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公证处工作总结与司法局关于上半年总结的报告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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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公证处工作总结与司法局关于上半年总结的报告汇编

司法局公证处工作总结与司法局关于2018年上半年总结的报告汇编

 

司法局公证处工作总结

一、基本情况

上半年我处共办证134件,收费共计43600元。

其中国内公证80件,收费计36000元;涉外公证32件,收费计3600元;涉及港澳台公证22件,收费计4000元。

所有公证无一例假证、错证出现,未接一例投诉案件。

第二季度共办证53件,收费共计11160元。

其中国内公证30件,收费计7560元;涉外公证32件,收费计1200元;涉港澳台9件,收费计2400元。

针对经济困难等特殊情况的申办人员,上半年我处共办理3件法律援助案件,减免金额1200元。

一定程度上为经济困难人员提供了帮助,缓解了社会压力。

二、主要特点

诚信是公证之灵魂,质量是公证之命脉,务实是公证之基础。

随着人民追求法律服务需求与日俱增,我处本着与时俱进,利民服务、高效服务,扎实服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生活需求。

一是巩固老证源,拓展新证源。

继续为国有建设用地网上挂牌出让进行公证。

上半年,我处共办理国有建设用地网上挂牌出让公证十件,标的金额达到四亿余元。

为的土地出让活动提供公平、公正的环境,从法律上保证了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

在巩固老证源的基础上,积极与民政部门协调,把离婚协议纳入公证范围。

离婚协议公证明确了离婚后男女双方的权利、义务,更好地让双方履行相应的义务、享受权利,是减少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润滑剂,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离婚后的矛盾纠纷,同时减轻了民政部门的压力。

自五月份开始办理离婚协议以来,我处共受理离婚协议公证50余起。

二是围绕服务城市、农村居民利益的最大化。

促进城市快速发展、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人们追求法律服务需求与日俱增。

我们不断扩大公证服务领域的覆盖面,已涉及办理了委托书、声明书、土地使用权流转,继承权、亲属关系、出生、未犯罪记录、婚姻状况(含离婚公证)、遗赠扶养协议、遗嘱、证据保全等公证事项数十种。

三是以“民主评议机关股室”活动为载体,转变公证员工作作风。

根据县“民主评议机关股室”活动要求,我处作为一百个股室其中一个参与民主评议。

按照“素质高、服务强”的总体要求,以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为目标,公证人员亮身份、亮承诺,比技能、比作风,坚持做到谁接待、谁受理、谁答复、谁承办、一次性告知、一站式办结,免除了当事人跑“冤枉路”、花“冤枉钱”,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

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做到权力行使到哪里,监督的触角就延伸到哪里,转变了公证工作作风,有效提升了公证人员形象。

三、抓管理,求规范,全力确保公证案件高质量

我处努力把公证案件的办案质量作为公证行业发展的生命线,不断强化监督,规范程序,优化服务,大力提升公证的办案质量。

一是完善诚信体系建设。

面向社会公开承诺办证事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公开公证人员姓名、照片、举报电话等。

二是抓服务,全面提升公证服务能力。

一是转变思想观念,优化服务方式。

公证机构是法律服务的窗口之一,其服务方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公证的形象乃至司法部门的形象。

公证人员牢固树立公证为民的宗旨,不断优化服务方式,大力推行“五项服务”:

热情服务、责任服务、利民服务、高效服务、爱心服务。

在保证程序合法的基础上,对材料齐备的公证申请,保证三日内及时出证;特殊需要的,当日出证;重大、疑难公证事项,经主任批准,三十日内办结出证;对“老弱病残”的公证申请人提供上门办证服务;向社会公示公证员电话,公布投诉电话,欢迎社会监督。

二是规范办证程序,推行阳光执业。

我们通过公告栏、电视、报纸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公示公证工作的业务范围、办证程序、收费标准、监督电话等信息,扩大公证工作社会影响力,全方位接受人民群众对公证工作的监督。

