隧道施工质量培训讲义.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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隧道施工质量培训讲义
隧道施工质量培训
一、洞口与明洞工程
1、洞口土石方
(1)、按照图纸的要求,在洞口施工放样的线位上进行边坡、仰坡自上而下的开挖,不得采用大爆破,尽量减少原地层的扰动。
(2)、边坡、仰坡上浮石、危石要清除,坡面凹凸不平应予整修平顺。
(3)、洞门端墙处的土石方,应结合地层稳定程度、洞门施工季节和隧道施工方法等进行开挖。
(4)、松软地层开挖边坡、仰坡时,宜随挖随支护,加强防护,随时监测、检查山坡稳定情况。
(5)、进洞前必须完成应开挖的土石方。
废弃的土石方,应堆放在指定地点,边坡、仰坡上方不得堆置弃土、石方。
(6)、工程需要的填方,应按图纸或监理人的指示施工;超挖部分应采用同级混凝土回填。
2、排水工程
(1)、洞外排水工程包括边坡和仰坡外的截水沟、排水沟和洞口排水沟、涵管组成的排水系统,所有开挖与铺砌按图纸施工外。
(2)、边坡、仰坡外的截水沟或排水沟应于洞口土石方开挖前完成,截水沟及排水沟的上游进水口应与原地面衔接紧密或略低于原地面,下游出水口应妥善地引入排水系统。
(3)、边坡、仰坡以外的上方,如有坑洼积水时,应按图纸或监理人的指示予以处理;但不得用土石方填筑,以免流失堵塞排水沟渠,影响洞口安全。
(4)、路堑两侧边沟应与排水设施妥善连接,使排水畅通。
土路肩及碎落台,应按图纸要求予以加固。
3、坡面防护
(1)、边坡、仰坡开挖面的防护措施,应按图纸进行,并主动制订工程措施报请监理人批准后及时实施。
如情况有变化或图纸未作规定时,应按监理人的指示办理。
(2)、坡面防护,一般采用浆砌片石、块石、喷射混凝土、锚杆、预制混凝土、现浇混凝土、钢筋、铺种草皮等措施,应按图纸要求进行施工。
坡面喷射混凝土防护时,应将岩面浮渣及危岩清除干净。
4、洞门
洞门应及早修筑,并尽可能安排在冬季或雨季前施工,所有建筑材料和施工要求,均应符合图纸规定,并符合以下要求:
(1)、洞门施工放样位置准确。
(2)、洞门基础开挖及支护方案应报监理人审批,基础必须置于稳固的地基上,做好防水排水工作,不得被水浸泡。
基坑废渣、杂物等必须清除干净,报请监理人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3)、洞门拱墙应与洞内相邻的拱墙衬砌同时施工,连成整体。
洞门端墙应与隧道衬砌紧密相连。
(4)、洞门端墙的砌筑(或浇筑)与墙背回填,应两侧同时进行,防止对衬砌产生偏压。
(5)、洞口装饰的隧道名牌,字样要求美观醒目。
(6)、洞门建筑完成后,洞门以上仰坡坡脚如有损坏,应及时修补,并应检查与确保坡顶以上的截水沟和墙顶排水沟及路堑排水系统的完好与连通。
(7)、端墙顶排水沟砌筑在填土上时,应将填土夯实紧密。
5、明洞
(1)、明洞地段土石方的开挖
A、承包人应根据地形、地质条件、边坡及仰坡的稳定程度和图纸要求,提出施工方法、施工步骤、作业时间以及防护措施,报监理人审查批准。
B、明洞的开挖可采用全部明挖法或拱上明挖拱下暗挖法。
若采用后一种方法开挖时,起拱线以上的土石方为洞外挖,按石方开挖的要求施工;起拱线以下的开挖为拱下暗挖,按本章洞内开挖的方法施工,以确保施工安全。
C、土石方开挖应按顺序进行,边坡开挖要严格控制爆破药量,爆破作业应符合《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的有关规定。
