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工程作业指导书 最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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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工程作业指导书最终
第一章工程施工说明
1.1工程简述
九江修水县110kV良塘变输变电线路新建工程,分为110kV叶家山至良塘送电线路工程及110kV修渣线破口进良塘线路工程两段。
1.2工程规模
110kV叶家山至良塘送电线路工程,自叶家山变电站110KV构架出线,止于新建110KV良塘变电站进线构架,线路亘长约29.8公里,导线采用LGJ-300/40型钢芯铝绞线;地线采用一根JLB20A-80铝包钢地线,另一根采用OPGW-24芯光缆,全线新建直线塔78基,耐张塔33基。
110kV修渣线破口进良塘线路工程,自修渣线21#-22#杆处起,止于新建110KV良塘变电站进线构架线,线路亘长约1.2公里,导线采用LGJ-300/40型钢芯铝绞线;地线采用一根JLB20A-80铝包钢地线,另一根采用OPGW-24芯光缆,新建铁塔5基。
1.3地质、地貌状况
本标段所经地域之地貌以高山为主,部分地域位于丘陵之处。
各地形所占比例表
地形
丘陵
平地
山
比例(%)
22
7
71
1.4交通运输情况
线路交通条件较差,基础材料的运输有一定的困难。
1.5铁塔基础砼强度
现浇基础,混泥土强度:
C25(水泥:
碎石:
砂:
水1:
4.31:
1.89:
0.52)。
(垫层及防护帽C10)
第二章土石方工程
2.1一般施工工艺
2.1.1适用范围
架空电力线路常规土石方工程施工,施工工艺流程。
2.1.2流程说明及主要施工工艺质量控制要点
2.1.2.1施工准备
(1)测量仪器和量具应在检测有效期内,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
经纬仪最小角度读数不应大于1′。
(2)测量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1.2.2线路路径复测
(1)线路测量前必须依据设计提供的数据复核设计给定的杆塔位中心桩,并以此作为测量基准。
复测时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查明原因并予以纠正:
1)以相邻直线桩为基准,其横线路方向偏差大于50mm;
2)用经纬仪视距法复测时,顺线路方向两相邻杆塔位中心桩间的距离与设
计值的偏差不大于设计档距的1%;
3)转角桩的角度值,用方向法复测时对设计值的偏差大于1′30″。
(2)如下地形危险点处等应重点复核:
1)导线对地距离有可能不够的地形凸起点的标高;
2)杆塔位间被跨越物的标高;
3)相邻杆塔位的相对标高。
实测值与设计值的偏差不应大于0.5m,超过时应由设计方查明原因并予以纠正。
(3)设计交桩后个别丢失的杆塔中心桩,应按设计数据予以补钉,其测量精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1)桩之间的距离和高程测量,可采用视距法同向两测回或往返各一测回测定,其视距长度不宜大于400m,当受地形限制时,可适当放长;
2)测距相对误差,同向不应大于1/200,对向不应大于1/150;
3)当距离大于600m时,宜采用电磁波测距仪或全站仪测量。
(4)因地形或障碍物等原因需改变杆塔位或拉线坑位置时,应向项目技术部门汇报,会同设计处理。
(5)对设计平断面图中未标识的新增障碍物应重点予以复核。
2.1.2.3施工基面开挖
施工基面的开挖应以设计图为准,按不同地质条件规定开挖边坡。
基面开挖后应平整,不应积水,边坡不应坍塌,及时清除周边的浮石、悬石。
2.1.2.4基础分坑
(1)分坑前,应复核该塔邻档的档距或角度,有问题应查明原因并予以纠正。
(2)分坑应在复测结束后进行,特殊情况下必须在一个耐张段复测无误后进行。
