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预防控制措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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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预防控制措施

金华市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预防控制措施

(征求意见稿)

1总则

1.0.1为有效地预防和控制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提高住宅工程质量水平,依据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措施。

1.0.2本措施适用于金华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住宅工程(含单身公寓),其他建筑工程可参照执行。

1.0.3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是指住宅工程建设易发生的、常见的、影响安全与使用功能及外观质量的裂缝、空鼓、渗漏等质量缺陷。

1.0.4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的预防控制,除应符合本措施外,尚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基本规定

2.0.1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预防控制由建设单位组织实施。

2.0.2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涉及工程造价内容的应计入工程招标价。

2.0.3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应将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预防控制的设计措施列入审查内容,并填写《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预防控制设计专项审查记录表》(附表一)作为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的一部分。

2.0.4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将质量常见问题预防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列为日常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

2.0.5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前,除提供现行有关标准规定的资料外,还应提供《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预防控制工作总结报告》(附表三)、《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预防控制工作评估报告》(附表四)等相关资料。

3各方责任主体的管理措施

3.1建设单位

3.1.1全面负责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预防控制的组织实施,在工程开工前向施工单位下达《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预防控制任务书》(附表二),督促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对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预防控制措施的有效落实。

3.1.2审查并批准施工单位提交的《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预防控制专项方案》,并督促施工单位实施。

3.1.3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本措施各阶段实施情况予以核实,并在《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预防控制工作总结报告》(附表三)、《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预防控制工作评估报告》(附表四)上签署意见。

3.1.4在保修期内发生质量问题时,建设单位应负责及时组织有关责任单位进行保修。

3.2设计单位

3.2.1在住宅工程设计中应提出质量常见问题预防控制的相应设计措施,并在开工前向相关单位进行设计交底。

3.2.2参与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的分析和治理,在验收环节中应严格检查施工单位质量常见问题预防控制设计措施的实施情况。

3.3监理单位

3.3.1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预防控制专项施工方案》。

3.3.2编制《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预防控制监理实施细则》,提出质量常见问题预防控制的监理要点和措施。

3.3.3工程施工中应针对质量常见问题预防控制的重点和关键部位,加强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督促施工单位落实质量常见问题预防控制措施。

3.3.4工程完工后,应将施工单位的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预防控制的实施情况作出评价,并出具《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预防控制工作评估报告》。

3.4施工单位

3.4.1开工前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编制《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预防控制专项施工方案》,经项目经理审核、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后,报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3.4.2专业分包单位应编制分包工程的常见问题预防控制措施,由总包单位审核、监理(建设)单位审查批准后实施。

3.4.3根据批准后的《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预防控制专项施工方案》,向作业班组进行技术交底,并做好相关记录。

3.4.4工程施工中应及时将设计不合理或不符合本措施的问题以书面形式按程序提出,并形成记录。

3.4.5工程完工后,应组织质量常见问题预防控制措施实施情况自评,并填报《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预防控制工作总结报告》。

4砌体裂缝预防控制措施

4.1设计措施

4.1.1住宅建筑外围护结构,采用保温浆料做外保温当厚度大于30mm时,应在设计文件中明确防止保温层的脱层、空鼓和开裂等加强措施。

4.1.2住宅建筑伸缩缝的最大间距大于规范限制时,应通过计算分析充分考虑温度应力产生的影响,同时应采取设置后浇带、收缩补偿带等可靠技术措施,并加强超长方向楼板的通长钢筋的配置。

4.1.3砌体墙肢长度大于3m的无约束端、转角处及不同砌体材料交界处应设置构造柱;