明洞开挖后应即进行边坡防护。
D、在松软地层开挖边坡、仰坡时,宜随挖随支护。
E、明洞开挖前,应先做好洞顶的防水、排水设施,防止地面水冲刷而导致边坡、仰坡落石、塌方。
在施工过程中,无论由于何种原因,承包人应对因落石、塌方所造成的危害、破坏和损失,负全部责任。
F、明洞开挖的弃方,应堆置于经监理人批准的指定地点。
G、明洞不宜在雨季施工,如确需在雨季施工时,应制定严密的施工方案和防护措施,同时应加强对山坡稳定情况的监测、检查。
(2)、边墙基础
A、明洞边墙基础应设置在符合图纸要求且稳固的地基上,基坑的渣体杂物、风化软层和积水应清除干净,经监理人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B、偏压和单压明洞的外边墙基底,垂直路线方向宜挖成向内的斜坡,以提高基底的抗滑力,如基底松软,应采取措施增加基底承载力。
C、深基础开挖,应注意核查地质条件,如挖至设计高程,不符合图纸要求时,应提出变更设计报监理师审批。
(3)、衬砌
明洞的衬砌应遵守下列规定:
A、拱圈按图纸要求制作挡头板、外模、支架、支柱,并应设有防止渗漏、跑浆和走模的施工措施。
B、钢筋的加工及绑扎按本规范第400章的有关规定办理。
C、浇筑拱圈混凝土时,应连续进行,不得中断,并应采取防雨措施。
混凝土养生按规范第执行。
D、起拱线以下暗挖时,应在拱圈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后进行,并有保证拱圈安全和稳定的措施。
E、沉降缝及施工缝的设置与施工,按图纸要求或监理人的指示办理。
(4)、明洞与暗洞衔接
明洞施工一般采用先墙后拱法。
当边坡松软易坍及明洞与暗洞衔接时,施工宜采用先拱后墙法。
在仰坡暂能稳定的情况下,宜由内向外进行施工;在仰坡易坍塌的情况下,宜先将明洞拱圈浇筑到仰坡脚,再由内向外作洞内拱圈,并确保仰坡稳定。
明洞与暗洞拱圈应连接良好。
(5)、防水
A、拱圈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的50%后,拱圈背部以砂浆涂抹平整。
设置防水层时,应在拱背涂上一层热沥青后,立即从下向上敷设卷材防水层;敷设时应粘贴紧密,相互搭接错缝,搭接长度不小于100mm,并向隧道内拱背延伸不少于0.5m。
先三油二毡后,再涂抹20mm厚水泥砂浆。
B、墙背竖向铺设无纺土工织物作滤层时,防水板与无纺土工织物应叠合一起,整体铺挂。
C、拱背铺设粘土隔水层,应按图纸要求选用粘性好、无杂质、无石块的黏土分层夯实,并与边坡、仰坡搭接良好,封闭严密。
D、止水带按设计要求施工。
(6)、回填及拱架拆除
A、拱圈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拱墙背防水设施完成后,方可回填拱背土方。
B、明洞段顶部回填土方应对称分层夯实,每层厚度不得大于0.3m,两侧回填的土面高差不得大于0.5m;回填至拱顶后应分层满铺填筑,顶层回填材料宜采用粘土以利于隔水。
回填土夯实度应符合图纸要求并经监理人认可。
C、使用机械回填时,拱圈混凝土强度应达到设计强度,且需先用人工填筑夯实至拱顶以上1.0m后,方可使用机械施工。
D、在人工回填筑时,拱顶中心回填高度达到0.7m以上方可拆除拱架;若使用机械施工回填时,则应在回填土石全部完成后方可拆除拱架。
(7)、仰拱
当设置仰拱时,应按规定进行施工。
(8)、遮光棚
遮光棚或遮光板应采用钢筋混凝土构件,可以就地浇筑,也可以预制安装。
