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安全知识工业企业厂内机动车限速标志的有关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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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安全知识工业企业厂内机动车限速标志的有关规定

工业企业厂内机动车限速标志的有关规定

为了提醒厂内机动车司机控制机动车行驶速度,切实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工业企业应按照国家标准设置厂内交通限速标志。

目前,工业企业存在厂内未设置机动车限速标志或限速标志不符合国家标准的问题,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现根据《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GB4387-2008)有关设置限速标志的规定,仅对工业企业厂内机动车限速规定作一下简介,供大家参考。

一、道口、交叉口、装卸作业、人行稠密地段、下坡道、设有警告标志处或转弯、调头时,货运汽车载运易燃易爆等危险货物时,最高行驶速度为15km/h。

二、结冰、积雪、积水的道路;恶劣天气能见度在30m以内时,最高行驶速度为10km/h。

三、进出厂房、仓库、车间大门、停车场、加油站、上下地中衡、危险地段、生产现场、倒车或拖带损坏车辆时,最高行驶速度为5km/h。

四、机动车在无限速标志的厂内主干道行驶时,不得超过30km/h,其它道路不得超过20km/h。

五、执行任务的消防车、工程抢险车和救护车不受规定速度限制。

技术科(设备)岗位安全职责

一、安全管理职责

1.贯彻执行铁道部、局工务规章、文电、技术标准和相关行业技术要求,结合段实际情况,制定、完善配套的旧轨料、道口管理制度、办法、补充规定、细则、标准等,加强监督检查工作。

2、负责线路技术图表管理工作,及时修改设备图表,确保现场与图表一致。

3、负责道口维修、专项整治及成本管理、控制、分析;

4、负责道口备用料统计、补充工作;

5、负责组织线路设备春、秋检,做好统计、汇总、上报工作。

6、负责建立设备隐患库,及时提报设备大、中修及更新改造计划。

7、负责旧轨料年报上报及调拨管理工作。

8、负责代维修、军事专用线的管理、验收、维修和合同签订工作。

二、安全责任追究

1.因道口技术规章、管理标准修订不及时、内容不完善、管理不到位,发生铁路交通事故承担直接管理责任。

2、因道口设备养护维修管理不到位,发生铁路交通事故承担直接管理责任。

3、因设备隐患库建立不完善,数据不真实,未按设备严重程度制定措施,发生铁路交通责任事故承担直接管理责任。

三、专业管理工作措施

1.每半年对本专业规章制度、文电进行一次清理,公布有效及废止文电目录。

每年对技术规章目录进行一次清理。

2.组织开展春秋检活动,根据段内线路设备现状建立完善设备隐患库,段自行解决问题倒排计划限期整改。

需专项整治项目制定详细整治措施,明确责任人及整改期限,限时处理。

需路局协调解决的问题以专题报告形式报路局申请解决。

3、每月对管内道口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明确处理期限及责任人限时处理。

4、及时提报设备大、中修及更新改造计划。

批复后办理招投标、开工施工手续;按施工进度做好施工作业管理及验收计价工作。

建筑渣土运输安全员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1、实时监控行驶装卸记录仪信息系统,作业车辆行驶路线、行车速度及末端处置,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制止。

2、在排放工地、消纳卸点、指定行驶路线范围内,对现场管理员、车辆运输交通安全、道路污染等情况巡回检查,及时制止违法、违规行为。

对发生的建筑渣土道路污染情况,立即报告运输企业及时进行应急处置。

3、对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自事故发生二十四小时内将事故发生时间、发生地点、事故车辆等详细情况报告所在区(县)绿化市容管理部门。

驾驶员车辆安全生产职责

1、驾驶员在出车前必须对所驾驶车辆进行全面检查(尤其是制动、方向、灯光、轮胎、转弯语音提示器等涉及车辆安全车辆系统),严禁病车、故障车上路。

发现故障须排除后方可继续投入运行。

有权拒绝病车、故障车上路指令。

2、车辆途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做到不超速,不抢道,不走禁线,不闯红灯,不打手机等危害安全行车行为发生;自觉遵守职业道德,礼让在先,文明车辆,争做车辆安全、文明驾驶员。