三是加强质量管理。

完善了错、假证、投诉案件登记、反馈、查处制度。

推行了案件质量警示制度,实行了案件质量互查制度、定期检查、通报制度。

提高了公证抗风险的能力。

回顾上半年的公证工作有许多可圈可点地方,但还存在许多不足,在下半年的工作中我们会继续发扬成绩,克服不足。

下半年,我处按照省、市公证工作的要求,进一步拓展服务领域,提升服务能力,健全规范机制,完善执业监督,强化职能作用,树好自身形象,全面推动我县公证事业平稳健康发展。

司法局关于2018年上半年总结的报告

一、普治并举,依法治理工作有新进程

上半年,我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认真做好“五五”普法检查验收,积极主动调研新形势下法制宣传教育新的五年规划,扎实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发展,为促进尤溪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以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为中心,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1、制定普法计划,明确普治目标。

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法制宣传和依法治县工作要点,提出了实施方案,明确了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及目标任务,对全县法制宣传和依法治县工作做出统一部署。

县直各单位、各乡镇也结合实际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细化了工作任务和贯彻落实措施。

2、围绕重点,继续深化普法教育。

一是深化宪法普及宣传,加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相关法制宣传教育。

积极开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社会矛盾化解”主题宣传活动;二是深化“法律九进”活动。

4月12日,召开了全县“法律九进”工作经验交流会,总结推广了“法律九进”工作经验,促进了“法律九进”活动深入开展;三是深化重点对象普法。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学法用法工作的指导意见,广泛开展适应不同对象参与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推进普法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的深入开展。

四是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

认真贯彻落实中组部、中宣部、中政委、教育部《关于认真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读本〉的通知》精神,引导公民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培育社会主义法律文化,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

五是深化农村主题法制宣传教育。

开展“让农民了解法律,让法律走近农民”为主题的法律进乡村“五个一”和县直部门“送法下乡”等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促进新农村建设。

上半年编印发放《农民常用法律知识问答》读本3万册、法律入户宣传单二期共计6万份,县直各相关单位开展送法下乡26场次,在城区开展大型法律宣传咨询活动8场次,各乡镇也做到每月2次的送法进村和每月1次的法制讲座。

(二)以做好检查验收和迎检工作为动力,认真落实“五五”普法规划

1、精心组织“五五”普法检查工作。

根据省、市“五五”普法检查验收意见及考核标准,制定了我县检查验收方案。

4月12日,召开了全县“五五”普法验收工作动员会;4月底,组织检查组对全县普法工作进行检查督查。

各单位、各乡镇也及时开展了自查和补缺补漏工作,进一步深化了“五五”普法规划的贯彻落实。

2、完成市“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

5月17、18日,以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刘少斌为组长的市“五五”普法检查验收组一行四人到我县开展“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

检查验收组观看了“五五”普法专题片《沈城劲吹普法风》,听取了县委、县政府“五五”普法工作情况汇报,并深入交通局、北门社区、地税局、尤一中、电力公司、台溪乡、联合乡等部门、乡镇、村进行检查验收。

市检查验收组充分肯定了我县“五五”普法工作,并希望我县要好上加好,认真查找问题和不足,拾遗补缺,及时加以完善和改进,彰显尤溪特色,展现尤溪风采,迎接省和国家检查验收,争创“五五”普法全国先进县,为全市普法工作和经济跨越式发展再上新台阶作贡献。

(三)以增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手段,不断创新普法方式方法

1、做好专栏、专刊、网络普法工作。

继续做好电视专栏“说法”栏目和《沈城普法》月刊、“政法机关案件新闻发布会”等专题品牌普法力度。

在各单位继续做好部门普法网站的同时,我县还开通了全县普法网,有力地推进了普法广度和覆盖面。

上半年,“说法”栏目播出18期,《沈城普法》月刊印制6期,“政法机关案件新闻发布会”召开6场次。

2、做好法制宣传日、周、月学习宣传活动。

一是做好“两节”、“两会”期间专题法制宣传,以“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以“法律九进”为载体,在全县开展了为期60天的专项法制宣传活动,确保了“两节”、“两会”期间社会安定稳定。

二是开展综治宣传月活动,全县各部门、各乡镇围绕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面深化平安尤溪建设”为主题,通过形式多样的活动开展综治宣传,深化了平安建设成果。

