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电大商法考试资料中央电大专科商法考试资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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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电大商法考试资料中央电大专科商法考试资料

【2019年新版】电大商法考试资料-中央电大专科商法考试资料

名词解释(每小题3分,共15分)

1.公司债券,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国有独资公司和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其他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为筹集生产经营资金,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2.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其中外国公司是指依照外国法律在中国境外登记成立的公司,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是指依照中国法律,向中国的公司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公司章程、所属国的公司登记证书等有关文件,经批准后依法登记设立的不具有中国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外国公司对其分支机构在中国境内进行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

3.保险合同,是指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的协议。

4.背书,指在票据背面或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票据行为。

5.破产分配,又称破产财产的分配,是指破产清算人将变价后的破产财产,依照符合法定顺序并经债权人会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对全体破产债权人进行平等清偿的程序。

简答题(每小题7分,共14分)

1.简述信息公开制度的基本要求。

信息公开制度的基本要求:

(1)真实性。

所谓真实性是要求所公开的信息内容具有客观性,所有信息均是实际发生或将要发生的情势,所有信息必须是确定的,不得虚构或含有虚假内容。

为保证公开信息的真实性,证券法律制度规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具体内容:

第一,规定证券信息公开义务人承担确保证券信息真实性的一般义务,第二,规定证券中介机构承担相应的协助义务;第三,确立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律责任制度;第四,规范了证券监管机构在证券监管方面的职能。

(2)准确性。

所谓准确性是指信息公开义务人所公告的信息资料必须准确无误,不得存在模糊不清的语言使公众对所公开的信息产生误解,也不得作误导性陈述。

也即准确性要求对事实的陈述不存在缺陷。

(3)完整性。

所谓完整性是要求信息公开义务人将能够影响证券市场价格的信息以及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所必须的重大信息全部予以公开。

从性质上讲,所公开的信息必须是“重大”信息;从数量上讲,所公开的信息必须能够为投资者提供足够的判断依据。

与重大遗漏相对应,“完整”要求将法定事项均予以记载并公开,否则信息披露义务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及时性。

指信息公开义务人必须将法律法规规章所列举的与证券发行交易有关的各种信息应法律规定的时间、程序和方式向证券管理部门报告,并按法律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及时公告,从而确保广大投资者获取重要信息的平等性,防止内幕交易等证券违法行为的发生。

(1分)

2.简述保险欺诈及其法律后果。

(一)谎称保险事故

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在未发生保:

险事故的情况下,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向保险人提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并且不退还保险费,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3分)

(二)故意制造保险事故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也不退回保险费,情节严重构成犯罪韵,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唯例外的是在人身保险中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但是,投保人已经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向其他享有权利的受益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2分)

(三)虚报损失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以伪造、变造的有关证明、资料或者其他证据,编造虚假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的,保险人对其.虚报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分)

论述题(15分)

保险合同的解除

1.投保人通知保险人解除保险合同。

无论何种理由,投保人都可根据自己的需要决定是否解除合同,这是《保险法》第14条和38条赋予投保人的权利:

“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保险合同。

”“保险责任开始前,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当向保险人支付手续费,保险人应当退还保险费。

保险责任开始后,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可以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的保险费,剩余部分退还投保人。

”《保险法》15条规定:

“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不得解除保险合同。

”(2分)

2.没有履行通知的义务。

保险法规定当某些事项存在或者出现新的情况时,当事人一方有义务通知对方,以使对方当事人对可能发生的风险有所防范或者对约定的风险有所选择,由于种种原因没有通知对方,除了不可抗力的原因外,不论当事人是否故意,对方均有权解除合同。

(2分)

3.违反告知义务。

在保险中,告知义务是当事人必须遵循的诚信原则,投保人故意隐瞒,或因过失遗漏,或因错误陈述,足以变更或减少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危险的估计的,这些故意或过失的行为都可导致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2分)

4.违反特约条款。

致使原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双方均可提出解除合同,无须与对方协商。

(2分)

5.保险欺诈。

保险欺诈是指投保人意图通过保险谋取非法的或者不正当的利益,保险欺诈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2分)