4.1.4砌体填充墙除应符合相关规范外,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表4.1.4

砌体类别

构造柱间距

腰梁

页岩烧结砖

墙厚≥200mm时,间距≤5m

墙厚<200mm时,间距≤3m

墙厚≥200mm墙高≥4.5m时,沿墙半高处或洞口顶设置

墙厚<200mm墙高≥3m时,沿墙半高处或洞口顶设置

其它砌体

墙厚≥200mm时,间距≤4m

墙厚≥200mm墙高≥4.0m时,沿墙半高处或洞口顶设置

4.1.5砌体承重墙的构造柱设置按现行相关规范执行。

4.1.6所有构造柱均应在设计文件平面图中绘出。

4.1.7开窗的砌体外墙应在顶层、底层窗台标高处通长设置现浇钢筋混凝土窗台梁,与墙体等宽,高度不小于120mm,纵筋不少于4Φ10,箍筋Φ6@200;其它楼层在窗台标高处应设置现浇钢筋混凝土窗台板,与墙体等宽,高度不小于100mm,纵筋不少于3Φ8,分布筋Φ6@200;页岩烧结砖填充墙窗台板每侧伸入墙体长度不小于300mm,蒸压灰砂砖、粉煤灰砖、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等填充墙窗台板每侧伸入墙体长度不得小于600mm;窗台梁、板的混凝土等级不低于C25。

4.1.8填充墙采用蒸压灰砂砖、粉煤灰砖、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等材料,当洞口宽度大于2m时,洞口两侧应设置不小于120mm宽同墙厚的钢筋混凝土边框。

4.1.9分户墙的砌体材料应采用页岩砖,且墙厚不应小于200mm。

4.1.10顶部二层、山墙的砌体材料不宜采用蒸压灰砂砖、粉煤灰砖、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等材料;当采用上述材料时,墙面粉刷应采取满铺钢丝(板)网或耐碱玻纤网格布等加强措施。

4.1.11顶层及女儿墙砌筑砂浆的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7.5。

4.1.12混凝土墙、柱边门、窗垛宽度不大于240mm时应采用混凝土浇筑,窗间墙宽度不大于400mm时应采用钢筋混凝土浇筑。

4.1.13填充墙与不同基体材料交接处,粉刷层应采用钢丝网(20mm×20mm×1.0mm)或耐碱玻纤网格布(不低于4mm×4mm×160克/m2)加强。

采用钢丝网时两侧宽度及搭接长度均不应小于150mm,采用耐碱玻纤网格布时应设两道(基层、面层各设一道),且两侧宽度及搭接长度均不应小于200mm。

4.1.14通长设置的现浇钢筋混凝土板式雨篷、板式外挑檐沟、栏板、女儿墙等,应采取建筑手段或结构构造措施分段,其分段单位长度不得大于12m。

4.2施工措施

4.2.1砌筑砂浆应符合相应规范标准要求,有专用砌筑砂浆的应采用专用砌筑砂浆砌筑。

4.2.2蒸压灰砂砖、粉煤灰砖、加气混凝土砌块、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在砌筑时产品龄期不应小于28d;应控制砌块砌筑时的含水率,表面有浮水时不得施工。

4.2.3不同的砌体材料不应混砌。

4.2.4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常温条件下的日砌高度应控制在1.6m以内。

4.2.5填充墙砌体留置的拉结筋应连接牢固,后置筋应做拉拔试验;留置位置应与砌体皮数相符合,严禁将拉结筋弯折后压入灰缝使用。

4.2.6填充墙砌至梁、板底应留有一定空隙,待上层填充墙砌筑完成且本层填充墙砌筑完成14d后(顶层填充墙砌筑完成14d后),方可用柔性材料填嵌密实,或用斜砖补砌挤紧;斜砖倾斜度宜为60°,并用同级砂浆填满挤实。

4.2.7墙面抹灰应在墙体砌筑30d后方可进行,外墙抹灰面应设分格缝,内墙(厕浴间和有防水要求的房间除外)抹灰宜采用石膏砂浆,厕浴间和有防水要求的房间的内墙应采用水泥砂浆并掺防水剂。

4.2.8对设计要求的洞口、管道、沟槽和预埋件等,应在砌筑时预留或预埋;当必须在砌筑完成的墙体上开洞、开槽时,应采用专用机具钻洞、切槽,避免捶击、打凿;洞槽修补时应采用适当的材料,保证密实粘结牢固,抹灰层应设置钢丝(板)网或耐碱玻纤网格布等抗裂措施。

5现浇结构裂缝预防控制措施

5.1设计措施

5.1.1住宅的建筑平面宜规则,避免平面形状突变。

当平面有凹口或洞口时,凹口、洞口周边楼板的配筋应适当加强;当楼板平面形状不规则时,应设置梁或板带使之形成较规则的平面。

5.1.2当现浇板的混凝土强度等级大于C30时,应有减少混凝土收缩的设计措施。

5.1.3屋面钢筋混凝土现浇楼板厚度不应小于120mm,其他楼层钢筋混凝土现浇板的厚度不应小于100mm,现浇楼梯梯板厚度不应小于120mm;同时应满足单向板厚度不小于板短向跨度的1/30,双向板厚度不小于板短向跨度1/35。

