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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账知识问答

财务报账知识问答

(征求意见稿)

 

目录:

一、结算支付2

二、报销票据4

三、交通差旅7

四、科研经费10

五、集中采购14

六、专项申请17

七、经费变更19

八、审批程序20

九、监督检查23

十、其他事项24

 

为加强学校会计基础工作,公开办事流程,规范和简化财务报销、结算的程序和手续,方便广大教职工办理报销业务,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1999修订)、《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68号)、《高等学校财务制度》(财教〔2012〕488号)等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关于高校财务管理的要求,结合《新乡医学院深化财务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试行)》(校发【2016】5号)及工作实际,就财务报账工作有关问题做出如下问答:

一、结算支付

1、为什么公务活动不能使用现金支付?

实行国库支付和公务卡管理改革后,国家规定凡列入强制结算目录的项目必须使用转账和公务卡支付方式,自行用现金支付商品和服务项目等一律不予报销。

2、银行转账和公务卡支付定额标准是多少以及报账过程中有哪些规定?

按照公务卡和现金管理规定,一次性经费支出在2000元以内,须用公务卡支付或转账支付,超过2000元以上(连号发票视同一张发票)的支出必须通过转账支付。

采用转帐支付方式,收款单位的银行户名必须与发票公章一致,否则不予办理付款手续。

凡列入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公务支出项目,须通过公务卡支付,除差旅费外公务卡只能支付2000以下(含2000元)的经济业务。

公务卡刷卡中若有支付宝、微信及第三方交易记录,需附上第三方支付交易明细。

3、商品和服务提供方不具备公务刷卡条件如何办理?

特殊业务需要现金支付、现金借款或在公务卡结算目录内,但在不具备刷卡条件的场所发生的支出可使用现金支付,需要附加审批,按审批办法有关规定办理;签证费、快递费、列车上补票等无法刷卡或转账结算的,不需要附加审批;凡是校内各单位之间办理的各项经济业务,均实行校内转帐,不准支付现金。

4、发放给个人的报酬等如何办理支出手续?

各院系发放给教职工的工资、校内绩效工资、各种津补贴以及职能部门发放的科研、教学专项奖励,报人事处审核,转入个人工资卡。

临时工工资、课酬、劳务费、评审费、考务费、咨询费等,报账人须提供学校文件等发放依据,凭发放表(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开户行名称,银行卡号,领取人签名)履行审批手续,按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校内人员统一发放至建行卡,不得以现金发放;校外人员,如特殊情况使用现金,须单位负责人审批,经财务处审核后,方可办理报销。

5、职工医疗费应如何报销?

职工医疗费1万元(含1万元)以下支出,由后勤管理处负责人审批,转入个人工资卡;1万元以上支出,由后勤管理处负责人签字,报分管校领导审批后,转入个人工资卡。

6、发放给学生的各类款项有哪些规定?

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金、助学贷款、困难学生补助发放及学费减免由其归口主管部门统一审核,报分管校领导审批后,转入学生银行卡。

二、报销票据

7、什么样的票据才能作为有效报销凭证?

报销票据是指发生经济业务时取得、填制的合法、有效的票据。

(一)从外单位取得的税务发票须印有税务监制章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经办人要对取得的发票进行查询,鉴别发票的真伪,须提供网上查询单。

(二)从外单位取得的财政收据须印有财政监制章并加盖财务专用章。

(三)学校内部结算凭据及各类人员经费发放表(需注明总页码,本页第几页等)。

(四)发票、收据记载的付款单位(俗称抬头)须为“新乡医学院”。

(五)票据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挖补,内容填写有错误或大小写不一致的,必须由出票单位重开。

8、财务报账必须提供公务卡消费交易凭条吗?