(1)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

虚构保险标的包括投保根本不存在的财产以及超出投保财产的价值投保的两种情况。

《保险法》第39条第2款规定,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部分无效。

保险金额超过保险标的价值的合同,如果是出于投保人的欺诈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1分)

(2)未发生保险事故而谎称发生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1分)

(3)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1分)

(4)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人身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包括自己制造事故伤害自身的情况,以及制造事故造成他人伤亡情况的行为。

其中自伤的情况只追究被保险人的保险欺诈责任。

故意制造被保险人保险事故情节特别严重的还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制造事故造成他人伤亡的,除了追究有关的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保险欺诈责任外,还须追究其刑事责任。

(1分)

(5)伪造、变造与保险事故有关的证明,资料和其他证据,或者指使、唆使、收买他人提供虚假证明、资料或者其他证据,编造虚假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骗取保险金的。

(1分)

、案例分析(每小题15分,共30分)

(一)甲公司作为发起人之一,与其他三家公司开会,要求大家都作为拟设立的一家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四家公司一致同意。

公司的注册资本定为6000万元,甲公司认购公司的股份额为1000万元,其他三家公司认购公司的股份额累计为600万元,拟向社会公开募集的股份数额为4400万元。

公司创立大会通过了这四个发起人制定的公司章程草案,该草案规定公司董事会由四家公司各出一名代表作董事,公司设监事会,由两名监事组成,其中一个监事由甲公司的董事兼任,一个监事由甲公司派员出任是执行监事,负责日常监事事务。

公司如期募集股份成功然后设立,在准备进行公司登记前,由律师对公司的章程草案和其他文件进行整理。

如果你是律师,请针对以下问题,对该股份公司的上述做法提出法律意见;

1.四个发起人能否发起设立一家股份有限公司?

2.发起人认购公司的股份有何限制?

股份公司的股权应当如何构成?

3.股份公司的董事会至少应当有多少董事组成?

4.股份公司的监事会至少应当有多少监事所组成?

5.股份公司的监事是否有资格限制?

(1)仅4个发起人不足以发起设立一家股份有限公司,因为公司法第75条规定,设立股份公司应当有5人以上为发起人。

(3分)

(2)根据公司法第83条的规定,发起人认购公司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价总数的35%,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6000万元,所以,发起人认购的股份制少应当为2100万元。

其余的股份数额由社会公开募集。

(3分)

(3)根据公司法的要求,股份公司的董事会至少应当有5名董事组成,该公司董事会只有4名董事,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3分)

(4)根据公司法的要求,股份公司的监事会至少应当有3名监事组成。

(3分)

(5)股份公司的监事有资格限制,公司法第124条规定,公司的董事、经理和财务负责人不能兼任监事。

(3分)

(二)李某就自己的一辆新捷达轿车向保险公司投保全险,在保险合同有效期间,李某的车辆被后面的车辆追尾,李某跳下车,发现追尾的是其好朋友唐某,遂转怒为笑,称我的车B经保险了,我找保险公司赔偿,你就不要管了。

’李某找保险公司验了车,然后修车花了4300元,要求保险公司赔偿损失。

保险公司要求李某告知肇事者的姓名以便行使代位索赔权,但是李某称肇事者是自己的朋友,已经不要他赔偿了,保险公司听说此情况后就拒绝赔偿.试分析;

1.李某是否有权免除肇事者赔偿自己车辆损失的责任?

2.本案中保险公司拒绝赔偿是否有法律根据?

3.李某在免除肇事者赔偿责任的情况下,是否有权要求保险公司赔偿自己的损失?

2.

