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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市级财政支出项目

三明市市级财政支出项目

绩效评价报告

 

主管部门:

三明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项目单位:

三明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项目名称:

2017年度旅游发展专项资金支出项目

评价机构:

福建武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三明分公司

 

三明市财政局

2018年12月

三明市2017年度旅游发展专项资金

绩效评价报告

为了客观评价三明市2017年度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由市财政局委托福建武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三明分公司,按照三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三明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明财绩〔2015〕2号)及《关于开展2017年度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明财绩〔2018〕8号)文件要求,我所于2018年08月27日至9月18日抽调业务骨干组成绩效评价小组,对三明市2017年度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在绩效评价过程中,我们结合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询问、座谈及抽查会计凭证、检查申请档案、查阅合同档案和各项管理文件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绩效评价程序,并在此基础上抽取了三明郊野国家地质公园—瑞云山景区、国家3A级旅游景区—清枫谷生态景区及旅游特色村—梅列区洋溪镇连茂村进行现场勘查调研。

通过采取现场评价和非现场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获取了被评价项目的有关基本情况资料,采集和核实绩效评价所需要的基础数据资料,并在对相关资料进行汇总复核、分类整理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按照设立的评价指标、标准、权数、方法及程序实施评价,形成评价报告。

现将绩效评价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旅游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文件精神,三明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旅游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明委发〔2012〕14号)以及《三明市“十三五”旅游业发展专项规划》,为了调整三明市产业结构,加快旅游产业发展,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经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从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中安排市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500万元。

2017年度旅游发展项目主要包括宣传促销经费、旅游工作经费、机动专项经费及其他经费。

宣传促销经费,用于全市旅游形象宣传和市场营销推广活动等。

重点用于持续打响“中国氧吧,悠然三明”品牌,借助“三明品牌营销中心”和“深呼吸旅游联盟”等平台,整合提升旅游品牌营销体系,深化区域旅游交流协作,加大旅游宣传力度,不断提升三明旅游在国内外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旅游工作经费,用于召开全市旅游工作会议、市场营销会议、旅游行业管理、旅游质监执法办案、公共服务项目检查、旅游统计、旅游人才培训等。

机动专项经费及其他经费,用于旅游重点项目及其他旅游专项工作补助经费。

(二)项目资金投入总体情况

2017年度旅游发展项目资金预算安排500万元,其中:

宣传促销经费280万元(包括形象宣传188万元、活动营销38万元、广宣资料编印51万元、报刊杂志网络信息宣传3万元),旅游工作经费110万元(包括年度旅游工作会议经费10万元、行业创评经费30万元、“满意在三明”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经费10万元、三明郊野国家地质公园管理处经费20万元、旅游培训经费40万元),机动专项经费10万元,其他经费100万元。

2017年实际到位396.97万元,实际支出250.02万元,项目资金到位率79.39%,项目资金使用率62.98%。

具体投入使用情况见下表:

2017年度旅游发展专项资金情况表

单位:

万元

项目名称

预算安排

实际

到位

项目

支出

资金

结余

资金使用率(%)

资金结余率(%)

资金到位率(%)

宣传促销经费

280

280

155.14

124.86

55.41

44.59

100

旅游工作经费

110

106.97

85.29

21.68

79.73

20.27

97.25

机动专项经费

10

10

9.59

0.41

95.9

4.1

100

其他经费

100

0

0

0

0

0

0

合计

500

396.97

250.02

146.95

62.98

37.02

79.39

(三)绩效目标设定情况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旅游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明委发〔2012〕14号)文件精神,至2015年力争全市游客接待量达1800万人次、旅游总收入达100亿,至2020年力争全市游客接待量、旅游总收入分别比2015年再翻一番,年均分别增长15%以上。

2017年度三明市旅游专项主要绩效目标有:

一是全市游客接待量达2633万人次,比增15%以上;二是旅游总收入达226亿元,比增19%以上;三是通过旅游创建休闲集镇1个、特色村20个及民宿300间,逐步改善环境,鼓励农村青年返乡创业,通过发展乡村旅游、乡村民宿等新兴产业,增加劳动就业机会。

二、项目绩效评价组织实施情况

(一)评价目的

本次评价的目的主要通过展绩效评价工作,独立、客观、公正地核查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安排的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及使用效益,系统、科学地考评项目资金支出效益及综合社会经济效果等。

总结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建议,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项目资金管理,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为以后年度预算安排提供依据。