其所用材料及施工要求,均应符合图纸要求。
6、附加套拱
(1)、前置式洞门明洞段施工应符合设计图提出附加套拱段相关施工要求。
(2)、附加套拱施工顺序:
A、明暗洞交接处大管棚工作平台及仰拱开挖与临时支护;
B、附加套拱施工槽开挖与边坡临时支护;
C、附加套拱钢架架立就位,焊接纵向连接钢筋并浇筑套拱混凝土;
D、回填反压并绿化;
E、附加套拱内土石方暗挖;
F、明洞段衬砌。
(3)、明暗洞交接处临时仰坡应尽量采用人工开挖,避免机械施工的扰动。
(4)、附加套拱混凝土浇筑内、外模板均采用组合钢模板现场拼接、固定,内模支撑于核心土体,外模支撑于外侧山体边坡。
(5)、由于暗洞洞口段埋深较浅,进入暗洞的5~10m范围内原则上禁止爆破施工。
若为土质或松散破碎的岩质体,采用挖掘机配合人工手持风镐开挖,若为坚硬的岩质体,宜采用冲击锤破碎,暴露临空面后再采用缓膨炸药膨胀破碎围岩,减少施工对附加套拱的扰动影响。
二、洞身开挖
1、开挖要求
(1)、承包人应根据监理人批准的施工方案或其后批准的修改方案完成开挖作业。
洞口处边坡防护工程未完成,不得进行洞身开挖。
(2)、为了最大限度地利用围岩自承能力,必须采用减少围岩扰动的方法进行洞身开挖。
各级围岩的开挖方法参见《公路隧道施工技术规范》(JTGF60-2009)的有关规定。
(3)、在确定开挖断面时,除应满足隧道净空和结构尺寸外,并应考虑围岩及初期支护的变形。
当采用复合式衬砌时,还应考虑适当预留变形量,预留变形量的大小可根据围岩级别、断面大小、埋置深度、施工方法法及支护情况等,采用工程类比法测定;如无预测值时,可参照《公路隧道设计规范》(JGTD70-2004)表7.4.1确定。
施工过程中,应根据现场监控量测结果进行调整。
(4)、洞身开挖断面尺寸应符合图纸要求,边沟、电缆沟及边墙基础也同时开挖,所有开挖应按图纸标明的开挖线进行施工,并一次挖够。
在开挖过程中,应随时测定隧道轴线位置和高程。
预留洞室在施工前应与图纸进行核对,确保洞室的数量与位置正确。
(5)、在开挖的进程中应考虑按有利于减少超挖、有利用于围岩的稳定的施工方法进行。
超过设计图纸允许范围的超挖以及这部分超挖的同级混凝土回填。
(6)、严格控制断面开挖,不应欠挖,仅在岩层完整、抗压强度大于30MPa,经监理人确认不影响衬砌结构的稳定和强度时,岩石个别突出部分(每平方米内大于0.1m)可侵入衬砌,侵入量不大于50mm。
拱脚、墙脚以上1m内断面严禁欠挖。
应尽量减少超挖,不同围岩地质条件下的允许超挖值应按设计图纸或《公路隧道施工技术规范》(JTGF60-2009)的相关规定。
采用复合式衬砌时,开挖轮廓应按图纸规定预留变形量,图纸无规定时,可按《公路隧道施工技术规范》(JTGF60-2009)的相关规定。
(7)、采用台阶法施工时,台阶不宜分层过多,上下台阶之间的距离尽可能满足机具正常作业,并减少翻渣工作量;当顶部围岩破碎,需支护紧跟时,可适当延长台阶长度。
(8)、当两相对掘进工作面接近打通时,两端施工应加强联系,统一指挥。
当两工作面的距离剩下15m时,应从一面掘进贯通。
(9)、浅埋隧道开挖时应严格控制地表沉陷,减小循环开挖进尺和防止塌方。
为此,应根据具体情况,采取适当措施,如:
A、施工中为减少对围岩扰动,宜采用单臂掘进机或风镐开挖,爆破开挖时应遵循短进尺、强支护、弱爆破、勤观测的原则;
B、应加强对拱脚的处理,安设拱脚锚杆;
C、及时施作仰拱或临时仰拱;
D、若初期支护变形过大,又不宜加固时,可对洞周2~3m范围内的围岩进行系统深孔岩石注浆;
E、在V级以下软弱破碎围岩或有涌水时,应采用预注浆,或从地表安设地层锚杆,或洞内环形固结注浆或采用管棚法加固地层;