(1)李某有权不要肇事者赔偿自己车辆的损失,因为财产人有权放弃自己的财产权利。

(5分)

(2)保险公司拒绝赔偿有法律根据,因为李某放弃了对肇事者的赔偿请求权,也就无权求保险公司赔偿。

(5分)

(3)李某不能要求保险公司赔偿自己的损失,因为自己对唐某的弃权行为对保险公司也发生效力。

(5分)

判断正误题1.根据股东创立大会的决议或者发起人会议的决议,可以以投资者的投资合同代替公司章程,并以此规定公司的民事权利义务。

(2)

2.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1)

3.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经当事人请求,可以撤销该合同的法律效力。

(2)

4.未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保险公司不得自行承保新的险种。

(1)

5.本票的出票人资格必须由中国人民银行审定。

(1)

6,支票存款帐户和领用支票,应当有可靠的资值,并存入一定的资金。

(1)

7.收购要约中提出的各项收购条件,适用于被收购公司所有的股东。

(1)

8.隐名合伙就是合伙人不公开其姓名的合伙。

(2)

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18分)

(在A,B、C.、D四个答案中,选择正确答案,并将相应的字母填在括号中。

1.以下选项中,哪些是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法定最低限额?

()

A.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人民币50万元

B.以制造业为主的公司,人民币30万元

C.以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人民币30万元

D.以商业零售为主的公司,人民币30万元

2.董事会行使下列哪些职权?

()

A.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B.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C.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D.决定增加或者减少监事

3.关于保险合同中的保险人责任免除条款,以下说法中哪些是正确的?

()

A.投保人应当仔细阅读该条款,对其意义不能理解的后果自负

D.无论投保人是否仔细阅读该条款,保险人都有向投保人明确说明的义务

C.保险人对免责条款作出明确说明的,投保人不得于事后以不理解为由否认其效力

D.保险人未对免责条款加以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发生效力

4.根据保险法的规定,下列哪些情况下,保险人可以不经投保人的同意解除保险合同?

()

A.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在未发生保险事故的情况下,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

B.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

C.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以伪造、变造的有关证明、资料或者其他证据,编造虚假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D.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发现第三人正在进行危及保险标的的行为不报告保险人的

5.有关承兑的以下说法中,哪些是正确的?

()

A.承兑是汇票特有的票据行为

B.承兑是无条件的

C.见票即付的汇票无需承兑

D.承兑记载在汇票的正面

6.有关我国证券交易所的以下说法中,哪些是正确的?

()

A.证券交易所是公司制的企业法人

B.证券交易所是会员制

C.证券交易所的设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

D.证券交易所的总经理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任免:

7.为什么说英美法的商法概念属于实质商法的范畴?

()

A.英美法没有民法与商法的严格区分,也没有相对于民法典意义的法典

D.英美的商法没有确定的形式

C.英美的商事法律规范来自判例,而不是成文的商事立法

D.英美的商事法律规范有包括单行法律、判例、民间自治规章等等在内的广泛渊源

8.关于我国《合伙企业法》上的合伙企业概念,似下说法中哪些是正确的?

A.合伙企业必须履行企业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D.合伙企业不包括合伙制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非经工商登记的组织

C.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以自然人为限

D.合伙企业不能采用有限合伙的形态

9.以下行为中,哪些属于破产清算组的职责范围?

()

A.向破产企业的债务人追讨债务

D.为了使破产财产增值而从事证券交易

C.将破产企业的固定资产变卖·

D.追回破产企业因破产无效行为而转移的财产

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18分)

1.AD2.ABC3.BCD4.AB5.ABCD

6.BD7.AD8.ABCD9.ACD

2011年电大法学本科商法网考判断题精选试题库

判断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所称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在中国境内与国外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4《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5保荐人的资格及其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

6保荐人应当遵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对发行人的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审慎核查,督导发行人规范运作。

7保险法律制度是调整保险活动中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以及受益人之间法律关系的一切法律规范的总称。

8保险公司保证金除用于清算时清偿债务外,非经保监会批准,不得动用。

9保险公司成立后须按照其注册资本金总额的20%提取保证金,存入保监会指定的银行。

10保险公司是指依照我国保险法和公司法的规定,经过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设立的从事财产保险或者人身保险活动的一种公司。

