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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化发展子规划征求意见稿

附件1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化发展子规划》

(征求意见稿)

一、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现状

(一)我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化概述

我国已初步建立了一系列危险化学品安全法律法规及标准,为规范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以及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形势的稳定好转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中,标准具有技术性法律规定的作用,是法律的延伸和具体化根据世界贸易组织协议,我国的强制性标准与国外的技术法规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中国标准化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与分工负责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具体表现为在国家质量监督捡验检疫总局管理下,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统一管理全国标准化工作;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授权的有关行业协会分工管理本部门、本行业的标准化工作。

涉及化学品安全标准行业主管部门有: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涉及的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有6个分别为:

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化学品安全分技术委员会(TC288/SC3)、全国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63)、全国危险化学品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251)、全国石油天然气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355)、石油化工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H)、石油工业安全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Y)。

(二)国外安全生产标准化概述

1.美国

美国现行的标准体系,按照法律效力,可以划分为两大类,即由政府部门根据法律授权而制定的政府标准和由民间组织或非政府组织制定的自愿性标准体系。

这两类标准,其法律效力、功能和作用不同,同时两者又有着密切的联系,在美国社会的治理中都发挥着重要作用。

美国的政府标准,一般是由政府的法规制定机构作为法律、规章或条例组成部分而发布的,其条文是一种必须要符合的义务。

具有强制力的技术法规涉及诸如健康、安全、法定计量、消费者保护、财产或环境保护等广泛的问题。

技术法规是随着技术的发展而出现的,主要是为了有效实现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

因为,法律法规的执行越来越需要解决一些具体的技术问题。

美国的自愿性标准是一个由市场驱动,由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共同参与、发起制定的。

自愿性标准的特性是相关利益方自愿参加制定,采取协商一致的原则,自愿采用。

因此,美国的自愿性标准是与该标准有关的各利益相关方相互协商和相互妥协的结果,它不具有强制性效力。

但是,在美国有关化学品及其从业单位,从设计建设、生产运行、直至停产报废的项目全生命周期中,所涉及到的大量标准主要是自愿性标准。

美国不设官方的全国性标准化管理机构,政府委托非营利性质的民间标准化团体美国国家标准学会(ANSI)统一管理、规划和协调标准化工作。

美国的自愿性标准体系主要由协(学)会标准和企业(公司)标准组成,其中的一小部分标准按照市场需要,经由美国国家标准学会(ANSI)认可,被称作国家标准。

2.欧洲标准

欧盟标准由欧盟委员会授权标准组织机构制定。

制定欧洲标准主要有3大机构,分别为欧洲标准化委员会(CEN)、欧洲电工标准化委员会(CENELEC)和欧洲电信标准化协会(ETSI)。

三大机构分工明确,可以避免标准之间的交叉、矛盾。

CEN负责除电工电子以外所有领域的标准化工作,涉及的行业最广泛,建立了广泛的专业网络平台。

CENELEC负责电工、电子方面的标准化工作。

ETSI的标准化领域主要是电信业,并涉及与其他组织合作的信息及广播技术领域。

三大机构制定标准主要是通过采标,即直接将ISO/IEC、德国、法国和英国标准转换为欧盟标准。

德国、法国和英国标准在欧洲标准化机构(CEN/CENELEC/ETSI)中所占份额分别是28%、22%和21%。

欧盟的600多项CEN标准中,有40%参照采用ISO/IEC标准。

欧洲标准不属于立法范畴,均是自愿性标准,体现了标准制定以市场为主导和标准的自愿性原则。

即使是协调标准,欧盟要求各个成员国必须在标准发布后的6个月内,将欧洲标准内容和结构不做任何改动地采纳为国家标准,并撤销与此标准相抵触的国家标准,但由于其仍是标准,不具有法律强制性。

二、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20年,形成比较健全、与国际接轨的我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体系、管理体制、制定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国家标准(GB)、行业标准(AQ等)、地方标准、企业标准的完整构架;重点行业领域的关键性标准比较齐备,相关行业领域的标准体系初步建立;改革标准体系的制修订制度和组织管理体系;确立安全生产标准的法律地位,使其成为企业安全生产技术方面的主要依据,且与安全执法有效衔接;企业安全标准意识提高,相关标准的贯彻执行融入企业生产的整个生命周期。

