谐社区达标率分别达90%、85%。

推进社区信息化建设,新建社区综合网络服务平台5家、社区网站2个。

2、推进社区用房达标建设。

1月7日、8日,牵头组织财政局、房管局、规划局,对第二批申报验收的城乡社区进行达标验收,城区社区共有4家,农村社区共有20家,验收合格21个,发放第二批以奖代补资金425万元。

11月26日,对未达标的临泽镇果林社区、周山镇杨庙社区、龙虬镇龙虬社区进行了达标扫尾验收,城区社区办公服务用房达标94%、集镇社区达标全覆盖。

3、建立“政社互动”机制。

年初,下发《关于上报“政社互动”工作委托协议书及双向履约评估表的通知》,指导第一批试点的7个乡镇(园区)(高邮街道、开发区马棚街道办事处、送桥镇、临泽镇、卸甲镇、三垛镇、车逻镇)抓紧做好协议签订及双向评估工作;5月,下发《关于做好2015年全市“政社互动”工作的实施意见》,在未开展“政社互动”工作的6个乡镇(龙虬镇、汤庄镇、甘垛镇、界首镇、周山镇、菱塘回族乡)全面推行“政社互动”,年底实现全覆盖。

4、推进社区“减负增效”。

2月,我市下发了《关于深入推进“切实减轻社区负担提升服务群众效能的六项规定”工作实施意见》,深入推进全市社区减负工作,在乡镇(园区)成立了领导协调机构,进一步厘清社区依法工作事项、规范社区印章使用、精简社区台账、清理各类创建达标评比活动、推进社区信息化建设,确保社区减负“六项规定”工作依法有序推进。

5、加强社工人才队伍建设。

3月11日,组织赴XX市、XX市调研学习社区建设工作经验和先进理念。

4月29日,召开了城乡社区居民需求服务项目交流会,邀请扬大薛平教授进行公益创投业务培训。

积极引导广大社会工作者参加社会工作师考试,3月3日,下发《关于做好2015年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4月,组织148人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资格考试,参考率达95%以上。

10月,组织67人参加省社会工作职业技能考试。

12月22日-27日,组织城区16个社区和部分乡镇社区负责人共45人赴上海复旦大学参加社区建设研修提升班。

6、推进社会组织创新发展。

全市共有社会组织350个,其中社团168个,民非182个。

推进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对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实行直接登记管理,全年直接登记社会组织64个。

加快对社会组织的评估,32家社会组织获得等级评估,已获得评估等级的共128家,评估率%。

发挥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中心作用,已入驻孵化社会组织17家。

推动志愿服务社会组织发展,新登记成立四叶草助残志愿者、红星志愿者协会,多次组织志愿者协会活动,弘扬了志愿服务和公益慈善精神。

引导社会组织参加XX市第三届社区公益创投大赛,4个公益创投项目获上级16万元资助。

开展我市首届公益创投大赛,立项10个并资助创投资金30万元。

与市优办组织对涉企行业协会、商会脱钩工作开展“回头看”,切实做到政会分开、财产独立、人员分离、职能分开。

加强社会组织活力建设,组织两批15家社会组织参加了“送健康送文艺”进乡镇敬老院活动,让五保老人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7、完善村规民约。

5月,对全市175个行政村20个左右村规民约涉及农村妇女土地权益问题开展了专题调研,形成了《XX市村规民约涉及农村妇女土地权益问题的调研报告》。

6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全市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意见》,指导各乡镇(街道、园区)充分认识规范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市工作。

(三)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全面保障改善民生

1、城乡低保规范管理。

坚持应保尽保、按标施保,实施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从7月1日起,城市低保从每人每月500元提高到550元,全市共保障618户1287人,人均月补差元,年发放低保金万元;农村低保从每人每月360元提高到410元,全市共保障4896户11632人,人均月补差元,年发放低保金万元。

实行动态管理,城市每月审核一次,新增37户81人、退出61户120人;农村每季度审核一次,新增299户794人、退出611户1460人。

规范低保运行管理机制,保持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有效运行,全市每个村、社区均设立“民生公示栏”,确保低保工作公开透明。

完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制定社会救助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一门受理”工作实施细则,明确工作流程和工作职责,全市乡镇社会救助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一门受理”窗口实现全覆盖。

按每户每月25元的标准,向城市低保家庭发放“实物券”万元;按每户每年80元的标准,向城区低保对象发放水贴万元。

2、特殊群体保障有力。

落实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全市共保障孤儿173人,其中社会散居158人、儿童福利院集中养育15人,从7月1日起,集中供养、社会散居养育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610元、968元,年发放生活保障金万元。

全市共保障农村五保对象4523人,其中集中供养2651人,分散供养1872人,供养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6600元,共发放保障金2353万元。

全市共保障城市“三无”老人99人,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2240元,年发放保障金万元。