(二)评价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根据评价指标及评价工作要求,到评价现场采取勘察、询问、复核等方式收集、整理数据和资料,包括评价对象的基本情况、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评价指标体系需要的相关资料等。

根据基础资料,核实数据的全面性、真实性以及指标口径的一致性,并对所掌握的有关信息资料采用相关方法进行分类、整理和分析。

(三)评价步骤

本次绩效评价工作包括绩效评价工作准备、绩效评价工作实施和绩效评价工作完成三个阶段,分六个步骤组织实施:

第一步,成立评价工作小组。

评价工作机构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结合评价人员的业务专长、专业素养和工作需要,确定评价工作小组的成员构成和具体分工,成立评价工作小组,负责拟订评价工作方案和评价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二步,制订绩效评价工作方案,评价工作小组根据评价项目的性质和特点,就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工作的组织实施等拟订绩效评价工作方案,为评价实施提供工作指引和具体安排。

第三步,收集绩效评价相关资料。

评价工作小组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和评价内容及工作需要,分赴项目资金使用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收集绩效评价相关资料。

第四步,审查核实相关评价资料。

评价工作小组根据所取得资料的不同,采用恰当的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评价对象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等绩效情况进行全面的定量、定性分析和综合评价,形成初步评价结论。

第五步,撰写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评价工作小组评价结论等相关资料,归纳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对策,形成并提交评价报告。

第六步,建立绩效评价档案。

评价工作机构完成绩效评价工作后,根据评价工作路径,整理、保管工作底稿和评价有关资料,建立绩效评价档案并移交相关档案。

三、项目实施情况

(一)项目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项目实施单位能够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旅游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明委发〔2012〕14号)文件的要求实施,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制定并完善了《三明市市级旅游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三明市旅游发展委员会财务管理制度》、《工作督查落实制度》及《项目工作制度》等制度。

逐步规范和加强市级旅游专项资金管理,发挥资金的引导和激励作用,进一步推动三明市旅游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三明市旅游产业发展。

(二)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市旅发委于2017年3月15日印发了《2017年三明市旅游工作要点的通知》,于2017年9月15日向市政府申报《2017年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方案》,2017年9月21日市政府同意市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方案。

市旅发委在执行过程中基本按照制定的《2017年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方案》中设定的目标去开展工作,强化制度保障并严格执行;同时开展自查自纠,完善内控机制,提高工作规范性;再结合业务开展情况及今年的重点任务,对全年市级专项工作任务进行分解,以确保全面完成各项产出目标,达到预定效果目标。

2017年市旅发委主要实施项目如下:

一是宣传促销经费方面,制作了5块高速公路户外广告牌,开展了2017年度“悠然三明四季行”活动,举办了《“悠然三明”旅游风光风情全国摄影大赛》及“‘悠然三明’旅游产品创新推介大赛暨文明旅游推介大使评选”等活动宣传推广旅游;通过三明电视台投放《读懂三明》旅游形象广告,编辑出版《三明味道》、《三明故事》,制作“清新福建双标识”、旅行社团档封套及创作《悠然三明》国画长卷等。

二是旅游工作经费方面,2017年3月16日市旅发委召开了全市旅游工作会议,2017年7月11日市政府办召开了2017年上半年全市经济形势分析会;由市旅发委牵头,委托市旅游协会对A级景区创建、乡村旅游等评定工作;制作了郊野国家地质公园导览手册和手绘地图;举办了各类培训班10期,培训旅游从业人员1200人,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

三是机动专项经费及其他经费方面,委托福建省华通市场研究有限公司调查2017年第三、四季度三明市旅游人数及收入情况。

此外,由于2017年市旅发委科室人员变动,未交接未完成的工作,致使部分宣传促销工作未完成。

例如:

宣传资料盘、编印“绿野乡居”旅游攻略、“绿野乡居遇见有礼”宣传品制作及报刊杂志网络信息宣传等工作尚未开展。

四、项目绩效分析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17年市旅发委围绕全域旅游的发展方向,高举生态旗、打好休闲牌、走活创新路,持续打响“清新福建·悠然三明”旅游品牌,推动了旅游产业在新的起点上更好更快发展,2017

年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具体如下:

全市接待游客2757万人次,同比增长20.2%,超过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值2633万人次,目标完成率104.71%;实现旅游总收入246.03亿元,同比增长28.9%,超过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值226亿元,目标完成率108.86%;实现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丰收。

