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统一安装工程基价表交底资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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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统一安装工程基价表交底资料

湖南省统一安装工程基价表交底资料

一、修编原因

1997年省建设厅批准发布的《湖南省统一安装工程基价表》施行以来,在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控制投资规模、提高经济效益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安装工程建设中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不断出现,97基价表的缺项越来越多,已不能满足安装工程计价的需要;特别是近几年来,作为基价表主要编制依据的设计、施工验收规范、安全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等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为了改进工程造价计价依据,以适用不断发展的建设市场需要,根据2000年建设部批准发布的《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的主要内容和工程量计算规则,结合我省的具体情况,组织有关安装工程专业技术人员修编了《湖南省统一安装工程基价表》(以下简称基价表)共十、一册,自2002年10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使用。

二、修编原则

2002年省基价表是在97省安装基价表和2000年全国安装定额的基础上进行修编的,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则:

1.现行有关国家的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验

评和安全操作规程;

2.几年来安装工程建设中的新项目和已被广泛采用的、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尽可能反映当前设计、施工中的最新技术成果;

3.利于国家宏观调控,有利于市场竞争,有利于规范工程计价行为出发,实行了工程实体消耗和施工措施消耗相分离;

4.理确定新基价表水平的前提下,以主要工序带次要工序,以主要项目带次要项目,并尽可能不留活口;

5.量计算规则简明适用,利于计算机操作。

三、修编依据

1.2000年《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及相关资料

2.1997年《湖南省统一安装工程基价表》及相关资料

3.《全国建筑安装工程劳动定额》及相关资料

4.2001年《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及相关资料

5.现行的设计、施工验收规范、安全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等

6.现行的标准图集和具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图纸等资料

7.经工程实践检验确已成熟,已推广应用的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

8.近几年来省站编制的补充定额及相关资料

9.1986年以来国家的补充定额及相关资料

四、修编过程

本次基价表的修订,历时1年半,主要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

1.准备阶段

编制了“湖南省统一安装工程基价表修编计划书”;向全省各分站发出了此次修编征求意见函;4月份对各分站反馈意见收集整理;准备各种修订依据(前三条中所例的9项内容)。

2.单价确定阶段

A.由省造价总站价格信息中心调研编制2539种材料预算价格。

B.编制了机械台班313种预算价格。

根据2001年国家机械台班费用定额为基础,结合我省的具体情况确定机械台班单价。

C.编制了施工仪器仪表台班单价1363种。

3.核查阶段

A.全面细致地核查国家定额共11册,研究国家定额的内容,并整理了“湖南省统一安装工程基价表各册问题及处理意见稿”,对各册或多或少的存在计量单位、数量、子目、计算规则上的问题进行修正。

B.全面比较国家定额与湖南97安装基价表的内容,列出有关删除增补的项目情况,并记录每册的核对情况,对项目内容增删及工程量计算规则等变化情况作了全面的记载。

C.对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按新的验收规范、新的标准图集进行核实,计算人工、材料、机械的数量。

D.国家定额有关册的主编单位询问、了解、讨论并确定有关问题。

4.编制补充子目阶段

A.国家定额第六册《工业管道安装工程预算定额》中例有塑料管26个安装子目,现在第八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册中补充18个子目。

B.国家定额缺铝塑复合管道安装子目,现在第八册中补充“室内给水铝塑复合管道安装”

子目4个。

5.确定消耗水平

各册基价表在编制过程中,采用了分散、集体相结合的方式,对定额的人工、材料、机械、仪器仪表消耗量进行了计算、调整、修改等工作,确定了定额消耗水平,通过1997年安装基价表与2002年新基价表的实例工程计价,新基价表的总体水平基本上保持了原基价表的水平。

五、修编的内容

为体现国家定额的内涵,将省定额与行业定额的范围、内容界定清楚,此次修编,取消了原基价表中专业性较强的册或部分内容,保留了通用性较强的册和内容,并补充了满足工程建设发展需要的册和内容。

如取消了主要适用于石油工程的原第七册《长距离输送管道工程》;将原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与第三册《送电线路工程》中适用于电力专业的内容取消,合并为一册,将原第四册《通信设备安装工程》与第五册《通信线路工程》中的邮电项目取消,增加了有线电视等内容,并合并为一册,将原第十一册《工艺金属结构工程》、第十五册《化学工业设备安装工程》及第十六册《非标设备制作工程》中属于化工工程的项目取消,合并为一册。

六、人工、材料、机械、仪器仪表的确定

(一)人工

1.本基价表的人工不分列工种和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

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和人工幅度差。

综合工日=Σ(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1+人工幅度差率)

2.基本用工:

以《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为基础,不足部分参照原基价表及有关的劳动定额;