3、医疗救助便民利民。

不断提高医疗救助水平,筹集医疗救助资金1554万元,封顶线提高至9万元,符合条件的困难对象救助比例从65%提高至70%。

保持医疗救助同步结算平台正常运行,向万人次提供“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发放救助金万元,为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看病难”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

资助城乡低保对象、五保对象、“三无”老人、孤儿、计生特困家庭共18922人参保参合费用万元,全年累计支出医疗救助金1135万元。

4、急难救助全面落实。

落实急难家庭救助政策,设立专项基金500万元,全市共救助急难家庭235户,发放救助金万元,其中即时救助93户万元,医疗专项救助142户169万元,有效保障了困难家庭的基本生活。

开展临时生活救助,按照困难程度、困难原因等情况给予100—1000元不等的生活救助,全年共救助困难对象7127户,发放临时救助金万元。

5、灾害救助应急有序。

5月12日是我国第七个“防灾减灾日”,主题是“科学救灾、依法应对”,组织开展系列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活动,在九元社区举行“江苏省地震安全示范社区”授牌仪式;在南海中学组织防震防火紧急疏散演练;特邀地震专家到武安社区开展防灾救灾知识讲座,增强群众防灾减灾意识。

建立自然灾害民生保险制度,设立107万元专项资金,实现全覆盖。

修订《XX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落实24小时救灾值班制度,确保灾后12小时内落实基本生活救助措施。

6、春节慰问普惠于民。

春节前夕,我市组织7个慰问小组,对驻邮部队官兵、优抚对象、老党员、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孤儿、重大疾病患者、敬老院、市儿童福利院、荷花塘特殊学校进行走访慰问,发放慰问金万元,让困难群众切身感受到党的温暖。

2月10日,省委常委、组织部长王炯来邮走访慰问送桥镇、菱塘回族乡敬老院和4户困难对象,并送上慰问金。

2月11日,省民政厅侯学元厅长来邮走访慰问龙虬镇、开发区敬老院和5户困难对象,并送上慰问金。

2月16日,XX市委常委姚苏华等领导慰问汤庄镇4户困难家庭、敬老院,并送上了慰问金和慰问品。

(四)加强社会事务管理体系,着力增强服务社会功能

1、婚姻登记规范管理。

加强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以宣传贯彻《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收养法》为重点,依法办理婚姻、收养登记。

全年共办理结婚登记6619对,离婚登记1201对,补发婚姻登记证1108对,证明4403件,免除相关费用万元,办理收养登记63件,无一违规违法登记,无一起婚姻、收养登记投诉,婚姻、收养登记合格率均保持100%。

对全市2005年以前、13万对近4000卷乡镇婚姻档案进行收集整理、移交市档案馆,完成1994—2005年近7万条婚姻登记信息计算机录入,实现全国联网。

2、殡葬改革稳步推进。

普惠制殡葬政策全面实施到位,积极推进惠民殡葬改革,按照“从困难群体,分步实施,逐步推开,积极推行殡葬基本服务均等化”原则,在免除基本火化费680元,免费提供一只300元以内的骨灰盒基础上,今年新增免除遗体运输费120元、遗体冷藏费300元,合计减免四项基本服务费1400元,为6343名群众免除费用万元。

组织开展“文明祭扫,生态安葬”主题宣传月暨优质服务月活动,在殡葬单位开展以“文明、惠民、便民、利民”为主题的优质服务活动,倡导文明祭扫新风,墓园着力做好环境整治,清明节有序接待祭扫群众10万人次以上;高邮馆、临泽馆抓好殡仪服务,全年火化遗体6743具。

全面推动乡镇公墓(骨灰堂)规范化建设,多管齐下遏制乱埋乱葬行为发生。

3、流浪乞讨依法救助。

全面开展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和困境未成年人保障工作,出台《XX市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实施意见》,加强对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实施分类保障到位。

组织“夏季送清凉”、“寒冬送温暖”生活无着人员街面巡查和应急救助工作,切实维护和保障救助人员的基本利益,共救助社会流浪乞讨人员228人次,其中精神病人29人次,未成年人3人,36名贫困重症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得到了医疗救助。

4、加强地名规范化管理。

1月26日,召开全市地名命名规范化工作协调会,在对现有地名进行全面排查的基础上,清理不规范的地名命名。

2月12日,我局召开全市地名命名专家评审会,就目前我市亟需变更命名的38条道路进行研讨。

5月,通过地名专家评审、社会公开征集等程序,由各乡镇(街道、园区)进行地名命名申请,统一报送至市政府命名审批,赋予新命名的地名文化内涵和时代特征。

强化地名命名、更名工作,全年共办理小区18个、道路36个、巷道6个。

5、做好平安边界工作。

3月,下发《关于做好2015年我市平安边界建设工作的意见》。

10月,开展高邮邗江线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

组织实施界桩更换工作,做好调查摸底及更换准备工作,确保按序时进度有效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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