凡涉及公务卡消费的必须提供交易凭条或银行交易记录。

按公务卡管理规定,持卡人在使用公务卡消费后,须取得公务卡消费交易凭条(POS机小票)、明细清单和发票等原始凭证。

发票与刷卡凭证要配对粘贴(发票在前,POS机小票在后),消费时要注意核对交易凭条商户名称与发票商户名称一致,方可报销。

9、未注明商品名的发票报销需提供何种单据?

在专业销售公司购买教学、科研用品时,须在发票上注明购买商品的品名、数量和金额。

提供的明细清单内容需和发票对应,明细清单金额和发票金额不一致的,按金额小的票据报销。

在超市、大商场购买办公用品、文体用品等须凭正式发票及机打小票或明细清单(加盖发票专用章,下同)方能报销,定额发票需提供明细清单方能报销。

10、向农民购买动物、农副产品时如何报销?

向农民购买动物、农副产品等用于教学或科研实(试)验,收款方应到当地税务机关开具税务发票,注明商品名称、单价、数量等方可报销。

11、以外币计价的发票应如何报销?

以外币计价的发票(论文版面费、会议注册费等),能提供银行水单(加盖银行印章,下同),按水单兑换率折算;不能提供银行水单的,按报账当日中国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中间价折算成人民币报销。

12、发票出具后,多长时间失效不予报销?

票据的填制日期必须在经济事项发生的合理期限内,票据应在取得的当年报销。

特殊情况,不得超过2个会计年度。

13、多张报销票据如何粘贴?

票据应分类整理,按“一事一单或一类一单”的原则粘贴,多张单据粘贴时须整齐、均匀、层叠错开平铺,并不超过单据规定范围,一张粘贴单不够可粘贴多张。

如涉及多张公务卡的,应将每张公务卡对应的票据分别粘贴。

若票据分类、粘贴不符合要求,应在财务人员的指导下,重新整理,直至符合报账要求。

14、票据丢失后如何办理报销手续?

(一)原始发票丢失,须向出票单位取得存根联或记账联复印件,加盖出票单位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当事人须书面说明情况,由单位负责人审批,财务处负责人审核后报销。

(二)车、船、机票丢失,由出差人员就丢失车、船、机票的起止地点、时间、票价及原因等内容书面说明情况,经单位负责人审批,财务处负责人审核后方可报销。

报销标准如下:

1.若能提供网上购票或付款记录的,按实际票价和相关标准报销。

2.若无法提供相关记录,有同行人的(同行人需在书面说明上签字),按同行人票价和相关标准报销;无同行人的,按普通列车硬座票价报销。

3.丢失往返车、船、机票,以住宿费发票记载的时间为依据计算出差补助,住宿费发票不能证明出差天数的,限报两天出差补助。

三、交通差旅

15、差旅费包括哪些费用?

如何报销?

差旅费报销包括出差期间的城市间交通费(含机场大巴,下同)、住宿费。

不包括出差期间购置礼品、物品、餐费和旅行社发票。

差旅费报销需要提供往返城市间交通费票据,只有单程票据的需说明情况。

除补助外的所有费用均须凭有关文件、通知以银行转账或公务卡支付方式结算。

确有特殊情况以现金结算的,应附书面说明由单位负责人审批,经财务处负责人审核后报销。

在校生受导师委托出差,按照新乡医学院差旅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其相关费用应由导师个人科研经费支出。

16、教职工出差乘坐交通工具有何规定?

《新乡医学院差旅费管理办法》对出差人员乘坐飞机、轮船、火车作了规定,具体请参阅上述管理办法。

乘坐飞机者,应提供电子客票行程单、机票款发票(附登机牌原件),若是国际机票或行程单也应附登机牌原件。

旅行社发票一般不予报销,特殊情况报分管校领导审批。

17、出差的住宿费有标准码?

自2016年起,出差人员住宿标准执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省直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行〔2015〕215号)。

因参加会议、培训统一安排住宿的,若确属事先由会议安排而不便调整的,可凭会议通知单原件(需加盖主办单位公章)或会议主办单位证明原件据实报销除外。

无住宿费发票的,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

18、出差中产生的会务费、培训费等应如何报销?

