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docx

上传人:b****0 文档编号:18346504 上传时间:2023-08-15 格式:DOCX 页数:6 大小:59.69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6页
亲,该文档总共6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docx

《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docx(6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docx

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

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

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

  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情况的  

  调研报告  

    

  公益性岗位是指由政府出资开发,以实现公共利益和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为主要目的,从事非营利性公共管理和社会公益性服务的各类岗位。

开发公益性岗位是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优先扶持和重点援助的重要措施,是建立就业援助长效机制的有效途径。

近年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

现已开发了保安人员、巡警协管员、执法局协管员、道路保洁员、公厕管理员、法院书记员、合同制消防员等公益性岗位,用于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使一大批就业困难对象实现再就业,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一、公益性岗位的基本情况  

  公益性岗位开发种类及安置对象。

公益性岗位主要有:

社区管理岗位,包括社区劳动保障协管员、交通执勤、市场管理、环境管理、物业管理等。

社区服务岗位,包括社区保安、卫生保洁、环境绿化、停车场管理、公用设施维护、报刊亭、保健、扶老、托幼服务等。

社区单位后勤岗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门卫、收发,后勤服务等。

从摸底情况看,沂水县的公益性岗位涵盖了上述公益性岗位三种类型的70%以上。

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主要是:

就业困难人员人员、享受城市居民低保一年以上登记失业人员、符合条件的残疾人、高校毕业生、复转军人及进行失业登记的其他失业人员。

  

  公益性岗位的人员构成。

目前,全县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共计人,其中:

1、保安公司保安员100名;2、巡警大队巡逻协管人员150人;3、执法局执法协管员17人;4、交警队协管人员104人;5、环卫处道路保洁员、垃圾清运及公厕管理等人员400人;6、地税局协税员30人;7、县法院40人;8、公证处3人;9、人民银行6人、农发行2人;10、邮政局160人、邮政银行30人;11、合同制消防员20人;12、检察院8人;13、教体局13人;14、卫生局12人;15、劳动保障协理员1478人。

  

  公益性岗位的待遇。

我县目前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待遇由三块构成:

一是岗位补贴,多数用人单位按我县的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由XX年的每人每月380元增至目前的每人每月800元;部分单位执行900-1200元。

如:

1.保安公司。

平均工资在1000左右,交社保,费用主要来自所服务单位的服务费。

2.巡警大队。

工资水平在800至1000元左右,费用县财政从防控中心列支。

3.执法局。

月工资850元,交三险,费用由财政预算列入单位经费。

4.环卫处。

工资在650至1200元之间,费用列入财政预算二是社会保险补贴,符

考核和管理,这些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十分珍惜来之不易的工作机会,充分认识自己工作的重要性,在各自的岗位上辛勤工作,任劳任怨,得到各使用单位很好的评价,个别表现突出和有特长的公益性岗位人员,由于突出的表现和踏实诚恳的工作态度已经被吸纳到社区业务管理和社区党支部班子等岗位工作。

他们用自己的智慧和辛勤的汗水为沂水的建设添彩助力,社区居民生活环境也在他们的手中发生着变化。

  

  按照上级部门的有关要求,结合沂水的实际,制定了《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

明确了公益性岗位管理的各项制度:

  

  坚持“谁用人、谁管理”原则,用人单位统一掌握本单位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基本情况。

负责岗位设置、岗位责任制制定、工作绩效考核,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的社会效益。

  

  严格用人管理,用人单位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保障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的基本权益。

公益性岗位必须优先安排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4050”人员、夫妻双方上岗人员、扶养未成年子女家庭人员、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一年以上就业困难的人员、随军家属、复转军人、城镇退役士兵、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新增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时,应面向社会,自愿报名,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择优录用。

招聘工作由沂水人社局负责,各镇、街道协办,相关部门配合,对录用的公益性岗位人员需签订劳动合同并持人管理录用手续到用工单位报到。

  

  建立公益性岗位信息档案,对公益性岗位的数量、岗位类型等发生变化的,进行相应调整,对空岗的公益性岗位及时调剂。

人社局不定期对公益性岗位进行检查,并列入对各镇劳动保障工作年度综合考评的重要内容。

  

  从实际出发,处理两个关系。

一是劳动关系问题,由于公益性岗位用工单位主体管理不适宜直接与下岗失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以至于不少单位提出,如果和用工单位签劳动合同,我们就不能使用了。

其次由于公益性岗位安置的一部分是大龄人员,不少人难免有这病那病。

还有可能遇到意外事故,职工和用人单位都对此表示担忧,不少用工单位表示,解决不了工伤、医疗问题,不敢使用下岗失业人员。

对此,县政府把公益性岗位就业的困难群体社保补贴由原来的养老、失业扩大到养老、失业、医疗和工伤等补贴,从而顺利地解决了这一难题。

另外按照社平工资的40%扣除单位享受的社保补贴,剩余部分作为岗位补贴补给用人单位,补充了单位经费。

实现用人单位和困难群体双满意。

  