(3)分坑时应复核基础边坡距离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4)杆塔位中心桩移桩的测量精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采用钢卷尺直线量距时,两次测值之差不得超过量距的1‰;
2)当采用视距法测距时,两次测值之差不得超过测距的5‰;
3)当采用方向法测定角度时,两测回测角值之差不应超过1′30″。
(5)分坑时,应根据杆塔位中心桩的位置定出必要的、作为施工及质量控制的辅助桩,其测量精度应能满足施工精度的要求。
对施工中无法保留的杆塔位中心桩,必须钉立可靠的辅助桩,并对其位置做记录,以便恢复该中心桩。
(6)分坑过程中除应做分坑记录外,遇有下列情况应绘制塔基平面草图,并向项目技术部门汇报,会同设计处理:
1)基础保护范围不够;
2)基础处于上、下梯田或高低坎时。
2.1.2.5基坑开挖
(1)杆塔基础的坑深应以设计施工基面为基准。
当设计施工基面为零时,杆塔基础坑深应以设计中心桩处自然地面标高为基准。
(2)土质较差,基础四个腿不等深时,应先开挖坑深的腿,待施工回填后再开挖坑浅的腿。
(3)基坑开挖时如发现地基土质与设计不符或发现天然孔洞、古墓等,应及时通知设计及有关单位研究处理。
(4)基坑开挖时一般坑壁应留有适当坡度,坡度的大小应视土质特性、地下水位和挖掘深度确定。
(5)坑口边沿不得堆放余土以防压塌坑壁。
易积水或冲刷的杆塔基础,应在基坑的外围修筑排水沟,防止基坑坍塌。
(6)铁塔基础坑深允许偏差为+100~-50mm,坑底应平整。
同基基础坑在允
许偏差范围内按最深基坑操平。
(8)杆塔基础坑深与设计坑深偏差大于+100mm时,应按以下规定处理:
1)铁塔现浇基础坑:
其超深部分应铺石灌浆;
2.1.2.6接地沟开挖
接地沟开挖的长度和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并不得有负偏差,沟中
影响接地体与土壤接触的杂物应清除。
在山坡上挖接地沟时,宜沿等
高线开挖。
两接地沟间的平行距离不应小于5m。
2.1.2.7基坑回填
(1)现浇基础可在拆模后即取土回填,回填时应清除坑内树枝、枯草等杂物,并不得在边坡范围内取土。
(2)杆塔基础坑回填,应符合设计要求。
一般应分层夯实,每回填300mm厚度夯实一次。
坑口的地面上应筑防沉层,防沉层的上部边宽不得小于坑口边宽,其高度视土质夯实程度确定,基础验收时宜为300~500mm。
经过沉降后应及时补填夯实,工程移交时坑口回填土不应低于地面。
(3)泥水坑回填应先排出坑内积水然后回填夯实。
挡土板的拆除应与回填同时进行。
(4)石坑回填应以石子与土按3:
1掺合后回填夯实。
2.1.2.8接地沟回填
(1)接地沟的回填宜选取未掺有石块及其他杂物的泥土并应夯实,回填后应筑有防沉层,其高度宜为100-300mm,工程移交时回填土不得低于地面。
(2)园钢焊接长度应不小于园钢直径的6倍。
(3)按设计长度敷设仍不能满足接地电阻要求时可采用延长接地线的方法解决。
(4)按本工程接地施工图进行开挖,遇有障碍物可绕开。
(5)接地线宜延等高线敷设,宜延土壤层较深方向走,但不宜弯曲过大,水平放射线的接地体之间,不宜小于5米。
(6)原挖土回填不够时,不得在沟边取土。
(7)对易冲刷的接地沟表面应采取种草皮、水泥砂浆护面或砌石灌浆等保护措施。
2.1.2.9场地清理
施工完成后,应及时清理工器具及原材料,做好场地平整、余土处理工作。
2.1.2.10质量验评
按照《110kV~500kV架空电力线路工程施工质量及评定规程》DL/T5168-2002表5.1.2、表5.1.3、表5.1.4、表5.1.6中的检查(检验)项目执行。
2.1.3主要引用标准
《110~50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3-2005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2部分:
架空电力线路》DL5009.2-2004
《110~500kV架空电力线路工程施工质量及评定规程》DL/T5168-2002
2.2泥水坑及流砂坑开挖施工工艺
2.2.1适用范围
架空电力线路泥水及流砂坑需扩大基坑开挖面施工。
施工工艺流程见图2-5。
2.2.2流程说明及主要施工工艺质量控制要点
2.2.2.1施工准备