F、应加强地表下沉、拱顶下沉的观测及反馈,以指导施工。
(10)、隧道内两相向施工中线在贯通面上的极限误差应符合表503-1的规定。
(11)、由洞外设置洞口投点桩时,测量误差和洞内支导线放样测量误差引起的贯通面产生的中误差应不大于下表的规定。
隧道中线极限贯通误差
类别
两相向开挖洞口间长度(m)
两端施工中线在贯通面上的极限误差(mm)
横向
<3000
±150
3000~6000
±200
>6000
±300
高程
不限
±70
贯通中误差
测量部位
两开挖洞口间长度(m)
高程中误差(mm)
<3000
3000~6000
>6000
贯通中误差(mm)
洞外
45
60
90
25
洞内
60
80
120
25
全部隧道
75
100
150
35
(12)、对软弱破碎岩层,稳定开挖工作面的常用的措施有:
环形开挖留核心;用喷射混凝土封闭开挖工作面;超前锚杆或超前小钢管;管棚;超前小导管注浆;临时仰拱封底;开挖工作面及围岩预注浆等。
施工时应按图纸规定进行,如无规定,施工时视地质条件、涌水状况、施工方法等进行选择,报请监理人批准。
(13)、含瓦斯(主要成分甲烷CH4)、H2S等有害气体地层开挖
A、由于沿线的地层内含煤线,因此在隧道开挖时,应加强洞内甲烷(CH4)、H2S等有毒有害气体的监测工作,建立专门的预防机构和制订严格的规章制度,并做好中毒的救护措施准备工作。
B、对图纸中标有炭质页岩、煤层等含煤地层,应按瓦斯隧道组织施工,建立专门的防爆机构制订严格的规章制度。
C、定点设置瓦斯、H2S报警仪,监测瓦斯和H2S浓度变化情况,及时报告监理人。
专业瓦斯和H2S检测员、洞内领班人员和生产指挥人员均应携带便携式瓦斯和H2S报警仪,随时检测瓦斯浓度,特别要注意顶部瓦斯容易聚集的地点和隧道中下部H2S容易聚集的地点。
。
D、做好施工通风,当隧道内任一点瓦斯浓度在通风状况下不大于0.5%时,允许采用常规方法施工。
进洞的大型内燃机(如装载机喷射三联机液压钻孔台车等)亦应悬挂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报警仪的报警点定为瓦斯浓度0.5%)。
E、隧道中瓦斯涌出量较大,在通风状况下瓦斯浓度仍超过0.5%时,洞内施工必须使用防爆设备,并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另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报监理人批准。
F、当图纸标明或补充调查查明隧道内有可能形成瓦斯突出时,应采取超前预测,预探措施,并严格按设计实施防突措施。
G、做好施工通风,保证洞内空气中H2S浓度不大于10mg/m3(7ppm)。
当检测到H2S浓度超标,应立即停止施工,加强施工通风,采取防毒措施。
2、钻爆设计
(1)、在岩石隧道爆破作业的掘进中,对爆破技术诸要素如钻眼大小、孔深、间距、药量、钻眼分布与起爆顺序等应慎重研究与严格控制。
在进行钻爆施工前至少14d,承包人应完成钻爆设计并报请监理人批准。
(2)、钻爆设计应在综合研究地质条件、开挖断面、开挖方法、掘进循环进尺、钻眼机具、爆破器材等的基础上进行。
其主要内容有:
炮孔布置图(包括掏槽方式、钻孔深度及斜度);装药结构图(包括装药量及炮孔堵塞方式);钻爆参数表;起爆方法和顺序,必要时应绘制爆破图;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及必要的说明。