报销会议、培训差旅费,须提供加盖举办单位公章的书面通知;如无书面通知或所报会务费、资料费金额与通知不符,需说明原因;会议注册费、培训费、会务费等相关费用须与差旅费一同报销。

考察费原则上不予报销,特殊情况须由分管校领导审批。

19、学术交流外请专家的费用应如何报销?

学术交流外请专家的交通费、住宿费据实报销,无补助。

报销时须提供相关通知及专家单位、职称等。

20、如何租用车辆及报销?

因学生接送实习、工作需要的租用车辆,须由车辆出租单位提供机打税务发票,并附上租车起始地点和费用清单。

定额长途发票不予报销。

21、差旅能否自带车?

省外出差原则上不得自带车或由学校派车。

省内出差需提供汽油票、过路(桥)费,并按规定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和情况说明,由单位负责人签字。

22、出国经费应如何报销?

校内职工因公出国产生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和其他费用等按照《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16号)执行。

因公出国报销时,须经经费负责人审核后报分管校领导审批,并提供学校批准的会议决议、省政府批准的出国批件、会议通知、邀请函及发票等,报销范围以邀请函为准。

院系人员出国经费由本人承担的课题经费或院系业务费用支出,有业务费用的职能部门由本部门业务费用承担,无业务费用的职能部门国外部分由学校承担,国内部分由本部门公务费用承担,带队校领导及国际交流处费用由学校承担。

23、学生实习业务应如何报销?

(一)学校安排的实习:

按实习费用标准由院系根据实习学生人数和对应的有效票据办理报销手续。

(二)学生自行联系的实习:

由学生提供票据,院系统一制表,在实习费用标准范围内,填写实习学生姓名、实习单位、金额、建行卡号等,统一转入建行账户。

24、承办会议培训业务应如何报销?

(一)承办会议和培训业务须严格执行《河南省省级会议费管理办法》(豫政办〔2014〕23号)和《河南省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豫财行〔2014〕62号)相关规定,在开支范围和限额标准内凭据报销。

(二)以学校名义承办的会议和培训,学校主办单位须提供办会通知(注明时间、地点、预计参加人数、收费标准)、会议开支明细预算。

(三)以其他名义承办的会议和培训,学校主办单位须提供办会通知、讨论通过的会议开支明细预算。

所有会议费、培训费在报账时均须提供实际参会人员签到表、定点饭店等会议服务单位提供的费用原始明细单据、电子结算单等原始凭证。

(四)从科研、学科建设等经费支付专家讲座费的,需要业务归口管理部门签署意见,报分管校领导审批。

四、科研经费

25、哪些属于按科研经费管理的项目以及如何审批报销?

科研经费包括纵向及横向科研经费、校内博士科研启动金、各类科研及教研项目培育基金、研究生、大学生创新及科研项目等。

科研经费管理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各职能部门归口管理。

报销经手人和经费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报销经手人为经费负责人时,需经费审批人上一级行政主管签批。

纵向、横向科研经费由项目负责人审批。

支付咨询费、劳务费由项目负责人签字,经单位负责人审批,报科技处登记备案。

26、外来经费如何入账?

(一)每月初,财务处将截至上月末已到账未认领的科研经费项目通知科研、教务、发规等各职能部门。

项目负责人到各职能部门领取经费入账通知单,持该通知单到计划管理科办理立项和入账手续。

(二)根据《河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贯彻执行国家科研经费管理政策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通知》(教财〔2012〕79号)文件要求,纵向科研经费拨款入账后不再开具事业单位往来票据,只提供经费进账单复印件。

(三)横向科研经费到帐后凭税务发票或财政收据入账。

(四)项目经费到账后,项目负责人到科研主管部门领取科研经费入账通知单,属于新设项目的,持该通知单到计划管理科办理立项手续,再到会计核算科办理入账手续;属于分批拨付经费的项目,持该通知单到会计核算科直接办理入账手续。

27、科研经费开支包括哪些内容?