3.超运距用工:

是指基价表取定的材料、成品、半成品的水平运距超过基础定额(或劳动定额)规定的运距所增加的用工;

4.人工幅度差:

是指工种之间的工序搭接及土建与安装工程的交叉、配合中不可避免的停歇时间,施工机械在场内变换位置及施工中移动临时水、电线路引起的临时停水、停电所发生的不可避免的间歇时间,施工中水、电维修用工,隐蔽工程验收质量检查掘开及修复的时间,现场内操作地点转移影响的操作时间,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少量零星用工;

人工幅度差=(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率

5.综合工日的工资单价采用每工日2200元,包括基本工资和工资性补贴等;

(二)材料

1.本基价表的材料包括直接消耗在安装工作内容中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等,并计相应损耗,其内容和范围包括:

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2.用量很少,对基价影响很小的零星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

3.施工措施性消耗部分,周转性材料按不同施工方法、不同材质分别列出一次使用量和一次摊销量;

4.对运输中的道木和堆用道木的道木摊销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运输用的道木,设备重量在80t以内的按10%计算;设备重量在80t以外的按15%计算;堆用道木的道木摊销量一般控制在3%以内,最高不得超过5%;

5.辅助材料中乙炔气和氧气的比例为:

切割:

乙炔气∶氧气=1∶3(kg:

m3)

焊接:

乙炔气∶氧气=1∶26(kg:

m3)

6.材料单价采用省造价总站价格信息中心提供的材料预算价格。

(三)施工机械

1.基价表中的施工机械台班是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和大多数施工企业的机械化程度综合取定的,实际与基价表不一致时,除各章节另有说明者外,均不作调整;

2.凡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内,使用年限在两年以内的不构成固定资产的工具、用具等已在其他直接费中考虑;

3.施工机械台班价格,是按1999年湖南省建筑工程施工机械台班单价结合2001年建设部颁发的《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计算的,其中已包括养路费和车船使用税等,另外加工机械、焊接机械、无损探伤机械、热处理机械的台班单价里,剔除了人工费(因人工已考虑在综合工日中)。

(四)施工仪器仪表

1.基价表中的施工仪器仪表是按大多数施工企业的现场校验仪器仪表配备情况和合理的施工工艺综合取定的,实际与基价表不一致时,除各章节另有说明者外,均不作调整;

2.凡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内,使用年限在两年以内的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施工仪器仪表等已在其他直接费中考虑;

3.施工仪器仪表价格,是按2000年建设部颁发的《全国统一安装工程施工仪器仪表台班费用定额》计算的。

七、新基价表包括的内容

新基价表共分十一册

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

内容包括:

金属切削、锻压、铸造、起重、输送、压缩机、风机、泵、工业炉等通用机械设备及其附属设备的安装工程

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

内容包括:

10kV以下变、配电设备及线路安装工程、车间动力电气设备及电气照明器具防雷及接地装置安装,配管配线的安装工程

第三册热力设备安装工程

内容包括:

25MW以下机组气轮发电机设备、220t/h以下锅炉设备等安装工程

第四册炉窑砌筑工程

内容包括:

各种工业炉窑的砌筑工程

第五册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工程

内容包括:

常压与一、二类金属容器、塔器、反应器、热交换器的制作与安装,贮罐、气柜

火炬、金属结构等及其附件的制作与安装工程

第六册工业管道工程

厂区、罐区、车间、装置、站以内的各类工业用输送各种生产介质的高、中、低压管道及其附件、管廓及管道支架和长距离输水管道工程

第七册消防及安全防范设备安装工程

内容包括:

各种消防设施、安全防范设备及线路的安装工程

第八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

内容包括:

生活用给排水、采暖、燃气的管道、配件、器具等安装工程

第九册通风空调工程

内容包括:

为生产和生活服务的通风空调设备安装、管道、部件制作安装及相关器具制作等工程

第十册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

内容包括:

各类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与调校工程,工业计算机系统及其管缆敷设等工程

第十一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

内容包括:

设备、管道、金属结构等的刷油、绝热、防腐蚀工程

八、新基价表的作用和适用范围

《湖南省统一安装工程基价表》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程计价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的消耗量标准,是编制安装工程施工图预算、招标工程标底、确定工程造价的依据;也是编制概算定额(指标)、投资估算指标的基础;也可作为制订企业定额和投标报价的基础。

新基价表适用于各类工业、民用新建、扩建项目的安装工程。

计算规则适用于安装工程施工图设计阶段编制工程预算,也适用于工程设计变更后的工程量计算。

该规则与《湖南省统一安装工程基价表》相配套。

九、新基价表执行中应注意的问题

(一)本基价表是按目前国内大多数施工企业采用的施工方法、机械化装备程度、合理工期、施工工艺和劳动组织条件制订的,除各章节另有说明者外,均不得因上述因素有差异而对基价表进行调整或换算。