在施工前应掌握地质情况,预测可能出现的情况并制定针对性的安全施工技术措施,准备好相关的材料、机具,施工人员到岗到位。
2.2.2.2基坑开挖
(1)开挖施工过程中挖出的泥砂应远离坑口放置,以减轻对坑壁的压力,避免基坑坍塌。
(2)在开挖施工中,对渗水速度较快或较大较深的泥水、流砂坑,应采用机动水泵抽水。
每挖一层土先将坑内的一角挖一个槽,使水流入槽内,以便抽水,抽出的水使之流向远处,以免水倒流入坑内,同时坑壁要适当增加放坡系数。
(3)当坑深超过1.5m时,须用挡土板支挡坑壁,挖掘过程中应注意挡土板有无变形及断裂现象,如发现应及时更换,更换挡土板支撑应先装后拆。
(4)基坑开挖完成后,应采取措施隔离地下水,操作上应紧密衔接,互相配合,速度要快。
2.2.2.3辅助施工措施
1、对基坑较深、地下水位较高(地下水丰富)的泥水、流砂坑施工时,可采用井点排水法辅助施工,在基坑开挖时,使地下水位降至坑底以下,实现无水开挖土方作业。
(1)应合理确定井点设置的位置和深度。
(2)应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滤管淤塞,确保排水畅通。
(3)排水时间视施工情况而定,以能确保施工顺利进行为宜。
2、对基坑较浅、地下水位较少的泥水、施工时,可采用潜水泵排水法辅助施工。
潜水泵排水时,坑内有积水时施工人员不的下水坑施工,待水抽尽后停电源方可下坑工作。
同时做好防塌方措施。
2.2.2.4质量验评
按照《110kV~500kV架空电力线路工程施工质量及评定规程》DL/T5168-2002表5.1.3中的检查(检验)项目执行。
2.2.3主要引用标准
《110~50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3-2005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2部分:
架空电力线路》DL5009.2-2004
2.3岩石基础基坑开挖施工工艺
2.3.1适用范围
架空电力线路岩石基础基坑开挖施工。
施工工艺流程见图2-7。
2.3.2流程说明及主要施工工艺质量控制要点
2.3.2.1施工准备
(1)施工遇岩石采用风镐开挖。
(2)施工用机具准备就绪。
2.3.2.2基面清理
(1)清理的范围应比基坑坑口或锚筋孔边略大,保留必要的施工裕度。
(2)清理后的施工基面应使岩石暴露出来,并尽量开挖平整。
若岩石不易铲平,地面标高的判别可以在浇制承台或防风化层时操平,各塔腿处岩石表面标准高不同时,可调整承台高度。
(3)清理时应保证岩基的整体性和稳定性。
2.3.2.3基坑开挖
(1)应核查岩石地基的表面覆盖层厚度和岩体的稳定性、坚固性、风化程度和裂缝情况等,当发现与设计不符时(例如发现坑口或岩口位于岩石裂缝处)应停止开凿,及时与设计单位联系,研究处理措施。
(2)根据线路施工条件,用机械凿岩深度一般为1.5~2m,人工凿岩不宜小于1m。
(3)岩石基础坑深允许偏差为+100~0mm。
(4)锚孔的成型采用普通内燃凿岩机或固定式钻机施工。
锚孔钻成后,应立即测量其孔深、孔径、倾斜度、孔间距等,并详细做好记录。
锚孔清孔应将孔中的石粉、浮土及孔壁的松石清除,用清水洗净锚孔,并将水吸干。
如清孔后暂不安装,则应用软物塞紧孔口,防止孔壁风化或杂物进入孔内。
锚杆埋深允许偏差:
+100~0mm;锚杆孔径允许偏差:
+20~0mm。
2.3.2.4质量验评
按照《110kV~500kV架空电力线路工程施工质量及评定规程》DL/T5168-2002表5.1.5中的检查(检验)项目执行。
2.3.3主要引用标准
《110—50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3-2005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2部分:
架空电力线路》DL5009.2-2004
《110—500kV架空电力线路工程施工质量及评定规程》DL/T5168-2002
第三章基础工程
3.1现场浇筑基础施工工艺
3.1.1适用范围
架空电力线路现场浇筑基础施工。
施工工艺流程见右图。
3.1.2流程说明及主要施工工艺质量控制要点
3.1.2.1施工准备
(1)按施工图要求对基坑尺寸进行验收。