三是开展税收宣传月工作,进一步增强了群众依法纳税的意识。

四是开展了“4.28”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日活动。

五是开展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

另外,我县还通过各种方式开展世界地球日、安全生产宣传日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实施周年纪念日等活动,加大对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力度。

(四)以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为目标,扎实推进“三五”依法治县进程

1、全面实施依法治县“三五”规划。

加大对规划的宣传和贯彻力度,组织、协调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依法治理,促进社会管理创新,确保依法治县“三五”规划确立的各项任务在全县有序展开。

2、扎实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乡、镇)创建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尤溪县关于推进法治县城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做好试点和推广工作,大力推进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3、扎实推进基层法治进程。

加大对“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依法办事示范单位”、“诚信守法企业”等创建活动的指导,夯实基层法治基础,深化基层普法依法治理。

二、突出重点,司法所建设工作有新的局面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司法所建设工作,县政府成立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县长担任组长,同意每所补助10万元列入今年财政预算,按进度拨付到位。

半年来,重点抓好联合、中仙2个示范所建设工作,目前两所,正在进行内外装修,预计7月、8月份可以完工。

另外,举全局之力认真做好八字桥、管前、台溪、新阳、坂面、梅仙6个司法所建设,截止目前,该6所的各项前期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其中八字桥计划和乡文化站合建已基本落实建设用地,正在进行设计和立项工作;台溪所拟购置原台溪财政大楼靠东侧(现司法所办公地点)三个单元三层计15间(一层三个单元5间,二层三个单元6间,三层二个单位4间),面积约270平方米,管前所拟购置原法庭办公楼,坂面所拟购置现在办公地点1-2层200多平方米;新阳所拟购置新阳农技站5个单元三层360多平方米;梅仙所拟购置现在办公地点。

三、维护稳定,人民调解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有新的突破

1、精心组织,落实责任。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人民调解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年初专门召开全县维稳工作会议,对全县人调解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县委、县政府还专门成立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暨“三排查一促进”活动督导组,由县挂乡镇领导任组长,包村领导为成员,督促乡镇和部门抓落实。

督导组经常深入基层,包片指导,跟踪调查,及时化解疑难复杂矛盾纠纷,确保全县安定稳定。

县委综治委也及时调整充实县综治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同时,结合“三项重点工作”活动于3月18日下发了关于开展“排查整治突出问题、优化海西发展环境”活动实施方案,对今年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县调解办也制定下发了《XX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实施方案》(尤人调[XX]2号)加以落实。

2、健全机制,提高成效。

一是建立健全经常性的排查制度。

县一级每月开展一次矛盾纠纷拉网式排查,各乡镇、各部门每半个月开展一次矛盾纠纷大排查。

二是健全集中排查制度。

每年坚持开展2次以上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特别是在重大节日期间,如今年“春节”和“两会”期间,全县就开展一次以“防激化、保稳定”为目标的矛盾纠纷专项排查调处活动。

三是健全专项调处制度。

针对特殊时段和特殊情况开展专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如为确保上海世博会期间的社会安定稳定,开展了“排查整治突出问题、优化海西发展环境”、“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攻坚”等项活动,确定27个重点整治点,排查管控227人为重点管控人员。

四是完善处置制度。

进一步健全完善了由12个县直机关党委和15个乡镇党委为责任单位、分块负责的责任归口制度,把矛盾纠纷分别确定牵头单位、具体负责单位和协助配合单位,将责任落实到部门、单位和个人。

对涉及多部门、跨乡镇的矛盾纠纷,确定牵头部门,整合有关部门力量进行联合调处,对需要省、市协调指导的重大复杂疑难矛盾纠纷,提请上级协调督导,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限,切实做到“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个方案,一抓到底”。

五是完善信访工作机制。

建立完善了县领导轮流接访制度、按月包案处理信访制度、首问责任、联动接方和回访等各项制度,切实做好信访各项工作。

六是完善多元化调解衔接机制。

积极探索建立信访接待、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诉讼调解等协调协作机制,引导干部群众指导调解作为解决矛盾纠纷的主要选择,形成信访制度与人民调解相联接、与行政调解相配合、与诉讼调解相衔接的工作新格局。