(二)年度目标

2016年,完善标准定期修订机制,清理现行标准,制定安全技术标准修制订计划。

对每一年度标准的制修订、宣传贯彻、相关研究、国际交流等均进行量化设定。

2017年,研究制订对标准编制机构的管理程序和制度,加强标准化管理工作,对标准化事务统一管理、规划、协调,加强对安全生产技术标准制订机构的管理。

2018年,逐步建立完善的标准实施保障体系,与法律体系、市场准入、合格评定3个环节相互衔接配套。

2019年,建立标准信息化服务体系,构筑标准化信息管理平台。

标准的编制、出版、发行、培训、咨询、服务和认证一体化,实行全方位,系统化的服务。

2020年,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国际化战略,加快安全生产领域与国际接轨步伐,搭建与国际标准化组织及国外安全标准化先进国家的桥梁;积极参加安全生产国际技术法规和标准的制定和研讨活动。

三、主要任务

(一)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体系建设

学习和借鉴国外标准化工作中的成功经验,通过调查研究,开展危险化学品及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标准顶层设计,建立全面的、多层次、多方面,新型实用的标准体系重点关注化工行业工艺安全标准体系。

加强标准前期基础研究,对国内外相关情况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对不同的指标进行深入的基础甚至实验研究,以保证我国制修订的标准在符合国情的前提下切实可行。

(二)对现有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进行清理

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13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的有关要求,围绕总局及有关部门工作要求,突出细分行业领域重点,解决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急需问题,对现有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进行清理。

包括:

1.修订标龄5年以上的安全生产标准;

2.修订和废止与现行主要标准交叉、矛盾,且与当前生产经营模式脱节,没有操作性的标准;

3.合并整合适用范围相同、情况类似、要求略有不同的标准及其条文;

4.对现有强制性标准及标准中的强制性条文进行核查,明确其法律法规的合规性和实际生产经营过程的可操作性;

5.对各层次标准进行梳理,对于成熟的、具有普遍意义的企业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升级至国家标准。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关键标准研究

1.制定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及安全监管基础标准。

(1)《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外部安全距离标准》。

针对我国现状,着手开展安全距离相关研究,逐步制定符合中国国情,满足我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实际需要的安全距离系列标准,如在现有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个人可接受风险标准和社会可接受风险标准(试行)》(国家安监总局公告第13号)基础上修订完善,上升为国家标准。

(2)《危险化学品安全许可及项目审查技术标准》。

在现行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安全许可及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中,涉及许多技术要求,属于技术审查的概念。

其相关依据和程序应该通过标准的形式予以明确,如依据的技术标准、有关规划和区域布局的审查依据、对安全评价报告的审查要求、对工艺和设备设施选型和关键要求、对设备设施和作业场所相关检测检验依据的采信依据等等。

(3)《危险化学品生命周期安全管理》。

从危险化学品研制、危险性鉴别分类、设计、生产、流通、使用、报废的全生命周期提出安全要求,目前这方面是我国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特别是在新的化学品的产生和危险化学品的报废方面,安全管理和技术要求基本为空白,由此引发的事故也有增加趋势。

(4)《化工企业泄露标准》。

泄露是绝大部分危险化学品事故的最初起因,也是安全管理的一个难点。

2014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下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化工企业泄漏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4〕94号),明确了相关要求。

但泄露管理技术因素颇多,细节和环节较复杂,迫切需要技术标准加以规范。

(5)《化工安全仪表系统技术标准与应用指南》。

化工安全仪表系统(SIS)是国际先进的化工安全保护系统,也是在目前我们国家化工装置和储存设施的大型化,生产过程自动化形势下实现本质安全的有效措施。

该标准的制定是《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化工安全仪表系统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4〕116号》的要求,也是规范我国化工行业在设计、安装、操作和维护管理等生命周期各阶段的必要。

2.制定危险化学品生产场所操作安全关键标准,如:

(1)《石油化工企业危险性作业气体分析操作规程》的国家标准。

建立高沸点物质的气体分析操作规程,弥补一线缺少操作规程的缺陷,完善气体分析标准。

该标准主要是满足动火、进入受限空间作业需要在短时间内完成气体分析并给出结论的需要。

目前石油化工企业已建立了C5以下气体色谱分析的操作规程,适用于低沸点物质的分析,但苯类、醇类等高沸点物质不适用该方法。

(2)《液化烃储罐检修前后倒罐、置换与投用安全操作导则》。

旨在建立物料倒出、气体(或水)置换、以及检修后投用环节的安全操作规程。

目前液化烃储罐检修前后倒罐、置换与投用缺少规范的要求,容易造成液化烃储罐检修过程中因操作失误导致事故发生。

(3)《液氯储存和应急处置规范》国家标准。

拟明确液氯储存方式,病根据液氯储存场所的液氯储存量、液氯储罐的温度及压力等参数,制定液氯储存场所发生泄漏等异常工况时的处置规范,(如使用负压抽风系统,风量、风压及分布点要求等)。

目前液氯储存场所应急处置设施存在2个问题:

一是目前企业液氯储存场所不规范,有开放式储存和封闭式两种储存方式,需要规定统一储存标准;二是目前液氯储存场所应急处置设施不尽相同,有的企业有碱喷淋设施用于处置液氯泄漏(较早时期延用的),有的企业采用抽风负压系统针对泄漏点进行应急处置,还有的企业以上两种方式兼顾使用的也需要明确处置方式

3.制定修订“两重点一重大”的安全关键标准。

(1)《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安全控制要求》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方面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发布了2个通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3号)这2个通知共列出了18种工艺、174种典型工艺,规定了重点监控工艺参数、安全控制的基本要求、宜采用的控制方式。

这些规定尚不够具体和系统,而且通知的约束性没有标准强,拟针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制定相应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2)《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规范》

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方面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发布了2个通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2011〕142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提出了比较详细的安全要求:

包括“特别警示、理化特性、危害信息(燃烧和爆炸危险性、活性反应、健康危害)、安全措施〔包含一般要求、特殊要求(操作安全、储存安全、运输安全)、应急处置原则(急救措施、灭火方法、泄漏应急处置)〕。

”这些规定比较详细、具体,由于通知的约束性没有标准强,拟将这些规定转化为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3)修订《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通用技术规范》(AQ3035-2010)。

一是原规范适用范围为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大多是现有企业近年才进行危险化学品辨识,并建立相关安全监控系统,这种情况没有规范要求,该标准应该将这种情况纳入适用范围;二是国家安监总局《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总局令第40号)里边也对重大危险源监控系统提出若干技术,亦应将其整合进该标准;三是标准实施至今,已经5年,实施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新问题亟待解决。

(四)标准宣传贯彻

要创新标准宣贯方式,加强标准宣贯力度,提高标准宣贯实效,要让每个企业都知标准、认标准、学标准、用标准。

1.建立标准发布发放渠道。

应打通企业标准获取途径,建立多渠道、多层次的发布传输网络,使企业能够在第一时间获取相关标准。

2.优化宣贯的内容设置和组织形式。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应根据标准使用者的工作特点、关注重点的不同,制定具体的宣贯方案,设置不同的宣贯内容。

3.组建标准宣贯专家库。

选择、吸纳行业企业中优秀人才,组建宣贯教师队伍,构筑起国家顶级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专家团队,构建覆盖全国的标准宣贯网络,并对标准条款释义及应用的咨询给予权威解答。

4.积极探索创新宣贯模式。

深入调研,收集意见,与各地安监局、企业、以及各地安全生产的协会、宣传教育的机构合作,利用培训班、宣贯会、论坛、电视、报纸、网络、板报、标语等多种形式进行宣贯。

5.建立国家级危险化学品标准化机构、标准化研究机构、出版发行部门联合的全社会信息服务体系,构筑国家危险化学品标准化信息管理平台,通过网络通报国家标准化信息和交换相应的数据。

6.危险化学品标准编制、出版、发行、培训、咨询、服务和认证一体化,实行全方位,系统化的服务。

7.建立完善的标准实施保障体系,与法律体系、市场准入、合格评定等环节相互衔接配套,政府的主要职责是监督与执法。

产品要在市场上流通获得市场准入的重要条件是产品应当符合技术法规和相关标准的规定,需要通过合格评定来证明,企业的任何违法行为都可能带来法律的惩罚和失去进入市场的资格,直接危及企业生存。