5.1.4现浇板受力钢筋应采用热轧带肋钢筋,宜采用细而密的配筋方式。

现浇板应设置双层双向通长配筋,通长钢筋直径不应小于8mm,间距不应大于200mm。

5.1.5下列部位的钢筋混凝土现浇板应在角部配置防裂构造钢筋:

1)当建筑物平面不规则时,在房屋凹凸角处的楼板;

2)建筑物两端阳角处的楼板;

3)阴角与周围梁、柱、墙等构件整浇的楼板;

4)短跨方向长度不小于3.9m的楼板。

防裂构造钢筋应沿两个方向正交、斜向平行或放射状布置,数量不少于7根,直径不应小于8mm;长度不应小于板短向净跨的1/3,且不小于1500mm;当楼板配筋率不小于0.3%且通长钢筋间距不大于100mm时,可以不设防裂构造钢筋。

5.1.6混凝土现浇板内预埋各类电气配管时,除照明灯具管线以外,应尽量敷设于梁类构件内;遇交叉配管时,同类型管线应设置接线盒,不同类型管线应分散布置;管线的最大外径或交叉管线的外径之和不宜超过板厚的1/3。

5.1.7悬挑长度大于1.5m的钢筋混凝土构件应采用梁式结构。

5.1.8各类液体介质的管道应合理安排在管道井内,严禁在现浇楼板内预埋。

5.2施工措施

5.2.1混凝土施工前应根据施工现场实际编制确保质量的施工方案,雨雪、冰冻等特殊情况下的混凝土施工前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5.2.2混凝土运输、输送、浇筑过程中严禁加水;混凝土运输、输送、浇筑过程中散落的混凝土严禁用于混凝土结构构件的浇筑。

5.2.3预拌商品混凝土进场时应按规定检查入模坍落度,检查频率同混凝土试块取样频率;浇筑点高度大于24m时,入模坍落度不应大于180mm;浇筑点高度不大于24m时,入模坍落度不应大于150mm;坍落度不符合要求时应予以退场,禁止现场加水,并及时通知供应方调整施工配合比。

5.2.4混凝土现浇结构模板支撑应严格按照专项方案实施,应严格有效地控制现浇构件截面尺寸、钢筋位置及保护层厚度;后浇带两侧的支撑系统应独立搭设,其拆除时间应符合设计要求。

5.2.5现浇梁、墙、板钢筋间隔件的设置应满足《混凝土结构用钢筋间隔件应用技术规程》JGJ/T219的有关规定。

表5.2.5现浇板的表层钢筋间隔件安放间距(m)

钢筋间距S(mm)

受力筋直径(mm)

≤10

12~18

≥20

单向板

S≤100

0.8

1.5

2.0

100<S≤150

0.6

1.0

2.0

150<S≤200

0.5

1.0

2.0

S≥200

0.5

0.8

2.0

双向板

S≤100

1.0

2.0

2.5

100<S≤150

0.8

1.5

2.5

150<S≤200

0.8

1.5

2.5

S≥200

0.6

1.0

2.5

固定板面筋的马镫支架的钢筋直径不应小于Φ10,马镫应搁置在板底筋上面,与上下排钢筋绑扎牢固,不得与模板直接接触。

当板厚不大于200mm,板面主筋为Φ8时支架间距不大于650mm,大于Φ8时支架间距不大于800mm。

5.2.6应充分考虑悬挑支模架、各类起重设备连墙件、施工升降机底座等对结构构件的影响,并采取可靠的加强措施。

5.2.7浇捣时混凝土自由下落高度不得大于2m,振捣时应快插慢拔,不得漏振。

混凝土浇筑不得随意留置施工缝。

施工缝的位置和处理、后浇带的位置和混凝土浇筑应严格按设计要求和施工方案执行。

5.2.8泵送混凝土浇筑前应搭设马道,混凝土输送管应设置在马道上。

5.2.9加强混凝土现浇结构在整个施工过程中的养护,防止混凝土失水。

混凝土浇筑后,应在混凝土初凝前开始进行养护,养护时间不应少于7d;后浇带以及掺用缓凝型外加剂或矿物掺合料、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养护时间不应少于14d,并应根据高温或冰冻天气调整养护措施。

