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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艺术学校教学管理规则试行稿

杭州艺术学校

 

教学管理规则

(试行稿)

 

一九九八年十一月

 

前言

为使教学工作制度化、规化、科学化,深化教学改革,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提高教学质量,根据《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教学管理规定》,参照校外的一些管理经验,结合我校的实际,特制订本《规则》,希各处、科及全校教师贯彻执行。

本《规则》就总则、职责、常规、考勤、听(看)课、教研、调停代课、教室、考务、教材、外聘教师、检查十二个环节作初步的规和要求;有关教学管理中的其它方面一些规则,有待进一步进行论证和制定。

本《规则》先初步试行,在实际教学工作中将进一步充实和完善。

 

艺术学校

一九九八年十一月

 

总则

1.为加强教学管理,促进教学工作的开展,努力提高教学质量,使教学规化、制度化、科学化,特制订本规则。

2.本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对全校的教学工作负全责,教学副校长协助校长分管全校的教学工作。

3.教务处是全校教学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全校的日常教学管理工作。

4.各教学科是学校的一级教学管理机构,负责本科的教学工作。

5.全校必须树立以教学为中心的思想,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努力培养适应现代化建设所需的艺术人才。

6.教学管理规则是学校教学管理的一项根本制度,各级领导和全体教师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职责

一、校长:

1.对全校的教学工作负全责,把握办学方向,贯彻党的

教育方针、政策、法令及上级行政部门的指示、决定。

2.统筹全校工作,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

3.实施教学改革、制订学校教学发展的长期的规划和目

标。

4.组织制订各项规章制度,提高管理水平和办学效益。

5.师资队伍的建设,教师的培训和教育,提高教师的政

治、业务素质。

6.教师的管理,聘任和录用,教学机构的设置和布局。

7.重大教学问题的论证、研究、确定。

二、教学副校长:

1.受校长委托,负责全校的教学管理工作。

2.组织制订和实施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教学方面的规

章制度、教学工作计划,审批各处、科的教学工作计

划。

组织开展教学改革和教学评比活动,协调各教学

部门的关系。

3.主持教学工作会议,经常分析教学情况,不断改进教

学工作。

4.负责教师的考核,帮助和指导各科的教学工作。

三、教务处:

1.在教务副校长的领导下,管理全校的教学工作,全心

全意为教学服务,以高度的责任感完成各项教务工

作。

2.根据学校的学期工作计划,制订校历和作息时间表。

3.根据各科的分课表,排出全校的总课表和教师任务分配表。

4.统一安排教室的使用和管理。

5.根据培养目标制订各专业的实施性教学计划。

6.核定、计算任课教师的课时费,经校部批准后,分到各科发放。

7.组织全校性的业务活动。

(听、看课,观摩,实习,考试)

8.组织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和教务例会。

9.招生的计划报批,初试、复试和录取工作。

10.教学常规的检查和监督。

经常开展教学检查和评估工作,及时掌握和交流教学信息,不断改进教学工作。

11.教学文件的收集、整理、归档。

12.教材购置和保管审定。

四、教学科:

1.在校部领导和教务处的指导下,管理本科的教学工作。

2.制订本科的分课表和教学进度计划。

3.根据教学计划,制订本科的各课教学大纲。

4.负责本科教师的考勤和外聘教师的管理。

5.检查、规本科任课教师的教案和教学进度表。

6.组织本科的期中、期末考试及看、听课及调停课。

五、教研组:

1.在校长的领导下,对本专业的教学负责,协助校

长把握教学质量。

2.作为本专业教学的龙头,要精通本专业业务,有一定的理论修养和艺术造诣。

3.参与本专业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的论证和制订,对本专业(包括跨科)的教学问题提出建设性的建议和要求。

4.掌握和了解本专业的教学动态,组织讲座和教研活动。

5.帮助和指导本专业教师的教学。

6.教师:

A.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思想和理

论,积极参加各种政治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

政治思想觉悟。

B.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认

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C.教书育人,严以律己,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