(2)经检验合格的砂、石、水、水泥等原材料已运输到位,备料充足。
混凝土配合比已确定。
(3)砂石料堆放场地应避开积水或雨水易冲刷的地方;在水田、耕地堆放时防止砂石掩埋在田;应选择在搅拌机附近堆放,以方便堆放。
(4)水泥堆放场地选择应避开积水或雨水易冲刷的地放,水泥应用篷布盖严,防止受潮;堆放高度不宜超过10-12袋;应选择距搅拌机较近处堆放,以方便送料。
(5)施工用机具准备就绪。
施工机具在现场作业布置应规划好,尽量少占用农田。
3.1.2.2原材料检验
(1)水泥的质量要求。
1)配制混凝土用的水泥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2)水泥进场时应对其品种、级别、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并应对其强度、安定性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复验。
3)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检,并按复检结果使用。
4)水泥在使用过程中必须进行抽样检查。
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
5)不同品种的水泥不应在同一浇筑体中混合使用。
同一基基础中使用不同水泥时,应分别制作试块并记录。
6)受潮结块的水泥严禁使用。
(2)粗、细骨料的质量要求。
1)配制混凝土用的粗、细骨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2)对进场的粗、细骨料应按同产地同规格分批验收。
用大型工具运输的,以400m3或600t为一验收批,用小型工具(如马车等)运输的,以200m3或300t为一验收批,不足上述数量者以一验收批论。
3)对每一验收批应进行见证取样、送检,至少应进行颗粒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及粗骨料的针片状颗粒含量检验。
对重要工程或特殊工程应根据工程要求增加检验项目。
对其他指标的合格性有怀疑时应予检验。
4)不得使用海砂。
(3)混泥土浇筑用水的质量要求
1)宜使用可饮用的水或清洁的河水、溪水或池塘水
2)不得使用海水
3)如果对基础浇筑用水有疑问的应进行化验,化验合格后才能使用
3.1.2.3钢筋制作与安装
(1)一般规定。
1)钢筋的使用必须符合设计图要求,钢筋进场时,应检查该批钢筋的产品合格证和出场检验报告,并按现行有关国家标准的规定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检查数量:
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2)钢筋应平直、无损伤,表面不得有裂纹、油污、颗粒状或片状老锈。
3)基础的所有钢筋按基础施工图中的要求布置排列。
当钢筋的品种、级别或规格需作变更时,应办理设计变更文件。
(2)钢筋加工
1)钢筋弯制前必须对照施工图对钢筋的级别进行核对,严禁混淆。
a.HPB235级钢筋末端应作180°弯钩,其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2.5倍,弯钩的弯后平直部分长度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3倍。
b.当设计要求钢筋末端需作135°弯钩时,HRB335级、HRB400级钢筋的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4倍,弯钩的弯后平直部分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c.钢筋做不大于90°的弯折时,弯折处的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5倍。
2)钢筋加工的允许偏差见表3-1。
表3-1钢筋加工的允许偏差
项目
允许偏差(mm)
受力钢筋顺长度方向全长的净尺寸
+10
弯起钢筋的弯折位置
+20
箍筋内净尺寸
+5
(3)钢筋连接。