5.2.10混凝土现浇结构模板拆除应严格按照专项方案实施,应根据拆模试块检验结果确定脱模时间。

已拆除支模架的结构,在混凝土强度等级达到设计强度等级后方可承受全部使用荷载;当施工荷载大于设计的可变荷载时,必须进行核算,并据核算结果增设临时支撑。

5.2.11应合理控制主体结构施工进度,地下室以上各楼层之间的施工间隔不得少于120h;浇筑完成24h以内不得进行后续施工;当混凝土强度未达到设计强度时,无可靠技术措施不得在现浇板上吊运、堆放重物。

5.2.12各类用于安装防护栏杆的钢筋混凝土翻边宜与主体结构整浇,二次浇筑时应做好构造钢筋、预埋件预留,并按规定进行水平推力试验。

6楼、地面渗漏预防控制措施

6.1设计措施

6.1.1厕浴间和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楼地面与相邻房间面层之间高差不得小于50mm(无障碍卫生间除外),周边砌体墙底部四周除门洞外应设置宽同墙厚、高度不小于相邻房间相对较高地面200mm的混凝土翻边,宜与楼板一起浇筑。

6.1.2卫生间的排气道、井道底部四周除门洞外,应设混凝土翻边,高度不应小于200mm;

6.1.3管道穿楼板处,应设置金属或塑料套管。

安装在厕浴间和有防水要求楼板的套管,其顶部应高出装饰面50mm;安装在其它楼板内的套管,其顶部高出装饰面20mm;底部应与楼板底面相平。

有防水要求的楼板中的预埋套管中间应增设止水环。

6.1.4地漏、清扫口的位置应避免设置在经常踩踏的部位。

6.2施工措施

6.2.1各类管道预留洞口及预留套管应根据图纸要求的规格、位置准确可靠预埋,不得采用事后凿洞方法埋设施工。

6.2.2设地漏的楼地面找平层应向地漏放坡0.5~1.0%,地漏口应比相邻楼地面低5mm;厕浴间和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地面面层采用面砖时应采用湿法铺贴。

6.2.3防水层施工前应先将基层清理干净,阴角处粉成小圆弧,圆弧应符合选用防水材料的要求。

6.2.4有防水要求楼板的预留洞口、套管洞口填塞应分两次浇筑,先用掺入抗裂防渗剂的微膨胀细石混凝土浇筑至楼板厚度的2/3处,待混凝土凝固后进行4h蓄水试验,无渗漏后再用上述相同材料填塞。

6.2.5有防水要求楼板的楼地面在结构层、防水层施工完毕以及洞口填塞完成后,应分别进行蓄水检验,蓄水高度30mm-50mm,蓄水时间不少于24h。

7外墙渗漏预防控制措施

7.1设计措施

7.1.1住宅工程外墙防水设计应符合现行的《建筑外墙防水工程技术规程》JGJ/T235及《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144的相关规定,高层建筑外墙及有外保温的外墙应进行墙面整体防水设计,有条件的地区推荐外墙采用全现浇结构。

7.1.2外墙砌体应优先采用页岩烧结砖,当采用其它砌体材料时,应在设计文件中明确可靠预防砌体裂缝的技术措施。

7.1.3外墙饰面应优先采用吸附力强、耐候性好、耐水冲刷的外墙弹性防水涂料。

当采用饰面砖时,应在设计文件中明确面砖粘贴应采用与系统材料配套的柔性粘结剂和勾缝剂。

面砖粘结材料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陶瓷墙地砖胶粘剂》JC/T547的技术要求,严禁采用普通水泥砂浆做粘结剂和勾缝剂。

饰面砖粘结层厚度不应小于5mm。

三层以上或建筑高度超过10m时不宜采用干挂石材装饰面层。

7.1.4露天环境的粉刷基层均应采用防水砂浆,且面层不得采用内墙涂料。

7.1.5在凸出外墙的线条、空调板、雨篷等部位上口的墙体中应设置混凝土防水翻边,防水翻边高度应不小于200mm,并与上述构件整浇。

7.1.6出屋面楼梯间、电梯间、井道砌体墙应设置高度不小于500mm且高出屋面完成面150mm的混凝土翻边,墙面粉刷时满铺钢丝网或耐碱玻纤网格布(规格与本措施4.1.8条相同)。