科研项目资金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直接费用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与之直接相关的费用,具体包括:

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其他支出等。

直接费用应当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间接费用按《新乡医学院科研项目间接费用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28、科研经费应如何转拨?

(一)纵向科研经费转拨,须提供以下资料:

1.经费转入单位项目负责人为该项目的申报人或参与人的证明材料。

2.提供转入转出单位签订的合作协议书,须双方项目负责人在协议书上签字。

3、科研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

上述条件之外的合作单位之间的科研协作费转拨,按照横向课题科研协作费转拨办法执行。

(二)横向科研经费转拨,须提供以下资料:

1.提供转入转出单位签订的合作协议书,双方项目负责人在协议书上签字;

2.科研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

3.经费转入单位提供税务发票。

29、著作及论文发表版面费应如何支付?

科研项目预算有此项支出的,凭出版单位、杂志社的稿件采用通知单及对方对公转账信息,填写《新乡医学院借款单》,项目负责人签字审批后到财务处办理借款,待取得发票后办理冲账手续。

如对方不能对公转账或为国外汇款的,须由本人垫付现金,报销时经办人需书面说明情况,经单位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签字并报科技处处长审批后,方可报销。

如录用稿件通知书为外文时,自行翻译为中文并本人签字认可。

五、集中采购

30、纳入《河南省政府采购目录》的商品与服务应如何报销?

凡纳入《河南省政府采购目录》的商品与服务应事先填写“新乡医学院物资设备采购审批表”(国有资产管理处网页下载),到国有资产管理处办理设备采购手续,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的,报销时须提供在国有资产管理处办理的固定资产验收单,单件价值5000元、批量1万元的采购业务需经审计处审计。

31、购买低耗品、试剂、材料、图书资料如何报销?

购买批量低值易耗品、化学试剂、材料、图书资料等,除须提供正式票据、由经手人员、验收人员、项目负责人签字外,还须办理验收手续后方可报销。

32、购买仪器设备、家俱和批量耗材如何报销?

购买大件仪器设备、大宗家俱、软件、批量耗材及其他资本性支出,如达到限额标准,均须按国有资产管理处相关要求进行集中采购。

购买仪器设备、家俱等符合固定资产条件的物品,需持正式发票到国有资产管理处办理固定资产验收、登记手续,经验收人员(必须3人以上,下同)、经办人员、项目负责人签字后,凭发票及固定资产单到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

购置的设备配件一般不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属专项经费支出项目的,还需提供批复的立项申请书或校长办公会纪要通知。

33、购买大件物品和大宗物资如何报销?

使用学校各种经费购买大件仪器、设备、软件和大宗家俱、耗材的须进行公开招标,超过限额还需上报省厅公开招投标,报销时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原件、审计意见书、验收报告及税务发票办理报销手续。

属使用专项经费的还需提供专项经费立项通知书或校长办公会纪要通知。

34、固定设施改造和修缮项目如何办理报销?

固定设施改造和修缮项目报销时必须附有项目中标通知书(未达到集中采购限额标准的除外,下同)、工程结算单、合同原件、税务发票及审计处出具的审计报告,方可至财务处报销。

属专项经费支出项目的,还需提供批复的立项申请书或校长办公会纪要通知。

35、报销采购的进口设备应如何报销?

报销采购的进口设备,须提供以下原始票据:

1.国外形式发票。

2.代理手续费发票。

3.银行水单及银行手续费票据,如银行水单为复印件,则要加盖印章。

36、基建工程业务应如何报销?

房屋建筑物新建改建、校园基础设施新建和改建、大型绿化工程,均列入基本建设项目。

支付工程款时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工程所在地税务发票、工程(材料设备)款支付审批会签表、有关的验收报告、变更审批表及审计报告等。

37、标书费业务应如何报销?