  对在岗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建立定期检查制度严肃处理违法违规行为。

对虚报冒领、骗取岗位、社保补贴的单位和个人,除追回所有补贴资金外,还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法律责任。

  

  三、存在的问题  

  有关的政策宣传力度不够。

由于再就业政策是一个长期的政策性较强的工作,有关的政策宣传主要集中在工作开展的初期,在工作初期虽然也开展了大规模的宣传工作,但由于后期宣传工作跟不上,造成舆论氛围不浓,部分单位和部门对就业和再就业优惠政策知之甚少,也极大的制约了工作的开展。

  

  就业困难人员的自身素质与开发的公益性岗位不相适应。

就业困难人员年龄偏大、文化程度低、技能单一,这些与用人单位对员工的需求存在一定的差距,也影响了公益性岗位的开发。

如执法协管员、巡逻协管员、合同制消防员、法院书记员等对年龄、学历等都有不同程度的要求,多数就业困难人员不符合岗位要求。

  

  工资待遇不太规范。

一是缺乏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在物价不断上涨的情况下,何时能涨工资、涨多少都没有一个预期;二是有的岗位购买了保险、有的则没有,购买的险种也不尽相同,甚至有个别岗位一直未签定劳动合同,本身工资水平就不高,导致人员队伍不够稳定。

  

  三、建议与对策  

  多方筹集资金。

对公益性岗位开发的从业人员的经费,实行由用人单位出一点、社会保障部门出一点的办法来进行筹集专项用于公益性岗位。

对于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4050”人员,用再就业资金提供免费培训、按月给予工资性补贴、符合条件的再给予养老、失业保险补贴。

用人单位也要拿出一部分资金用于对公益性岗位开发的从业人员的工资进行补助,公益性岗位开发的从业人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今年的再就业资金将主要用于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和再就业培训补贴,应加大再就业资金中用于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的比重。

  

  健全管理机制。

一是建立人员进出机制。

要规范岗位的招聘条件和审核程序,严把入口关,按照属地就近录用的原则,根据“本人申请、社区公示、公开招聘、严格把关”的程序,由县人力资源人力资源部门与用人单位联合招考,以劳务派遣的形式派遣到各用人单位。

在符合岗位工作需要的前提下,要确保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偏低、无技术特长且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家庭困难高校毕业生、失地农民得到优先帮扶。

二是要建立健全培训机制。

从业人员上岗前,县人力资源部门要对从业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法律法规、工作形象、心理辅导等方面的培训;各职能部门要对其进行业务技能、岗位职责等方面的业务培训,使从业人员能掌握基本的业务技能、具备良好的工作心态,从而适应工作岗位的需要;三是要建立考核机制。

各用人单位应根据各岗位的工作特性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制度,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日常的管理与考核工作,对其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为实施惩优罚劣、严把人员的进退关提供依据;四是要建立激励机制。

各职能部门、各用人单位要筹措奖励资金,对在岗位上作出了积极贡献的个人,进行精神鼓励和物资奖励,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

  

  规范工资待遇。

充分发挥浮动工资的激励作用,切实做到基本工资与浮动工资相结合;要建立工资增长机制,环卫处的公益性岗位以社会最低工资为标准,通过合适的比例来确定各公益性岗位的工资待遇,并且每年工资应随最低工资标准实现同步增长。

保安公司、巡警大队、执法局、法院等的公益性岗位建议按全年社会平均工资标准或略低于社会平均工资的合适比例实施,与社会平均工资实现同步增长。

同时,要根据从业年限不同,确定不同的工资比例,给从业人员以工资增长的预期,不断优化稳定队伍;要按《合同法》的要求,规范公益性岗位的福利待遇,及时地缴纳社会保险。

  

  加强宣传引导。

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工作,使从业人员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充分认识到公益性岗位并不是一种福利待遇和救济手段,而是政府开发的就业岗位,是服务社会公众的一种劳动岗位,只有通过劳动付出才能获取劳动报酬;二是要引导从业人员认识到公益性岗位只是临时性、阶段性的岗位,其工作待遇不可能很高,不要出现攀比等现象;三是要加大公益性岗位的宣传力度,正面报导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的工作情况与工作成绩,营造良好的舆论导向,引导居民群众进一步了解公益性岗位的职能职责,提高居民群众对公益性岗位的认同度,为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开展工作奠定良好的群众基础。

  

  公益性岗位的开发是一项利国利民的惠民工程,虽然目前我县公益性岗位还有很多急待规范的问题,但我们相信只要县委、县政府继续予以高度重视,各职能部门能够相互支持配合,我县公益性岗位的开发与管理必将更加规范有序,更大程度地解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促进社会和谐进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总结汇报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