3、积极参加每月二次以上车辆安全学习,自觉学习车辆安全知识,不断提高驾驶技术,避免发生事故;不搭乘无关人员;合理安排休息时间,做到精力充沛驾驶车辆;驾驶员有权拒绝(尤其是进入工地后施工方要求冒险、违法、违章、强制存在安全隐患行为)和所有存在违章指挥和危害生命、车辆车辆安全的所有指令。

4、车辆途中车辆发生故障需要修理时,应选择车辆安全地点,严禁明火作业。

5、一旦发生突发性事件或事故,在进行应急处理的同时,必须立即报告有关部门,不得隐瞒和逃逸。

6、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方法,以应付突发性事件。

车辆安全目标管理和考核制度

1、公司每年度根据上级部门下达的车辆安全考核指标,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层层签订车辆安全目标责任书,责任书签订率要求达100%。

2、公司每半年组织对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实行车辆安全生产奖惩制和车辆安全生产一标否决制。

3、公司对车辆安全做出显著成绩的部门、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4、车辆安全目标、考核内容、方法详见各类《车辆安全目标责任书》(见附件)。

当公司当年度各类事故超过签订《车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的目标考核值时,对该公司车辆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按如下标准从超过月度考核:

1、工伤事故(人身伤害、职业病):

考核值

1.0以上

1.2

1.5

2.0以上

处理核

200元

500元

700元

1000元

2、车辆交通事故;

超过考核值

1起

2起

3起

4起以上每起

处理核

100元

200元

300元

500元

公司(厂)内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为搞好公司内安全运输,顺利完成在产品加工件周转任务,防止由于车辆伤害造成的人身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1凡公司各类车辆,包括铲车、电瓶车、各类汽车司机均应遵守本规定。

2在公司区域主干马路、各车间外环马路、车间安全道上行驶的各类车辆均应按此制度执行。

3公司区域主干马路指公司北门直至水暖组,公司东门到三车间。

其余为厂区支干马路。

车间内部有白色间断标记的通道为车间安全道。

4主干马路各类机动车辆,时速应在10公里以下;支干马路时速应在5公里以下;车间安全道及主干、支干马路拐转时速不得超过3公里。

5各类车辆在起步、出入车间大门、倒车、调头、拐弯、过十字路口时应鸣笛减速,通过各路口,司机应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在会车时应做到先让,先慢,先停。

6一切车辆,除在主干马路外一律不准超车。

在主干马路超车时要鸣笛示意,待前车同意后,方可超车。

7各类车辆在主干道、支干道、车间通道一律靠右行驶,在转弯时应打开转向指示灯,无转向指示灯的车辆,在转弯时司机应伸手示意。

左转弯时必须转大弯。

8各类车辆进入库房、车间时应密切注意周围环境和人员动向,并应鸣笛,低速(时速不超过3公里)慢行,随时做好停车准备。

9主干马路一律不得在白天(6时至20时)将车辆停放在主干马路上,防止交通阻塞。

十字路口、交通要道附近不得码放高物,防止阻挡司机视线。

10各种车辆(包括私人摩托车)在7时至18时不得在公司区域内各种道路上练车。

11各类车辆的司机除应遵守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外,还必须严格贯彻执行本规定。

运输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制度

(一)考核目的

为进一步推动专业安全生产工作,构建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提高运输专业安全管理水平,促进矿区稳定和谐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二)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划分

一级:

得分90分以上。

二级:

得分85以上。

三级:

得分80分以上。

其它情况下,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不达标。

前提条件:

单位杜绝死亡事故和一级非伤亡事故。

(三)考核办法

1、每月按照七个单项标准进行检查评定和考核。

各采掘巷道运输设备完好率和管理资料每月检查一次。

2、月底进行综合评定,按奖罚制度认真落实。

(四)计分办法

1、安全生产标准化得分=月度综合得分-事故扣分-停止作业扣分。

2、事故考核办法

发生一人运输责任死亡事故,取消月度评比资格,季度内月度安全生产标准化均降一级;每发生一次重大运输责任事故或运输重伤事故,取消月度评比资格;月度发生运输重伤事故或重大运输事故2次及以上,季度内安全生产标准化降一级。

3、其它扣分

单位发生重伤扣5分;发生轻伤扣3分;被集团公司等上级部门停止作业一次扣5分,下一份事故隐患卡扣3分。

4、缺项计分办法

检查得分=(实得分×100)/(100-缺项标准分)

(五)考核范围

单项考核共分七个单项,每个单项满分为100分。

前四项分别为运输巷道和硐室、运输线路、运输设备、运输设施安全生产标准,达到90分为合格;后三项达到85分为合格;重大事故隐患一项不合格即视为不合格。

巷道考核范围:

轨道大巷、301采区轨道巷、掘进工作面、采煤工作面及清撒斜巷内所有巷道、运输线路、运输设备及设施。

(六)相关要求

1、专业根据矿井的运输情况,对运输区域进行划分,将专业管理责任落实到每一个专业管理人员。

2、专业管理人员严格按照"旬检查、月验收"的制度,对本管辖区范围内的主巷、采区轨道、运输巷道进行检查,并在每月底进行各单位运输生产现场的综合考评。

3、专业管理人员日常检查问题,必须及时以下整改通知单的形式,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理,月底将检查罚款汇总报经营管理部落实,月度检查评定得分情况必须有书面资料,上报生产技术部汇总。

4、专业管理人员对各单位运输现场的质量检查、验收、考评情况,必须依据集团公司下发的《运输安全生产标准化检查及评分标准》进行考核,不得营私舞弊,对违规人员严肃处理。

5、机电科长对专业管理人员的月度验收和综合评定工作监督负责,保证专业检查评定的公平、公正。

6、安全生产标准化在上级检查中每扣一分,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元。

7、运输安全生产标准化处罚规定(见附表)。

安全生产许可制度

一.编制目的

为了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条件,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小龙高速公路土建一标项目部,国家对公路建设施工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

三.职责

1、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2、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中央管理公路建设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3、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前款规定以外的公路建设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四.工作程序

1、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安全生产条件:

1.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1.2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1.3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4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考核合格;

1.5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1.6从业人员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

1.7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1.8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工艺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

1.9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1.10有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1.11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1.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企业进行生产前,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

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45日内审查完毕,经审查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不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书面通知企业并说明理由。

3、安全生产许可证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统一的式样。

4、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企业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延期手续。

5、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未发生死亡事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时,经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同意,不再审查,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延期3年。

6、企业不得转让、冒用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使用伪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不得降低安全生产条件,并应当加强日常安全生产管理,接受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的监督检查。

8、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有权向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或者监察机关等有关部门举报。

9、违反本制度规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生产的,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违反本制度规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继续进行生产的,责令停止生产,限期补办延期手续,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仍不办理延期手续,继续进行生产的,依照本条例第14条的规定处罚。

11、违反本制度规定,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2、冒用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使用伪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依照本条例第14条的规定处罚。

13、本制度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决定。

运输公司总经理安全职责

总经理是本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并直接对上级主管部门负责。

1.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积极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法规和安全知识培训,遵纪守法,带头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制度,自觉接受行业管理、国家监察和群众监督。

2.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组织实施安全标准化,建设企业安全文化,组织制定文件化的安全方针和目标。

3.负责制定、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考核机制,签订各级组织的安全目标责任书,确定量化的年度安全工作目标,对各级管理部门、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安全职责的履行情况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现情况进行定期考核,予以奖惩。

4.参与和主持召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和安全例会,提出公司安全生产目标和总体规划,研究解决公司安全生产上的重大问题,定期检查公司贯彻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有关重大措施的落实情况。

5.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充实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定期听取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或审批有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6.组织审定并批准企业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重大的安全技术措施,依法提取安全生产费用。