按国家标准规定收取的标书费,按项目单独核算,所收招标费只能用于与招标活动有关的支出,先收后支,以收定支,不准赤字。

38、退(付)保证金业务应如何报销?

(一)投标保证金:

投标单位申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应提供学校原开具的票据,经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人和财务处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办理退款手续;不论投标单位是转账或现金交纳,一律按转账方式退款。

(二)质量保证金:

施工方或设备供应方按照合同或协议规定,申请支付质量保证金时,须提供审批手续完整的资料、无质量问题报告及国有资产入账手续方可报销。

39、集中采购其他业务报销有何规定?

(一)分管校领导对其所分管部门的经费有特殊审批要求的,由其以书面形式下达财务处执行。

(二)上述规定外的其他经费,按有关文件规定审批;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学校相关部门和财务处负责人共同审批。

六、专项申请

40、基本运行经费如何使用?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预算的经费范围开支,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负责,按单位年度预算经费范围可列支如下费用。

(一)公务费包含办公费、差旅费、劳务费、会员费、公务接待费;

(二)业务费包含师资培训费、印刷费、专用材料费、本专科生实习费、本专科生见习费、研究生科研业务费、学术交流费、教学、科研、办公设备购置及更新维护费、办公家具购置费;

(三)党建思政工作经费包含党员队伍建设、党员教育管理、活动、表彰先进;

(四)学生经费包含学生活动费、毕业生就业指导经费、国家助学贷款办公经费。

41、如需使用专项经费如何申请?

大型项目须附详细可行性研究报告,分解的项目须同时报送总项目和分项目的立项申请书,跨年度的项目须同时报送总项目和分年度项目的立项申请书。

为与省级中期财政规划报送时间一致,各单位项目申报时间为当年六至十二月份。

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费、学校科研配套经费,按专项经费管理。

由本人提出立项申请,相关职能部门组织论证,学校审定后转财务处执行。

42、专项经费的审定程序怎样进行?

财务处负责接收、整理各单位的项目申请材料,建立项目数据库,会同业务主管部门组织论证,经学校领导同意后,对重点项目优先报送省级中期财政规划,最大限度地争取财政专项资金,其余项目参与下年度学校预算专项项目评审。

对于未纳入数据库的项目不予立项。

学校预算专项项目由财经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及相关部门进行论证,并提出对立项申请的具体意见后,报学校研究决定。

七、经费变更

43、院(系、部)经费能否调整,各项目之间能否交叉使用?

院(系、部)经费在使用过程中确需调整的,按《新乡医学院院(系、部)预算管理办法(实行)》21条执行。

年度预算内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经费指标可用于业务费、设备购置费支出,但业务费、设备购置费经费指标不得用于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支出。

44、项目执行过程中追加及变更经费怎么办理财务手续?

学校预算在执行过程中,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或学校事业计划有较大变动,需要对预算进行调整或追加时,需事先向财务处提出调整预算申请。

有预算项目的,变更在额度范围内调整,由财务处审核,报分管校领导审批。

无预算项目的,5万元(含5万元)以下,由分管财务校领导审批;5万元以上,由学校财经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或提交学校校长办公会、校党委会研究决定。

八、审批程序

45、院(系、部)经费如何审批?

院系基本运行经费由院长(主任)审批,其中:

党建思政经费、学生活动费由院系党委(总支)书记审批;

46、职能部门公务经费如何审批?

职能部门的基本运行经费由部门负责人审批。

47、专项经费的如何审批?

专项经费包括教学条件建设专项、科研平台建设专项、学科建设专项、人才引进专项、基础服务专项、综合专项等专项项目。

专项经费由项目负责人审批。

50万元以上者,由分管财务校领导审批。

48、基建经费的如何审批?

严格按合同管理,按工程进度支付。

由项目负责人、基建、审计、财务会签后,经分管校领导审批。

原则上不能变更中标合同金额,如确需变更,严格按照预算变更程序审批并履行政府集中采购等相关手续。

49、特别控制项目如何审批?