11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承保能力,决定继续履行保险合同还是解除保险合同。

×

12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随时解除保险合同。

13保险合同是被保险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14保险合同是一种有名合同。

15保险欺诈行为指当事人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致使对方做出错误判断的行为;√

16保险人依法向第三者请求赔偿时,不影响被保险人就未取得赔偿的部分向第三者请求赔偿。

17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引起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18保险危险指保险人承保责任范围内的各种火灾、爆炸、水灾、坍塌、山崩、地震等各种自然灾害与人为灾难事故的总称。

19保证不得附有条件;附有条件的,不影响对汇票的保证责任。

20背书指在票据背面或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票据行为。

21被聘任的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超越合伙企业授权范围履行职务,或者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2被聘任的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应当在合伙企业授权范围内履行职务。

23本票的出票人必须具有支付本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并保证支付。

24本票的出票人资格必须由中国人民银行审定。

25本票的基本当事人有出票人与收款人。

26本票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27财产保险的对象是指投保人投保的财产和相关的利益。

28财产保险合同,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29财产保险合同是指以财产和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

30承兑是汇票付款人明确表示于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一种票据行为,表示愿意承担票据义务的行为。

31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32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不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

33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34当事人经协商同意变更保险合同的,应当由保险人在原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或者由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变更的书面协议。

35订立合伙协议、设立合伙企业,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

36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兼任监事。

×

37对公司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38对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破产案件的判决、裁定,涉及债务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财产,申请或者请求人民法院承认和执行的,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惠原则进行审查,认为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基本原则,不损害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不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的,裁定承认和执行。

39发起人首次缴纳出资后,应当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章程、由依法设定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40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必须公告招股说明书,并制作认股书。

41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42发行人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依法采取承销方式的,或者公开发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实行保荐制度的其他证券的,应当聘请具有保荐资格的机构担任保荐人。

43发行人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报送的证券发行申请文件,必须真实、准确、完整。

44发行人依法申请核准发行证券所报送的申请文件的格式、报送方式,由依法负责核准的机构或者部门规定。

4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人员,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的,责令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买卖股票等值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4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47凡是从事商行为的人都是商人。

×

48非票据关系分为票据法上的非票据关系与民法上的非票据关系。

49非依法发行的证券,不得买卖。

50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51公开发行股票,代销、包销期限届满,发行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股票发行情况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52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53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54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

但是,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55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

56公司对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必须按照招股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使用。

改变招股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

擅自改变用途而未作纠正的,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的,不得公开发行新股,上市公司也不得非公开发行新股。

57公司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就解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表决时,应当允许会计师事务所陈述意见。

58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公司日常管理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

59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决定。

60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61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62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63公司债券可以转让,转让价格由转让人与受让人约定。

64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65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

66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每一股的金额相等。

67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承担公司筹办事务。

发起人应当签订发起人协议,明确各自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68股票发行采取溢价发行的,其发行价格由发行人与承销的证券公司协商确定。

69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也可以低于票面金额。

×

70管理人的报酬由人民法院确定。

债权人会议对管理人的报酬有异议的,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

×

71管理人经债权人会议许可,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

72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合同的,对方当事人应当履行;但是,对方当事人有权要求管理人提供担保。

管理人不提供担保的,视为解除合同。

73管理人可以由有关部门、机构的人员组成的清算组或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担任。

74管理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得辞去职务。

管理人辞去职务应当经人民法院许可。

75管理人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勤勉尽责,忠实执行职务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处以罚款;给债权人、债务人或者第三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6管理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执行职务,向人民法院报告工作,并接受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委员会的监督。

77管理人应当列席债权人会议,向债权人会议报告职务执行情况,并回答询问。

78管理人由债权人会议指定。

×

79管理人于办理注销登记完毕的次日终止执行职务。

但是,存在诉讼或者仲裁未决情况的除外。

80管理人在最后分配完结后,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财产分配报告,并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81管理人主持债权人会议。

×

82国家审计机关依法对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进行审计监督。

83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根据需要可以设立派出机构,按照授权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84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全国证券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监督管理。

85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可以成为普通合伙人。

×

86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有限连带责任。

×

87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中有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该项经营业务应当依法经过批准,并在登记时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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