职业道德。

D.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肃工作纪律,注意教师

间的团结和教学工作中的配合和协作,集中精

力完成学校赋予的各项教学任务。

E.努力钻研业务,积极开展教学研究活动,不断

更新,充实专业知识,努力提高自己的业务水

平和理论修养。

F.认真备课,写好教案,努力上好每一堂课,完

成学期授课计划。

G.根据教学需要,完成规定的课外辅导,帮助学

生端正学习态度,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H.遵守教学常规,加强课堂的教学管理,认真填

写教室日记,提高课堂的教学效果。

I.注意教学经验的积累,任课教师每学年必须撰

写和发表1~2篇教学论文,以促进教学工作的

开展。

 

常规

一、各教学科必须于每学期放假前二周拟定下学期的

教学工作计划和分课表,由教务副校长审阅,于

教务例会审议,由校长批准后执行。

二、教务处必须于每学期放假前一周制定下学期教学工作计划,教学进程计划和总课表、教学任务分配表,由教务副校长审阅,报校长批准后执行。

三、教师必须在放假前一周制订、上交下学期的教学进度表教案,由教学科和教研组长签批后执行。

四、招生工作:

由教务处会同各教学科根据社会的需求和教学条件的可能提出计划,由校务会研究决定。

招生办公室与教务处合署办公,具体负责每年的招生工作。

五、各级领导要加强对日常教学工作的检查和监督,严格考勤。

六、坚持每月两次的教务例会制度,交流和研讨教学中的问题和不足,及时讲评。

七、规教学文书,做教学文件的归档和整理工作。

—7—

 

考勤

一、考勤是保证教学工作正常开展的必要措施。

全校教师必须自觉遵守学校规定的考勤制度。

二、科室领导实行坐班制,教师实行课时制。

教师的考勤由各科长负责。

各处、科长的考勤由校办公室负责。

三、考勤登记必须准确、清楚,不得虚报、漏报,如有特殊情况,须经分管领导签名后方可确认。

四、教师请假批准权限:

一天由科长负责,二天由教务处批准并负责协调排课,三天由教学副校长批准,会同教务处调课。

科长请假须报校长批准。

五、教师请假,必须按规定批准后方为有效,未经批准,擅自离岗,按旷工处理。

六、有关考勤、请假、旷工的待遇问题,按教职工大会通过的有关规定执行。

 

听(看)课

一、听(看)课是了解、交流教学情况的重要手段,

各科室和教师应安排一定的时间安排听(看)课

活动。

二、全校性的听(看)课活动,由教务处组织实施,各科的听(看)课由科长组织安排,各科间的听(看)课,由各科提出计划,报教务处后,由教务处协调安排。

三、听(看)课要求:

校领导:

每学期六次以上。

科、处领导:

每学期八次以上。

教研组长:

每学期八次以上。

任课教师:

每学期四次以上。

四、听(看)课活动,可事先安排,也可随机进行。

听(看)课的情况应及时由有关人员反馈给任课教师。

五、听(看)课必须按统一的“听课记录本”要求做好记录,于期末由各科收集后交教务处归档。

—9—

 

教研

一、教研组是学校有关教学研究的机构,开展教研活动

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途径。

二、根据教学需要,校成立若干个专业教研组,负责对本专业教学的理论研讨工作,涉及本专业的教学问题(包括跨科)教研组有责任进行指导。

三、教研活动实行校、组两级管理。

校级由教学副校长组织实施,组级由各组长组织实施,涉及跨科的专业教学问题报教务处协调安排。

四、全校性的教研活动每学期进行二次以上;各组的教研活动每学期四次以上。

五、各教研组应根据本专业的教学情况制订具体的学期教研计划,围绕中心容明确,形式多样。

每学期各组应确立1~2个教学深层次方面的问题进行讲座和研究,以提高本专业的教学水平。

六、教研计划和教研活动统一使用教研活动记录本。

每次教研活动都应有详细的记录和意见。

—10—

 

调、停、代课

一、总课表

1.教务处根据教学计划和各教学科的分课表编制学

校总课表,并于新学期开学前一周编制完毕。

2.编排总课表应遵循教学规律,考虑学生负担均衡;不同性质的课程要适当搭配;同一课程授课时间要适当间隔;要有利于学校教学设施的利用、教研活动的开展和教师的进修培养。