旅游项目完成8家3A级旅游景区、1个休闲集镇、27个特色村及民宿39家279间的评定工作,均超额完成年初绩效目标,并额外监督新改扩建旅游厕所100座,有效改善旅游环境。

2016年、2017年旅游总人数和旅游总收入增长情况如下图所示:

(二)绩效指标得分情况分析

根据三明市旅游发展项目实施、督促和监察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特点,我们选用的评价指标分为投入、过程、产出与效益四大项11个二级指标、26个三级细化指标(详见评分表)。

2017年三明市旅游发展项目绩效评价各项工作的实施过程落实基本到位,本次评分等级总分≥90为优,90>总分≥75为良,75>总分≥60为合格,总分<60为不合格。

本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81.66分,评价等级为良。

综合来看,2017年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一是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改善了旅游环境,推动了旅游事业的发展;二是品牌创建带动成效明显;三是推动乡村旅游发展,开展第三批“绿野乡居”特色民宿评选工作;四是以“清新福建•悠然三明”为统领,进一步叫响“好山好水好风情,数一数二数三明”宣传口号,通过各种旅游宣传方式提升知名度和人流量;五是通过培训旅游从业人员加强旅游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游客满意度。

但在预算安排、专项资金管理、项目管理等方面仍存在不足,具体分析如下:

一是投入绩效分值30分,得分23.66分。

在项目立项方面。

项目立项规范性,能按照三明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旅游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设立,且审批程序完整得满分;绩效目标基本符合法律规定,能够围绕党委政府重要部署决策及单位职责,综合考虑旅游事业发展的需要来制定,项目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比较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绩效目标合理性得满分;绩效指标明确性因年初制定项目立项时,生态效益目标未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来体现扣1分。

在资金分配方面。

项目实施制定的《三明市市级旅游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2017年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方案》,明确规定了项目资金分配办法,资金分配因素全面、合理,且具有项目预算书,分配办法得满分;资金分配符合《三明市市级旅游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2017年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方案》,分配结果合理并按计划实施,分配结果得满分。

在资金落实方面。

资金到位率79.39%,扣1.37分;资金未及时到位,合同推迟下年支付,但未影响项目进度扣1.5分;项目到位396.97万元,实际支出250.02万元,资金使用率62.98%,扣2.47分。

二是过程绩效分值30分,得分27分。

在财务管理方面。

项目实施单位已经制定了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以及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均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及相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管理制度健全性得满分;但是,由于财政资金未及时到位,为了保证项目按计划进度实施,市旅发委使用了其他项目资金及自筹资金,不符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资金使用合规性扣1分;项目实施单位已制定了相应的监控机制,采取了相应的财务检查等必要的监控措施或手段,财务监控有效性得满分。

在项目管理方面。

项目实施单位已制定了相应的项目管理制度,且合法、合规、完整,并具有项目实施进度表,但未制定项目变更预案及相应的追责管控机制,管理制度健全性扣2分;项目调整及支出调整手续基本完备,项目验收报告等相关资料基本齐全并及时归档,项目实施的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基本落实到位,制度执行有效性得满分;项目实施单位已制定了相应的项目质量要求标准,实施了相应的项目质量检查、验收及效果监控、测评等必需的控制措施或手段,项目质量控制得满分;项目实施单位组织机构基本健全,人员基本合理配置,并根据人员工作经验及履历等条件合理分工,组织架构合理性得满分。

三是产出绩效分值20分,得分13分。

在项目数量完成率方面。

形象宣传实施数量不足,高速公路广告牌制作了5块,低于设定的目标值10块,扣1分;旅游项目完成8家3A级旅游景区、1个休闲集镇、27个特色村及民宿39家279间的评定工作,均超额完成年初绩效目标,并额外监督新改扩建旅游厕所100座,项目创建完成数量得满分。

在项目投资完成率方面。

形象宣传投资完成155.14万元,计划投资完成280万元,形象宣传投资完成率为55.41%,扣2分;项目创建投资完成85.29万元,计划投资完成110万元,项目创建投资完成率为77.54%,扣1分。

在质量达标率方面。

实际产出质量均达标得满分。

在品牌创建方面。

A级景区及乡村旅游创建工作均符合“十三五”发展规划得满分;本年度未评定星级饭店,不符合“十三五”发展规划,扣2分。

在产出时效性方面。

由于突发情况未准备应急方案,导致各项工作开展进度晚于计划进度,扣1分。

四是项目效益绩效分值20分,得分18分。

在经济效益方

面。

国内旅游收入、外汇旅游收入、三明市旅游收入指标均符合“十三五”发展规划,得满分。

在社会效益方面。

旅游活动营销组织参与人员数量较多,微信公众号阅读量、粉丝量有所增加,游客总人数符合"十三五"发展规划,均得满分;但三明市旅游景点知名度在全省排名未得到提升,扣1分。