7.督促职能部门和基层单位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抓好公司干部职工的安全培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8.深入基层检查指导安全生产,督促基层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做好安全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及时整改。

遇有重特大安全事故时,应亲临第一线指挥,并密切配合有关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9.按规定和事故处理的“三不放过”原则,组织对事故的调查处理;

10.定期书面向当地安监部门报告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情况。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职责。

4S店车间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制度

为维护车间生产正常秩序,确保人力、物力的合理运用,提高生产效率,制定本制度:

1、生产车间的员工必须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2、员工进入车间必须穿着公司统一的工作服,佩带服务胸卡和公司标志,并保持仪容整洁。

3、上班时间员工必须坚守岗位,不得串岗、闲逛,不得无故返回宿舍。

待工待料期间在员工休息室休息待令。

4、车间内严禁吸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

5、自觉维护车间整洁卫生文明,严禁破坏车间文明卫生现象发生。

6、员工必须维护车间各项设备和工具,按章操作,严禁违反规程乱用;下班前必须按规定进行班后维护,做到“工具归箱,设备复位,场地清洁”;上班前必须对设备进行常规检查。

7、配备齐全的车间安全防火设备,并定期维护调整,确保设备技术状况良好;人人皆知防火设备的放置位置,并熟练掌握使用技术。

8、禁止无故到非本组工位或非本组维修的车辆中去。

9、禁止无故启动汽车,包括启动汽车电器。

10、上班时间,必须绝对服从统一调度。

11、生产工作必须凭任务委托书进行。

禁止任务委托书或随意扩大、缩小工单内容施工。

12、进入车间送修车辆统一由维修顾问移位;任何员工未经准许,不得擅自开动车辆;非技术检验员和车间调度不得外出路试检验,没有驾驶证的人员不得移动车辆。

nbsp;

13、上班时间尽量少打私人电话,属个人家庭紧急情况,说明情况后回复电话;属工作问题,经有关经理批准后可以回复电话。

nbsp;

14、员工出入车间不得携带与生产无关的物品,发现可疑或特别情况时,门卫或有关管理人员有权监督检查出入员工。

15、车间设备、工具未经公司批准,一律不得带出车间。

16、员工在上班时,需外出办理个人紧急事情,须向车间管理人员请假。

17、经公司批准的人员由车间主管或有关管理人员陪同参观。

员工不应主动找参观者攀谈。

关于技术问题可以在车间经理同意下为客户解答。

焦化厂运输车辆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对运输车辆的安全管理,达到有序装卸、安全生产、预防事故和治理隐患的目的,合理调配车辆,同时降低车辆运行过程中不安全因素,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焦化厂内的所有从事运输的车辆及相关车间。

3责任部门

车辆所属单位(以下简称乙方)、焦化厂(相关车间/科室,简称甲方)。

4职责

4.1车辆所属单位

4.1.1乙方在工作期间必须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相关管理制度;

4.1.2负责对倒运物品装车量进行控制,对倒运沿途中撒落的物品进行清理。

有问题时向厂调度室反应(5761400)。

4.1.3负责司机日常的安全培训与管理,确保司机持证上岗。

4.1.4工作中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生产管理人员发生的安全事故及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自行全部承担。

4.1.5运输车辆必须按工作内容在指定作业区或路线行驶。

4.1.6遵守公司内及现场的所有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4.2相关车间/科室

4.2.1相关车间/科室对进入装卸现场的运输车辆进行监督管理,发现有不符合管理制度的车辆进入装卸现场,拒绝为该车辆装卸物品,并通知生产安全科处理。

4.2.2负责按司机要求进行装车,杜绝行驶途中物品撒落,监督检查运输途中是否有撒落现象。

4.2.3负责对所辖区域的安全警示进行标识(例如:

限高警示、前方危险请绕行等)。

4.3生产安全科

4.3.1负责对车辆的综合调配,平衡生产。

4.3.2生产安全科不定期对运输车辆进行抽查,发现有不符合规定的车辆进入相关区域,按本管理制度对相关部门进行考核。

5考核

5.1因车辆不足造成甲方停产或减产的,视情节考核乙方500050000元/次。

5.2上错料或上错仓造成混料时,视情节考核乙方1000元/次以上,相关车间500元,造成事故的按事故分析处理。

5.3乙方不服从甲方指挥的,当日作业量不予统计,同时视情节考核100--1000元/次;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作协议。

5.4乙方车辆在作业区作业时,造成对我厂设施的损坏全额赔偿,影响到生产环节的,按影响造成的损失承担经济责任。

5.5运输途中撒料未及时发现并清理的,进行逐级考核,考核如下:

项目部门

生产安全科

相关车间

车辆所属方(乙方)

考核(元)

50

100

200

6附则

6.1本制度如和公司制度发生冲突时,按公司制度执行。

6.2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集装箱场地安全作业管理规定

1、场地工作人员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安全理念,确保自身安全。

严格执行公司各项安全管理规定。

2、按规定穿戴工作服、配戴安全帽和使用防护用品,禁止赤膊、赤足、穿高跟鞋等进入现场作业。

3、工作前保证充足睡眠,当班精神集中,工作时间不得饮酒,作业中禁止打闹,场地内禁止烟火。

4、场地行走时要与机械、车辆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禁止在机械、车辆行走时上车、跳车、越车。

少年儿童禁止进入场地。

5、进行高处作业(超过1.8米)时,按公司的登高管理规定执行,杜绝一切冒险行为。

场地临时用电要按照公司《临时用电管理规定》执行。

6、现场作业人员在与叉车、吊车配合作业时,应协助机械驾驶员瞭望,劝阻其他人员远离作业现场。

必须与机械设备保持安全距离,作业时与小叉车之间的距离应保持5米以上;其他人员应保持10米以上安全距离;当大型机械及吊车作业时,现场作业人员应以其保持安全距离;其他人员应保持20米以上安全距离。

7、严禁无证动用机动车辆及机械设备。

8、叉车机械驾驶员严禁在作业时听MP3、收音机等。

小叉车严禁载人。

当需接听电话时必须要将机械停稳后再接听电话。

9、作业人员在验箱和上车验货等作业时,需等车辆停稳,如集装箱内有货要谨慎开箱门,防止货倒伤人。

检验集装箱顶部时要系安全带,并与上索道连联,确保人身安全。

验箱完毕后关闭箱门,方可安排机械作业。

11、作业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如发现作业中存在安全隐患时,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增加改进措施,确认无安全隐患时方可作业。

12、凡进入场地作业的特种机械及外租机械设备,相关业务部门应与其签订安全协议,规避风险。

13、场地库外货物堆存区所堆存的易燃品货物(如石蜡、棕丝等)要与其它易燃物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并且周边配置相应的灭火器材。

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港区路口通行安全要求

第一条为教育引导员工进一步增强港区路口通行安全意识,防范道路交通事故,特提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港区路口通行安全要求。

第二条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通过港区路口存在的主要危险

1、本条款中的车辆是指除摩托车之外的机动车。

2、由于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具有轻便灵活、稳定性相对较差等特点,一旦车速过快,紧急情况下驾驶人员处置不当,极易发生驾乘人员伤亡事故。

3、由于车辆自身构造原因,客观上存在视线盲区,车辆驾驶员在行驶中不能完全观察到车辆两侧的情况。

一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进入视线盲区,可能会危及到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员的人身安全。

特别是在车辆倒车、借道、转弯、并线以及通过路口时,这种危险性更大。

4、车辆在转弯时因前后轮的行进轨迹不同,会出现内轮差。

如果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员不警惕内轮差的影响,往往容易导致事故的发生。

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员在行车中常常发生错觉,以为车辆驾驶人员应该看到自己,而没有警觉,一旦闯入车辆的内轮差,极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5、通过十字路口、T型路口、铁路道口、货场出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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