7.1.7屋面女儿墙应优先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不得采用灰砂砖、粉煤灰砖、加气混凝土砌块、混凝土空心砌块等材料;屋面女儿墙采用普通烧结砖砌筑时,顶部应设厚度不小于100mm钢筋混凝土压顶,纵筋不小于3Φ12,同时应沿纵向每隔3米设置钢筋混凝土构造柱,与压顶整浇;女儿墙、压顶粉刷层每隔3米及易产生变形开裂部位设分格缝,分格缝宽为10mm,缝内嵌填密封材料。

7.1.8室外花坛沿外墙绿化宜采用挡墙与外墙体隔离,挡墙与外墙间距不应小于100mm;如不设挡墙,外墙体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水措施。

7.2施工措施

7.2.1外墙砌筑时应严格控制灰缝饱满度,水平灰缝饱满度不小于90%、垂直灰缝的饱满度不小于80%。

7.2.2外墙构造柱及圈梁支模时不宜留置洞眼,应采取穿墙螺栓或其它固定措施。

外墙剪力墙支模应采用穿墙止水螺杆。

穿墙孔洞应采用微膨胀砂浆从墙体两侧分两次堵塞密实。

7.2.3外墙基层粉刷前应清理干净并洒水湿润。

当基层为剪力墙时应均匀涂刷界面剂处理,平整度偏差超标时,应进行局部凿除(凿除时不得露出钢筋),再采用聚合物水泥砂浆进行修补。

7.2.4外墙为剪力墙时,穿墙管道的套管应加焊止水环,主管与套管间隙应使用柔性材料填塞,并用防水油膏或防水胶封口。

7.2.5外墙抹灰必须分层进行,严禁一遍成活。

外墙粉刷的停息点应留置在楼层混凝土梁或柱的中部,各粉刷层的接缝位置应相互错开。

7.2.6外墙粉刷应设置分隔缝,在分格嵌条时,要四周交接严密,横平竖直,不得有扭曲现象,分隔缝嵌缝应密实、光滑,无砂眼。

成型后在缝内涂刷一层防水胶,严禁采用塑料条嵌缝。

7.2.7外墙外保温系统当面层材料为饰面砖时,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合理设置分格缝。

分格缝竖向间距不宜大于12m,横向间距不宜大于6m。

必要时可设置抗裂分隔缝和托架,并应采用柔性防水材料密封处理,确保面层不渗水。

7.2.8单位工程竣工前外墙面应按相关规定进行淋水试验,经建设、监理验收合格后方可组织竣工验收。

8屋面渗漏预防控制措施

8.1设计措施

8.1.1屋面应优先采用外挑式檐沟,并应明确檐沟伸缩缝间距及其构造做法;檐沟应设置溢流口,溢流口应设置在檐沟高度上部三分之一范围内。

8.1.2屋面太阳能、光伏系统、空调设备、钢板拼装水箱、通风设备、消防管道等设备基座、支架连接处应进行防水细部节点设计。

8.1.3屋面落水口、出屋面管道、井(烟)道等与刚性保护层交接处应留20mm×20mm凹槽,嵌填密封材料,并做附加防水卷材增强处理,其高度不应小于250mm,上口用管箍或压条,将卷材上口压紧,并用密封材料封严。

8.1.4卷材防水层泛水收头应在钢筋混凝土挑头下方用金属压条钉压固定,密封材料封边;卷材防水层泛水高度均不应小于250mm,钉距均不应大于500mm。

8.1.5刚性保护层应采用配筋细石混凝土,配筋宜采用Φ6@150双向钢筋网片,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小于C25,厚度不得小于50mm;分格缝间距不应大于6m,缝宽不应大于30mm,也不应小于12mm,缝内嵌填防水油膏封严。