在生态效益方面。

景区环境比较优美,景区卫生条件比较优良,均得满分;但景区交通还不够便利,已规划的公交车线路较少且班次间隔时间较长,扣1分。

在可持续效益方面。

户外广告牌投放密度合理,电视台旅游形象宣传力度合理,广宣资料的投送对象分布合理,游客重游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均得满分。

在服务对象满意度方面。

根据三明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提供的2017年全年三明市旅游投诉统计表可知,2017年旅行社、景区、饭店等人员通过12315平台、12301平台及其他渠道共投诉39起,投诉办结率100%,得满分。

五、项目存在的问题

(一)项目预算安排方面存在的问题

1.项目预算编制不够合理。

项目预算编制前,未进行必要的项目评估和可行性论证,未挑选与旅游发展事业密切相关的项目纳入预算编制。

例如,市旅发委2017年将旅游工作经费110万元编入项目预算,占22%比重。

旅游工作经费是用于满足旅发委履行职能和自身特殊事项需要的专项业务费,不能列入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申报,不符合三明市政府出台的《三明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政文〔2017〕101号)的相关要求。

2.项目绩效目标指标设置有待于进一步优化。

项目单位申报目标时未能严格按照《三明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明财绩〔2015〕2号)文件要求进行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项目绩效目标设置存在不清晰、无法衡量等问题,直接影响了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的开展。

市旅发委2017年年初制定项目目标时,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等目标未能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来体现,不符合上述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

(二)专项资金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资金到位不够及时,资金支出进度较慢,资金使用率有待于提高。

三明市财政局于2017年6月21日、12月26日及12月28日分别下达《明财(外)指〔2017〕16号》、《明财(外)指〔2017〕65号》和《明财(外)指〔2017〕71号》,分别拨付13万元、3.97万元和380万元,资金拨付时间接近年底。

为了保证项目按计划进度实施,2017年市旅发委使用了其他项目资金66.12万元,自筹资金121.81万元,包括使用的其他项目资金及自筹资金计算出的资金使用率为62.98%。

 

2.专项资金管理不够规范。

评价过程中发现品牌宣传及旅游工作经费部分支出包含公用经费开支,共涉及业务经费44.38万元,其中:

办公费1.83万元,设备维护费0.88万元,邮电费1.39万元,差旅费31.91万元,会议费2.85万元,公务接待费1.55万元,工资福利费3.97万元。

未按照《三明市市级旅游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范使用专项资金。

3.部分会计基础信息不准确。

在支付旅游发展专项资金时未正确的使用项目功能分类和经济分类。

三明市财政局于2017年6月21日下达《明财(外)指〔2017〕16号》,旅游形象广告经费13万元,款列“2160599-其它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科目。

市旅发委实际于2017年8月收到该笔专项资金,而在9月实际支付给三明市广播电视台该笔款项时款列“2150805-中小企业发展专项”科目,与上述下达的文件不相符。

 

(三)项目实施效果和评估方式方面存在的问题

1.缺乏对各渠道营销效果的反馈与比较,未建立统一、常态化的项目绩效管理方案和评价工作机制。

由于各子项目涉及的合同方较多,给协调、反馈、监督和评价工作造成了一定难度,各子项目执行效果的“叠加效应”尚有较大的提升空间,线上与线下之间转化途径尚未建立,各渠道之间未形成较好的“化学反应”。

2.关键指标的数据收集、验证存在困难。

电视频道的收视率、电视收看的受众人次、网站流量等技术指标上,统计结果不太全面。

3.项目管理制度不够健全,项目管理未编制项目变更预案,缺乏具体的项目变更时的文件指导;未制定相应的监控机制,未进行财务监控,未采取了相应的财务检查等必要的监控措施或手段;项目管理办法中未明确项目审核、审批、拨付等时间进度要求。

六、相关建议

为规范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提高项目建设管理绩效,针对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强项目库管理,提升项目立项的合理性

