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销售买卖工作全套流程图.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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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销售买卖工作全套流程图
附表一:
买卖合同签定流程
(一次性付款)
一、收集、核实资料
核实业主姓名及交款收据,填写付款证明、收回楼宇认购书,在客户收据上
盖“付清房款”章
二、合同签名及发放
检查买卖合同和补充合同,确认填写无误后,交给客户并知道客户在合同上
签名;让客户在合同登记表上签字,将付款证明客户联交客户。
三、合同公证
同送公证处,公证费客户自理。
四、领取合同
回合同后,客户在合同领取登记表上签名,领取二份合同。
五、开具发票
同和付款收据到财务开发票,财务收回收据。
六、办房产证
同、发票及个人资料办理房产证(办证费客户自理)。
附表二:
买卖合同签定流程
(建筑分期付款)
一、核实资料
核实业主姓名及交款收据,填写付款证明、收回楼宇认购书。
二、合同签名及发放
检查买卖合同和补充合同,确认填写无误后,交给客户并知道客户在合同上
签名;让客户在合同登记表上签字,将付款证明客户联交客户。
三、合同公证
将买卖合同送公证处,公证费客户自理。
四、领取合同
客户在付清房款后到我部领取合同,并在合同领取登记表上签名,领取二份合同,在客户收据上盖“付清房款”章。
五、开具发票
同和付款收据到财务开发票,财务收回收据。
六、办房产证
客户凭合同、发票及个人资料办理房产证(办证费客户自理)。
附表三:
买卖合同签定流程
(按揭付款)
一、
收集、核实资料
核实业主姓名及交款收据,填写付款证明、办按揭所需费用表,收回认购书,在客户收据上盖“还清银行贷款后,凭本收据到所需费用表”章。
注意事项:
1、现楼须签定补充协议(现楼)
2、未付清首期的预收房屋签补充协议(预售)
二、合同签名及发放
检查买卖合同和补充合同,确认填写无误后,交给客户并知道客户在合同上签名;让客户在合同登记表上签字,将付款证明、办理按揭所需费用单给客户。
注意事项:
现楼在签合同时由客户填写办房产证委托书,并收取办证费用。
三、合同公证
将买卖合同送公证处。
公证费用客户自理。
四、领取合同
客户还清银行贷款后,到银行领取合同。
如银行已代办房产证,可同时领取房产证。
五、领取发票
客户还清银行贷款后,凭交款收据到银行领取发票。
附表四:
办理按揭程序(楼花)
与房地产签署房地产买卖合同,领取付款证明,收回认购书
业主填写按揭资料
在指定地点办理公证
(客户也可在签合同时先办理买卖合同公证)
1、房地产买卖合同公证费用: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
2、按揭合同公证费用: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
在指定地点购买保险
费用:
0.1%*房价*贷款年限
将公证单、保险单、按揭资料交回银行确认签字,与银行签定按揭合同
业主向银行缴纳:
1、抵押登记费100元(为国土局代收)
2、合同印花税(十万分之五)
3、存折开户10元
办理合同抵押登记
客户和我公司从银行各领取一份按揭合同
客户付清首期后,在办理房产证时将发票存银行,还清银行贷
后到银行领取。
附表五:
办理按揭程序(现楼)
客户与公司签署现楼买卖合同,领取付款证明,收回认购书;向公司开出办房产证委托书,交纳办证费和契税(1998年6月30日前竣工房屋不交契税)
买卖合同公证(费用客户自理)
到财务开发票第四联
凭合同、发票第四联到公司产权处办理房产转移登记手续
客户填好按揭资料后,带客户到银行办理按揭手续,交保险费、按揭合同公证费
将办证资料送国土所,一个月后取回房产证
将房产证送交银行办理抵押登记
客户和我公司从银行各取回一份按揭合同
将办房产证费用及契税收据交客户
客户首期款付清后,将发票第二联存银行,待客户还清银行贷款后凭交款收据到银行领取发票
附表六:
回购房处理流程
客户拖欠银行楼宇按揭月供超过规定期数和规定时间
依据《楼宇贷款(抵押)合同》或回购保证书,银行书面通知销售部回购欠款楼宇
销售部向客户发催款函
销售部向银行回购欠款楼宇,收回买卖合同、按揭合同、发票、房产证、银行的回购通知和取消抵押登记说明
新业主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
维修流程
(工程保修期已过,未售出空房或入住一年内的物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