(五)完善标准制修订程序

优化标准制修订程序,明确统一协调管理机构,加强标准间的全面性、系统性和协调性。

标准制定遵循政府监督,授权机构负责,专业机构起草,全社会征求意见的标准化工作运行机制,提高标准制定的效率,保障标准制定的公正性、透明度。

标准的制定应充分、完整,全面考虑物、人、环境、管理等各方面的要求。

标准应尽量具体,有针对性,使用者依据标准操作,可防止事故的发生或扩大。

在策划标准制修订计划方案时,更多侧重于技术标准的制定,增加技术标准的比例。

加强对安全生产技术标准制订机构的管理,研究制订对标准编制机构的管理程序和制度

严格规范标准立项和专家审查环节,确保标准质量。

(六)标准国际交流

1.积极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的国际合作交流,加强和欧盟(EU)、国际劳工组织(ILO)、世界卫生组织(WHO)、欧洲安全中心(EPSC)以及美国石油协会、美国消防协会等机构的联系,深入了解危险化学品相关的标准并及时跟踪国际危险化学品标准制定相关的新思路与化学品管理新动向;了解国外安全标准化现状和发展趋势;建立国际组织和国外先进国家安全标准信息收集渠道,并以此建立国外安全标准数据库;掌握安全生产国际或国外先进国家标准的制定和实施情况,为我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提供及时信息和有效参考。

2.充分借鉴国外安全业绩一流企业的相关危化标准以及各企业的最佳实践,并对比国内企业的相关标准,明确差距,为我国化学品安全标准的修订和补充提供充分的依据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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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制定安全生产标准国际化战略,积极参加安全生产国际技术法规和标准的制定和研讨活动;进一步加强我国安全标准国际化,提高国际标准采标率。

附后:

《化工园区安全关键技术标准研究》建议书

附后

《化工园区安全关键技术标准研究》建议书

一、立项的背景和意义

我国是石油和化工大国,国内化工园区近年来得到了迅猛发展,根据《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公布的数据,国家级化工产业开发区有35家,省级化工产业开发区有319家。

化工园区在为我国经济发展做出巨大贡献的同时,其自身安全生产问题也变得越来越突出,我国化工园区安全令人担忧。

目前,由于我国化工园区缺乏安全规划,安全管理人才缺乏,管理技术落后,应急体系、安全监控管理体系建设普遍滞后,加之园区招商重环保轻安全,所以布局上常常安全间距不够,以邻为患,现场严重超标储存易燃易爆物料,没有应急措施,周边群众没有得到安全预知和安全培训等。

化工园区的开发建设不同于一般的经济开发区,产业特色明显、专业性强、集中度高,加之我国的化工园区主要分布在江、河、湖、海及人口稠密、经济发达地区,一旦发生重特大恶性事故,后果将十分严重,在我国所发生的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中,化工园区安全规划不当是造成伤亡人数众多、事故影响重大的一个重要因素。

由于缺乏园区安全评价或规划不当而使重大事故后果更加严重,或者风险加大的问题日益突出,亟需解决,必须在园区开发之初就将安全评价纳入园区整体规划并进行科学论证和决策。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

鉴于化学工业园区的高风险性,一些化学工业园区管理部门结合自身特点进行化学工业园区安全监管探索,例如,上海化学工业园区制定发布了《上海市化学工业区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建立由园区管理单位负责人、园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相关管理机构负责人、入驻企业代表和工会代表或者从业人员代表组成的安全生产委员会,以及根据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健全园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提出国家级和市级园区应当配备3名以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都市型和区级园区应当配备2名以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要求。

在化学工业园区区域风险评价和安全规划方面,国外发达国家从20世纪70年代起,就开始研究土地使用安全规划技术。

目前,国外区域安全规划技术主要采用三种方法:

第一种方法着重于评估可以预测的事故后果,一般被称为“基于后果的”方法。

第二种方法着重于评估可能发生的事故的后果和概率,一般被称为“基于风险的”方法。

此外还有第三种方法就是使用一些“通用的”距离,可称之为“安全距离表”。

三、现有研究基础、特色和优势

我国在区域安全规划和定量风险评价的研究方面起步较晚。

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在国家“九五”、“十五”、“十一五”、“十二五”科技攻关课题对区域定量风险评价和安全规划方法开展了较为系统的研究,研究成果已经在宁波大榭开发区、宁波化工区、深圳清水河库区、深圳南山工业园区等得到实际应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为研究化学工业园区安全监管模式提供了技术支持。

在化工业园区应急救援方面,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先后承担了国家“十五”科技攻关项目《城市公共安全规划与应急预案编制及其关键技术研究》、《城市突发重大事故风险控制与应急技术研究及试点》,开展了惠州大亚湾经济开发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宁波化工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项目,较为广泛调研分析了我国化工园区应急体系现状。

四、应用或产业化的前景、科技发展与市场需求

化工园区安全关键技术标准的研究,将获得国内化工园区建设发展过程中安全关键技术方面的基本底线要求,为国内化工园区安全发展、可持续发展起到超前的指导作用。

五、研究内容与预期目标

(一)园区安全准入标准研究

入园项目需就申请入园项目的规划符合性进行评定,研究入园项目应符合的产业结构、产业规划、项目风险等要求,评定其安全距离的法规标准符合性。

(二)园区安全审查(设立、设计)程序研究

入园项目需在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阶段,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对于涉及重点监管危化品、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或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建设项目应采用定量风险评价方法进行安全评价,评价其个人风险和社会风险状况,是否会引发园区其他企业的多米诺连锁事故,在此基础上,研究园区安全设立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的内部联系和一致性关系。

(三)园区建设施工过程安全管理研究

园区项目安全设施的施工管理全过程标准研究,研究建设项目施工过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控制程序和标准研究,研究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工程监理工作的过程控制标准。

(四)园区项目竣工验收安全管理研究

研究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的新法律要求下,园区如何对建设单位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进行监督核查的标准、程序和操作性方法。

建设单位投料试车前准备工作标准规范。

(五)园区项目运行安全管理研究

研究园区各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和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管理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作业规程,严格劳动纪律的标准化要求。

(六)园区消防与应急管理研究

研究园区应急管理内容及平台构建标准,综合协调指挥消防、公安、安监、环保、医疗、气象等联动部门的应急处置工作,实现集公共安全、道路交通、消防、医疗急救、化学事故、防灾减灾、市政抢险、环境保护等功能于一体,履行园区应急救援综合管理职能。

(七)园区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管理研究

研究进入园区从事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的企业的基本要求,园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路线优化选择、危险化学品车辆临时场地选择标准、进入园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车辆管理等标准。

六、研究方案、技术路线、组织方式与课题分解

(一)收集、调研国内外化工园区的现状、分布、分类、安全管理状况、发展状态、安全需求及存在的问题等基础情况,为项目开展奠定基础。

(二)研究提出化工园区安全关键技术标准框架的要素,并经业内行业专家、园区管理方、园区企业代表等研讨,形成共识。

(三)在化工园区安全关键技术标准框架的要素的基础上,对各要素的主要内容,针对不同等级的化工园区,及其园区在不同的发展阶段,提取出化工园区安全关键技术要素的主要内容要求,并最终形成化工园区安全关键技术标准研究报告。

七、年度计划内容

项目计划在2016年启动,主要收集、调研国内外化工园区的现状、分布、分类、安全管理状况、发展状态、需求及存在的问题等情况,在此基础上研究提出化工园区安全关键技术标准框架的要素,并经业内专家、园区管理方等研讨认定。

2017年完成化工园区安全关键技术标准框架要素内容的研究,针对不同等级的化工园区,及其在不同发展阶段,提取出化工园区安全关键技术要素的主要内容,并最终形成研究报告。

八、主要研究人员和单位状况及具备的条件

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是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直属的综合性和社会公益性科研事业单位,一直以来致力于为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全监管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

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研究所在“十五”、“十一五”、“十二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中开展了化工园区安全生产风险防范关键技术研究,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并在广州市南沙小虎化工区、珠海高栏港经济区、广西钦州港经济区、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等20多个化工园区的风险评估中进行了应用,形成了一整套成熟的化工园区风险分析技术,具备良好的研究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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