1.逐步完善项目库管理制度。

发挥项目库的基础支撑作用,规范项目设置,做细做实项目库,全面反映项目的执行单位、历年预算安排、绩效评价结果等情况。

整合全市项目资源,建立完善项目储备和管理机制,加强对项目建设的跟踪服务,充分发挥好项目库在开展投融资、招商引资和争取上级支持中的重要作用,推动经济结构的优化升级,促进全市经济与各项社会事业的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2.加强绩效目标指标设置。

清晰、可衡量的项目绩效指标的确定是评价项目立项质量的重要方面,也是评价项目实施效果的重要依据。

建议项目实施单位在申报项目绩效目标时,重视并明确清晰、可衡量的项目绩效指标,特别是对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两个指标要加强量化表述及绩效支撑材料的收集力度,注重效益的典型案例或量化数据的统计、整理,增强项目效益实现程度的可考核性,以提高绩效评分的准确性。

(二)加强资金管理,积极正向引导资金使用

1.加强资金分配管理,根据财政预算编制要求,确定项目经费分配方案,集中财力办大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建议项目实施单位应加大对旅游发展事业的宣传促销力度,加快项目资金支出。

同时建议财政部门采用预拨制发放专项资金,待项目通过审批确定具体专项资金时再多还少补,提高资金到位及时性,确保项目按计划进度实施,进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确保资金管理制度全面、合规,对于制度中的不合理部分及时改正、补充,尤其是资金审批制度。

在后续监管中贯彻专款专用原则,加强资金后续管理,明确并完善资金管理办法和监控措施,并保留相关财务资料,加强内部控制手段,确保能够及时发现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杜绝虚列不合规开支、以各种理由挪用专项资金、超标准开支等问题。

3.提高会计基础信息的准确性。

严格按照制定的《三明市旅游发展委员会财务管理制度》和《三明市市级旅游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执行,同时开展自查自纠,完善内控机制,提高工作规范性。

(三)建立长效机制,提升宣传效果

1.制定专项资金绩效管理方案。

与项目实施相关的业务科室应及时了解各项目、各县(市、区)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定期形成监督报告,同时将监督、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度资金分配方案的重要参考依据。

加强对项目关键性指标的筛选和考核,加强各渠道营销效果的分析与比较,及时组织和协调各业务部门人员对合同项目进行跟踪评价,做好事前、事中与事后管理的协调工作,形成常态化的工作评价机制。

2.进一步优化安排各子项目的实施节点。

尽量使电视媒体、平面媒体和网络媒体,线上活动与线下活动,官方宣传、事件营销、旅游达人与口碑宣传等多种形式的品牌宣传活动互相融合、互相促进。

既注重“清新福建•悠然三明”中长期的品牌树立,又抓好短期内“清新福建•悠然三明”旅游产品的营销广告内容“软硬结合”,提高项目品牌营销的综合转化率。

3.充实旅游产品项目储备,挖掘品牌文化内涵。

持续打造“清新福建•悠然三明”旅游品牌体系,进一步丰富“清新福建•悠然三明”旅游产品线路和项目,鼓励各区县按批次选报重点扶持项目。

制定中长期建设规划和年度项目实施计划,完善项目资金补助方案,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项目达到预期目标。

(四)加强项目绩效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1.加强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在专项资金分配环节,将项目绩效目标申报、审核作为项目安排的主要依据。

在专项资金使用过程中,及时跟踪专项资金支出进度和使用效益,促进提高专项资金的支付效率和使用效益。

2.强化项目绩效运行监控。

财政部门及预算单位要通过项目绩效运行监控,及时掌握项目绩效目标的实现情况、项目实施进程和资金支出进度,对绩效目标出现偏差的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修正,建议预期无绩效的项目要取消,预期不能完成目标的要调整。

要对项目绩效运行监控信息进行分析和汇总,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和通报项目绩效运行监控报告。

3.完善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管理。

在专项资金支出结果环节,应着力完善“主管部门、资金使用单位全面实施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提交绩效自评报告,与财政部门引入第三方评审,组织开展重点评价相结合”的评价管理机制。

4.加强结果应用。

建立与预算安排挂钩的办法,对于绩效优良的项目单位,在安排预算时优先考虑。

对于绩效评价结果不理想的,督促相关单位加强预算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逐步建立绩效管理结果通报、公开制度,逐步建立绩效责任约束机制。

旅游发展项目绩效评价等级为良,建议以后年度预算继续安排旅游发展专项资金。

 

附件:

2017年度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表

绩效评价等级:

优()良(√)合格()不合格()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评价标准

评价

得分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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