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及政府采购目录A03类属于特别控制项目,具体包括会议费、培训费、空调、计算机、摄像机、电视机、照相机、录像机、家具,专项经费、运行经费中对个人发放的酬金、奖金等。

1万元(含1万元)以下支出,由单位负责人审批,报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国有资产管理处、后勤管理处等归口职能管理部门审核备案;

1万元以上支出,由单位负责人签字,报分管财务校领导审批,并报归口职能管理部门备案。

50、招待费如何审批?

(一)公务接待业务须严格执行中央和省里的有关规定,按《新乡医学院公务接待报账细则》相关规定执行。

按照有关要求,公务接待支出情况须按月上报省教育厅。

(二)各单位的公务接待费用应当全部纳入年度预算,单独列示,实行定额预算管理。

学校公务接待活动由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负责审批;各院系公务接待费由院系经费负责人审批;其他单位公务接待费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分管校领导审批,党务序列的报学校党委办公室备案,行政序列的报学校院长办公室备案。

(三)接待费报销凭证应当包括派出单位公函、公务接待与审批清单和发票。

51、教职工借款如何办理?

(一)借款人必须是学校的正式职工(含在职及离退休)。

借款必须由借款人填写借款单,按“前账未清,后账不借”的原则办理。

(二)借款人应逐项填写《借款单》(在院系部处领取),借款金额大、小写应一致,不得涂改,借款时一并出示合同、协议、文件、通知、批件等附件。

(三)借款用途必须与报销支出内容相符,否则不予冲账报销,并重新办理转账付款手续,退回现金。

(四)借款和报账为同一经济业务,报账金额小于或等于借款金额的,分管校领导和财务处负责人可只审签一次;报账金额大于借款金额的,按审批权限重新审签。

(五)一次支付同一单位款项不论收据张数多少,按一笔经济事项审批;同一借款人、同一事由借款不论借条张数多少,按一笔经济事项审批。

(六)借款转账的,借款人对提供的转账信息负责,如因借款人提供的信息错误,导致严重后果的,借款人对此后果负责。

52、特殊事项需现金支付如何审批?

1万元(含1万元)以下支出,由单位负责人审批,报财务处负责人审核;1万元以上支出,由单位负责人签字,报分管财务校领导审批。

53、审批的流程注意什么?

1.凡需经上一级负责人审批后才能执行的支出,必须由本级负责人签字同意后,再送上级负责人审批。

2.各级领导(包括科研等项目负责人)本人参与的支出事项,经费报销时应由其上级领导审批。

各单位党政正职(包括主持工作的副职)出差须经分管校领导审批。

3.经费负责人须在报销封面上对应位置审批,且签署经济业务支出项目名称及编号。

4.报销封面的大小写金额不得涂改,若有涂改,需重新审批。

九、监督检查

54、单位负责人在审批过程中有什么权力和义务?

(一)负责人应在各单位的预算控制指标、支出范围和权限内审批各类经费支出。

对超出预算指标、支出范围和审批权限等不符合支出规定的费用,可以拒绝签字支出。

在经费审批方面出现问题的,将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负责人员因公外出,不能履行审批责任时,应书面委托并指定审批代理人,经分管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财务处备案。

授权人授权后,要对审批代理人加强管理和监督,检查监督其审批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合理性。

55、财务人员在报账过程中有什么权力和义务?

(一)办理财务报销手续的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财经法规和学校相关财务制度,认真审查经济事项收支内容,切实履行经济责任,对其经手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及效益性负责。

(二)财务人员在审核报销时,对票据不符合要求、超出开支范围及不按预算执行的业务有权拒绝办理;对签字审批手续不正确或不完备的有权要求其完善手续。

56、哪个部门可以对经济业务或报账业务进行监督检查?

审计处每年对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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