3.总课表经教学副校长审定批准后实施,批准后的总课表一般不允许轻易变动。

二、调课与代课

1.教师因公、因事、因病需要调课,必须事前填写

调课单,并经所在教学科长同意后,交教务处审

核、安排。

各主管领导应尽量避免不必要的调代

课,凡未按规定办理手续而擅自调课或代课的,

均应按教学事故处理。

2.教师如遇事先难以预料的原因不能按时到校上课,教师本人(或委托他人)须在上课前一小时口头或向教务处请假,待上班第一天按规定补办调课和请假手续,并根据事因作特殊情况处理。

3.教师因公外出或病、事假超过一周以上的,一般应由所在教学科安排其他教师代课。

代课按原课表执行。

4.调课由教务处签发“调课通知单”,并于上课前一天书面通知有关教师和班级,并做好调课记录。

三、停课

学校应严格控制停课。

因特殊情况停课时,须经校长同意或校长办公会议决定。

因停课影响的主要课程应由教务科安排教师在其它时间补上。

 

教室

一、教室是学生学习和训练的场所,要营造良好的学习

和训练氛围,保持良好的课堂秩序,激发学生的学

习和训练热情。

二、教师要为人师表,身体力行,注意教态,做学生的榜样。

三、认真备课,做好课前准备,按时上、下课,不迟到,不早退。

课前集合整队,课后集合讲评。

四、认真填写教室日记,严格考勤,及时发现和解决课堂教学中出的问题。

五、保持教室卫生,教育学生爱护课桌椅。

六、琴房的使用和管理。

1.琴房作为专业用房,由有关教学科负责。

2.各主课老师指定专人(学生)负责管理琴房。

3.学生要爱护和保管好公共财物,不得损坏公物,

否则照价赔偿。

4.琴房只准放置与学习有关的物品。

5.保持琴房整洁,平时搞好卫生。

6.琴房中不得不做与学习无关之事。

7.学生未经班主任同意,不得串房。

8.做好琴房安全,进出关门,安全用电。

9.学生必须遵守上述条例,违反条例责任自负。

考务

一、考场:

1.考生必须于考试前5分钟进入考场,按指定位置

就坐,提前做好考前准备。

考生迟到15分钟以

上。

不得进入考场,取消考试资格,该课作“0”

分处理。

2.学生可携带必需的考试用具进入考场,不准将书、笔记、参考资料及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带入考场。

3.在规定的时间独立完成试卷,严格考场纪律,凡有偷看、互看、传抄等作弊行为,当场令其退出考场,该课作“0”分处理。

4.如试卷字迹不清,或有提问可举手询问,不得任意说话。

5.考生交卷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准在考场周围逗留或谈论,不得将试卷带出考场。

二、监考:

1.监考人员应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做好考前的

一切准备工作。

2.考试前应向学生宣布考场纪律,收缴与考试无关的一切物品。

3.折卷前应清点考生人数,核对座位。

4.监考人员应佩戴明显的监考标志,监考人员应坚守岗位、不准看书、看报,不准做与监考无关的事,不准随意离开考场。

5.认真维持考场次序,严格监考,对作弊学生,必须采取果断措施,及时处理并在该生的试卷上注明。

6.监考应有二名教师以上,如因监考不严而发生问题,要追究监考人的责任。

三、补考:

1.凡上一学期考试成绩一门或两门不及格者,应参

加正常补考。

2.因病假、公出,事假或经学校同意办理过正式手续,未参加考试者,应参加正常补考。

3.考试作弊,经教育确有悔改,经本人申请,科长同意,教务处批准者。

应参加正常补考。

4.文化课补考在每学期第一周进行。

专业课补考在每学期第二周进行。

5.补考必须办理有关手续。

6.以下情况上一者,不予补考:

A.无故旷考者

B.学期考试成绩三门课程不及格者。

C.考试作弊经教育却无悔改者。

四、试卷的制定和管理:

1.考试前30分钟试卷由监考人员领出,送到考场。

2.试卷一律加盖公章封存,不得泄题或丢失,凡违

规者,视情节予以入处分。

3.考试完毕,清点试卷,如数缴还,由各科任课教

师阅卷评分后由教务处统分、保存,期未归档。

4.招生试卷由校长下达出卷要求,文化课由文化科

出卷。

专业课由各教学科出卷,由校长审阅批准,

并报上级部门审核。

 

检查

一、检查的目的

1.教学检查是根据教学目标和教学原则,对教学工

作开展情况所采用的评价检查手段。

通过教学检

查,进一步稳定教学秩序,保证教学计划实施,

达到教学预期效果。

2.教学检查应贯串教学工作的全过程,分为经常性检查和阶段性检查两种形式。

应把经常性检查和阶段性检查紧密结合起来,有计划地进行。

3.经常性检查的重点是通过对各教学环节常规工作检查,达到稳定教学秩序,保证教学计划顺利贯彻的目的。

阶段性检查的重点是通过对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执行情况的检查、考试考查成绩质量分析,达到实现教学预期效果的目的。

4.阶段性检查,每学期按时间分为期初检查、期中检查和期未检查,以期中检查为重点。

(1)期初检查主要是检查教学准备工作,其目

的是保证新学期迅速地建立起稳定的教学秩

序。

期中检查主要是检查教学进展情况,其目

的是掌握教学目标执行情况,根据检查结果肯

定成绩,并及时做好纠偏工作。

(2)期末检查主要是检查教学效果,其目的是根据教学目标完成情况,检查一学期教学工作是否达到预期效果,并对下学期教学工作提出整改措施

三、检查的组织

1.由学校教学副校长全面负责教学检查工作的开

展。

2.教务处是教学检查主要职能部门,负责教学检查工作计划的编制和组织实施。

3.各教学科负责对本科教学工作开展情况的检查。

4.各教研组负责对组教学工作情况的检查。

5.学校其他各科室部门,按各自职责围,负责各

项教学辅助、服务工作执行情况检查。

6.研究教学检查工作开展情况是教务例会的重要容,包括计划审核、执行情况检查、听取检查结果汇报、分析教学质量、提出整改措施。

三、检查的容

A.期初检查

1.全校各科(室)按各自职责围检查教学准备工

作落实情况。

(1)各专业的实施性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授课

计划、教师进修计划等教学文件的准备落实

情况;

(2)各教研组学期教研活动工作计划;

(3)学生报到注册、升留级、编班和各类课表、

成绩记分册发放等工作;

(4)教室、教材、教学用品的落实和实习的准备

情况;

(5)对新生入学后需进行的主要课程知识测试的

准备情况等。

2.教务处须及时了解以上教学准备工作的落实情况,并做好对教师备课和教案的检查工作。

(由各教研组普查,教务处和各教学科室抽查)。

教务处需组织好期初听课,迅速建立良好的教学秩序。

B.期中检查

期中检查包括教学管理工作、教师授课情况、学生学习情况三方面。

1.全校各科室按各自职责围检查教学工作执行情况。

各专业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授课计划、教改计划执行情况;

(1)各教研组活动开展情况;

(2)课堂教学、自修辅导、第二课堂、课外活

动、广播操等管理情况及各部门为教学工作服

务的情况。

2.教务处和各教学科室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通过听课,检查教师课堂教学质量(包括实习情况);

(2)以各教研组普查,教务处和各教学科室抽查的方式检查教师的教案、作业布置和批改、课外辅导等情况;

(3)召开教师及各班学生座谈会,检查和了解教与学的情况,并听取对学校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

(4)通过考试考查成绩质量分析,了解学生对所学知识的掌握情况;

(5)汇总期中检查综合情况,提出分析意见,向教务例会汇报。

3.由于期中检查工作量大,学校可成立以教学副校长为组长,各教学科室负责人和若干名骨干教师参加的期中教学质量检查组开展工作。

C.期末检查

1.全校各科室按各自职责围检查教学工作完成情况。

(1)各专业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授课计划、教改计划完成情况;

(2)教研组工作手册;