(3)、钻爆设计应使用光面爆破或预裂爆破技术。
爆破参数的选择,均应通过试验确定;无试验条件时,可参照《公路隧道施工技术规范》(JTJF60-2009)有关参数。
A、光面爆破的要求
a、残留炮孔痕迹,应在开挖轮廓面上均匀分布。
炮孔痕迹保留率:
硬岩不少于80%,中硬岩不少于70%,软岩不少于50%。
b、相邻两孔之间的岩面平整,孔壁不应有明显的爆破裂隙。
c、相邻两孔之间出现的台阶形误差不得大于150mm。
B、预裂爆破的要求
a、在主要爆破眼引爆前,瞬时爆破单排密距孔眼,可获得沿开挖线的预裂面,减少对主要爆破眼的爆破影响,从而减少外层岩石的破损。
b、最理想的情况是单一的断裂应连接到邻近的爆破眼,并在每个预裂孔眼内还保留一半的孔深。
c、预裂爆破孔的预裂缝宽度一般不宜小于5mm。
3、钻爆作业
(1)、钻爆作业必须按照钻爆设计进行。
当开挖条件出现变化时,爆破技术应随围岩条件的变化而作相应改变。
(2)、钻炮眼前应绘出开挖断面的中线、水平和断面轮廓,并根据爆破设计标出炮眼的位置,经检查符合设计要求后,方可钻眼。
(3)、炮眼的深度、角度、间距应按设计要求确定,并应符合设计精度要求。
(4)、钻眼完毕,应按炮眼布置图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经检查合格后,方可装药。
(5)、装药前应将炮眼内泥浆、存水及石粉吹洗干净,所有装药的炮眼均应及时堵塞炮泥,周边眼的堵塞长度不宜小于200mm。
(6)、采用预裂爆破法时,应从药包顶端超堵塞,不得只在眼口堵塞。
采用电力起爆时,应按《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1-1983)中的爆破工程部分规定及《公路隧道施工技术规范》(JTJF60-2009)的有关规定执行。
(7)、周边眼以一次同时起爆为宜。
当在软岩地段必须对爆破震动加以控制时,周边眼可根据地质条件分组起爆。
(8)、爆破后应设专人负责清帮清顶,同时要对开挖面和未衬砌地段立即进行检查,如察觉可能产生险情时,承包人应采取措施,及时处理。
(9)、核心围岩的开挖爆破,不得对已衬砌结构的安全产生影响甚至破坏。
4、施工支护
A、施工支护措施,应紧随开挖面及时施作,确保施工安全,并控制围岩变形和减少围岩暴露时间。
它可作为开挖面临时支护,亦可作为永久衬砌的一部分。
临时支护包括喷射混凝土、锚杆、锚杆与喷射混凝土并用,锚杆、挂钢筋网与喷射混凝土并用。
B、不同类别的围岩,应采用不同结构形式的施工支护。
a、Ⅰ、Ⅱ级围岩支护时,宜采用局部喷射混凝土或局部锚杆,为防止岩爆和局部落石,可局部加栓钢筋网。
b.Ⅲ、Ⅳ级围岩可采用锚杆、锚杆挂网、喷混凝土或锚喷联合支护,Ⅳ级围岩必要时可加设钢架。
c.Ⅴ、Ⅵ级围岩宜采用锚喷挂网的联合支护形式,并可结合辅助施工方法进行施工支护。
d.当地质条件差、围岩不稳定时,可采用构件支护。
(1)、喷射混凝土
A、一般要求
a、在喷射混凝土施工前28d,承包人应提交喷射混凝土的施工方案,包括喷射方式、机具设备、操作方法、混合料配合比及外加剂等,并附简要说明,报请监理人批准。
b.在每一开挖面施工现场,承包人应始终最少拥有一台可正常操作的喷浆机组,在使用前应经检查并批准。
承包人还应有备用设备,当出现故障时,能立即投入使用。
c.喷射混凝土前,应埋设标志或利用锚杆外露长度以控制喷射混凝土的厚度。
d.喷射作业区的气温不低于+5℃,混合料进入喷射机温度不低于+5℃。
B、材料、设备