不断完善县法院和县司法局指导人民调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重点强化了县法院与县司法局的诉讼衔接机制,做到“五个对接”,即:

与人民调解对接、与行政调解对接、与群团维权对接、与行政机关对接,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

3月10日,县司法局和县人民法院联合召开诉调衔接工作座谈会,对人民调解协议诉前司法确认机制、法院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诉前、诉中、诉后委托调解机制、庭所结对子互动机制等衔接事宜进行了探索交流,目前人民调解协议书司法确认工作已经正式启动。

半年来,通过全县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全县共排查受理各类矛盾纠纷2206件,其中:

人民调解1012件,调解成功997件,调解率100%,调解成功率98.5%;行政调解20件,调解成功20件,调解率为100%,结案率为100%;司法调解受理1182件,审结民商事案件964件,调解结案和撤诉760件;防止矛盾激化24件,其中防止民转刑4件49人,防止因矛盾纠纷引发上访案件11件44人,防止矛盾纠纷引发群体性案件9件397人,无非正常死亡现象发生。

四、强化措施,安置帮教工作有新的实效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乡镇、各部门、各村居都相应成立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人事变动情况适时进行相应的充实调整,健全了安置帮教机构,配备了帮教工作人员,形成了县乡村三级安置帮教组织网络,目前全县有帮教领导小组266个,成员785人,切实做到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2、完善制度,狠抓落实。

一是落实领导责任。

全县把安置帮教工作列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平安建设重要内容,年初层层签订责任书,实行量化管理,定期考核,对工作抓的好的及时给予表彰,对工作不落实,造成重新违法犯罪率上升、问题突出的年终将给予综治一票否决。

二是建立重新违法犯罪责任倒查制度。

做到及时分析原因,解剖存在的问题,改进管控方式,进一步落实帮教措施。

三是建立健全安置帮教工作各项制度,做到有章可循,狠抓落实。

3、强化措施,突出成效。

一是积极做好“重点人员”的排查和回访管控工作,我县再次对XX和XX年度回归的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专项回访,并逐一进行核对,经过认真排查回访,我县XX一XX年共有刑释解教人员901名,其中刑释人员855名、解教人员46名。

二是认真开展对(五年内)刑释解教人员定期走访制度,确实做到生活上关心、就业上扶持、思想上帮助,使其安心依法勤劳致富。

6月11日,县局组织机关科室人员,由分管领导带队,深入台溪乡台溪村开展“五个一”联系帮扶刑释解教人员活动,给他们送去了党和人民的关心支持。

新阳、坂面、联合、西滨、台溪、洋中、城关等所也对本辖区内所有回归人员普遍进行了走访。

三是认真贯彻落实省九厅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如:

台溪乡帮助回归人员傅世桥落实解决低保问题;新阳镇、联合乡邀请有关技术人员对两劳回归人员进行业务技能培训;及时为农村籍的刑释解教人员落实责任田;做好全县6家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工作,帮助解决刑释解教“三无”(无家可归、无亲可投、无业可就)人员的安置问题。

半年来,全县共接茬刑释解教人员89人,其中刑满释放人员83人,解教人员6人。

重新犯罪5人,安帮率达百分96%,100%落实帮教措施,重新犯罪率控制在0.53%以内。

五、转变观念,法律服务工作有新的发展

1、公证水平不断提高。

半年来,公证处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服务全县经济建设,努力强化公证城信建设,狠抓办案质量。

今年上半年共办理各类公证411件,其中国内民事167件,国内经济3件,涉外民事162件,涉港澳8件,涉台71件,接受咨询179人次。

2、律师工作健康发展。

全县律师不断强化内部管理,加强律师队伍素质教育,提高律师在法律服务领域的服务水平,推进全县律师工作健康发展。

半年来,全县律师共担任常年法律顾问30家,办理各类案件136件,其中刑事25件,民事111件,行政1件,非诉讼代理3件,代书74份,解答法律咨询607人次,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903万元。