(二)本基价表是按下列正常的施工条件进行编制的:

1.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构件完整无损,符合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附有合格证书和试验记录;

2.安装工程和土建工程之间的交叉作业正常;

3.安装地点、建筑物、设备基础、预留孔洞等均符合安装要求;

4.水、电供应均满足安装施工正常使用;

5.正常的气候、地理条件和施工环境。

(三)关于水平和垂直运输

1.设备:

包括自安装现场指定堆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的水平和垂直运输,取定为100m;

2.材料、成品、半成品:

包括自施工单位现场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的水平和垂直运输,取定为300m;

3.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的实际运距与基价表所取定不符时均不得调整;

4.垂直运输基准面:

室内以室内地平面为基准面,室外以安装现场地平面为基准面。

(四)本基价表适用海拔高程2000m以下,地震烈度七度以下地区,超过上述情况时,可结合具体情况,另行调整。

十、关于下列几项费用的规定

(一)脚手架搭拆摊销费用(以下简称“脚手架费用”)

1.第一册第五章已列入定额消耗量内,其他各章均为按实计算。

第二册至第十一册均按费用系数包干使用;

(1)考虑各专业工程交叉作业施工时可以互相利用的因素,费用系数中已扣除可以重复利用的脚手架费用;

(2)安装工程用的脚手架与土建所用的脚手架不尽相同,费用系数中大部分是按简易架考

虑的;

(3)施工时如部分或全部使用土建的脚手架时,作有偿使用处理。

2.脚手架费用:

以人工费为计算基础。

3.脚手架费率见表1。

表1脚手架搭拆摊销费率

分册

取费率(%)

2

第一、二、三、四、五章

8

砌筑工程量(m3)

500以内

20

500~2000

15

2000以上

10

第一章

4

其余各章

8

3.5

2

2

2.5

2

十一

刷油

6

防腐蚀

9

绝热

15

4.脚手架费用中,其中25%为人工费,其余为材料费。

(二)高层建筑增加费

1.凡六层以上或总高度超过20米(室内设计正负零至建筑物檐口高度)的各类建筑即为高层建筑。

2.费用发生的范围:

给排水、采暖、生活用燃气、通风空调、电气、消防、电话、有线电视、广播。

3.费用内容:

人工降效、材料、设备、工具垂直运输增加的机械台班费、施工用水加压水泵的台班费及施工人员上下所乘的升降设备台班费及对讲联络工具使用的费用。

4.新基价表中第二、七、八、九分册中均列出该项目费用统一的取费费率,见表2。

表2高层建筑增加费计取表

层数

9层以下

12层以下

15层以下

18层以下

21层以下

24层以下

27层以下

30层以下

33层以下

按人工费的%

1

2

4

6

8

10

13

16

19

层数

36层以下

39层以下

42层以下

45层以下

48层以下

51层以下

54层以下

57层以下

60层以下

按人工费的%

22

25

28

31

34

37

40

43

46

注意点:

(1)若建筑物超过60层,则按以下表中取费率:

层数

65层以下

65层以下

65层以下

65层以下

65层以下

65层以下

65层以下

65层以下

65层以下

65层以下

65层以下

65层以下

按人工费的%

49

52

55

58

61

64

67

70

73

76

79

82

(2)取费基数:

高层建筑中第二、七、八、九分册中的人工费。

其余分册子目中已综合考虑不可列入计算。

(3)室外总体、路灯工程及高层建筑中地下室部分不能列入取费基数内。

(4)在高层建筑物施工中,同时又符合按操作高度计算的超高费用时,两项可同时收取。

(5)单层建筑物超过20米时,按平均层高3m折算出相当于高层建筑的层数。

(6)同一建筑物有部分高度不同时,应分别以不同高度计算高层建筑的层数。

(7)屋顶水箱、电梯机房及屋面构筑物不计层数,也不可按复式建筑计算。

(8)复式多层建筑,当该建筑的突出部分符合高层建筑增加费收取标准时,可按下式先算出百分率:

高层建筑增加费计算百分率=(突出部分水平投影建筑面积/屋面水平投影建面积)×100%

然后按突出部分的层数,根据表2查出取费费率,再乘以上式求得的百分率,算出应计取的高层建筑增加费。

(三)超高费用

新基价表中的超高费用均按操作高度计算,操作高度系指该安装物离地面的高度。

第三、六分册的超高费用已综合考虑在基价表内;

第一分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超高费用按第一册册说明,其余各册的超高费用起点高度见表3。