a.喷射混凝土采用的原材料及细集料与粗集料的级配应符合《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GB50086—2001)的规定。
b.承包人应定期检查料堆中集料的含水量。
c.早强剂和速凝剂:
凡喷射混凝土拟用于堵塞漏水灌浆,或要求支撑加固尽快达到强度值,可掺加早强剂于混合料中。
为使喷射混凝土在喷射后达到速凝,可掺加速凝剂于混合料中。
速凝效果要求初凝时间不大于5min,终凝时间不大于10min。
该外加剂对所用水泥的适应性和其他因素均应在施工前通过实验室试验,并经监理人认可。
d.喷射混凝土加筋,非镀锌焊接钢筋网应符合《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GB50086—2001的规定)。
e.喷射钢纤维混凝土所用钢纤维其质量及技术要求应符合图纸要求,并应符合《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GB50086-2001)及《纤维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CECS38:
2004)的有关规定。
f.喷射混凝土的用水应采用清洁的饮用水,pH值不小于4、硫酸盐含量(以SO42-计)不超过1%的清水(按重量计)。
在喷射混凝土的用水中,含有的有机物和无机物应以不损害混凝土的质量为准。
g.喷射设备应能连续均匀混料并喷射。
混料设备应严格密封,以防外来物质侵入。
在混合料中添加钢纤维时,宜采用钢纤维播料机。
h.空压机应适用于所选用喷射设备,并具有足够的气压和流率,且应保持连续优质作业。
喷嘴水压必须高于压缩空气的压力,施工中必须保持连续供水。
ⅰ.喷射混凝土的物理力学性质:
混凝土强度等级
C20(20MPa)
抗拉强度
1.1MPa
密度
2200㎏/m3
弹性模量
2.1×104MPa
1d龄期抗压强度
≮5MPa
与围岩粘结强度
(Ⅰ、Ⅱ级围岩)
≮0.8MPa
弯曲抗压强度
11MPa
(Ⅲ级围岩)
≮0.5MPa
C、配合料设计与施工前的试验
施工前试验应按《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GB50086—2001)的规定进行。
标准试块按《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GB50086—2001)附录F及《公路隧道施工技术规范》(JTGF60-2009)制作并进行各种龄期的抗压强度试验。
喷射混凝土与围岩的粘结强度试验宜在现场按《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GB50086—2001)附录A的规定进行。
承包人应于施工前至少28d,在监理人在场的情况下,为每种不同材料和配合比的喷射混凝土最少制作3块试验板,并进行养生。
经各种龄期养生后的试验板按规定加工成立方体试块,送交监理人检查认可后,即进行各龄期的抗压强度试验。
D、作业要求
a.隧道开挖后应立即对岩面喷射混凝土,以防岩体发生松弛。
b.按施工前试验所取得的方法与条件进行喷射混凝土作业,在喷射混凝土达到初凝后方能喷射一下层。
首次喷射混凝土厚度应不少于50mm,另有批准或按图纸所示者除处。
c.喷射作业应分段、分片依次进行,喷射击顺序应自下而上进行,每段长度不宜超过6m。
d.喷射混凝土作业需紧跟开挖面时,下次爆破距喷射混凝土作业完成时间的间隔不不小于4h。