1)钢筋连接应遵守的基本原则
a.钢筋的接头宜设置在受力较小处。
同一纵向受力钢筋不宜设置两个或两个以上接头。
接头末端至钢筋弯起点的距离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10倍。
b.在受力钢筋焊接接头时,设置在同一构件内的接头宜相互错开。
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受力钢筋的接头面积百分率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不应超过50%。
c.同一构件中相邻纵向受力钢筋的绑扎搭接接头宜相互错开。
绑扎搭接接头中钢筋的横向净距不应小于钢筋直径,且不应小于25mm。
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受拉钢筋搭接接头面积百分率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不应超过50%。
2)钢筋焊接的要求:
a.钢筋焊接接头的两种常用形式见表3-2。
b.钢筋焊接宜采用双面焊,当不能进行双面焊时,方可采用单面焊。
c.钢筋焊接所用焊条、焊剂等焊接材料的型号、属性应与所焊接金属相适宜。
d.焊接工必须持证上岗。
焊接的有关质量要求及焊接工艺,按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实际发生焊接的各种规格钢筋均须作焊接试验。
3)钢筋绑扎连接。
a.当纵向受拉钢筋的绑扎搭接接头面积百分率不大于25%时。
其最小搭接长度应符合表3-3规定。
表3-2钢筋焊接接头的两种常用形式
类别
接头形式
示意图
适用范围
钢筋类别
钢筋直径
搭接焊
双面焊
d。
4d。
(5d。
)
HPB235
HRB335
HRB400
RRB400
10-20
10-40
10-40
10-25
单面焊
d。
8d。
(10d。
)
HPB235
HRB335
HRB400
RRB400
10-20
10-40
10-40
10-25
帮条焊
双面焊
HPB235
HRB335
HRB400
RRB400
10-20
10-40
10-40
10-25
单面焊
HPB235
HRB335
HRB400
RRB400
10-20
10-40
10-40
10-25
注图中括号内数据为HRB335、HRB400、RRB400类钢筋。
d。
为钢筋直径
表3-3纵向受拉钢筋的最小搭接长度
钢筋类型
对应混凝土强度
C15
C20~C25
C30
HPB235
45d
35d
30d
HRB335
55d
45d
35d
HRB400、RRB400
——
55d
40d
注两根直径不同钢筋的搭接长度,以较细钢筋的直径计算。
b.当纵向受拉钢筋搭接接头面积百分率大于25%,但不大于50%时,其最小搭接长度应按上表数值乘以系数1.2取用。
(4)钢筋安装。
1)钢筋安装时,受力钢筋的品种、级别、规格和数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立柱与地脚螺栓用的箍筋应与受力主筋垂直设置,箍筋弯钩叠合处应是主柱角上的主筋处并沿受力主筋方向错开设置,各交叉点必须全部扎牢。
3)立柱主筋上端四角应采用铁丝保持与模板间相对位置的固定,以确保主筋的保护层厚度上下端的锚固弯钩必须朝向按图要求设置,水平布置的钢筋弯钩,一般应向上,在保护层不能满足时可以平放。
4)绑扎的偏差要求应符合表3-4的规定。
表3-4绑扎的偏差要求
施工项目
允许偏差(mm)
受力钢筋的排距
±5
钢筋弯起点的位置
20
绑扎箍筋、横向钢筋间距
±20
3.1.2.4模板安装
(1)模板及其支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能可靠的承受浇筑混凝土的重量、侧压力以及施工荷载。
(2)基础支模前应检查基坑的深度、大小、方位,清除浮土,按设计要求铺设垫层。
(3)配置模板,应使其接缝相互错开,合缝严密,各部位的尺寸、形状及相互位置符合图要求。
(4)接触混凝土的模板表面应采取有效脱模措施,以保证混凝土表面质量。
(5)有预高的基础在立柱支模时应考虑。
3.1.2.5混凝土浇筑