(3)教研组普查,教务处和各教学科室抽查教师一学期教案;

(4)实习、论文等实践性环节教学工作情况;

(5)新学期准备工作。

(包括制订、修改实施性教学计划和实施性教学大纲、教师配备、编写授课计划、落实教材等)

2.教务处着重做好期末考试组织工作落实情况的检查。

(1)复习迎考工作;

(2)各教研组和各教学科室和试卷命题工作;

(3)考场组织、监考人员安排情况;

(4)考后阅卷、成绩汇总、任课教师填写教学质量分析表等情况。

四、检查资料的管理

1.教学检查各种资料是学校教学工作开展情况、教学质量优劣的具体反映。

各校应重视利用教学检查结果,认真做好分析工作,提高教学管理水平,提高教学质量。

2.教学检查有关重要资料,按教学档案管理细则规定,纳入教学档案管理围,作为办学水平评估,考核各科室部门工作,考核教师工作以及职务评审的重要依据。

 

外聘教师管理规则

一、外聘教师的条件:

1.为弥补办学规模扩大和师资不足的矛盾,为稳定

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适当引进外聘教师作

为教学力量的补充,为教学工作所必需。

外聘教

师作为学校师资的一个组织部分,必须加强管理。

2.文化课必须具有本科学历或具有15年以上教龄的中级职称教师;专业理论课必须具有专科以上和具有中级职称以上的专业人才;专业技术课必须具有中级职称以上和有10年以上舞台经验的专业人才。

3.要有较高的专业技术和业务水平,有独立完成授课任务的能力。

4.热爱教育和艺术事业,关心学生,责任感强,思想作风正派,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基本素质。

5.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教学常规,按规定参加教研活动,书写合格的教案和进度计划,完成学期

教学任务。

二、外聘教师的管理。

1.教师的外聘必须是教学中实际需要的紧缺人才。

2.教师的外聘必须与有关科室签订协议,明确职责、

条件、规操作。

3.外聘教师原则上由各科管理,由科长提出申请,

教务处审核,教学副校长批准。

4.有关科领导要经常检查外聘教师的教学情况,提

出建议和要求,期末作出评估和鉴定。

5.教师的外聘一般以学期为限,需继聘者,须再办

理相应手续。

6.经常听取外聘教师的意见和要求,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7.教务处和有关科室,对经常聘用和长期聘用的教师应建立教学档案。

对其教学和业务情况进行考察和了解。

—21—

—25—

 

—23—

 

教材管理制度

一、教材选用原则:

1.根据国家教育部和有关职能部门的教学大纲,优先

使用各类统编教材,无统编教材时,由各专业科按

教学需要选用符合本课教学大纲需要的其它教材。

2.教材选用由教研组或教学科提出意见,由教务处审定,经教学副校长批准。

3.无专业教材(统编、校防教材)的课目。

由教研组或教学科提出教学意见,经教研组或教学科组织教师备课,写出完整的教案。

逐步达到教材自编。

4.教材的选用应根据培养目标,具有科学性、实用性和先进性。

二、教材的采购与供应。

1.文化课教材由文化科提前一个学期提出意见由教务处审定、教学副校长批准,由教材库采购。

2.专业教材由各专业课提前一个学期提出意见,由教

务处审定,教学副校长批准,由教材库采购。

3.教材的选定和采购,必须注明教材的名称、版本、

数量。

4.所有教材必须在新学期开学前到位,必须在开课前

发到学生手里。

5.教材的请领由有关教师填写请领单,科长审核,由教务处审定,教学副校长批准到教材库领取。

6.教师的教学用书应与教学相配套。

教参由教师的使用随同教学用书每位教师一套,工具书由科室请领保管,集体共用。

7.学生教材的费用一学期结算一次,由教材库列出请单,教学科长签字,交财务部门结清。

三、教材管理:

1.教材由教材库管理,暂时与图书室合署工作。

2.教材库每学期清点一次,必须帐、物、卡相符。

3.教材出入库,必须有清晰出入手续和审批程序。

4.注意教材的保管,防止污损和霉变,排设有序,分类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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