e.图纸上所示,喷射混凝土的厚度应分层喷射,喷射混凝土厚度应用批准的方式测定。
在隧道全长内每隔10~20m至少要取一处试件,从拱中心向两侧边墙每2m取样用以确定强度是否符合要求,取样时要注意不要在有水的部位取样。
f.喷射混凝土的回弹物不得重复利用,所有的回弹混凝土应从工作面清除。
g.喷嘴应与受喷面保持垂直,同时与受喷面保持一定的距离,一般可取0.6~1.0m。
h.当受喷面有水时,先清除岩层表面之水,混凝土中可根据试验结果增添外加剂。
i.开挖断面周边有金属杆件和钢支撑时,应保证将其背面喷射填满,粘结良好。
j.新喷射的混凝土应按规定洒水养护。
k.工程验收前,喷射混凝土如有气孔、缺陷或损伤等均应修复完好,该项费用由承包人自负。
l.应按照本章第507.03小节的防尘要求,确保洞内清新的工作环境,减轻喷射混凝土作业中造成的粉尘影响;加强通风设施;采用集尘机捕捉粉尘。
m.喷射钢纤维混凝土的施工作业,尚应符合下述规定:
(a)水泥的强度等级不应低于32.5号,混凝土强度等级不低于C20,粗集料最大粒径不得大于15mm。
(b)添加速凝剂时,其掺量应通过试验确定。
(c)钢纤维的抗拉强度应大于380MPa;直径0.3~0.5mm;长度20~25mm,且不得大于25mm;掺入量为混凝土混合料质量的3%~6%。
(d)混合料搅拌时,应采用钢纤维播料机均匀撒入混合料中,搅拌好的混合料中钢纤维不得结团,搅拌时间不宜小于3min。
(e)干混合料宜随拌随用,无速凝剂掺入的混合料,存放时间不应超过2h;干混合料掺速凝剂的,存放时间不得超过20min。
(f)在受喷围岩明显凹凸不平处,应先用喷射混凝土填平补齐,而后再喷射钢纤维混凝土。
填补混凝土的强度等级不应低于钢纤维混凝土的等级。
(g)在喷射钢纤维混凝土表面,应再喷敷厚度为10mm的水泥砂浆。
水泥砂浆的强度等级不应低于钢纤维混凝土的等级。
(2)、钢架支护
A、钢架支护的设计与制造应符合《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的要求。
钢架支护钢材,应按施工图中标明的采用。
在隧道开挖中,各部分安装支护的方法(包括支护的间距),应获监理人批准。
B、钢架支护应准确就位,并经常维护。
当监理人发现钢架支护安装不当,并提请承包人注意后的48h内,应由承包人进行调整。
由于钢架支护超过规定的容许偏差或其它任何原因造成损坏,其费用由承包人自理。
(3)、锚杆
A、承包人必须按照图纸或监理人指示,在图纸标明处或批准部位提供和安装注浆的或不注浆的锚杆。
B、注浆锚杆或药卷锚杆使用在所有需永久支护的部位,注浆使用的浆液应是水泥浆、水泥砂浆或其它批准的材料。
不注浆锚杆使用在所有临时支护的部位。
C、锚杆的钻孔及其安装方法应经监理人批准。
锚杆钻孔应圆而直,孔口岩面应整平,钻孔应与岩面垂直。
预应力锚杆则应在孔中锚定锚杆后,将锚杆拉伸至规定的轴向荷载。
D、每根锚杆的抗拔力不得低于图纸规定,并不应低于50KN,每300根锚杆必须抽样一组进行抗拔力试验,每组不少于3根,并应符合《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GB50086-2001)的规定。
E、承包人在工地应备有充足的锚杆和附件的备用件,准备随时使用,以免待料贻误工作。
F、需注浆的钻孔应按监理人批准的方法和材料,全部用浆液充填。
浆液配合所使用的外加剂、拌和方法、注浆压力、设备和注浆方法,都应经监理人批准。
一般注浆压力为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