表3超高费用计取起点高度表

分册

操作高度起点(m)

5

40

4.5

3.6

6

5

十一

6

(四)在有害身体健康的环境中增加的费用,系因施工降效的人工费,按人工费的10%计算。

参照表4~表7中对人体有危害情况的范围内执行。

表4常见毒物的危害等级

毒物名称

危害等级

允许浓度

汞及其化合物、苯、砷及其致癌的无机化合物、氯乙烯、铬酸盐及重铬酸盐、黄磷、铍及其化合物、对硫磷、羰基镍、八氟异丁烯、氯甲醚、锰及其无机化合物、氰化物

Ⅰ级(极度危害)人体致癌物

在车间或作业场所空气中允

许浓度应小于0.1毫克/立方米

三硝基甲苯、铅及其化合物、二硫化碳、氯、丙烯腈、四氯化碳、硫化氢、甲醛、苯胺、氟化氢、五氯酚及其钠盐、镉及其化合物、敌百虫、氯丙烯、钡及其化合物、溴甲烷、硫酸二甲酯、环氧氯丙烷、砷化氢、甲苯二异氰酸脂、金属镍、敌敌畏、光气、氮丁二烯、一氧化碳、硝基苯

Ⅱ级(高度危害)可疑人体致癌物

在车间或作业场所空气中最高允许浓度为0.1毫克/立方米

苯乙烯、甲醇、硝酸、硫酸、盐酸、甲苯、二甲苯、三氯乙烯、二甲基甲酰胺、六氟丙烯、苯酚、氮氧化物

Ⅲ级(中度危害)实验动物致癌

在车间或作业场所空气中最高允许浓度应小于1.0毫克/立方米

溶剂汽油、丙酮、氢氧化钠、四氟乙烯、氨

Ⅳ级(轻危害)无致癌物

在车间或作业场所空气中最高允许浓度应小于10毫克/立方米

注:

本表内容引自《职业接触毒物危程度分级》(GB504-85)

表5?

工业企业的粉尘最高允许浓度

序号

粉尘名称

最高允许浓度

(毫克/立方米)

1

2

3

4

5

6

7

8

9

含有10%以上游离二氧化硅的粉尘(石英、石英岩)①

石棉粉尘及含有10%以上石棉粉尘

含有10%以下游离二氧化硅的滑石粉尘

含有10%以下游离二氧化硅的水泥粉尘

含有10%以下游离二氧化硅的煤尘

铝、氧化铝、铝合金粉尘

玻璃棉的矿渣棉粉尘

烟草及茶叶粉尘

其他粉尘

2

2

4

6

10

4

5

3

10

注:

①含有80%以上游离二氧化硅的生产性粉尘,不宜超过1毫克/立方米。

②其他粉尘系指游离二氧化硅含量在10%以下,不含有毒物质的矿物性和动、植物性粉尘。

表6常见有害气体对人体的危害程度

名称

空气中含量

(毫克/立方米)

危害情况

(CO)

30

50

100

200

工业卫生允许浓度

一小时后就会发生中毒症状

15-20分钟后就会发生中毒症状

半小时后就会发生中毒症状

氢(H2S)

10

30

200~300

>300

工业卫生允许浓度

危险浓度

会使人流泪、头疼、呼吸困难

如抢救不及时,会使人立即死亡

氨(NH3)

0.5~1

30

100

200

300

人会嗅到氨气味

工业卫生允许浓度

有刺激作用

使人感觉不快

对眼睛有强烈刺激

注:

本表是参照TJ36-79标准编制的。

表7氧气浓度对人体的影响

氧含量%(体积)

影响程度

21以上

使人兴奋、愉快

19~21

正常

17~18

心跳、发闷

13~16

突然昏倒

13以下

死亡

(五)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的费用,接受干扰范围内的人工费的10%计算,因系受干扰引起的施工降效,故全部为人工费。

此项费用指改、扩建工程在生产车间或装置内施工,因生产操作或生产条件限制(如不准动火),干扰了安装工作正常进行而降效的增加费用。

(六)各类系数的分类及应用

上述各类系数中,属子目系数的是:

定额中的换算系数、超高系数和高层建筑增加系数;属综合系数是:

调试费系数、脚手架搭拆和摊销费系数、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的增加费系数和在有害身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增加费系数。

子目系数的计算应按以下步骤计算:

一、定额中的换算系数

二、超高系数

三、高层建筑增加系数

综合系数的计算则应按计算了子目系数后与套用基价表后人工费的合计为基数分别计取,不可连乘,如综合系数计算时,工程中只有某一部分可计综合系数,则应将计部分和不可计部分分列为二个分项工程后分别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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