(1)基础浇筑前,应核对并确保基础的底板全部着落在与设计相符的持力层上,若发现地质情况与设计不符,应及时通知项目技术人员,会同设计处理。
(2)复核支模后地脚螺栓的规格、间距、基础根开、立柱标高,钢筋的规格、配置数量及保护层厚度,并做好签证。
插入式基础施工应采用双测工制,分别做测量读数和记录计算,互换角色复核并建立记录台账。
(3)坑内积水、杂物、塌土应清理干净。
(4)基础混凝土严禁掺入氯盐。
(5)配合比。
严格按照混凝土设计配合比配料施工,对砂、石、散装水泥、水用秤或量桶计量,需防止泥土等杂物混入混凝土中。
混凝土配比材料用量每班日或每基基础应至少检查两次,其重量误差应控制在允许范围以内。
混泥土原料每盘称量的偏量不得超过砂、石±3%,水泥、水±2%。
(6)坍落度。
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应严格控制水灰比。
每班日或每个基础腿应检查两次及以上坍落度。
(7)现场浇筑混凝土主要采用机械搅拌,机械捣固,个别特殊地形无法机械搅拌时,应有专门的质量保证措施。
(8)特殊地段浇筑混凝土不能满足机械搅拌,可采用人工搅拌,但必须采用机械捣固。
搅拌时应做到“三干四湿”,确保搅拌均匀后下基础笼。
(9)人工搅拌时搅拌场地必须开阔,脚手架上搅拌时应加固,确保施工时人员操作安全。
搅拌平台必须铺垫,垫层确保不漏浆,以免影响混凝土强度。
(10)应控制混凝土运至浇筑地点后,不离析、不分层、组成成分不发生变化,并能保证施工所必需的稠度。
(11)下料时,混凝土自高处倾落,其自由倾落高度不宜超过2m,以防止有可能发生的离析现象,必要时应采用溜槽等措施。
(12)试块应在现场从浇筑中的混凝土取样制作,其养护条件应与基础基本相同。
试块制作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转角、耐张、终端、换位塔及直线转角塔基础每基应取一组。
2)一般直线塔基础,同一施工队每5基或不满5基应取一组,
单基或连续浇筑混凝土量超过100m3时亦应取一组。
3)按大跨越设计的直线塔基础及拉线基础,每腿应取一组,但当基础混凝土量不超过同工程中大转角或终端塔基础时,则应每基取一组。
4)当原材料变化,配合比变更时应另外制作。
5)当需要做其他强度鉴定时,外加试块的组数由各工程自定。
(13)混凝土试块强度的试验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试验单位进行。
(14)基础尺寸允许误差见表3-5。
表3-5基础尺寸允许误差
检查项目
允许误差
保护层厚度(mm)
-5
立柱断面尺寸
-1%
同组地脚螺栓中心对立柱中心的偏移(mm)
10
整基基础中心位移(mm)
横线路
30
顺线路
30
整基基础扭转(′)
一般塔
10
高塔
5
基础根开及对角线尺寸(%)
地脚螺栓式
±0.2
主角钢插入式
±0.1
高塔
±0.07
基础顶面间高差(mm)
5
地脚螺栓露出混凝土面高度(mm)
+10~-5
3.1.2.6基础浇制后的现场清理
工具应集中,拌板应清洗干净,为下一基基础浇制做好准备。
砂、石料应清理集中,除留够基础保护帽需要外,多余砂、石料应运走或作护坡使用。
清理多余和散落在模板及支撑上的浆石,以免造成拆模困难,减少模板的损坏。
多余的桨石不得随意堆积在混泥土基础之上。
3.1.2.7基础养护
(1)浇筑后应在12h内开始浇水养护,当天气炎热,干燥有风时,应在3h内进行浇水养护,养护时应在基础模板外加遮盖物,浇水次数应能保持混凝土表面始终湿润;但炎热有风的夏日,应在浇制完成后3h内开始养护,
养护的方法是在混泥土表面覆盖草袋和淋水,使基础表面经常保持湿润,养护用水和搅合混泥土用水要求相同。
基础混泥土拆模后应立即回填土,外露部分应继续淋水养护,靠近混泥土基础的填土部分应保持湿润。
(2)对普通硅酸盐和矿渣硅酸盐水泥拌制的混凝土浇水养护,不得少于7昼夜,当使用其他品种水泥和大体积基础时按有关规定处理。
(3)基础拆模经表面质量检查合格后应立即回填,并应对基础外露部分加遮盖物,按规定期限继续浇水养护,养护时应使遮盖物和基础周围的土始终保持湿润。
(4)采用养护剂养护时,应在拆模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