8.1.6刚性保护层与山墙、女儿墙及突出屋面结构的交接处,应留缝做柔性密封处理,并铺设竖向高度、平铺宽度均不小于250mm卷材泛水附加层。

8.1.7有反梁的屋面结构,穿过梁的预留管管径不得小于75mm,并应在设计图上注明反梁过水孔孔底标高,不允许形成积水槽。

8.1.8屋面瓦材选取应充分考虑屋面坡度、大风天气、固定件锈蚀等不利因素的影响。

8.2施工措施

8.2.1屋面防水施工不应在雨天、大雾、雪天、大风(五级风及其以上)和环境平均温度低于5℃时进行;防水层施工前应对基层整修平整,冲洗干净,自然干燥。

8.2.2屋面刚性保护层伸入檐沟不应小于30mm,其端部及檐沟外侧下端应做鹰嘴或宽度不小于10mm的止水槽。

8.2.3穿梁过水孔、水落口杯的埋设标高应考虑增加的附加层厚度、排水坡度的影响,防水层、附加层伸入水落口杯内不应小于50mm,并应粘结牢固;水落口周围直径500mm范围内的坡度不应小于5%,水落口与基层接触处应留宽20mm×20mm凹槽,并嵌填密封材料封严。

8.2.4伸出屋面的管道必须预埋钢性防水套管,套管高出完成面不小于50mm,管道与套管间用防水密封材料嵌填密实。

8.2.5屋面刚性保护层混凝土浇捣时应保证钢筋网片位于该层混凝土厚度上部三分之一处,收水后分两次压光,抹压时不得在表面加浆或撒干水泥,养护时间不少于14d。

8.2.6屋面刚性保护层分格缝应上下贯通,缝内不得有水泥砂桨粘结,在分格缝和周边缝隙干净、干燥后用与密封材料相匹配的基层处理剂涂刷,待其表面干燥后,立即嵌填防水油膏密封。

8.2.8屋面验收应在雨后或持续淋水2h后进行,并应填写淋水试验记录;檐沟(天沟)应进行蓄水试验,蓄水试验时间不应小于24h,并应填写蓄水试验记录。

9门窗渗漏预防控制措施

9.1设计措施

9.1.1根据门窗的结构形式、规格,明确门窗的型材系列型号和壁厚、外门窗抗风压、气密性、水密性、保温性能和隔声性能等技术指标、淋水试验参数及技术要求。

9.1.2组合门窗应严格按“门窗标准图集”选用。

凡不符合“门窗标准图集”中组合形式和最大允许组合尺寸的,其拼樘料必须进行抗风压变形验算。

拼樘料应左右或上下贯通,并明确和建筑墙体的固定措施。

拼樘料应选择与之相匹配的套接型材。

9.1.3塑料门窗的型材必须选用与其匹配的衬钢,衬钢厚度应满足规范要求并作防腐处理。

9.2施工措施

9.2.1提供到工程现场的门窗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规范并满足设计要求,严禁在施工现场制作门窗。

门窗安装前应进行相关性能的见证检测(抗风压性能、水密性能、气密性能、传热系数、玻璃遮阳系数、可见光透视比、中空玻璃露点)。

9.2.2窗框安装前应根据饰面材料预留间隙对窗洞尺寸进行复核,用防水砂浆刮糙处理后固定外框。

洞口与窗框预留间隙,涂料饰面15~20mm,釉面砖20~25mm,花岗岩或大理石40~50mm。

9.2.3当外墙采用保温板材保温时,门窗洞口四角处保温板不得切割,应采用整块板切割成“L”形,接缝应至少距离角部200mm;洞口周边300mm范围内保温板应采用满粘。

9.2.4门窗框安装应采用镀锌铁片连接固定,镀锌铁片厚度不应小于1.5mm,固定点间距转角处不大于180mm,框边处不大于500mm;严禁用长脚膨胀螺栓穿透型材固定门窗框。

9.2.5当采用发泡剂填充时,洞口应清理干净并干燥后施打发泡剂,发泡剂应连续施打、一次成型、充填饱满,溢出门窗框外的发泡剂应在结膜前切割平整,防止发泡剂外膜破损。

9.2.6外墙门窗框与墙体连接处应双面打胶,施打密封胶应在基层干净干燥后实施,严禁在涂料面层上打密封胶。

密封胶应采用中性硅酮密封胶,并应做到表面光滑、顺直,无杂物、气泡。

9.2.7多孔砖、加气混凝土等轻质砌块墙体上的门窗洞口周边,均应预埋用于门窗连接的混凝土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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