3、法律援助及“123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快速发展。

法律援助是司法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的“希望工程”,为切实维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充公发挥县法律援助中心和各乡镇援助工作站作用,密切与妇联、民政、残联、老龄委等部门的协调配合,以召开联席会形式不断研究探讨法律援助工作新思路,形成全县联动的整体合力。

积极开展对未成年人、残疾人、妇女、老年人及军人的特色法律援助,把法律援助延伸到社区、到企业、到镇村。

半年来,全县共办理各类援助案件88件,其中民事案67件,刑事案件21件;12348共解答来电咨询42人次,来访咨询118人次,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132.75万元

4、基层法律服务作用显著。

全体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始终坚持法律服务“三进”方向,面向“三农”,服务于“三农”的方针,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法律帮助,在提高基层法律服务数量和质量的同时,还积极为困难人员提供法律援助。

今年在法律服务“三进”过程中,法律服务工作者能结合当地实际,全方位开展各具特色的法律服务业务工作。

把法律服务工作向人口密集、经济发达的地方延伸,向家庭、生产生活方面延伸,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法律服务工作者都能严格遵守财经制度,规范收费行为,坚决杜绝各种乱收费。

半年来,全体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共担任法律顾问65家,代理各类案件70件(其中法律援助59件),办理非诉讼代理12件,见证81件,文秘法律文书207份,解答法律咨询3700人次,为当事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250万元。

六、提升素质,队伍建设工作有新的作为

半年来,我局严格按照建设一支“政治上靠得住、业务上叫得响、作风上过得硬、形象上树得好”的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要求,大力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提升队伍素质,夯实服务理念,提高司法行政服务科学发展和海西建设的能力和水平。

1、强化队伍思想政治建设。

半年来,我局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继续坚持每周二晚上学习日制度,把政治学习教育同党课有机结合,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办法,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了“大县做成强县,优势转为实力”等学习交流活动。

2、加强局领导班子建设。

按照省市厅局“班子好、队伍好、保障好、形象好、工作好”的“五好”要求,全面规范县局各项工作,努力改进领导班子思想作风,不断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使领导干部始终做到理论上清醒、政治上坚定,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带头依法办事,带头依法行政,增强领导班子合力。

3、开展岗位练兵活动。

继续在全系统开展“五个一”评比(一篇优秀调研文章、一篇优秀法制教案、一篇优秀调解案例、一份优秀法援档案、一份优秀见证文书)、一月一学法、一季一考试、基层司法所跟班学习、人民调解“三比三看”、法律援助“三比”等岗位练兵活动,并建立健全常规性教育培训机制,推进队伍教育培训工作常规化、正常化。

积极鼓励干部职工参加各种形式的学历教育,提高干部职工自身综合素质。

4、完善队伍制度建设。

年初制定下发了《抓队伍,促工作责任状》和基层司法所考评细则,将重点工作分解立项,落实到各司法所、各科室和分管领导。

继续坚持每月工作例会制度,由各科室制定逐月工作计划,狠抓各项工作落实。

继续坚持对司法所开展位次评比活动,对评比获前三名的司法所长给予表彰奖励或提拔使用,后三名的司法所长找其谈话并予以通报批评或降级使用或调往偏远乡镇工作。

进一步完善基层司法所工作日志、考评考核、请销假、检查抽查、评差评优等制度,促进基层司法行政工作顺利开展。

5、加强机关效能建设。

局机关继续坚持实行考勤签到、请销假、查岗等制度,机关效能建设督查小组,将定期或不定期对机关、基层司法所及公证处、律师事务所开展机关效能建设进行检查或抽查活动,并及时将检查(抽查)情况予以通报。

七、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1、个别单位、部门对普法、依法治县、安置帮教、人民调解工作重视不够,工作不力,开展不平衡,特别是农村普法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2、各项工作经费不足,影响业务工作的开展。

3、基层司法助理员业务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业务发展不平衡,思想认识不到位。

4、法律服务队伍中还存在少数人员职业道德不高,服务意识不强,办案不规范等不容忽视的问题,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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